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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竊信案

第五篇

竊信案

「我眼睛在房裡掃了一周,終於盯在一個中看不中用的紙版名片架上,這名片架扎了根骯髒藍緞帶,吊在壁爐架當中一個小銅球上,分成三四檔,插著五六張名片,還有一封信。這封信髒得要命,皺成一團。當中幾乎扯成兩半——好像開頭當它沒用,打算撕碎,後來改了主意就撂下了。信上有個大黑印,非常觸目地印著一個『德』字,信面上是女人的清秀筆跡,署明德××部長親收。這封信就隨隨便便地插在最上面一格里,甚至堂而皇之似的。
「物質世界跟非物質世界有許多地方非常相似,」杜賓接著說,「因此,修辭學的定義多少有些真實味,暗喻或明喻,不但可以用來修飾敘事文,也可以用來加強論證的力量。比方說,慣性的原理在物理學和形而上學里彷彿都是一回事。物理學里說,要推動一件大的物體比推動一件較小的物體困難,又說接著發生的運動量跟推動力是成正比例的;形而上學里說,才能高一等的聰明人雖然行動起來比差一等的人更加有力,更加持久,更加後果重大,不過在開頭幾步行動起來卻不大爽快,比較忸怩,躊躇重重,這兩條道理不能再正確了。還有:你有沒有注意過哪家鋪子門上的招牌最引人注目?」
「可以打賭說,公眾的意見是愚蠢的,因為這意見迎合大多數人(原文是法文。)。」,杜賓引了尚福爾(尚福爾(1741—1794),法國文學家,諷刺詩作家,法國大革命的活動家,雅各賓黨的反對派。)的話說道,「不錯,數學家盡量傳布你剛才說的那種流行的謬論,這個謬論雖給當做真理傳布了開來,可仍然是個謬論。比方說,他們巧妙地把代數稱作『解析』,這種心思實在犯不著。法國人首創這種邪說;不過要是名稱有什麼重要意義,要是字眼用起來有什麼意義,那麼『解析』其實已具有『代數』的意義,就像拉丁文『ambitus』含有『野心』的意思,『religio』含有『宗教』的意思,『homines honesti』含有『體面人』的意思一樣。」
「把屋子重新徹底搜查一遍。」
「我特別留神他座位旁邊一張大寫字檯,台上亂七八糟地放著幾封各式各樣的信和其他文件,還有一兩件樂器和幾本書。我不慌不忙地仔細看了老半天,卻沒看出什麼特別起疑的東西。
「那還用說,大包小包都打開過;不但把本本書都打開了,還把每一部書都逐頁翻過,我們可不學有些警官的樣,光拿書抖抖就算了。我們還用非常精確的測量儀器量了量每本書封面的厚薄,而且還用顯微鏡萬分仔細地照過。有哪本書的裝幀新近拆動過都絕對逃不過我們的眼睛。有五六部新裝訂的書我們全拿針往裡仔細戳過。」
「看過了。」
「真是廢話!」警察廳長盡情大笑,答道。
「那當然,我們把每件傢具都這樣搜遍以後,就搜屋子了。整幢屋子的表面都分成一格一格,編了號碼,這樣就沒一處漏掉了;然後,照舊用顯微鏡把整幢屋子一方寸一方寸地查個明白,連左右兩幢緊挨著的房子也仔細查過。」
「也許正是因為這事簡單,才把你們弄迷糊了吧,」我朋友說。
「可不!」——說著,警察廳長就掏出一本備忘錄,宣讀那份失落的文件裏面的詳細樣子,尤其是這封信的外表,他講得特別詳細。他詳細念完這篇說明,就告辭了,神態沮喪,我可從沒見過這位一向愉快的先生這麼沮喪的。
「那我沒什麼更好的建議了,」杜賓道。「你一定知道這封信的詳細樣子吧?」
「按你說,」我道,「這封信明明還在那位部長手裡;因為信在他手裡,還沒派過任何用場,他才有這份勢力。一派了用場,這份勢力也就沒了。」
「完全正確,」警察廳長道。「他在路上碰到過兩回搶劫,好像是路賊乾的,我親眼看著他給嚴密地搜過身呢。」
