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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溫的先世和桓溫北伐問題 一、桓溫先世的推測

桓溫的先世和桓溫北伐問題

一、桓溫先世的推測

由於銍縣桓氏與龍亢桓氏同宗,所以桓宣、桓伊的先人與桓范應有相當的血屬關係和相近的文化面貌。我們知道桓范《世要論》首篇曰《為君難》,次篇曰《臣不易》。我們又知道《晉書》卷八一《桓伊傳》謂淝水戰後桓伊以孝武帝與司馬道子之間嫌隙漸成,而謝安亦以功高而蒙讒忌,朝廷矛盾重重,於是桓伊在孝武帝召宴時歌怨詩以為諫。詩曰:「為君既不易,為臣良獨難。忠信事不顯,乃有見疑患。周旦佐文武,金縢功不刊,推心輔王政,二叔反流言」,云云。桓伊怨歌大意,與《世要論》上述諸篇主旨相同,出於《論語·子路》。《論語》所引「人之言曰」云云,本來是用以論證一言興邦、一言喪邦的道理,並沒有感嘆君臣相處之難的意思。桓伊之歌與桓范之論,卻與《論語》原意不一樣,說的是君臣嫌隙問題。桓伊之歌與桓范之論兩者間的這種一致性,是偶然巧合呢,還是有桓氏家世學問承襲在於其中?這是一個可疑而難決的問題,權列此以為旁證之一,並待后考。
沛國龍亢(后改譙郡龍亢)桓氏自桓榮以下,五世顯赫。漢魏之際,桓氏雖然仍為望族,但勢己就衰。第六世桓范疑為光祿勛桓典之子,建安末入仕丞相府,為曹操故吏,襲關內侯爵。入魏,與帝室為鄉里親舊,累官至大司農,死於曹爽嘉平之獄,家族誅夷甚慘。司馬氏皇室和桓氏孑餘子孫,均以此事為諱。桓氏子孫以刑家之後,逃死不暇,隱匿唯恐不密。桓氏第七世桓楷,于桓范死前居濟北相之職,桓范之誅,桓楷必在株連之列,或死或逃。魏晉易代之際,網禁森嚴,桓氏人物不可能在政治上露面,所以史籍無聞。禪代告成之後,時過境遷,網禁漸弛,遂有桓楷之子、桓氏第八世桓顥出仕西晉,其門望及官位均甚平平。其時桓氏後人逃死的恐懼已成過去,但是求官西晉又可能招致覥顏事仇之譏,這是桓氏後人不能不考慮的。嵇紹仕晉,必先以出處咨山濤,就是為了掩飾事仇一事的忸怩作態。也許是出於這種原因,桓氏後人仍不願顯言先輩事迹,桓氏世系遂以失真。桓顥之子、桓氏第九世桓彝過江,為東晉功臣,死晉室之難。此後則有第十世桓溫弄權朝廷,第十一世桓玄一度代晉為楚。東晉桓氏追敘其先世,但至第八世桓顥為止,由此上溯,其第七世、第六世則以「名位不顯」為詞,以圖繼續掩飾與桓范的關係。桓玄代晉之後,亦不願揭示桓氏家族歷史的真象,仍然諱莫如深,甚至楚國廟祭只及於桓玄之父桓溫,連祖父桓彝亦不預祭。撰家傳者為替桓氏子孫仕晉之事留體面,並不去稽考桓氏世系。至於兩晉官方,當然也不願意觸及易代醜聞。這樣,在特重譜系的江左五朝,如此重要的譙郡龍亢桓氏,其譜系錯亂缺漏,董理乏人,連桓氏家傳的修撰者也不能加以考實,以至千余年來,無從發覆。
在十分注重士族譜系的東晉時代,桓彝為東晉功臣,桓溫居人臣極位,桓玄且曾稱帝立國,他們都不去查訪本來是可以查訪清楚的桓氏近世譜系,以致留下疑竇,造成後代史籍中桓氏世系的紊亂,這確實令人費解。
桓氏廟制問題,與孫吳有可比較之處。《宋書·禮志》三謂孫權稱帝,不立七廟,但有孫堅一廟在長沙臨湘,又有孫策一廟在建鄴。孫氏廟制不立,主要是為了遮掩其先世隱情。富春孫氏「孤微發跡」,不預士流。《孫堅傳》注引《吳書》謂「堅世仕吳」,是韋昭為吳修史不得不有的虛美之詞。《宋書·符瑞志》上及《太平御覽》卷五五九引《幽明錄》,皆謂孫堅之祖孫鍾與母居,遭歲荒,種瓜為業,這當是陳壽所謂「孤微」所本。孫鍾與孫堅,《幽明錄》謂為祖孫,《異苑》謂為父子,六朝即已難詳。《水經·漸江水注》富春亭山「有孫權父家」,楊守敬《水經註疏》謂權字為堅字之誤,因為若是權父,當逞稱孫堅為是,不必累贅言之。楊氏之說實際是贊同《異苑》的,亭山之冢即孫鍾冢。寒門無世譜,孫氏世系難詳,冢墓莫辨,宜其干立國時無法建立正規廟制。以孫吳立廟事度桓玄,可知桓氏「大楚之祭不及於祖」,其隱情亦在遮掩桓氏類似於「孤微發跡」的家族歷史,與孫氏一樣。
另一方面,桓范預此「大逆」,宗族連及誅夷,僥倖漏過法網的子弟皆以全身為幸,當然更不敢顯露與桓范的親屬關係,以招禍災。因此撰桓氏家傳之人,對於桓氏先人只追溯至桓彝之父桓穎為止,如果再向上追溯,勢必觸及桓范預「逆」問題,因而觸犯晉室朝廷及桓氏家族雙方的忌諱。只是由於《世說人名譜》中的《桓氏譜》揭出桓穎之父桓楷之名,並空懸無名諱仕履的桓楷之父一代于桓氏譜系之中,才使我們得以探微索隱,窺測桓玄「曾祖以上名位不顯」以及廟祭不及其祖的真實意義。

