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旁邊這個王八蛋就不會說,不管是什麼,頭一仰,全灌到肚子里去。」
「先給她點時間,安定下來再說。」
他的生活不賴。特別是在這樣傭懶的午後,他沒什麼事可做,也沒有做什麼事的最佳地點。
他在鐘聲中醒來,也許鐘聲來自三十一街的法蘭西斯肯教堂吧。他的旅館——他住的旅館,絕對不是他的旅館——在二十二街第八大道。距離賓州車站很近,要不是有這個優勢,它絕對不可能爛得這麼理直氣壯。他住的是SRO單人住房(單人住房,可不是只剩站位),其實只是廉價旅館的美稱而已——一個小房間,三十塊一晚,一周兩百,房間裏面有洗臉盆,廁所在大廳,樓上、樓下都有浴室,就是這層沒有。現金預付,不收信用卡,不準做菜,不準飼養寵物,嚴禁訪客。
那天早上,他剛吃完早餐,坐在客廳里看報紙。電視是打開的——他太太把電視打開之後,就去廚房洗盤子了。起初,他根本沒注意電視上在演什麼,然後某樣東西抓住了他的注意力,他放下報紙,再也沒有拿起來過。就這則新聞的重要性而言,可以說只有上個世紀或再上個世紀,才會有這種新聞。
他在「魚壺」酒吧的吧台幹活,一邊是兩個喝啤酒的,另一邊是常客,詩人麥克斯,喝的是特供紅酒。電視開著,聲音關掉,酒吧的音樂來自一個老電台,艾迪在擦玻璃杯,覺得在這地方安靜、祥和、空蕩蕩的時候,是他一天之中最安逸的片刻。
他離開陰影,又回到偉佛利街,沿著這條街一直往前走,穿過第七大道,又走了兩條街,來到堤岸街。
她的先生在同一家公司、同一間辦公室上班,這不是巧合,他們倆就是這麼認識的。一般來說,他比較早上班,七點或是七點半,就可以在辦公室里看到他的身影。早點來可以多做好多事,他常這麼說,但有的時候,他會等他太太,一起走路到地鐵站,一起到下城上班。也許他今天先走了,也許他們兩個在一起。現在還會有誰知道?現在還有什麼差別?
飛機撞上大樓的時候,她可能正在喝咖啡。孕婦不能攝取太多的咖啡因,但是,早上喝一杯又何妨?
但他去得太久了,桌上的零錢也被他收起來了。有的人會把找來的零錢順手收起來,有的人卻是放在桌上,到他們確定要回家的時候再收。這個戴著花呢帽、謎一般的人物,原本坐在角落裡,不碰他點來的酒、找來的零錢,現在卻消失了,蒸發到空氣里,跟克雷特法官一樣,唯一不同的是這傢伙起初沒有去鬼混。就這麼平白無故地不見了。
「她有給我們小費。」
他轉到查爾斯街的角落,站在那個被殺的女人住處對面。他還記得那對男女怎麼肩並著肩(可不是手牽著手)離開酒吧,沿著他剛剛走過的道路,一直往前。
「他根本還沒開始呢。」艾迪說,「滴酒未沾。」
現在就更沒關係了。
他的女兒,他的女婿。
也記得他是怎麼尾隨在他們身後。
現在的交叉口名稱,沒味兒,西四街與西十街,這兩個數字沒事交叉在一塊兒幹嘛?在紐約,街是從東到西,大道是由南到北。理論上是這樣,但凡事都有例外。規矩再嚴,也難免有些扭曲。西四街朝北;十、十一、十二街又往南。
不,他這輩子註定被困在酒吧里,終身監禁。他心裏很清楚,就像某一個上班日的午後——如果他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兩年前吧,雖然他沒有在日曆上標註記號——他清清楚楚地察覺到:吃這行飯,絕對不可能有出息。這種想法一旦出現在他的腦海里,他就相信這是真理,強大的壓力使得他多喝了一點,比平常浮腫一點,吃了三顆阿司匹林(通常是兩顆),外加一顆伊克賽錠才能出門跟酒客混在一起。九九藏書
他攤開手掌,仔細打量,那是一隻藍色的土耳其小兔子。看到這個小玩意兒,他有一種很奇妙的感受,覺得它很貼心、很可愛。
雙子星塔對峙,樓頂冒出煙霧與火焰。
然後就什麼都沒有了。
有件事情佔據他的心頭:如果這個傢伙真的可疑,那麼,他,艾迪·雷根,可掌握到第一手的證據了。因為這傢伙一定碰過酒瓶或是酒杯。艾迪把酒瓶跟酒杯放在他的面前,倒酒,杯子上面厚厚一層氣泡,旁邊的瓶子里,還剩一半,難道這個人不會把酒杯或是酒瓶移開個一兩英寸?每個人都會這麼做,這是反射動作,就算你一時之間不想喝酒,都忍不住去動那麼一下。
