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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章

「沒有。」
「真搞不懂為什麼每個人都想當總統。你知道嗎,我這輩子從來沒去投過票。等一下,我剛剛說了謊。想知道我投給誰嗎?艾貝·比姆。」
我知道那種感覺。有一陣子我日夜都待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於是第一次戒酒的時候,我故意繞路避免經過那裡,要是非經過不可,我就避開不看,加快腳步,好像不這樣的話,我就會不由自主地被拉進去,就像鐵被磁鐵所吸引。後來阿姆斯特朗的房租到期,搬到了往西一個街區的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叉口,原來的地點換成了一家中國餐館,我的生活就少掉了一個麻煩。
「為什麼?」
我們沉默地走了幾分鐘,往西走到五十幾街,然後左轉上了第十大道。我們經過了一家店門大開的平價酒吧,走味的啤酒味兒飄過來,讓人又噁心又覺得誘惑。他問我有沒有去過這種地方。
「是啊。」
「我不知道該不該相信。」
他點點頭,「一些雜事。幫兩家酒吧做打烊后的清潔工作,丹·凱利餐廳和彼得氏全美餐廳,你知道全美餐廳嗎?」
「看起來是這樣。」
我想,曾經有一度,我覺得應該放棄我在旅社的房間,開始分攤那個「倉庫」的費用。而且也曾經有一度,我們差點就要談到承諾和永遠,以及,我想,婚姻。
「是啊。他人不錯,我是說丹尼斯。他死了之後,我曾經幫米克做過事。你聽過他的故事嗎?」
「噢,不要急。你戒酒沒多久,不用這麼急。」
「好啊。」
「沒有。」
「你是說告解?」
「牢里有很多人沒做過讓他們入獄的罪名,」他同意,「不是全部,我是說,四個裡頭有三個會發誓說他們是無辜的,他們沒做那些害他們坐牢的壞事,可是也不能相信他們。他們只是在騙你,真的,他們撒謊。」他聳聳肩。「不過有時候他們說的是實話。」
走回家的途中,一個妓|女問我要不要伴。她看起來很年輕,沒什麼經驗,不過她們都是這樣,毒品和病毒很快就會弄得她們衰老不堪。
「聖保羅那兒只有星期一到星期五有聚會,對吧?我星期一晚上或許會去。馬修,再次感謝你。」
「我想是吧。」
我告訴她下回吧,她那如同蒙娜麗莎一樣的笑容一路跟著我回家。到了五十六街,一個只穿著背心的黑人跟我要零錢。又走了半個街區,一個女人走出陰影對我提出同樣的要求,她一頭平順的金髮,那張臉就像大蕭條時代的老照片上那些失去土地而出走家園的俄克拉荷馬流民。我分別給了他們一塊錢。
「是啊,馬修,他們在聚會上說些什麼?什麼第五階段?」
她聳聳肩,「真希望能幫得上忙。」
「噢,是啊。『如果你不喝酒,就不會醉。』我還記得第一次聽到有人這麼說的時候,我心想這真是我畢生聽到最睿智的評語了。」
「如果你覺得跟他談比較自在的話。」
「很多人都是找神父進行這一個階段。」
他指的是葛洛根開放屋,櫥窗里綠色的霓虹燈閃著豎琴牌麥酒和健力士啤酒的矮胖桶子標誌。「我以前常常去那兒,」他解釋,「現在我連經過都不願意。」
「他會告訴你一天只要戒一回就行了。」
「你毫無保留嗎?」
