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第二部 古老神聖三重奏 第03章 彼得勛爵的調查

第二部 古老神聖三重奏

第03章 彼得勛爵的調查

這表明,像其他人一樣,警察也受先入為主的思想影響。
警長從屋角書桌上堆得整整齊齊的文件中抽出一張照片,溫西仔細看起來。
「哦,是嗎?它後面只有惠特謝夫酒館和一個農場。那農場又是誰家的?」
「當然不可能,但是兇案發生在你母親去世后的任何時間都有可能。」
三重奏中的高音鍾退出領奏換到三號位置,而後再回到領奏;當她在這個位置時,四號和五號鍾、六號和七號鍾巧妙地變幻序列鳴奏。
「是阿什頓先生的。他是教區執事之一,相當有錢。我小時候很喜歡他,他曾經讓我騎過農場的馬。」
「為什麼?」溫西立刻追問。
繩子的問題——先前被荒謬地忽略了,而今又荒謬地冒了出來——溫西只顧著想這個問題,忘記了和大家一起做主禱文的祈禱,也忘記了對主將這位兄弟從罪惡苦海中拯救出來所用的方式加以嘲諷評論,這聽上去顯得很具有諷刺意味。他很訝異自己沒有早點從繩子入手調查,因為死者被捆綁這件事其實暗示了這麼多信息。
「我想關於他有罪這一點,應該毋庸置疑了。」
「難道威爾伯拉罕太太沒有鎖門嗎?」
「我真正想知道的是,」彼得勛爵說,此時他正坐在警長家的壁爐旁舒服地伸展雙腿,「迪肯和克蘭頓之間的關係,他們是怎樣聯繫上的?這是解開很多疑惑的關鍵。」
「這張照片,你給村子里的人看過了嗎?」
「這相當有趣,」彼得勛爵突然生氣地轉身,對隔了一小段距離跟在後面的《晨星報》的記者說,「聽好了,年輕人,如果你還不快點兒走開,我就要找你的編輯談話了。我不允許你跟蹤騷擾這位年輕的女士。快走開,如果你表現好,我稍後可以告訴你你想知道的全部事情,明白嗎?現在就走……討厭的媒體!」
「你有克蘭頓的照片嗎?」
「啊!……可是,如果索普小姐是對的,那他就跟本案沒什麼關係。從新年除夕一直到一月十四號,他一直卧病在床。這點我可以肯定。但是他家一定有人注意到了什麼。不過要想從他們那裡得到消息不容易。他們已經嘗過審訊的滋味了,很可能一見到我就害怕。」
繩子是從哪裡來的?怎麼會恰好用來綁人呢?死者是在哪裡被綁上的?有時候可能會因為被激怒而衝動殺人,但不會先把死者綁起來。把人綁起來再殺死,這說明兇手是有預謀的——把牛捆起來它就跑不動了。埋屍之前又把繩子解了,真是令人恐怖的手段……想到這裏溫西振作起來。解開繩子的原因可以有很多,沒必要胡亂想象。繩子是在死者死之前解開的,然後又放回到原處,以免繩子不在會引起懷疑。解開繩子和死者被毀容的原因是一樣的——以防發現屍體的人認出死者身份。最後,解開繩子是為它把屍體和什麼東西捆在了一起——這也許是最有可能的原因,因為屍體肯定是從某個地方轉移過來的——如何轉移的呢?用汽車、貨車、手推車、四輪馬車、獨輪手推車還是卡車?這令人想起了「鐵匠、裁縫」之類的。
「他對迪肯了解多少?」
「是威廉·索迪家。」
「哦,是嗎?」
「大約四年前,勛爵閣下,在他最後一次出庭時拍的,也是我們能找到的他的最近的照片了。」
「不,我不能。法庭有法庭的規定。真是討厭。不過我會試試。還有——」
「凡是能打動他們的事情,她就喜歡。」索普先生說。真是個古道熱腸的傢伙!儘管非常不贊同,他仍然竭力為自己的侄女辯護。「不過我要帶她離開這裏,讓她安靜一段時間,」他補充道,「令人遺憾的是,她的嬸娘為自己不能來沼澤地教區而感到失望——她不幸患有風濕病關節炎——但是她在家裡盼望著希拉里的到來。」
「毋庸置疑。他是個徹頭徹尾的騙子,而且還是個愚蠢的騙子。紅房子牆上的常春藤清楚地說明當晚並沒有人從那裡爬下去,單單這一點就說明他在撒謊——而且,他最後的供詞漏洞百出。他是個混球,也是個殺人兇手。帶走他,算是給本地除了一害。至於克蘭頓,他出獄後有一段時間表現相當不錯,但是後來又因為收受偷來或者騙來的贓物而再次入獄,去年六月他又出獄了,警方一直在注意他,但他在九月初失蹤了,警方至今仍然在搜尋他。他最後一次出現的地方是在倫敦——但是如果有人說今天我們看見的死者就是他,我也不會覺得奇怪。我始終認為是迪肯拿走了項鏈,但不知道他到底把項鏈藏在了哪裡。再來一杯啤酒吧,勛爵閣下,這個對身體無害。」
「因為你有創造性的想象力,它具有向外擴散的思維,直到你最後能夠置身自身經歷以外,將你的經歷看作自己創造的東西,不受自我的局限。你很幸運。」
