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第六章 律師

第六章 律師

也有人流露出這種意見:沒有檢察官求刑這道手續好。從英美或新刑事訴訟法的當事主義者來看,到立證犯罪事實為止,檢察官的作用就算結束了。這是考慮到反正最後判斷得由審判官來做,所以,用不著再費二道手續。根據慣例,判決時再對求刑打二折,就更是脫褲放屁的事了。
在少年犯罪增加已形成社會問題的今天,他相信,研究這個問題是非常值得的,和一部分戰後派律師一樣,他並想成為宣傳機器的對象,為了出名。他所以接受報紙上所報道的案件,是感到對豐富自己的經歷有幫助。這一點,不論對審判官還是對檢察官都是同樣的。
檢察官所辦的案子中,一百個頂多有一個是殺人案。岡部檢察官把此案說得十分嚴重,這實際上正中菊地下懷。菊地相信:從依賴花井調查的材料中,一定會發現對己有用的東西。根據大致讀過的調查材料,他相信這個案子的根子,正如花井所說,在於戰後十六年靠近城市周圍的農村環境之中,為什麼會產生象初子那樣的女性?上田宏為什麼要離家出走?這些,與農村經濟文化的變化是有著不可忽視的關係的。
「我最近也要去一趟金田鎮。你大概得花多少時間能搞完?」菊地問。
當律師自然要在東京當。他與曾經是東京地方法院預審部的同行、早已轉行的一個人共同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直到今天。
他父母因此常常嘆息,說道:如果他回到東京,也許會象他哥哥一樣,在公司找到一個好工作。但是,作為一個在金田鎮看著厚木美軍基地附近的農村變化的情況長大的的他,卻認為對這種環境中成長的孩子進行正確的教育是自己的使命。
「我實在記不起來了。」面對菊地的訊問,上田宏只是這樣回答。
持有這種想法的審判官除了他不知還有沒有。但他在大坂地方法院工作時,曾經在審理一流氓打架案中,出於這種考慮,沒有認定被告是過失致死罪,而接受了檢察官所主張的傷害致死罪。按照這種意圖,主張現在的被告人為傷害致死罪,他想,這反而便自己不難處於不利地位。
菊地和花井來到一家與自己身份相適應的飯店,一坐下,菊地便問花井:
重吉是花井父親的名字。花井的母親伊都子是菊地律師的堂妹。
「好,我也得趕回東京了。你把這點禮物帶給你父親。」說著,把一盒東西交給了花井,把另一盒帶給自家的裝進手提包里,站起身來。
「例如說,擔任松川案件第二次重判的審判長門田有個很微妙的發言。他說道:『一台貨車的證明材料只反覆讀過三、四遍,這對發現其中的真實情況並不充分。』這句話可理解為:在法庭上只聽一遍是不可能真正了解其真實情況的。門田審判長雖說是一位閱讀證明材料直到深夜的老審判官,但他的話卻有一面之理。」
「你能行。」菊地鼓勵說,「在法庭上要說提出證據全面而詳盡,英國審判情況要好些,但日本的檢察官幾乎是做不到的,只是單純地把構成犯罪事實集中到幾個重要部分。象松川案件那樣的錯判現象之所以會出現,原因就是在此。」
有一種意見認為:法庭上的自我交待坦白,不包括刑法條文所規定的那種交待坦白。從前有過這種情況:松川案件中,由於其同夥的揭發而被判罪。關於旁證也是如此:即使可佐證的被告坦白的證據未必就能證明與他所坦白有關的構成犯罪事實的全部,但如果能保障其坦白的真實性,那麼,也就足夠了。由此可見,判決具有靈活性,可以看做是法院對於法的實際上的反作用。
花井先生家從祖父起就在涉穀道玄坂開洋貨店。戰爭中,花井才隨父母疏散到祖母的故鄉金田鎮。這可以說是成為金田中學老師的起因。他是家裡的老兒子,隨父母在金田鎮定居后,由於戰後缺少教師,便當了金田中學的代理老師。這樣,便不知不覺地成為金田中學的老人了。
