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是啊。」我答道。
喏,她沒死啊,她根本沒死啊,你們看清楚,你們看不見嗎!——伯爵大叫。
完全沒想到竟然又再次發生了。
就算是這樣,
「話是這樣說沒錯。但是管家作證,伯爵向新娘說話時,顯得非常高興。顯得非常高興,這個地方就是關鍵所在。」
「也沒有抵抗的痕迹?」
只有我一個人活下來了嗎?同事、上司還有部下,全都死了嗎?
——脫離世俗的事件。
這裏終究也不是我赴死的地方。
「我討厭聰明的傢伙。什麼學者、科學家的,我最痛恨那種愛賣弄道理的傢伙了。」
先我一步走了,我再一次望向佛壇。
她敲了幾下門,告知早餐時間到了。
「才沒有什麼感觸咧。在職期間,我經手了數不清的案子,對哪一個都不固執。只是沒有破的案子……」
我腦中浮現出當時的同事臉孔。
「一個也不剩?」
「嗯。根本沒有動機。不只如此,那個時候,新郎還向新娘說話哪。」
「這……」
管家說他一敲門,昂允就打開了房門。
屍體……
犯罪這種東西,不管任何情況,都是從罪犯與刑警的共犯關係中產生的。
所以,
而且,如果是個不經事的幼兒也就罷了,成長到一定年齡的人,怎麼樣都不得不清濁皆容。我認為一個人不管是什麼身分或境遇,都一定如此。但是伯爵這個人,恐怕連一滴濁水都沒有碰過。
沒錯,雖然我從未特別意識到這件事情。
「當然是死的啦,人都死了嘛。」
你瞞不了我的眼睛……
木場在看我。
我覺得自己犯了不可挽回的過錯。事實上,也的確無可挽回了。
「那個時候被害人……醒著嗎?」
「組織本身也變了好幾次吧。」木場說,「警察以前是內務省管轄的。而且現在四宗案子里有三宗已經過了時效,就算想要繼續調查,也無從查起吧。第一次是二十三年前的事件了,就算沒有破案,資料也不會留下來吧。」
只有我留下來了嗎?
然後……我揭開了舊傷。
「就算是屍體,只要讓它靠在什麼東西上面,也可以擺出坐著的姿勢啊。不會是這樣嗎?」
第三次……
——所以妻子……
審判依據那切割清楚的相關圖進行,並決定量刑。有時候在那些為了切割乾淨而捨棄的部分當中,隱藏了不同的相關圖。在某些案例里,辯方便會拾起警察和檢察官拋棄或移漏的東西,畫出完全不同的圖像。
「伊庭先生負責的案子,是只存在於記憶中的案子了。事件的全貌,只留存在經手的刑警的記憶當中。」
「不正常……你是說異常嗎?」
人雖然怪,
「因為沒有動機嗎?」木場問道。
「面子或名聲就行嗎?」
我曾經和好幾個殺人犯面對面,向他們追根究柢。我深深地感覺到,動機這個玩意兒,是連動手殺人的人自己都搞不太清楚的。可是如果不清不楚,就沒辦法移送檢調單位。就算不清楚也得裝成清楚,否則連筆錄也沒法寫了。必須一刀兩斷地斬掉那些無論如何都無法釐清的種種糾葛,畫出單純明快的相關圖才行。
女傭說,當時裏面傳來「好」的應聲,但不確定是新郎還是新娘的聲音。一開始女傭作證是兩個人同聲回答,事後又翻供,說或許是自己聽錯了。
到了戰後,看到了外國電影,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那是外國富豪的房間。但是那個時候我並沒有那類知識,只覺得樣式古怪極了。
所以,
「請等一下啊。」
「就像活著一樣……嗎?」
「不,相反。」
眾人說,兩人看起來幸福無比。
「是……啊。」
第一次命案時,第二次命案時,還有第三次都是。
「這……或許是為了掩人耳目……」
「我懂。」木場說,「死人這種東西,表情是死的。」
「他的確很愛賣弄道理。如果用以前的說法來說,那個由良昂允是個儒學者。我是不清楚他在做些什麼,不過他說他在研究儒學。」
「當然不對勁啦。你剛才不也說過嗎?死人的表情……」
「那應該感觸更深吧?」木場低聲說。
女傭敲門,但沒有回應。
把無法切割清楚的事件剩餘塞給我,就這樣死了嗎?