「哦,他只知道他工作能力出色,看上去很精明。迪肯之前在愛德華參加的一個俱樂部里做侍者,好像曾提過想找個人家做事,所以愛德華就想到了他。既然是愛德華推薦的,愛德華自然就要為他說話了。我不知道你是否見過愛德華·索普先生。如果你見過他,你就明白為什麼說在他眼裡只要是屬於他的東西就總是完美無缺的。在別人眼中,他從來不犯錯,愛德華先生沒有——所以,在他看來自己不可能看錯迪肯這個人。」
「事實上,」索普先生說,「我們明天就走,非常抱歉不能請你吃飯,但是在這種情形下——」
「人們會說他們覺得英國教堂的儀式如何如何好,」溫西想,「但是選擇聖歌需要點天賦……『命數自有天定……』(唱詞)——糟糕的禱詞,主啊,我可不想把自己的命交到別人手裡……『與我們同在的陌生人,一個逗留者……』(唱詞)——上帝知道這是事實……『你把自己的罪行公之於眾……』(唱詞)——很可能是這樣,不過我為什麼那麼喜歡刨根問底呢?如果真是這樣,那我也就沒什麼可吹噓的了……好吧,那麼……『世界永無終日,阿門。』(唱詞)
「是的,勛爵閣下,有,剛拿到手,想看看嗎?」
「問題在於,這些話都是在克蘭頓被逮捕後過了一段時間才審出來的,所以當迪肯第一次被帶到警局做口供時,他根本不知道該編個什麼故事才好。他第一次的說法簡單直接,就只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顯然是謊話。他說他在夜裡醒來聽見花園裡有人走動,就立刻對妻子說:『一定是有人想偷餐具。』然後他下樓打開後門往外看,正好看到有人站在威爾伯拉罕太太房間窗戶下的平台上。然後,據他自己說,他就跑回屋內衝上樓,正好看見有人從威爾伯拉罕太太房間窗戶匆忙逃出去。」警長說。
「即使你真能如此洞悉人心,也不該read.99csw.com這麼直截了當地說。」
「確實很有可能,勛爵閣下。」
「消遣?」溫西接話道。他驚訝地發現這位愛德華叔叔比他大不了幾歲,卻讓他感覺像在看一件古怪又脆弱的古董似的。
「正是如此,一個在社會大學里學出來的人。」
「我今天下午問了一下韋德斯賓家的人,可是,那位太太說這就是他,埃茲拉卻說『一點也不像他』,鄰居們也有說像也有說不像的。只能找個假鬍子貼上去再試試。大概一百個人之中也找不出一個人敢發誓說一張有鬍子的臉和一張刮掉鬍子的臉有什麼相似之處。」
警長接著說:「現在我們又得猜測了。克蘭頓收到一份從利姆霍特發來的電報——這點毫無疑問,我們去查過了。他說是迪肯發來的,可是迪肯說如果真有這樣一封電報,肯定是艾爾西·布萊恩特發的。那天下午她和迪肯都在利姆霍特。但是在郵局裡工作的女孩兒無法指認他們之中的任何一個,而且電報上的字用的是印刷體。在我看來,這意味著就是迪肯乾的,因為我懷疑那個女僕是否能想到這一招。不用說,當要求他們兩人寫一份印刷體字跡時,他們所寫出的字跡與電報上的一點都不像。不管是他們之中哪一個乾的,要麼就是他們確實很聰明,要麼就是他們找人替他們做的。你說你已經聽說過案發當晚的情況,你想知道的是克蘭頓和迪肯各自的說法。在我看來,克蘭頓比迪肯表現得要好,除非他實在是個老狐狸。他講的故事從頭到尾都很一致:整件事都是迪肯策劃的。原計劃是克蘭頓按照電報上所說的時間開車來到威爾伯拉罕太太卧室窗戶下,迪肯把寶石項鏈扔出去,克蘭頓就帶著項鏈直接開車去倫敦把它拆開賣掉,最後與迪肯平分贓款(克蘭頓預付了五十鎊給迪肯)。只是他說從窗戶里扔出來的只有首飾盒而沒有項鏈,而且指責迪肯自己拿了項鏈再驚動屋子裡的人好把罪名扣在他頭上——克蘭頓頭上。如果這真是迪肯謀划的,無疑是個完美的計劃,這樣他既拿了東西又保住了名譽。」
「沒有,勛爵閣下。但是四個月的時間足以蓄鬍子了。」
「有道理,」溫西說,「我還從來沒想過這些——沒有深入思考過挖墳的事。我必須去問問哥特貝德。你還記不記得從你媽媽死後到融雪有多長時間?」
「不行,」溫西一口回絕了一個穿著舊花呢衣服快步走來的先生,「跟《晨星報》我沒有什麼好談的,跟其他報紙也一樣。走吧,我還有事要辦。」
「我聽說過他,我想起來了,那天就是他把我的車從溝里拖出來的。我應該登門拜訪當面致謝。」
「讓我想想,在元旦那天雪就停了,他們把通往南門的小路打掃乾淨。但是還沒有融雪,直到——等等!我知道了!雖然天氣轉暖兩天了雪也開始變濕,但卻是在第二天夜間才融雪。我清楚記起來了。第三天他們就挖了墓,到處都是雪泥。在葬禮當天,雨下得大極了——哦,太可怕了,我永遠也忘不了。」
「沒關係,」溫西說。
門廊的黑影吞沒了教士、棺材和抬棺人的身影。溫西和維納伯斯太太一道跟在後面,他覺得他們兩人作為僅有的卻在意料之外的哀悼者跟在這具陌生屍體後面真是古里古怪。
