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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章

他們也沒離開,於是我又有機會多看一眼布拉薩德——看得更久,也更近。
他們希望你排便或上廁所時,手法可一點都不含蓄。我不想吃東西也不想喝咖啡,因此我就該付帳走人。這個露台明明有五十張空桌子,他們卻想連我這桌都清出來。
我們現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從謀殺罪中脫身。
晚餐大概還不錯。大飯店的廚師或許缺乏想像力,但都還算可靠。他們不會把一塊牛排給毀了——我點的是就是這個。不過我食不知味。我想著基思,又想著莫娜,嘴裏嘗到的是謀殺而不是肉味。我用餐時一路都還抽著煙,其實還比較專註在抽煙而不是吃牛排。飯後我坐在那兒瞪著咖啡好久,等到開始喝的時候咖啡都涼掉了,好難喝。於是我沒再喝,出門去看電影。
來到大西洋城第一天後,你就不會再去注意木板步道上緩慢來去的輪椅了。他們成了風景的一部分,你認識的人不可能坐在輪椅上。我都忘了輪椅,專心在行走來去的人身上,差點沒看到他們。然後因為瞥見一頭顯眼的黃色頭髮,才又多看了一眼,原來是他們。
這話倒是真的。
「先不用。」
六點剛過幾分鐘,我拿到了錢。那種感覺很奇怪——當時我正躺在床上,沒開燈,體驗著最後那一點波本威士忌帶來的微醺。冷氣低聲嗡嗡作響。然後門打開不到六英寸,一個信封掉在地板上,門又關了。
我想振奮一點,卻提不起勁。沒有任何問題,一路都沒碰到任何緊張或麻煩的狀況。誰會記得一名提著三件行李的體面年輕人?布拉薩德的手下要去找誰問——通勤旅客?列車長?
我正要站起來,瑞基抬頭,那對小眼睛看著我。很短暫而迷惑的一眼——前一天晚上看到他時,我臉上大概也有相同的表情。一種模糊而有點認得的眼神。他記得我,但卻不曉得我是誰。
我想趕緊溜掉,但現在還太早。最麻煩的就是那些該死的行李箱。這兩個箱子模樣很平常,但還是認得出來的,尤其是如果有人正在到處找的話。我才不在乎一個星期後有人會想起見過這兩個箱子——到時候我已經躲在紐約,而且行蹤一如以往掩飾得很好。但在我儘可能遠離大西洋城之前,我可不希望被任何人告密。
我想到莫娜,想著不曉得還要多久才能再見到她。我想到我們第一次在沙灘上,還有後來在我的飯店房間里。我想著她的一顰一笑,還有她頑皮的雙眼。
我笑夠了之後,就去沖澡、刮鬍子,然後到隔壁的旅館吃晚餐。沒有人會到隔壁的旅館吃飯。你要嘛就是在自己住的旅館吃,要嘛就去外頭的餐廳。但我指望的就是這個。我不想意外碰到莫娜、也不想意外碰到基思。要先等我準備好了再說。
我站起來,忍著沒跑。我背對著他們離https://read•99csw.com去,向上帝祈禱他們不會看著我。等我走到薛爾本旅館,背上的襯衫已經被汗水濕透,黏在身上。但今天根本沒那麼熱。
到了火車站,我買了一張到費城的車票,帶著行李上火車。提著三件行李要想看起來不笨拙實在很困難,不過我還是設法辦到了。列車長經過時收走了我的車票,給了我一張到費城的座位牌。我往後靠坐在椅子上,安心讓火車嘁嘁促促一路駛過蛋港鎮和哈登菲德。然後我們抵達北費城的火車站,我下了車,提著三件行李。我記得開國元勛班傑明·富蘭克林的那個故事,說他年輕時曾雙臂底下各夾著一條麵包,嘴裏咬著另外一條,走在費城的街道上。現在我完全明白那會是什麼模樣。我希望費城人現在已經對這種景象見怪不怪了。
下午過了一半之時,我打電話給樓下櫃檯,請他們次日清早六點叫我,他們一定覺得一頭霧水。然後我又打電話叫了客房服務,請他們再送一瓶傑克·丹尼威士忌上來,然後整個下午和晚上我都保持微醺狀態。我喝得很慢,反正也沒什麼事好做,但同時我也不想一口氣喝得大醉。我放慢腳步,同時還保持適當的清醒狀態,直到我覺得累了要睡覺,就多倒了幾份酒喝掉,好讓自己更快入睡,結果的確如我所願。