有明顯的動機,掩蓋屍體,五天後毫不在乎地跟被害者妹妹同居,所有這些都是確定案情的一系列的重要行為。因此,把這個案子看做是被告有意識有計劃進行的,作為檢察官來說,可以說倒是根據一般的常識。
菊地見花井看了一下手錶,立即意識到該走了。他說道:
「叫多田三郎。」
他的家比福岡官坻狹窄些,但畢竟是自己的房子好,手腳可以自由自在地伸展。
菊地從花井那裡了解到上田宏的性格、家庭環境和本人情況以及在拘留所看見上田宏時所了解的一切之後,就更堅信了上田宏沒有殺意。他雖然也主張是過失致死,但主張傷害致死—九-九-藏-書—這就使案情變得相對輕些,從而對被告更有利。這樣,對戰前具有十年預審檢察官經驗的菊地來說,檢察官會提出什麼問題,是估計到了的。
《少年不良傾向的問題》一書中說道:「所謂鬥士型就是指少年流氓的典型身體。這些人不愛學習數學,但愛好國語。」這段描寫對行雄是再恰當不過了。
菊地雖然為了安慰花井,說了些有選擇的話語,但他真正想說的卻是另外一件事——求花井辦的事情。
「你父親最近身體好嗎?」
「懂了。」
「我買刀子主要是為了搬家,但買刀子時,想過用這把刀子可以殺死初子,這也是事實。」
上田宏剛在法庭上否認了自己有殺意。但是在檢察官的調查材料中,如果他交待說有的話,那麼究竟認定哪個是真的?哪個是假的?這就全靠審判官的心證去定了。
戰後的東京美國式的中國飯店多了,因此,特意從東京到橫濱南京街中國飯店吃中國風味的人也多起來。不過,最近神奈川縣高爾夫球場劇增,那些眾多的高爾夫球球迷們,由於留戀味濃可口的中國飯菜,也常常在打完球回家途中來到南京街中國飯店。打高爾夫球的人一般都是象菊地這種年齡,都熟悉南京街。
如果說,一時火起,那麼,上田宏的身上就一定濺上血,這也是常識所告訴人們的。但是,在他跟大田吾一老人相遇時,大田老人卻沒有發現他有什麼反常現象,服裝整齊,襯衣上沒有血跡,只是褲子內側沾有一點點血。這些反常現象對被告是很不利的。也是菊地律師當前所面臨的必須排除的一大障礙。
在他當審判官的年代,經常應邀會餐,在就餐結束后,總是在飯店門口乘車回家。招待人把車開到門口停下之前,總是從窗口望著他熱情打招呼。然而,自當了律師之後,雖然應邀參加類似的會餐,用車接送,但只在車外說一聲「保重」便馬上背過身去,向門裡走去。這也是當審判官時代所絕對沒有過的事情。因此,心中也不免產生一股凄涼之感。當然,這種情況,在他考慮當律師時也是想過的。
在英、美、法,殺死嬰兒的犯人按另罪處罰。其殺人,也分謀殺、誤殺、傷害殺人等幾種。陪審員做出有罪的判決后,審判官也只是根據條文機械地宣判一下而已。在英、美、法,殺人犯大抵都判為死刑。這種做法主要是出於「殺人必償命」的報應思想。但在日本,自從判刑要從教育犯人這一指導思想通行之後,根據案情輕重,減為無期或十五年。不是強盜殺人,強|奸殺人,一般不判死刑。
戰前,律師考試要比審判官、檢察官考試簡單、容易。在法庭上,審判官和檢察官的坐席也比律師的坐席略高一等。就是在今天,在審判的時候,審判官們也往往以輕蔑的語氣說道:「律師他懂個屁!」菊地的岳父,可以說就是屬於瞧不起律師的一個審判官。

02

在中學,他一直擔任上田宏那班的班主任,對上田宏最了解。因此,他不能想象象上宏田那樣老誠忠厚、聰明伶俐的學生怎麼會幹出那種蠢事。他堅信其中必有其重大原因。他之所以熱心地拜託菊地律師,說服其家長聘請高明律師,原因就在於此。