說到這裏,警察長停了一下,拿起白鑞酒杯,喝了一大口啤酒,然後又繼續道:「你看,這就是我們以盜竊罪逮捕他們后獲得的口供。剛開始他們也是像亞拿尼亞一樣滿嘴謊言,發誓說平生從未見過對方。後來他們發現自己面臨不利的起訴,這才改了口風。克蘭頓認識到一切都完蛋了,就一口咬定上面這番供詞。事實上,克蘭頓在審判時承認自己有罪,而他的這些說法使迪肯坐了大牢。他說迪肯騙了他,而他只是去把屬於自己的東西要回來。不過,不管這話是真是假,不管他是否以為把自己說成個被引誘的可憐受害人就能輕易脫身,也不管這一切是不是惡意中傷,我也不知道,但陪審團有自己的想法,法官也是。
「因為當時正在風頭上,他不想人贓並獲。他可能是在開車逃走的途中把項鏈藏在了什麼地方,想以後再回來取。誰也不知道。我越看照片越肯定那天我遇見的就是克蘭頓。官方文件里對其外貌的描述也吻合——眼睛的顏色之類。如果死者不是克蘭頓,那克蘭頓又在哪兒?」
溫西急忙去追趕警長。警長參加了葬禮,準備吃完飯後就去利姆霍特。教民們陸續散去。哥特貝德先生和他的兒子迪克換下了黑色的正式服裝,拿起靠在被蓋住的井旁邊那面牆上的鐵鍬。
「那麼,你認為在去年九月到今年一月這段時間里,克蘭頓會在哪兒?」
「我沒有擔心什麼,只是,你看,愛德華叔叔現在得照顧我,而他認為我完全不該去牛津上學……你在看什麼?到南大門的距離?」
「防止他告密,等等!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了——克蘭頓本來不可能來告密。但是這樣一來他就會,不是嗎?他已經因為盜竊案被懲罰過了——不可能再為此對他處以什麼懲罰。他只需要來告訴我們項鏈的下落,就可以從中得到很大的好處。你看,他的把戲是這樣,他可以假裝無辜,說:『我一直都跟你們說是迪肯拿了項鏈,所以我一有項鏈的消息就來教區尋找。我的確找到了——當然了,我本來是要做個好人立刻把它交給警方,可是這時湯姆、迪克或者哈里搶走了它,所以我就過來報警,當你們抓住湯姆、迪克或者哈里找回項鏈時,你們可要記住是我幫的你們。』哦,是的——他可能會這麼做,而我們只能追究他沒有按時到警局報到的責任,而且如果他來報警,很有可能連未按時報到的責任都不予追究了,就是這樣。不!任何想得到項鏈的人都不會讓克蘭頓開口講話,這再清楚不過了。至於是誰乾的,那就是另一碼事了。」
「他也許是對的,可是你擔心什麼呢?」
「很得體,」勛爵想了一下,認出了筆跡(因為他受過良好的教育),說,「邦特,幹得好。」
「不,只可能是在媽媽去世后大概一個星期之內。」
「這是我的錯,我說話總是太跳躍了。我是指——有這麼多可以放置屍體的好地方——比如堤壩和水溝什麼的,為什麼要冒險又很麻煩地把屍體放到墓地里呢?石匠平整土地修築碎石圍欄時就很容易發現屍體。屍體埋在地下兩英尺深,但我估計人們在立墓碑時挖得比這要深。這一切都讓人覺得古怪而倉促。不過我知道兇手是怎麼想的——如果要找一個失蹤的人,誰也不會想到到墓地里來找。只是這麼快墓穴就被重新打開,實在是兇手倒霉。不管怎樣——你想想,在某個晚上悄悄地把屍體運到這裏來https://read.99csw.com,然後挖土——看起來事情就是這樣的,因為從繩子的痕迹來看,死者先是被綁在另一個地方。這一切,我想說,一定是事先預謀過,經過深思熟慮的。」
「有個問題。他的頭部不像是受過打擊。」
「比那些更好,」溫西有點尷尬地順著維納伯斯太太的話講,「你看,這樣更有人情味。」
「哦,是的。」
「確實如此,」殯儀員受到鼓勵,接著說道,「哈,我敢說倫敦人每星期要舉行三到四場葬禮,所以他們不可能每一場都那麼用心——更不用說他們根本不認識送葬的人了。哦,我要走了,有人想和你談談,勛爵閣下。」
「好了,現在該進去聽悼詞了,我想我們應該坐下聽吧——我對這類書並不精通……是的……這個時候親朋好友通常要開始哭了——但是此刻哪有人哭呢?——沒有一個朋友,沒有——噢,我又怎麼知道呢?事實上我並不知道這裏面有沒有他的朋友。如果兇手沒有把這張臉毀容,會不會有男人或者女人認出他呢?……那個紅頭髮女孩一定是希拉里·索普……她能來參加葬禮真是個可敬的人……一個有趣的人……五年後她定能成為一個出眾的人……『我在以弗所(古希臘的一座城市)與野獸搏鬥……』這跟此情此景有什麼關係?『抬起靈魂軀體……』——老多娜說什麼?……『上帝知道每個人的遺骸在哪裡……他低聲細語,發出噓聲,召喚聖徒的遺骸……』在場的所有人都信這個嗎?我呢?其他人呢?我們都平靜地接受了,不是嗎?『在閃電之間,在號角鳴響之際,這個男人像個可憐的陶器碎片、金屬片或者小木片;不朽的鑽石是——不朽的鑽石……』這個華麗屋頂的那些建造者們相信嗎?還是他們僅僅是以那些寬大的翅膀和可愛的臂膀為樂,喜歡這些圖案?不管怎麼說,這些作品看上去非常虔誠,這正是打動我們的地方。下一個環節幹什麼?哦,對了,又要到外面的墳墓去。
