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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輯 還能怎樣地想起你

第二輯 還能怎樣地想起你

低頭看見我自己,穿著這一季流行的長裙,是這城市所流行的萬千女子中的一個,我和這世界一起改變。
天上下著雨,每一滴雨可以永遠記住它每一次身世糾葛嗎?永遠記住曾經遇見過怎樣的山川河流嗎?
冬去春來,我始終沒有一個風信子花園,甚至,我漸漸忘了這株風信子的存在。球莖待在水杯里,不是耶穌睡在馬槽里光照四方,而是死去星系的星球,無聲無光。有時候我覺得它好像長大了一點兒,但,是錯覺吧?
那一抹穿越時空的紅唇啊……
我可以永遠記住你嗎?
天上下著雨,在車水馬龍的街頭,我尋找我曾戀愛過的地方。
如果你,只是漠然走過,那麼,又有誰來告訴我,要到哪裡去找,我曾經戀愛過的地方?
十二隻口紅的顏色
黯青白的字幕,看在毫無心理準備的觀眾眼裡,簡直滴下血來。偏偏韓語發音,纏綿溫婉。
想起來,也有點兒嗟嘆:老都老了,曾經還是愛人……不能做個朋友嗎?——大概的確做不成。
從哪一刻我們想要逃避這支舞?是我第三次把飯燒糊,是你第五次找不到要穿的襯衫? 從哪一刻,我們開始腳步零亂,開始踩對方的腳,開始覺得全身心的疲乏?從哪一刻,我們像童話里的小女孩兒一樣,想要脫下紅舞鞋?
薇薇很慚愧不能回到手工時代,那時真是一樣一件,也沒有財力去巴黎親自定做,既然如此,薇薇想,何必追求那限量兩千或者兩萬的做作?
你去哪裡,我也去
我的十六歲花季,發生在上一世紀,我買下一本薄薄的詩集《七里香》,「在綠樹白花的籬前,曾那樣輕易地揮手道別」。我在夜裡遙想從不曾見過的七里香:該是高大綠樹吧,嬰兒手掌般粉|嫩的葉,大朵大朵的白花,重瓣疊簇地招搖著。我帶著惆悵想念它,一如想念愛情、未來,或者惆悵本身。
韓國電影叫做《謊言》的,裏面有一段:男女主角在晃晃蕩盪的地鐵車廂里,燈光昏黃,身邊沒什麼人。女孩不太好看,然而夜色總歸令她憂傷美麗,如淡紫的山茶花。她低聲對男人道,「我想你是真的愛我,你肯吃我的屎。」帶了笑。
十九歲的小忘年交,一直有恬靜的笑容和桃紅的臉頰,忽然無端消瘦,不自覺地恍惚,而眼睛熠熠生輝,開始打來莫名其妙的電話或者寫來同樣不知所云的信,有時是眼淚,有時是感慨,更多的時候是不斷地追問:「愛情到底是什麼?」而愛情,大概在我們生活中為數不多,要親自去探索真相的問題吧?
第一支口紅叫「緣起」,取的是薄霧的清晨一枝新開月季的顏色,最嬌滴滴的輕粉,彷彿春光乍泄的稚氣和無端,用小小的羞怯與溫柔,一點點地渲染花朵與季節的邂逅,分明兩相驚喜,卻又相對無言,只是風裡,淡淡的一縷花香。
我該如何向你說起七里香呢?你想到周杰倫的哼哼哈哈,或者花嫁的李湘。我微笑,眼角瞥到你襟上的「GAP」字樣,是你心愛的牌子,你大概不知道它是在說「代溝」。
他永遠忘不了草莓蘸奶油的甜——也委實膩了點。是他的錯,他忘了「要想甜加點鹽」的俗語。
都聽過著名的割席斷交故事,朋友只跑到門外嚮往了一下儀仗,這邊就只見白刃:「子非吾友也。」如果是兄弟姐妹同學情人,都不需要這麼決絕吧?斷絕了,才說明曾經是真朋友,有真朋友的邏輯。
因此我們,時常將感情與職業混淆,病人愛上醫生或者護士,學生愛上老師,明星愛上髮型師,粉絲因為某個劇中人物而愛上明星……男或女,都容易被職業品格所吸引,像鹿,無助地羡慕海市蜃樓里的綠洲。
「過了一會兒,小心翼翼地掀開蓋子,一股丁香的馥郁撲鼻而來。他感到不可思議,往裡一看,只見下半部沉澱著沉香色液體,裏面有三條圓圓的、大拇指那麼粗的、兩三寸來長的暗黃色固體。怎麼看都不像那東西,薄薄帶香。試著用木片扎一點兒拿到鼻前一聞,酷似黑方香——是沉香、丁香、貝香、檀香、黎香等熬煉在一起制出的香料。 一切皆出乎意料,覺其非尋常之人,愛慕之心有增無減。少年把盒子拿到眼前,試著呷了一小口液體,也是濃郁的丁香味兒。又舔舔棍子上的東西,苦中帶甜。仔細咂摸,恍然大悟:「『尿』可能是丁香汁,『屎』多半是甘葛汁熬煉山草樹,凝固後用粗管毛筆桿擠出來的。」
記憶中的你,日漸模糊,甚至不再是你,只是與你相處的過程中,一絲一縷的心動。有什麼可以不被磨損?即使是記憶中的你。
來吧,我愛,讓我們來跳這一支舞。
他說,相信九歲女兒長大后看到這部電影,會以父親為榮。
我要到哪裡去尋找年輕的你?
媽媽問:「用換水嗎?自來水要在太陽底下曬嗎?要上肥嗎?」我張口結舌:「我……不知道。」那時候還沒有網路,資源不能隨手可得。媽媽邊搖頭邊換水:「遲早也得扔。」這斷語下得,我一句都不能駁。
張愛玲的衣櫥
沒有人能忽略這樣一張臉孔:淚痕紛披,嗚咽聲聲:「求求、求求你們。」褐發在顫抖,墨鏡里,必藏著一雙紅腫、深陷、因絕望而絕美的眼睛。
不要,不要互相責備彼此的愚笨,不要,不要用蠻橫的手勢強迫我跟上。讓我們稍停,讓音樂像泉水從我們心頭流過,讓我們細數它的節拍,然後,讓我們來跳這一支舞。
我要去哪裡尋找我曾戀愛過的地方?
回家的時候,是一個人走在江堤上,江一直在我腳下糾纏不休地訴說。驀然間,她們的聲音又都在潮聲中湧現。這三個女人,站在生命的三個驛站遙遙相望,就好像所有在時光的河流里彼此對看、卻永遠不能互相靠近的女人,用自己的一生來探究愛情的本來面目。懂得了她們的答案,也就是懂得愛情對女人一生的傷害吧。
熟極而流,順手拈來,千人一面就是亦舒的風格——不算批評,我們好的就是這口,大律師、建築師甚至黑社會頭子都會有機會念出「惆悵舊歡如夢」。但這樣提到姜花,也實在因為姜花在香港,隨處可見吧?
