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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調查 第三節

第三章 調查

第三節

「對不起。」杉浦向純一道歉,然後以濕毛巾擦嘴。
「印章、存摺、兇器,三者仍都在山林中,而且是在一般人極難找到的秘密地點。」
「我就直說好了……我的委託人說,若要做實地調查,希望只由南鄉先生一人去做。」
南鄉喝了幾口酒,便躺下休息,並拿起扇子搧風。
「不錯,但樹原亮的『即時抗告』已在兩天前遭到駁回,雖立即提出『特別抗告』,但預料遲早也會遭駁回……換言之,第四次上訴就快要完全敗陣了。」
「當然是判死刑啦!」
房間僅六蓆大,榻榻米上除棉被外一無所有。杉浦的目光在房內來回移動。
純一和南鄉送杉浦去勝浦車站坐車,然後步行返回公寓。回到二樓那陋室時已是晚上九點了。剛進房門,外面就下起傾盆大雨,那可能是梅雨季結束前必下的大雷雨。
「兩位如此辛苦,現在想必已體健身強了吧?」純一被這話逗得笑出聲來,因為他想到了南鄉的肚子。已屆中年的南鄉原本腹大腰圓,近來那凸出的小腹已日漸縮小。
「我以前也殺過人,我自己就是殺人兇手!」南鄉的表情絲毫未變,似乎無動於衷。
「連咱們也休想找到。」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哦!」
純一回房后又問:「你是否認為十年前那兇器之上應留有指紋?」
「唔……」杉浦歪著脖子沉思。
杉浦微笑不語,但表情似乎既尷尬又為難。
「請說。」
「要是我,我才不救那個殺人兇手呢!」南鄉斬釘截鐵道。
南鄉起身說:「我打算分成兩種情形來考慮,第一種是:真兇乃是死者夫妻的熟人;第二種則是陌生人。」
「再說到酬勞,我並不是說要你付兩倍的錢,但我們有言在先,三上先生和我是要平分那筆錢的……」純一又大吃一驚,也沒想到南鄉明知酬勞平分后收入會減半,還主動邀他加入。
「哦。」杉浦頷首,然後正襟危坐道,「還有一事,必須注意,那就是時限的問題。」
「那我豈不是害死那兇手?」
純一又說:「我不想再奪人性命了。」
但後來的實際情形即是:大赦令雖頒怖,對象卻僅限「微罪輕刑者」,而將那些很可能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死囚重犯排除在外。結果,那些自動放棄上訴的被告就這樣自找死路,並且提早去閻王殿報到。
「法律規定得很清楚。在判決確定之後,法務部長必須在六個月之內發出命令。此令一出,獄方人員必須在五日之內執行。」
「怎會這樣呢?」
「就是處決死刑犯。」南鄉垂頭道:「那是刑務官的工作。」純一望著南鄉,無言以對。
「委託人只提出這個要求,沒說原因。」
「是否撒鋁粉即可?」
「不可能,因為『犯罪事實』並無不同。無論其處境有多可憐,法院都不會改變原先的判read.99csw.com決。」
「連電視都沒有呀?」
「我曾親手殺過兩個人。」
「不錯,已經是千鈞一髮,迫在眉睫了,頂多隻有一個月的時間,再不解決就……」
「我們若能找出真兇,將之逮捕歸案,那……那法院會如何判決呢?」
「他的期限早就過了。判決確定至今已過了將近七年,他一直在獄中苟活,並未上絞架。就算扣除上訴申請的期間,也已經超過了十一個月。」
純一隻能苦笑,心想:這話不錯,警方的大隊人馬都找不到了,何況是兩個外行人?
他們談到這裏便驅車下山,抵達勝浦市那棟公寓時才下午三點,比平時整整早了四個鐘頭。
「我同意。」南鄉道。
參事官明知現實冷酷,對樹原是愛莫能助,但他仍對「大赦特赦並無明確標準」一事耿耿於懷,心中老是在問:何謂「得參酌判決確定后之個別情形」?獄長所寫的報告真能反映死囚的內心嗎?會不會使「原本可獲減刑者」也遭處極刑呢?這樣符合赦免制度的基本精神嗎?
純一忽然想到:杉浦給的期限是三個月,那就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可用。
「只因拖延的期間仍有平均值。根據資料,在判決確定后,再經過七年左右,就是最可能遭到處決的時刻。」純一終於了解南鄉和杉浦那般焦急的原因了。
「說得對。」
這跟「法院量刑逐年寬鬆」也有關。近年來,除罪大惡極之兇徒外,一般人已很少被判死刑了。現今的日本,每年約有一千三百多名殺人兇手被捕入獄,其中僅寥寥數名被判死刑,比率已在百分之零點五以下。以總人口而言,等於是「在幾千萬人中,只有一人會成為死囚」。那幾個遭處極刑者,皆為「窮凶極惡的暴徒奸匪。」若再獲大赦特赦,則天理可在?