為什麼他的上衣沒有濺上血?這是菊地所必須要弄清楚的問題。他一邊眺望著車窗外京濱工業地帶的風光,一邊反覆捉摸著這個疑點。他想:如果自己是此案的審判長將會判多少年的刑呢?如果判為傷害致死罪,就是三年左右,但這樣一來,檢察官一定會提出上訴。這中間又要花上一年半時間。如果在第二次審判中,這一判決完全被推翻,那麼,既然是辯護人,那麼就得上告。即使得到重新審判的機會,全部結束此案也得化八年的時間。因此,與其這樣,不如接受檢察官的意見,承認其殺人的訴因,使之酌情判為五年左右的刑,對被告來說,出獄后仍不失去青春。
「至於怎樣問,你覺得怎麼問好就怎麼問。只要替我問一下就行。另外,還希望他了解一下整個金田鎮的人對此案的反映如何?他們都怎麼看?總而言之,凡與此案有關的情況,我全想知道。」
在關於至少是罪體的重要部分方面,持有要求有旁證這種中庸意見者頗多,在法院方面,也認為有旁證很需要,這可以盡最大限度獲得心證的自由範圍。這種觀點包含著職業上的自尊心。
「而且,目前流行的所謂『集中審理』的方法,其缺點也在此。有人說什麼事前準備明確了所爭之點,這就節省了法庭審判九*九*藏*書的寶貴時間。但節省法庭時間與被告有罪或無罪,二者相比哪個重要?放棄對各種情況的調查研究,倒是使案情簡單化了,但是,這中間卻最容易產生誤判。」
菊地思忖著,決心不管怎樣,在這次審判中,一定大戰一場,不獲勝利,決不收兵。列車已進入東京近郊密集的街道中。他坐在車廂內,感到渾身充滿了力量。這時,他已經忘記了他開始的認識:如果主張爭取傷害致死罪,那麼就會使上田宏喪失八年的青春時光。
「你沒有到過初子開的那家『味美』飲食店嗎?」
菊地打算要求法院進行實地調查一番。在此以前,他也想到金田鎮去一趟,親眼看看現場和環境,然而,現在他在地方法院還有兩個案子,在東京還有三個案子,所以,眼下是無法抽身的。因此,他就想請熟悉金田鎮情況的花井幫忙調查有關事宜。
「宮內辰造。」
「是這樣。審判長對集中審理也不積極,這至少幫了我的大忙。集中審理主要是始於東京地方法院一些有才氣的審判官們。但不僅辯護律師反對,就是檢察官中也有反對的人,因為對上面有反感嘛。他們把此看成是最高法院中那些專門愛抬轎子的審判官效忠上層的表現。」
「相模川已變成了採砂場,沒有地方釣了。對此,他滿腹牢騷呢。」
(但是,上田宏的案子跟流氓打架不同。罪名對於被告人,前途有很大的影響,殺人與傷害致死的區別雖說在專家之間看來並不是很大,但一般來說並不等量視之,可以認為:殺人罪比起過失致死罪、傷害致死罪要重得多,二者有著著質的區別。)
花井把身子往前靠了靠,說道:「但是,我想,說上田宏想殺死初子才買那把小刀,這太過分了。他不是那種會有計劃地干出殺人勾當的人。」
「前途?這可不能簡單地下結論啊。往最壞說,是單純殺人。」
但是,審判官中也有人主張還是象歷來做法一樣的好。這是因為:檢察官是屬於整個國家性的組織中的人,熟悉、了解在何時何地發生的案件,又是怎樣判決的。而在這方面審判官則是望塵莫及。頂多有能力參考自己以往所判過的案子。因此,為了保持在判刑方面的合理性,由檢察官求刑是必要的。作為另一方的當事者審判官,聽取檢察官的意見也是合法的。
從教育犯人這一角度出發使被告在監獄服若干年刑——這種判決,不是純屬於司法權的範疇了,而是一種「刑政」機關即行政上的處理了。在此,由作為行政機關的檢察廳進行求刑,就有了法理上的依據。
當他在福岡地方法院工作發現自己已處於沒有希望的地位時,便當機立斷,改行做了律師。