遺體原本是人,所以愈恭敬地處理愈好,但遺體已經不是生人了。遺體或許有尊嚴,但沒有人格,反而是應該遵循適當的手續處理掉的東西。
然後,儘管有許多人從東京疏散過來,儘管明知道危險無比,我——不,我們夫婦,還是逆流上京了,當時我怎麼樣都無法忍受安逸地在信州過日子。
「啊啊……」
「你說的沒錯。」木場說道,「可是……這很難實現呢。」
由良伯爵絲毫沒有改變。當然,或許他的皺紋增加了一些,長出了幾根白髮,但是與我破敗的程度相對照,那種些微的變化,根本算不上變化。
「怎麼會?不可能沒有啊。報告書呢?資料呢?監識的照片呢?我也寫了報告啊。」
我還是不想說這是留戀,但這些懸案,每一個我都心有不甘,所以我不說全部,但大概都記得。即使如此,還是找不到像由良家的案子那麼稀奇古怪的例子吧。
「能阻止當然是最好,只要不會演變成案件……」
「都死了,所以長野本部才會到處找伊庭先生您啊。」
這個時候,管家目擊到新娘坐在床鋪上。
「就是長野那裡的人來打聽啊。聽說知道過去由良家事件的人……長野本部已經一個也不剩了。」
「我的意思是,那些人大概認為伯爵大人嫌惡平民,認定伯爵瞧不起自己吧。也就是這樣的心理,平日看不起我們這些窮人百姓,有事的時候才叫我們出力賣命,哪有這種道理?唔,伯爵大人平日也不參加村子的活動,平素就與當地人不相往來,會遭到誤會也是難怪吧。」
「如果阻止得了,不管採取什麼樣的手段,最好都要阻止。只能等到犯罪發生后才行動,那根本沒用。因為警方行動,犯罪沒能發生,這是最好的。預防犯罪也是警察的工作啊。」
「是啊。由良昂允不是個會作戲的人。他的言行舉止非常誇張,講話也長篇大論的,可是不會說謊。不,他沒辦法說謊九-九-藏-書。」
嚇呆了。
不管怎麼樣——就算我沒有意識到——發生在那座鳥城裡的怪異事件,長期以來應該一直盤踞在我的內心深處。就像沒有自覺癥狀,默默地侵蝕著肉體深處的病灶般。
第二宗命案以後已經過了四年,距離第一宗命案也已經八年了。如果這是同個一兇手所為,有人會笨到都過了那麼久,還要犯下相同的兇案嗎?我不認為世上會有人笨到這種地步。殺了兩次人,而且都順利脫身了,不可能還會嘗試在相同的條件下進行相同的犯罪。這是再清楚也不過的愚行了。如果明知道是愚行卻仍然執意要繼續犯罪,除非兇手有著極為迫切的動機,否則就是個大蠢蛋。
雖然我覺得屍體什麼都沒看。
是我殺了妻子,可是我不是罪犯。因為我沒有觸犯法律。換句話說,不管我對妻子的悔恨之意……
「怎麼,看你一副不是全無關係的口吻,你到底想怎樣?」
「真的不可疑嗎?如果新娘應了聲,那還另當別論;但只是問話的話,要怎麼裝都成吧?」
焦土悶熱無比。
聽說他的表情仍然幸福無比。昂允一面披上睡袍,一面說著,「就像你看到的,我們都還沒有更衣呢。」
而有著同樣傷口的人,似乎全都亡故了。
「記錄呢?總有記錄吧?」
「被你這種人討厭,毛蟲也會死不瞑目哪。可是……那樣的話,就算告訴你,不也是白費功夫嗎?根本是白說。告訴我長野的負責人叫什麼,我去派出所說明原委,打電話過去。」
——那麼,
「我知道了。」我答道。
「是啊。不曉得是不是打擊太大?他不相信自己的老婆死了。警方向他說明太太死在房間里,他也堅持是我們騙人,不可能有這種事。噯……聽過原委之後,也不是不能了解啦。」
「唔,是吧。直到警官趕到前,沒有任何人進入房間。伯爵聽到管家通知,好像也完全不相信。他只是不當一回事地說『別開這種惡劣的玩笑。』地繼續挑他的花瓶去了。怎麼樣?」
我不是學者,不可能了解犯罪者出現這種心理的內心活動。
「八年前……伊庭先生,是敗戰那一年呢。而且案件發生在十月。」
丈夫見妻子有什麼不可以?
——他沒有邪念。
的確是查不到,因為兇手的確存在,我的預測完全被推翻了。
「不過是來問問罷了。」木場說,「而且還問錯對象,真是笑死人了。」
附有頂蓬的床鋪。
「之前……有警官監視嗎?」
「死了嗎?」
「嗯,伯爵本人也這麼說。」
那個人,還有那個人。
「他們說幾乎沒有。」
伯爵抓住擔架,掀開蓋住遺體的白布,吵鬧著,「不要把她帶走!」
才覺得討厭吧,一定是的。
「你是說,他沒有膽子說謊?」
「洋片?你是說外國的電影嗎?明明是個武士,你的嗜好還頂時髦的嘛。我對那種的不熟悉,反正就是有錢人穿的,有很多花邊的洋風睡衣。」
我完全沒有考慮過妻子的意志,然後在我還沒有報答她默默跟隨我的心意前,就害死了她。
我想加入軍隊,毅然決然地赴死。我是想一次清算掉關係到許多犯罪而累積太多的污垢嗎?這部分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不過那個時候,我是抱著這種心情。
——或許是同樣一回事。
這段期間……昂允一直在雜物間里物色花瓶,與他一起挑選花瓶的其他女傭證明了此事。
「如果伯爵是兇手……的情況。」
我的刑警生涯絕不算短,經手的案件也不少。成為懸案的案子,我想十根指頭也數不完。
——該說是查不到才對嗎?