「所以在墓地里就不容易留下腳印。是的!我想你肯定從來沒有注意到花圈被人動過,或者其他什麼變化?」
「的確是這樣。他認為你的愛好不適合你的身份地位,所以他特別小心地避免和你認識。其實叔叔是個幽默的老人,並非勢利小人,是個很體面的人。只是他和爸爸很不一樣。你和爸爸會很投緣的。哦,順便說一下——你知道我媽媽和爸爸的墓地吧?我猜那是你最先看的地方。」
「不會。他討厭墓碑,不願談論這個話題,可憐的老爸。他一想到自己也會有一個就覺得恐怖。」
「目光敏銳的女人真是麻煩——是的。兇手可以把屍體裝在汽車裡輕輕鬆鬆地運來運去。那是什麼?在教堂墓地的北牆邊上,一口井?」
「哦,沒有注意。事實上,我很少到這裏來。當時爸爸病得很重,我得陪著他——無論如何,在我心裏,我從來不認為媽媽在這裏,彼得勛爵。我討厭墓地里的一切,你覺得呢?不過如果有人注意到這些事情,我告訴你,可能就是蓋茨太太——我們的管家。她每天都會來這裏。她就喜歡這些恐怖的東西。她總是絮絮叨叨地跟我說這些,我一點兒都不愛聽。其實她是個好人,真的,但是她應該生活在維多利亞時代的小說里,那裡的人們穿黑縐綢,把眼淚掉在茶杯里……哦,我的天!愛德華叔叔過來了,他在找我。他拉著一張臉,一副責備的樣子。我要介紹你們認識認識,為難一下可憐的……愛德華叔叔,這位是溫西勛爵。他人非常好,他說我有創造性想象力,應該能成為一名作家。」
「看起來維納伯斯先生為教區做了不少事。」
「也許他去法國就是這個原因。」
「樂趣?」警長說,「哈,勛爵閣下,我要是你那當然覺得有樂趣。蓋茨太太那裡怎麼辦?」
「說得好,」布倫德爾先生說,把這種陳詞濫調當成啟發,「形容得很到位。是的,他就是這種人。不過迪肯就不一樣了,他很優秀,喜愛讀書。事實上,在梅德斯通那邊的牧師說他是個很有個性的學者,具有詩人般的想象力——不管這到底是什麼意思。查理·索普爵士很喜歡這個傢伙,對他很好,讓他管理圖書。事情是這樣,一九一二年查理爵士在倫敦停留期間,這兩個傢伙在什麼舞會上結識了。根據克蘭頓的說法:迪肯勾搭上的一個女孩——迪肯是個花心大蘿蔔——向迪肯介紹了克蘭頓,說這就是那本書的作者——之前我提過的那本書。迪肯對那本書表現出了極大的興趣,問了克蘭頓很多關於騙術伎倆的問題。克蘭頓說迪肯纏住他想拉他下水,還暗示他最終肯定還是會重操舊業。但迪肯的說法又不同了,他說他只是對其中被他稱為『文學』的部分感興趣,他認為如果一個騙子都能寫一本書,那管家也能。據他所說,是克蘭頓纏住了他,探問他工作的地方,還提議說如果有什麼好東西,兩人應該合夥偷出來然後分贓——由迪肯負責內應,克蘭頓負責其他工作——找收贓者、談條件之類。要我說,他們是八斤八兩,一樣的貨色,錯不了。」
「你是這樣認為嗎?真有意思!這正是我的理想。可是你為什麼會這麼想呢?」
「我的問題來了,」他自言自語道,「六個結實大漢抬入土,我想這次真的是入土為安了吧。不過真搞不懂,居然聚集了這麼多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物——而且都這麼興高采烈的……除了老維納伯斯先生,他才是真真正正地在為死者哀悼……持續不斷的鐘聲令人身心緊張……泰勒·保羅……泰勒·保羅……整整兩噸重的銅鐘……『……我相信復活及永恆……』(唱詞)這可真是現在的真實寫照,這個傢伙的第一次『復活』太可怕了——希望在末日審判之前不會再有這樣的事了……別再敲了,該死的鍾……泰勒·保羅……即便會發生那樣的事,如果拉伯克發現什麼有意思的事……『即使蟲子毀去我的肉身……』(唱詞)那個索迪看起來真是太奇怪了……一定有問題,我毫不驚訝……泰勒·保羅……『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唱詞)除了秘密,大主教,我們把秘密帶入墳墓。」
「哦,」警長說,「除了星期天,宗教事務跟我無關。好吧——我會去做的。也許,如果我不提那條討厭的項鏈……不過我滿腦子都是它,如果沒再丟掉的話,那真算是幸運了。」
「哦,」警察長應聲道,「假如他找到了項鏈,有人擊打他的頭部然後拿走了項鏈,這有什麼問題嗎?」
「真高興認識你,彼得勛爵,爸爸過去常常讀你辦的案子——如果他還在世,肯定願意和你聊聊。你知道,假如他想到自己也捲入你辦的案子,他一定會被逗樂的——如果不是read.99csw.com在媽媽的墓里出的這事,那該多好啊!還好他生前不知此事。這是個離奇的案子,對不對?他一談到奇案怪案之類的,就像個孩子一樣興奮。」
