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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舒芙蕾的時間 第四節

第二章 舒芙蕾的時間

第四節

「因為這次不方便自稱警察。中澤正輝先生的案子接觸的對象都是一般民眾,所以無所謂,但是對警方自稱警察的話,之後上頭會接到『有自稱警察的可疑人士出現在現場』的報告。」握著方向盤的小直一點也不以為意。
她說對了,我在皮耶爾時是故意假裝想參与調查。
「我感到奇怪的就是這裏。」小直開口。
「欸,案子解決時,至少也該發獎金給我們吧。」我看向小直的側臉老實說。
「嗯……抱歉,案發現場的員警太多了,有點不妥。」
然後她突然恢復平常的聲音,左手用力握緊。
小直先一步下車把傘打開,待我離開車門時替我撐傘。
「再怎樣也沒必要叫我冒充檢察官吧?」
手嶋慎也平常不抽煙的話,當然不可能連續抽十根濃煙了。警方懷疑他不是犯人的根據之一,就是這個痕迹。
「哎呀,季哥,你這身打扮挺有模有樣的嘛,感覺就像五年前窮困潦倒、努力念書才通過司法考試。」
「啊,我自己最快也要三分鐘。」制服員警說,然後以空著的手匆忙行禮。雨水由突然移動的雨傘上噴濺出來。
「這個沒問題嗎?」我以手指確認前襟的徽章會不會脫落。
可以這樣隨便亂報假名嗎?想歸想,我還是點頭致意。仔細想想,反正會被識破的話,馬上就會被識破了,也許用半開玩笑的態度,對方才不會認為我們的假冒行為很嚴重。
唉,總之我就當作這是交涉成功了。
「不用。」小直轉動方向盤,輕鬆回答。
「呃。」年輕的制服員警大概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要求,腦子裡的指南還沒有安裝完成,所以一瞬間像是凍住般動也不動。接著他連忙低頭鞠躬,像在修補那一瞬間的空白——「好的、好的,請。」
「你也是警察啊。」
「我是地檢署的井森。」小直從胸前內側口袋掏出類似警徽的東西,拿給制服員警看,制服員警一瞬間面無表情地呆住,接著突然抬頭挺胸。我在後頭看著,第一時間緊張地心想:「我沒有那個東西啊。」後來想起來檢察官沒有是正常的。
制服員警俐落敬禮說:「有勞了。」
「沒辦法,總之我們先去另一個地方,晚點再回來看發現屍體的現場。」
「季哥,真沒想到你一點也沒察覺自己的能力。」
事實上,就算小直沒有要脅,我也想要試試看;一方面是為了的場小姐,再者是聽到無辜的人九九藏書被當做嫌犯,保持沉默會睡不好。正如的場小姐所說,不管那個人過去的經歷如何,都沒有理由讓他對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情承擔責任。這樣一想,我就忍不住湧上一股想要幫忙的衝動。
「而且一旦有了定見,他們就無法承認自己可能弄錯了。因為假如他們承認『我們可能弄錯了,不過還是姑且循著這條線繼續努力』,就無法提升第一線員警的士氣。所以,指揮官的腦子裡沒有『可能弄錯了』這句話。」
「今年我想更換店裡的圍裙,也想增加工讀生讓阿智可以休假。」
「另一個地方?」
「檢察官也有二十幾歲的人,所以不需要假裝自己有特級VIP的氣勢,和平常一樣就好。」
站在那兒的制服員警原本望著大樓方向發獃,一注意到我們靠近,立刻盯著我們,很明顯是在觀察。
「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不過大致上是那樣沒錯。」小直連看也沒看員警一眼,儘管他們的階級同樣是巡佐,真想不到小直可以做到這麼徹底。
「哦,被識破了嗎?」小直也看著前方。
但是,小直始終沒提關於嫌犯的一切,大概打算保持中立。話說回來,我內心產生的想法,也可能是受到她的暗示而形成。
小直簡單說完,就鑽過及腰的封鎖繩,接著把繩子拉高,方便我通過。這個時候,她已經完全沒把制服員警看在眼裡,這種莫名逼真的舉動教人害怕,我還是把拿在手裡的雨傘從右手換到左手,勉強鑽過繩子。看得出來我不常鑽繩子,不過,檢察官本來就很少直接前往現場搜查吧,所以我的不習慣也許反而像是真的檢察官。我這麼想,好讓自己狂跳的心臟平靜下來。鑽過繩子那一刻,我腦子裡「小小的我」以自暴自棄的語氣小聲告訴自己:「很好,你是罪犯了。」
「我還不習慣坐車的人改由副駕駛座下車。」聽她這麼說,我想大概是她工作上總是要幫別人撐傘所養成的習慣吧。我總覺得局促不安,但如果要假裝大人物,就必須表現自己很習慣受到這類周到對待才行。我擺出理所當然的表情,泰然自若地打開傘,開口問身後正關上車門的小直:「你說的另一個地方是指……哪裡咧?」
「那個人和那個人是總局的人……」小直的視力很好,她能從我難以看清楚的距離之外觀察待在現場的警察。