有的酒保想賺大錢,好去揮霍——買車、旅行、享受人生。他們手腕上要有勞力士,臂彎里要有美女,要能到拉斯維加斯,在賭桌上一擲千金,面不改色,或是回到家,關起門來,數很久的鈔票。也有人是想多攢一些錢,自立門戶,然後,他們當更久的班,賺更多的錢——或是,經營不善,破產之後,再找個酒吧打工,東山再起。如果他們的人生之路沒什麼異常的話,通常只有這兩種結果。
這也就是你什麼玩意也不是的緣故,一個細細的聲音跟他說。在酒吧當這種班,壓根賺不到錢的。要在人多的時候,忙裡忙外,一口氣伺候三五十個酒蟲上腦的客人,小費才會源源而來。那些有心眼的酒保,爭的就是這種時段,樂此不疲。
史特朗日記第三冊,他讀了三十頁,做了個記號,塞進床墊下面。實在是沒有這個必要,就算是有人闖進這個房間,也不會想偷這本書,但是,對他來說,丟了這本書可麻煩得很,把它藏好,不費什麼功夫。
「我說,他的眼皮只是偶爾會下垂而已,笨蛋。我知道你要說什麼,因為我見他做過。他絕對不會讓對方忘記付小費,因為他會主動開口要。」
他覺得那簡直跟韋佛利與韋佛利相交沒什麼兩樣。
他的右手依舊緊握成拳,牢牢抓著那個小東西。這是什麼?護身符?小裝飾?
一張唱片播完了,準備要進廣告了,就在這時,隱隱約約看到有個人把球扔出全壘打牆。應該是大都會的球迷,電視台經常拍攝在露天看台把球扔進球場的球迷。真不敢相信,他想,現在還有人干這個,撿到客隊擊出的全壘打球,為了表示不屑,就會扔回場中來。假設你出城去幫球隊加油,假設你覺得芝加哥小熊隊是支根本不值一提的芭樂隊,偏偏你又撿到他們打出來的全壘打球,他們會強迫你把球扔進場里嗎?就像大保羅,那個眼皮好像張不開的大保羅強要小費一樣?
一對情侶——大學生年紀,男的是亞裔,女的一頭金髮,皮膚幾近透明。兩個人糾在一塊兒,根本沒注意他;說實話,熙來攘往的人群,又有誰留神這個站在暗處的怪人?人們過去了,時間也過去了,雖然他對時間的消逝並沒有什麼知覺。
他又拿了兩個乾淨的杯子,把剩下的啤酒平均倒進兩個杯子,拿到那兩個搬家工前面。「試喝。」他說。他們倆看了他一眼,聳聳肩,吸了一口啤酒。「怎樣?」
拿到二〇〇〇年聖誕節的公司分紅之後,他選擇提早退休。他原本在麥迪遜大道上一家廣告公司,擔任研發部門主管,公司方面也很高興,因為他們可以藉機換一個年紀輕點、薪水少些的人。他的身體不差,正好享幾年清福。以前,他們沒有時間到國外好好旅行、在這城市裡從容漫步、用一個下午讀一本好書,現在機會來了。他們可以在寒冷的冬天找個溫暖的地方度假,但不想搬到佛羅里達、亞利桑那或是加勒比海。他們的孩子在這裏,很快的,他們就是祖父母了。他太愛紐約了,這輩子絕對不會離開。
美麗……
如果他碰到酒瓶或是酒杯,就會留下指紋,因為他並沒有戴手套。今天的天氣不壞,戴頂帽子有點詭異,但是,有人習慣戴帽子,沒戴,就好像沒穿衣服似的。手套可不一樣,手套更引人注目,除非是手指受傷了(想到這裏,他不禁微笑了一下)。這個人可沒戴手套,所以,一定會留下指紋。
他把小兔子收進口袋,縮進陰影里,等待。
恐懼九_九_藏_書與美麗。
報紙上大肆報道瑪麗琳·費雪謀殺案時,這個地方擠滿了好奇的人潮,都是看了電視之後跑過來的。「逐屍之夫」,盧很不屑地給他們取了個綽號。盧那天晚上在場,還把酒端給費雪與克雷頓,也就是跟她一道回家,把她勒死的那個。(或是疑似勒死她的那個,現在的報紙很賊,動不動就把疑似搬出來,疑似的意思是:我們知道是你殺的,但是,我們不想讓你的律師找上我們。)
「你這麼想?等多久才夠久?這還真是個問題。」
「隨便誰都比丹麥馬尿強。」他的朋友說。「要不叫他試試健力士。」
他的生活不差,他想,還有時間胡思亂想亂七八糟的事情,盤算得跟真的一樣。
宿醉后,酒醒了,也不再沮喪了。事實很清楚:除了酒吧,他哪裡也不想去。他只是覺得他應該脫離這種日子,跟大家一樣。但他不是。他的生活就本該如此。他用不著拚命工作,用不著擔心太多,一切都得過且過。這世上有他永遠買不起的東西、做不到的事情、當不上的角色,但是,誰不是這樣?就算你是全世界最有錢的人,全地球最成功的權貴,還是會碰上不愛你的女人,爬不上的高山,還有,你想買別人偏偏不賣的東西。