「我盡量賴著不走,繼續跟部長非常熱烈地討論一個問題,我心裡有數,這問題決不會引不起他的興緻和勁頭,其實我的心卻在信上。我一邊這樣仔細端詳,一邊默默記著這封信的外表和插在名片架里的地位;最後,忽然發現了一點,終於把心頭僅存的一點疑團消除了。我仔細看著信封四邊,就此看出四邊不該擦得那麼破。一張硬紙,用摺紙刀折過,壓平,再翻過來,沿著原來摺痕或四邊重新折過,才有這副破損樣子。看出這點就行了。心裏就明白這封信像翻手套似的給翻了個面,裡頭翻到外面,重新寫了姓名地址,重新加印。我向部長告辭,馬上走了,卻把一個金鼻煙匣留在桌上。
「對,」警察廳長答道,「幾個月來,他仗了得來的這份勢力,用來作為政治目的,搞得非常危險。丟信的貴人日益深信必須收回這封信。不過這當然不能公開進行。到後來,她給逼得走投無路,只好委託我來辦理了。」
「左右兩幢房子!」我失聲喊道,「你們一定花了不少工夫吧。」
「我一眼看見這封信,馬上認定這正是我要找的。當然,樣子明明跟警察廳長詳細形容給我們聽的大不相同。這封信上的印記又大又黑,印著一個『德』字;那封信上的印記又小又紅,印著『史府』的公爵紋章。這封信是具明寫給部長的,筆跡清秀纖弱;那封信是具明寫給某皇親的,筆鋒豪放剛勁;單單隻有信的大小相符。不過,那些根本不同點未免過分;那分臟相;那封信的齷齪和撕過的樣子,就跟德××那種有條有理的真正習慣大不相同,一看就知道是存心騙騙外人,讓人家錯當做廢紙;這些情九_九_藏_書況,加上信件又放在極其觸目的地位,每個來客都看得清,這就跟我當初得到的結論完全一致;就是我方才說的,滿腹狐疑的來客看到這些情況,反而大大放心,相信准沒猜錯。
「照你剛才這麼說,傢具里可能用來藏東西,可你們沒法把這一切傢具都搬開拆開啊。比方說,一封信可以捲成細細的螺旋卷,樣子,大小,跟大號編織針沒什麼差別,捲成這樣,就可以嵌進椅子的橫檔里。你們沒把所有的椅子都拆開吧?」
「如果東西放好,外面再裹足棉花,那就根本聽不出來。再說,我們這回搜查決不能出聲。」
「好哇!儘管由你說去他媽的阿伯尼蒂吧。不過,從前,有個闊綽的守財奴,竟想出條妙計,打算騙這個阿伯尼蒂白給他看病。存了這條心,他就在一次私人來往中,一邊扯著家常,一邊巧妙地把病狀捏造成別人的病講給這個醫生聽。
「我想到德××這份大胆、勇敢、有見地的獨創性;想到如果他存心利用這份文件,他一定始終放在手邊這件事;想到警察廳長獲得的那個真憑實據,信並不在那位老爺平常搜查得到的範圍里——越是這麼想,越是確信部長為了匿藏這封信,老謀深算地故弄玄虛,根本不把信藏掉。
「到底有什麼事要解決的?」我問道。
「啊,葛××,那封丟失的信怎麼樣啦?想必你終於認定鬥不過那位部長了吧?」
「哦——噗,噗——這件事么——噗,噗——你可以向人家討教一下,呃?噗,噗,噗。你可記得阿伯尼蒂(約翰·阿伯尼蒂(1764—1831),英國外科醫生。以行動乖張著稱。)的故事嗎?」
「為了要像他一般裝模作樣,我就埋怨眼睛不好,哭喪著臉說只好戴副眼鏡,靠了這種障眼法,徹底把整個房間仔細打量了一通,一邊卻裝作只顧跟主人談話。
「我看,」杜賓呆在騰騰翻滾的煙霧裡說,「找你這樣聰明的密探真是再理想不過了,簡直再也想不出第二個了。」
「這回又有什麼困難了?」我問道。「但願別是什麼暗殺案子?」
「嘿,這筆數目非常大——這筆報酬非常豐厚——我不願說出到底有多少;不過我願意說這樣一句話,有誰把那封信給我找到,我不惜自己掏腰包,送他一張五萬法郎的支票。說真的,情況一天比一天嚴重了;這筆報酬最近加了倍。不過,就算報酬加上三倍,我也只能這樣,沒別的辦法了。」
「這倒不見得,」杜賓說道。「照目前宮裡的特別情況看來,尤其是大家知道的德××脫不了關係的那些陰謀,那份文件就會馬上派得著用場——這封信要便於立刻交出去——這一點跟把信捏在手裡簡直同樣重要。」