關於以上詳細情況,菊地律師不論是對上田宏的父親,還是對花井,都沒有說過。這是因為,在某種情況下,不告訴被告家屬等人的實情,使之不抱有過分的希望,是辯護律師的一種自衛手段。也就是說,預防一旦辯護失敗,會使被告從感情上認為這是辯護律師無能的結果。
花井雖然想繼續聽聽所尊敬的菊地律師的談話,但不能不想著午後的課的事。今天上午,他是特地向學校請了假來旁聽的。他感到:午前就讓別的老師代課了,午後再讓人家代課就不好了。
出庭檢察官的求刑。要是某個重大案件,必定在報上報道。因此,對讀者來說,也容易產生一種被告應當重判這一先入觀。而且,對於不看或漏看判決的報道的人來說,其腦海里就只存在檢察官求刑的情況。
「用不著那麼急。這周搞出來就行。我這個星期天去看你父親,順便到你那兒去,在此以前你要把材料搞齊全。」
但是,先輩曾經告誡他:審判官考慮檢察官的想法和考慮被告人情況是邪道,審判官只要根據自己的良心執法就可以。這樣告誡菊地的審判長不是別人,正是菊地妻子的父親,當時他是長野地方法院的院長。在他進入大坂審議院后不久便去世了。這是戰前的事。如果他還活著,對於放棄二十年審判官經歷的女婿改行當律師一事無疑是定會反對的。
總之,關於象有殺意這樣的主觀因素的確認,最後僅僅是根據被告的坦白交待材料。
開始,他在東京地方法院預審部工作,但戰後一直在地方法院工作。在法院也有因學閥或派閥關係而被排斥、不得志的人。
「盡量早些。打算就在兩三天內提出調查報告。」
「能判為死刑嗎?」
以上所有這些,都是社會上以「老規矩」這個詞語為代表的一系列的慣例。如果不是極特殊的案件,是不會脫離這個軌道的。可以說這是一種舊框框,令人read.99csw.com乏味。
菊地認為:如果自己是審判長認定傷害致死罪的話,還是可以通得過的。因此,他想,現在主張被告是傷害致死罪是正確的。但另一方面他又想:即便是自己的這一主張通過了,不知何時還會被告到最高法院的。一想到這裏,菊地的心中又感到一陣不安。
在審判最後階段,申述意見、求刑的是出庭的檢察官。但究竟判什麼刑,多少年相當,卻代表著直接調查此案的搜查部的檢察官的意見。
菊地過去曾作為判刑輕的審判長是有名的。但這不是出於溫情主義的思想。在他看來,儘管監獄里眾多懷有善意的人們的努力,但比起改造服刑者的人格來,還是成效不大,服刑者出獄后再犯的可能性還是很大。他認為:還是把不會再犯的服刑者儘快地送往社會,這不論對社會來說,對個人來說都是有利的。
上田宏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秀,工作之後又沒有跟工友吵過嘴,打過架,這一點是很有利的。但另一方面,也正因為如此,一旦急了眼就會勃然大怒,不顧一切後果對初子動武。——這樣的證明材料也是很難令人相信的。也完全可以推定:上田宏如果不經過相當的考慮的結果,是不會幹出殺人的事來的。岡部檢察官所以在所提出的證明材料中沒有上田宏工作單位的工友的證辭,令人感到其原因至少在此。
出庭檢察官一般不會硬行改變搜查部檢察官的求刑。不過,這裏確實存在著一個僥倖的問題。少年殺人犯,如果檢察官求刑為十二年,那是相當不輕的。
「前途怎樣?」花井把端來的鮑魚湯一邊往盤裡撥,一邊擔心地問。
「這對我可真是個難題啊。恐怕我力不從心難以勝任,」花井好象缺乏信心。
此時坐在菊地面前的花井是一個老誠的中學教師,他對於城市周圍的農村青少年的心理動向具有卓越的見解。儘管如此,對於這個案子的審判會出現一個什麼樣的結果,卻象無知的老太婆一樣,感到惶惶不安。
關於承擔上田宏一案,菊地倒不大在乎營業的得失。他只是想排除被告家屬等人的感情上的干擾以及他們苦苦哀求的煩惱,使辯護工作順利開展。