「嘗起來像土波。」那個比較高的人說。「表示你偷看到酒瓶了。味道怎樣?」
他站在那裡傾聽城市的聲音,呼吸都市的氣味。有的時候,他深呼吸一下,甚至覺得他吸進了女兒、女婿飄浮在紐約空氣中的分子。他們已經融入空氣中了,誰能說他呼吸的不是組成親人的顆粒?曾經是他們身體的一部分?
「逐屍之夫」多半是晚上才來酒吧,希望盧能提供他們一點小報上沒讀到的內幕消息。好笑的是:盧雖然是晚班,卻沒見過克雷頓幾面。克雷頓多半是下午來,享受酒吧里冷清安靜的片刻,靜靜地喝一杯酒,就跟艾迪一樣。他通常點的是貝克啤酒,要不就是聖波麗女孩牌的啤酒。當然,他偶爾也會在晚上到「魚壺」來——否則,他就不會碰上費雪,不會有後來的風風雨雨了。也許你會說這是宿命,這是因果,這是孽緣,半點由不得克雷頓。反正,當天晚上伺候這兩個人的酒保是盧,經常見到克雷頓的人卻是艾迪。艾迪覺得克雷頓不像那種會殺人的人,但是,人心隔肚皮,你永遠不知道,是不是?
這也是他現在的名字。他用G·T·史特朗這個名字辦理住房登記。沒有人問他G代表什麼;除了要他登記姓名的櫃檯服務人員之外,也沒有人知道他叫這個名字,不過,那個傢伙顯然已經忘記這碼事了。六個星期以來,他都是預付房租,從來沒有打過電話,也沒有人打電話給他。他不跟任何人講話、不惹任何麻煩、不要人幫忙,也從來不抱怨旅館的任何服務。
現在他卻不見了。大概在廁所吧,這是有可能的。他轉頭看看大都會表現如何,七比四,大都會輸了。剛才看的時候,他記得大都會還是四比三領先。
他覺得這個現象很有趣。
有一件事情他倒是清楚得很:那個神秘的花呢帽先生是不會回來喝他的土波了。艾迪把杯子跟瓶子里的酒倒進水槽。
他轉頭看看那個戴呢帽的人,土波究竟喝完了沒有。瓶子還在,酒杯里的啤酒也依舊滿到杯沿,但人不見了。他是多久以前進來的?半個小時?呢帽戴得低低的,遮住半個額頭,襯衫扣子開到胸口,肩膀拱了起來往前傾,一聲不吭。吧台有個土波的杯墊,那個人用食指指了一下。艾迪說,「土波?只有瓶裝的。」那個人點點頭,放下二十塊錢。艾迪送啤酒、找零錢給他的時候,他也是一語不發,只斜瞄了一眼。那人始終是相同的姿勢,一樣的瓶子,滿滿的杯子。
「這就是關鍵啊,兄弟。測試自己,證明自己的意志力比一瓶土波強。」
從他坐的椅子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魚壺」的大門。這位頭戴花呢帽的怪人,就待在附近一個有圍籬的三角形公園裡。當地人管它叫做克里斯多福公園。接連半個小時,他注意到,沒有人出人這家酒吧,應該是吧,他沒辦法確定他非常專心。他的思緒不定,大部分的時間,他都只看到一連串的影像,硬生生地塞進他的視野里,他想,這是城裡人揮之不去的九_九_藏_書夢魘,永無止境。
另外一張唱片響起,滾石的成名作《紅寶石星期二》。他又看了角落一眼,啤酒還在,不見人影。難道是啤酒出了問題?他走過去,聞了聞,聞起來是啤酒的味道。他轉念一想,還是親自嘗嘗看比較好。他從冰箱里拿出一瓶土波啤酒,倒出一些,分裝兩個杯子,湊到光線下看。清澈見底,他嘗了一口,味道也沒問題。
哪條街是世上宗教意味最濃的街?他曾經問他女兒。有個星期天,他們倆在格林威治村附近散步的時候,他問她這個問題。答案就偉佛利街,因為這條街有點像是十字架。
一個有點腦子的酒保,一定會把這隻酒瓶跟杯子分開裝進塑膠袋裡,等到哪天警方有需要,再若無其事地拿出來,成為破案的證據。要不,直接送到第六分局——他認識裏面幾個警察,讓他們去傷腦筋。嘿,有個證據,他大可這麼說。警察就會把這批證物轉給法醫室,取下指紋之後,送到聯邦調查局比對,看看這個老傢伙到底是誰。
「你打算什麼時候採取攻勢?」
西四街原名庇護街。站在西四街與西十街交叉的角落,往昔可是阿摩斯街與庇護街交會的地方,如今,可還有人知道?