「地面全是磚頭鋪的。這倒不費什麼力氣。我們查了查磚縫間的青苔,看出沒挪動過。」
「哎呀,去他的,我按照杜賓的意思重新調查了一遍——可就是白費力氣,這我早料到了。」
「阿伯尼蒂說,『找?嘿,當然是找人討教嘍。』」
「那當然。每塊地毯都搬開過,還拿顯微鏡檢查了地板。」
「哦,是嗎,」杜賓一邊抽著煙,一邊慢吞吞地說道,「我倒——認為,葛××,——你沒完全儘力。我看——你還可以盡點力,呃?」
「是啊,可這筆報酬實在不小呢。」
「這封信要便於交出去?」我道。
「哈!哈!哈!——哈!哈!哈!——嗬!嗬!嗬!」這位客人樂不可支,盡情大笑,「哎呀,杜賓,你早晚要把我笑死。」
「有一種拿地圖作猜謎的玩意,」他繼續講道。「甲方說出一個名字——鎮名、河名、州名或者國名——總而言之,就是五顏六色、錯綜複雜的地圖上的任何一個名字要乙方找出來。新手通常總是找些字體極小的地名來難倒對方;可是老手卻挑些字體大的、從地圖上一頭排到另一頭的地名。這正像街上字體過大的招牌或廣告一樣,太觸目了反而沒人注意;這種視覺上的忽略,跟精神上缺乏辨察完全相似,凡是過於明顯,過於觸目,一看就明白的,有頭腦的人反而不會注意。不過,看來,這問題警察廳長可理解不到或者是不屑理解。他壓根沒想到部長大概可能把信恰恰放在眾目昭彰的地方,免得任何人看不到。
「可我不是甘心情願找人討教的嗎,我不也情願出錢嗎,」警察廳長有點不安地說。「誰幫我辦這事,我就真箇給他五萬法郎。」
「如果我沒誤解你的意思,」我道,「那推論者的心思要跟對手一樣,全在於正確估計對手的心思。」
「換句話說就是便於毀掉,」杜賓道。
「已經盡了力?」我道。
我聽了杜賓最後幾句話,只是一味大笑,他卻徑自說下去,「我是說,如果這位部長僅僅是位數學家,那麼警察廳長就用不著給我這張支票了。可是我知道他又是數學家又是詩人。我就來個對症下藥,這方法又適應他的能耐,又適應他的環境。我知道他不但是個朝廷大臣,也是個膽大包天的陰謀家(原文是法文。)。照我看,這麼個人決不會不曉得一般警察的辦案方式。他決不會料不到自己會碰到路劫,事實也證明他果然料到了。我想,他一定預料到有人秘密搜查他的屋子。他經常通宵不在家,警察廳長竟歡呼作助他成功的良機,我卻認為這無非是詭計(原文是拉丁文。)罷了,給警察充分機會徹底搜查,就可以趁早叫他們深信這封信不在屋子裡,結果葛××當真深信不疑。我還覺得,剛才費盡口舌,詳詳細細講給你聽的那一連串想法,就是警察搜贓那套不二法門的想法——我覺得這位部長腦子read.99csw.com裡勢必掠過這一連串想法。他想到這一層,當然不把普通藏東西的角落放在眼裡。我想,他不至於這麼笨,想得到公館里最隱蔽最偏僻的角落,碰到警察廳長的眼睛、探針、鑽子、顯微鏡,就像最普通的柜子一樣觸目。總之我看出,他要不是經過慎重的選擇,就是逼於事實,才採用這個簡單的方法。也許,你還記得警察廳長頭一回來探望我們,我提醒他說,可能是因為這件疑案太明顯了,才給他添了這麼多麻煩,他聽了不是笑得要命嗎?」
「難道空心聽不出來嗎?」我問道。
「我真沒想到你有這種看法,」我道,「這跟世人的意見相反。你總不見得小看千百年來舉世公認的看法吧。數學上的推論老早就被一致認為是最完善的推論。」
「未免有點太明顯了。」
「也許這疑案未免有點太清楚了,」杜賓說。
「你這話恐怕說對了,」警察廳長道,「呃,杜賓,你倒說說看,我該怎麼辦?」
「嘿,可不;但也並不盡然。說真的,我們全給弄得莫名其妙,因為這事看看非常簡單,可就是破不了案。」
「不明白?好吧,要是這份文件給第三者看到的話,我暫且不說出這人的名字,那麼就要影響到一位聲勢顯赫的貴人的聲望;拿著這份文件的人因此就可以擺布那個聲望和安寧岌岌可危的貴人。」