「嗯,是的,當時愛德華先生在倫敦工作——很年輕,只有二十三歲——聽說查理爵士需要一個男管家,他就派迪肯來見他。」
「是怎麼把屍體弄到那裡去的?我猜你就在想這個,我也很想知道。叔叔認為我不應該對這些好奇,對我沒什麼好處。但是有好奇心的人做起事來要容易些。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對一件事情感興趣,你會覺得它看起來沒那麼現實,不過我這個詞可能用得不恰當。」
「嗯,太對了,刮掉鬍子隱去面部特徵……而且你也找不到死者的指紋,因為他沒有手。」
「是的。我爸爸生前常常捐錢,不過只要涉及教堂,通常都是由維納伯斯先生牽頭去做。至少,像排水這類事情,多半都是維納伯斯太太負責。你為什麼問這口井?」
「那麼在媽媽去世前,兇手不可能有這樣的謀划。我是說,他不可能等著出現一個正好適用的墳墓。」
「這是什麼時候照的?」
布倫德爾先生沮喪地咧嘴苦笑了一下。
「第三百七十三首讚美詩……拉塞爾先生提議用這首,肯定是有什麼想法;他看起來好像什麼也沒想,卻把罐裝鮭魚放進了茶里……『男人來自於女人……』沒什麼其他可說的,我們要直奔主題……『上帝,你最清除我們心中的秘密……』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威廉·索迪快要暈了……哦,不,他又振作起來了。我得儘快同他談一談……『死之痛,離吾主』……見鬼!他居然回家去了,為什麼?我希望純粹只是因為旋律太美妙了——還有很多更痛苦的……『親愛的弟兄在此永別……』……兄弟……等我們死了,我們就都成了親愛的兄弟,儘管生前有人恨不得把我們綁起來然後……糟糕,我怎麼忘了繩子?」
「是啊!」布倫德爾說,「在拿到倫敦的報告之前,我想我們也做不了什麼,當然了,可以查查埋屍的事。我們應該能在這方面打聽打聽。至於你說的索普小姐的想法——我是說,關於花圈什麼的——也許能查出點什麼。你要不要找蓋茨太太聊聊?或者我去?我想你最好去找找阿什頓。你可是有充分的理由去找他。如果換了我去,就顯得很正式,可能會打草驚蛇。唉,教堂墓地離村子這麼遠,真是麻煩。因為有灌木叢擋著,就算是教區長都不能百分百照看好。」
彼得勛爵又給自己倒了一杯酒,若有所思地說:「絕對不想。」
接下來,警長繼續解釋道:「當然了,審訊是非常嚴酷的。警方想知道:第一,為什麼他沒有提醒查理爵士提防克蘭頓;第二,為什麼他前後供詞不一致。迪肯說,他以為克蘭頓已經打消了盜竊的念頭,所以不想嚇著大家。但當他聽到花園裡的動靜時,就猜到了發生了什麼事。他還說,後來他怕承認自己認識克蘭頓的話會認為是共犯。但這個解釋沒有說服力,法官和陪審團沒有採信。判決后,布拉姆赫爾大人曾非常嚴厲地對他說,若不是考慮到他是初犯,他會對他處以最嚴厲的判決——他稱之為『情節最為惡劣的重盜竊罪』,因為迪肯身為一個深得主人信任的僕人,卻對主人恩將仇報,引賊入室,之後還暴力拒捕,等等。最後,他判處迪肯八年勞役拘禁,並且告訴他這已經輕判了。至於克蘭頓,他是個慣犯,本應該判得重得多,可是法官說不願意把他判得比迪肯重多少,所以只判了克蘭頓十年。事情就是這樣。克蘭頓去了達特莫爾,老老實實地服刑至期滿,沒有惹什麼大麻煩。作為初犯,迪肯被送到了梅德斯通監獄,大約四年後,也就是一九一八年初,這個表現良好的模範犯人卻殘暴地襲擊了獄卒,越獄了。當然,警方為此搜遍了整個地方但仍沒有找到迪肯。我敢說,因為戰爭和其他一些原因,派出去搜尋追捕的警力大大不足。但不管怎麼樣,始終沒有找到他,於是迪肯被認為是歷史上唯一一個成功從梅德斯通監獄越獄的犯人,直到兩年後在『白堊洞穴』的沙丘坑裡發現了他的屍骨,就在肯特郡北部的樹林里,發現時屍身上還穿著囚服。他的頭顱都碎了,肯定是在夜裡摔下去的——可能就在他逃跑后一兩天。他的故事就此結束了。」
「一九一四年四月,亨利·索普先生準備舉辦婚禮。大家都知道威爾伯拉罕太太會戴著寶石項鏈來參加婚禮。倫敦所有的小偷都知道這位太太。她是索普家的一個堂姐之類的親戚,搬過很多次家,離得很遠。她很富有,但吝嗇程度又堪比五萬個小氣的猶太人。她現在有八十六七歲了,據說跟個老頑童似的。不過在當時她就是個不折不扣的怪人——一個滑稽的老太太,跟個竹竿似的,總是穿著黑色的古董綢緞衣服,戴著珠寶首飾,手鏈啊胸針什麼的。天知道她是中了什麼邪,這隻是她的古怪之一。她的另一個古怪之處在於,她既不信任保險,也不信任保險箱。她自己家裡有一個保險箱,把她的東西都鎖在裏面。但是我想,要不是她丈夫生前放了這麼個保險箱,她才不會用呢。她太吝嗇了,連給自己買個保險箱都捨不得。出門走訪親友的時候,她更願意相信自己的腦子,把這些東西帶在身邊。她那時候一定瘋得像個發|情的野兔一般,」警察長若有所思地說,「不過你會驚訝,如此奇怪的老太太在這個世界上是越來越少了。當然,沒有人願意同她講話,因為她是個全權掌控自己財產的令人討厭的有錢人。索普家是她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戚,所以邀請她來參加亨利先生的婚禮,儘管我認為他們都很討厭見到她。但如果不邀請,她會覺得不被尊重,而且——誰也不想得罪有錢的親戚,對不對?」