他鋪好床,戴上他的花呢帽子,走了出去,房間看起來跟沒人住一樣。他的衣服全部收在被香煙燙壞的桃心木衣櫃里——幾雙換洗的襪子、幾件內衣、一件像他身上的花格襯衫,還有一條深色褲子。除非打開衣櫃來檢査,否則你絕對不會發現這房間有人住。
「只是偶爾而已。」
「什麼,你只有在有字母r的月份才認識他?」
他的手伸進口袋,觸摸一個冰冷的物體表面,指尖順著輪廓起伏。他的右手伸出口袋,把那個東西緊握在右手中,站在逐漸拉長的陰影里。
她會有自殺的念頭,他覺得很合理,只是她先想到罷了。他希望她在自殺前,能跟他說一聲,好讓他死在她的身邊。他不再打擾死者的屍體,拿著空瓶子,到樓下百老匯大街上的藥房裝滿。他吞光所有的藥丸,脫|光衣服,躺在他妻子旁邊。
他笑了,把空瓶子往垃圾筒一扔,杯子放進水槽,沖洗一陣,才拿出來,用毛巾擦乾淨。
「可能裏面有隻蒼蠅,這樣的話,誰都不會碰那杯啤酒。」
有些東西倖存下來了,另一些則沒有。
他不在廁所里,因為麥克斯剛從那兒回來,廁所一次只能容一個人進去。他問麥克斯是否看到那個人離開,麥克斯不知道他說的是誰,甚至沒看到人進去。
一架飛機,順風滑翔,無情地撞擊一棟大樓。左側揚起一道炫目的黃色爆炸閃光,像是一朵盛開的花朵。
這三條街以前其實是以同一個人的名字命名。第十街,至少其中的一段,曾經叫做阿摩斯街,這個人的名字就叫做查爾斯·克里斯多福·阿摩斯,是當年的大地主,在附近擁有大片土地。
他在附近的小店買了一份三明治跟一瓶V8果汁,朝市中心走了一英里,在垃圾筒里撿了一份《紐約時報》,然後順著十四街走了一條街,來到傑克森廣場。這廣場其實是個小公園,有幾張椅子跟裝飾植物。原本有噴泉的,因為缺水,關掉了。
「我覺得時機拿捏得好,就沒問題。他要得這麼理直氣壯,不管是誰都會嚇一跳,趕緊掏出大把小費。唯一的麻煩是,這樣干有點像是勒索,不這樣干,卻只能得到一堆零錢。」
「『請容我提醒你一下,大爺,我可是靠小費過日子的。』說這種話要有點膽量,不過說慣了也就沒什麼了。我必須要補充一句,我覺得這麼赤|裸裸的要,會有反效果。」
「也許他戒了一陣子,特別跑到這裏來,測試自己的意志力,點瓶酒,完全不碰,再走出去。」
好幾天了——他也不知道到底幾天——他好像都沒離開過電視機前面。他大概吃了點東西、上過幾次廁所,說不定也洗過幾次澡、睡了一會兒,跟平常日子一樣。但是,他什麼都不記得,腦里一片空白。
然後他離開公園,順著西四街,往東南方走去。
他就是愛這調調。
「沒有蒼蠅。酒裏面有東西,你不會說話啊?」
「我只是擔心這一箱啤酒是不是壞了。」他說,「有人點了一瓶,一滴沒沾,你們回頭看看,杯子還是滿滿的。」
他會在幾天,或是一個read.99csw.com星期之內,讀完這本書,然後,他會到十七大道西邊的十七街倉庫,換一本。他在那裡租了一個儲藏小間。房間里沒什麼東西,三箱書、一箱他保留的文章,每個月付點錢,讓這些東西有個安身之地,隨時可以取閱,算來還是值得的。這四箱文書都是紐約的歷史資料,是他畢生的興趣。其他的東西都被他扔了,就這幾個紙箱,割捨不下。
他還不斷地在搜集,經常上史崔德街那兒去逛逛,一個月總會買個十來本相關著作。
她可能遲到了也說不定。她晨間害喜得很嚴重,她先生開玩笑說,她可能是世上第一個把孩子吐出來的孕婦。但即使是吐得再厲害,她還是會想辦法出門,八點三十分趕到辦公室。
恐懼。