「對,」杜賓道。「他們採用的方法,在他們是最好的一種,幹得也面面俱到。要是這封信藏在他們搜查的範圍里,這些傢伙包管找出來了。」
「一點不錯,」葛××說道,「我辦事就是根據這份信念。頭一件事就是徹底搜查這位部長的公館;可又不能讓他知道我在搜查,這事真叫我為難。我一上來就受到了警告,要是落下個把柄讓他疑心我們的計劃,就會招來禍殃。」
「德××是個一不做二不休的人,」杜賓答道,「也是個一身是膽的人。他公館里不見得沒有赤膽忠心護衛他家產的保鏢。我要是照你說的亂來一通,就休想活著離開部長面前了。巴黎那些好人也就聽不到我的音訊了。不過除了這幾層原因,我還有個目的。你知道我政治上的偏見。在這件事上,我做了那位貴夫人的同黨。這位部長把她抓在掌心中已經有十八個月了。如今她可把他抓在掌心中了,因為他不知道信不在手邊,還當信在手裡照舊進行勒索呢。這一來他就難免害得自己在政界一下子栽了跟斗。他這下垮台,栽得可不輕,而且摔得真尷尬。墮落容易(原文是拉丁文。)這話說得好,不過在往上爬這方面,正像卡塔拉尼(安琪麗爾·卡塔拉尼(1779—1849),義大利歌劇界著名女高音。)說到歌唱一樣,上台容易下台難。目前這種情況下,我對這個下台的人並不同情,至少並不憐憫。他就是那種窮凶極惡的人(原文是拉丁文。),一個沒有德行的天才。話說回來,我倒很想知道,他給警察廳長稱為『某貴人』的她奚落了一頓以後,只好拆開我留在他名片架上的那封信,這時他的心裏到底怎麼想法。」
「查過了。」
「那我就說了;我從最高方面聽到個機密消息,說禁宮裡丟失一份絕頂重要的文件。偷文件的是誰,已經知道了;這倒不消問的;人家親眼看見他拿的。此外還知道,這份文件還在他手裡。」
「守財奴說,『比方說,他的病狀是如此這般;呃,大夫,你叫他找什麼葯吃?』
「哎呀,天哪!誰聽說過這種話?」
陳良廷譯
「說起來,其實我們也是慢慢地搜,到處都搜一遍。我對這種事有多年經驗。我把整幢房子逐間逐間搜過;每間房間都花了我整整七個晚上。首先檢查每間房間的傢具。所有的抽屜都打開過;想必你們也知道,對受過正式訓練的警察來說絕不會有什麼秘密抽屜。在這種搜查過程中,有誰放過一隻『秘密』抽屜不搜,準是個傻瓜。這是明擺著的事。每隻柜子的一定尺寸、大小都要計算明白。何況還有精確的尺呢。差一絲一毫都逃不過我們的眼睛。搜過了柜子搜椅子。椅墊都用細細的長針戳過,就是你們看見過我用的那種長針。我們還拆開了桌面。」
「不,去他媽的阿伯尼蒂。」
「怎麼會知道的?」杜賓問道。
「說下去。」我道。
沒有比過分機靈更可恨的了。(原文是拉丁文。)——塞內加(塞內加(前4—公元65),羅馬哲學家,著作家,政治家。)一八××年,秋天,巴黎,一個颳風的傍晚,天剛抹黑,我陪著朋友西·奧古斯特·杜賓一起在市郊聖日耳曼區多瑙街三十三號四樓他那間小小的后書房裡,或者說書齋里,我自得其樂地一邊沉思一邊用海泡石煙斗抽著煙。至少有一個鐘頭,我們都保持著沉默;這時有誰闖進來看的話,恐怕只見兩人全專心一意地沉浸在熏得滿屋烏煙瘴氣的裊裊煙圈裡。不過我當時正在琢磨著薄暮時分我們談論的某些話題;我說的就是毛格街血案和瑪麗·羅熱慘遭殺害的疑案。因此,忽見房門打開,闖進一位老相識,巴黎警察廳長,葛××先生,我就當做樁巧事了。
「要麼別說。」杜賓道。
「當然沒有,可我們幹得還要高明——用架非常精密的顯微鏡,把公館里每隻椅子的橫檔,不消說,還有各種各樣傢具的接榫,都細細檢查過。要是有什麼最近動過的痕迹,不怕一下子查不出來。比方說,鑽子鑽出來的一丁點兒木屑,看出來就同蘋果一樣清楚。粘膠的地方只要有什麼不對頭的——接榫的地方只要https://read.99csw.com有什麼異樣的裂縫——保險都查得出來。」
「那麼,」我道,「你搞錯了,那封信並不像你假定的那樣在屋裡。」
