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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弗朗哥·塞拉諾、螺絲事件 第一節

第四章 弗朗哥·塞拉諾、螺絲事件

第一節

「但是,潔,沒有規定不能開兩槍吧?為了慎重起見,而且當時還有點時間。開兩槍的話,就不會有留下活口的危險。這樣也許不夠乾淨俐落,但可以確定對方必死無疑。這有什麼問題?」
「兩個,也就是說,潔……」
「是啊。」
外面的皮拉爾大道也是一片混亂,到處都是玻璃碎裂聲,牆壁崩塌聲,人們的慘叫哀嚎聲。附近住宅區有房子倒塌,所以也有很大的轟隆聲。窗外塵土飛揚,好一陣子能見度都很低。不久,警笛聲響起,似乎是巡邏車在街上賓士,但勞洛沒辦法攔下警車求救。
我馬上站起來。
「為什麼那是他的目的?當初不把頭砍斷,死者的頭原來不就已經牢牢的固定在身體了嗎?」我說。
我點點頭說:「但是經過三十分鐘的話,就幾乎不會流出來咯……嗯,但要是酵素破壞血液凝固,從被害屍體流出的血液,難道永遠不會凝固嗎?」
「弗蘭哥.塞拉諾的屍體的所有狀態,完全無法理解。」他說。
「你說的沒錯,海利西,令堂是病死的吧?」
之所以說一說本案很有特色的原因之一,是如果讓槍口極近距離射擊的話,射入角度從上方向斜下方射入的情況極為罕見,大部分都是接近九十度的角度。從這件事來看兇手的身材可能相當高大;然而死者的身高也有一百八十公分。
「水和血,哪個快?」
被潔這麼一說,我苦笑了出來:「我會想想看的。但我有幾個問題,想問問專家。我母親很早就過世了,當時,很不可思議的,她身上沒有出現屍斑。醫生告訴我,醫生告訴我那是因為整個身體的血液都凝固了的緣故。但是,凶殺案的屍體,但是凶殺案的屍體,屍斑往往是個關鍵。這次的案子,也因為在被害人死後才分屍,所以從屍體流出來的血液就變得很重要了。」
「你指的是哪個?他的左胸開了兩個洞……」
「你看,角度是九十度,不是四十五度。」
我邊往沙發一坐邊回答:「我不懂你的意思,為什麼這樣不行?」
「是精神異常嗎?是深深被螺絲這種形態吸引的人……」
此外,如前所述,兇手切段屍體和毀損屍體實在射殺之後才進行的,這點毫無疑問。但是當鑒識課在客廳地板,浴室瓷磚,排水口等地方進行採證時,居然用光敏靈也檢查不出血跡反映。這個結果,雖然代表無法確定這裏就是毀損屍體的現場,但也不能把這裏排除在外。所以兇手究竟是不是在這裏切割,毀損屍體?還是在別的地方?根本無從研判。
「沒那回事,還是會凝固的。」潔說。
「大概沒辦法,」我說:「如果芮娜絲不是在製鞋廠工作,而是在螺絲工廠或機械工廠工作的話,那有另當別論。」
A孔,B孔在最外面的西裝外套上都有焦痕。以此研判,兇手是讓槍口緊貼西裝射擊的,補強這個想法的是,外套上的A孔大約是3.2x3.4公分,裏面的襯衫上則開了約5.6x4.3公分的洞,最裡面的內衣的洞大約是6.5x5.2公分。也就是說,越靠近身體的衣服,彈孔越大。B孔的數字也差不多,外套是3.1x3.3公分,襯衫是4.8x4.5公分,內衣是5.1x5.5公分。與A孔相同,也是越往下彈孔越大,這是近距離射擊的特徵。
「如果是熟人呢?」
「嗯,一般人大概都會這樣解讀。」
「血比較快。」潔回答。
「實驗看看吧,海利西。你到那張沙發坐下。」然後潔朝門口走去,說:「兇手開門進來,像這樣拿著手槍。如果是你,會怎麼做?」
