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激烈的辯論
「對於沒有證據的事實,我們認為沒有必要再爭論下去!」公訴員終於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們商量了一下,轉移話題說道:「在當時的現場勘查中,偵查人員從王秀珍的家裡發現了一些布碎片,經檢驗與王秀珍放在家裡的一件衣服上的破損一致,這說明她曾經遭受過撕打!」說完,他們從案卷里抽出一份材料。
「是無法具備!當時的技術還不成熟,沒有DNA檢驗的條件。」
待高原說完,公訴人員站了起來,提出要詢問證人。
旁聽席上的議論聲漸漸大了起來,使得庭長不得不幾次提醒保持安靜。
女公訴員的臉紅了,她強詞奪理地說道:「但你們有義務出示支持自己觀點的證據!」這帶了些蠻橫的味道!
我看了一眼師父和林顯著,他們坐在旁聽席的角落裡,背面的光將他們的臉襯得很模糊,看不清表情。
「從現場的血跡判斷有人遇害,通常需要具備三個條件。」我說道,「第一,地面上的血跡應是受害人的,並且都是受害人;第二,出血量必須達到致人死亡的程度;第三,現場的血液必須是受害人遇害時流出來的。」
「是『並且』的關係,三者必須同時成立。」
「證人,辯護人剛才出示的那份偵查實驗報告表明,實驗結果雖然是現場出血量不足以致人死亡,但如果一個人被殺,現場上就必然會流著死者的血難道不是嗎?」女公訴員一開始提問,就咄咄逼人,「你是搞法醫的,這樣的結論難道不符合邏輯嗎?」
「我們都知道,在所謂的張寶山殺妻案中,偵查機關找到了一些血跡,成為了說明王秀珍死亡的依據。按照偵查機關的思維,是張寶山在殺害妻子時,把血跡拋灑在了牆壁上,我想詢問證人,假設這個推論成立,應該具備什麼樣的條件?」高原問道。
「是的!」我答道,「現場提取血液的地方,被塗上了一種特殊的牆漆,這種牆漆能把血液濾干,使其保持著原來的新鮮程度,我做過實驗,從表面上看,無法區分是什麼時間遺留上去的。」
「理論上來說,從死亡推斷現場有血,這種說法是正確的,屬於邏輯學上的假言推理。」我說,「但如果以此為據進行反推,就是說如果因為現場有血跡就推斷有人死亡,則屬於假言推理中的反論,這是需要條件的,否則得出的結論會是邏輯學上的謬論。這就像有人說過點燃香煙一定會有煙霧,這是正確的,但反之如果說有煙霧必然有人點煙難免顯得可笑!」我看了一眼林顯著,他坐在座位上一動不動,雖然看不清表情,但我猜他的臉色一定非常難看。
其實他們不知道,這是高原跟我商量好的一條策略,在法庭上演一出雙簧!通常因為慣性思維,辯方在眾人眼裡就是強詞奪理,掩蓋事實,因此辯方證人出庭作證,往往難以說服聽眾。高原跟我合計了一招,商量好由我在法庭上實事求是地回答問題,最好能找到辯護人的話柄予以駁斥,如此一來,才能給大家實話實說的印象,改變他們的慣性思維,博得所有人的信任,提高證言的效力。高原開玩笑說,這叫置之死地而後生!但他沒有預料到,他對鍾任之他們的語言攻擊確實讓我不快!