第九支口紅叫「艷遇」,最驚艷亦是最詭異,是罌粟美麗至極限而致命的紅。它的顏色,它的芳香,樁樁件件都是不能抗拒的誘惑,當你觸及,整個人會漸漸地飛升,承接巨大的快|感——然而,總是要到一切都發生以後才知道代價究竟是什麼,可是,還真的來得及嗎?
忽然在燈下,遇見我的所愛,一隻碧藍的琉璃碗。
少年藏在屋子附近,等待時機,終於丫環把皮盒——那時代的便盆,包了褐黃染布提出來,還拿一把紅羅扇遮著。他搶過來,藏在袖子里逃回家。
姜花不知道
我忽然覺得混淆,本來清如水明如鏡的心地,一石沖開千層浪。而這原不是一個有標準答案的世界。
這真是我所知,最嚴厲的拒絕。
1994年的事了。偶爾在一本書里,讀到前因後果,和那陌生女子的信。我低一低頭,其實並沒有淚。我想我懂。
左側的女士噴了一口煙,在薄荷氣息里她艷妝的臉像一朵看不真切的花。她輕輕笑一聲:「真是太年輕了。大概要到我們這種年紀,才會知道。愛情呢,不過是蛋糕上的奶油,永遠是甜的軟的香糯的。吃盡以後,才暴露出來底下的蛋糕,也許已經幹得發裂,也許已經長了綠毛,可是能怎麼樣呢?蛋糕都已經買回來了。生命也就是這樣一塊蛋糕吧。」煙在她手裡燒盡了。
那麼那塊大石呢?你曾說,它是我們的三生石。在那石上刻下我們的名字,求一份海枯石不爛的心愿。現在它在哪裡?沒有它,誰來幫我回憶所有曾經發生過的事與沒有發生過的事?
對襟V字領白塑料紐扣中庸藍毛衣,領口處薄薄一層細白襯,齊整的大花好眼熟,可不就是十年前她手捏「金日成」假扮死神時穿的那一件;長袖襯衫領連衫裙,大花、咖啡、藍紫,端莊得忒老氣忒美國,電視節目里常有這樣一身洋裝、滿頭白髮的美國中部老太太;改良旗袍,不知為什麼也是襯衫領;土黃、鐵鏽紅格子大衣,隔著紙頁,也看得出肩上那厚厚的墊肩read.99csw.com,老氣得很——可不是,她去世那年都七十五歲了。老太太的衣櫥,都差不多。然而……她是張愛玲呀。
把電線杆當做花樹的後世,把煤氣管道當做河流的化身,把摩天大樓當做青山鏡中的容顏,把每一個從我身邊匆匆走過的人,都當做成長之後的你。
與你是怎樣的開始?是誰遇見了誰,還是我們共同與青春相遇?與你又是怎樣的結束?是誰離棄了誰,還是時光將我們一起離棄?
明知留不住,收不下,卻不能自控我顛倒狂亂的腳步。那一遭,我是夜深街上,追逐汽車的女子。而我無聲的哭泣,他沒有聽見。
琉璃碗陶瓷怨
我們在祝福聲中穿上了紅舞鞋。
這收梢,其實毫不蒼涼,只是絕望。只是,她已經不能再被絕望所傷,因為,她不再對這世界懷有希望。
不知是誰,發了一段歌給我聽,大約是個帶著詭笑表情的朋友。
已經三十五年了,查爾斯終於和卡米拉結了婚。據說惹得英國人民很不高興,又有人衝出來說,應該剝奪他的繼承權,王位直接給他的兒子、美少年威廉王子。這算威脅嗎?我猜查爾斯心裏一定想:愛誰誰,誰怕誰呀。
他這樣一個男人,細細看女子氣色,注意力不在她的粉白黛綠,而是脂粉下的憔悴;他嗅到她上火引發的口臭而面不改色,全無嫌惡之情;他關切地問她:「最近睡得好嗎?有什麼不開心的事嗎?」最後,他的手輕輕搭在她腕上。終於有一個機會,她與男子名正言順地肌膚相親。皇宮這麼冷寂,她就算能克制自己那蠻荒的情慾,能抵擋得了這一點點人的微溫嗎?這一剎那,他們之間親密得無與倫比,雖然,這不是一個醫生的診治行為。
這就是姜花?我差點脫口而出。最早知道姜花是在亦舒小說,《兩個女人》還是《玫瑰的故事》?總是雪洞似的房子,高高的天花板垂著小盞的水晶燈,隨風偶爾叮叮作響,几上一隻水晶大瓶,瓶里一大束姜花,在悶熱潮濕的夏夜,帶著一陣清涼……她筆下的香港似乎是永恆的夏天,姜花與夏天一起出場,芳香,熱烈而安靜,侵略性的,像白衣女郎幽幽的大眼睛……
我要到哪裡尋找我曾戀愛的地方?
很意外的,元旦在武漢,遇到姜花。是擺在人行道的花攤,一天一地的白花,莖長而飽滿,立得直直,花開得高,卻微低著頭,瘦瘦的骨感女子,盛放也像半開。攤前高高掛出大報紙,「姜花」一筆字倒是拙劣。
愛略特在荒原里說:一年前你初次送我風信子,他們都叫我風信子女郎……我立刻叫朋友買下來送我,喜滋滋帶回家去。
走出很遠,我還頻頻回頭,七里香在夜色裏面目模糊,只有香氣痴痴地跟著我。我忽然深深震動于愛情——如果這是,如果他們是。然而那人,早已有妻有子。
直到30歲,薇薇都是一個樂在其中的限量版愛好者。她用粉紅色的諾基亞限量版7610手機;穿一雙耐克限量版球鞋——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那是高仿;迪奧限量版太陽鏡(同上,是高仿)輕輕地擋著陽光,也擋住了薇薇睥睨眾生的眼神。
她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有吧。但是,不是她們說的那樣。也許,愛情就像玻璃對著陽光反射出來的光環,七彩繽紛,光華奪目,那一剎那是天上人間,奇迹般的美。可是太陽從來不走回頭路,一生一世,只有一次機會陽光會照在你身上,讓你看到這樣的奇境,然後太陽就離開了。你手裡剩下的就只是一塊暗淡無光的普通玻璃。」
那一天,實在是忙,晚上還有絕對不能不去吃的飯,可是因為喜悅著她的喜悅,忍不住就在飯桌上重複了她的話。
我一向喜歡杜若這名字,甚至拿來給小說里的女主人公當名字。我很用心地想,我遇到它的可能較大,因為屈原的故鄉,原也是湖北。但我不能確定。而我,也很喜歡亦舒呀。兩種姜花,遇到誰都是驚喜,錯失誰,都是憾事。甚至如果再見姜花,我也懷疑自己能否認出來,像在五六個嫌疑犯間搜尋唯一的殺人兇手,「好像是這個,也可能是那個,第三個也像……」
為了脫下紅舞鞋,她放棄了雙腳。我的雙腳是什麼?是整個青春的等待,是人生平實的快樂,是你。我可以失去你嗎?就像是問一個圓,能不能失去它的弧線?