這個時間奇怪又詭異,充滿無法解釋的謎團,卻不能理解兇手這麼做的理由,也就是犯案的動機的話,接下來發生的毀損屍體的行為就更無法了解。此外,我們也就不知道行兇的兇手是誰;再說艾剛應該和這個案子有關,但他到底扮演什麼角色?明明與此案有關,他又為何能逃過專案小組的追查?芮娜絲.席皮特是正真的兇手九-九-藏-書嗎?或者像潔說的,她並不是兇手?既然不是,為什麼她會被逮捕?女性被誤認為是兇手的話一定有相當的理由才對。如果兇手不是她,那麼真兇是誰?這號人物逃到哪裡去了?為什麼這個人沒有被逮捕?這一切全都是謎團。
「會。」
不,這種說法本身已經不正確了。我太過驚訝而失去冷靜判斷的能力,連在艾剛所寫的故事背後潛藏這現實世界這件事,我都沒有預料到。在潔的推理下所呈現的世界,總使我目瞪口呆,而那個世界無邊無際的膨脹,也使我驚恐。
「不可能,那裡是市中心,開太多槍是很危險的,會發出巨響,但這些因素在本案都不是重點,可以暫時不考慮。自動手槍無論開兩槍或三槍,所需的時間差不多。那麼其次,為什麼子彈的射入孔有兩個,但子彈卻有三顆?」
「那麼,離開的話?」
「對,而且超過兩個也不行。」
「嗯。」
「憑手感應該就可以知道,而且事實上也沒有打偏。這個兇手根本沒必要開兩槍,但為什麼開了兩槍?」
「嗯。」
艾剛從我意料之外的亞洲國家回來,他在那個國家遭遇到的詭譎事件,絲毫不比他自己寫的故事遜色。
「那就是提示。你找個安靜的地方,利用這些提示好好想一想。」
「擔心也許沒打中心臟……」
「變成三個不行嗎?」
當警方進行遺體解剖,光敏靈血跡反應等檢驗時,裘裘.拉莫斯刑警和洛貝特.馬卡蒂刑警兩個人在前往位在同一棟大樓內,死者弗蘭哥的辦公室調查。結果兩人發現,和死者早有婚外情關係,而且時有爭執的芮娜絲.席皮特躲在辦公室里。兩名刑警要求她一起回警局進行偵訊,遭到她的拒絕和激烈抵抗。由於沒有逮捕令,刑警不敢強迫她,但是她突然開槍,擊中馬卡蒂刑警的腹部,傷勢嚴重。席皮特開槍后想要逃跑,因此拉莫斯刑警開槍擊中她的腳和肩膀,她倒地后遭到逮捕。
潔點點頭說:「對。這個兇手一定得讓槍口緊貼衣服,或者應該說,兇手無法讓槍離開被害人。」
而且,調查房間后發現,掛在牆上的小提琴被直直的劈成兩半,而牆上一顆點三八口徑的子彈,這顆子彈也被認為是從殺害弗蘭哥的手槍射擊出來的。由於子彈沒有血跡,研判可能是要打弗蘭哥卻打偏了。
「要給誰看么?不過看到的人只有勞洛而已,頂多再加上辦案的刑警。」
因為這個螺絲へ螺帽,很明顯是成對的,所以試著旋轉后發現完全可以吻合。這個螺絲本來用途則不清楚。
「因此,凶殺案的屍體會出現屍斑,是因為體內的血液還在凝固的緣故。」
「你是說沾到布那一類質料上的血嗎?經過八分鐘後會不會沾到別的布上?那隻能用擦的了。」
警方在死者弗蘭哥的辦公室里發現席皮特的右手義手,指尖還被檢測出硝煙反應。席皮特在日本人經營的製鞋廠工作,她的工作是把橡膠鞋墊粘在涼鞋裡面。雖然她的右手是義手,還是可以用來扣膠槍的扳機,因此即使是義手,他還是有可能用右手射擊手槍,殺死弗蘭哥。
屍體的狀態十分不尋常,不但因為脖子被砍斷,軀幹和脖子分開,脖子切斷的下方,看得到一根直徑九公分的螺絲的溝紋。它的材質是金屬,中空,經過電鍍,外觀呈銀白色。更不尋常的是軀幹,本來應該是脖子的肩膀中央部分,也開了一個直徑九公分的洞,洞內可以看到螺帽的螺旋狀溝紋。
「我的意思是,兇手似乎有必須這麼做的理由,而那個理由是什麼呢?」
「對,你說的沒錯,海利西。」潔想了又想,然後說:「所以,當初根本就沒有鎖緊,而是故意把它裝成馬上就可以轉開的狀態。換句話說,裝上螺絲,而且把它插到容易鬆開的程度,這才是犯人真正的意圖。為什麼要刻意做這種事呢?」
「比如說?」我問。
「也許兇手以為自己打偏了……」
勞洛有自己的住家,但是離皮https://read.99csw.com拉爾大道有段距離,所以他喝完酒之後,想在距酒吧區比較近的辦公室的客廳沙發躺一躺,等待酒醒。他已經不想在鬧區的皮拉爾大道做生意了,以後能到這裏喝酒,休息的機會也不多了。