在尷尬的氣氛中,南鄉忽然展顏一笑,一邊為杉浦斟酒,一邊說:「如此一來,非但我吃虧,你也麻煩了。」
「你別無選擇。」南鄉疾言厲色道:「你如果袖手旁觀,害死的就是一個無辜的人!」
「是。」杉浦道。
「要做了才知道。」南鄉想了一下,又問:「杉浦先生,你是專辦刑案的嗎?」

他想到自己的情況時,只覺得不寒而慄。既已犯下傷害致死罪,那他的命不就不太值錢了嗎?
他回顧自己的一生,感慨萬千。剛進法務部時,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竟會參与這種「決定是否對死囚行刑」的工作。
「只因法務部長不守法。」南鄉笑道:「期限方面,法務部一向是能拖就拖。嚴格來講,到目前為止,幾乎所有已經執行的處決令都是違法的。」
造成這種情形的罪魁禍首便是「大赦特赦的適用標準不明確」,也就是說,行政官員可以「隨心所欲」訂定標準。這種事九九藏書屢見不鮮,證據俯拾即是,例如:在那些經由大赦特赦而獲釋復權的人當中絕大多數都是因「違返選罷法」而遭起訴的。換句話說,優先獲赦的竟幾乎全是那些「為求當選而犯罪」的政治人物!
「壞消息呢?」
此話一出,四周忽然靜下來,只聽得見雨聲。
數名尚在打官司的死囚重犯聞訊竟主動取消上訴,以便死刑判決得以確定。
「我一個人做?」南鄉說完,望著純一。
純一放下筷子發獃,美味壽司已食不下咽。他想:為何將我排除在外,我知道……「只因三上先生有前科是嗎?」南鄉似乎正在強遏怒氣。
「杉浦先生,你該記得那筆事成之後的酬金吧?不是有簽約嗎?」
然而,南鄉此刻的表情已經僵住,雙目神采盡失,完全不像在開玩笑的樣子。純一見到他那黯淡無光的雙眼,便覺得自己彷佛又聽見了他每晚作噩夢時的喊叫聲。
「一個坐過牢的人所搜集的證據,絕無法通過上訴申請的審查,對不對?」
「你怎麼了?」南鄉問他。
他們離開公寓,由杉浦帶路,來到車站前一家旅館的附設壽司店門口。一進門,立刻被店員帶到一個包廂內。看樣子,大概是杉浦事先訂好的,可能是想要慰勞南鄉和純一吧?
「什麼樓梯嘛!我看是錯覺。」純一說。
「現在言歸正傳,假設樹原亮的記憶並不可靠,那我們就必須改變行事方針了。」
悲劇的起因在於「大赦特赦,僅適用於判決確定之囚犯」。若是尚在打官司,或判決尚未確定,則不能蒙恩。如此一來,與其奢望上訴能獲一線生機,倒不如把命賭在「大赦減刑」之上。
「委託人並沒有言明他的意圖……」
「不錯,但這並未計入上訴和請求特赦的期間。若上訴申請花了兩年,那期限就變成了兩年六個月又五天。」
「我們既然無功而返,那樹原亮就沉冤難雪了。」
「啊,你說什麼?」純一懷疑自己聽錯了。
「只好這麼解釋了。」南鄉把毛巾塞入雨衣中擦汗,同時說。
「鋁粉我家有。」純一插嘴道,「家父的工廠有採購這種原料。」
就在此時,一種怪異的感覺忽然湧現在他心頭,令他很不舒服。那是一種很像「大夢初醒,驚覺自己的邪惡」的感覺。
「我卻是為了要賺南風麵包店的開業資金。」南鄉笑道:「為錢做事,沒什麼可恥,不必害羞,因為還可以救人一命。」
對於真正的重犯死囚,情形又如何呢?答案是:最近二十五年來,獲大赦特赦者,一個也沒有。
「不錯,只要是設有死刑制度的國家,都會這樣。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
「也就是說,不用再去確認那段記憶是否有誤,直接去找出真兇即可。」南鄉點點頭。
「為何至今尚未行刑?」
「此話怎講?」杉浦問。
read.99csw•com鄉苦笑道:「白天都在深山林內披荊斬棘,晚上有此陋室可睡已足夠了。」
南鄉微笑以待。
「我們絕不能就此罷手。」純一說完,見南鄉露出感動的表情,慌忙又說:「當然是為救樹原亮一命……而且還有錢可拿。」
「管他什麼意圖!你是不是曾把三上先生的經歷告訴委託人了?」
參事官回到自己的辦公室,拿起草案詳加觀閱。他明知再怎麼看也於事無補,但還是再看一遍,因為他認為這樣做才比較對得起良心。若不知詳情,怎能把別人送上死刑台呢?