「可是這一位當真是詩人嗎?」我問道。「據我知道,他們有兩兄弟,兩人都是以博學多才出名。這位部長的的確確旁徵博引地寫過專論微分學的文章。他是位數學家,不是詩人。」
「可不,因此我才不泄氣。這位部長有個習慣,倒給了我極大方便。他經常整宿不在家。僕從並不算多。他們睡的地方離主人房間也有一段路,而且大多是那不勒斯人,一灌就醉。你們也知道,我有的是鑰匙,巴黎的大小房間哪一間都開得開。三個月來,只要有空,我沒一夜不是親自出馬,花上大半夜工夫把德××公館搜個遍。這件事有關我的名聲,何況,不瞞你們說,報酬也非常可觀。因此,不到我完全相信這賊比我還要機靈,我決不放棄搜查。我看,屋裡凡是可以藏信的角落都給我搜遍了。」
「這可從沒想到過,」我說道。
「幹嗎拆桌面?」
「不過,」我道,「你干這種調查工作倒實在是內行。巴黎警察以前經常辦理這種事。」
「是啊,」杜賓道,「我問過那孩子,憑什麼法子才能跟對手的心思一模一樣,贏了人家,他是這樣回答我的:『碰上我想看出人家有多靈,有多笨,有多好,有多壞,或者當時想的情況,我就盡量正確地在臉上擺出跟他一樣的神情,然後等著看我腦子裡想起什麼念頭,心眼裡湧起什麼心情,就像特地去湊合或者去配合這副神情似的。』這個小學生的答覆就是一切貌似深奧的學問的根源,拉羅什富科(拉羅什富科(1613—1680),法國作家。),拉·布律耶(拉·布律耶(1645—1696),法國倫理學家,理論家。譯者按:多數版本刊作拉·布吉夫,此人出處不明,茲根據胡德伯里版及俄譯本,譯作拉·布律耶。),馬基雅維利(馬基雅維利(1469—1527),文藝復興時義大利著名政治家,作家。),康帕內拉(康帕內拉(1568—1639),文藝復興時義大利哲學家,詩人。)的學問就是由此而產生的。」
「我滿腦袋這些想法,就備了一副黑眼鏡,有天早晨,就闖進部長公館去拜訪。德××倒在家裡,像平時一樣打著呵欠,懶懶散散,悠悠閑閑,裝作無聊透頂的樣子。也許他是當今精力最最充沛的人——不過那只有沒人看見他時才這樣。
「哦,不是;不是那種案子。其實,這樁事倒非常簡單,我深信我們自己也對付得了;不過我看,杜賓總願意聽聽這樁事的詳細經過,因為這事真怪極了。」
「我還是不大明白,」杜賓道。
「你不必這麼多費手腳,」杜賓道。「照我看,德××根本不是傻瓜,不是傻瓜才會料到要碰上這種路劫。」
「又簡單又怪,」杜賓說道。
「你們把房子四周的地面也查過了嗎?」
「你說過這筆報酬有多少?」杜賓問道。
他一走,我的朋友就開始解釋給我聽了。
「推論起來,就靠這個辦法,」杜賓答道,「警察廳長和手下一批警察屢次失敗,一來是沒有跟對方一模一樣的心思,二來就是錯誤估計對方心思,或者不如說,根本沒去估計。他們想到的只是自己對人家巧妙心機的估計;在搜查什麼隱藏的東西時,只想到他們自己會怎麼藏法。他們這一點倒並不錯——那套心機正是一般人的心機;可是碰到一個跟他們路子不同的老奸巨猾,當然只有屈居下風。凡是碰到比他們狡猾的人,他們始終居下風,碰到不及他們狡猾的人,也往往居下風。他們的偵查法則始終不變;就算碰到特別緊急的任務,特別豐厚的賞格,還是不改法則,至多也不過把辦案的老辦法變通一下罷了。比如說,在德××這件案子里,他們干過的事有哪一件改變了辦案法則的?鑽啊,戳啊,測探啊,用顯微鏡照啊,把房子的表面劃成一方寸一方寸,編上號碼啊,這一切算什麼?這隻不過是一種搜查法則或一套搜查法則的變通辦法罷了!他們就是根據那一套對人們心機的看法定出這種法則,警察廳長辦案多年,早就習慣了這種老看法。難道你看不出來,他認為所有的人要隱藏一封信,雖不一定在椅腿里鑽個洞藏在裡頭,但至少一定藏在什麼偏僻的洞眼裡或角落裡,這想法跟人家想到把信藏在椅腿洞眼裡完全是一個心眼。