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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最好的年代 福爾摩斯們

第二章 最好的年代

福爾摩斯們

1928年,英國偵探作傢俱樂部成立,這是史上第一個專門從事偵探小說創作研究和交流的協會。在第一次全體大會上,切斯特頓毫無爭議地當選為第一任主席,直到1936年逝世。其影響力和貢獻可見一斑。可以說,G.K.切斯特頓的布朗神父代表著「短篇黃金時代」的巔峰水準。
角落裡的老人無名無姓。人們只知道他終日坐在ABC咖啡館里,喝喝牛奶,吃吃糕點,看看報紙,手裡玩著一根紅色的小細繩。所有優秀的或蹩腳的推理小說都是如此。但若細細思之,其實有著天差地別。老人始終站在事件之外,以「上帝」的視角俯視著所有人的一舉一動。
——由福爾摩斯帶動的偵探小說短篇黃金時代
阿瑟·柯南·道爾爵士用他的福爾摩斯把無數天才拉進了偵探小說創作者的行列。而這些創作者中和爵士關係最為親近的,無疑是歐內斯特·威廉·赫爾南(1866—1921)。
既然布朗神父如此偉大,那麼,他是不是「後福爾摩斯」時代最好的偵探呢?綜合來看也許是的,但就某一方面而言,都不會在其上者,比如在思維力上。
這一時期的偵探小說大多為短篇作品,一位偵探和一名助手貫穿始終,形成「探案集」模式,嚴格遵循著「福爾摩斯法則」。評論者這一「全線飄紅」的時期稱為「短篇黃金時代」,這也是偵探小說歷史上第一個高潮期。
「思考機器」的製造者是美國作家傑克·福翠兒。福翠兒1875年出生在美國喬治亞州,18歲便離開學校,進入一家報社撰寫專欄。和那個時代千千萬萬作家一樣,受到福爾摩斯熱的影響,福翠兒開始創作偵探小說。
到了奧希茲女男爵這兒,「安樂椅偵探」卻被使用得遊刃有餘,不亦樂乎。
因此,弗里曼的作品很像一篇學術報告,讀者也樂於享受純粹推理帶來的樂趣。
G.K.切斯特頓1874年生於英國倫敦,小時候厭惡上學,成績很差。他的一位老師曾經這樣說:「要是把你的腦袋劈開,看到的肯定不是腦髓,而是白花花的脂肪。」
竊賊、盲人、麻木的評論家、CSI鼻祖、上帝的使者、科學怪人……夠了,夠了!儘管「後福爾摩斯」時代的偵探遠不止這幾位,但相信讀者已經了解了那個時代偵探小說的風貌。而且,我可以保證,您了解的這幾位先生,絕對是那個「短篇黃金時代」的最精英分子。
如果說卡拉多斯還要摸一摸、聞一聞、聽一聽,那麼,有一位坐在角落裡的老人,連這些環節都可以省去。他喜歡直接把謎底告訴你!
於是,自19世紀末開始,大量福爾摩斯式的短篇偵探小說湧入市場,市場佔有率直線上升,甚至一度達到了30%——要知道,即便在今天,在一些閱讀習慣非常好的國家裡,整個小說類作品的閱讀比重都不到30%。
布拉瑪筆下的偵探名叫「馬科斯·卡拉多斯」。之所以能夠青史留名,是因為卡拉多斯是史上第一位殘障偵探——他是一位雙目失明的盲人!卡拉多斯的偉大在於,我們正常人瞪著眼睛都看不明白的謎團,他閉著眼睛(反正睜著閉著對他來說都一樣),卻能分析得一清二楚。
這位仁兄出生於英國約克郡,1884年前往澳洲,1886年返回英國,以澳洲生活為背景開始文學創作。1893年,在迎娶了康絲坦·道爾——爵士的妹妹之後,赫爾南成為了「福爾摩斯之父」的妹夫。但這種關係並沒有使得爵士和赫爾九九藏書南在推理小說的創作中產生任何「志同道合」的感覺。
