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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事件 第二節

第二章 事件

第二節

啟介險些暈厥。他又跑去打電話,要求多派一部救護車。
「應該是這樣。車禍現場附近都是極陡的山坡,而且草木繁盛,只要抓住樹榦小心前行,便能徒步下山。」純一問:「警方可曾搜尋腳印?」
杉浦繼續說:「那是一樁機車事故。一輛摩托車撞到路邊柵欄后翻覆在地,已經摔得稀爛……」
「正因被告喪失記憶,所以無法反駁檢方提出的公訴事實。甚至可以說,就是因為喪失記憶,所以才被判處死刑。」
「正是這樣。」
純一覺得他的笑容略顯輕佻,似有敵意。
「那我就在這兒說明好了。」杉浦把腳收回來,繼續說:「此屋的格局是:進了玄關,右邊為廚房和浴室,左邊是客廳與卧房。那對老夫妻就是死在客廳之內……」
警方採證時,啟介也在場,他作證指出:被害者的錢包已不翼而飛,那裡面有存摺、印章和提款卡。別的房間亦有翻箱倒櫃的痕迹,但似無其他財物失竊。
杉浦道:「問題是時間非常緊迫。判決確定至今,匆匆已過七年,樹原隨時可能被送上刑場。此番若敗,再無生機。遭到駁回之日,便是樹原喪命之時!」
警方的目光轉移至那名機車騎士身上。此人名叫樹原亮,當時為二十二歲,曾是不良少年,成年後又犯偷竊罪,受到「保護管束」的處分。擔任其「保護人」的,正是受害人宇津木耕平!
「他們指出:案發後死者的戶頭原封不動,並未被人盜領存款。這也就是說,若有第三者存在,並且拿走了印章存摺,那為何不去盜領呢?難道就這樣平白殺了兩個人?」南鄉保持沉默。純一腦海中浮出上訴時的場面,律師和檢察官正在針鋒相對,舌劍唇槍,你來我往……杉浦又說:「但是,被告在二審後上訴遭駁回,到了最高法院,仍是駁回。其後曾聲請『判決更正』,依舊駁回,於是死刑的判決便告確定。」
「由先前眾多判例來看,判斷有無悔意的標準顯然有很多種。」杉浦律師笑著說:「譬如:受審時是否淚流滿面、給遺屬的賠償費是否豐厚、在拘留所內有無每天祭拜受害人等等。」純一聞言怒道:「殺了再拜,即可贖罪,真是豈有此理!死者在天之靈一定不會甘心的。用這些標準來判斷,那些有錢人和很會裝哭的人豈非佔盡便宜?」南鄉見他發怒,便和顏悅色安撫道:「這話有點誇張,你別放在心上。只是,我們也不能完全否認法庭上確有這種現象。」
「不錯,這種事在法庭上屢見不鮮。」杉浦一副司空見慣的樣子。
「原來如此,哼哼。」南鄉面露心結已解的神色,轉向純一問,「我們要從何處著手呢?」
南鄉聞言皺眉。杉浦見狀忙道:「實不相瞞,樹原亮的律師另有其人,一切均由那位律師打點,四處求助,多方尋援,眾多有志之士也伸手義助,其中一人便來委託我。此人可能是因意見與眾人不合,故而決九-九-藏-書定單獨行動,採取了不同的做法。」
但這也只是推斷而已,並非確定的事實。由於「逆行性健忘」的發病機制至今尚未明了,在科學上難以客觀認定,因此,所謂「樹原亮確已喪失部分記憶」這件事,並無任何物理性證據可資證明。
「我也不曉得。」純一回答。
「懶得替他辯護?」純一大惑不解。
「一絲記憶?」
「人們全是善心人士,但其中也有少數思想言行較為偏激的人。若讓法院得知這些人也參与此事,就會故意刁難我們的再審要求。」純一聽不太聽,便問:「證據就是證據,跟『是何人搜證』有何關係?」
「你對那酬勞滿不滿意?」
「那麼,你的這位委託人又是誰呢?」
「得要人家允許才行。」
「啊,對,沒錯,虧我是個律師,居然給忘了。」杉浦笑道。
宇津木啟介後來出庭作證時指出一重要事實:「那人未戴安全帽,且已頭破血流。」夫妻倆返回車內,打算直奔前方不遠處的老家,從那兒撥一一九報警。當時行動電話尚不普及。