她叫蘇珊·史密斯,她說:這原本是一個溫良秋夜,她開車帶著三歲和十四個月大的兩個孩子,行駛在靜謐的公路上,忽然一個歹徒竄上車,持槍威逼她下車,帶著她的孩子們,揚長而去。
我在北京的暴雨里遙想你的午後陽光,你如何推開一扇門,用法語揚聲道:「日安。」你在E-mail匆匆道:「今天在范思哲消磨半日,終於買了一條腰裙。在衣香里記起那一槍。累,不說了。」而我沏一杯茶,翻開《巴黎逛街地圖》第83頁:范思哲女裝部,64-66,RUE SAINTS PERES。我就這樣看見了你。你行走的城,我卻只能閱讀。以文字的楫與槳,我跟隨你。
他的母親不是他的,是女王;他的兒子們也不是他的,是未來的國王;黛安娜是一個童話;其實屬於他的,只有這一個女人。
吃屎可以是標誌嗎?這尺碼如此偏離正常的空間與視野,然而它是存在的。最徹底的謙卑,最廣大的包容——都說愛一個人,就要接受她的缺點,那是否也可以,接受她的污穢?這是愛,還是七宗罪中的饕餮?
他不是活在黑森林或者天鵝湖畔,童話里的王子才可以玉面敷粉青春永駐,他一天比一天老,五十七歲老王子像八十童生一樣可笑。而英國王室一向有長壽的傳統,他的外婆活到一百零一歲,著名的維多利亞女王,持掌王位六十五年,撒手塵寰那年,長子愛德華七世已經像冬儲大白菜一樣,在王儲的位置上等了六十年,等得白髮蒼蒼,已經托不起王冠的重量,九年後就去世了。
他說吃屎的感覺讓人心跳
所以我的愛人呀,如果有一天,我去向你生活並且行走之處,請了解,這就是我愛你唯一的方式。愛人呀,你去哪裡?我也去。
夫妻大概也不難做。朝夕相處了那麼多年,審美固然疲勞,審丑其實也疲勞了,刺耳的鼾聲聽熟了,只像睡在火車卧鋪上,迷迷糊糊間一程一程的黑夜。對枕邊人不滿意?不滿意的人和事還多著呢:晚飯的牛肉是注水的,老闆又拍著桌子吼自己了,這房子整天停電停暖氣停煤氣。有本事,就全換掉,沒本事,能換掉注水牛肉就不錯了,其他的,休想。
即使它在我的粗疏里,歷盡劫波驚險地活下來。又如何?邁克在文中,提過兩隻青蓮色的陶皿,是吃草莓的必然用具,一隻盛酸忌廉,一隻盛黃糖,拎著草莓的葉托子先沾一沾忌廉,再在黃糖里滾一滾,猶勝山珍海味,一粒草莓給自己,再一粒,遞給那人。他與愛侶十年相聚,玩笑間也說過:「有一天咱們分了,我一定強霸著這兩件。」說是這樣說,而且振振有詞,泰半是說給自己聽,用以表示對整件事不在乎。事實上分手時候,他連愛人親手燒制的一隻陶瓶也送回。
他終於決定,不再要虛幻的可能,只要一個,晚上可以暖被子的女人。
但她曾經是戀衣狂,熱烈地愛,更熱烈地寫。而當她老去,不吃零食,不買新衣,也極少寫字,更拒絕見人,她不再與人發生戀眷或纏綿,她一定是想乾乾淨淨地把自己與世界隔絕開來。當她還年輕,她便感慨人生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
這女子如此狡黠,少年越發神魂顛倒,不久鬱鬱而終。
熱烈到瘋狂,火辣至成燼,這愛情表白觸目驚心,常人如我,胃和心都抵受不住。
我該如何愛你和想象你呢?你會喝火熱而微苦的朗姆酒,在馬德萊娜區的尼古拉酒庄?你喜歡嘉特納畫的蝴蝶嗎?據說它是監守生與死的骷髏;而我,可以送你一盒積木嗎?拼接我與你的生命。
我在武漢的暖冬里遇見姜花,連猶豫的餘地都沒有。一塊錢三朵,我給出一張十元錢去。賣花人熱切地說,「我天天來這裏,幾時要買,我都在。」又點點報紙,上面留了八位電話號碼,註明「說找賣花的張老頭。」但明天https://read.99csw.com,我一低頭接過花束,我就上飛機了。
大概是為了稿費,晚年她開始寫作,大部分散文都是回憶父親,回憶童年,她念念不忘父親送過她的禮物。「自打我出生在這個世界上,最初纏繞在脖子上的,是父親送給我的鑲嵌式的項鏈。這項鏈是從柏林的商店裡買來的,上面標著森林太郎的名字,經過西伯利亞的曠野,寄到了位於千馱木町的家中。」一頂帽子、東京最近的粗野風俗,一切都讓她想起他。她的愛,躲在親情的聖潔帷幕里,很安全。
限量版青春
婚姻舞
說不出那隱約的失望,雖然明知是不應該的。我大約是想尋找一件曳地長袍,最鮮辣潮濕的綠色,露出裏面深粉紅的襯裙,或者一件蘋果綠駝鳥毛斗篷,怯怯地褪了去,再不一件靛藍水漬的旗袍,垂著流蘇或者寶絡。哪怕是最寒酸的黑呢大衣呢,也得扣一個小鐵船的別針,一點兒出人意料的精緻。
終於有一天它連杯帶莖一起倒了下來,滾在客廳的地毯上。我把球莖提起來,大叫一聲:它在發芽,鱗片裂開,像裝甲車開了一個小小的窗,探出另一個小小的球莖來。然而它的另一側,在腐爛,流出黃色的膿來,是因為浸了水嗎?