「又不能說它不對。」他開始談起別的事情,然後停了下來,一個女人站在我們前方一扇門前,形容憔悴,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上裹著披肩,黏黏的頭髮毫無光澤。她手裡抱著一個嬰兒,旁邊還站了一個小孩,抓著她的披肩。她伸出一隻手來,掌心向上,沒說話。
「我是和另外一個人進行這個階段,你也認識,吉姆·費伯。」
「反正就是那些老程序。」
「我不知道,我想或許我是害怕吧。」
「聽起來你過得不錯。」
「噢,或許你會走運的。」他掏出一根煙,在大拇指指甲上敲實了。「剛剛他們在那兒談什麼?」他說,「政治?老實說我根本不知道他們在談些什麼。你會去投票嗎,馬修?」
「我當時不在場。不過幾年前,有一回我在一個地下室,就離我們現在站的地方兩三個街區遠。有個傢伙,我忘了他做過什麼,一定是告了某個人的密。他們就在燒垃圾的火爐房,用晒衣繩把他綁在一根柱子上,嘴巴塞起來。米克穿上他的白色屠夫長圍裙,從肩膀到腳都遮住的那種。圍裙是純白色的,除了上頭的污漬。接著米克拿起一支棒球棍,開始痛揍那個傢伙,血噴得到處都是。之後我在開放屋看到米克穿那件圍裙,他很喜歡穿,就像剛下班的屠夫衝進酒吧迅速喝杯酒。『看到這個沒?』米克會指著一塊新的污漬說,『知道這是什麼嗎?這是告密鬼的血。』」
「快九年了。」
「聽起來你好像很欣賞他。」
「讓我想想,我記得是哪一年。是七三年。你還記得他嗎?他是個小個子,競選市長,選上了。你還記得吧?」
旅社前台沒有留話。我上樓回自己的房間,沖了澡,然後上床睡覺。
「馬修,你參九_九_藏_書加過第五階段嗎?」
「所以你就把這些告訴了某個人。」
吃過早餐后,我提醒自己,我不曾真的希望發現些什麼。保拉·赫爾德特克已經放棄女演員和女招待的身份,然後她又放棄了弗洛倫斯·埃德琳那兒的住處,也放棄了女兒的角色。現在她或許在某個地方安定下來,有了新生活,她想出現的時候自然會出現。也或者她已經死了,那麼我也幫不什麼忙了。
「什麼時候?」
我的朋友斯基普·德沃曾這麼說,如果巴盧有十個兄弟圍成一個圓圈,你會以為自己置身於英國威爾夏的史前巨石柱群。巴盧就像個史前巨石,他也有那種嚇人的架式。有天晚上,一個叫阿羅諾的女裝工廠老闆把一杯酒潑在巴盧身上,他立刻不停地道歉,巴盧擦掉酒漬,跟阿羅諾說沒關係,但阿羅諾隨即出城一個月都不敢回來。他甚至沒回家收拾行李,直接就搭了計程車到機場,一個小時之內就上了飛機。我們都同意,他是個謹慎的人,但並不過分謹慎。
「有件事情完全不合邏輯,」我說,「華盛頓住宅區有個地方,我去那兒喝酒不必付錢,我還記得搭計程車從布魯克林到那兒,花了我二十元,然後我喝上也許十元或二十元的酒,再搭計程車回家,還想著我真是撈到了世上最大的便宜。而且我這麼做過不只一次。」
「真理不就這麼說的嗎?酒是上帝的禮物,即使要付錢。而當它是免費的時候,耶穌啊,再沒有更好的事情了。」
「叫葛洛根的什麼人吧?」
「簡直是神話。」
他說:「真是痛恨看到像這樣一個女人站在街上,而且她又帶著孩子,耶穌啊,看到真恐怖。」
「我想有點不一樣。你不是想尋求正式的解答,來解除你心裏的負擔。你不必是天主教徒,也不必去教堂。你甚至可以在匿名戒酒協會裡,找個了解這個課程的神父。就算他不了解,照規矩他也不能透露你告解的內容,所以你不必擔心他會說出去。」
「他是做什麼的,警察還是警探?」
「不,我並沒有替證人或當事人保密的法定權利,就像神父或律師一樣,不過我照樣會保密。」