「就算被你信任也沒啥好高興的。噯,三次案子里,我總共偵訊了那個管家十二、三次,但那個人簡直就是方正不阿、剛毅木訥、忠厚老實的象徵。他的確是效忠主人,但是他也沒有膽量欺騙警察。」
「這跟我沒關係吧?我十二年前就離開長野本部了。你也是,轄區也差太遠了吧?你不是麻布署的嗎?這又不是跨區犯罪,長野的事就交給長野吧。」
不過房間角落的佛壇,無論何時都是陰暗的。
「沒有……吧。」
「本部的方針一樣是沒有案件發生,就不採取行動嗎?」
直到進入村子前,我都沒有發現現場就是那座鳥城,因為我沒有把鳥城和由良這個姓氏聯想在一起。
那個事件,那個事件無法切割的部分。
伯爵一點都不可疑。
擅闖夫婦閨房,太豈有此理了。
「那麼……」我重新轉向木場,「我要向誰說些什麼才好?」
「五分鐘嗎?」
「一開始是駐在所警官,在縣內的轄區警署待了兩個地方,昭和五年春天調到縣總店去了。調進本部以後,我第一次經手的像樣案子……就是由良家第一次的命案。」
沒有人料得到又會有人被殺,當然我也是。不,強烈主張再犯的可能性很低的,不是別人,就是我自己。
伯爵做的事完全相反。
村子的駐在所警官和柏原、茅野、諏訪的警察已經抵達現場。人數應該相當多,但是在巨大的建築物襯托下,顯得人影稀疏。
那副模樣,根本是不顧形象了,我記得很清楚。正因為他是個裝模作樣的富豪華族大人,反而更顯得悲哀、滑稽。
木場睜大了細小的眼睛。
我不知道該如何形容當時那種古怪的感覺。來到了稀奇的地方,看到了稀奇的事物——類似這樣的無動於衷嗎?那種無動於衷,確實是起因於那種讓人看了覺得認真工作是件蠢事的豪華。
「你是問我,如果伯爵是兇手,會採取那種行動嗎?」
自己殺害的對象的殘骸。
「只能問你了。」木場說。
我想起來了。
「這如果是正常人的神經……可沒辦法一直和屍體待在一起哪。」我說。
「伯爵家受到排斥嗎?」木場問。
到了早上,女傭又去叫了一次。
沒有記錄了——木場說。
因此以開戰為契機,我辭掉了警察工作。
那是死的。
「蓋被?……對。」
「嗯。噯,你想想,這可是新婚初夜的隔天早上哪。兩人一直待在床上,伯爵醒來之後下床,只是稍微離開一下,才一眨眼的工夫,老婆就……」
「嗯,他很悲傷,遭一點絕不會錯。好笑的是,我們費了好一番功夫,才說明清楚人不是我們殺的,讓他接受兇手是我們以外的人。他了解之後,才總算不再混亂了。後來……嗯,他在偵訊中的應答非九*九*藏*書常理性。」
「會不會是希望別人發現屍體?」
雙手交握在胸前,雙腳併攏。
「你說的沒錯。」我說,「不管什麼樣的情況,都不能夠允許殺人。」
木場的推理有瑕疵。
——你也是。
建築物里……
另一方面,管家到廚房去了。
真正恐怖的是已經發生的事,是引發這件事的自己的精神。屍體在失去生命的階段,就成了一個徒具人類形象的物體。
「這有什麼好自誇的?你是警察吧?」
你們究竟有什麼權利,
新娘已經成了遺體。女傭發現異變,急忙跑去找管家。
「有時候是碰巧吵架還是什麼,勃然大怒,一時衝動而失手殺人啊。」
那是……
「聽說去年過世了,心臟病。」
沒錯。
「伯爵本人說,那段期間他整理了一下服裝和凌亂的寢具,他這個人很一絲不苟。然後向新娘招呼了一聲……」
叫著:讓我進去!讓我見妻子!
「不一般的人會更巧妙地隱蔽吧。聽好了,伯爵這個人雖然古怪,但可不是個笨蛋。他是個學者,腦子也很聰明。你別忘了這一點哪。」
但我還是辭職了。
一般的懸案,是整體像大致明朗,卻苦無證據,或缺少臨門一腳,大概都是這一類的。有時候似乎會因為偶然而發生一些超越人智的事情,無法證明犯罪而變成懸案,但這是很罕見的例子。
很遺憾……
就在管家抵達廚房約十分鐘后。
「房間里有自來水唷。也有洗手台和廁所,甚至有浴室,可是室內沒有花瓶。所以他出來找合適的花瓶,好像是這樣吧。」
木場露出詫異的表情。
真理不應該是堅若磐石,不可動搖的嗎?