自然,現代人說到「朋友」二字,多半另有別情。我有一位女友,分手多年的前男友又找上來,說:……還是做朋友吧。她心裏暗罵:什麼朋友?你心情不好時的知心大姐,你空虛寂寞時候的免費床伴?嘴上笑笑:何必。那麼,做什麼呢?男人不屈不撓。她忍無可忍,厲聲道:什麼也不做。
把書架翻了個底兒掉,找到了《楚辭植物圖譜》,有杜若的照片,小小的看不真切。只覺得雪白、傲岸,花與花之間,有不合群的疏離。很恍惚。我又很快查出來,至少有兩種姜花,一種也叫蝴蝶蘭,是姜科,而另一種是杜若,是鴨跖草科。
追汽車的人
漸漸,聽清了歌詞,大吃一驚:「我可以把最愛的蛋糕讓給你,我可以把所有的積蓄送給你,我可以幫你殺掉你痛恨的人,就連你拉的屎——我都能大口大口地吃。」
第七支口紅叫「牽手」,是龍鳳燭不動聲色的暗紅。兩支燭,相依相伴,共同沉靜地燃燒在黑暗裡,把自己的光投到對方的身上,彼此是彼此的光源,總是站得遠遠的,彷彿很生疏,然而他們的光,在空中交融成湖泊。
我是在西安的歷史博物館里遇見她的。
爹地的小女兒
薇薇終於找到了他,一個珠寶鑒定師,精巧的專業人士,這職業已經足以限量他。男人用ZIPPO限量版打火機、GUCCI限量版皮帶,與薇薇花前月下時,開一瓶伏特加,他特地說明是從機場帶回來的限量版。因為限量,所以,薇薇不用與任何人分享,而獨享,是一種極大的歡喜與擁有。
那一晚睡不實,睡睡醒醒間,一種奇異熱辣的香,排山倒海地過來。五點我起床,蒙朦朧朧到了客廳,撲面而來,是靜靜開放的姜花,有一種恍然大悟。
據說,這就是愛情。
而其他一些通用標準,比如忠貞、寬容、體貼……又何嘗沒有內在的歇斯底里與瘋狂。什麼是愛,什麼又是變態?
的確爬滿了蚤,卻是一件廉價、簇新、粗糙得毫無性格的所謂洋裝。不再買心愛的衣服,大概意味著,張愛玲拋棄對人生的華麗想象。
職業愛
你形容的,與那俊美男子的邂逅,你說你們喝下微冰的北非特西亞,可是在LESETAGES?巴黎最著名的北非餐廳?你說在莎士比亞書屋,有人在滿屋最凌亂不堪的書山文海中,抽出一本情詩遞給你。在授受之間,發生了什麼你也不知道。我在MSN上,只能喃喃答你:莎士比亞書屋在《巴黎傳》的第25頁,面對巴黎聖母院……營業時間從午夜零點到十二點。我愛,為什麼你夜不歸宿,為什麼你不想睡?
舞過陌陌的行路,舞過去去的流年,讓紅舞鞋成為我們生命中的一部分,幸福原只是一支舞。
薇薇知道,她那單純而又矯情的限量版青春,已經結束了。
薇薇就是這樣想通的:限量版其實更容易撞車。沒錯,它數量少,這就更決定了,好這一口兒的人,非買這個不可。而有相同的愛好,外加相同的偏執,大概在生命的其他方面,也會接近吧?就好像黃昏總與黃昏相似,星星和月亮總離得很近。這一群想標新立異的人,總不得不撞在一起,撞成小小的尷尬。
第十一支口紅叫「共白頭」,是樸實如泥土的「釉紅」。當瓷器還只是泥土,為它抹上一層紅釉,經過烈焰、高溫、失敗的危險,那樣的紅便深深地滲入瓷器的肌理,內斂而沉默,卻與它生死相隨。釉紅的顏色不夠鮮艷,不夠奪目,然而無論歲月或者風霜或者傷痕,都永遠不能斑駁它。
她從此漫步市場像牧羊人在草原散步,買東西就像新買一隻咩咩叫的小羊羔。她不在乎撞衫或者撞包,如果鄰家有一隻羊與自己的相似,只說明它們有血脈里或遠或近的聯繫。而薇薇,因此與陌生的女子,成了某種意義上的姐妹。
我的反應層次分別如下:蛋糕很愉快地接受,立刻舀一匙喂他,與我的糖心分享我的甜;積蓄太隆重,我要先掂量能否承得起他的一生;殺人?不會吧老大,大家還是做一般朋友好了;吃我拉的……?我一定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能閃多遠就閃多遠。
如一泓九寨的水或者孔雀斷羽,我捧起它,有光在它身體里隱約動靜,細看又瞬間消隱。它是光影流動通體菲薄的誘惑,我嘻皮笑臉問售貨員:「可以用來盛湯嗎?不會炸吧?」但或許冰淇淋更合宜,陽光蓬勃的下午,偎在藤椅里,我拈一把蓮花銀匙,琉璃碗里,一球香草冰淇淋似融非融,一本看了又看永遠看不完的閑書……甚至並不貴,100多元。
情人最好做。烈焰焚身之際,真是人人心中一座斷背山,方圓三十公里內,只有一個人、一群羊和幾頭狼,還顧得那人是男是女、是美是丑、是老是少?情慾發了話,最不搭調的人也能睡在一張床上,就算有小小不言的齟齬,看在那啥的份上,也就算了吧。
而我隨即膽戰心驚記起,我的家,衣服在沙發上,報紙都在地上,書被帶進衛生間就忘了帶出來,時常被淋浴沖個透濕……幾乎亂無立足之地。琉璃碗是冰涼的盈盈一握,帶它走,輕而易舉,但我能給它什麼樣的命運?
雨不斷在我耳邊說著種種的廢話,他們說他們曾經是奔向江河的溪流,曾經是桌上一杯芳醇的茶,曾經是情人頰上的淚。他們說一切存在的終將會過去,他們說一切存在過的永遠不會過去。
第十二支口紅,叫「來生緣」。至此,已不再需要任何顏色來點綴我的生命,只需一些透明的油脂來滋潤我已漸漸乾枯的嘴唇和唇邊你永遠的名字。註定的,我們之間會有一個人在天堂的門口安靜地等待,等著另一個人的到來,夕陽下相視而笑,淡淡招呼:「來了?」
年輕時候,他們相好過一場,還生了個女兒。後來各自東西,她寫自傳體小說,對他口誅筆伐,他過了四五十年,才淡淡地回一句:「認定是負心,是人各有見;認定為落後,是人各有道。」她倒霉的時候,人家整她,要他證明她是三反分子,他說:「楊沫同志直爽、熱情,有濟世救民的思想。」她好了,他們仍然來往不多,她死了,追悼會張中行都不去。
我喜歡的谷崎潤一郎也寫過吃屎的故事。少年戀慕上不可能的愛人,這愛情是一顆疼痛的智齒,他妄想自拔,最後想出個餿點子:雖然她如此貌美,但她也和我們一樣大小解,如果偷出她的便盆,看到裏面的東西又臟又臭,就會很快厭煩她了吧?
我的女友,每半年換一家公司。她向我讚美A公司技術部的小孩兒如何不辭辛勞用三個小時幫她重裝系統;B公司的黑臉保安撿到她丟失的手機,第一時間歸還;C公司的新晉主管襯衣袖管筆直且隱隱散有麝香……她苦笑:我知道這一切不過是職業之愛,但,總比完全沒有好。
二十年還沒有過完呢,我終於懂得愛情,原來從不是九_九_藏_書我想象中的那樣。而我記憶里的七里香,它的香氣是一根尖銳的刺,深深扎進我胸口。我以為我會有夜鶯的歌唱,我卻只是,痛得彎下腰去。
有多愛,就有多不舍;有多溫柔,就有多暴烈。愛得唇邊有血,眼中有淚,胸口有糾纏的愛和恨,愛到如連體嬰般骨肉相連。割愛,就一定不可能,如拈去一片花葉般輕鬆微笑。
我又要到哪裡去尋找年輕的我?
