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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五章

「羅德尼不太會做家務。你認識他很久了?」
「湯?」
「也不是很熟。我們一起玩過幾次撲克牌。」
「我該怎麼稱呼你,伯尼還是伯納德?」
「大部分的人都叫我伯尼。」我說,「哦,我的天哪!」
媽的,哪所大學?伊利諾斯的什麼?
「所有的報紙上都有你的名字,伯尼。你皮夾里的駕照和所有證件上也都有你的名字。你在睡覺的時候我都看過了,很少見到睡得那麼沉的人。」
我把湯喝完,順手收拾了一下廚房,之後又開始翻箱倒櫃,直到我發現羅德尼藏酒的地方。裏面有不少好東西,一瓶陳年的黑莓白蘭地,瓶底的渣滓足有一英寸厚。別的東西也不敢恭維。然後,真不敢相信,它出現了——一瓶五分之一加侖裝的威士忌,裏面還有三分之二的酒。這瓶酒是在哈肯薩克裝的瓶,還有一個酒店的標記,這大概不會是芝華士那種級別的。
「切達乾酪湯?你在開玩笑,對不對?」
我應該怎麼脫身?
「是啊,但其實只是架子而已。我早就把植物拿起來了,然後再把架子踢翻。架子撞到牆上,倒了下來。」
「我想我的澆水天分是派不上用場了。」她還在說,「你會在這裏待很久嗎?」
我轉到另外一個台,新聞剛剛播完,還得再聽半小時的音樂才能等到新聞時段。有個歌星在對我說,他女朋友的聲音像劃過黑板的粉筆般劃過他的靈魂——這真的不是我編的。這時候我覺得餓了,於是跑到廚房,打開抽屜和柜子,還向冰箱里張望了一下,裏面實在夠亂的。我翻箱倒櫃,好不容易找到了半盒班叔叔改教米——我想他以前信佛教,現在大概是改信長老教了吧——一罐看起來很難吃的挪威芥末沙丁魚,還有許多裝著香料、醬料的瓶瓶罐罐,如果有食物的話,這些倒是可以相得益彰,但現在根本連吃的都沒有。
「你早就知道了。」
「應該是。你真的認識羅德尼嗎?」
也可能是警察。
不過賊是別無選擇的。我大概在那裡坐了很久,啜飲著威士忌,看著第九頻道的深夜電影,每半小時——如果我還記得的話——就打開收音機聽新聞。沒提到J·弗朗西斯,也沒提到我,雖然我的思緒飄開了一會兒,根本不知道它在播什麼。
「咖啡就行了。這咖啡很好。」
「你想得到的都有。黑豆湯、雞湯、蘆筍奶油湯、土豆湯、切達乾酪湯——」
唯一我覺得不好的,就是她不該出現在我的公寓里——呃,羅德尼的公寓。她只不過要替九-九-藏-書植物澆水,卻使我身處險境。但我想起每天我都是一個人醒來,而如果有這樣的一個人在我身邊,我一定會很高興——呃,這話說得有點一廂情願。女人、警察、計程車、新聞報道全都一樣,你需要的時候都不會在身邊。
實在不敢相信,這女人竟然臉紅了。「也沒有很多。我剛剛說到哪兒了?」
我還沒來得及反對,她就出門了。她離開后,我起床去上廁所。我實在很不想說這個,但這是很久以來我唯一知道自己在乾的事。然後我穿上昨天的衣服,坐在我最喜歡的椅子上,等著看門開之後進來的會是什麼。
真煩。
「大學同學。」我決定賭一賭。
「好,」我說,「好,要一點。」
「不用。我知道你沒有殺人,我的直覺一向很准。如果不是很確定你是無辜的,我怎麼會故意把植物踢翻?」