「我想說,如果我們不關心別人的經歷,是無法得知這個人所有真相的!正如我剛才所說的,因為出現這樣一個事故,故事的主角將失去read.99csw.com自己的父親,一個家庭即將崩潰!任何一個細節,足以改變一個人的命運!我們任何不考慮細節而作出判斷,同樣可以影響一個人的一輩子!」
「我並沒有想到要把這個故事當成證據,只是想告訴大家一個道理:什麼情況都可能發生!如果你認為這種死法不符合邏輯,我們證人可以告訴你幾十種更難以想象的死亡原因!我們意想不到,只是因為自己沒有見到過而已!」高原轉頭向我問道:「證人,是不是這樣?」
所有人都看著他。
「是不一定成立!」我糾正道,「我的牆漆實驗,也無法肯定血跡是案發時或案發前沾上去的!」
「剛才公訴人問有沒有證據,來確定現場的血跡不是失蹤者的。我承認,我們還沒有直接的證據,但請允許我先講一個故事,希望大家能從中受到些啟發。」高原繼續說道:「故事得從我們市一名男子的身上說起,那個人本來有著一個很美好的家庭,父親是市建築公司的工程師,母親是一所學校的教師。二十年前的一天,他父親在建築場地施工時不幸意外受傷,被人送到醫院,但沒有搶救過來。父親去世后,母親又離家出走,整個家庭分崩離析。他由奶奶帶大,因為沒人管教,經常一個人在外流浪,最後淪落為一名吸毒者,現在更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警方逮捕!」
控辯雙方在法庭上針鋒相對是件很平常的事,沒有對錯,只有輸贏,有時更像是一場對弈,只有通過你來我往不斷地攻防,才使得案情越辯越明!然而,如果老糾纏于辯方提出的問題,對於控方來說是一種技術上的失誤。因為對於一些無法證實的情節,辯方只需要證明不一定存在,而控方則需要給出存在的確鑿證據,而且,辯方在提出這些問題之前,一定是做了比控方更充分的準備!從這個角度來說,控方防守的難度要遠大於辯方的攻擊!
我突然明白,高原要我出庭作證,其實並不是想得到什麼結論,只不過是為他的下一步辯護打好鋪墊而已!
「你認為王秀珍死於癲癇?」
「嚴格來說,這需要用到DNA檢驗技術,只有在現場血跡與失蹤者的DNA數據一致的情況下,才能確定。」
「我要對大家說的,是關於他父親的死因。在他父親被送到醫院時,因為沒有備用的血液,醫院派一個護士跟司機到血站取血。在取血的途中,卻意外發生了車禍,司機和護士都受了傷,最後他父親因為輸不到血,失血過多而死!而事發后,取血的護士被辭退,醫院沒有對外給出任何解釋!」高原緩了緩,環視了一遍旁聽席,「萬事萬物並不是規律的,有時一個機緣巧合的因素足以改變一切。在這起突發事故中,很多事情被突然改變了!為了解當時的情況,我們找到了當年的司機,他開始緘默不語,在我陳出利弊,並告訴他可能有人會因此洗脫冤屈時,他才說出當年的事發經過。二十年前,他和那名護士受醫院指派到血站取血——去的時候護士還帶上了自己的孩子,在返回醫院的途中,車上發生了意外,司機為避讓道路中間的一個老年行人,猛打方嚮導致救護車衝到了路邊的坑道內,發生側翻。所有人都被壓在了車下,取回來的血液也被潑灑了一地!幸好附近有人,危急關頭及時救起了他們。我想告訴大家,當施救九九藏書人員趕到那裡時,發現王秀珍也被壓在車下,而且隨時會有生命危險!她是怎麼上的車,遭遇過什麼,其中又發生過什麼樣的故事,這些都是我們還未曾了解的迷!……」
「你是在講寓言故事嗎?」公訴人笑著問,「世上這樣湊巧的事有多少?我們根本就不可能當成常態!」
「以個人的名義做證。」我答道。
「那麼按照你所說的,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偵查人員辦案靠的是良知嗎?」
「如果無法得知失蹤者的DNA數據呢?」高原解釋道:「既然已經失蹤,當然無法得到檢驗的生物樣本了!」
直到下午,庭審才結束,高原打來電話,說張貴生想請我吃飯以示謝意。我婉言謝絕了,說師父回來了,自己得陪他吃飯。
「事物都有其個體特徵,所謂與眾不同就是一種常態!」高原針鋒相對,「我們不願意相信,是因為我們總喜歡把事物類化,而忽視了個性!」
我聽出他所講的是鬼旺一家,想起他之前跟我說調查到了重要情況,看來就是指這個了!
