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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七章

我什麼話都沒說。
我望著它,拿起來搖一搖,又放回公事包里,再度鎖好。我把摺疊小刀放進口袋裡,提起那個公事包。
布拉薩德是個罪犯。
我坐在那裡,從頭到尾徹底想了又想。每隔一陣子就會有個思緒打結,然後我就得從頭再想一次。但漸漸地,所有的結都理清楚了。我愈想,就愈覺得這個計劃很好。等到整件事想得幾近完美時,我從床邊站起來,走進浴室沖澡刷牙。
可是那些警察會。
我吃著熱狗,用一根細長的吸管喝鳳梨椰奶雞尾酒。我望向對面大樓的門口,看著一個個上班族女郎正要趕回家,看著一個個清潔婦要去展開他們的掃除髒亂活動。
紐約州是有死刑的。用電椅執行。第一級謀殺罪就是要坐電椅,除非陪審團建議從寬量刑。
或許他已經開始恐慌。或許他會打電話給朋友講起這件好笑的事。這也沒關係。這會讓其他一切看起來更可信。
有頭有臉的威徹斯特郡好公民很少會被殺害。所以一旦有謀殺,如果死者是個老男人,又有個年輕老婆,就不難猜出他們遇害的原因,還有兇手是誰。
「輪轉手槍。點三八或更大的。」
在某種意義上,布拉薩德是個有頭有臉的公民。但在另外一個意義上,他是個黑幫壞蛋。
但對我們,陪審團可不會手軟。
值好大一筆錢的海洛因,栽贓得太妙了,我心想。真是個昂貴的投資啊。
「這把槍有歷史嗎?」
等待更難受。等待,同時想知道他發現了什麼,他在想什麼,還有我犯了什麼錯。等待,同時想知道自己下一步該去哪裡。等待。
那包東西還在裡頭。
然後我又打開公事包,小心翼翼把那一小盒海洛因拿出來,放在桌上。然後我打開一個抽屜,拿出四個全白的信封。
「有些人,」我說,「奧基·曼納斯,邦尼·迪法丘,魯比·克蘭。一些人。」
我又坐在床邊。槍和子彈妥善地放在一個抽屜里,下上各放了幾件襯衫。我又在思考,這好像逐漸成為一種習慣了。
但警方不能放過她,因為這是一樁謀殺案,她是他們唯一的嫌犯。他們會儘可能對她施壓,她遲早會吐露實情。或許她不會自白,但警方會問出我的名字來逮捕我,然後他們會玩兩面手法,讓我和莫娜互相猜疑。他們會嚇唬我們,逼得我們發瘋,然後把我們各個擊破。
布拉薩德,死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說不定我可以弄把槍來,把槍管塞進他的肥嘴裏,用他那隻臟手握住槍,替他扣下扳機,九-九-藏-書把他的腦袋轟得滿牆都是。
這事情我想著入睡,到夢中繼續糾纏。大部分都是噩夢,而且愈來愈相似——我老夢到奔跑,身邊或許有莫娜、或許沒有,總之一路狂奔著想逃掉卻根本逃不掉。大部分時間我們跑進一條漆黑的隧道,有很恐怖的東西在後頭追著,而且愈來愈逼近。我們就快要跑出隧道,外頭是一片池塘和綠色草地和一張野餐桌,但即將抵達隧道盡頭時,卻被後頭的壞人抓住了。我從來不曉得追兵打算怎麼對付我們,因為每回被抓到那一刻,我就滿身大汗醒過來。
我搖搖頭。他哀傷地微笑,露出滿口金牙。「如果你沒有持槍許可,我就不能賣你槍了。」
我的緊張頓時消除,於是伸手到口袋,拿出那四個信封,放回原來的位置。我看了桌上的便條本一眼——那些電話號碼不見了,他把我寫的那張撕走了。
「我要一把槍。」我告訴莫。