我跟羅傑·阿米蒂奇已經結合得絲絲入扣,成為剛進城的鄉下孩子,而她是我在窘境中遇到的女孩。沒過多久,我就發現我的腦子一直在轉,想套她的話,想知道她跟羅德尼的關係有多近,他在她的生活中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呃,媽的,真無聊……
我又開始走神了,其實應該把心思集中在開罐器上。羅德尼靠湯維生,沒想到開罐器卻原始得可憐,幸好還能用。我把濃縮的星星雞湯往鍋里一倒——就當它很乾凈吧——加點水攪了攪,再加了點百里香和一匙醬油,然後坐下來,邊喝邊聽鄉村搖滾台的五分鐘新聞提要。它播了一些我在爵士台就聽過的新聞,又報了一大堆的氣象消息,半點用也沒有,因為我根本沒打算出去。它完全沒有提到弗朗西斯·弗蘭克斯福德的死訊,更沒提到是一個闖空門的賊下的手。
「湯?」她轉向我,困惑地笑了笑。她的眼睛不是藍的就是綠的,或者兩種顏色都有,她的牙齒又白又整齊。「什麼湯?」
「我們是老朋友了。」一個謊話,「但過去幾年,我很少見到他。」這是大實話。
「我的天哪。」
「你不用擔心。」她說。
在破曉前天色最昏暗的時刻,我費了好大的勁才關掉電視,再次鑽進羅德尼的被窩,那瓶酒差不多喝光了。
「可惡!」她又說話了,真是道破了我的心聲。可這一次她不是在咒罵命運,而是對我說的。「我把你吵醒了,對不對?我已read.99csw.com經盡量小心了,躡手躡腳想去給那邊的植物澆水,誰知不小心踢到了一個花盆。希望沒有傷害到植物。很抱歉吵醒你了。」
「看起來似乎是這樣。」
「再來一杯好嗎?來,我替你倒。」
我在另一個柜子里找到了一盒還沒開封的意大利麵。我想,如果橄欖油還沒發酸的話,拌拌倒還勉強能吃,可惜油也酸了。我開始告訴自己,其實我根本不餓。我又打開另外一個柜子,卻發現羅德尼·哈特是個湯迷。裏面總共有六十三罐金寶濃湯。我知道數目是因為我數過,而我之所以去數,是因為我想知道我在這裏可以挨多久不用出去,也不會餓死。用集中營的標準來算,一天喝一罐湯,我能在這裏支持兩個月。這時間夠長的了,我對自己說,在湯還沒喝完之前,我就會被警察抓住,以一級謀殺定罪,屆時養我的問題就可以交給國家了。
「你在尋找自我。」她說,「真有意思。」
「外面有點冷,但是天空很清朗。我想買點甜甜圈,可不知道你除了咖啡之外,是不是還想吃別的東西。」
「不用嗎?」
所以,根本沒什麼好擔心的。
我說不是,但我到底是幹什麼的?我坐在床上,把床單拉到脖子下面,隨口編了一個故事。我跟她說我家是在南達科他做畜牧生意的,但是競爭對手用很好的價格買下了我們家的牧場,於是我一個人到紐約先來逍遙一下,再決定接下來要幹什麼。我故意用很憨厚的語氣把故事講得很無聊,希望她在乏味之餘能想到還有別的事要做,但是,我說的每一個字她都覺得很有意思,比我還起勁。她坐在床邊,手指在膝蓋上畫圈圈,眼睛睜得老大,眼神天真無邪。
我懶洋洋地抬起頭,瞥了她一眼。她就在床邊整理著那株裂葉黃檗,把水澆在根部。黃檗看起來生意盎然,而她,好看極了。
她的身子靠在桌上,微微往前傾,嘴角揚起,柔軟的手蓋在我的手上。
「我什麼時候和你開過玩笑?如果你不相信,就到柜子里去看看。如果說金寶負責做湯,那麼羅德尼便負責囤積湯罐頭。除了滿是蟑螂屎的米之外,就只有那些湯了。」