管家對主人說,花瓶由他去拿就行了,但伯爵說想親自挑選妻子會喜歡的樣式,前往一樓的雜物間——應該不是這麼稱呼吧。
我都已經變成這樣一個老廢物了。
動機不明,過去兩次的調查中,也怎麼樣都查不出動機。遭到殺害的幾個新娘,沒有任何共同點和關連性。
沒有動機。不,沒有人有動機殺害被伯爵選為妻子的女子。
「是啊。而且人一死,馬上就有屍臭出來了哪。」
「有啊。世界大得很,不是每一個人都像你我這樣……過著刁鑽的人生。由良伯爵這個人啊……」
「噯,夫婦嘛,不曉得會發生什麼事,可是如果是一時衝動,失手殺人,那他是殺完人之後又冷靜下來嗎?然後一直靜靜地等到有人來叫門,那麼,他為什麼又採取那麼奇怪的行動?」
「不。」
而且雖然是斷續地,案子還一再發生。
或許我就是受不了這樣才辭職的。
「我說的是小時候,我現在可是市民的楷模。」
「由良昂允並沒有瘋。我們抵達的時候他的確很混亂,但雖然混亂,也不是錯亂或發狂。他很情緒化,完全無法維持平常心,但那反倒是理所當然的事。再怎麼說,聽到短短十幾分鐘前都還在一起的老婆死了,再加上有一群凶神惡煞的粗魯傢伙闖進家裡來,任誰都會混亂,也會生氣啊。不是嗎?」
「只是愛湊熱鬧罷了吧?」
「什麼楷模,你現在不就在摸魚嗎?不要什麼事都拿自己當標準。」
到處金碧輝煌。
就算一個人再怎麼表裡如一,只要是人,多少都會有一些陰暗面。只要站在光芒下,里側就會出現陰影。即使如此還是沒有陰影的話,還是只能說是奇特了。
我們兩個才剛結婚,
「那……」
可是,
「我……不擅長那類德道啊,修身之類的東西。」
「聽好了,如果伯爵不是兇手,他的行動就沒有任何矛盾了,一點兒都不奇怪。對吧?不是嗎?」
腦中浮現了妻子亡骸的記憶。
「被殺了……原來是這樣啊?」
帶回家的剩餘堆積在我們心裏。
「只有我知道……」
「問我……喂,等一下。不,對了,那八年前的案子怎麼了?你不是說八年前也出了事嗎?那個時候……」
聽說兇案前天晚上,舉行了一場只有親人參加的小型婚宴。出席宴會的親戚還有傭人,都目送新郎新娘親密地走入寢室,千真萬確。
——沒錯,
「世上有哪個小鬼頭願意挨罵嗎?」
我望向庭院。
「我並沒有硬是……」
那是早上七點的事。
「是呢。換句話說……只要當成伯爵並沒有說謊就是了?」
「我好歹也算個公僕嘛。不相信的話,要再看一次警察手帳嗎?」
並沒有愈合嗎?
遺體是東西。
「那是我們的解釋。可是儘管做了這種偽裝,結果伯爵連門也沒鎖就離開房間了喔?而且還事先命令傭人端來早餐啊、紅茶的。這種行動簡直是在叫人來發現遺體。他根本不曉得離開房間以後,女傭什麼時候會過來。要是他一出門女傭就過來的話,那就變成兇手除了伯爵以外別無他人了。做這種蠢事,有什麼意義?」
夕陽照射下,繡球花顯得比之前更萎靡不振。眼睛已經習慣室內的光線,即使是窮酸的庭院,也顯得格外刺眼。
「沒必要硬是把正常搞成異常啊。」
「當然不甘心了,我是個條子啊。」
「衣服雖然是洋風,但裡頭裝的是日本人。漆黑的頭髮就像這樣,披散在柔軟的大枕頭上,雖然沒有笑,但雙眼閉著,死得很安祥。」
現場。
我就是受不了這樣。
「正適合武士,不是嗎?」我說。
「外傷呢?」
伊庭先生一直待在長野本部嗎?——木場接著問。
我和妻子走在火災后的遺迹。
雖然也不是印證「有二就有三」這句俗語,但是到了第三次,無稽之談也會流傳開來。附近的村子里,也有人開始調嘴弄舌地胡說八道些什麼詛咒、作祟的,唯有街談巷議確實地宣告著慘劇將會重演。
「第二次完全無從防範。連當事人都預料不到了。可是……」
「我老早就忘了。」我說。
「唔……一般人的確會這樣呢。」
所以,
木場沉思了一會兒,不久后他說道:
那傢伙、那傢伙、還有那傢伙,都……
「只有假設伯爵是兇手的情形,才會看起來沒有一貫性啊,木場老弟。」
「如果說他錯亂,應該是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吧。我老婆死了,把我老婆還來——他一副是我們警察殺了他老婆的口氣,頂撞我們,然後又哭了。一個都多大年紀的人,卻……」
刻畫在我的心上,一道極小的傷口。
我不會說這是馬虎隨便,檢方和辯方都有他們相信的情節。可是牢不可破的真理畢竟九-九-藏-書不存在,無從存在。在合議制中東搖西擺的真理,不可能是真理。就連法官,說穿了也只是在選擇說詞比較像一回事的一邊罷了。
他叫人,沒有鎖門,也沒有逃走。
「而且伯爵到最後都不肯接受老婆死掉的事實。他不相信哪。現場勘驗結束,要把他老婆用擔架搬出去的時候,他大哭大叫地說,你們要幹什麼?要把她帶去哪裡……」