「言歸正傳。」杉浦道:「樹原既已喪失那段時間內的記憶,不曉得自己做了何事,當然也就不會有什麼『悔意』。他唯一充滿自信的供詞就是:『除了全無記憶的那段時間之外,從未有過殺死宇津木夫妻的念頭。』」南鄉道:「當初他若未喪失記憶,只要坦白招供並表示懺悔,很可能就不會被判處死刑了。如今這種結局,倒真耐人尋味。」純一心想:我也殺了人,卻只坐了不到兩年的牢,一點也不用擔心死刑加身。同樣是奪人性命,「強盜殺人」和「傷害致死」的刑罰竟然差這麼多。
案情愈發明朗。警方判斷:樹原殺了宇津木夫妻並盜取財物,然後騎機車逃走,途中出車禍而倒地不起,而且天網恢恢,竟然被死者家屬發現。
南鄉道:「若要法官給條生路,最好的方法就是讓被告表現出強烈的悔改之意。」
偵察監識結果,得知下列事實:
關於「悔意」,純一瞭若指掌,因為他自己在受審時也曾遭遇這個問題。但那時「悔意的有無」影響不大,頂多隻會相差幾個月的刑期,並非陽世與陰間的界線。
這時芳枝也入內,想要向公婆說明此事。不料一拉開紙門,竟看見公婆已分別死於客廳兩側。
「問題就在這裏。」南鄉接替杉浦,向純一說明。
另外,耕平雙手亦受到重創,顯然是因為與兇手格鬥,或奮力抵抗格鬥所致。他的四根手指被那利刃齊根砍斷,掉在現場地上;左臂則是齊肘而斷,僅剩一條肌肉,就靠那條肌肉黏在上臂,可見那兇器之破壞力強到什麼程度。
「在判決確定后,這逆行性健忘變得對樹原更加不利。」杉浦說:「對於死刑犯,有兩種救濟方式,一種是請求再審,另一種為請求特赦。但若要特赦,必須先俯首認罪才行。https://read.99csw•com
「所有審判,全憑運氣。結果好壞,皆由天定。被告會遇到一些律師、檢察官、法官等,這些人的組合就是判決結果的關鍵。有個傳聞說:被告若是嬌姿絕色的美少女,則男法官必會輕判,女法官定予重罰!這就是所謂的自由心證主義,哈哈哈!」純一低頭沉思,未受笑聲影響。他在想:當初我被判傷害致死罪成立,那個法庭是怎樣的組合呢?
「這位是杉浦律師。」純一行禮道:「請多指教。」
被害人為六十七歲的宇津木耕平及其妻康子。耕平原本是當地一所初中的校長,七年前退休后,便以義工的方式擔任「保護人」,負責照顧受刑人和假釋犯。
南鄉說著便將車停在那白色轎車後面。
「好極了,這樣你才不會產生成見。相關資料我已交給南鄉,你回去后可以細讀。」杉浦把視線移向柏油路面,繼續說:「請聽我仔細從頭說起,這個案發生在十年前的一個夏夜,一名男子倒在你們現在所站之處。」純一聞言,不由自主退後兩步,望著柏油路面。
「辯護律師就是這麼說的。他推測:車禍發生之時,機車上應有兩個人,後座那人早先已拿了樹原的安全帽並戴在頭上,故而車禍發生時並未受到致命的創傷。」

「我一無所知。」
那男子狀似痛苦已極,頻頻呻|吟,一部越野機車翻覆在他後方。宇津木啟介當時認為這是一樁車禍。
芳枝尖聲大叫。這時啟介也看到了,他丟下話筒,衝進客廳,查看遺體,然而老父老母顯然已經氣絕多時。
行至半途遇上下雨,因熟悉路徑,所以不影響行程。但是,來到離老家約三百公尺之處時,車輪差點輾到那名倒卧路中的男子。夫妻倆大驚失色,慌忙下車上前觀看。
「別傻了,這兒又沒別的人。」
「怎麼?」
「樓梯?」純一問。
他跟南鄉聊了幾句后,便轉頭問純一:「三上先生,關於此案詳情,你是否尚未明了?」
前方三百公尺處有一棟木造平房,柏油路面也只到那兒為止。
「為什麼?」
「對於那所謂的第三者,被告本人怎麼說?是否曾說後座載了人?」杉浦頓了一下才說:「本案與眾不同之處就在這裏。事實上,被告已因車禍重傷而喪失了案發前後數小時之間的記憶……」
「日本社會可沒那麼單純。」杉浦含糊帶過,並未詳答。