「是的,不過我還想再去看看。你看,我想知道到底是怎麼……」
「是的,太太,」拉塞爾先生感激地說,「很可惜沒有他的親朋好友到場。毫無疑問,舉行一場體面的葬禮對活著的人而言是極大的安慰。當然了,這不能和在倫敦舉辦的葬禮相比——」他悵悵地看了溫西一眼。
「這就是我叔叔說的缺乏女性的機智。他說去上學和打曲棍球有助於我學到這一點。」
「恐怕我們剛剛認識又要說再見了,」索普先生繼續說,「很高興認識你,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們是在另一種更輕鬆的氛圍下見面。啊——再見了,見到你哥哥的時候請代我問好。」
「是嗎?我還以為他早就受夠這些事情了呢。」
「對,我就是這個意思。你會開始想象事情是怎麼發生的,漸漸地你就越來越覺得這是你自己虛構出來的。」
「是的,哥特貝德從那裡打水來做清洗門廊、擦九_九_藏_書洗聖壇之類的工作。我想那口井很深。過去井邊有個水泵,當村裡的井乾涸后,村民們常常來打水喝。維納伯斯先生不得不制止他們,他說喝墓地里的井水不衛生。所以後來他把水泵拿走了,出錢請人把村裡的井打得更深又好好整理了一番。他真是一個老好人。當哥特貝德需要水時,他得費力地用水桶提水。他曾經為此大發牢騷。這口井是個麻煩,因為它使周邊的墓地變得很潮濕,有時候冬天就不好挖墳。不過在維納伯斯先生找人為墓地做好排水之前情況更糟。」
「是的,太太,」拉塞爾先生說,「很高興你這麼想。我們已經儘力而為。」
「的確,他是怎麼知道的?他不可能從本地人這裏得到消息,否則這裏的人早就拿到項鏈而不會等他來。天知道,本地人如果要做這件事,有的是時間。可是,為什麼克蘭頓當初沒有把項鏈帶走呢?」
「如果是克蘭頓,我想他是來這裏找項鏈的,蓄鬍子則是為了避免被那些在法庭上見過他的人認出來。」
「大多數人都是,」溫西嚴肅地說,「但是要跟他們這麼說就不好了。我想你肯定跟她們這樣說過。你就發發慈悲吧,她們只是控制不住自己……哦,就是這兒。看,它並沒有被忽視,是不是?那個村舍是離這兒最近的——那是誰家的房子?」
「那麼,」警長接著說,「故事從這裏開始,就有了克蘭頓和迪肯所說的兩個不同版本。迪肯說,婚禮日期一宣布,他就收到了克蘭頓的信。克蘭頓在信里請迪肯去利姆霍特見面謀划偷竊寶石項鏈的計劃。而克蘭頓卻說是迪肯寫信給他。兩個人都無法為此拿出證據,各執一詞。但他們確實在利姆霍特見過面,而且當天克蘭頓還隨迪肯一起回來看了看房子。威爾伯拉罕太太有個女僕,如果不是因為她和瑪麗·索迪的話,這件竊案就不可能發生。你應該還記得,當時瑪麗·索迪還叫瑪麗·迪肯,她在紅房子里做女僕。她和迪肯是在一九一三年末結的婚。查理爵士對這對年輕夫婦非常好,給他們安排了一間不錯的卧室以便與其他僕人分開住。卧室就在餐具室旁邊的后樓梯上面,就像他們自己的一個小家。所有的餐盤都放在餐具室,當然,照管這些餐具是迪肯的工作。那麼,威爾伯拉罕太太有一個叫艾爾西·布萊恩特的女僕,是個聰明伶俐的女孩,為人幽默活潑。她發現了威爾伯拉罕太太出遠門時是如何處置珠寶的。似乎這位老太太有點聰明過頭了。要我說,她肯定是偵探小說看多了。她認為存放貴重物品的最佳位置不是首飾盒或者保險箱之類——這些地方都是竊賊的首要目標,而是別人想不到的地方。簡而言之,她選擇的是——對不起,我得這麼說——是藏在一個卧室器具底下。你可能會覺得好笑——事實上,當時除了法官,法庭上的其他人都笑了。那時法官正好有點咳嗽,用手絹遮住了臉,所以沒人能看得出他的態度。這個艾爾西跟其他姑娘一樣好奇心重。在婚禮前不久,有一天她偷偷透過鎖眼之類的地方正巧看到老太太把珠寶藏起來。她是個藏不住話的人,當她隨老太太一起來這裏參加婚禮時,立馬跟瑪麗·迪肯(當時的名字)成了知心朋友。在我看來,她的目的再明白不過,就是想悄悄跟瑪麗八卦這些事情。於是,瑪麗自然把這件事情當笑話告訴了自己的丈夫。我認為這很正常。辯護律師正式抓住這個問題大做文章,免去了艾爾西和瑪麗牢獄之災。『先生們,』在做陳述時,他對陪審團說,『我看見你們都在笑威爾伯拉罕太太這個異想天開的藏寶地,肯定你們也想回家后把這個笑話講給自己的太太聽。既然如此,你們肯定會很理解我的當事人瑪麗·迪肯和她的朋友的想法,理解瑪麗為什麼會無比天真地把這個秘密透露給一個她覺得能保密的男人。』這是個很聰明的律師,一直到案子結束,陪審團都對他的話深信不疑。」
