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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鼠 第七章

舊鼠

第七章

文書、手續,不過是這麼回事。而事實,亦是這麼回事。
三人已抵達根津的六道稻荷堂。
奉行亦不知該如何是好。如此形同縱放罪嫌,絕非官府所當為。
若投書內容屬實,如此人數必是無法因應。畢竟對手是個視恐嚇、殺人、放火為家常便飯的大魔頭。
結果,笹野下了如下命令。
到頭來,志方還是決定上面町找愛宕萬三商量。
若無憑據佐證,只右衛門與此兩案便絲毫沾不上邊。
萬三微微拉開拉門,透過細縫俯視大街問道:
志方也認為萬三這番推測,或許不無可能。
投書以怪異的醜陋字跡寫道:
「噢?」
不分百姓、農戶、非人、商人,對其皆是畏懼莫名。
所內由上至下均是不知所措。此人既遭斬首示眾,已不可能再次處以同樣刑罰。與其說不可能,毋寧說不合理更為貼切。諸法中,亦無可對應此不合理情勢之刑罰。
大人果然高明,萬三開懷笑道:
不僅詳情難以查證,想必就連犯案者人數,也是無從統計。
「小的可是敘述得天花亂墜,教我家那婆子直以為小的將大惡棍又打又拋、又殺又剛的,讓小的乘機多討了點兒銀兩花花。」
投書內容甚是驚人。
與其拘泥程序,不妨先明白宣告——
「這全是大人的功勞,城內百姓對志方大人可感激了。就連我家那婆子,都嚷嚷著這下終於能高枕無憂,一個勁兒地朝八丁堀這頭膜拜哩。」
即是——此人似乎真是只右衛門。
則此人必是個心狠手辣的大魔頭。
此外,尚聲稱自己已有認罪受刑的覺悟,然不應逮捕並追究實際下毒手的無宿人之罪責。畢竟一切都源自其自身罪業,只要伏法受刑,無宿野非人之惡行必將隨之止息——
大義凜然背後,亦似別有企圖。
不過——事到如今,欲一一追究每一罪嫌之罪責,已是難過登天。
——跪坐身後之無宿人,乃敝人之左右手,名日三佐。
志方如此判斷,遂答應聽取又市陳情。
一行人只是奉派前去瞧瞧,卻帶了人回來,眾人當然要大吃一驚。但更教人吃驚的,是只右衛門這號人物竟然真有其人。原本大家或多或少都還認為,此人應是個虛構角色。
不過,這詭辯並非志方所創。賦予志方度過此一難關之機智者——
——長此以往,則天地必亂,災厄必至。
志方遂率萬三、龜吉兩人前往根津。
這較任何事都來得重要,又市說道。
此人不似惡徒——
——敝人確為稻荷坂只右衛門。
將於根津六道稻荷堂靜候大駕。
當此低落情緒隨緊九*九*藏*書張迅速高漲,最終轉為恐懼時——
不禁教人納悶五年前遭梟首者究竟是何許人。不,就連曾目睹示眾首級者,均稱此人長相與該首級毫無分別。這下——究竟該作何解釋?