「那這場戲的風險也太大了。噯,就算退讓百步,假設真是如此,那麼他何必好死不死選在只有兩人獨處的初夜隔天早上殺人?怎麼樣都會招來懷疑嘛。他應該有更多機會的。」
什麼真理、真實,根本不存在。
「官府幹的事,從古至今都是一樣哪。」我自暴自棄地說,「理想是推動不了組織的。」
這是我當刑警時的口頭禪。
「什麼搞丟……」
一開始,我懷著重返許久不見的故鄉這樣的心情。
「他到底出來做什麼?」
發生第三起命案了。
「被害人安眠似地死在上面。不,一開始我真的以為那是在睡覺。衣服……對,那是外國的睡衣吧。像這樣輕飄飄的,是綾羅的、透明的衣物,你懂嗎?」
除了對由良家以及由良昂允個人的怨恨以外,警方想不出其他像樣的動機。可是沒有人對這個幾乎足不出戶的人懷恨在心,而且伯爵這個人似乎與世隔絕,也找不出他無端與人結怨的線索。
木場老實地不回嘴。
不是去找主人,而是先找管家,好像單純是因為廚房比雜物間更近。
在村裡,在警察里,最沒有信仰的就是我。我——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壓根兒不信詛咒那一套。不,這種流言愈是興盛,當時的我就愈否定事件會再次發生。我認為就算過去發生了兩次——不,正因為都已經發生過兩次,應該不會再有任何事發生了。
「警方還沒有腐敗到這種地步。」我說,「反倒是嚇得臉色發白哪。不,我也……」
「我這是騎虎難下啦。你就當做順便,先跟我說一次,在腦中整理一下,然後再告訴長野那邊的人就好啦。」
可是,
「是死的啊……」
——不,正因為如此,
「鳥類的鷺鷥。那裡擺著鷺鷥,就在房門兩旁。」
「好像懂又好像不懂,不過我大概可以想像。我喜歡看洋片。」木場說。
「噯,也不只你一個,我也是一樣。人只能拿自己當標準去看世間哪。可是啊,每個人心中的尺都不一樣。有布尺也有曲尺,沒有一把和別人的完全吻合。」
「以伊庭先生的眼力來看,他的淚水也沒有半分虛假嗎?」
於是管家朝著關上的門深深地一禮,等待主人的指示。
冷靜想想,那並不是什麼非怕不可的東西。
而且,
我睽違許久地笑了。
「那與其說是床鋪,更像是豪華的棺材哪。」
管家說,新娘仍然穿著睡衣。
確實是一片焦土。
有一種法醫室會有的味道。
「回答呢?」
由良昂允,
被害人躺在棉被上。
「要是你忘了就傷腦筋啦。這……不是已經結束的案子,是接下來要發生的案子。伊庭先生剛才不也說了嗎?要是能夠阻止,不管使出什麼樣的手段都應該阻止。」
「本部覺得活該嗎?」
女傭捧著托盤,上面擺著伯爵吩咐的紅茶,前往現場。
「原委?什麼原委?」
而我等於參与了其中大半的案子。
現在想想,真虧妻子願意跟著我走。不……強迫妻子曝露在險境的,不是別人,就是我,是我自私自利地把她拖著走。
還是有所留戀嗎?
「我看你根本沒有什麼擅長的吧。聽好了,木場老弟,由良伯爵怎麼樣都可以讓自己站在更有利的位置。如果他要撒謊,什麼樣的謊都能撒,想要事後動手腳也完全沒問題。說起來,一個人會去娶自己想要殺掉的女人嗎?」
「我說啊,木場老弟,貧窮不是罪惡,但是貧窮往往會帶來罪惡。不管是謊話還是虛偽,都是迫於必要,不得已才做的吧?如果芋頭多得是,你也不會去偷摸人家的芋頭了吧?」
有這種殺人犯嗎?
「第三次……嗯,是十五年前嗎?那個時候就是如此。我記得那一次由良家事前也通知了警方。」
「本部……完全沒有採取行動嗎?」
女傭這麼對我說。
老實說,不是能公事公辦地切割開來的。
「第二次的情形怎麼樣?」木場問。
床上……
「相反?什麼意思?」
那道舊傷小得不痛也不癢,卻怎麼樣都治不好。愈是去在意那道舊傷,就愈是化膿、腐爛。
「講和前……是嗎?」
「子曰什麼的那個嗎?」
「真是無法想像哪。」木場說,「就連還會尿床的小毛頭,也會扯上一兩個謊吧。不是我自誇,我以前最會偷摸芋頭了,也會蠻不在乎地把過錯賴到別人頭上,假裝惡作劇不是我搞的。」
所以如果沒辦法逃離現場,也沒辦法埋掉或覆蓋掉屍體,他們會至少蓋住遺體的臉。如果連這都辦不到,他們會主動背對遺體的臉,至少會閉上眼睛。
「就是這個。這個可能性呢?」
「是啊。可是總比怎麼樣都不動要來得好吧。事實上,這次本部就行動了吧?」
那個……膽小的禿頭管家如此陳述:
——第一次出師就出醜。
你不會要我就這樣拍拍屁股走人吧?伊庭前輩——木場說道:
「通知轄區警署,消息也傳到本部那裡去了。」
可是刑警所處理的不只是東西。碰到殺人命案的調查,就得處理死亡這個事實所附帶的種種狀況。是誰殺的自然不用說,為什麼被殺、怎麼樣被殺,一切都得查個一清二楚。這些事……
——所以伯爵不會年老嗎?