菊地大三郎作為一個審判官判刑輕是很有名的。從總的看,日本法院判的刑在世界上最輕。但總是輕,就會跟上層人物發生矛盾。這也是很自然的。
在此之前,他這句話也說過多次了。菊地也曾經多次告訴過他:「上田宏的交待材料尚沒交到法院,但他所交待的似乎多少對他不利。」因為他在交待時說道:
檢察官調查被告情況及其犯罪事實。從弄清案情角度看,也可以說是創造者。而辯護人挑檢察官辦案方面的缺點、毛病,是實際監察者。因此,最後下判斷、做結論的審判官應當了解檢察官的苦衷。——持這種意見的主要是檢察廳。
「遺憾得很,沒有到過。」
「不,我現在不是叫你當偵探。在法庭上為了粉碎對方的證據,得出有利於己方的結論,我想事先得到他的有關情況。另外,還有一個證人。」
「怎麼?你刺殺初子的當時情況不記得了嗎?」
「這樣說來,上田宏的案子不是用集中審理的方法倒是件好事了。」
大兒子行雄不象他,個子矮小,肩寬,胳膊腿結實,長得好象是一個鬥士。他來年就要考大學,但對橄欖球著了迷,根本不學習,這一點,是菊地所難以想象的。
「還釣魚嗎?」
「對對,就是那個宮內。他住在長后。初子被害那天他在見到上田宏前見過初子。檢察官肯定要傳訊這個人,跟他商量證詞的問題。他要是說上田宏有殺意是二十日,那麼,這個證詞可是夠份量的。受不了啊。因此,我希望調查一下這個人周圍的情況。」
上田宏開始向警察官交待說,由於一時火起,所以,作案前後情況不記得了。這樣的話,他也對菊地說了。在法庭上他也是這樣陳述的。然而,他在對檢察官的交待中說的是那樣詳細而具體,說什麼一邊注意不要讓血濺上襯衣,一邊用左手抱住初子身體,向她刺去。但菊地清楚地知道:犯人在檢察官面前的交待是很容易上檢察官所設下的圈套的。
由於檢察官在冒頭陳述中的強調而注意到的一點是:上田宏的上衣沒有沾上血。關於這一點,檢察官是這樣描寫的:他一邊注意不使血濺上白色短袖襯衣,一邊向被害人刺去。而上田宏也正是這樣交待的。
律師中有最好的也有最壞的。象花井卓藏那樣傳說中的人物是很少有的。多如牛毛的不值錢的律師中,也有給暴力團當顧問的人。總之,其生活方式是千奇百怪的。對於這些律師來說read.99csw.com,由於巨大的利害關係,很容易產生自然腐敗墮落的機會,特別是在民事刑事案件中,有的律師為其有關者製造假證據,因而受到警告的處分。
事情具有兩面性。上田宏跟良子在當時那種狂熱戀愛中,對於他們將要有的孩子表現出異常少有的要哺育的執拗和熱情來。這無疑是會給人以好的印象。但由於思想方法的關係,也有這種可能,即:要子之心欲強,幹掉勸他讓良子打了胎、妨礙他們二人同居之心則愈堅。
「據說這個人在案子發生的前天晚上看見過上田宏一個人到味美飲食店把初子領出來。他是這附近一帶的一個工人。」
時間已過一點。在午餐時間的南京街中國飯店裡除了住在附近的中國人顧客外,幾乎沒有日本人。因此,在這種環境中談論這個特殊的案子是適宜的。
聽了花井的話,菊地笑了,說道:
這些有關審判的知識,一般人是無法知道的。審判時,審判官往往也受感情的支配,產生膽怯和緊張心理,特別是擔心當做出某種判決之後,當事者和有關人員會怎麼看呢?產生這種心理,其實也是很自然的。
他儘力避免自己因過去當過審判官而容易出現的一種傲慢態度。他覺得自己是以學生式的磊落豪放的態度對待人的。這種態度作為律師是適應的,但也未必就會受到對方的理睬。這是因為對方知道他過去是審判官,所以認為他不過是在故意裝腔作勢,討人接近罷了,同時感到:他的那種態度也是他背後的權力所致。