我引用那個階段里的用語告訴埃迪,他皺起眉頭。他說:「對,但那到底是什麼呢?你跟某個人坐在一起,然後告訴他你干過的所有壞事嗎?」
「你現在有工作了,不是嗎?」
「我稍早的時候給你打過電話,打到旅社。」
他說:「美麗的夜色,不是嗎?這樣的空氣讓你想多吸幾口。你有空嗎?要不要一起散散步?」
「就像去旅行休息站,我以前很喜歡走進一家酒吧,迅速喝杯酒,然後再出來面對真實世界。反正,我是半夜或凌晨去這兩家酒吧,打掃乾淨,把垃圾清掉,把椅子歸位。格林威治村那邊有個貨運公司偶爾會派給我一些白天的工作。不是正式的工作,做這類工作不需要社會安全卡,我勉強還可以混下去。」
「噢,那作印刷店的吉姆。」他說,「他戒酒好久了。」
「晚安,埃迪。」
我們到了葛洛根開放屋南邊那個街區的角落,然後再穿過第十大道。他說:「我不是什麼黑道老大,可是我混過。我是說,操,投票給艾貝·比姆大概是我做過的最光明正大的事情了。我已經三十七歲,而我唯一有社會安全卡的時候是在綠天監獄期間,我在那兒被派去洗衣房工作。工錢大概是三毛錢一小時吧?總之是這類荒謬的數字,還要扣稅、扣社會福利保險金,所以我就領到社會安全卡了。之前我從來沒有過,之後我也從沒用過。」
「你聽過任何人的第五階段嗎?」
到西區的那棟套房公寓挨家挨戶敲門,然後跟那些單身姑娘談話,造成了一種奇異的暈眩。她們大部分比我年輕一些,不過不是全部。在那類訪談中,我似乎也有機會順便調調情。以前當警察的時候我就明白這一點,而且也因此結了一次婚。有時候,無休無止地詢問關於失蹤的保拉·赫爾德特克的事情,我會很怕對我所詢問的女子造成強烈的吸引力。有時候我自己也感覺到了雙方都很有感覺,那種吸引力是相互的。我想象著我們倆激|情的纏綿,從門口移到床上。
「記得。」
「不只見過,也聽過他的大名。」
我開始說起別的事情,可是他抓住我的手臂,拉著我站在人行道邊緣。「我們過馬路吧,」他說,「除非必要的話,我不想走過那個地方。」
他把香煙拿在手上。「我忘了誰是比姆競選的對手,」他說,「好笑的是你會記得什麼、忘了什麼。這個可憐的混蛋,我投給他的對手十五次了,而我卻不記得他的名字。還有一件好笑的事,我投過兩三次之後,每次去圈票處,就有股想整他們一下的衝動。你知道,就是把票投給敵方,拿民主黨的錢,投共和黨的票。」
「你愛待多久待多久,反正沒有人抱怨。既然他們不介意,我當然也不會。」
「那種平價酒吧,九*九*藏*書我常常鑽進去快快喝杯酒,不過從來不會在那兒久待。」
「我覺得提這個要求真可笑。」
「我還剩幾個人得見見。」
他搖搖頭,「要等到我準備好,那我永遠也不會去做。給我一個星期想清楚,然後我們就可以坐下來談了。」
「而且,除了那個小孩外,我不曾為殺掉任何一個人失眠,也不曾為那些被我冤枉送進牢里的人苦惱。我想以前那樣做是不對的,換成現在我就不會這樣了。但這一切都遠遠不如我沒去看臨終的佩格姨媽讓我不安。可是這就是酒鬼的下場。大事情在你眼裡變得沒什麼,就是這種小事逼得你發瘋。」
「那倒是真的。」他又掏出一支煙,然後改變心意,把煙放回盒裡。「他是你的輔導員嗎?」
我不知道什麼地方不對勁,我們的關係就像一般正常的男女關係那樣慢慢發展。有一陣子我有一半時間都住在利斯本納德街,我的一些衣服放在她的柜子里,襪子和內衣放在她的梳妝台抽屜。我們曾興緻勃勃地一再討論,保留我旅社的房間是不是聰明之舉。既然我很少在那兒,那樣不是很浪費租金嗎?另一方面,或許把那兒拿來當辦公室接待客戶也不錯吧?