第四支口紅叫「熱戀」,除了火焰,還可以是什麼樣的色彩與熾熱?熱戀的痴狂便是那樣熊熊的烈焰,是生命中最不遺餘力的付出,忍受所有被燒灼的痛楚,甘願將自己的全部化為灰燼,只要能夠,真正地燃燒一次。
她不是貪慕虛榮,而是她恨死雷同、庸俗、泯于眾生……如果她是花朵,她願意是雪封的黑森林里一朵不合時的梅,也可以是我花開時百花殺的菊,就是不能做黃四娘家那千枝萬朵壓枝低里的一朵。怎麼能夠,滿街都穿煤炭色燈芯絨小牛仔西裝,薇薇也照樣來一件?這就意味著品位平凡、眼界有限,完全沒有脫離街坊大媽的庸俗境界。人世浩繁,薇薇甘為限量版,有一種鶴立雞群的驕傲。
而訣別是什麼?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在家裡衣冠不整地晃蕩,忽然聽見鈴聲,我就像動畫片里的粉紅豹一樣到處撲,是門鈴、座機還是我的手機?袖管一帶,它嗆啷一聲碎得一地都是……它是珍妃,被粗暴地謀害。
第五支口紅叫「長相思」,用桑子紅,是微酸的紫與更深徹的紅。想念,總是這樣的,記憶里他的柔情蜜意是化不開的甜,然而悠悠地,念著他的冷,想象著他的寂寞,於是漸漸地,一直酸到心裏去,逼出人的淚。
理智上都知道,望聞問切是醫生的本分,愛護病人也是。「無論至於何處,遇男或女,貴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為病家謀幸」,這是一個好醫生的不二準則。但,多麼像愛情,那承諾給你幸福的,不就是愛人嗎?
查爾斯為什麼娶了卡米拉
來吧,我愛,讓我們來跳這一支舞。
十八歲,她隨丈夫去歐洲旅居。父親來車站送行,在火車開動的一刻,默默地向她點了兩三下頭。茉莉滿臉是淚大哭起來:「那溫柔的薔薇刺,在我心臟中間,現在扔扎著。這簡直是恐怖的戀愛。」一年後,父親去世,死後兩天才被人發現,而那時,茉莉在歐洲。
便知道了,《謊言》的確不是一部色|情|片,雖然原作者因此入獄,情節這樣狂暴,施虐和受虐,都痛楚而狂喜。男主角據說是藝術家,勇敢地在鏡頭前脫衣,非常普通的、幾近醜陋的男人身體,絕不撩動情慾——一定一定,比俊男的脫,需要更多的勇氣。
風信子女郎
可是,我愛,有些事一定是要經過才能學會,而一旦經過,就已是太晚。
我又會認出你嗎?
就在一低頭的瞬間,她暴露了自己的年齡。那些繁華統統落盡了,呈現在我眼前的,是一個寂寞的女人。
她七十了。她皺紋很深,眉眼低垂,臉孔有一種陰森的氣息,像騎著掃帚的巫婆。然而……她穿艷粉格裙配白色襯衫,孔雀藍開衫,白短襪像一個十七歲的中學生。
我與朋友,在植物園裡誤闖花圃:一排一排的木架上,擺滿了一次性的塑料杯,每一杯裏面盛著一點兒土,半杯水,杯口一個鱗莖擱得不上不下,恰比水面高1厘米,如低空表演的水上飛機。
有一天回家,暖氣片上是空的。我的風信子去了哪裡?我沒問,我想到它未綻的蓓蕾,與魚刺、塑料袋,甚至人的某一塊肢體,一同混在垃圾處理場,咔啦一聲,機器響了……
我拿著它,束手無策:它是一邊開放一邊死去的身體,是懷著孕的植物人,它讓我覺得欣欣向榮又噁心。我把它丟回杯子里,不管了,像拋下受傷女友逃之夭夭的負心男人。
都是七八年前的事了,不久前,我卻偶然在飯桌上聽說,那男人過世了,還不到四十。最後時刻身邊唯一的人,是工作上的朋友。他的妻他的子呢?我沒問,其實也與我無關。需要把這消息告訴女友嗎?大約不必。她也結婚多年,並移民澳大利亞,上個月我才收到她的照片,肚子里是她的第二個兒子。
所以她說,那一刻,沒有一個母親,會如蘇珊般高貴沉著。
而對絕大多數女子來說,這是唯一的可能,能夠被一個男人,百分之百地愛吧?而那一首歌,叫做《爹地的小女兒》:你是我的彩虹,我的金杯,你是爹地的小小可愛的女兒……
朋友贈我一本最新的《沉香》,集了她一些零碎佚文,我都讀過,只是書前附了幾十幀她衣服的照片,我倒反反覆復看了又看。
關於愛情的三種答案
綠手指們教我,風信子喜陽光卻不喜盛夏,喜潤濕空氣卻不喜歡澇,故而它高高地架在水面上,是若即若離的第四種感情。哪裡最暖呢?我讓它在暖氣片上安了家。
如果他已經即位,他是不會離婚的,有溫莎公爵在前,他一定不敢冒這個險。然而他什麼時候會當國王?他們說他只要乖乖的,就會給他一顆糖,他等呀等呀,忽然掉了一顆牙——即使得到了這顆被承諾的糖,他還能吃嗎?