然而就現實狀況來說,卻是其弊遠大於其利。
「此事不在本課考慮範圍之內,因為這種心情方面的問題是由『矯正局』負責的,他們早已審查完了。」參事官望著文件上的三個官章,其中也有矯正局局長的。對於要將樹原亮處死,他們都簽「照準」。由於保護局依法僅能審查赦免方面的事宜,無權對矯正局的結論提出異議。
「別可是了,你只能二選一。現在我們面前有兩人即將溺斃,一個是含冤負屈的死刑犯,另一個是搶劫殺人的元兇,如果只能救一人,那你要救哪一個?」純一總算明白了一件事:一個人所犯的罪行愈重大,他的性命就愈不值錢,恰成反比。

「喪失記憶能否成為停止行刑的事由?」
純一也覺得很熱,便走到廚房開窗。外邊大雨滂沱,雨絲穿過紗窗飛進來,但他不在乎。因為沒冷氣,所以這也是無可奈何之事。
「還沒完呢!」南鄉又露出淘氣的笑容。
「那期限應是六個月零五天才對。」
「若其身世經歷和樹原亮不同,犯案動機也不一樣,那有沒有可能酌予減刑?」
「有個要求,要兩位遵守。」杉浦露出為難的表情。
「什麼要求?」
「那請教一件事:十年前留下的指紋,現在能否檢驗出來?」
「可以。」南鄉眉開眼笑說。
他猛然抬頭。那種感覺彷佛已突然化身為一個面目猙獰的惡魔,正在他背後張牙舞爪,隨時會偷襲他。他的腦中一片混亂。
純一緊張起來:「這樣的話,勝算有多少?」
「樹原亮的情形又是如何?」純一很想回房去拿那份訴訟紀錄。
但他愈看愈心冷,他想:赦免制度真的有發揮功能嗎?所謂赦免,即是「針對司法結論,以行政判斷變更刑事判決之效力」。簡言之,就是「由內閣下令,取消罪犯之刑罰或予以減刑」。有人批評說這是「違反三權分立」,但此制度卻能長久存在,原因是其高明的理念仍受到大眾的支持,此理念就是:必須補救「由法律之一致性所導致的不當判決」或「以其他方式皆無法補救之誤判」。
「好消息是什麼?」
「我想到的是印章和存摺,上面可能有指紋。但警方卻找不到,連兇器也尋不著。這對咱們九-九-藏-書而言,也是好壞消息各一。」
「且慢!」杉浦插嘴道,「由我先講。」
「啊,你難道是來真的?」
在皇室或國家有慶典、喜事、喪事時所頒布之普遍性赦免,謂之大赦。
洗好澡並做完洗衣等雜務后,杉浦律師恰好由東京趕到此地。
「並非如此,我們現在也不是無計可施。等今晚杉浦先生來了,我們再和他討論吧。」純一想起杉浦律師的笑容。搜山工作在今天告一段落,所以杉浦預定到勝浦市來聽取詳細的報告。
「可是……」
三人落座后便舉杯相敬,把酒言歡,邊吃邊談。壽司美味可口,純一大快朵頤。他已多年未吃壽司,因此吃得津津有味,心中並盼望父母也能來此一飽口福。
「那要新指紋才行。」
「等一下,我有個問題。」純一拚命讓自己冷靜下來。
「是啊。」純一點頭道。
「真服了你,唔,真是敗給你了……」杉浦反覆說同一句話,可能是在慎重考慮。
「你可以不救,我不行。」純一很不喜歡聽見殺人兇手這四個字。
南鄉繼續說:「要不然這樣好了:你就當作只僱用我一人,其他的不要管。我要另外找誰當助手,那是我的事,跟你無關。」
「有可能是熟人嗎?」純一口中這麼問,心中卻也認為比較可能是熟人。
「正是!」南鄉從背包中取出筆記簿,又說:「這是死者親友的名單,若真兇為熟人,他的姓名應該在其中。」
「你是不是說真兇一開始就設計好要嫁禍給他?」
「這不是很矛盾嗎?」純一發覺自己好像十分激動。
「我這樣奔波勞碌,為的是要替人雪冤,救人一命,可是一旦找出真兇,這真兇又必死無疑!那不就等於又害了另一條性命嗎?」
他們回到停車地點,純一在路旁坐下。他渾身泥濘,氣喘如牛,雨水從帽檐不斷滴落。