「你是指感覺不是親歷的?」
「對不起——我沒懂你的意思。」
「是這樣,勛爵閣下。」
當泥土重重落在棺材蓋上時,溫西和其他人聚在一起,談論葬禮,看花圈上的卡片。他無所事事地彎腰查看為死者獻上的一束尤其漂亮特別的粉紅色和紫色溫室鮮花,猜測誰會為一個陌生死者花這麼多錢。他有些驚奇,看著上面附著的名片:「致以敬意和同情——聖路加福音,12-6,彼得·溫西勛爵。」
「去吧。」溫西與愛德華叔叔握手時說,同時給了希拉里·索普一個表示理解同情的笑容。「為什麼?敗壞青年人道德?還是太熱衷於挖掘家庭內幕?不知道愛德華叔叔究竟是一匹黑馬還是個傻瓜?當年他參加他兄弟的婚禮了嗎?我必須問問布倫德爾。布倫德爾在哪裡?不知道他今晚是否有空。」
「一切都幹得很好,拉塞爾先生。」維納伯斯太太說。
「那太有意思了,」警長說。
「還是你去吧。如果索普小姐明天就走,我可不能一副好管閑事的樣子去登門拜訪。而且索普先生也不喜歡我。我敢說,他已經下了命令:無可奉告。但是你可以借用法律的力量。」
「是的——但是,不管怎樣,這個人被設計殺死了。如果有人已經把他綁了起來,可以不用殺他直接搶走項鏈,為什麼還要殺他?」
——《古老神聖三重奏的敲奏法則》
「那我估計他也不會喜歡我。」
溫西往希拉里悶悶不樂的臉上掃了一眼,察覺有一種反叛的情緒正在積蓄。他完全明白了這位愛德華叔叔的妻子是個什麼樣的人。
「天知道呢!但是如果死者是他的話,我猜他應該是去了法國。他認識倫敦所有的騙子,為自己搞個假護照不是難事。」
「類似圍欄?哦,不!他永遠不會要這種的,當然也不會要碎石。這些總是讓他想起那種尤其高雅的咖啡糖,就是在那種有杯墊和彩色酒杯的地方吃到的咖啡糖。」
「哦,你指屍體?不,不會的。」
「是的,不過這樣你會先苦后甜,因為其他人不會理解你的想法。一開始他們會認為你不切實際、想法浪漫,然後他們會驚奇地發現你倔強而無情。但他們這兩種看法都錯了,而他們自己並不知道,連你自己最初也不知道,這會使你困擾。」
「毫無疑問,兇手對那裡的環境了如指掌。別跟自己的職業過不去,警長。沒有難度,就沒有樂趣。」
「確實!所以大家都知道,他可能會放一塊扁平的大石頭上去,或者在周圍放上大理石邊石,在中間放上碎石。」
彼得勛爵看著棺材被抬到了路上。
「我還是想問,」溫西說,「聽我說,請原諒我問這樣的問題:假設你爸爸還在世,他會為你媽媽立什麼樣的九_九_藏_書墓碑呢?你能想到嗎?」
「是的,好吧,我不能百分百肯定,但是我認為我在元旦那天見到的那個人就是他。」
「你是指項鏈?這件事對他來說非常不幸,可憐的老爸。當然,那時我還沒出生,不過他常常談起此事。他總是說那兩個人中最壞的是迪肯,還說祖父當初就不該讓他留在家裡做事。這說起來有點好笑,但是我認為他對那個倫敦賊的好感要多些,當然他只是在法庭審訊時見過他。他說那個人是個滑稽的乞丐,他認為他說的是實話。」
「其實你就是想問他問題。」
「我相信是的,」維納伯斯太太說,「如果是他的親朋好友在這裏,也會覺得這是場完美的葬禮。」
「可是這個人怎麼知道克蘭頓知曉項鏈的下落呢?如果真是這樣,克蘭頓又怎麼知道呢?除非真是他拿走了項鏈,把項鏈藏在了教區的什麼地方而沒有帶到倫敦。看起來,這條線索會揭露出克蘭頓這個敗類。」
「他不能早來這裡是因為他得等鬍子長出來。在我看來,他在前幾個月里收到了某些信息。我不明白的是關於巴蒂·托馬斯和泰勒·保羅這兩口鍾的部分。我試著去看鍾上的銘文想找出線索,可最後還是一無所獲。聽聽鐘聲,鐵鑄的鍾——我倒很想知道人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用鐵來鑄造教堂的鍾——這種單調鐘聲多令人肅然起敬啊!你知不知道,當時愛德華·索普先生是否參加了他兄弟的婚禮?」