大都會隊在芝加哥打白天的例行賽,電視開著,聲音關掉。你可以看到凡恩猛揮大棒,卻聽不到播音員告訴你現在該看什麼。收音機里,海灘男孩正以歌聲盛讚加州女孩的無與倫比。詩人麥克斯坐在老位子上,依舊一杯紅酒,手裡拿著現代文庫版的契訶夫短篇小說選,一個老頭子戴頂花呢帽坐在窗邊的角落裡,面前是一瓶土波。另外就是兩個幾乎可以列入常客級,忘了他們是想當演員還是作家的人,喝的是健力士生啤酒,聊得正起勁,講他們怎麼幫一個女的把東西從前男友在諾活區的公寓里,搬到佛萊艾恩區的單間公寓。兩個人都同意,那個女的不錯,臉很漂亮,身材火辣,高的那個說,他有感覺,那個女的對他有意思。
他們剛剛趕到北塔搶救,北塔崩落,他被埋在廢墟里。
另外一個搖搖頭。「唬弄你一下,省點小費。」他說。
北區健康中心好像自打創世紀開始就在這裏了。角落裡有個小餐館,名字就叫做「偉佛利與偉佛利」,這家餐館沒多久就關門了。有人在這裏開了另外一家店,也沒撐多久,又被另外一間店面淘汰。
「補充蛋白質。」另外一個人沒有反對的意思。「你總不能不吃不喝吧?也許他戒酒了。」
他一邊吃著三明治,就著V8果汁,一邊讀報紙。吃喝完畢,他把報紙跟三明治的包裝紙扔進網狀垃圾筒里,踩了果汁空罐一腳,等回收瓶瓶罐罐的人把它收去換點什麼。
「也是,先給她點時間,忘記那兩個辛辛苦苦幫她搬家的傢伙再說。」
他可能是出門透氣,或是買報紙去了。買香煙也有可能。座位旁的煙灰缸是空的,這並不代表他不抽煙,可能是他煙癮犯了,卻發現身上煙抽完了。
噴泉其實不需要很多的水,只是不斷地循環而已,就算有一部分蒸發到空氣里,也不會有多少。不過,噴泉看起來很浪費水,所以法律規定缺水的時候,噴泉就得關起來。
他走到卧室,他太太還是躺在他們倆共用的床上睡覺。他叫了她的名字兩次、三次,一點反應都沒有。他又走回客廳,繼續坐在電視機前面。
他們的窗戶朝北、朝東,而且只是四樓,什麼也看不見。於是,他搭電梯到頂樓,再爬上屋頂,但這棟樓總共也不過十六層,紐約巨廈林立,遮斷了眺望下曼哈頓的視野。他又回到樓下,坐在電視機前,相同的畫面一再重複,第二架飛機衝撞南塔,烈焰衝天,煙霧四起,一再重複、一再重複。他實在看不下去了,卻又不能不看。
那是一個像現在的午後,雲層很厚,一個星期過了將近一半,艾迪·雷根知道,他這輩子就是這副德行了,吃不飽,餓不死。
他從公園的椅子上站起身來,走向克里斯多福與偉佛利交叉口,他逆時鐘繞了這個三角形區域三圈,然後他停在北區健康中心前,這也是一棟三角形的建築物。他一直很喜歡這棟建築,喜歡它的線條,喜歡它利用空間的方法。他也很喜歡它矗立在偉佛利與偉佛利交叉口的樣子。偉佛利街不但在這裏轉了九十度,還岔成兩條,剛好形成一個十字路。這個現https://read•99csw.com象對他來說,有一種特殊的吸引力。
「是啊,我們剛剛就得到一堆零錢。不過,也許她只付得起這麼多……我還是覺得她有點喜歡我。」
他的女兒,今年二十七歲,懷孕三個月,在康特·費茲傑羅當行政助理。他們拿公司的名字開玩笑,說聽上去太像是神職人員了。在那之後,飛機剛剛撞上她公司在雙子星塔的辦公樓層,這個名字已經變成全面毀滅的代名詞。
「如果是什麼促銷活動,我可聲明在先,我是不可能放棄我的黑啤酒的。」
鐘聲剛停,他就穿好了衣服,到大廳上了廁所,回到他的房間。房間里有張椅子,早先應該是一個小餐室的財產。他把椅子貼著窗戶放好,坐在上面,看著手上的那本書。喬治·坦帕利坦·史特朗的日記,十九世紀的紐約生活,巨細靡遺。
他離床起身,洗了個澡,穿上衣服,來到頂樓,準備縱身一躍。他站在屋頂邊緣半個多小時,然後回到樓下,打電話給一個他認識的醫生,還有殯儀館。
天啊,艾迪想,他難道要聽一整天這種屁話?