難道你看不出來,只有一般情況,而且只有一般頭腦平常的人才會藏在這種煞費苦心的角落裡;因為,一般人家藏東西首先可能這樣猜想,東西要藏好,要藏在煞費苦心的角落裡;這樣的話,搜的人根本不必怎麼精明,只要小心、耐心和決心,就可以搜出來;碰上緊要案子——碰到有重賞,警察就會看做緊要案子——他們必定會小心、耐心和下決心。你該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要是這封失竊的信藏在警察廳長調查的範圍內——換句話說,要是藏信的辦法湊巧跟警察廳長那套原則相符——那麼要找出來根本就不成問題。可是,這個警官完全給弄糊塗了;他失敗的原因就是把這位部長當作傻瓜,因為這位部長素有詩人的名望。警察廳長認為,凡是傻瓜都是詩人;因此推論,凡是詩人都是傻瓜,在這方面,他只不過錯在違犯了不能因果倒置(原文是拉丁文。)的原理罷了。」
「街上原來有個拿著支毛瑟槍的人瘋瘋癲癲地胡來,才引起那陣亂。他在一堆婦女和孩子當中開槍。查明結果,放的原來是空槍,大家就當這傢伙是個瘋子或醉鬼把他放走了。他走了九_九_藏_書,德××才從窗邊走來。當時信一落到我手裡,我就馬上跟他走到窗前。不久就跟他告別。那個裝瘋的人就是我出錢雇來的。」
「這不過是推論者的心思跟對手一樣罷了,」我道。
「是啊,」我道,「他這股樂勁兒,我倒記得一清二楚。當時還生怕他會笑疼肚子呢。」
「那倒大可不必,」葛××答道。「我可以拿腦袋打賭,那封信絕對不在公館里。」
「巴黎警察辦案本領倒非常高明,」他說道,「他們百折不撓,機靈狡猾,完全精通本行業務。因此,葛××把搜查德××公館的詳細經過講出來,我就完全相信他已經盡了力,做過一番調查工作,倒也挑不出眼來。」
「你詳細談談搜查經過吧,」我道。
「這個,回頭就告訴你們,」警察廳長答道,一邊不慌不忙、若有所思地深深噴了口煙,在椅子里坐好。「我只用幾句話告訴你們;不過,沒講以前,讓我提請你們注意,這件事需要絕對保密,要是給人知道我把這事泄漏給誰聽了,我這個飯碗八成就要砸了。」
「根本不是傻瓜,」葛××說道,「可他是個詩人呢,照我看,詩人和傻瓜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之比罷了。」
我聽了只是呵呵大笑,可是看他模樣,倒是說得一本正經。
〔美國〕愛倫·坡
「那又是你的一個怪想法,」警察廳長說,凡是碰到他理解不了的事,都稱作「怪」,他就這樣生活在層出不窮的「怪事」中。
「既然方法在他們是不壞的一種,辦得也不差,」他接著說,「他們的失敗就在於這方法不適用於這種情況,也不適用於這個人。警察廳長的一套聰明透頂的方法就是一種削足適履的辦法(原文是成語,典出雅典傳說,據說希臘強盜普羅克路斯,把抓來的人綁在鐵床上,比床長者,就斬去;比床短者,就硬拉長,湊合這個床。在西方,這個成語意即「削足適履」或「墨守成規」。),他硬把計劃湊合這個陳規。不過眼前這件事,他不是過之,就是不及,所以一錯再錯;連不少小學生也都是比他強的推論家呢。我認識一個八歲左右的小孩,他猜『單雙』這門玩意百猜百中,贏得人人折服。這個玩意可簡單,是拿彈子玩的。玩的人一個手裡捏著一把彈子,問另一個,手裡的彈子是單數還是雙數。猜對了,猜的人就贏一顆;猜錯了,就輸一顆。我說的這個孩子把全校的彈子都贏去了。他當然自有一套猜法;這隻消注意到對手有多機靈,估計一下就行了。比方說,對手是個大傻瓜,伸出捏緊的手,問,『是單是雙?』這個小學生就回答,『單!』結果輸了;可是第二回他卻贏了,因為他心說,『這傻瓜頭一回出的是雙,憑他那份巧心眼,充其量只能在第二回出單;因此,我就猜單』;——他猜單,贏了。呃,要是碰上個比頭一個傻瓜機靈一等的人,他就會這麼推論:『這傢伙看見我頭一回猜的是單,第二回,他一時情不自禁,就會像頭一個傻瓜那樣,來個簡單的變化,從雙變做單;可是轉念一想,就會覺得這種變化太簡單,最後就決定照舊出雙。因此我就猜雙』;——他猜雙,贏了。這個學生的推論方法,給他同學稱為『僥倖』,——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不錯,」杜賓若有所思地深深抽了口煙,隨後說道,「雖然我自己筆頭上也造過孽,寫過打油詩。」