我想去看場電影,可是最後我花了一整天去找些戲劇經紀人,拿同樣的老問題問他們,把照片發出去。他們沒有一個記得保拉的名字或她的臉。「她可能只是去參加過選角甄試,」其中一個經紀人告訴我,「他們有些人希望馬上找到經紀人;有些則到處參加面試,希望能給經紀人留下印象。」
「你認識米克?」
「你一定要想清楚,這是課程的一部分,花多久時間都沒關係。」
「你那時候時機不錯。」
躺在床上等著入睡,我很好奇埃迪心裏藏著些什麼事,跟「屠夫」又有什麼關聯。不過我沒有想得睡不著,我想我很快就會知道了。
那些階段是設計給複原中的酒鬼,讓他們改變,得到精神上的成長。戒酒協會的創辦者發現,願意在精神上有所成長的人就比較容易戒酒成功。反之,不願意改變的人,早晚還是會回頭去喝酒。第五階段就是跟上帝、跟自己、跟另外一個人承認自己所犯過的錯誤,把真相坦白說出來。
不過我永遠無法讓自己踏出下一步。我一察覺到雙方心意相通,就離開那棟公寓。跟六個十個或十幾個人談過之後,我的心情更灰暗,覺得非常孤單。
我沒見過的房客中,只有一個來應門。她是五月搬進來的,完全不認識保拉,赫爾德特克。「我希望能幫得上忙,」她說,「可是我一點也不覺得她眼熟。我對門的鄰居跟我說你找她談過,這個女孩失蹤了還是怎麼了嗎?」
「不止。很多事情不犯法,可是時間一久卻讓我良心不安。比如結婚後我瞞著我妻子在外頭搞女人,比如沒有時間陪我的孩子,比如在我辭職不當警察那陣子離開了他們,比如沒有去看一個應該看的人。有一回的我一個姨媽得了甲狀腺癌快死了,她是我母親的妹妹,也是我唯一的親人,我一直跟自己承諾會去醫院看她,結果我一直拖一直拖,拖到她死了。我對自己沒去醫院看她感覺糟透了,於是我也沒去參加葬禮。不過我送了花,然後去了一家操他媽的教堂,點了支操他媽的蠟燭,這一切應該可以讓那個死去的女人稍稍安心。」
「是,他很有名。店的執照上登記的不是他的名字,不過那是他的店。我小時候跟他兄弟丹尼斯很熟,後來他死在越南了。你當過兵嗎,馬修?」
「怎麼了?」
他想了想。「當然你以前當過警察,」他說,「你不可能做過太壞的事。」
於是我常常去參加戒酒的聚會,有時候我談談參加聚會的感覺,有時候不談。和簡分手后,我曾短暫地嘗試和其他人約會,可是我好像無心於此。現在我開始思考,這是我開始再去交往其他女人的時候了。我有這個念頭,可是卻一直沒有行動。
「你會樂意嗎?去講這些我覺得真是一堆狗屎,或許你根本不想聽。」
「我會逼著自己保密的。」
「不見得非找神父不可。不過你如果擔心被說出去的話——」
「好多年前了。」
我第一次戒酒時,開始跟一個叫簡·基恩的女子交往。戒酒前我就認得她,不過她參加戒酒聚會之後,我們就沒再碰過面,等到我也參加戒酒聚會之後,兩人才又開始聯絡。
這件事結束後過了很久,才讓我覺得不再痛苦,但即使如此,我還是常常覺得寂寞,而且感到迷失。幾年前我婚姻破裂時沒那麼難過,不過當然那時候我喝酒,所以我什麼也感覺不到。
「噢,得了,」我說:「我做過很多不能引以為榮的事情,而且有些事情是可以讓人坐牢的。我當了很多年警察,幾乎從一開始就收錢。我從來沒只靠薪水過日子。」
「他叫什麼名字?」
到了十點,我們站起來念主禱文,除了一個叫卡洛爾的女人,她說她不想跟大家一起祈禱。最九*九*藏*書後我摺起椅子堆在集中的地方,把咖啡杯扔進垃圾桶,拿著煙灰缸走到會議室前面,和幾個傢伙聊天。埃迪·鄧菲喊我名字的時候,我轉過頭來。「喔,哈羅,」我說,「我剛才沒看到你。」
