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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公孫丑章句下 挑唆一場侵略戰爭

卷二 公孫丑章句下

挑唆一場侵略戰爭

孟子一聽,來人語氣不善,但沒關係,自己依然氣定神閑:「沒這事!」
孟子對統一天下的態度在「梁惠王篇」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他從不反對統一,他只是支持和平演變,反對暴力征服,他支持順應民意的「王」來用儘可能和平的手段統一天下,而反對機關算盡的「霸」憑藉軍事力量來殺人掠地。他不是一直都很贊同商湯王滅掉夏朝,也支持周武王滅掉商朝嗎?從《戰國策》對齊國攻打燕國這件事的記載來看,孟子可不僅僅是挑唆過沈同,他還挑唆過齊宣王呢。孟子對齊宣王說的是:「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意思是說:現在去打燕國,這正是建立https://read.99csw.com和周文王、周武王一樣功業的機會,千萬別錯過!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
——看來這事不怪孟子,要怪就怪沈同沒有多問一句。
過了一段時間,齊國發動了進攻燕國的戰爭。這場戰爭的經過我在上本書里已經介紹過了,這裏就不多說了。
孟子的回答是:「可以啊。」
這一節因為一個年代問題而飽受爭議:此時在位的齊王是齊宣王嗎?我們就不管這個問題了,只看文本本身好了。
嗯——?!孟子怎麼會贊同打侵略戰爭呢?孟子用類比來說明這個問題:「燕國的國君九九藏書子噲不應該隨意把國君的位置讓給子之,子之也不應該從子噲那裡接受君位。打個比方吧,如果您很喜歡一個人,沒經過齊王同意就把您的官位和俸祿給了他,而他呢,同樣沒經過齊王的同意就接受了您的官位和俸祿。這怎麼行呢?而現在子之和子噲他們搞的事情和這有什麼不同呢?」
齊國有個大臣叫沈同,以私人身份來問孟子:「咱們可以去打燕國嗎?」
原文不是像平常一樣說「某某問曰」,而是特別著重記載著「沈同以其私問曰」。什麼叫「以其私」?通常的解釋是「以私人身份」,可也有人認為是「懷有私人目的」。我們先不管它,接著往下看。
九*九*藏*書子接著打了個比方:「這就好比我們正要決定怎麼處理一個殺人犯,有人問我說:『咱們能把他殺了嗎?』我會回答說:『當然能。』這人接著問:『那,誰有資格來殺他呢?』我就會回答說:『法官和刑警可以殺他。』——不就是這個道理嗎?而現在的情況是,燕國雖然是一個無道的國家,可齊國同樣是一個無道的國家,而這一個無道的國家去攻打另一個無道的國家,這很明顯就是一件沒道理的事情,我怎麼可能去鼓勵這種做法呢?」
曰:「未也。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九_九_藏_書
——啊?!孟聖人難道翻臉就不認賬嗎!
孟子自有解釋:「沈同當時問我:『咱們可以去打燕國嗎?』我回答說:『可以啊。』他們這就發兵去攻打燕國了。可沈同如果問:『誰有資格去攻打燕國?』我就會回答他說:『奉了天命來治理百姓的人才有資格攻打燕國。』」
後來有人問孟子:「聽說挑唆齊國去打燕國的人里有你啊,有這事嗎?」
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噲。有仕於此,而子悅之,不告于王而私與之吾子之祿爵;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九_九_藏_書
——哪本書里說得對?搞不清,從一方面來看,《孟子》里的記載似乎更合乎孟子一貫的思想,只有王者才能去滅人家的國家,齊王好像還真不大夠格;可從另一方面來看,《孟子》一書的別處也記載著,孟子還是很看重齊王的,認為他雖然離王者還差不少,可還是有潛力的,還是可以培養的,那麼,鼓勵齊王去伐燕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啊。這件事還有下文,且看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