「那麼請證人陳述一下自己的工作經歷。」女公訴員說。
「不能怪我思想覺悟低,看看現在,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利用職業謀財害命的大有人在,叫我們怎麼相信僅僅依靠職業道德就可以約束?」
「這個假設條件不存在!辯護人認為,本案的嫌疑人無罪!」我給他出了一個兩難的問題,他當然難以回答了。
「可通過案卷查閱,我並沒有發現提取到這樣的檢材!是偵查人員的水平不夠,還是有意這樣做呢?」高原帶著諷刺的口吻說道,「我要指出的是,這是一種有罪推定的辦案思維在作祟,首先假設了嫌疑人有罪,一切都圍繞有罪來收集證據,故意忽視了無罪證據!……」
因事前高原跟我說了庭審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所以對公訴人的要求提前做了準備。我拿出自己的大學畢業證和法醫證書,遞給了法警。法警將證書分別拿給法官和公訴人員進行了審查。
「很好。」公訴員很滿意,「大家現在明白了,辯護人的推測根本就是空穴來風!」
「也就是說,你剛才所提到的第一個條件也不具備,是嗎?」
「我們想詢問證人,你是用什麼身份來法庭作證的?」公訴席上有一名女公訴人員問道。
米蘭·昆德拉在他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里寫道,巧合其實是人們生活中所常見的,只不過是我們視而不見罷了!小說里,他通過種種巧合,描述了女主人翁是在怎樣的情景下愛上他人並與之結合的。無論是昆德拉筆下男女主角的愛,抑或是這個世界的一切,誰敢說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產生的呢?而對此,我們也曾試圖通過研究案發條件的巧合程度,找到一些規律性的東西,然而通過比較我們得出,任何案件都是偶然的結果,各種巧合糾纏在一起,於是才有了案件的發生!引申到形而上,便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但我的確不知道高原講出這起交通意外的用意。
我停頓了一下,讓法庭里的每一個人都有思考的時間。
「當然,如果證人客觀地陳述自己的觀點,無疑有利於查明案情!」公訴員繼續說道,「我們希望並尊重證人給出實事求是的證詞,證人明不明白?」
「不能排除這種可能。」
「證人,這種病能致人死亡嗎?」公訴員問我。
「那麼,這九九藏書種方法是否科學呢?我們很多人學過概率學,相吻合的概率有多大?」高原正色說道,「特務用來接頭,發生誤會的機率小,是因為他們事前已經安排好了的,正是這種事前的明知縮小了這種概率。但在實際辦案中,兩物體出自何處是不明知的,與原物體分離的可能性很多,這種來源的不確定性大大提高了二者能進行相互拼接的機率。尤其是這種拼接並無具體標準,全憑個人經驗!如果沒有科學的比對標準,我認為得出的結論也難言科學,是不客觀的。一份不客觀的鑒定結論,怎麼能作為證據採用呢?」
「你想說什麼?」公訴人問道,「這與案件毫無關聯!」
「據我所知,這種病的本身不會致人死亡,但如果倒地時遭到其他的傷害,就不好說了!」我答道。
因為作證的任務已經完成,審判長讓我退出法庭。
「好,那麼讓我們先來分析流血過多這種情況。」高原說道,「這也是本案偵查機關得出的死亡原因!」
「如果用血型的種類進行比對,可不可以達到認定受害人的目的?」高原感覺到我的情緒有些失控,於是轉移話題問道。
高原跟坐在旁邊的張貴生說了幾句什麼,便站起了身來。
「那麼我請問辯護人,如果本案嫌疑人的確有罪,你是選擇昧著良心強辯呢,還是仗義執言?」