我不知道什麼時read•99csw.com候睡著的。午夜過後不久,一陣倦意上涌,我脫掉衣服,上了羅德尼的床。似睡非睡間,我覺得好像有人在我的身邊晃來晃去。我跟自己說那是胡思亂想,但你也知道,越叫自己不要想,就越會想。我睜開眼睛,看到了床邊小花盆裡的一株裂葉黃檗。我都能睡在這裏了,它當然更有理由站在那裡。我們倆相互打量了一下。我又醒了。我的心思一直在打轉,卻不知道該轉到哪裡去。
「從參孫把神廟推倒之後就是那麼短。登那種照片只是碰運氣罷了。」
「是啊。」
「我乾脆到街角買點咖啡……」是啊。她也許認出了我這個惡名昭彰的小偷或是行竊起意的殺人犯——或是又搶又殺的壞蛋,或是她心裏想象出的別的什麼職業——於是就利用這個機會逃離魔掌並讓司法部門來接手。
她買來了很好的咖啡,令我大感意外。她把咖啡倒進壺中,我們有一句沒一句地閑聊起來。趁她不在,我編好了謊話。她說她叫魯思·海托華,我也脫口報出我的名字——羅傑·阿米蒂奇,然後我們便忘我地聊了起來,頗為投緣。
接下來我有記憶的事是聽到什麼東西破碎的聲音,還有一個女人的嬌嗔:「可惡!」
「啊,對,我一眼就認出來了。今天的《紐約時報》上有你的照片,其實不怎麼像。把人送進監獄前,真的會把頭髮剪得那麼短嗎?」
「沒關係,伯尼。」
我可以一直想下去,可是又有什麼意義呢?我用不著在這裏等,看門打開之後她究竟是不是一個人回來。我聽到了她踩在樓梯上的腳步聲,如果是一群警察上樓梯,就絕對不是這樣輕盈的腳步聲。門還沒打開,我的心情就輕鬆下來,等門真的打開,見到了她俏麗的臉,我得承認心頭一陣竊喜。呃,好吧,是狂喜。
我忽然恢復了意識,從無夢的酣睡中醒來,神志完全清醒了。房間里多了一個人,一個女人。從聲音判斷,她處於我已經不再有興趣的年齡。
我靜卧著不動,想恢復正常睡眠時的呼吸頻率,希望她沒注意到有我這麼一個人,但我自己明白這不可能。她是誰?她在這裏幹什麼?
我說航空公司把我的行李弄丟了,這是先發制人,免得她懷疑我為什麼沒有行李。她說航空公司一天到晚就是幹這種事。我們倆一致同意,能把人送上月亮的國家應該有能力控制兩件行李的去向。我們各自拖了一把椅子,坐在桌子的兩側,用兩個不成套、邊緣坑坑疤疤的杯子喝咖啡。咖啡很好喝。
「你https://read.99csw.com這個人沒什麼架子。我通常很難跟人說得上話,特別是男人。」
這時她說:「你知道嗎,我真的很小心,想料理好這些植物之後儘快出去,別吵醒你。可是我現在不這麼想了,你知道嗎,我很高興把你吵醒了,我很喜歡跟你談話。」
「很抱歉把你吵醒了。我告訴你我要去幹什麼。我去煮咖啡。」
我想到逃跑,卻又覺得這麼想很無聊。只要她不向警察告密,窩在這套公寓里可比在街上亂竄安全得多。我的理性這樣對我說,但我覺得我只是懶而已。我的血液里滿是昨夜喝的廉價威士忌,頭腦生鏽,坐在那裡比逃跑容易多了。
「我也是,魯思。」
「我從來不覺得自己迷失過,只是現在懶洋洋的——」
想這些無聊的事情幹什麼?我跟她現在聊得再投緣,我們之間也不可能有將來。她一出門,我就要把心思好好整理一番。她又不笨,遲早會知道我是誰,不過等到那時候,我早就遠走高飛了。
「幾個星期吧。」
「真的很野蠻。不管怎麼說,我見到你就知道弗蘭克斯福德絕不是你殺的。你不會殺人。」她的眉頭皺了起來,「但你的確是個賊,對吧?」
「你是故意把花盆踢翻的?」
我們不停地聊著,一會兒我便完全適應了我編造的角色,沒有半點尷尬。也許是環境的影響,也許是我的演戲天分被這間公寓激發出來了。羅德尼不是說過房東喜歡演員嗎,也許這裏住的全都是演員,也許牆根處的木材有一種特殊的魅力……