南鄉道:「抱歉,讓你久等了。」
「慢著!」純一阻止他。
「且慢!」純一忽然想到一件重要的事。
「不錯。警方將鐵鍬所沾泥土做了分析比對,並進行大規模搜索,卻毫無所獲,只知和那機車輪胎上的泥土一致。也就是說,那部機車確曾行駛到丟棄鐵鍬的地點。」純一和南鄉均默默不語。杉浦見狀又說:「第二個疑點是:倒卧在車禍現場的樹原亮並未戴安全帽。但其周遭的人在作證read.99csw.com時指出:樹原平常騎車總是戴著安全帽。而且那安全帽還是全罩式的,便於遮掩面目。既然如此,為何案發當天他反而不戴那頂安全帽?」南鄉說:「是否有第三者在場?」
樹原亮當時傷勢嚴重,四肢有撞傷,瘀青紅腫;右臉頰擦傷,被刮下一層皮;頭蓋骨骨折,並有腦剉傷。住院后,腦內血腫經開刀摘除,頭部及臉部的骨折也已接合,復元狀況良好。
警方對此說詞感到懷疑,認為他是在裝瘋賣傻、故作痴獃,於是嚴詞逼問,猛套口供。
「唔,你有所不知。」杉浦笑道:「我並非當事人,只是經手辦事而已。我的任務就是要搜證洗冤,搶救無辜。」
「委託人?」南鄉面露驚訝神色道:「此案不是你自己主動要辦的嗎?」
「這位是三上純一先生。」南鄉居中介紹。
南鄉插嘴道:「這樣推論,不太合理。」
「這豈非已證據確鑿了?」純一問:「莫非有其他證據顯示他是無辜的?」
「這要保密。我只能說,此人是一位急公好義的熱心人士,反對死刑制度,但為善不欲人知,因此匿名。」南鄉依舊一臉狐疑。杉浦見狀便說:
「有沒有可能會來不及呢?」
「對我的保護人和監護官也不能講嗎?」
「唔,還好。」南鄉面露不悅之色,點頭道:「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吩咐?」
「我還在想,杉浦律師怎會出這麼高的價錢託人辦事呢!原來是這樣呀!」南鄉露出笑容,但眼中仍帶懷疑之色。
「會影響『懺悔之心』。」
「就是說嘛!不過,那鐵鍬附近的地面有數道輪印,確實是樹原的機車所留下的。」
「案情大致如上所述。」杉浦律師說完便取出香菸叼在嘴上。
「進去看看怎麼樣?」
「那位律師也是這麼講。然而檢方反駁說,被告一定是認為只要有提款卡即可提領現金,所以不需要存摺印章。」
「我知道了。」南鄉插嘴道:「他還在假釋中,所以不能亂來。」
「只有一點,目前有不少團體在幕後支援樹原亮,那些人都是主張廢除死刑的,不過我要你們盡量避免跟那些人接觸。」
「我不是指這個……」
「為什麼?」
他們下了車,另一部車的主人也走出來。此人大約五十多歲,有一雙濃眉,滿臉皺紋,面帶微笑,發縐的領帶隨風飄揚。
「莫非那人立即獨自開溜?」
「不錯。再審上訴,已遭四度駁回;目前正在進行的『即時抗告』,遲早亦將敗訴。我托你們兩位搜集證據,就是要用來請求第五次的再審。」純一聞言,搭救樹原亮之心愈發強烈。他想:若非我自己也坐過牢,大概不會對一名死囚如此同情吧?
杉浦說著,便抬腳欲跨過那條圍在屋外的鐵鏈。
「那麼檢方一定會說,樹原特地到逃走路徑的反方向掩埋證物,就是要故布疑陣,亂人耳目,對不對?」
「有,可惜當天下了大雨,即使有鞋印足跡,也早已被沖刷殆盡,九*九*藏*書無法辨識了。另外,檢方對這種『有第三者存在』的說法也提出了有力的反駁。」杉浦措詞謹慎。
山路蜿蜒曲折,九彎十八拐。車子踽踽前行,不久便見到前方路旁停著一輛白色轎車。
法官採信了這份證詞,故而如此推斷。
純一問:「那存摺印章及兇器,是否始終未找到?」
死亡推定時刻為當天晚上七點左右。由兩名被害人身上的傷口可推斷兇器應為大型之利刃,如斧頭或柴刀之類。致命傷均在頭部。兇手猛力一劈,兩人立即頭骨碎裂,腦漿四溢。
宇津木啟介與芳枝抵達時,屋內亮著燈,玄關的拉門也沒關,於是啟介直接入內,拿起鞋柜上的話筒,開始撥電話叫救護車。
「有。我的委託人就是考慮到這點,所以才要求說務必在三個月內辦妥。」
警方查出此事後,立刻趕赴醫院偵訊樹原亮,結果在他身上搜出了耕平的錢包,裏面果然有那張提款卡。更進一步,又從他的衣物中驗出了三個人的血液,除了樹原本人的以外,還有兩名死者的血液。
然而他們趕到老家后,竟赫然發現了兩具屍體:宇津木啟介的雙親已遭人以大型利刀殺死於家中。
「我們換個地點再說。」杉浦律師說到這裏便坐進車內,然後開車引導南鄉的車往山上而去。
后經檢證得知:那輛機車是以時速七十公里的高速奔行於曲折山路上,因轉彎不及,撞到護欄而翻覆,車上騎士彈飛后摔至地面。
「那位就是我們的僱主。」
不料他竟喪失了部分記憶。案發當天下午五點以後的事,他絲毫想不起來。此後遺症令偵辦人員大傷腦筋。
「所以你就找上我們幫你辦?」
杉浦眼神閃爍,惶然說:「我的委託人這次出面求援,其實是因為樹原亮突然恢復了一絲記憶。」
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晚間八點半左右,宇津木啟介偕妻芳枝驅車上山,要到山上老家探望年邁雙親。宇津木啟介是一位教師,住在中湊郡的「磯邊町」。
然而樹原始終不改口,依舊堅稱自己完全想不起來。
「那就僅剩再審一途了。」
那人笑道:「我也是剛剛才到的。」
「為什麼?」杉浦似乎仍不明白。