只不過,我不是在設騙局。現在,這筆錢送上門來,我要用來付清我飯店的帳單,乖乖做我該做的事情,然後到紐約等她。我不知道這好不好笑,不過我就是狂笑到頭都快斷掉了。
第二天,我又看到他。
下回再碰到,他就會想起來了。我希望他和布拉薩德的談話夠重大,足以把他的注意力從我身上拉開。
我坐在那兒,覺得自己顯眼得要命,恨不得有份報紙可以讓我躲在後面。我不想看著那個人。有個古老的說法——如果你盯著某個人太久太認真,他們會坐立不安個一、兩分鐘,然後轉過頭來看你。他們的眼角可能會不經意掃到你,諸如此類的。
我把第二顆橄欖整顆吞下。放了夠付馬丁尼和咖啡和侍者小費的錢,把帳單壓在空杯子下免得被吹跑。
但我還不能離開。我需要看一眼我的下手目標,也就是L·基思·布拉薩德。我得先認識敵人,才能決定怎麼殺他、何時殺他、在哪裡殺他。
我點點頭。是哦,他等著呢。慢慢等吧。
電影放完了,我走回飯店。木板步道的人潮不像平常那麼多,但還是一樣喧鬧。我在步道上停下來一會兒,觀察一個叫賣的推銷員解釋,只要利用一具專利榨汁機絞碎蔬果,把榨出來的那鬼玩意兒喝下去,你就可以多活十年。我看著他把一顆包心菜放進機器里。一開始是完整的包心菜,然後機器開始絞碎榨汁。那名推銷員把九*九*藏*書榨剩的菜渣扔進垃圾桶,驕傲地把一杯看起來很可怕的黏糊物湊到唇邊。他一口喝完,露出一個大大的笑容。
再留下來沒意義。我的收穫已經超過原來的預期——看到了布拉薩德,也對他來往的人有了點概念。據我猜想,布拉薩德是帶著一批海洛因來大西洋城。他不是送貨小弟——那些海洛因是他的,已經付錢買下,準備要轉賣的。不會有人指控他拖欠貨款或諸如此類的。他唯一的煩惱,就只是金錢方面的損失。
我拾起信封,把裏面的東西搖到一邊,然後撕開另一邊。裡頭有一堆十元和二十元和五十元的鈔票。我數了兩次,每次總數都是三百七十元。
我從側門出去。那輛計程車已經等在門外,我的行李都放在後車廂里。我給跑腿服務生一元,希望他把我的行李忘得一乾二淨。
「現在要回家了嗎?」
但我不認為這個情節會發生。幾天之內,布拉薩德就會讓特拉格相信他的海洛因是真的失竊了,而特拉格也會讓布拉薩德相信他不會幹這種偷東西的勾當。這兩個活寶會緊密商量,訂出某個未知的數量。他們會開始尋找這個特定數量,到時候對我就很不利了。
要是有人因此遭殃,看起來就是馬克斯·特拉格了。從布拉薩德的觀點,唯一可能把他的貨這麼乾淨利落偷走的人,就是知道他要帶著這批貨的人。特拉格在黑道中一向有誠實不欺的美譽,不過布拉薩德手上這麼一大批貨不明不白失蹤了,當然是很可疑。我希望布拉薩德會製造夠多麻煩,把某個人激怒,朝他腦袋喂上幾顆子彈,這樣就省掉我很多力氣了。
對我來說,那部電影的感覺就像是演員都在講波斯語,還只有中文字幕。劇情我半點都不記得,連片名都忘了。我去看電影只是為了殺時間,也的確達到了目的。我雖然望著銀幕,卻完全沒看進去。在電影院里,我思索著,設計著,謀划著。隨你愛怎麼稱呼,總之就是那麼回事。
聽起來真像間諜電影。斗篷與匕首。大明星鮑勃·米徹姆穿著軍用雨衣。
回房之後,我還試過想打開公事包,然後才想到我先前已經鎖上,鑰匙也早扔了。真可惜,因為布拉薩德的兩個箱子我都得帶走。如果公事包能打開,我就可以把海洛因拿出來放進布拉薩德的箱子里,扔掉公事包。但現在我有三件行李得帶走,一開始不會有問題,但等到我要換火車的時候,可能就會有麻煩了。
他有個看起來很老實的堅定下巴,和一張看起來很老實的薄唇。他的眼珠是水藍色——從我坐的地方居然看得出來。他一頭白髮。不是灰的,是白的。白髮格外有種皇室的尊貴之感。
然後差點被那顆橄欖給噎住。