我打開羅德尼組合音響里的收音機,把聲音開得低低的,縮在椅子上聽音樂,等著新聞報道。你想聽音樂的時候,每十五分鐘就報一次新聞,沒完沒了。反之亦然,警察、計程車、新聞,你想要的時候總是不在身邊。
「他不知道你是幹什麼的,對不對?那他怎麼會把鑰匙給你?哦,我真笨。你要鑰匙幹什麼?我在你的褲子口袋裡看到了鑰匙和其他工具,看起來都很好用。你是不是需要特殊的工具才能把門撬開?」
「實在無法想象你跟人相處還會不自在。」
「謝謝。」
「不然就得硬闖。」
「從某個角度來說,我也經歷過這樣的日子。我四年前離婚,找了個工作,卻不是很喜歡,於是就辭職了,現在沒工作。偶爾畫畫,加工珠寶,最近迷上了著色玻璃,不是大家都在做的那種,是我自己的創意,接近於三度空間、不拘形式的雕刻形態。我其實不能確定自己在這方面到底做得好不好。我的意思是說,這也許只是我的嗜九九藏書好。如果真是如此,那可就討厭了,因為我不想要什麼嗜好。我要全力以赴地工作,但還沒找到合適的,至少我不認為找到了。」她的睫毛朝我眨了眨,「你早餐不想喝湯,對不對?我乾脆到街角買點咖啡,只要幾分鐘就行了,你趁這個機會可以穿好衣服,等我回來。」
「你嘴巴真甜!」她的眼睛——我現在才知道,她的眼睛是會由藍轉綠的,根據她的心情和燈光射入的方向而有所變化。就和我描述的一樣,那對藍綠色的眼睛從睫毛下面怯生生地看著我。「今天很愉快,是不是?」
「你翻過我的皮夾。」
乾脆煮點米飯吧,但我往盒子里一看,才發現我不是唯一注意到這個盒子的不速之客,班叔叔已經改頭換面了——裏面的米全成了蟑螂屎。
「你到紐約來打算待多久?」藍綠色的眼睛眨了眨,「待到什麼時候?你不是演員,對吧?」
「羅德尼沒跟我說有人會來。你最近才住進來的吧?」
「大學同學?還是伊利諾斯的老鄉?」
「你遇到過很多睡得很沉的人嗎?」
黑色的頭髮剪得短短的,前額很高,五官勻稱,鼻子挺而小巧,跟她秀氣的下巴正好相配。嘴形完美,大小恰到好處。淺紅色的耳朵,耳垂輪廓優美。我最近讀了一本平裝書,教你如何從一個人的耳朵判斷他的性格跟健康狀態,所以我才會注意到那裡。如果這書寫得沒錯,那麼她的耳朵再理想不過了。
「這裏只有湯。」
「那就叫你伯尼好了。」
「你是不會硬闖的,對不對?偷竊有一種特別的誘惑力,不是嗎?你到底為什麼會做這行呢?這句話好像是應該由男人問女人的。天哪,我們倆有好多話可以說,一定比羅傑·阿米蒂奇、南達科他牧場之類的屁話有意思多了。你根本就沒到過南達科他,是不是?雖然你的謊話編得著實不錯。你想不想再要一點咖啡?」
「昨天晚上。」我說。
她穿著一條白色的畫家工作褲,從膝蓋到臀部把她包得緊緊的,很容易看出她的身材。她的上身是一件西式的厚斜紋布襯衫,有珍珠狀的紐扣和印花修飾。脖子上系著一條紅圍巾,腳上穿的是鹿皮鞋。
可能是替植物澆過水,出門買了咖啡,又回來陪南達科他來的誠懇年輕人共進早餐的妙齡女性。
「沒關係。」我對著枕頭說話,我的臉正貼著它。
終於播新聞了。我豎起耳朵聽了一大堆我沒有半點興趣的新聞,嗓音低沉的播音員根本沒有提到東六十七街的強盜闖空門謀殺案,沒有,一個字也沒有。
「隨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