「這倒是。為了清除此種弊病,昭和三十六(一九六一)年,修改了規定,但當局這種修正,我認為又有點過分。一天就結案這話聽起來動聽,實際呢,這適用於盜竊或放火案等小案件的實際情況。而對於大案件,一周內就要結案,這對於同時擔任幾個案子的辯護律師來說,那負擔可就太大了,完成不了。第一,檢察官和辯護律師都將不適應。檢察官事先要跟證人商量證詞,雖也需要時間,但還算好些。但辯護律師訊問證人,提出反問,能夠一一駁倒其證詞的,說這種律師在日本沒有,並不是誇大其詞。我認為從現狀來看,用集中審理的辦法對被告是不利的。」
菊地當然知道:如果把對方的傲慢不遜的態度放在心上,就當不了律師了。他也清楚:他那段當審判官的經歷,在獲得顧客信任方面是有利的。過去,他曾寫過面向學生的有關刑事訴訟法方面的論著,也擔任過某私立大學的講座。他用退職金和預支的稿費在世田谷買了一所房子,有三個孩子,最大的十七歲。
「問問良子倒是不成問題。澄江由於這次案子,精神受到刺|激,恐怕問不出什麼來。」
「是厚木市河對岸正在建設中的工廠的工人。」

01

「不論何人,如果對自己不利的唯一證據是被告人自己交待的,就不能判為有罪或判刑。」這是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這條規定,作為歷來偏重坦白的立法者的極端表現是經常被引用的。然而,就在今天,拿到法庭上百分之八十的案件,也都是自首的。如果以刑法為基準進行審判,那就更加麻煩了。
澄江和良子乘公共汽車回金田鎮后,菊地律師把花井先生領到南京街中國飯店。這一天,他只有一個跟別的依賴人于下午三點在東京事務所的約會。因為,只要三點前趕回東京就行。
菊地對於不承認英、美式的檢察控訴制度,以前所以感到有魅力,就是因為有這樣的事例。雖然擁有龐大的搜查機關,但檢察官如不能立證證明有罪,就應當負有責任。這是菊地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但他認為:不應當為了面子而在犧牲被告利益方面反覆爭論。
「我能行嗎?干那種事情?」
對於這些專門的內情,花井聽后只產生一種「原來如此」之感。同時感到菊地能夠考慮到上田宏受教育的環境、家庭情況及其他一切,這是很難得的。
「你現在是我的顧客了。」菊地一開口就是用這句開玩笑似的話來迎合對方心意。因為這是有意識講的,所以,他也不感到難為情。但是,當對方態度突然意外地出現某些變化時,他才感到有些尷尬。
搜查部的檢察官在提出起訴書的同時,附上求刑,此乃是一般慣例。
「我想,是能夠證明上田宏沒有殺意的,所以,你就放心吧。」菊地邊笑邊說,「買了刀子后,僅僅過了一個半小時,就在伺機中突然遇到初子,從而殺死了她。這種情況沒有一個審判官會相信的。你就放心好啦。檢察官雖然認為上田宏偶遇初子這種說法九-九-藏-書不合情理,並說上田宏知道初子那天去長后,但是並沒有證明材料。『丸秀』運輸店主的兒子的證詞在這一點上卻是對我們有利的。」
他們來到飯館門外,狹窄的南京街的路面,立刻出現秋陽照射在他們身上投下的兩條黑影。菊地叫住正好路過門前的出租汽車。他們上了車,向橫濱車站駛去。
當然,在新的刑事訴訟法的情況下,律師發揮的作用大了,因此,其地位也提高了。但是,在菊地三年前改行當律師的同時,總免不了有一種低人一等之感。在電車中遇到一般熟人時,有時他不能不感到對方對自己寒暄的方式發生了微妙的變化。這種方式,如果是在他當審判官時,是絕對不會有的。
「只有調查清楚了心中才會有數。因此,與其獃著干著急,不如千方百計弄清事實心裏才踏實。」花井說。