「再說得明白點,」我道。
「不過要這麼擺布的話,就要看偷信人是否知道失主曉得他是作案的,」我插嘴道。「誰敢——」
「查過地窖嗎?」
「雖然這封信可能在部長手裡,事實上也確實在他手裡,他總不見得把信藏在別處,不藏在自己屋裡吧?」我提出。
「第二天早晨,我去拿鼻煙匣,我們又十分起勁地接著談上一天的話題。正在這樣談著,公館窗下猛地傳來一聲巨響,像開手槍,接著又傳來一連串可怕的叫嚷,還有一大幫人嚇得在喊叫。德××頓時跑到窗口,推開窗往外看。這時我就走到名片架前,拿了信,放在口袋裡,另外拿封外表一模一樣的假信放進去,這是我在寓所里小心仿造的;用麵包做假印,不費什麼事就仿了德××的印章。
「有時想藏東西的人,把桌面,或是其他相同裝配的傢具的面子拆了開來;然後雕空桌腿把東西藏進空心裏,重新蓋上桌面。床柱頭和床柱腳也是這麼派上用場的。」
「作案的,」葛××說道,「就是德××部長,他可敢作敢為,該做不該做的,都做全了。偷竊的方法真是又大胆又巧妙。那份文件——老實說,是封信——是失竊的那位貴人獨處深宮時收到的。她正細看著這封信,冷不防闖進了一位貴人,她恰恰不希望這人看到信,慌忙中拚命想把信塞進抽屜里,塞來塞去塞不進,只好把拆開的信擱在桌上。好在收信人的姓名地址雖在面上,信里內容還沒露出來,才沒引起注意。就在這個緊要關頭,德××部長進來了。他眼睛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信,認出信封上姓名地址的筆跡,注意到收信那位貴人的慌張神態,一眼看透了她的秘密。他照常匆匆辦了幾件公事,就拿出一封信,跟那封信倒有幾分相像,他拆開信,假裝看信,看完就挨著那封信並排放好。他又談了一刻鐘左右的公事才告辭,還從桌上拿走了不歸他的那封信。收信人看見了,可是當著站在身邊的第三者的面,自然不敢當場說破真情。那位部長匆匆走了;卻把自己一封無關緊要的信留在桌上。」
「不錯,」我道,「這信明明是在他屋裡。可以說九*九*藏*書絕對不會在他身邊。」
「對極了,」杜賓說,順手遞給客人一隻煙斗,還推了張舒服的椅子給他。
我聽得大吃一驚。看模樣警察廳長竟是嚇得目瞪口呆。有半天工夫,說不出話,動彈不得,光是張大了嘴,瞪出眼珠,滿腹狐疑地看著我的朋友;過後,才多少定下神,抓起一支筆,躊躇再三,怔怔地盯了幾次,最後才開了張五萬法郎的支票,簽上字,遞過桌子,交給杜賓。杜賓仔細看了一遍,就藏在皮夾里;再打開書桌(此處指有文件分類函和抽屜的蓋式辦公桌。),從裡邊拿出一封信交給警察廳長。這個警官樂不可支地抓住信,顫著手拆開信,匆匆把內容看了一下,迫不及待地走到門口,招呼也不打,終於奔出房,跑出屋,一聲都不吭,打從杜賓要他開支票,他就沒開過口呢。