石板小路每隔一定的間隔,就會擺上九-九-藏-書一張看來堅固的長椅;其中一張長椅的四周圍繞著禁止進入的繩子,旁邊有位身穿雨衣的制服員警面無表情地站在雨中。案子發生已經過一段時間了,卻還要派人看守、保留現場,表示搜查或許真的陷入僵局。
「看過資料后,我有點在意某些地方。惣司檢座如果去看了,也許會找到什麼答案。」
「果然是黑錢吧,那就不能告訴阿智了。」
「不好意思,我僭越了。」
「那點小錢我當然準備了。」
長椅四周有水桶和接水盤遮著,大概是為了避免遭雨水沖刷吧。
「小……井森小姐。」小直稍微以眼神責備我,我以視線向她道歉,並開口問:「我不抽煙所以不清楚,抽一根煙大約需要多久時間?」
一來是在這種情況下不能拒絕她的請託,二來是假如阿智答應接案,負責行動的人的確是我,如果我露出百般不願意的表情,阿智一定又會開始擔憂。相反地,只要我主動參与,阿智也會稍微有點意願。
「原來如此……所以你才希望藉助阿智的力量。」
「透過局長拿到的。大人物有一群大人物的朋友,比方說,大學同學之類的。」
「那邊地上發現的煙灰痕迹被認為是嫌犯留下的。」小直說。
「那種地方不是應該叫阿智去看嗎?」
專案小組的成員無法自行調查「其他線索」,但外頭不相干的人「未經許可、擅自調查」,結果偶然找到證據,證明其他線索合理——假如是這樣,就可當作是天上掉下的禮物,光明正大、順水推舟使用。專案小組當然不可能承認這種做法,所以大概又是那位局長個人的點子吧。換言之,如果失敗,也是丟阿智的臉。
「能從煙灰研判香煙品牌嗎?」
「謝謝。」
「檢座,就是這裏。」
「你這說法聽來不是稱讚吧……話說回來,你這徽章是從哪兒找來的?」
我自己撐傘,彎腰看著那個痕迹。制服員警探出上半身想看看我們在做什麼,我立刻舉手制止他。我心裏不解自己到底在搞什麼,一邊觀察煙灰的痕迹。
我愈來愈自暴自棄了,隔著雨刷左右搖擺的前側擋風玻璃看著前方。
「十根……」這很明顯是一個人抽的,但一個地方就有十根,似乎有點多。
小直為我說明:「根據居民的說法,平常似乎沒有人會在這裏抽煙,所以警方很自然地認為這是犯人留下的痕迹。」
小直似乎早把地https://read.99csw.com圖輸入腦子裡,完全沒有使用車上的衛星導航,直接將車子開到案發現場的大樓前面。她放慢速度,隔著車窗觀察外頭的情形。
「可以讓我們看看這裏的痕迹嗎?」小直發問的語氣聽來只是遵照程序上的規定。
小直伸手指著身後的我說:「這位是宮澤檢察官,同樣來自地檢署。」
即使搬家公司來了,只要自己是從後門進出,或許不會被人看到。但犯人應該是一開始就確定被害人南先生在家,既然這樣,為什麼要特地在這裏停留三十幾分鐘抽煙呢?
「不愧是惣司警部的哥哥。」
我也想說些什麼,又擔心露出破綻,所以還是作罷。
「案發現場後面的渠道旁邊。不是告訴你,不要沒事多加語尾助詞嗎?」小直板著臉,看起來有點像在隱忍笑意。
「只要我們態度大方,就不會被識破。我們只是想看一下現場而已。」
「你還好意思說,你不是早就算計好這一切了嗎?」
下午兩點,小直照例開著偵查車來接我,不過這次我們不能自稱警察。小直這麼告訴我,然後從小包包里拿出一枚小徽章,別在我的西裝前襟上。知道那是檢察官徽章時,我嚇得幾乎要跳起來。我曾聽的場小姐說過,檢察官徽章就是身分證明,弄丟的話必須遭受懲戒。也就是說,我現在害某個人必須接受懲戒。我很想問問這到底是誰的東西?又是怎麼借來的?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想到,如果知道了,萬一有什麼情況,豈不危險?所以還是作罷。
「保持平常的樣子就行了,別在語尾加上『檢察官』或拿『秋霜烈日!』當口頭禪,那些特殊的角色設定都是不需要的。」
「警察原本就習慣懷疑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你也了解警方的做法吧?」
「你終於有心想要好好搜查一番了嗎?」小直一如往常,小心翼翼地減速過彎之後,一邊將方向盤轉正,一邊瞥向我。這麼說來,她的前襟上今天也別著不曉得從哪裡找來的徽章。
大樓建地后側有一條渠道通過,渠道沿岸架設著充滿童話風格的裝飾柵九九藏書欄,還有連綿不絕的色調樸素石板路。只因為這條渠道有水流過,日本人就把它的四周裝飾成歐洲風情,可見日本人的可悲。不過仔細想想,皮耶爾咖啡館也是一棟突兀聳立在車站前商業區中央的三角屋頂紅磚屋,兩者似乎有著異曲同工之妙。生活在招牌和電線圍繞中的日本人,還是憧憬歐美城鎮的優雅。
看到對方豎起拇指,我也不曉得該如何反應才好,渾身無力地靠著副駕駛座的椅背。現在穿的西裝從我學生時代就經常派上用場,也是我最好的衣服,但是別在前襟的徽章卻讓我莫名緊繃。
聽著雨水落在雨傘上的啪答聲響,我跟著小直前進。南逸郎先生居住的大樓雖然已經落成多年,看來還是不失氣派。這個地方對於一位三十七歲的單身工人來說,似乎太豪華。八成除了「付款期限」那筆錢之外,還有其他收入來源吧?還是說,這是我事先看過資料后產生的偏見呢?