「可是,按現在這種馬拉松式的審判方法,一兩個月才開一次庭,我想也是個問題,這就使案子無限期地拖下去,沒完沒了啦。」花井說。
菊地大三郎一邊吃盤中的肉丸子一邊把談話內容轉向與案子無直接關係的玩弄學問方面來。這也是使有關者擺脫當前不安的一種方法。在談話中,菊地非常注意自己的話語要給予對方以安心感,他繼續說道:
「難得的是,從日本以往的案例來看,唯獨殺人犯判的最輕。如果不是強盜殺人或強|奸殺人,就不會判為死刑。特別是,上田宏還是一個十九歲的少年,即便是確定為殺人罪,檢察官的求刑頂多為十二年,不會再多了。」
「這個人你能不能替我了解一下?譬如說,他的家庭關係怎樣?是一個怎樣的人,是由於什麼原因經常到味美飲食店的?這些只要大體調查一下就可以了。另外,我也想了解一下味美飲食店的財政情況,譬如說,有沒有借款?或者是存了多少錢?這些情況問一下澄江就清楚了吧。」
以上談的都是一些艱深的理論。總之,正如前所述,求刑實際上要打二折是一定的。但判決也未必就是不按檢察官求刑要求。檢察官要求判為十年,而審判官宣判為三年,這種情況也是很少有的。
「我從開始當審判官時起也許就持有辯護人的立場吧?」菊地喃喃自語著,苦笑了一下。
象上田宏這樣單純殺人的案件,檢察官的求刑大致是十二年。但從岡部檢察官的冒頭陳述中,菊地感到可能還要多。
花井今年三十五歲,身體矮小、羸弱,因也有人懷疑他怎麼會有那種紮根金田、立志教育的理想。他學過徒,在戰爭中和戰後的嚴峻歲月中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觀,懷有崇高的理想。但對於這種理想,象菊地這樣戰前派的人也不理解。
菊地辯護人于通往東京的橫須賀線上的車廂里不禁回想起與上田宏的一次對話。
「總而言之,你別擔心,別擔心。回去后,代我向你全家問個好。」菊地把這些話反覆多遍之後,便跟花井告別了。但是,事情並不象他所說的那樣樂觀。
對於殺人罪的刑罰,在現行法律條文中規定,是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三年以上徒刑。所以從三年開始,是因為包括最輕的殺人犯和殺死嬰兒的殺人犯在內。一般來說,日本刑法規定較寬,所以,檢察官求刑和審判官判刑的範圍也不得不放寬。
「嗯,家父還是那樣健康。」花井回答說。
菊地本身不想在法庭之外談論有關案子的事。但也清楚地了解有關人員的心理:在腦海里是很難排除案子的事的。
「那家飲食店的顧客中出來兩個證人。這些證人都旁證說上田宏呈有殺意。六月二十日和六月二十七日說是看見了上田宏跟初子發生口角。一個人是流氓,他叫什麼名字來了?」
「重吉過去就是一個發牢騷的專家啊!」菊地說完笑了。
菊地老家在山口縣,從祖父起就到了東京,是個世代管農業的官吏之家。因此,他在大學選學法律也是很自然的。由於他景仰崇敬京都大學法學系某教授,便選擇了京都大學就讀。從此,跟東京的感情漸漸地淡漠起來。這樣,便跟他大都從事民間公司工作的兄弟不同,走上了一條司法官之路。
行使國家權力的人的子女中往往出現以違法為快的人,這在菊地看來,是近代社會的一種畸形。高級警察官的兒子,也有扎嗎啡慣犯。他想:審判官雖然象檢察官、警察官那樣擁有直接權力,但也是有一種仲裁之權。因此,他堅信:不當審判官選擇自由職業這對兒子的身心成長應該是有積極影響的。他所以承擔起上田宏的案件,當然也是由於遠親花井的特別要求,但就他本身來說,也想通過研究上田宏的案子了解一下自己很不了解的大兒子的心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