「我反對那種推論的用法,懷疑這樣用的價值,這種東西除了作為抽象邏輯的形式之外,不該什麼特殊形式都用上去。我特別反對數學研究引申出來的推論。數學是形式和數量的科學;數學推論用來論證形式和數量才合邏輯。最大的錯誤就在於,竟把所謂純粹代數學的真理都看做抽象的真理或者一般的真理。這真是大錯特錯,因此眼見世人竟普遍同意這種看法,真是吃驚不小。數學的原理絕不是一般真理的原理。比方說,比數對形式和數量是適用的,對心理學往往根本不適用。在心理學里,各部分加起來等於一個整體這一條原理通常是不對的。在化學里,這條原理也不適合。用來考慮動機,也不適合;因為兩個動機,各有其意義,兩個動機合併起來,未必等於兩個不同意義的總和。還有不少數學上的真理,只有在比數的範圍里是真理。可是,數學家卻出於習慣,竟然根據那有局限性的真理爭論,彷彿這些真理放之四海皆準似的——世人就當真認為是這麼回事。布賴恩特(布賴恩特(1717—1804),英國神學家,神話家,著有《古神話分析》。)在那部非常淵博的《神話學》里,提到一種類似的錯誤根源,他說,『我們雖然不相信異教徒的神話,可是時常忘了這點,偏偏把這些神話當作客觀存在的事實並且從中推斷。』可是,代數學家,他們本身就是異教徒,他們相信『異教徒的神話』並且從中推斷,與其說這是由於他們記性不好,不如說是由於他們頭腦說不出的糊塗。總而言之,我碰見的數學家只有在平方根這方面可以相信他,我碰見的數學家都是偷偷把x2+px絕對等於q這一條奉為信條。你不妨對這種先生說你認為x2+px有時並不一定等於q,說到他聽懂意思,就得趕緊逃走,不然準會給他揍死。」
「你們查過地毯下面的地板嗎?」
「嘿——在信封里放張白紙似乎不大像話——那倒真是侮辱。從前在維也納,德××給我吃過頓苦頭,我當下平心靜氣地對他說過,我不會忘記。我知道他多少想要曉得給他上當的是什麼人,因此心裏想,不給他個暗示倒真可惜。他認得我的筆跡,於是我就在白紙當中抄了這幾句話——如此毒計,阿特柔斯若罪有應得,提埃斯特斯當罪有應得。(《阿特柔斯與提埃斯特斯》是克雷比榮一七六〇年的作品,此劇典出希臘神話,阿特柔斯與提埃斯特斯是兄弟,提誘|奸其嫂並欲殺兄,阿佯與弟和,而殺三侄,烹之,獻與其弟,提遂降禍於阿家。)這句話引自克雷比榮寫的《阿特柔斯》。」
「你們當然也查過德××的文件,還有他書房裡的書本啰?」
「過獎,過獎,」警察廳長答道,「不過人家倒也可能有這麼種看法。」
「我明白,你跟巴黎幾位代數學家正在爭辯,」我道,「不過你還是說下去吧。」
杜賓跟我說:「剛才你問偷信人怎能隨意擺布失主,現在該完全明白了吧——原來偷信人明明知道失主曉得他是作案的。」
「怎麼?——用什麼法子?」
「可是你拿封假信換了那封信是什麼意思?」我問道。「你頭一回去拜訪他,就把信公開搶走,不是反而好嗎?」
「假如那樣的話,」杜賓說著拉開抽屜,交給他一本支票簿,「你還是把剛才說的數目,開張支票給我。簽好字,我就把信交給你。」
「好,我姑且放膽說吧,這份文件一到了某人手裡,某人在某方面就有了某種勢力,而這種勢力在這方面正是無限珍貴的。」警察廳長就好講外交辭令。
過了一個月光景,他又來看我們,只見我們差不多還跟上回一樣待著。他拿了只煙斗,坐了下來,談了些家常。最後我說道:
「如果是需要好好思考的問題,那還是在黑暗裡琢磨的好,」杜賓縮住手,沒去點燈,講道。
「怎麼?你在信里寫了什麼特別字眼?」
「看文件的性質就猜到了,」警察廳長答道,「再說文件一旦不在偷信人手裡,馬上就會引起某種後果,現在還沒看到這種後果;——換句話說,就是他總想拿這份文件派個用場,現在派了用場。」
「想必你們注意過鏡子,鏡面和底版當中的地方,此外也總戳過床鋪和被褥以及帷簾和地毯吧。」
我們熱情地接待了他;雖然這人簡直卑鄙但也相當有趣,再說又有好幾年沒看見他了。我們原坐在黑暗裡,這時杜賓站起身,想去點燈,可是一聽葛××說,特地來跟我們商量,或者不如說向他討教一些傷透腦筋的公事,就沒點燈,又坐下了。
「那麼牆紙呢?」
「你搞錯了;我對他倒非常熟悉;他不但是詩人,也是數學家。身為詩人兼數學家,必然精通推論;單單是數學家,根本就不會推論了,那就要落入警察廳長的掌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