「答對了。反正,那是我第一次投票,之前按年齡我就有選舉權了,可是我沒投過票,接著我就投給艾貝·比姆十五次。我想我是因為吃錯藥才會跑去投票,從此我就再也沒有投過票。」
「是啊,他們都是這麼說的。不過還是他媽的九年了,不是嗎?不論你詳細劃分成多小的單位,高興的話還可以用一個小時或一分鐘作單位,照樣是快要九年了。」
「我小時侯得過肺結核,當時不知道,不過照X光檢查出一些東西,所以不用當兵。」他把煙蒂丟進陰溝里。「這是個避免當兵的方法,不過現在行不通了。」
「我知道,」我說,「我不確定自己會不會後悔用錯的理由把對的人送進#。他們因此離開街頭,而這種人離開街頭是好事。可是這並不代表我做的事情就是對的,所以我想這就是屬於我的第五階段。」
「對了,你沒有電話。」
那天晚上在聖保羅聚會,發言人是一個來自奧佐恩公園的家庭主婦。她告訴我們,以前她丈夫的龐帝克車一開出院子,她就開始喝第一杯酒。她把伏特加藏在水槽底下,裝在一個烤爐清潔劑的空瓶里。「我第一次講起這件事情的時候,」她說,「一個女人說:『喔,我的天啊,你會拿錯瓶子,把烤爐清潔劑喝下去的。』『親愛的,』我告訴她,『別傻了,你會嗎?根本沒有讓我抓錯的瓶子,因為我的水槽底下沒有烤爐清潔劑。我住在那棟房子里十三年了,從來沒有清過烤爐。』總之,」她說,「這就是我的喝酒經驗。」
我們沿著第九大道往南走過一個街區,和其他六七個人在店裡角落找了一張大餐桌。我要了三明治、薯條和咖啡。聊天內容大半是政治。離選舉不到兩個月了,大家談著每隔四年人人都會說的那些話。真是可恥,居然沒有更有趣的人可以選。我的話不多,我對政治的興趣一向不大。我們同桌有個名叫海倫的女子,她戒酒的時間大概跟我一樣久,我忽然有個念頭,想找她約會。我偷偷觀察她,默默地收集資料。她的笑聲刺耳,她需要去矯正一下牙齒了,而且每個出自她口中的句子都夾著一個「你知道」。等到她吃完她的漢堡,我們的羅曼史也就胎死腹中了。說真的,這個方法真不錯。你可以像把野火一樣迅速看透一個女人,而她根本不知道。
「我根本就不認識他。你當過任何人的輔導員嗎,馬修?」
「你聽過保齡球袋的故事嗎?那裡頭裝了些什麼的故事?」
「參加過。」
「聽過一些。」
「我懂,我也有同感。」
「最好的方法?有個叔叔伯伯在演藝圈,就是最好的方法。」
「喔,去他的,我不知道。我就出生在這一帶,馬修。我在這些街道上混大。在地獄廚房長大,你就會學會不要跟任何人講任何事情。『不要告訴陌生人你的事情。』我母親是個誠實的人,馬修。她在公用電話里發現一毛錢,就會在附近找,希望失主拿回去,但是這句話我聽她講了有一千遍了,『別告訴別人你的事情。』她就是這麼做的,上帝保佑她。直到我爸死前,他每個星期總有兩三次醉熏熏地回家,然後對她拳打腳踢。而她誰也不說,要是碰到有人問,呃,她跌倒了,進門時失去平衡,或者從樓梯上跌下來。可是大部分人知道不該去問,如果你住在地獄廚房,你就知道不該問。」
他走向他家那棟公寓,我在第十大道上往前走了一個街區,再往東走過一個路口。靠第九大道那邊的拐角過去幾步,有三個年輕人靜靜地等在我前方的一個門洞里,他們盯著我走到那個拐角,我可以感覺到他們的目光像箭一樣射進我後背。
「還是乖乖投給民主黨。」
「到目前為止沒有。」
「你是說那個『屠夫』?」
「周末愉快。」