「是啊。不只是殺人,罪犯幾乎都會隱瞞自己的罪行。不是會藏匿屍體、湮滅證據,就是會捏造不在場證明。明明遲早會曝光,還是會動手腳。至少也會逃離現場吧。要是逃不掉,就會慌張,會狼狽、掩飾、撒謊。不是嗎?」
「這一帶是一片焦土。」
木場闔起一直打開沒有揭動的扇子。
「那樣的話,為什麼又讓管家看到被害人好似活著的樣子?如果事情就像你說的,那也算是一種偽裝吧?如果是讓別人誤以為被害人還活著,然後鎖上房門,遠走高飛,那還可以理解。」
走上弧度奇妙的階梯……
木場再次拿起扇子,扇著脖子周圍。
然而,
「笨蛋,哪有那種東西?才沒有什麼天生的下人呢。可是哪,說得露骨一點……就是個膽九_九_藏_書小鬼吧。每個人都怕警察嘛。我們警察就是要被人討厭才有戲唱,才故意擺出惹人厭的態度。我和你一樣,長得一副兇惡面孔,沒那麼容易被騙倒的。」
——根本不會有。
「性子啊,這是刑警的天性。」
或許我是想要一個赴死的地方。
「是附頂蓬的誇張棺材哪。噯,整個房間就像個棺材哪。就在那個房間外面……是叫睡袍嗎?穿著那個的……」
如果殺人者是一個真正冷酷的人,就沒有厭惡、恐懼這種東西的意義。就算恭恭敬敬地對待,屍體也不會復活,當然也不會作祟或帶來污穢吧。
綜合關係者的證詞,狀況就是如此。
——第五次了嗎?
「我知道。」木場說,「鷹眼伊庭銀,看人的眼光沒話說。我信任你。」
「沒錯。只要當成錯亂、異常,什麼事都有可能,的確是簡單多了,可是沒必要把說得通的事硬是扭曲,搞戍異常。而且伯爵並沒有錯亂。伯爵聽到管家的通知時,也完全不當一回事,如果人是他殺的,屍體被發現了,會是那種態度嗎?如果說那也是因為他錯亂了,那也不叫錯亂,根本是發瘋了吧?」
可是,大部分的殺人者會試圖遮蔽視野中的屍體。當他們無法逃離屍體時,就會讓它遠離視線所及的範圍。會把它放進箱子,或蓋上布。儘管這麼做沒有任何意義,但是他們會蓋上東西,使屍體消失在視野之中。我認為兇手會掩埋、隱藏、燒毀或肢解屍體,不只是單純地為了處理屍體。
「可是有人被殺了。」
可是,
伯爵才顯得奇怪。
「他不是有膽量謀騙他人的傢伙。這可不是刑警的直覺之類的曖昧不明的東西……」
他不是隱藏屍體,反而把蓋住屍體的布給掀開了。
「沒有。表情並不痛苦,也沒有爭執的形跡。寢具整理得整整齊齊,沒有皺褶,也不凌亂。」
「為什麼?你才是沒關係的人吧?你只是被搞錯的對象罷了啊。」
同時,伯爵一定認為別人也沒有這種東西。所以,
「卻是個表裡如一,正直而且聰明的人啊。」
「太荒唐了。要是人死了,丈夫第一個就發現了吧。要不然的話……丈夫就是兇手。」
所以我停止在意,我只是因為舊傷怎麼樣都好不了,所以蓋住它罷了。
我覺得不太對勁……
如果做為案件來看,這是一樁可以割捨掉的瑣事。我和妻子的事件,是永遠不會解決的殺人事件。
「唔……是沒關係啦。」
三十分鐘后,早上七點三十分,這次管家前往通知早餐已經準備好了。
「他沒有必要說謊。聽好了,伯爵幾乎不與人來往。他自出生以來,就一直在傭人的圍繞下,無憂無慮地成長。需要隱瞞什麼事、或必須欺騙他人的狀況,對那個人來說……」
「案子這種東西,終究是不會解決的,只是在法律上處理掉罷了。哪裡能留戀個沒完沒了?那樣的話,對每個有關係的案子都會有所留戀吧。特別是那種……」
「是保存現場嗎?」
階梯和走廊也充滿了鳥……
那就變成是暫時性的精神障礙吧。可是,
理想……終究只是理想。理想總是有的,可是理想與現實卻老是無法步調一致,困難重重。
「管家來叫人的時候,一般人會開門嗎?」
「這……」
伯爵說,「前晚收到的花束一直擺著,都快枯萎了。」親自出來拿花瓶。
「有鳥嗎?」
「什麼怎麼樣?」
「所以那是偽裝……」
「通知說他要結婚嗎?通知長野本部?」
這……是傷口。
「會不會其實已經死了?」
房門沒辦法看出是從裏面還是外面上鎖的。如果在這種狀況下上鎖,默默地消失,當然大家都會認為主人待在室內吧。傭人十分順從。如果吩咐說他想暫時獨處,更不會有人隨便闖入吧。可是,
「醒著……吧。都說她坐著了。換句話說,七點半的階段,被害人還活著哪。」
「我沒想到這個哪。」木場笑了,「遺憾的是,我這個人比起毛蟲,我更痛恨寫文件。」
雖然我在家從來不提工作上的事——不,我們夫婦根本連對話都沒有——不不不,我連回家的次數都寥寥可數,即使如此……