赫爾南一生創作了許多偵探小說,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竊賊拉菲茲系列」。拉菲茲表面上是一位衣著光鮮的體面紳士,處處彰顯出維多利亞時代英國的繁榮和穩定。他周旋于上流社會裡,和很多名流「一見如故」;但實際上,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這些名流便成了拉菲茲「工作」的目標。這位梁上君子穿梭于黑暗的世界中,從來不曾失手。
一本通俗雜誌的主編看到福爾摩斯和拉菲茲在海峽對面叱吒風雲,便極力邀請勒布朗也塑造一個類似形象。一是和英國佬分庭抗禮,二是順帶撈點盧布花花。勒布朗對這個邀請毫無興趣,幾次推諉不成,只能硬著頭皮寫了一篇名為《亞森·羅賓被捕》的小說,應付交差。
拉菲茲是偵探小說中第一位「黑色英雄」(他最終的結局是為國戰死沙場),並且開啟了偵探小說的一種全新的創作模式——怪盜系列。這個模式被後來無數創作者模仿,我們今天看到的很多英雄(比如007)的身上,都有竊賊拉菲茲的影子。
這位教授身材矮小,目光犀利,一頭亂髮從不打理。這老頭的智商深不可測,以至於他根本不懂得考慮別人的感受。他沒有任何禮數,經常粗暴地打斷別人;「你不要告訴我你自己的判斷,你只要把事實講給我聽,然後按照我說的去做」——這是故事里凡杜森經常跟委託人說的話。
而在同一時期,有一種和「物證推理」完全相反的模式。這種模式強調純理論性的邏輯分析,強調對於嫌疑人的心理分析。相比于「物證推理」對於自然科學的「孜孜不倦」,這個流派更注重社會科學在偵探過程中的作用,比如哲學、心理學、神學等等。人們把這種模式的偵探小說稱為「心證推理」。
16歲時,切斯特頓進入了一所無權授予學位的大學,開始創辦雜誌,出版小說集、詩集等純文學作品。但文學上的天賦沒有阻止切斯特頓墮落下去,所有人都為這個孩子的叛逆扼腕。
《布朗神父的秘密》(1927年);
1905年,「思考機器」系列第一篇故事《逃出13號牢房》發表,迅速成為偵探小說史上無法忽視的經典作品。隨後,50多篇系列作品陸續出版,凡杜森熱達到了頂點。
在拉菲茲的小說里,赫爾南特意在扉頁註明:「本書獻給柯南·道爾,這是我最真誠的阿諛形式。」不知道看到這種「恭維」,爵士會是怎樣的感受。
切斯特頓的作品博大精深,有小說、散文、評論、詩歌、劇本等多種類型,這裏我們只談談偵探小說。
《布朗神父的天真》(1911年);
亞森·羅賓是一位法國青年,生活經歷坎坷,自幼被主流社會遺棄。在種種複雜情緒的引導下,他變成了一個竊賊,一面劫富濟貧,一面「報復社會」。這位竊賊先生是典型的法國產物——英俊瀟洒、風流倜儻、「技藝」精湛,永遠是勝利者,並且身邊永遠環繞著金銀財寶和美女。
「二加二等於四,不是在絕大多數時間里等於四,而是永遠等於四!」——這就是「思考機器」的座右銘。在這個老頭眼中,一切表象都是邏輯的必然產物。只要運用邏輯,沒有什麼事情是無法解釋的。在偵探世界里,思維強大的偵探見得多了,但強大到能被人稱為「思考機器」的,凡教授絕對是前無古人,恐怕也難有後來者。
前面曾經提到過,「安樂椅偵探」是愛倫·坡在《瑪麗羅傑疑案》中創造的模式,是偵探小說中最極端的智力九-九-藏-書博弈——偵探足不出戶,依靠道聽途說的二手信息,就可以準確無誤地推測出真相。這種模式很難駕馭,稍不留神就會畫虎不成反類犬,因此後來的創作者都對其敬而遠之。
神探先生,你好。我是一位神探,是那位神探先生讓我來找您的。
後來的評論者將奧斯汀·弗里曼這種類型的偵探小說稱為「物證推理」,即邏輯推演是建立在客觀的物質證據之上,屬於現實主義風格。
在切斯特頓最消沉的時候,他結識了一個女孩子。這個女孩給了他決定性的幫助和鼓勵,教誨他應該把才華和更多的人分享,而不是用才華嘲笑每個人。切斯特頓接受了女孩的建議,開始了真正的創作。女孩也毫無意外地成為了他的妻子,陪伴了切斯特頓一生。