「嗯,原來是這麼回事啊。」
我想了一下,還是投降,「不行,現在我的腦子一片混亂。我想要在安靜的氣氛下慢慢想。」
菲律賓警察寄來的東西,首先是警察學校教科書里的案件記述。因為教科書是為了充實將來的警界人才,內容相當專業而詳細,一般人可能不大容易懂,所以我盡量簡明的節錄,內容如下:1976年1月24日晚間9點多,住在八打雁,經營巴拉旺百貨公司連鎖店的勞洛.李吉爾,到幾家經常光顧的酒吧喝過酒後,回到自己位於皮拉爾大道上傑生大樓二樓的辦公室。
「換句話說,一定要兩個才行……?」
更具特色的地方是,彈孔有兩個,但體內的子彈卻有三發,都留在脊椎骨附近。因此判斷,兇手讓槍口緊貼死者的外套左側(從兇手的角度看是對面右側)先開了一槍,而第二槍把位置往旁邊移了一點點,也讓槍口緊貼不動,可能連開了兩槍,第一個位置和第二個位置也可能順序倒錯。
勞洛拿起電話想打給八打雁警察局,卻因為地震電話不通。他認為兇手可能剛還躲在辦公室,心生恐懼,趕緊走出辦公室,穿過混亂不堪的大馬路,徒步去報警。
「為什麼?這是謎題。你認為答案是什麼?海利西。」
「對,會變成這樣。弗蘭哥會仰躺在地上,像在睡覺的樣子,然後兇手在開第二槍,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這時候兇手又想把槍口抵住她的胸膛,像這樣。」
「血比較快乾?嗯,那麼,幹了的話,應該就不會再沾到別的地方了。」
「為什麼?」
「兩槍都是讓槍緊貼衣服的,這也是提示嗎?」
「那你就想想看。」
「對。」
「對。」
「嗯。」
「還有一件事,我剛想起來,就是四十五度的射入角的事。如果九十度的話,子彈不是會貫穿身體嗎?」
潔聽了沉默了一下,思考後說:「這還很難說,從這個角度想要開槍打跪在地上的被害人,結果打偏了,會打到牆上嗎?」
「應該會倒在地上吧,或者沙發上。」
潔聽了立刻點頭:「螺絲當然是,那是最大的提示。」
我一直想,但是想不出理由。
「不一樣,病死的話,體內的血會迅速凝固。但是因為殺人等因素突然死亡的話,血液不容易凝固。即使凝固了,也會遭到酵素破壞。」
「對,因為射擊時會有反作用力。」
「那你倒在地上看看。」潔要求,我就仰躺睡在地上。
「那為什麼冒著危險也要把槍口抵住胸部?為的不就是要一槍讓他斃命嗎?」
弗蘭哥.塞拉諾的一體,穿著深灰色的西裝,西裝底下是白襯衫,沒有打領帶。死因是被搶射擊致死。子彈幾乎正確的兩度射穿左胸的心臟。毫無疑問的,這就是死因。但是這個個案子和其他的槍擊命案不一樣,有很多明顯的特色。
「說道芮娜絲,她也很奇怪,為什麼她會出現在弗蘭哥的辦公室?又為什麼要對警察開槍?這也讓人覺得沒意義,全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她是因為襲警才被逮捕的吧?否則警方應該也毫無頭緒。這種粗重的工作她做的來嗎?又是在那裡做的?是獨力犯案的嗎?工具和材料呢?動機呢?她不只是個女人,還是個獨臂的女人哦。」
「今踢衣服射擊的話,衣服上的貫穿孔,越接近內衣越大嗎?」
「擦?是嗎……」
「嗯,也對。」
死者上半身的穿著,如前所述,最外面是灰色西裝,底下是白襯衫,最裡面是白色棉質內衣。這三件衣服的胸部左側,也就是心臟那一邊,三間都有A,B兩個貫穿孔。這個彈孔是很重要的證據,所以詳述如下。
所謂的謎團,意思不是因為沒有資料才解不開。後來菲律賓的警察把案子的詳細九-九-藏-書資料寄過來了,但我們看了更加不解。雖然我們終於找到了「橘子共和國」,但是在那裡等著我們的,那個所謂的「弗蘭哥.塞拉諾.螺絲事件」的真相,卻比艾剛壞掉的腦子寫出來的奇幻故事更錯綜複雜。