「而且是真心,不是演戲。」
「是的,警方透過『比較』決定應該懷疑誰。所以,就算只能找到薄弱的證據證明頭號嫌疑犯就是犯人,只要沒有出現更可疑的人,就會姑且先忽略『證據薄弱』這一點。因為沒有其他嫌犯,只要繼續窮追猛打現有的對象,應該會有收穫——這就是警方的想法。」
小直斜眼看著我,微微一笑。
聽不懂。我看著落在前方擋風玻璃上的雨水,沉默地等她繼續說下去。
聽她說起「能力」,我馬上正襟危坐,好奇自己究竟有什麼能力,但也有點不好意思直接問。
「我一直覺得很抱歉。不過——」小直看著前方,聲音比平常更有氣無力:「工作要緊。」
「這種做法好危險,雖然是不得已。」
「唉,警察就像機車。」
「這件案子到底有什麼原因需要逼阿智行動?你似乎從一開始就相當熱切地想把阿智卷進來?」
小直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讓制服員警幫自己拿傘,搬開倒扣的水桶和接水盤。底下乾燥的石板路上,有些踩熄香煙的明顯黑色痕迹,就像皮膚病一樣東一點、西一點集中在一起。附近沒有煙蒂,而香煙的痕迹也只出現在這裏,表示平常沒有人會在這一帶抽煙,這個痕迹是某個平常不會到這裏來的人所留下。
原來她早就注意到了。我將後腦靠上椅子。
「確切的數字不是很清楚,大約十根。」
然後,這個用繩子圍起來的禁止進入區域,正好可通九九藏書往案發現場大樓的後門。從這裏很快就能進入大樓後門,犯人也許就是從這裏進出現場。
「你是指警方會認定現在最可疑的人就是犯人嗎?」
開車往郊外行駛一陣子,就會來到四周都是溫室及未開發土地、有點鄉下感覺的壽町,案發現場就位在車站附近。這一帶的國道沿線有大型超市、二手車行、感覺不出不景氣的小鋼珠店等日本隨處可見的景緻,毫無特色。景物就在灰色天空與冷漠落下的雨中延伸而去。儘管在距離車站不遠處的住宅區大樓里發現他殺屍體的消息,早在全國電視新聞上播放,但我腦中浮現的跑馬燈字幕自動變成了「在隨處可見的城市發生的離奇殺人案」。
小直當然沒有進一步為我說明的打算,就俐落把車子停在大樓後面的小巷子里。
「不過,我想問問題,」我看著前方發問。
「有什麼訣竅可以看起來像個檢察官嗎?」
「不過,犯人犯案后在這裏待了三十多分鐘,從心理狀態上來說似乎不太可能。」
但是有個地方我感到不解,抽十根香煙最快也得花上三十分鐘。如果真是這樣,犯人在現場附近這個地方停留三十分鐘,是在做什麼呢?坐在長椅上雖然不至於被看作是可疑分子,但考慮到殺人犯的心態,一般來說,應該不會想要在犯罪現場附近久留才是。
「案發當時的九日早上,正門玄關正好有搬家公司的人在九點之前開始工作,如果這個痕迹是在犯案之前留下,表示犯人不僅在這裏待了超過三十分鐘,而且是特地等到搬家公司開始進入大樓工作,才前往現場。」
「誰會那樣做啊。」
我挺直上半身,看看四周。因為下雨的關係,這一帶完全沒人經過,不過這個地點似乎就算不下雨,也不會有什麼人經過。
「一共有幾根?」
「警方仍在分析中,不至於能分析出品牌,不過可以知道是很濃的煙。」
「這樣比較好吧?」
平常那麼強勢的人突然變成這樣。見她表露出這一面,反而讓人煩惱到底哪個才是真正的她。
「機車如果不往前跑就會倒下,而且無法往後退;也是因為這樣,需要足夠的空間才能迴轉。」小直冷冷地說,她不是在表達對工作環境的不滿。
「我們只是要確認一下,所以你不需要往上呈報。」
我第一次聽到有人拿VIP當形容詞。再說,如果要我和平常一樣,就是由我幫別人撐傘了,不過我還是姑且先點頭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