八點三十分,我懷著新的觀點下了床。計劃逐漸成形,我坐在床邊,隨著指間的香煙逐漸轉為灰燼,同時讓那個念頭自行發展。那是個很巧妙的主意,中間牽涉到一個關鍵點,是我前一天沒想到的。
因為無論發生了什麼事,那天晚上他都不會再回到辦公室。他已經要回家跟莫娜相聚。那四個小小的電話號碼會留到第二天。
我邊沖澡邊唱歌。
我進去時,店裡還有個小鬼,想把一支手錶賣給莫。他們正在討價還價,我就假裝在看旁邊的一支薩克斯風。那小鬼最後接受了十元,我等著他拿了錢好離開,心底納悶那表會是誰的,又到底值多少錢。
我們必須假造一樁謀殺。
確實就是我想知道的。這把槍很乾凈。不可能追溯到莫身上,更不可能追溯到我了。
有人想聯絡他,這個人相當確定他在這裏。當然,除非是撥錯號碼,總是有這個可能的。說不定真是撥錯號碼。
我想起她,想到她的種種,還有和她在一起的感覺。然後我明白,我無法離開,無法放棄。無論發生什麼事,我們都要堅持到底。
但壞人就不同了。壞人被殺害是常有的事情,理由有各式各樣。而且壞人被殺害的手法很專業。他們會被外地來的槍手幹掉,這些殺手搭飛機來,完成工作后也搭飛機離去。黑幫之間的槍擊案是破不了案的,因為這類案件都是超完美犯罪。警方不會拚了命想查出兇手,那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我在五樓出了電梯,看起來就像個心懷大志的年輕商人。我的西裝燙得筆挺,九九藏書領帶端正,手上輕鬆提著公事包。天頂職業介紹所的門開著,但是沒有人往外看。
他在裡頭待了十五分鐘。
我看著他上了計程車開走,然後喝完我的鳳梨椰奶雞尾酒,深深吸了一口污濁的空氣,過了街,走進那棟大樓,搭電梯到五樓。
我離開那家店,沒說再見。我拿到了一把槍和六顆子彈,他拿到了兩張五十元鈔票。就這麼簡單。
星期一晚上很無聊。我吃了晚餐,坐在科靈斯伍德旅館的房間里,等著時間過去。我想想她,又想想他,然後想到自己,想不出要怎麼辦這件事。我得弄得對她有利。我要讓她覺得我是個天才,對整件事情完全了如指掌。或許我可以裝得讓她放心,但我不能欺騙自己。對於謀殺,我根本是個生手。
前兩個號碼沒人接。第三個是位於東城六十幾街的一家酒館,第四個是卻爾西那一帶的一家希臘夜店。我兩通電話都匆匆掛斷了。
他的口吻就像是在跟一個很小的小孩解釋一個很明顯的事實。
接著我又把四處可能沾上指紋的地方擦過,然後溜出辦公室,離開那棟大樓。我開始覺得這是我的辦公室和我的大樓了。要命,我在裡頭待的時間比他還久。
此時電話鈴聲響起。
我又挑開門鎖,簡單得乏味。然後我打開底層的那個抽屜檢查。他沒發現那些海洛因,東西還在那兒,那抽屜沒人動過。
「你認識這些人?」
我嚇壞了,趕緊後退,遠離辦公桌,好像上頭通了電。我毫無理由地背貼著牆站在那裡,數著電話鈴響聲。
我提著那包海洛因去搭地鐵,覺得好緊張,不過還是設法撐過去了。
我穿上乾淨的白襯衫和西裝,打好領帶,接著下樓吃了兩份炒蛋,又在街邊的午餐小攤喝了兩杯黑咖啡。然後我走到三十四街,上了一輛往第三大道的公車。車上很擠,一路都沒座位,但我不在乎。
我打開抽屜,又看了看那把槍,露出微笑。我關上抽屜,離開旅館,隨便吃了午餐。那天下午大約三點,我決定打電話到布拉薩德的辦公室,看他在不在。我翻皮夾找他的電話號碼,又努力回想我有沒有把號碼記下。結果沒有,但卻有其他四個號碼,我瞪著看了老半天,然後才想起是在布拉薩德辦公室里從一張紙片上抄來的。
「夠了。」他說。「麻煩請到店後頭吧。」
「你只打算用一次?」