如果哪個好聰明的閑人想到了L·基思·布拉薩德和倫尼·K·九九藏書布萊克的縮寫一樣,他可能會去火車站查我的行蹤,可能會找到一名職員知道我買了到費城的車票。但絕對不會有人想到我其實去了紐約。
他又矮又胖又老,而且看起來完全就像是市郊的中產階級守法公民,也因此不難理解他怎麼能唬過莫娜。有些老實人看起來像騙子;有些騙子看起來像老實人。他是第二種。
我繼續往前,在一個果汁攤停下來喝了杯鳳梨椰奶雞尾酒。我很好奇這雞尾酒是怎麼做的,然後腦袋裡出現一個很恐怖的畫面,一顆鳳梨和一顆椰子攜手慢舞滑入一具專利榨汁機,進行某種蔬果相偕自殺計劃。我喝完那杯雞尾酒,走向飯店。
我連她的手都沒看到。這讓整個事件極端沒有人味,到了可怕的程度。好像門是自己打開的,信封是自己冒出來的,接著門又自己關上了。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活人介入。
我等著他抬頭會看到我。但他和布拉薩德忙得很——他們迅速而熱切地交談,我真希望自己能聽到他們在講什麼。不過也不難猜到對話的主題。布拉薩德應該要送一大批海洛因來,足以讓全新澤西州爽很久。但那批白粉卻神奇地消失了。這種事情當然得好好談一下。
他欠身離開。沒多久又端著馬丁尼出現。杯子里有兩顆橄欖而非一顆,而且他記得檸檬皮,一般交代都沒用的。或許他想跟我交朋友。
我剛到的那天晚上,曾在一家飯店外頭的露台上喝過雞尾酒,今天我又過去,在傘篷下找了一張桌子。那個位置離木板步道夠近,可以讓我看得很清楚;同時也夠遠,不會有人注意到我,除非有人刻意找。侍者過來,我點了黑咖啡。現在喝酒有點太早,不過其他顧客似乎不作此想。一個看似時裝圈人士的男子和一名衰殘相的褐發女子正在歡呼著猛喝台克利調酒。這麼早就開始狂歡了,我心想。或者是從昨天夜裡續攤到現在。我把他們拋在腦後,專心觀察著木板步道。
「歡迎下次再度光臨。」
她提到影星鮑勃·米徹姆的話一點也沒錯,我玩得太過頭了。我們根本一點都不必擔心。我正在前往紐約途中,一點痕迹都沒留。布拉薩德正在外頭找他那批貨,但方向完全錯了。我們一路遙遙領先。
「這個城市很棒。」我告訴他,其實是撒謊。「我原先很需要休息。現在覺得自己煥然一新。」
我大約十點醒來,穿上寬鬆長褲和開鈕襯衫,下樓去咖啡店吃早餐。很奇怪,我餓壞了,於是匆忙狼吞虎咽了格子鬆餅和香腸和兩杯黑咖啡。然後我點了這天早上的第一根香煙,出去等他。
他又矮又黑又瘦,滿頭茂盛的頭髮留得頗長,梳得整整齊齊。他唇上的黑色小鬍子也修得很整齊。他穿得很好,走路很快。
「回費城。」我告訴他。我登記住進來時,寫的是read.99csw•com費城瑞登豪斯廣場附近的一個住址。
我抬頭看那名侍者。我不想離開,也不想再喝一杯咖啡。
電話鈴響第二聲之時,我睜開眼睛,然後完全醒過來。我先沖了個鹹水澡,這回是故意的,然後再用冷的清水沖乾淨。我用掉三條小毛巾,才把全身擦乾。
根本沒問題。
「馬丁尼。」我說,實在懶得跟他羅唆了。「琴酒多一些,加一條細檸檬皮。」
我把自己和布拉薩德的所有東西都裝進兩個行李箱內。因為我幾乎沒東西,所以一下就弄完了。然後我又回到樓下大廳,讓跑腿服務生幫我把行李搬到外頭排班的計程車上,才慢慢走到櫃檯前。
如果換了其他人,只要不是莫娜,事情就很容易了。我會開心地微笑,走出飯店,帶著皮夾里的三百七十元,搭上一列隨便到哪裡的火車。用這個角度來看,這真是我畢生耍過最簡單又最絕妙的騙局了。甜蜜又容易,一點問題都沒有。
結果差點就看漏了他們。
我其實很想當下就離開大西洋城。留在這個悲慘的小城愈久,我冒的風險就愈高。除此之外,現在我已經決定乖乖付清旅館的帳,所以每多待一天,都會多增加一筆我不太負擔得起的費用。莫娜給我的錢,再加上我手上原來剩的,總共也就是四百出頭,這筆錢可撐不了多久。