「如果事情只牽涉到我,」他停下來,說,「我想要做的是,花幾天時間,在心裏把這些事情理清楚,好好想明白。如果你還願意的話,我們可以一起去參加那個課程,我會說一些。不知道你願不願意。」
「是啊,真夠久的了。」
不同的聚會有不同的形式。在聖保羅,聚會進行一個半小時,星期五晚上的聚會是進階聚會,以戒酒協會的十二個複原課程為中心。這回的聚會是第五階段,不過我不記得發言人根據主題講了些什麼內容,也不記得輪到自己時,我又說了些什麼聰明的話。
此時我只需要講講話,就可以走出那種心情。於是我回到我的房間,坐在電視機前面,等著戒酒聚會時間的到來。
「大衛。我不知道他姓什麼,而且說真的,我不太記得他長什麼樣子了,上回見過他之後已經過了好久。不過我沒丟掉他的電話,所以我想他還是我的輔導員。我read.99csw.com是說,如果有必要的話,我還是可以打電話給他,對吧?」
「是嗎?有時候我會說,有時候不會。我離開警界之後,有回一個傢伙在街上跳到我面前,跟我正在調查的案子有關。我把他揍倒在地上,他剛好撞斷脖子,就死了。還有一次,天啊,我一整個星期都沒喝酒,有個瘋掉的哥倫比亞人拿著一把大砍刀衝過來,我就朝他射光了我槍里的子彈。所以答案是,我殺過四個人。如果那個小孩也算在內的話,就是五個了。
「他沒去火焰餐廳吧?」
「沒碰上好運氣?」
「你也是。或許我會在聚會碰到你。」
「我沒接到留話。」
「有時候大事情也會逼你發瘋。」
「最近沒有。」我說。
「警察總是會做這類混帳事。」
「他今天晚上沒去。」
「呃,我有電話。就放在床頭桌上,唯一的問題只是被停了。反正我只是想消磨白天的時間罷了。你在做些什麼?還繼續找那個女孩嗎?」
「非正式的。我從來沒有正式的輔導員,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太正式。吉姆是我想打電話找人聊聊時會找的人。」
「我戒酒的第二天,曾經找了一個輔導員。我的電話不能用,反正我沒給他打過電話。我們在不同的地方參加聚會,所以我後來也沒再見過他。」
「不要急,」我告訴他,「等你準備好再說吧。」
「或多或少吧。任何困擾你的事情、任何壓在你心頭的事情。它的出發點是,要是不說出來的話,你就會去喝酒解悶。」
「你心裏有什麼困擾嗎,埃迪?」
「當然。」
「那種地方真的很亂。」他說,「馬修,你殺過人嗎?」
「我想也是。」
他思索了一下。「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這麼做。」他說。
「反正會有很多人告訴你這些進階課程是一堆狗屎。『不要喝酒,去參加聚會,然後講一大堆話。』你一定聽過很多人這麼說。」
「每個人都這樣搞。」
「我的房租很便宜,吃得也不多。我一向吃得不多,那我怎麼花我的錢?夜總會?時髦衣服?拿去當遊艇的油錢?」
「不,他是做印刷的,他在第十一大道開了家印刷店。」
「噢,我沒留話。沒什麼重要的事,而且反正你也沒辦法回電給我。」
「盡量。我想到什麼就講什麼。」
「是啊,他傳遞出的信息真的打動了我。其實事情是這樣的,有幾個地方競選後援會的傢伙,弄來了一輛校車,載著我們一堆人轉遍西區。我每進一個投票所,都報上不同的名字,對方就會給我那個名字的選票,然後我去圈票處,像個士兵似的盡我的公民義務。很簡單,我只要按照吩咐把選票投給民主黨就行了。」
「你以前就是這麼做的嗎?找神父?」
第二天早上,我的第一個念頭是,我對那個打電話來的神秘客人太不客氣了。他什麼都沒有,可是我又有什麼呢?