「原來如此。所以這種狀況下,就算頭被砍了,血還是會流出來?」
「嗯。」我在地上想了一下,然後說:「大概沒有吧?」
「會越小,外套上的洞會變成最大。如果把槍離開衣服二十公分的話,馬上會變成這樣。」
「通常是沒有。」潔肯定地說:「因為這是不自然的行為,這是其一。其二,我們把時間稍微回溯,為什麼有開第二槍的必要?一槍就讓弗蘭哥斃命了呀。」
還有,從三顆子彈都嚴重破壞心臟來看,要給與致命傷,第一發就夠了。儘管如此,兇手還是連開三槍,也也很少見。
「如果為了給刑警看,原因是什麼?為了陷害誰么?罪名最後落在芮娜絲身上。所以說,在弗蘭哥的脖子上裝螺絲,就能讓芮娜絲入罪?」
「完全正確。頭部裝螺絲,軀幹裝螺帽,然後把頭部旋鎖進頭裡的狀態,應該才是兇手的目的,確保頭和身體相連……」
「就像用紅色蠟筆擦過一樣。」
「最大的謎團就是最大的提示,對不對?」
「一槍是四十五度,一槍是九十度的話,可以理解。因為擊發兩槍的話,這是很自然的。如果兩槍都是從上往下四十五度的話,一定有什麼必須如此的理由,到底是為什麼呢?真的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嗎?」
辦公室很寬敞,曾有6名員工。但勞洛已經把巴拉旺百貨公司連鎖店賣給了老友弗蘭哥.塞拉諾,所以他想在一月底關閉辦公室。員工和事物器材都已經撤走,因此房間顯得空蕩蕩的。因為沒有東西可以被偷,大門也沒有上鎖。
我想了一下說:「給我一點時間的話,也許我想得出來。」
「不是行不行的問題。你不覺得奇怪嗎?想開三槍的話就開三槍也無妨,為什麼刻意只開兩個彈孔?」
潔點點頭說:「如果極近距離射擊,又恰好避開頭骨的話,應該會。」
我照做。於是潔一直朝我走來,低頭看著我:「這麼一來,勉強呈四十五度了。」
因為脖子被切斷,所以弗蘭哥的頭部和軀幹分開了。正當嚇壞的勞洛想打電話給八打雁警察局時,突然發生大地震,四周開始崩壞。持續搖晃了十秒左右,辦公室內的廚房裡的櫥櫃被震開,盤子,咖啡杯都從裏面掉下來,碎裂一地;窗戶的玻璃也破了一大半。勞洛的辦公室里什麼也沒有,所以受災程度僅止於此但是傑生大樓卻出現外牆剝落等損毀。
此外,芮娜絲.席皮特拿在手上的那把用來射擊警官的手槍,是S&W的六連發左輪手槍,和殺死弗蘭哥.塞拉諾的子彈彈道一致,而手槍上只有席皮特的指紋。彈匣內剩下一枚點三八的子彈,把打偏的那一發算在內,對死者一共開了四槍,對警官開了一槍,子彈數目完全吻合。再加上她如果不是兇手,就不可能開槍襲警,所以席皮特被斷定就是殺害弗蘭哥.塞拉諾的兇手,並且被逮捕起訴。
只是,當他走到警察局,發現警察局也受災嚴重,為了緊急搶救,整理殘局,就出受傷人員而忙的人仰馬翻。聽取了勞洛的報案后也沒有人可以出動處理,因此勞洛被要求在旁等待。好不容易帶著警員趕到現場,十點半左右把現場封鎖,開始進行搜查。
屍體遺失的部位,只有食道上部的極小部分;其他包括內臟,全部都被保留下來。警察為了調查屍體各器官的完整度,很快的就解剖屍體,也發現死者在下午六點左右吃了中國菜,推算之下,死亡時間的範圍便縮小到晚上七點到八點之間。
「不行。」潔說的很篤定。
被害人是弗蘭哥.塞拉諾,五十六歲,是歸化的菲律賓人,也是企業家。他有一些負面傳聞,?從事融資貸款,各方面對他的怨言不少。已婚,沒有子女,和菲律賓人的妻子已經分https://read.99csw•com居。和女性之間的緋聞好像不曾間斷。
「需要多久時間?」
「所以說……」
「也對。」
潔聽了說:「可以啊,你一定要想想看,提示多得不得了。」
「但是不會噴出來。」
「兇手也許在精神上受到『裝上螺絲的屍體』壓迫,不管清醒貨睡著,都被這個影像糾纏,怎麼樣都擺脫不了。」