我從旅館房間打了通電話到火車站,查出每天早上七點三十分有一班開往費城的列車。每天下午還有一班,但早上的火車要安全太多了。那個時間大部分人都還在睡覺,同時我去辦退房也不會有什麼可疑之處,因為反正還有更早的火車,比方清晨四點的,這類趕早班車的旅客不會是新鮮事。走出飯店時愈少人看到我的箱子,我就會愈安心。布拉薩德在場的機率愈低,我就會愈開心。
我很好奇可不可以把人也這麼拿來榨。放進一個專利榨汁機,榨出他身上的汁液。然後渣滓扔進垃圾桶,關緊蓋子。
這些錢進了我的皮夾,信封則進了垃圾桶。
現在他坐在L·基思·布拉薩德旁邊,剛好正對著我,我覺得很擔心。那回匆匆一見之後,已經過了很多年,但我還記得他。而他也很有理由記得我,我搶走過他一個女人。那個女人是豬,我很確定當時他不太在意,但這種事情你不會忘記的。
我不知道他是怎麼來到露台的,一抬頭才發現他就在那兒,隔著三張桌子,肘邊有個侍者,就是招呼我這桌的同一個。我看到布拉薩德的側面,感覺依然是個可敬而踏實的好人。
我相信如果我盯著他,他就會轉過頭來看我。我不希望這種事發生。不管他在紐約多麼吃得開,我去的時候都有一大優勢,那就是我認識他、而他不認識我。這是我的王牌,我是萬萬不想在大西洋城就失去這個優勢。
我不明白自己幹嗎點這杯雞尾酒九_九_藏_書。通常這種狀況下,我會幹脆離開。我不想喝酒,不想吃飯,不想再喝咖啡,而且我也看過布拉薩德了。這些因素之外,再加上我對這個露台或侍者都沒有特別的好感,我應該會離開才對。
「先生,還要再來一杯咖啡嗎?」
不到三分鐘,我就下了火車,接著通過地下道,來到對面的月台。我等了不到五分鐘,一列往紐約的列車停下來,我上了車。我把三件行李放上行李架,然後坐在位子上放輕鬆。列車長經過時,我跟他補買了一張到波士頓的車票。其實沒有必要,一點必要也沒有,但我想把所有動作做個徹底。
於是我慢慢啜著那杯雞尾酒,偶爾看他一下。我愈提防他,他就愈難看到我。你若要擺脫溫厚外貌的影響,那心腸一定得夠狠。如果你長得就像個黑幫分子,那麼你要成為黑幫老大就會容易很多。你的外貌愈接近好萊塢電影的刻板模式,大家就愈快能接受你。但如果你長相比較像華爾街人士,而非在黑手黨地盤的桑樹街混的,那麼桑樹街的人就會很排斥你。要殺他會很困難。我正嚼著第一顆橄欖時,他有了同伴。他在這個露台耗時間,不會光是因為口渴而已,一定有個夠重大的理由,而這個理由很快就出現了。來的人又矮又瘦,穿得很體面,長發梳得一絲不亂,黑色小鬍子修得整整齊齊,就是我前一天走出薛爾本飯店時眼熟的那名男子。現在我想起他是誰了。
那名職員希望我在飯店期間住得愉快。
我穿好衣服下樓。櫃檯職員換了人,不過就跟之前那個同樣客氣有禮,一點刁難都沒有。他遞給我那個公事包,我回報他一個最親切的微笑。
根本沒問題。
他名叫瑞基·科爾,他的老大是馬克斯·特拉格,統治半個新澤西州的黑幫老大。特拉格是個聰明的老人,新澤西州每一樁不太符合法律正義的生意裡頭,他都在頂端佔有一個穩靠而模糊的位置。特拉格我只聽過名字。瑞基·科爾我倒是見過一次,那是好幾年前,在一個派對上。當時瑞基還是一個比較小的角色,但經過了這些年,馬克斯·特拉格也待他不薄,瑞基地位已經很高——根據傳言,他現在是特拉格手下的第一大將了。
我忽然想到,倒在床上想忍住不笑。太好笑了,但同時又一點也不好笑,我用枕頭蒙住臉,像只鬣狗似的大笑起來。
要進門時,剛好有名男子走出來。我只匆匆瞥到他一眼,但覺得有點眼熟。我見過他,卻完全想不起在哪裡或什麼時候,也不曉得他可能會是誰。
「沒問題,先生。那要不要吃點什麼?我這邊有菜單。」
我望著那名相貌堂堂的誠實老人,直到輪椅停在薛爾本飯店門口,他下了輪椅。然後我喝著自己的咖啡,思索著我們該怎麼幹掉他。
出於某些原因,我向上帝祈禱他沒認出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