《布朗神父的智慧》(1914年);
於是,偵探小說歷史上一大奇事發生了。一邊,大舅哥柯南·道爾指揮福爾摩斯維護正義,樹立偵探的光輝形象;另一邊,妹夫赫爾南指揮著拉菲茲「竊取」福爾摩斯的勞動成果,嘲諷著包括福爾摩斯在內的一切所謂「正義」的勢力。
桑戴克——史上第一位「微物偵探」,CSI的鼻祖。他手邊總有一隻手提箱,裏面滿是瓶瓶罐罐,隨時隨地都可以取證化驗;他和助手建立了一間科技含量相當之高的實驗室,專門用於案件的偵破。桑戴克會注意案件現場一切物理痕迹及化學現象,比如血跡的方向與地心引力的關係,死者牙齒里殘存的食物和其飲食習慣。至於血型、指紋、腳印、頭髮之類的線索,就更逃不過他顯微鏡般的雙眼。
在一長段的康復期后,他不再從事專職的醫務工作,轉而開始進行文學創作。在寫了一本頗受好評的遊記之後,開始與友人共同以「克里福德·阿什當」為筆名創作一系列犯罪小說。而後開始獨立創作以桑戴克為主角的偵探故事。
1912年,福翠兒夫婦來到英國,商談作品出版事宜。談判很順利,夫妻兩人訂購船票準備返回美國。非常不幸,他們的船票上印刷著「RMS Titanic」的字樣——「皇家郵輪泰坦尼克號」。
其實,《角落裡的老人》一書中貫穿著一種態度,一種絕望的態度。老人常常嘲笑警方的無能,譏諷那些所謂豪門的骯髒內幕,評論媒體報道的失實。可以說,老人對一切已經徹底絕望。他曾不止一次面對「非正義」的指責暴跳如雷——前面說過,這個時期的神探都是相當個性的。在他看來,這種指責是對他的不理解,是在玷污他內心世界里的最後一方凈土,是膚淺而徒勞的。
於是,N篇「亞森·羅賓VS福爾摩斯」的故事問世了。結局不言自明,來到法國的福爾摩斯被羅賓耍得團團轉,法國人的虛榮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滿足。現在看來,莫里斯·勒布朗的小說顯然不能和福爾摩斯故事相提並論;但不可否認,作為短篇黃金時代的代表作品,亞森·羅賓的故事是無法忽視的。
既然是「後福爾摩斯時代」的產物,除了保持對於老前輩的必要尊重,這些作品里也出現了一些新的特徵,比如,偵探們的體態和性格越發「高深莫測」,偵探們的功夫更是越發「神乎其神」。
首先是英國人歐內斯·特布拉瑪(1868—1942)。布拉瑪出生於英國曼徹斯特城郊,原名歐內斯特·布拉瑪·史密斯,是一位新聞記者。除此以外,他的一切都如謎一般不為人知,這也是史上唯一一位比偵探還神秘的偵探小說作家。
《布朗神父的醜聞》(1935年)。
柯南·道read.99csw.com爾對這位「不爭氣」的妹夫極為不滿。他公開指責赫爾南:「絕對不可以把罪犯變成英雄。」而妹夫並沒有被大舅哥的名望所震懾,他借小說反擊:「天下沒有像福爾摩斯那樣的警察!」在他眼裡,大舅哥創造的世界第一神探和雷斯垂德、葛萊森那些蘇格蘭場的笨蛋警察一樣,都是虛偽而無用的。
布朗神父系列的代表作是《隱身人》。這個故事中,在4個人嚴密監控下的一幢房屋中,主人死於非命,而監控的4個人都聲稱絕對沒有人出入過房屋。布朗神父則稱,有人進入了房屋,但沒有人會把這個人當做「人」。事實正如布朗神父所言,就是這個人在眾目睽睽之下走進房屋行兇的,而且的確沒有人會把這個人看做是「人」!
好戲才剛剛開始。
當然,並不是什麼偵探都像角落裡的老人這樣「崇尚清談」,也有不放過蛛絲馬跡、處處強調科學的嚴謹主義者。
福爾摩斯的影響力是不可想象的,他直接開啟了一個「奇事天天有,神探遍地走」的夢幻時代。那麼,這個時代是偵探小說最好的時代嗎?