「講講他們的事吧。」
我可以弄得像是意外。但這麼一來,就毫無犯錯的餘地了。如果你要假造成意九_九_藏_書外,或是自殺,那隻要犯個錯就全部玩完了。一個錯誤就會暴露出整件事並非意外或自殺。而是謀殺,沒得商量。
我累得沒法去搭地鐵,於是招了輛計程車,癱靠在後座,忽然覺得筋疲力盡。這真是忙碌的一天,或許太忙了。我很好奇接下來幾天會有多忙,大概會非常非常忙。
我沒回答這個問題。他也不期望我回答。他把六顆子彈放在一個像是牛皮製的小袋子里,再放進一個小盒子,交給了我。
「一盒嗎?」
對街有一個果汁攤。我找到一個空位,點了一根熱狗和一杯鳳梨椰奶雞尾酒,然後望著他那棟辦公大樓。快五點了,我開始後悔又發急。我該把那些信封留在原處的。都這麼晚了,他不會去辦公室的。
「裝滿這把槍就夠了,六顆子彈。」
那真是折磨神經、讓人胃痛的十五分鐘。先不講別的,我為了理直氣壯待在那個果汁攤上,只好又點了兩根熱狗和兩杯鳳梨椰奶雞尾酒。吃到後來都快咽不下去了,真是難受。
這樣可以撐一陣子。
我嘆了口氣,這真是個詭異的小遊戲。我掏出皮夾,再找出那張紙,把號碼在便條本上再抄一次。
總共響了十二聲。
一定有個辦法的。
這麼一來,我心想,警方搜查這裏,就一定會找到這個盒子。這有點像是小孩玩的尋寶遊戲。第一個信封就放在明顯的地方,任何一個警探都不會錯過的。其他三個信封放在中間的抽屜,也是他們第一個會找的地方。除此之外,當然,他們會把整個辦公室從頭到尾搜得翻了天,於是他們就會發現那個裝了一大堆海洛因的盒子,整個遊戲就會結束了。
我慎重地點點頭。
「這是法律規定。」他說。
我又從頭開始設想,每回推出來的結果都是死路一條。我一再反覆推演,一遍又一遍,卻就是沒有個妥善的解決辦法。真不公平——他擁有她,又擁有那麼多錢,而我想把兩者都搶過來。
我四下看了一圈,又祈禱了一次,然後我離開辦公室,搭電梯下樓。
但這樣行不通,我也已經告訴過她一大堆反對的理由,栽贓這條路是一點機會都沒有的。
我要找的當鋪不是當初我去賣掉手提箱的那個,而是位於三十二街和第三大道交叉口,根本只是牆上的一個洞,門口掛著不起眼的傳統當鋪標誌。當鋪老闆是個態度謹慎的小個子男人,戴著金屬框眼鏡,雙眉間有深深的溝紋。他名叫莫·雷德,是個銷贓人。
我還是沒說話。我掏出皮夾,拿出兩張五十元,放在九九藏書櫃檯上。
我記得莫娜說過的。我們別殺他吧,喬。我們栽贓他,讓警方把他送進牢里。
我猜想那些電話是布拉薩德做海洛因生意的批發商或零售商。但無論如何對我幫助不大。我只是更確定布拉薩德是毒販,但這點我已經曉得了。我正要撕掉那張紙,然後改變心意,又放進了皮夾。
他看看我,再看看那些錢,然後又看我。他想搞清楚我是什麼人。
我把海洛因輪流裝進每個信封里,盒裡大概去掉了三分之一。接著我將信封一一封起來,三個放進最頂端中間的抽屜,剩下那個則塞在吸墨紙和下頭的皮革墊之間,只露出一角。我又打開最下層的抽屜,把那一大盒海洛因放在抽屜後方。
「來福槍、手槍,還是散彈槍?」
他又露出那個哀傷的微笑。「或許吧。」他說。「有個小子在某人車上的置物匣里找到這玩意兒。他帶來賣給我。失竊的主人不願意報警。我們有不少偷來的東西,你知道,我都小心檢查過。我懷疑這把槍根本沒登記。這些是你想知道的嗎?」
還有其他步驟。但等到執行過後,一切就很簡單了。這種案子不會出現在《紐約每日新聞報》的第三版,而是會出現在頭版,報導中會描述一名表面是殷實富商的威徹斯特郡黑幫老大,被其他黑道分子殺害。大家不會去煩他的遺孀,只會替她感到難過。