「完全合理。」
「而且我還做過別的事,蒼天在上,我以前是小偷,我偷過東西。有一次我調査一樁入室搶劫案,收銀機旁邊有個雪茄盒,不知怎的小偷沒拿走。我就拿起來放進口袋裡。我想反正失主可以拿到保險補償,或者那對他來說也只是被多偷走一樣東西而已。這件事情就等於是我從小偷那兒偷走東西。我把它合理化,但是我的確拿走不屬於我的東西,你不能逃避這個事實。」
可是當時我們沒有談,後來也一直沒談,時機對的時候沒做,以後也就不可能了。我們很自然地開始逐漸疏遠,兩人在一起的時間隨著心情和沉默漸漸減少,也更常各居一方了。我們決定——說實話我不記得是誰提議的——我們應該去見其他朋友。我們照做了,卻發現這讓彼此更難過。最後,在完全沒有戲劇化場面的情況下,我很有禮貌地把以前跟她借的幾本畫冊歸還,取回我留在她那兒的最後一點衣服,搭了計程車回上城。一切就是這樣。
「我想不起上一次去教堂是什麼時候了。等一等,你聽到我剛才說的話了嗎?天啊,我一個小時前才去過教堂。我有好幾個月都每天去教堂地下室一兩次,可是上一次去教堂的大廳……這個嘛,我過去幾年去參加過幾次婚禮,天主教婚禮,可是我沒有領聖餐。我想我上次告解,已經是至少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他停下來點燃香煙。「我忘了他們付了多少錢給我們,」他說,「大概是五十元吧,不過可能更少。那是十五年前了,當時我只是個小孩子,反正做這事也不花力氣。除此之外,他們還提供餐點,當然整天都有免費的酒可喝。」
「我懂。」
十一點過了沒多久,我在咖啡碟旁邊放了幾枚硬幣,跟大家說再見,然後拿著我的賬單走向櫃檯。埃迪也和我一起站了起來,付了他的賬跟著我走出去。我幾乎忘了他也在,他在席間說的話比我還少。
他開始談起別的,可是我還沒說完。「我還做過別的事。我抓住過某些傢伙,可是卻用他們沒犯過的罪名把他們送去坐牢。我不是冤枉好人,任何九_九_藏_書被我套過罪名的人,都一定是因為他們做過壞事。我知道他們做過某些事,也知道我沒辦法用這些罪名動他們,可是我能找到一些目擊證人,可以暗示他們去指認那些壞蛋做過某些他們其實沒做過的事情,這就夠讓他們坐牢了。案子就結了。」
「我遲到了幾分鐘,就坐在後頭。我喜歡你剛才的發言。」
她看起來好像屬於印度加爾各答,而非紐約。我過去幾個星期見過她幾次了,每次都給她錢。這回我給了她一塊錢,她拿了之後就無言地縮回暗影中。
「最好的方法是什麼?」
幾年前,西五十一街離哈德遜河半個街區的地方,有三個姓莫西里的兄弟擁有一棟四層樓高的小紅磚建築。他們住在三、四樓,把一樓租給一個愛爾蘭業餘劇場,晚上則在二樓賣啤酒和威士忌。有一陣子我常去,在那兒大概碰到過米克·巴盧六七次。我不記得我們交談過,不過我記得在那兒見過他,而且當時我知道他是誰。
我跟經紀人談煩了,就又到套房公寓碰運氣。我按了弗洛倫斯·埃德琳的門鈴,她點個頭讓我進去。「我應該開始收你房租才對,」她說:「你在這兒的時間比我某些房客還多。」
「謝謝。」我說,邊奇怪我剛剛說了些什麼。他問我要不要去喝杯咖啡,我說我們幾個正打算去火焰餐廳,問他要不要一起去。