「還是說,其他有什麼人可以嫁禍么?不,不會這麼做的,因為毫無意義嘛!這是不合理的勞力工作,這樣的勞動一點意義也沒有。」潔說。
射入的角度,兩者都是從斜上方向下大約四十五度。這就可以了解,這就可以了解的洞兩個都在上方,但子彈停留的地方,三科卻都靠近腰部下方了。兩者都嚴重破壞心臟。從A孔或B孔射入的子彈到底是哪個先造成致命傷的?由於體內的破壞程度太嚴重,很難判別。
「對,這樣的話,對方是熟人的可能性就高了。但就算不是熟人也無所謂,兇手可以用槍逼死者跪在地上。海利西,你跪下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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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是要跨坐在我身上彎下身來,然後用食指抵住我的左胸。
「病死和突然死亡,會出現這樣的差異。」
「什麼哪個?水通常不會凝固啊!」
「對。而且這兩個洞,都必須從上方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往下,用手槍射擊才行。」
「有必須這麼做的理由……是嗎?」
潔把伸長的食指,靠近我的左胸說:「現在的距離大約是五十公分。這樣的話,也許兇手怕會瞄不準心臟吧?」
「對哦。」我點點頭說:「螺絲也是提示嗎?」
「也就是說,兇手之所以把槍放斜的,是為了把子彈留在體內?」
「那就下來弗蘭哥會怎樣?」
「但是這樣也沒關係,當時兇手應該想離開一點的,緊貼的話,因為槍支構造不同,沾到火藥的方式也不一樣。像這個案子,就因此查處兇槍是連髮式左輪手槍,所以當然還是要和被害人保持距離射擊最好,但是兇手卻沒有這麼做。」
「喔,對啊!潔,兇手冒了這種危險,所以才有一發打偏了。」
「咦?這樣不行嗎?」
「再者,這時候,兇手可能必須讓槍緊貼在衣服,開出這個洞才行。」
這一天,我們沒有叫艾剛來。
「對了,會站起來吧?」他說:「如果看見可疑的人當然會站起來。這樣的話雙方面對站著,射入的角度就不會變成從上面往下的四十五度。」
「那倒無所謂。」
「也對。」
「因為心臟已經停止跳動了。而且和屍體的擺放姿態也有關。」
「因為他一保持距離,洞就會變成三個。」
「對。」
「他沒有理由這樣做,而且這樣的話,射入角度又無法成為四十五度了。總之,暫時假裝是這樣好了。接下來才是問題。兇手讓槍口緊緊抵住弗蘭哥的左胸,準確的射穿心髒了,對不對?」
「對哦。」我也同意。
我回應潔的問題:「死者弗蘭哥是蹲著的,或者坐在椅子上。對了,應該是沙發上吧,而兇手是站著的。有什麼不對嗎?潔」
我的朋友御手洗潔,根據艾剛·馬特卡的癥狀和艾剛所寫的故事書《重返橘子共和國》,抽絲剝繭呈現在我眼前的世界,遠比我想象的還要大,那是龐大,深沉,奔放而異乎尋常,像外太空那樣難以理解的世界。
「嗯。」
「如果能和拉莫斯刑警通電話,這個案子的資料就會增加。目前資料還不夠。馬卡特先生也是,現在連他的影子也沒見到。案發當時他到底在哪裡?謎團太多了,海利西。這種情形下,什麼都很難說。等我跟裘裘.拉莫斯通過電話后,再跟你說我的想法吧。」潔說。
「那個也是。但是首先是角度,為什麼一定要從上方,以四十五的角度往下射擊呢?」
可是,勞洛把燈打開之後赫然發現,弗蘭哥灰色西裝的左胸上,開了兩個有焦痕的小董,從領子可以看出裏面的白襯衫被血染紅了。他認為弗蘭哥被槍殺,於是蹲下來靠近弗蘭哥,輕輕拍拍他的臉頰,搖了搖他的上半身。他的身read.99csw.com體已經完全冰冷,但是嚇人的是緊接著發生的事。弗蘭哥的頭部從肩膀鬆掉,咚一聲調到地毯上,然後一直滾,碰到房間中央桌子的桌腳后才停下來。