雖然縛之以繩,但總不能將人留在根津的自身番屋內,志方一行人只得將這兩名自稱罪人者一路押解至南町奉行所。沿途兩人默默無語,毫無反抗,這怪異的行列就這麼靜靜地在大街小巷中行進。
的確如此。
並表示今之所以願主動投案,乃因無法坐視此類慘禍繼續發生。
凶賊稻荷坂只右衛門業已伏法。
只右衛門伏法受刑,至今不過五年,與其相識者多仍健在。官府特邀只右衛門曾任職之公事宿同儕、與當年負責裁判論刑之彈左衛門指認,眾人均稱此人確是只右衛門本人。而逮捕者、裁決者、甚至斬首行刑者,眾人依相貌、嗓音、體格比對后,亦表示其確為本人。凡曾與只右衛門有所往來者,均證實此人確為只右衛門無誤。
「無須致歉。這番話聽得本官茅塞頓開。總之既為町方,就得保護町內百姓。若當官的都迷糊了,百姓將何去何從?」
「小的曾如此說過?」
「那麼——大人這番話,可是虛張聲勢?」
志方不由得鬆了一口氣。看來這投書,不過是有心人的惡作劇,壓根兒不足採信——志方如此心想。
但最教人納悶的,還在後頭。
「沒錯。眼見情勢如此,藐視官府圖謀不軌者及冒名為惡者亦紛紛出籠。一旦官府威信掃地,世間註定陷入混亂。長此以往,民反不過是早晚問題。有監於此,已不得再有煽惑民心之舉——記得你如此說過。」
接受盤問時,亦沒有分毫不從。
沒錯。
若如是,兩名只右衛門應非同一人——
二日前損料屋遇襲一案,災情甚是慘重。
欲實際查出每一案件之罪嫌並依法裁決,也是毫無可能。如此看來,要查辦這些案件,不過是白費力氣。
志方立刻憶起,曾於頭腦唇一案時在番屋內見過此人。實為有事相求,又市率先承認道。可知未經許可夜闖同心組官舍,遭斬殺亦無權過問?志方問道。小民已置死生於度外,又市回答。
——供出罪狀后,亦願受當受之刑,以正王法。
「話雖如此——不過……」
此只右衛門,真是彼只右衛門?
此自稱只右衛門者果然坦承一切犯行。雖有些許細節已不復記憶,但其自供中之勒索、竊盜、兇殺諸案的確真有其事,對除非是罪嫌本人,否則應無從知曉的細節亦是知之甚詳。一九*九*藏*書同伏法的三佐——則負責聯繫只右衛門與無宿人,乃實際下令唆使之連絡人。此人亦宣稱之所以主動投案,同樣是難耐良心苛責使然。
抵達奉行所時,所內起了一陣混亂。
萬三突然一臉嚴肅了起來,朝前探出身子說道:
計有八屋全毀,五人死於烈焰焚身,町火消亦有兩名身亡。此外,尚有傷者三十余名、行蹤不明者三名。當然,毫無確證證明此案與只右衛門有所關聯,但該損料屋之小廝曾於二日前遭曝屍望樓。要說兩案無關,著實教人難以置信。
昭告后,宜央請上官發落,明確記下姓名罪狀,將之斬處。
「敢問大人——是否有任何根據?」
況且——即便是無法去除之身體特徵,亦與本人完全吻合。若僅就長相而論,或許不難找到神似者頂替,但連此類特徵也全然吻合,可就無從否定了。
吟味方與力對此猶豫難決,只得委請奉行代為定奪。
即便態度再大義凜然,供述偽證依然形同犯上。哪管意圖僅止於包庇他人,偽證仍是重罪。
「是的。雖已增派夜回,但百姓見夜回頻頻巡邏,反而更為驚恐。」
但在供出罪狀時,這自稱只右衛門者開了一個條件。
二人一見志方,便劃一地曲身叩首。
不過,開門一瞧——
「無須困惑——此人乃只右衛門是也。」
奉行所仍為如何處置自稱只右衛門之罪嫌議論不休的某夜——
此人供違之生地、生年、與經歷——與北町奉行所所藏之只右衛門相關記錄完全吻合。
——藉此,欲逐一將敝人所策之大小諸案據實招出。
小的已經同親戚們炫耀過了,萬三笑道:
這不過是詭辯。雖是詭辯,卻能收效。
「總之——本官如此告訴眾人……」
又市突然造訪志方住處。
只右衛門果真靜坐祠堂之中。