妻子好像也累了,可以把早餐送到寢室里來嗎?——昂允這麼交代。然後他吩咐管家,說他想喝杯紅茶醒腦,要他先送紅茶過來。
「好像不是什麼重要的事。是幹什麼去了?好像是要幫花瓶換水,還是要插花之類的吧。哦……」
「唔,根據管家的說法,被害人的確是靠在床鋪頂端……我也不曉得那東西叫什麼,不是有個像屏風的東西嗎?就靠在那上面。」
就是這樣。
「說的……也是呢。」
將人命關天的種種事情公事公辦地處理掉,確實讓我感到空虛。把死亡當成公務處理,我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好,這部分還算可以簡單切割開來。
「這是什麼自私自利的說法?你幹嘛這麼想知道啊?」
女傭等了一會兒,再一次出聲。即使如此還是沒有應答,於是她戰戰兢兢地抓住門把。
可是根據我的體驗來判斷,大部分的殺人犯都不想看到屍體。
「就是那個時候的事。」木場說,「信州沒有遭到轟炸,但是這整個國家成了敗戰國,被佔領了。第四次的案子啊,就是發生在佔領下。」
結果不管案件有多麼單純,都無法完全切割清楚,一定會出現一些剩餘,剩餘就由刑警帶回家去。
幾乎可以說顯然是人為引發,卻怎麼樣都調查不出眉目的案子不存在。
有多麼深……
「才沒有什麼留戀呢。」我再次說。
「一個也不剩。年輕的都被徵兵戰死了,老年人也都一個個過世了,直接與案子有關的人都不在了。」
我不是忘了,大概……是將它封印起來,不讓自己想起。不是像木場說的,有特別的感觸,可說是完全相反的。
就不會萌生悔恨。
那一天——昭和五年(一九三〇)的春天。
「奇怪的行動……?」
——不對,
「不對勁……?」
「肉絲?」
「你知道……殺人犯最怕的是什麼嗎?」
「很曖昧。管家不記得新娘是不是回話了,伯爵則說妻子應聲了。」
「簡單說……就是那種不敢忤逆權力的人,天生的下人骨頭嗎?」
「你怎麼問這種話?人死了還會坐嗎?」
只是那個時候我的年紀已經太大,再加上得了風濕,不符合從軍資格。
管家也聽見招呼聲了,大概是「我很快回來。」之類的話。read.99csw.com話聲未落,房門再次打開。伯爵合攏睡袍,整齊地綁上腰帶,走了出來。
木場揚起眉毛,然後提起掛在脖子上的手巾,擦拭四方形的臉。
「房門……現場的門嗎?」
木場「呿」地咂了一聲。
「負責監視的好像是誠訪署的警官,還有蘆田村的駐在所警員。他們監視了一個晚上,什麼事也沒發生,到了早上就撤離了。駐在所的巡查回到崗位,上床正準備稍微休息一下……結果就接到了通報。本部是後來才出動的。」
我記得我們接到轄區警署的連絡,趕到鳥城——由良伯爵邸時,是下午三點左右。從柏原前往蘆田的大門街道路況非常糟糕。木場說現在已經有巴士通行,我實在難以置信。
「既然知道穿的是什麼衣服,表示被害人沒有蓋被羅?」
鎮日插手胡管別人動刀動槍的爭執,哪有什麼留戀可言?如果當成公事切割開來,或許也不會感到多在意,但次數愈多、愈是認真,也愈來愈沒辦法置身事外了。
「不用,我看也不想看。噯,要是覺得沒關係,你也不會特地找到我這兒來吧。……話說回來,就算我告訴麻布署的你,接下來又會怎樣?你會把它整理成文書,送到長野本部去嗎?」
捏起稀稀爛爛的泥巴,拂掉技葉,整理成形,這個東西就是真理、真實吧,我只能這麼想了。
或者說,第二宗命案發生時,就已經無法挽回了。
「你的意思是,伯爵不會假裝?」
那裡,
——應該能夠阻止的。
「會不會就是不正常呢?」
不,第四次也是,不對。
「咦?」
這種情況,就變成是在爭取逃亡的時間吧。讓第三者目擊到被害人彷佛活著的模樣,上鎖之後逃走——如果是這樣的情況,那還容易理解。
「如果養育成就算挨罵也會老實反省的性格,不管是惡作劇還是做錯事,都不會想去隱瞞的。會隱瞞,都是因為不想挨罵啊。」
「伯爵不會說謊。」我說,「更進一步說,那個管家也不是個會做偽證的人。他似乎誓死效忠主人,一開始我們強烈懷疑他,可是……」
「門當然開了。伯爵離開房間的時候沒有上鎖。打開房門一看,新娘躺在床鋪上。女傭說著:『太太,我送紅茶過來了。』把紅茶擺到床鋪旁邊的小几上……」
「唔唔……」木場抱起胳臂,「那是怎麼樣?如果全面相信那位伯爵大人的證詞……行兇時間就是早上七點三十五分到女傭抵達之間的十幾分鐘了。是這樣嗎?」
他流了汗。
「乍看之下什麼都沒有。」
不是應該沒有懷疑的餘地嗎……?