一天,女記者寶莉閑談著種種謎案,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理解。殊不知,坐在一旁的老人突然拍案而起,大聲說道:「警察們都是一群白痴,某某事件的真相是再明白不過的!」吃驚的記者試著讓老人說出真相,老人毫不費力地指明了真兇。
以上兩位都跟福爾摩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隨著事件的推移,創作者們一直在不斷尋求突破,試圖擺脫福爾摩斯的陰影,至少也要做到部分擺脫。從結果來看,有幾位做得真不錯。
紐約市警察局高層在讀了弗里曼的桑戴克系列故事後,大受啟發,在20世紀初建立了全世界第一座專門用於刑事偵破的化學實驗室。這在偵探小說的歷史上絕對是前無古人的。
卡拉多斯的出現,不斷挑戰著人類對於客觀世界認知的極限。他可以用觸覺破案——「這枚銀幣是贗品,因為我摸到它的表面有蠟模的痕迹」;他可以用嗅覺破案——「迎面走來的人做了偽裝,我聞到了他貼假鬍鬚的膠水味」;他可以用聽覺破案——「對不起,先生。您說了謊,因為您的呼吸突然變快了很多」……當然,這些對於這位盲偵探來說是很「小兒科」的,他的邏輯推演能力更加不可思議。
也正是因為這種近乎病態的嚴謹,使得弗里曼發明了一種相當另類的創作模式——反敘述推理。在桑戴克的故事里,開篇的部分全部用於講述案情,將所有細節呈現在讀者面前;而後面將近2/3的篇幅,桑戴克偵探才姍姍來遲,以自己(或助手)的視角來論證兇手使用了怎樣的方法,利用更科學嚴謹的方法破解了謎題。
於是,傑克·福翠兒遭遇了和傑克一樣的命運。他的妻子幸運逃生,他卻長眠在了冰冷的海底。據說,幾篇沒有發表的「思考機器」手稿也一起沉入了大西洋底。
如果說妹夫的做法僅僅是一種揶揄或「炒作」,那麼一個叫莫里斯·勒布朗的法國人則是發誓要把福爾摩斯踩在腳下。
在「心證」模式的作品中,英國大文豪、偵探小說至尊級作家G.K.切斯特頓創作的「布朗神父」系列是代表作,也是巔峰之作。
老人的這種「非正義」的態度引起了許多人的批評。人們認為這有悖于推理小說的創作初衷,更有悖於人類社會的道德標準。福爾摩斯為了正義可以不計酬勞、不畏艱險——即便不是如此,讓真相大白于天下也算是偵探的本職工作,怎能像角落裡的老人這樣麻木不仁?
不過,這可以理https://read.99csw.com解,因為他的邏輯思維實在太過強悍,不需要別人的幫助。在他看來,萬事萬物都可以用邏輯解釋。為了印證這個觀點,凡杜森教授向國際象棋世界冠軍發起了挑戰——之前他不會下國際象棋,只用半天時間學習了一下基本規則。挑戰的結果是世界冠軍在30步里被「置於死地」——準確地說,只用了15步,因為15步后教授面無表情地說:「再15步后,你將被我將死。」於是,世界冠軍俯首稱臣。
《角落裡的老人》最引人爭議之處,是有關「正義」的話題。這位老人雖然胸藏錦繡,卻從不干預事件的進展,更不關心什麼社會問題。他是一位徹頭徹尾的評論者,將推理當做智力遊戲。老人推導出真相,就像把牛奶和糕點吞進肚子一樣,為的是一種近乎于本能的需要和滿足。至於牛奶和糕點來自何處,則不會引起他絲毫的興趣。
布朗神父就是靠這種建築于哲學和神學之上的思維模式和能力,得以和愛倫·坡筆下的杜賓、爵士筆下的福爾摩斯並稱為「世界三大名探」。切斯特頓的布朗神父是偵探小說中地標式的作品。它開創了「心證」流派,對偵探小說的布局、誤導、逆轉等核心技巧做出了示範,起到了教科書般的作用。「密室之王」約翰·狄克森·卡爾筆下的神探基甸·菲爾博士,就是以G.K.切斯特頓為原型塑造的;「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則完全承襲了布朗神父系列的風格。我們耳熟能詳的經典論述——「隱藏一棵大樹,最好的方法是把它放回森林;如果沒有森林,我們就要想辦法製造出一片森林」就是布朗神父留下的。現在想想,這是多麼偉大而富於哲學思想的智慧呀!