其文教志方驚訝不已,久久不知該如何對處。得趕緊呈報與力。不,或許該呈報奉行,抑或應先同筆頭同心商議——
真相無人知曉。何況只右衛門確已不在人世,即便與其真有關聯,亦是不軌之徒冒名為惡。但身分之真偽已不重要,若真有人在背後指使一切——
稻荷圾只右衛門留——
——坊間本如夢幻,謊言本無虛實。
其後,則有一衣著襤褸、年近七十的乞兒——志方判斷應是如此身分——誠惶誠恐地正身跪坐。見狀,志方驚訝得啞口無言。
「有何不解?無須執著于真真假假,只要南北各負其責,兩者俱可視為本尊。」
「然而,小的可不認為事發偶然。打春日那樁黑繪馬奇案起,大人read•99csw•com不就是赫赫有名了?想必投書前,只右衛門也曾逐戶檢視門札,非大名鼎鼎的志方大人不投——」
亦聲稱只要官府遵守條件,便願據實供出一切。
確是事實,萬三雙眼遠眺,以吟詩般的口吻說道:
話畢,二人低身垂頭,朝志方伸出雙手。
志方望見屋外一片蒼天。
「噢?小的不解。」
大人究竟是如何說服眾人的?萬三問道。
還說什麼高枕無憂,根本是高興得睡不著覺,萬三說道。
——勞駕大人親身前來。
麴町一案事發四日後,志方兵吾收到一份投書。
「本官並未說服任何人。罪嫌業已招認,證人亦紛紛指證,何況所述罪狀又全數吻合,本已無餘地有任何質疑。本官不過是建議,既然罪嫌承認自己確為只右衛門,唯有上官依法裁罰,社稷百姓方能重獲安寧。」
若此人真是只右衛門本人,北町當年之判決行刑,即為誤判,形同處死某無辜頂替者。事隔數年,此案再度喧騰,必將遭上級究責。若當年的只右衛門即是本人,此只右衛門所供述便成嚴重偽證。若姓名、生年、籍貫以及經歷均為偽證——其他自白亦不足採信。此人雖有一死之覺悟,總不能因此便將之處斬,只為使此案草草落幕。
令欲投案自首,以正王法。
的確有理,志方心想。
當然,志方答道。此時可萬萬迷糊不得。
透過萬三拉開的拉門縫隙。
噢?這是說過,萬三害臊地搔搔腦袋說道:
然笹野反應也和志方相同,不知是否該上呈與力。
此處是麵館的二樓。
大人不妨如此撰載,又市進言道。
看來是打算遺志方先行確認,並於期間事先疏通。依志方回報,再行決定派遣捕快、小廝、還是同心。總之,總得有人前去瞧瞧。
除了其中必有一人是冒牌貨,別無解釋。
只見稻荷堂周遭一片靜寂。
看了屍首,反而能教人安心哩,萬三說道:
只見一年約四十五六、體態中等、雙層濃密、眼神銳利的男子,正跪坐于祠堂中央。
黑繪馬一案,亦是只右衛門指使的惡事。其人曾聽過志方之名,也是理所當然。
「那曾教人拖著遊街的傢伙——果真就是只右衛門——?」
受官府委任者,不可虛報其事。志方苦笑道。
不。
「你曾有言,自己亦是受王法保護的百姓。」
不過,坊間盛傳此兩案——不,甚至其他大小事件——均為魔頭只右衛門所為。近年發生於朱引內的罪案,大多被指為只右衛門所犯。
此條件即——不得將實際下毒手的無宿人治罪。
「那傢伙遊街示眾時九九藏書可熱鬧了,瓦版也印了不少。湧向仕置場看熱鬧的人潮,還真能把人活活給嚇死。昨日、前日已有不少人爭睹其示眾首級。今兒個就是最後一日,小塚原更是人潮洶湧,彷彿枯山亦成美景。唉,一睹示眾首級,並非什麼風流雅事,但誠如大人所言,這多少能教人安心。」
吾人頻頻遺人為惡,紛擾社稷數載。
「絕非如此。總之,此人乃由本官所捕,眾人或可能為此徵詢本官——然本官當然難斷真相。不,官府愈是困惑,則世間愈是混亂,百姓愈是不安。根岸町之慘禍發生后,坊間益發人心惶惶。是不是?」
如此一來……
亦是本人,志方說道。
「對不住呀大人,這番話,小的放肆了。」
聞言,萬三驚慌不已,認為或應儘速央請奉行所定奪。畢竟茲事體大,絕非一介同心與岡引可解決。
不出多久,所內喧騰便告止息,然眾人心內仍是滿腹疑問。