「嗯嗯……一個不行啊……」
「她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一點法官到底是怎麼處理?認定她是獨力犯案的嗎?真有意思。總之,里柯是這麼說的:馬卡蒂刑警的槍傷雖然復元了,只可惜他已經過世。不過聽說拉莫斯還活著,里柯應該會把拉莫斯的地址和電話號碼用電子郵件寄給我。」
「不,左輪手槍的后坐力很小。彈匣式的自動手槍,彈殼會往旁邊飛出去,造成一股向後的反作用力。但就算這樣,這麼短的距離下,后坐力不成問題。」
「為什麼不行呢……?」
「對。」
「或者兇手也跪著,這樣和弗蘭哥面對面?」
我爬起來,說:「那是因為擔心。為了慎重起見,再補一槍。」
說完就站起來,照例又邊踱步邊說:「但是同時也給我們很多提示。」
「八分鐘,蠻快的嘛。」
「確實如此。為什麼兇手卻做了這種事?」
為什麼這樣稀奇古怪的凶殺案會發生在菲律賓海邊的小城市?割斷脖子也就算了,為什麼非得在脖子和軀幹之間塞滿螺絲和螺帽不可呢?這樣的凶殺案,是我前所未見,聞所未聞的。解決了一個難題,卻又帶來了更多的難題。
「八分鐘左右,跟普通血液一樣。」
再者,外套上除了彈孔周圍的碳粉外,彈孔左右還有連髮式左輪手槍的彈匣噴發出的黑色附著物,因此可以確定兇槍是連髮式左輪手槍。不久,不久,也證實兇槍是S&W公司的槍械。
相較之下,白襯衫的領子以及外套的領子比其他部分乾淨,而且領子距離屍體的切口很近,這點也相當特別。這當然表示砍頭髮生在射殺之後;同時,因為砍斷脖子的出血量較少,所以砍斷或塞入螺絲都應該是在射殺三十分鐘之後才進行的。從切口流出來的血很少,沙發上幾乎沒有沾上血跡,這也顯示,死者被射殺時並不是躺在沙發上。
「但是,有必要緊貼外套嗎?為什麼不能這樣開槍?」
潔搖搖頭:「不對,他在牆上也留了一顆子彈。就算貫穿身體,子彈也會陷入地板。」
「你也這麼覺得吧!」他不聽我講完,搶著說:「開三槍留下兩個洞,一槍就已經達到目的了,卻還是開了兩槍。因為這個兇手,有必要在屍體上開兩個洞。」
「但兇手還是不顧危險,就算像這樣相互扭打,還是把搶抵住左胸再射擊。難道是湊巧成功的嗎……?」
「嗯。」
「嗯,也對哦……」我說。
「我是這麼認為的。我想,這一切全部都是從同一個理由衍生出來的。子彈三顆,彈孔卻只有兩個。你聽好,死者在第一槍就斃命,沒必要開第二槍,但兇手還是開了第二槍,所以才有兩個彈孔。」
「總之,不僅沒有必要把槍口抵住外套,兇手根本不能這麼做。這樣的話,握槍的手就會進入對方的守備範圍內了。當然持槍者還是佔優勢,但要是手被抓住,互相扭打的話,就更不容易瞄準心髒了。既然決定殺人,從這裏快點開槍比較保險。」
然而,當他打開辦公室客廳的大門一看,發現已經有人佔領了沙發。走近一看,原來躺在沙發上的是弗蘭哥.塞拉諾。雖然沒有開燈,但是在從窗戶里照進來的鬧區燈光下,弗蘭哥的臉可以看得很清楚。勞洛以為弗蘭哥睡著了,可能因為有事來辦公室等他,等著等著,卻睡著了。
「擔心什麼?」
「幹掉的話?」
「但是,就像我們剛剛的實驗,弗蘭哥應該倒在地上。一般情況下,從上面對倒地的人開槍,射入的角度會變成九十度。若要弄成四十五度,就要把槍傾斜成這樣才行。為什麼呢?」
「果然不一樣嗎?」
「緊貼衣服射擊的話,對兇手有什麼好處?外套上會有燒焦痕迹,還會沾上火藥……」
子彈是點三八口徑,從連髮式的左輪手槍里射擊出來,這一點毋庸置疑。一下是對死者槍傷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