「很好!」高原點點頭,「我們專家證人的嚴謹態度,讓大家看到了得出這些結論的過程是多麼慎重!這種慎重無論是對失蹤者,還是對嫌疑人都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有人說,法律不外乎人情,不應該僅僅是冰冷的條文,還需要體現出人文關懷!我們希望公權機關在這一點上,也能多替當事人想一想!」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質疑證人的業務水平。」女公訴員在看了證書後還是說道,「我們未能看到他的鑒定資格證書,也沒有單位的工作經歷證明,對這樣的證人,我有義務提請法庭注意他的證詞效力!」
林顯著扭過頭,對鍾任之說了幾句什麼。鍾任之臉朝向證人席,沒有答言。
法庭下傳來了一陣掌聲。我心裏也暗暗佩服高原的口才。
旁聽席傳來一陣笑聲。
「本案中,偵查人員就現場的出血量做了偵查實驗。」高原拿出一份實驗報告,在手裡晃了晃,「實驗的結論是,現場的出血量不能致人死亡,也就是專家證人剛才所說的第二個條件不能成立!當然我們還可以推斷說,可能是兇手打掃了現場,清除了大部分的血液。然而,我們的證人還可以證明,現場的血跡不一定是在王秀珍失蹤時留下的,也就是第三個條件未必成立。證人,是這樣嗎?」
「我們首先提醒所有人注意這樣一個事實,證人的證詞不具備任何效力!」女公訴人說道,「證人沒有受任何人委託,也沒有以任何鑒定機構的名義,是沒有資格對案件的專業性問題做證的!其次,證人的證詞沒有任何影像和學術資料的支撐,不足以說明問題!」
只見高原要求看了那份材料,然後不慌不忙地笑著說道:「偵查機關認定這一事實的依據,是一份檢驗報告。這份檢驗報告認定這兩樣東西出自於同一物體,其所用的比對是一種人人皆知的方法。這種方法大家在特務題材的影視作品中經常能夠見到。特務們常用這種方法進行接頭,將兩個物品進行拼接,如果斷口處能夠相吻
九*九*藏*書合,則就認為來自同一物體。……」
還沒有進入主題,較量就開始了!
「所以,你剛才所說的第三個條件也不成立是嗎?」
「本人畢業於醫學院,通過公務員招錄考試,被分配到原籍地禪市公安局從事法醫工作七年,四年前調入本市。」我先講述了自己的工作簡歷。
下面的旁聽席傳來了一陣笑聲。
「從一個法醫的角度,我需要駁斥你這種說法!」我接話說道,「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並沒有過多地考慮嫌疑人有罪無罪,那由不得我們評判,有罪推定還是無罪推定也只不過是你們法律工作者才時刻關注的問題。我們要做的,只是還原事實真相,如實客觀地收集證據,這樣才對得起我們肩上所負的責任!」
高原朝我笑了笑,站起身來說道:「謝謝證人在他專業知識範圍內所做的證言,公訴人提出的問題,我會在下面進行一一解答。」
「聽明白了!」我回答。他問的這句話我不知對犯罪分子說了多少遍了,沒想到今天居然問到了自己的頭上。
「這三個條件是『並且』的關係,還是『或者』的關係?」
我想起了潘雲對我說過這件事,不過他的版本和高原說的並不一樣。
公訴人員顯然也知道這一點,因此並沒有在這上面過多糾纏,只是說了一句:「這個鑒定是專家的結論,我相信是具有說服力的!」
「的確如此!」我點點頭,「在我們看來,沒有什麼死因是不可能的!」
這時,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地看著我們倆。在常人看來,我們這是犯了法庭上的大忌!按理說,辯方證人應該替高原的辯護方說話才是,沒想到我們居然為一些似乎不相干的事情爭執了起來,而且公然在法庭上發生爭執!
「辯護人可以開始詢問證人了!」審判長對高原說道。
這個情況是我們事前所不知道的,他們還了高原一個措手不及!