現場的門窗並無被撬開的跡象,所以兇手應是由玄關入內,在客廳行兇。
「但是本案比較微妙,受害者恰為兩人。」杉浦律師道:「可判生,亦可判死,法官自可斟酌。不過,對受刑人來說,這可是攸關生死的大事,生死就在法官的一念之間。若逃過一死,獲判無期徒刑,則依法僅須坐十年牢,就有機會獲得假釋而回歸社會,重見天日。」純一望著他們兩人,說:「那麼,被告有無喪失記憶,對本案的判決有何影響?」
杉浦說:「彼此彼此。」
「一審判死刑時,並無任何爭議。樹原實在倒楣透頂,連公設律師也懶得替他辯護。」
「不錯。」
樹原在供述時表示:案發前後的四小時之間發生過哪些事,他九九藏書全無記憶。
「總而言之,你們兩位對外亦須保密。」
「因為『量刑基準』不同。罪名是強盜殺人的時候,若受害人只有一個,則不致判處死刑,而是無期徒刑;若受害人有三名以上,則必為死刑。」
「萬一犯了住宅侵入罪,又得入獄了。」
於是純一又問:「所謂悔意,若非被告本人,又怎能判斷呢?罪犯就算真心悔過,從外表又怎能辨識出來呢?」
他大概知道純一是個前科犯,但在態度上並未表露出來,一副完全不知情的樣子。
「首先……」杉浦點燃香菸。
「沒有,我這是首度插手。」
「不錯。有將近四小時的時間,他沒有記憶,但日前他忽然想起了其中的一小部分。他說,其中有一小段時間,他是在爬樓梯。」
「那倒可以,守口如瓶是他們的義務,應該不至於泄密。」南鄉問:「你以前是否一直都在援助樹原亮?」
純一和南鄉同時回頭瞪著杉浦。
他們離開快餐店。十分鐘后,車子已通過「JR線」的鐵軌,駛上了靠內陸的山嶺。眼前是一條羊腸小徑,生鏽的護欄外面有許多參天古木,樹林枝葉繁茂,原本尚可見到的中湊郡遠距離全景,現已被遮蔽而看不見了。
二十分鐘后,三輛救護車趕到現場,附近派出所的警員也跑來了。又過了十五分鐘,勝浦警局的偵辦人員也趕到。這件震驚整個南房總的搶劫殺人案就此傳開。
那便是死者宇津木耕平的家,也就是命案現場。此處庭院雜草叢生,破爛的門窗上積滿灰塵,大概是案發後即遭棄置,荒廢至今的緣故。小小的廢墟即使在艷陽下也散發著一股無限悲涼的氣息。
「正是。他說,爬樓梯時怕得要死……」
杉浦插嘴道:「還有一事要告訴兩位。」
「言歸正傳。」杉浦繼續說:「疑雲是在一審上訴時產生的,那時新任律師提出兩個疑點,並且窮追猛打,緊咬不放。第一點是:存摺、印章和兇器始終沒找到。關於這點,警方在案發後曾大舉搜索,結果……」杉浦走到木屋前的馬路,指著通往更上方那條未鋪柏油的山路說:「在那邊發現了一把鐵鍬,也就是由此往深山再走三百公尺處。那鐵鍬原本放在此屋的倉庫內,可能是被兇手拿出來的。換句話說,當時警方認為:兇手在逃走前曾先進入山林內,企圖以鐵鍬挖土,掩埋其他證物。」純一問:「豈有將存摺印章連同兇器一起掩埋的道理?」
審判時,此事也成了爭論的焦點;「是否詐病拒供」對量刑輕重有很大的影響。不過,法官已參酌醫護人員的證詞,推斷「被告記憶喪失」這件事是真實的。他們指出:頭部若受猛烈撞擊,不僅有可能喪失出事時那一瞬間的記憶,連過去一段時間內的記憶也可能喪失,此現象稱為「逆行性健忘」,在車禍傷患中時有所聞,並非罕見病例。
最後,樹原亮在醫院的病床上被警方以「涉嫌強盜殺人」的罪名逮捕,等傷勢好轉就要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