「誰知道為什麼?當時我多喝了兩杯,或許就會愈發覺得這是個好主意,而且我想沒有人知道。無記名投票,對吧?只不過我心想,是啊,應該是無記名投票,但是這件『應該』的事情全是一大團狗屎,但既然他們可以帶我們跑遍西區投十五次票,或許他們也會知道我們投給誰。於是我就做了我應該做的事情。」
「好幾年前就不是了,那是米克·巴盧的店。」
他停下腳步,轉頭看著我。「是啊,可是我說的都是一團爛屎,馬修。」他把手插|進口袋,低頭看著人行道。「問題是,我不知道我是否願意告訴任何人我在做些什麼。跟自己承認,沒問題,就像我已經知道的,對吧?這不過是誠實面對真相而已。可是跟上帝承認,這個嘛,老兄,如果沒有上帝的話,那就沒有區別了;而如果有個上帝,他就是無所不知,所以這部分也好解決。可是跟另外一個人坦白一切,操,我不知道,馬修。我做過一些會把你嚇跑你的事情,而且某些事情有牽涉到別人,我不知道我自己對這一切有什麼感覺。」
「不知道。」
她是個雕塑家,住在利斯本納德街的一個倉庫式住宅,兼作工作室,就在卡納爾路南邊的翠貝卡區。我們開始常在一起,一星期有三四個晚上會見面,偶爾白天也見。有時候我們會一起去戒酒聚會,不過我們也一起做別的事情。我們會出去吃晚餐,或者她給我做飯。她喜歡去畫廊,就在蘇荷區或東村那一帶。我以前很少做這類事情,現在我發現自己挺喜歡的,以前每次去畫廊這類地方我總是有點不自在,站在一幅畫或一件雕塑作品前面,老是不知該說些什麼才好,而她教我,什麼都不說也沒關係。
「不知道,下午,大概三點吧。」
「我其實可以找他參加那個進階課程。」
「你昨天晚上說過了。」
「他們也會搶劫死人,我就做了好幾年。比方說你去處理飯店或公寓單人房的一具死屍。他身上有五十元或一百元,你和你的搭檔就拿來分掉,然後把死屍裝進屍袋。否則那些錢三轉兩轉還是會被官僚體系榨光了。就算死者有繼承人,這筆錢大半也不會落到他手裡,那為什麼不幹脆節省時間和麻煩,把錢放進你的口袋?只不過這是偷竊。」
他說:「總是有人非幹壞事不可。」
綠燈亮了,我們走過五十七街。第九大道上有輛藍白色的巡邏車響著刺耳的警笛往北開。我們轉頭看著它消失在我們的視野之外。不過警笛聲還是聽得到,微弱地壓倒其他車聲。
我搖搖頭,「警察不用當兵。」
「當時會覺得很合理。」
「值勤的時候有過兩次。還有一次是意外,那時候也在值勤。我的一顆子彈反彈,擊中了一個小孩。」
「我已經在想了,」他說著笑了起來,手搭在我肩膀上,「謝了,馬修。我家就在前頭,該說晚安了。」
「說不定只是幾個警察在趕時間。」
人行道上有個瓶蓋,他踢了一腳。「因為我覺得是我引起這個話題的。真是無法相信,一個壞蛋去向警察告解。當然你現在不是警察了,可是你是不是還是必須把我講的事情向警方報告?」
「不,」我說,「不是每個人。有些警察很清白,有些警察很臟,我就是髒的。我總是告訴自己,我覺得沒問題,而且我自我辯駁說,那是清白的臟。我沒有去敲詐誰,也沒有故意放掉殺人犯,可是我收錢,而政府雇我不是要我去收錢的,那是犯法、是騙人。」
他笑了起來,「我投給艾貝·比姆絕對超過十二次了,搞不好有十五次。」
「你知道那家店的老闆是誰嗎,馬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