也或者,他的死是因為絕望。吃屎已經夠卑賤了,卻還有更鄙夷的姿態:連我拉的屎,你也願意大口大口地吃?我還不願意呢。你連一親穢物的機會都沒有。
看著這些前車之鑒,大概查爾斯心裏沒法不寒颼颼的。
她晚年有穿過中式襖褲嗎?不太可能,好歹她也生活在美國。眾人眼中的她:輕便襯衫;暗灰薄呢窄裙洋裝,配紫紅絲巾;素凈的旗袍——只是「素凈」,沒「煙痕色」、「細麻紗」這些花頭;近乎灰色的寬大燈籠衣。有她的仰慕者形容她的裙子亮如佳洛水海岸,是張派女作家一貫對顏色及用詞的迷戀吧,作不得准。都說她晚年主要穿拖鞋,家裡穿,出外也穿,隨買隨穿隨棄,因此照片里有那麼多雙新嶄嶄的,像公共浴室的用品,看不出一點兒私人的偏好,是純粹圖實用。
張愛玲曾經與這世間,結過華麗緣。都說她頂愛打扮,「旗袍外面罩件短襖,就是她發明的奇裝異服之一」。大約跟今年流行的連衣裙外罩小開衫相仿。舅舅見她沒有冬大衣,著人翻箱子找出一件皮襖,那還是前清服飾,連《怨女》里的銀娣也覺得過了時。她卻如獲至寶,立刻拿去穿,「把自己打扮得像我們的祖母或太祖母,臉是年輕人的臉,服裝是老古董的服裝」。
第六支口紅叫「大婚」,當然要選最熱烈和最艷麗的紅,彷彿太陽。連太陽都為他們停留,在她的唇上,在他閃亮的眼睛里,在她將自己終身交付的情托里,在他寬廣的懷抱里,永遠溫暖他們的未來。
物我兩忘,是太難的境地,失去或者傷害,都非我所願。我輕輕擱回琉璃碗,對它說一句抱歉:拒絕,為了你好——也為了我自己。
他也許沒想到這婚姻會這麼難捱。黛安娜長期減肥,大吃之後,就用手指摳喉嚨強迫自己嘔吐,查爾斯曾經說過:「我的蜜月,就是在嘔吐物的酸腐氣味中度過的。」她又穿著超短裙參加隆重的慶典,全場的記者都趴在地上舉著相機,等她行屈膝禮時避無可避的走光。她後來又有了外遇,還儘是些保鏢、騎術教練、汽車銷售商……上不了檯面的男人。她的情人又為了錢出賣她,讓全世界都來看她的笑話,看他如何戴了綠帽子。
愛情至此,凄厲無比。
女子說:她也是母親,也曾在山崩石裂瞬間,下車問路,一轉頭,數步開外的車子被人開走,而車上,有她還是稚嬰的女兒。
我究竟該如何尋找你?你的身體或者在巴黎的街,你的靈魂可能在意象里,那麼你的夢,是否抱著一隻泰迪熊?而你是為了杏花和白色小碎花,就遠走的女子,如同尋找愛,尋找一生的宿命。你說你去了德國,瀏覽玩具屋,很多小小的人偶,在他們的小小房間里靜靜生活。
他到底離了婚,而且向世人承認,他一直愛著卡米拉。他不是沒有機會認識其他的女子,但,要穿上華服,染一下花白鬢角,舉止優雅,雙關語要說得恰當好處……累不累呀?我想他也泄了氣。而卡米拉是這樣一個老朋友,有點兒不修九九藏書邊幅,打過獵,連澡也不洗換上晚禮服就去參加晚會;也有點懶散,據說曾經穿一條拉鏈壞掉的褲子在屋子裡晃蕩,連內褲都看得到。那麼她當然也不會挑剔他,他正好可以拉松領帶,在沙發上歪一會兒吧,睡熟的時候,也會打鼾,口水流一地。她會去拿一床毯子給他蓋。
她離過兩次婚,第一次婚姻的兒子歸了男方,中年之後才與她重認,感情淡漠得很。她等於什麼親人也沒有,晚年獨居在東京一個十平方米大的小公寓里,沒有浴室,她每天去街上的澡堂洗澡。房裡只有一張床,她每天在那張床上吃餅乾、喝冰紅茶、寫字、睡覺……住了十年,從不打掃,後來要搬走的時候,已經雜物積了一米多深,工人揭開上面的一兩層,發現下面的已經朽成泥了。
高跟鞋妨礙著她,一把拽脫劈手扔過去,她死命追趕。忘了人的速度不可能與車輛抗衡,看不見腳下的石礫、玻璃屑、柏油,唯一的念頭就是:女兒。她只是一個纖細亞裔女子,那一刻卻如豹如鷹,勢如瘋虎,連歹徒也被嚇到了,棄車而逃。
而此刻,我的背後是高樓,高樓的背後還是高樓;我的面前是大廈,大廈的左右還是大廈。在城市森林里迷失方向的我,所有的羅盤都不能幫助我。
你偶爾會寄照片來,不是不憔悴的,麻布襯衫滿是皺褶。你不是三月,卻是黑森林里的黑高塔。我閱讀你,閱讀圖像中的愛與憎。你說你去看畫展,畢加索的,你也在米開朗琪羅的雕塑前無聲哭泣。我對你說:影像可以是至大的暴行,如畢加索;也可以是聲與光的劇場,如米開朗琪羅。而同一輪皎月看在兩雙不同的眼睛里,也不可能是一模一樣的。你問我:你究竟在說什麼?我默默無語,為什麼我就不能用最簡單的語言: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他那時就愛卡米拉,但他要的不是一個妻,而是英國王后。出身名門、尚是處|女的黛安娜才是不二人選。她連高中都沒畢業?沒關係,王后常用語不超過300個常用字。
而她,只能無助地站在路邊,對瞬息消失的車子揮手,喊道:「再見,寶貝們,媽媽永遠愛你們。」黑暗冰寒無盡。
她人生華美的上闋戛然而止,她是失掉了水晶鞋的公主,重新成為灰姑娘。「生了孩子也不會照料,對掃除、洗衣、裁縫等家務皆無能,同時還犯了奢侈的毛病。這樣的生活需要一點魔法才行。」沒多久,她離了婚。再婚給一位仙台大學的教授。一次,丈夫讓她去東京看戲,戲散后回家,她發現自己的行李被丟在門外,箱子上附了一封休書……人生經得起多少蹉跎呢?她終於成為一位潦倒的老太太。
看花圃老人方言濃重:「這是紅心子呀。」見我們不懂,也很著急,「就是那個大紅的紅,寄心的心……」實際上他說的是:「風信子,大風的風,寄信的信。」
這是春天,這是最美麗的春天晚上,而我靜靜地流下淚來。
那夜大風,我半夜起來,用力去關一直砰砰不已的窗,驀地想起我多年不讀的《七里香》:「而滄桑的二十年後,我們的魂魄卻夜夜歸來。微風拂過時,便化做滿園的郁香。」
在梳頭洗臉整理行囊的間隙看一眼,原來那些開放的花,已經萎謝了,現在重新開放的,全是我不認識的。真箇的妾如瓶中花,一朝一夕發。
最後,我打了他一巴掌。
並不是沒有人警告我們,說婚姻是長長的一支舞,無盡的一支舞,為我們伴奏的除了愛情,還有責任,還有煩惱。許許多多凡塵夫妻必須面對的事,是鼓點,決定舞步的節奏。
第三支口紅叫「初吻」,是生命中第一朵玫瑰的顏色。滴血一般的紅,全力的綻放,最初然而最真摯的愛意,終於要在這一刻,從他的心裏傳遞到她的心裏。而即使經過的日子已匯聚成海,又有誰能忘記初吻顫慄驚怯的喜悅?