警長解釋說:「沒有,原則上她從不鎖門,因為害怕起火或者其他意外。他說他大喊警告眾人,然後老太太就醒了,看見他站在窗戶旁邊。這時小偷已經順著常春藤爬下去跑了。於是他跑下樓,看見男僕正從後門走出來。在整件事中,關於後門一直有個疑問,因為迪肯一開始並沒有解釋他為什麼會在威爾伯拉罕太太的卧室里。他最初對查理爵士說的是他聽到花園裡有動靜就直接出去了。但當警察帶走他后他又把這兩種說法揉在一起,說當時不是他太心煩意亂沒有解釋清楚,就是其他人太驚恐沒有聽懂他的話。剛開始沒什麼問題,不過後來警方發現他以前曾經見過克蘭頓以及電報的事情后,這些話就有問題了。克蘭頓眼見一切都玩完兒了,就全部招供了。這當然使得迪肯非常被動。迪肯無法全盤否認,所以承認自己認識克蘭頓。但他說是克蘭頓唆使他偷寶石項鏈的,並且說自己是個百分百正直的人;至於電報,他一概否認,並且栽贓到艾爾西頭上。他也否認有克蘭頓說的五十鎊的事,事實上他們從來沒在他頭上查到過這筆錢。」
「啊!那麼兇手是否知道你父親對咖啡糖和酒杯的看法?」
「你真這麼想?」希拉里激動起來。
「是啊,還有個威廉·索迪。」
「哦,勛爵閣下,他來參加了。竊案發生后他與威爾伯拉罕太太大吵了一架,這使可憐的查理爵士非常煩惱。愛德華先生明確地跟這位太太說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錯,他不會聽任何對迪肯不利的話。他認定是艾爾西·布萊恩特和克蘭頓串通一氣。我相信,如果不是愛德華先生對她說的那些話,威爾伯拉罕太太不會鬧得那麼厲害,當然,不管過去還是現在,她都一直非常固執。愛德華先生越是發誓指責艾爾西,她就越是發誓控訴迪肯。你看,當初是愛德華先生向他父親推薦了迪肯——」
「哈,因為如果在新墳上的土穩固後有人挖過墳墓的話,哥特貝德肯定會注意到。一定是在媽媽去世后沒多久的事情,你不覺得嗎?——可能當時花圈都還在墓上呢。花圈在這裏放了一個星期就枯萎了,於是我就叫哥特貝德撤掉了。」
「那時他沒有留鬍子。九月份的時候他有鬍子嗎?」
「是的,勛爵閣下。從某一點來看,死者到底是不是克蘭頓還是個問題。」
「學校里的那些女孩子們就是這麼說的。你怎麼知道?雖然她們都很蠢——大多數都是。」
「我想知道這口井還有沒有在用。如果在用,自然不會有人想到在裏面藏什麼大的東西。」
「當然,這樣就把所有的雪都沖走了。」
「哦,你好,」四十四歲的愛德華·索普先生問候溫西,一副標準正式的公事公辦的態度,給溫西留下深刻印象,「我見過你的哥哥丹佛公爵,希望他很好……很好……好的……你對我年輕侄女的雄心壯志有興趣,真是善良。所有的年輕女孩都想做大事,不是嗎?但我告訴她,作家這種職業看起來不錯,實際上卻靠不住,是個相當悲慘的職業。我不希望她涉足這個行業。不過,當然,站在她的角度,村民們希望她……啊……成為他們的……啊……他們的……嗯……」
「這個人簡直像塊牛皮糖,」索普小姐說,「他今天早上快把我叔叔給弄瘋了。那就是我叔叔,正在和教區長說話的那個人。他是個公務員,討厭媒體,也討厭奇案怪案。叔叔覺得這些都很令人討厭。」
「貝恩斯醫生也是這麼說的,但是我們還不知道他說得對不對。」
「對,」維納伯斯太太也對那名記者說,好像把他當作一個在學校招待活動中胡攪蠻纏的小男孩一樣,「快走吧,這位先生很忙。這些報紙真是無聊!你肯定覺得煩死了。走吧,我向你介紹希拉里·索普。希拉里,親愛的,你好嗎?你能來真是太好了——這對你真不容易。你的叔叔怎麼樣了?這位是彼得·溫西勛爵。」
「當然。」
「嗯,」溫西說,「如果這是你的思維方式,以後你會成為作家。」
「是的,」布倫德爾先生說,「可是問題在於,我們只有他們單方面的供詞。雖然法官布拉姆赫爾先生有過假設,但事實真相只有上帝這個最大的騙子才知道。有一點毫無疑問,那就是他們是在倫敦認識的。克蘭頓是個花言巧語道貌岸然的騙子,在低級餐館周圍遊盪——你知道我說的哪種。他以前犯過事,但卻表現出一副洗心革面的樣子。他寫了本書,賺了點錢。我認為書是別人寫的,他不過是在封面上署他的名字。自從一戰後,曾經出過一些這樣的事。但這個傢伙很狡猾——有點前衛,真的。一九一四年,他正好三十五歲。沒受過什麼教育,但天生聰明,因為早早獨立生活而磨練了出來,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噢?這樣嗎?」溫西說,「是的,我見過他,是個地地道道的蠢貨,有時也還排得上用場,有些教養。每天在鏡子面前練習五分鐘,就會練那種所有流氓無賴、偵探和政府官員都想看見的空洞表情。但是,愛德華叔叔不是我們關注的重點,還是回到屍體上吧。布倫德爾,畢竟,即使是克蘭頓來找項鏈——又是誰殺了他呢,為什麼要殺他呢?」
「不要擔心,你不會再嚇著他們了,他們已經被嚇壞了。去給他們讀讀關於葬禮儀式的東西,看看他們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