我告訴他奧基·曼納斯非公開擁有的兩家夜店的店名。我告訴他邦尼·迪法丘進了監獄以及入獄原因。接下來我正要說起魯迪·克蘭恩的事情,但他舉起一手。
現在的警察太厲害了。他們的鑒識人員也太優秀了。我可以朝肥仔基思耳後敲一記,用他的車把他載到最接近的懸崖推下去。然後警方就會開始查探,我可能會在哪裡留下指紋,或者那個混帳肥仔在掉下懸崖之前會恢復意識,或者有成千上萬個可能的失誤發生。
我找了個公共電話,輪流打了那四個號碼。
然後我又想想那四個電話號碼。那狗娘養的大概認得自己的筆跡。他大概記得已經撕下過那四個電話號碼一次,也大概很清楚自己沒有再寫第二遍。他大概起疑了,但是沒關係。
我進了布拉薩德的辦公室,關上門,四處看了看。整個辦公室沒有改變,我小心翼翼瀏覽了一圈,唯一不見的就是記著四個電話號碼的那張紙。我想了一會兒,決定要做得盡善盡美。我從抽屜里找了一枝鉛筆,把我皮夾里的紙條拿出來,把號碼抄在他桌上的便條本上,盡量就記憶中模仿他的筆跡。read.99csw.com
他出來了,看起來還是一樣。我納悶著他是不是在擔心,或者我是不是該擔心。又納悶著如果他發現了那個盒子,那我該怎麼辦。果真如此,那就沒戲唱了。要是栽的贓被發現,那我就只剩一條路可走,那就是放棄整件事,離開紐約,忘了莫娜。這應該很簡單,我離開過很多城市,忘掉過很多女人,只要再做一次就是了。
大家會把她留給我。
然後警方會逮住莫娜,全心全意對付她。她一開始會表現得不錯,警方對她有多狠,她也能能狠狠地回敬。
「當然了,你有持槍許可吧?」
如果我們假造一樁意外,我們就死定了。如果我們假造一樁自殺,我們也死定了。
但另一個方法有機會。布拉薩德,活著,我們沒法栽贓他,一百萬年都不可能。
然後會在哪裡有什麼出錯,就會有人曉得那不是自殺。
然後一輛計程車停下來,他下了車。他付錢給司機,車子開走了。我雙眼盯著他走進大樓里消失了。
我得殺了這個壞蛋,我得做得像是幫派仇殺,經過專業的計劃和專業的執行。我弄到了一把無法追溯來源的槍,這是第一步。
我心裏想像那個畫面——布拉薩德隨時都可能踏入辦公室,發現那些海洛因。想到這裏,我兩腿開始發抖。那些信封玩的花招很巧妙,但我可不能冒險。我抽出吸墨紙底下的那個,又把其他三個拿走,塞進我口袋裡,然後祈禱他不會去翻底層的那個抽屜。
我走了幾個街區,把那個公事包順路扔在一個垃圾桶里。我再也不需要它了。現在我不必提著海洛因到處跑來跑去,我已經栽贓完畢了。
然後電話鈴聲又開始響起來。
我從電話簿里查到他辦公室的號碼,撥號后聽鈴聲響了好久,然後我掛斷,回旅館房間。我用一把小刀去挑公事包的鎖,不到一分鐘就挑開了。
最後那個小鬼終於走了。
我低頭看看自己的公事包。裡頭沒有海洛因了。現在海洛因在我身上,而且還很多。
我經過他身邊,走進那個黑暗的房間。他走到店門邊,鎖上,拉下遮光簾,然後也進了店后的房間,找到一個架子,拿出一把槍。是一把點三八的輪轉手槍,史密斯威森公司製造的。跟我指定的一模一樣。
我得確定他再也不會回辦公室了。
「我還需要子彈。」我說。
我不斷把事情拼來湊去,卻怎麼湊都不對勁。我的思緒老是回到同一點,就是想殺掉一個人還可以脫身。有幾個制式的作法可以辦到,我在腦中一一仔細想過,想找出適合的,卻一個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