六月底的一個星期五,那份「死刑執行草案」終於上呈到法務部的「更生保護局。」那參事官立刻趕去找「赦免課」的課長,想要探詢有關樹原亮的赦免情況。
課長告訴他:「我已問過『中央更生保護審查會』了,樹原亮確實從未申請過赦免,他本人還一直堅稱案發時的記憶已全然喪失。」
杉浦點頭道:「不過,若是十年前的指紋,恐怕就有困難。我記得好像是要用什麼氣體或雷射光之類才可以。」
站在門口的杉浦面露驚訝神色道。
赦免方式可分「大赦」與「特赦」兩種。
南鄉道:「只可惜沒找到那『樓梯』。」
連日冒雨搜山,已經筋疲力盡,卻找不到任何「樓梯」。
「我也這麼認為。」
純一從小冰箱中拿出兩罐啤酒,然後走進南鄉的房間。
純一正要開口,南鄉又搶先道:「你別擔心,一切有我。」純一默然垂頭。
「主要是要讓令尊令堂快樂一些。」
「是呀!所以才兩袖清風。」
他讀read.99csw.com完那草案,心想:就算我立刻蓋章放行,相信也沒有人會反對吧?
南鄉眼珠轉動,目光游移不定,口中喃喃念道:「什麼爛東西!」純一是第一次見到南鄉發脾氣的模樣。從被捕入獄至今已有兩年,他從未見過任何人為了袒護他而發怒,所以此刻他覺得很驚訝。
「從那凶宅的位置來看,兩者皆有可能。那木屋位處荒山野地,人跡罕至,一般盜匪竊賊會特地跑去那邊作案嗎?因此有可能是熟人所為;反過來說,或許正因地處偏僻,不易為人發現,所以才被盜賊相中的。另外我也想到:說不定那兇手一開始就選中了樹原亮。」
純一接過簿子翻閱,見上面有佐村光男四字,心想:這人也有可能是真兇嗎?那……
「譬如說,要找那什麼樓梯,若無三上先生,我至少要花兩倍的時間,今後也是一樣。還有,孤軍奮鬥的話,洗雪冤情的成功機率就減少了一半。」
杉浦正色道:「兩位請隨我外出用餐,共同研商善後對策。」
他邊蓋章邊想:這樣未免太草率了。
來到最後一個地點的時候,南鄉說:「可以高呼萬歲了。」搜山行動持續三周,終於在梅雨季將過時結束,所有預定的範圍均已搜遍。其間因純一須回東京向監護所報到,故而休息半天。除此之外,每天都上山搜尋。
昭和六十三年,昭和天皇病況惡化,內閣即令所有死刑均免除行刑。因為考慮到「如果天皇駕崩,必然大赦天下,死囚亦得蒙恩」,故而在行政上予以配合。此舉原為行政官員的善行,不料反成悲劇。
南鄉在日光燈下盤腿而坐,表情沮喪,口中囁嚅道:「時間緊迫,危如累卵……」純一在他面前坐下,打開罐裝啤酒的蓋子,然後問:「死刑的行刑日期是否有明確規定呢?」
「期限不是三個月嗎?」
「三上先生若退出,我勢必也要退出,那你就只好重新另覓人手,從頭開始奮鬥了。」
「另一條管道就是追查血跡,中森檢察官已說過那是B型血。還有,那塊留在車禍現場的碎布,我猜就是兇手的。」
「好吧!」杉浦終於說:「我只僱用你一人,這樣可以吧?」
酒過三巡,菜剩一半時,南鄉才提到正事:「關於此案,今後……」
「要視證物之保存狀況而定,並非完全不可能。」
「當然啦!你選哪一種?」
純一不解其意,心想這大概是在開玩笑。
「這樣一來就兩全其美了,咱們三個領到成功酬勞的機率也增加了,況且……」南鄉驟然肅容正色。
「因為沒人會抱怨。對死囚而言,能多活幾天還求之不得哩!對行刑者來說,能晚一點手染血腥也比較好過些。」純一點點頭,隨即又問:「既然會拖,那樹原亮應高枕無憂,我們又幹嘛著急?」
片刻后,南鄉才開口說:「殺人兇手又不是只有你一個,我也殺過兩個人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