我也這麼懷疑過,懷疑新郎才是真兇。可是這個推論似乎行不通。新郎——由良昂允,很快地從警方的嫌疑犯名單被剔除了。
「你很不甘心嗎……?」
「有鷺鷥。」
和親手殺害的遺骸待在同一個房間,讓屍體躺在床上,或扶它起身坐下,甚至對它說話,而且那種行為並沒有任何實質益處的話,我認為那根本是精神失去平衡,完全瘋狂了。
不可疑,
昂允心情愉快地對管家說「那就麻煩你了。」后,回過頭去高興地對床上的新娘說,「早晨的紅茶很快就會送來了。」
——傷口,
「殺人犯最怕的不是警察也不是法院,而是屍體啊。」
「說是監視,人數頂多也只有三個吧。那棟洋館佔地非常廣大,光靠這樣的人數,連出入口都沒辦法顧好。」
木場用力扭曲他的小嘴巴:
那個時候,
「不……轄區事前採取了行動,不過不是貼身護衛。他們取締可疑人物,並且派人在館里監視。」
木場乾脆地同意了。
「本部長大發雷霆,說『或許會出事,就叫警方護衛,真是豈有此理!』說光是只有或許,警方是不能出動的。噯,因為對象是伯爵家,本部長也感情用事了吧。」
「你說的是沒錯……」
「這不是很可疑嗎?」木場說。
「與其說是異常……也有失常的情形吧?最近瘋瘋癲癲的傢伙不少,可是就算不到那種程度,人只要被逼到一個限度,根本不曉得會變得如何啊。人一錯亂,就沒有什麼東西南北可言了。如果這麼假設,伯爵那沒有一貫性的行動也解釋得通了。」
他大約等了五分鐘左右。
所以我會封印這段記憶,並不是因為特別有感觸,也不是有所留戀,也不是因為悔恨比其他案子更深。
「那邊的負責人說是在戰火中燒掉了,可是我沒聽說信州遭到過地毯式轟炸,不是搞丟就是扔掉了吧。」
與其說是不想看到,更應該說是不想被看到嗎?
我一直忘了,完全忘了。
「監視啊?」
「嗯。噯,是啊,細節我已經記不得了,有些地方沒什麼自信,不過這部分應該不會錯。可能行兇的時間再怎麼大略估計,頂多也只有二十分鐘。」
我不會說那是污穢,可是不管怎麼樣,我們都不得不將那莫名其妙的詭異東西帶回家去。從人類生活中滲出來的污泥般的東西,不斷地堆積在我的肚子里,而我也不斷地把它們帶回家。
他說伯爵要求送紅茶之後,叫他稍等,暫時關上了門。可能是認為就算是忠實的僕役,讓別人看見新娘穿著睡衣的樣子還是有些不成體統吧。關於這件事,管家也提出類似的意見,說他事實上就不知該往哪兒看才好。
「對了。當時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案子的調查主任怎麼了?他叫下川,我記得他後來當了小諸還是哪裡的署長,然後……」
然而關於那一連串事件,我們卻是一籌莫展,完全不明白。連調查都無從調查起。
——已經是只屬於我的存在了嗎?
「對,是鳥。」
「沒辦法說謊是什麼意思?」
居住的世界不同。
「總之先說給我聽吧。」木場答道。
管家飛奔至現場,然後驚愕地封鎖房間,命令女傭叫警察,自己則通知主人以及在走廊兩側房間過夜的眾親戚。管家會封鎖房間,似乎是因為察覺到這可能是殺人事件。
警察在這種地方做什麼?
那個人一定……
「管家說他聽到的是吧?」
「像活著一樣,意思就是不是活的吧。被害人穿著睡衣,像這樣規規矩矩地躺在床上,我一瞬間納悶了一下,但是走過去一看,馬上就看出來了。任誰來看,那都是屍體。我們不是會說什麼臉色啊、皮膚的彈力啊、光澤之類的嗎?那是屍體獨特的……怎麼說呢……」
「我很不甘心。人說後悔莫及,但人死了,真的什麼都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