「不過,大人。」
「不可胡言。」
「僅知您為人公正不阿,卻不知大人亦是辯才無礙。此話或有失禮,然大人還真教小的吃了一驚,驚覺自己竟無視人之明。有幸跟隨大人,這下益發教小的與有榮焉哪——」
不僅如此,似乎就連長相也是同一模樣。
這下,不逮捕也不成。
——兩名只右衛門俱為本人,即便兩名只右衛門應非同一人——
「的確是只右衛門。原淺草新町公事宿小普請組只右衛門,通稱稻荷圾——舍札、幡旗不都寫得清清楚楚?既然如此寫著,此人便是只右衛門。只右衛門曾於仕置場遭斬首身亡,此事確為不爭事實。」
「本官並無根據。連奉行大人也難斷之事,本官豈能明斷?」
「兩名只右衛門應非同一人——?」
志方立刻造訪筆頭同心笹野九郎兵衛,向其出示投書。
有理。若不作如是想,的確難以解釋。
昭告天下,就擒者毫無疑問確為只右衛門。
雖所有惡行均源自一己罪業,然部分無宿野非人對其多所膜拜,即便未具體下令,仍導致徒眾為其觸犯王法——意即該等無宿野非人,不過是承繼了此自稱只右衛門者所造的業。
並宣告法理對不法絕不寬貸。世人大可安心度日。
實為雙六販子又市。
「小的倒是認為,那投書若沒投到志方大人手上,本案絕不會辦得如此順利。這絕非奉承大人的場面話,少了大人九*九*藏*書一番進言,這回可就難以結案了。畢竟曾有五年前北町的斬首示眾,依理——一句此人乃只右衛門是也,可是說服不了人的。」
「此話一說,哪管是奉行大人還是與力大人,當然都要相信。不過,北町的大人們又作何感想?倘若今日于小塚原示眾的是本人的首級,那麼五年前的首級不就是……」
當務之急——乃確認此投書是真是假。若是無視,既不會造成任何困擾,亦無須受上級斥責。不,該思索的並非前去與否,而是呈報與否。若向上呈報,不就表示自己將此事當真?
接著,跪坐正中央的男子開口說道:
又市,本官業已如此撰載,志方在心中喃喃自語道。
萬三語帶阿諛地奉承道。
當然,只右衛門是否涉及望樓一案,同樣是無從確認。
「無須挖苦本官。這絕非本官的功勞,不過是事發偶然。若該投書投向其他同心屋敷,當然便得由派駐該屋敷者經辦。況且,若這真是樁功勞,隨本官辦案的你,不也該獎勵?」
——為禍市井數年,敝人滿心悔恨卻無從償罪,故今在此投案伏法。
儘速前往根津六道稻荷堂,判明真偽——
——小民有事欲向大人稟報。又市開口說道。
大人何來如此自信?萬三問道:
此自稱只右衛門者,態度甚是毅然,絲毫不似個惡貫滿盈的大魔頭。
志方于調書上如此記載。
如今與這魔頭對峙的,僅有區區三人。
「沒錯,應非同一人。意即,實有兩名經歷、籍貫、姓名皆雷同者。」
到頭來,官府只得開出條件以為回應——除業已伏法者、遭通緝者、以及未遭通緝但罪證確鑿者,對其他罪嫌均既往不咎。
志方將一口喬麥面吸入口中后說道。
——一味拘泥於辨明真假,實無助益。
大人可真是厲害,萬三說道:
志方以筷子夾起最後一口薔麥面,吞入口中。
只見此人于庭院一隅單膝而跪,狀甚恭謹。
雖然體面上、文書上或許較不合宜,但執著于合議表決,本就毫無意義。即便眾人意見一致,仍可能是天大誤判。總之,真相本不該裁而決之,而是選而擇之。擇一最善說法,將之昭告天下,較什麼都來得有效。
不過。
此人自稱原彈左衛門門下之稻荷坂只右衛門,為惡多年,經查雖罪證確鑿,然依官府所載,此人已於五年前于北町斷罪論處。
「你也清楚,那不過是場平淡無奇的逮捕之行。未起任何打鬧廝殺,不過是靜靜押著罪嫌走。」
志方、萬三、乃至龜吉,士氣甚是低落。
行蹤不明者之一,乃日前曾前往望樓收屍的閻魔屋女店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