「壞就壞在這一點上!」高原笑著說,「很多人缺乏信仰,如何從道德上進行約束?如果沒有法律上的嚴格約束,什麼道德、良知都是空談!」
「獲得生物樣本,可以有多種途徑,只要是失蹤者之前留下的毛髮或體液,都可以當做有效的檢材!」
張貴生和張貝貝也到了場,正坐在鄰近高原的旁聽席上朝我點頭示意。
「證人請如實陳述自己的證言,講假話、隱瞞事實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聽明白了嗎?」審判長對我說。
「從血跡來推斷死亡是這樣。」我點點頭,「但如果反推就過於片面,畢竟除了出血過多,還有其他的死因!」
張貴生明顯有些坐不住了,他離開座位,走到高原身旁低語了幾句。高原也對他說了幾句什麼,張貴生才面帶笑容地回到了座位上。
「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讓他以證人的身份,而不是鑒定人的身份出庭的原因!」高原打斷她的話,「雖然證人事前未受委託,也不是以哪一家機構的名義作證,但是他的證詞足以引起我們對案件推論的懷疑!」
「請證人出示自己的身份證件及專業資格證書。」
「那只是同類型對比,同一種血型的人很多,無法確定到某一個人。」
法庭安靜了下來。
高原聳聳肩打住了話頭。
「我很願意這麼做。」我說,「如果當年的血液樣本能夠保存到今天,我想問題自然會迎刃而解,按照現在的技術條件,完全可以檢驗出是不是失蹤者的血液。但很遺憾,這已經是不可能read.99csw.com的事了!」末了我看看坐在辯護席上的高原說道:「至於其他問題,我相信辯護律師會給你滿意的答覆!」
「我並沒有否定過有人死亡,那也不是我所該下的結論!我只是就證據部分作證而已,至於是不是有人死亡,自有法庭判定!」我回答道,「不過說到收集證據,這似乎是公訴機關職責範圍內的事。我只是證人,就事論事!」
證人席正對著法庭的大門,陽光從那兒照射了進來,顯得格外刺眼。
「按照你所說的,是不是可以總結為:如果有人受害,受害人在案發時必須出了大量的血?」為了讓所有人都聽明白,高原用簡單易懂的話重複了一遍。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反駁道,「當你像我們法醫一樣,直面別人生死的時候,就知道應該怎麼做了!」
「我還想問證人一個問題。」高原繼續問道,「對於現場血跡,在什麼情況下,才能確定為失蹤者王秀珍所留?」聽得出,他一直在盡量迴避「受害人」這個詞,而稱呼王秀珍為「失蹤者」。
高原巧舌如簧,讓我暗自佩服。
但我知道,高原如果沒有證據去直接否定這個結論,而是從這個證據的本身去駁斥,那麼講得再怎麼精彩也是很難成功的!
「二十年前的一起意外和十年後的一起失蹤案,看似沒什麼聯繫,然而卻是有著共通之處!」高原繼續說道,「通過調查我們得知,王秀珍自小患有驚嚇性癲癇,而且驚嚇源便是鮮血,見到血便容易犯病,那次救人,她就當眾昏倒在場,陷入了失去生命的危險中。試問,既然二十年前有過意外,為什麼十年後就不會同樣發生?」
「明白。」我點點頭。她沒有片面地否定我的證詞,看來是跟高原演的那出雙簧起到了作用!
旁聽席上傳來了竊竊私語聲。我看了看鍾任之,他也正在看著我,讚許的點點頭。林顯著則坐在那裡,臉色很難看。
她的用意我很清楚,如果我以一個法醫的身份來做證,則需要偵查機關、公訴機關或者審判機關指令或聘請,私自檢驗鑒定不符合法律程序,是不能做為證據的;如果我以個人名義做證,他們將會審查我的專業資格,以判定證詞的份量是不是夠重。
「當然還有法律和操作規程!但是,我認為良知是最起碼應該有的,沒有職業道德是最可怕的!」
我相信。
「所以我們有理由懷疑,本案現場地面的血跡不一定是受害人的。」高原站起來,朝著審判席說道,「發現案情的當天,勘查人員進行了多處取樣,並進行了血型檢驗,這一系列的操作符合法律程序,是沒有問題的。但有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當幾種不同類型的血跡混合在一起時,很難檢驗出是否屬於同一類,就是DNA技術已日趨成熟的今天也很難做到將其區分開來,更不用說十幾年前了。綜合以上情況,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本案現場的血跡不一定是王秀珍的,即便是也不足以導致她死亡,同時還不能排除是她失蹤前就沾上去的,我們並沒有證據來證實王秀珍失蹤后死亡,更不能證實張寶山殺害了自己的妻子!」
「辯護律師請注意,現在並不是法庭辯論時間,不要打斷公訴人的提問!」見自己的發言被打斷,公訴員毫不客氣地說。
「否定有人死亡的結論,只不過是你的主觀臆斷!」女公訴員沉不住氣了,「對此我們需要看到確鑿的證據,你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