毫無疑問,這是偵探小說領域不可估量的損失。如果凡杜森教授能夠在未來的「長篇黃金時代」繼續發光發熱,也許整個偵探小說的進程都會被這個瘋狂的天才改變。
奧斯汀·弗里曼(1862—1943),生於倫敦蘇活區的一個裁縫之家,18歲時進入米德爾塞克斯醫院學習醫學。1877年,他獲得內科和外科醫師資格。為了完成學業,他前往非洲黃金海岸的英國殖民地工作了7年,成為駐紮在黃金海岸阿克拉的一名助理軍醫。後來,他患上了黑尿熱病,被送回國內。
「你不是人!你是機器!你是一架思考的機器!」世界冠軍發出了感嘆,「思考機器」的稱謂由此而來。
從第一篇小說的名字就不難看出,勒布朗絕對沒有駕馭亞森·羅賓「一統江湖」的慾望——他希望英俊的竊賊在監獄中終了一生。但主編卻認為這個故事和它的主人公必定一炮而紅,於是催促勒布朗——再寫十幾篇同樣的故事。勒布朗相當崩潰——主人公已經鋃鐺入獄,這怎麼往下寫呀?沒辦法,他只能竭盡所能讓亞森·羅賓越獄,開始了新的冒險……
《布朗神父的懷疑》(1926年);
這個時候,莫里斯·勒布朗已經忘了創作初始自己對羅賓的態度,因為自己的口袋裡已經裝滿了這位竊賊送來的盧布。再考慮到自己居然有機會和柯南·道爾比肩而立,就更沒有退縮的理由了。
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1864年11月11日生於法國里昂,自幼酷愛文學,極度崇拜福樓拜與莫泊桑。按理說這樣一個文藝青年應該不屑於往偵探小說的圈子扎,但無奈當時福爾摩斯光環太盛,誰也難免流俗。
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用60篇故事將偵探小說提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面對「每個單詞1英鎊稿酬」的傳說,相當一部分文read.99csw.com學愛好者很難保持淡定。于公于私,于名于利,大家似乎都沒有抗拒偵探小說的必要。
布朗神父身材矮小,長著一個土豆式腦袋,總是身穿一件黑色神衣,手持一把大雨傘,穿梭于倫敦茫茫的大霧之中。他通常沉默無語,但一旦開口,便妙語連珠,句句直指重重迷霧之後的真相。布朗神父的能力已經不能僅僅概括為思維能力,他對人性的洞悉、對人心的揣測以及獨特的哲學甚至是神學頭腦,完全超越了以往任何僅靠思維能力「吃飯」的神探。
可以肯定——不是!
1910年9月,切斯特頓發表了第一篇布朗神父探案故事——《藍寶石十字架》,到1936年8月去世,他一共創作了51個布朗神父探案故事。這51個故事分編為五個短篇集:
偵探小說是一門思維的藝術,偵探們以擁有強大的思維力而驕傲。而歷史上思維能力最牛的偵探,就誕生在這個時期。他是一位美國偵探,他有一大堆頭銜,他有一個名動天下的綽號——思考機器。
值得一提的是,G.K.切斯特頓是一位信奉神學的人,他一生都在宣揚天主教義。1936年6月14日,切斯特頓逝世,羅馬教皇授予他「天主教信仰衛士」稱號。正是因為切斯特頓的信仰,使他順理成章地創造出了布朗神父這一偉大的偵探形象。
如果說福爾摩斯和布朗神父是典型的英國紳士,那麼,福翠兒筆下的偵探則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美國大叔。這位老哥全名為奧古斯都·S.F.X.凡杜森,是一所大學的教授。他擁有英國、法國、德國、俄羅斯、西班牙等十幾個國家的大學授予的二十幾個頭銜,包括哲學教授、法學教授、英國皇家學會會員、牙科碩士等等。
從此,寶莉總是把社會上稀奇古怪的事情告訴老人。老人從不參与調查,也不查看現場,卻總是在第一時間把真相告訴寶莉。事情證明,老人的推斷從來沒出現過絲毫偏差。也正是由此開始,偵探們才有了不調查不行動的理由,安心理得地「紙上談兵」。
在這種極端設定之下,卡拉多斯不斷給讀者帶來感官衝擊和心理落差。因此,給讀者留下的印象也就格外深刻。這個成功的經驗影響到了這一時期幾乎所有的創作者,置於極端環境進行偵破成了最時尚的手段。
事實證明那位主編還是很有眼光的。亞森·羅賓的故事迅速成為法國最暢銷的讀物,這位英俊的紳士怪盜更是成為了全民偶像。於是,一向「傲嬌」的法國讀者給羅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讓那個叫福爾摩斯的英國人獨佔鰲頭,要擊敗他,要把法國人的腳踩在他的臉上!
奧希茲女男爵(1865—1947),英國女作家,出生於匈牙利,早年求學于比利時、法國,16歲進入倫敦美術學院,后與一位藝術家結婚。1900年,奧希茲女男爵開始了文學創作,寫有大量優秀的通俗小說,被譽為「20世紀第一位備受歡迎的作家」,其代表作為《角落裡的老人》。這部偵探小說被評價為是歷史上最好看的「安樂椅偵探」模式推理小說,其地位和成就至今無人逾越。
桑戴克的特質完全取決於創作者弗里曼。這位醫師對科學有一種近乎瘋狂的執著,處處強調嚴謹和邏輯。他和桑戴克一樣,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實驗室。每次創作偵探小說之前,弗里曼都會躲進實驗室,反覆斟酌檢驗故事里的詭計。實驗室里堆滿了弗里曼自製的各種「兇器」,因為他需要印證出現在故事里的兇器在現實中是否具有可操縱性!那些曾經冒犯過弗里曼的人知道這些,怕是要寢食難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