因此,薇薇也愛限量版男人。她不能接受普通勞動者,他們沒有品位和趣味,太廉價;也看不上滿大街營營役役的白領們,他們不過小有資產,小有資色,一式的黑西服白襯衫是千人一面;自然,薇薇也承認,豪門夢僅僅是一個適合在晚上做的夢。因此,她尋找的,只是一個限量版男人:較為出類拔萃,但沒有好到讓人僅具艷羡的份兒,精緻,同時實用,眩目,也不至於曇花一現。
他的半生,不就是在被培養作為天字第一號的嗎?他學習歷史、哲學、考古學,他就讀於劍橋大學,他會開戰鬥機,他喜歡打獵、釣魚、聽歌劇、繪畫……他還不是國王,但他必須用國王的標準來要求自己。
男人大多有貪婪心,渴望三千紅袖只向他一人招,女人們全都「一見某某誤終身」——以上「某某」處,可自動代之以源氏、楊過、白景琦等人。最近被代入的,大概是《金枝欲孽》里的孫白楊。他不過是一個小鼻小眼的醫生,卻是超大型香餑餑。家裡一個忠心耿耿的,青樓一個紅顏知己,皇家後宮三個願意同生共死的……當然這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不談歷史呢?
全美國都為她哭泣祈禱。卻有一個女子投書電視台:蘇珊在說謊。
她說她瘋了一般撲向大團尾氣和泥塵,手袋脫手而飛。慘號大叫,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旁人也聽不懂——她是歸化美籍,此刻卻忘盡英語,只用母語聲聲狂呼「救命」或者「放下我的孩子」,再不可能是別的語言了。
我忽然明白為什麼有人說過:如果不能給她好的生活,愛她,就是害她。
我開始虛偽,聽著謊言卻裝做一無所知;我學會窺探,四處打聽如蛇之祟行;我的故事越編越好,只為讓他多留一分鐘。
胡蘭成的侄女兒,過了六十年還記得她的,說她是寫字的,人不漂亮,可是那衣服:「格個辰光,伊個服裝跟別人家兩樣的……伊是自己做的鞋子,半隻鞋子黃,半隻鞋子黑的,這種鞋子人家全沒有穿的。衣裳做的古老衣裳……跟別人家兩樣的,總歸突出的。」
第八支口紅叫「調情」,怎麼形容呢,它的平常和溫馨?只好說是大蛋糕上紅奶油的甜香。再怎樣滾燙沸騰的濃情,大概都挨不過家常生活的若無其事吧,漸漸地沉澱冷凝,表面上敷上一層冷冷的膜。所以要有節日、慶祝,要有不時的波瀾,要有她回眸時,嬌艷欲滴的唇,霎時間彷彿時光倒轉,回到相遇的最初。
什麼也不做
我尚不及為人母,卻曾站在高處,看著愛人輕快遠去,他是急著,趕另一個女子的約會吧?真相凄厲地,直逼眼前。不是不知道,在淚落之前應該說再見。我卻做不到,因為我愛他。
等我們睡了,他們就該醒來吧,婚與嫁,愛與恨,與我們應該都一樣。你驚喜萬分,拍下手機圖片給我,說:「那是電影里最常見到的情景。豪華的電動火車,窮孩子伏在玻璃櫥窗上看得雙眼閃亮——不是每一個,都能遇到富有的外祖父幫他買下。」你這樣說,我記得你信中的這一句話,卻無以回答。我愛,你要什麼呢?你要的,是我給不了的。如果能夠,我願意握著你的手,沿著你的腳步,走羅騰堡玩具之旅、紐倫堡玩具之旅,去看泰迪熊的老鋪,走訪木頭玩具的故鄉——我甚至,願意做你的木偶,為你取得新生命。
我會漸漸懂得你每一個暗示,你會慢慢明了我每一個眼神,這是我們一生唯一的一支舞,我們要好好地舞過。永遠有你扶著我的腰,而我永遠攜著你的手,如果天長地久可以簡單成 一個姿勢,那麼,這就是我們的選定。
所以,福雅慢性自殺七年,為了能經常見到——為博周郎顧,頻頻曲有誤。而我也在國外醫書上,看到相似的案例:一個寄居於兄長家裡的老處|女,在長期的幽居悒鬱中,患上偏頭痛,家庭醫生每天都來看她,她的偏頭痛從此沒好過。家人暗暗地嘲笑她,而她蜷縮在冷黑的閣樓里——壁爐在樓下,溫暖又明亮——回憶一夜一夜,他按時前來,讓她脫下緊身內衣,俯耳聽她的心跳,叩叩她仍然童稚未開的背與胸——那是聽診器尚未發明的年代。她聽見遠處模糊的馬蹄聲,是醫生嗎?一陣巨痛襲擊了,她發出了斷續的嗚咽……
是不是只有這樣,才能找到我戀愛過的地方?
森茉莉的一生,像不像一則拙劣的寓言故事:不能溺https://read.99csw.com愛兒女。要教會他(她)做人、生活、照顧自己及他人……否則愛他(她)就成了害他(她)。但我知道,我們都知道,茉莉不是不幸福的,她曾經被一個男人,非常徹底地愛過,即使為此付出一生的代價,她也願意。終其一生,她是父親的小女兒。
幾乎是一篇小說了。長途旅行里邂逅兩個好男子,火車駛入黑暗的隧道,忽然我唇上來了一個吻。還來不及驚動,窗外又已是藍藍的天。是他,還是他?啊,姜花不知道。
九天九夜的追捕,孩子們終於找到了,是在冰冷的湖底。蘇珊,終於向警方自首,的確是她,因為一點兒情慾的貪念,親手殺了自己的孩子。
就好像兩滴曾經一起走過天地的雨,在大海里重又相逢,還會在洶湧的波濤里,認出彼此嗎?