他的兒子,他的寶貝兒子,在紐約消防局雲梯隊服務,駐紮地點是B、C大道之間的東十街。他跟一個年輕女孩在距離消防局兩條街的地方,租一間公寓同居。
「每個人五塊錢,跟沒給差不多。有可能更糟糕,如果,他們沒給,說不定他們是不知道要給,也可能是他們忘記了。」
他跟妻子住在八十四街與阿姆斯特丹附近一棟戰前的老公寓里,總共有三個卧房,寬敞得很。三十五年的婚姻,絕大部分在此消磨。這棟公寓七〇年代改以合作社的方式管理,他們以會員的名義,用五位數的低價,買下了這間公寓,如今市價至少上百萬。
這條路通往那個男人的家。對面就是他的公寓、他的窗戶,燈亮著,他在家嗎?
「他肯定已經瞪著酒看了半小時。」
他轉身,繼續前進,穿過克里斯多福街,來到了西十街,接著又到了查爾斯街。
雖然,這個傢伙一口酒也沒喝,想來也不該例外。
難道索薩打了一支全壘打?如果是順風,你奶奶都能把球轟出萊禮球場;索薩可不一樣,就算是頂著逆風,這傢伙照樣一轟驚人。他看著大都會列隊退場,替一個客人加了酒,順便打量了角落一下,瓶子還在,杯子滿滿的,人依舊不知去向。
還有的人辭去白天的正常工作(或是晚班,或是不知道什麼班),在決心當演員、畫家,或是作家的空檔,先來酒吧打打零工。沒錯,他也是這種胸懷大志、試圖拓展人生的無名小卒。他還上過表演課,拍履歷照,到不同的劇團參加試鏡,在一兩個劇院客串小角色。但他不是演員,排不上什麼卡司;現在還寫劇本,已經完成了三分之一(對於一個曾經爛醉如泥的酒保,這種人生轉變,不可謂不巨大吧。),不過,不用等寫完,他就知道他不是寫作的料。至於繪畫,連試都不用試,他就知道他不行。他曾經幫女朋友油漆公寓,這就夠了。
幾個小時之後,他又走進卧室,他太太的姿勢還是沒變,他摸摸她的額頭,發現她死了。他這才發現床旁邊有個裝安眠藥的瓶子,已經空了。
他的女兒、女婿已經粉身碎骨,蒸發到空氣之中了。屍體永遠也找不到。他的兒子埋身在百層高樓底下的瓦礫堆里。他跟殯儀館的執事人員說,不要儀式,直接把他太太火化行了。他們把骨灰交給他,他就捧著罐子,一路往市中心走去,大概走了五英里左右,來到了世貿遺址,儘可能挨近零地。前面有路障,你也不可能靠得太近。他找了一個沒什麼人的地方,維持一點隱私,一次一把,把他妻子的骨灰撒向天空。撒完之後,他又在現場站了幾分鐘,這才轉身,往回家的路走去。
然後就只剩下一座塔。
「你認識保羅吧?大保羅,那個眼皮有點下垂的那個。」
兩個小時之後,他醒了,頭痛欲裂,口乾舌燥,難以忍受。床邊的小毛毯上,滿是嘔吐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