第二支口紅叫「純情」,想去偷十八九歲少女健康美麗的腮紅——只是遠遠看見心儀的人的側影,便禁不住滿面飛紅的那一種。簡單的歲月,簡單的心,連心事都是乾乾淨淨的。所以這一種口紅,也會是純粹得不雜一點兒其他。
男子亦低聲回她,「吃屎的感覺,令我心跳。」
此後再沒見過姜花,也沒打算在北京的冰天雪地里遇見。每每想及,有悵惘也有冬夏不分的疑惑。春來無事,我閑翻《九歌》,「采芳洲兮杜若,將以遺兮下女」。我早知杜若是香草,還是順眼瞥了下注,「一有說是姜花」。吃一驚。
那天是立春。
每天下班,我就過去看它。它幾時才會開紫色的花?一穗一穗,讓我用白色宣紙裹好,寬袍大袖抱在路上走,任風吹進我的袖管。但球莖很不給面子地紋絲不動,只是半杯清水,漸漸生了異味。
不斷地從單位舞到家,從菜場舞到幼兒園,從你的身側舞向外面的廣大世界,每一個夜都只是舞與舞之間短短的暫停,待到天明,舞曲又一次開始。
如果可以,我非常希望能夠設計一套口紅,要它有十二種顏色,十二種心情。
我曾經以為我永遠不會見到真正的七里香,直到我陪一位女友去外地,見她暗暗思慕的人。她粉白黛綠的心事,一晚一晚對我說到三四點鐘,那人卻一字不提,只幫我們找酒店,買車票,帶我們去爬山——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悅兮君知不知呢?傍晚時,他陪我們從書院出來,經過一重一重的門。某一個門邊,白日里平凡普通的灌木叢,到晚上竟爆出大蓬大蓬那樣熱情、那樣馥郁的小白花,香動四野。我驚問,是什麼。他答得很隨意:七里香。
這是一生一世的一支舞。
當時的我,生活不過是課桌、公共汽車、垂頭喪氣的分數,我怎能不一遍遍吟詠七里香,它如同「紅瓔珞」、「芭蕉」、「微雨」,當然的就是美就是詩就是意境,密密麻麻寫滿一抽屜的筆記本。而我在快哭出來的時候想:這灰暗日子,難道就是無怨的青春?我在青春最好的時候,憂心忡忡,覺得青春永遠不會來了。
清晨,我被電話驚醒,那端是相熟小女生激動得微喘的聲音,一聲聲清嫩如窗外初生的新葉:「我知道,我知道愛情是什麼了。愛情就是他用雙手捧來的那一束玫瑰,血一樣紅,歲月一樣永遠,而生命就是一千個春天的組合,從一朵玫瑰開到下一朵。」隔著電話,我也看得見她眸子里欲滴的淚。
更狂熱的,是她的小說。她筆下,儘是俊美的中年男人與少年人的愛情,相愛、相傷害、難捨難分又不能長相廝守。文學評論家這樣說她:其實在茉莉的宇宙里,始終只有兩個人,她與父親。固然同性戀是禁忌,但父女戀是更大的禁忌,所以不得不用小禁忌來置換大禁忌。年老年少的兩個男人,實際上是父親和女兒的化身。為什麼是少年而不是少女?因為,茉莉不容許別的女性侵入她和父親的小世界。
她叫森茉莉,是耽美小說的鼻祖,也是名作家森歐外最寵愛的女兒。明明她上有兄長,下有弟妹,父親卻說:「茉莉成長的歲月,是我最快樂的日子。」父親伏案寫作時,還把幼年的她抱在膝上,這一幕,被友人畫成匆匆的素描。五十年後,森茉莉細細回憶自己的童年:專門從歐洲訂製的綵衣,花綉如藍孔雀森林;看的圖畫書、用的蠟筆都是進口的;銀匙、銀杯、每天午後的一塊小蛋糕,都是最好的。她是家中的小公主,她的父親,是她全部的小宇宙。
第十支口紅叫「惑情」,是會隨著天色和季候而改變的。愛之則欲其生,恨之則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便叫做「惑情」,時時刻刻都是飄搖不定,愛與恨糾纏不清,可是無論怎樣改變,總是紅的——就好像那個不斷在罵那人是「死老頭子」,卻又去為他買了一件夾克衫。
而朋友,不圖什麼,只是性情相投,相處愉快,彼此間有一種知性的、溫和的喜愛。這樣的感情,是一碗白茫茫一片真乾淨的粥,混一粒沙都難以將就,所以,難做得很。就彷彿,大冬天的,天氣是寒冷的,風是銳利的,但是雪蓮感受到了太陽又細又尖的撫摸,開放了。密集的雪一層層地壓下來,刺骨的寒風在它身上掃過去,它裂成碎片,枯萎,變成冰。它受了誘惑,被陽光騙了,友誼就是這麼一朵既脆弱又驕傲的雪蓮花,安徒生說它是夏日痴。
如果我相信自己的記憶,這兒曾經站過一棵樹,在初夏有著一樹的雲煙,下雨的時候,花瓣紛飛如絲。你曾經遞給我一朵粉紅的花,並且告訴我,它的名字,叫合歡。
我愛,這樣的夜,當你在歇息困頓的雙足,你是不是也想起了從前?
起初,我會很隆重地將它擱在茶几上,清晨陽光來喚它起床,那一刻是無聲的音樂。但我的愛寵大概只能維持三天,它接灰,這是所有清供的共同使命。我未必能每天擦。
酒席散了,陪一位同事回家。她,花白頭髮下莊重的黑大衣,一臉撫不平的皺紋在告訴我她已經和那「死老頭子」吃不在一塊、住不在一塊、生死無關的時候仍然是平靜的。春天的夜,依舊冷,我說:「總有過,愛情吧。」
他們始終不是朋友。
兩人皆切切笑,是偷|歡男女。
或者會有一二不拘小節的客人上門來坐著聊天,在我一聲斷喝后,才尷尬地發現,它不是煙灰缸;也許有驕傲的女友會一撇嘴:「這玩意啊,我們家多的是,從前,我外婆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摔它一個。」
現在又是初夏,現在又在下雨,每一場雨都是相似的,我如何才能分辨,哪一場雨曾濕過你的衣,哪一場雨又曾用來掩飾我的淚,而哪一場雨,曾在我生命中落個不停。
我的七里香
這套口紅的名字,叫做「生生世世」。
如果愛情是鞋,那麼一定是童話中的紅舞鞋,穿上后就要不斷地起舞。婚姻便是這樣的一支舞。
她在櫥窗里,標籤上,寫著「漢代女彩俑」,卻是一身的素白,時光如砂紙,將她生命中所有的顏色剝蝕。僅存的,是唇上的一抹嫣紅,靜靜地,在歲月的盡頭,傳遞著兩千年的那個女子關於美麗與愛情的全部夢想。
如果你,從我身旁經過,心中還有我當初的影像,那麼此際,你會停下來,並且認出我嗎?
尋找我曾戀愛過的地方
真乾脆痛快,是一切一切的收梢。出手的瞬間,像那位絕望的母親,遠遠擲出她的高跟鞋。擲中沒有?並不重要。
我們也曾像童話中的小女孩兒一樣,夢想著一雙紅舞鞋。那時,以為愛就是兩情相悅,結婚就是和相愛的人長相廝守,新娘是世上最美麗的女人,而新郎是世上最幸福的男人。
正是躊躇滿志、提刀自立的當口兒,張愛玲對未來沒打算,只有浪漫的幻想,「(老了)可以穿長大的襖褲,什麼都蓋住了,可是仍舊很有樣子;青的黑的,赫黃的,也有許多陳年的好顏色」。雍容如史太君。
薇薇的限量夢破碎在她三十歲生日那一天。隔著天橋,她看見她的限量版男人,和另一個自己在一起。的確,另一個自己,這不是一部科幻電影或者一部名叫《玉梨魂》的小說,雖然那個女子比薇薇高,年紀也比薇薇小,但她胸前也掛著諾基亞限量版粉紅色手機,也穿耐克限量版球鞋(是真的不是高仿),女子提著的凱瑟琳限量版包包——薇薇心酸地低下頭——她買不起。
來吧,我愛,讓我們來跳這一支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