(一)桓溫先世的隱情

《魏略》謂桓范作《世要論》以示蔣濟,蔣濟不視。桓范怒曰:「我祖德薄,公輩何似邪?」「世為冠族」的桓范,出此「我祖德薄」之言,有什麼事實背景呢?桓范祖輩可知者四人:鸞,《後漢書》有傳;衡,早卒;順,事迹不傳,子典;麟,不勝喪而卒,年四十一。總起來看,桓范祖輩境遇不佳,「德薄」云云,似暗合事實。桓范父輩三人,也多坎坷:彬,違忤中常侍,免官禁錮,靈帝光和元年(178年)死,子嗣無聞;曄,獻帝初平中避難南行交州,為凶人所誣,死於合浦獄中,子嗣無聞;典,獻帝時官居光祿勛,死於建安六年,子嗣無聞。這些情況,似乎也暗合桓氏先人「德薄」之語。九-九-藏-書
三、第五世桓氏兄弟均死於漢末靈、獻之時(說詳下),所以第六世的年代應當在曹魏的初期至中期。
據《世說人名譜》資料,我們可以確認以下幾點:
大體說來,以桓范為桓彝的曾祖之說,按其名諱、序次、年代以及與曹、馬關係等方面說來,似可成立。但是還有一個重要疑點有待考實,這就是桓范的郡望問題。
為什麼五世儒宗、迭為帝師的譙郡龍亢桓氏,其世繫到曹魏初期中期時忽然失載了呢?是什麼緣故使桓氏子孫不得不從自己的譜系中略去第六世的名諱仕履?

(二)桓溫是桓范後裔

《魏略》說桓范為曹爽「鄉里老宿」,而《曹爽傳》及《世說新語·賢媛》「許允婦是阮衛尉女」條都說桓范是沛郡人而不具其縣名。據《魏志·武帝紀》,曹氏是沛國譙人,曹爽與桓范同郡國為「鄉里」,是沒有疑義的。東漢有譙縣屬沛郡而無譙郡。建安時增設譙郡,譙縣改屬譙郡,而譙郡與沛國並存。所以曹氏亦稱譙郡譙人。譙郡后改譙國。

(三)桓范的郡望問題

但是,景初二年剖分郡縣之文,于郡縣排列上難於通讀,顯有錯誤。《通鑒》有鑒於此,為求穩妥,省去未錄。《晉書·地理志》載晉汝陰郡所統共八縣,與此所列十縣無一同者。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卷一五已疑《魏志·明帝紀》之文有誤,但未能確定誤在何處。謝鍾英《補三國疆域志補註》、吳仕鑒《晉書·地理志斠注》雖未疑《魏志》之誤,但亦注意到沛郡所剖分的十縣並不在汝陰郡,遂疑十縣雖經剖分,但為時甚暫,魏未晉初復歸於舊日建制。謝、吳二氏的新解,並不足以釋錢氏之疑。
上述桓范父輩,彬、曄子嗣無聞,當由於家道中落之故。只有桓典居九卿之任,死年又較晚,而史籍不著其後嗣,有乖史家作傳常情。我懷疑桓范即桓典之子。典死於建安六年,范仕于建安末,范入仕時最晚亦當及冠之年,以范為典子,年代無扦格之處。嘉平時桓范被曹爽目為「老宿」,與所估計的年歲亦合。桓氏家族于東漢靈、獻之時人物多有凋零,賴桓典、桓范一支代為九卿,使桓氏得以保持「世為冠族」的社會地位。至於桓典既然有子桓范而史籍卻不著其繼嗣(也設有說無嗣),似乎正可解釋為嘉平之獄後魏晉朝廷及桓氏家族雙方都以此為忌,因而諱莫如深,真象遂失。
我推測,曹魏嘉平元年(249年)預于曹爽之獄而被誅夷的桓范,就是譙郡龍亢桓氏第六世的主要人物,是桓彝的曾祖或曾祖的兄弟。我還推測,桓范很可能是桓氏第五世桓典之子。龍亢桓氏譜系失載第六世的名諱仕履,就由於桓范被誅,桓氏成為刑家,因而在逃子孫力圖隱蔽桓氏家世的緣故。
綜合上述考證,所得結論如下:
一、桓彝應是桓榮第九世孫,作十世孫者沒有《世說人名譜》這樣可信的根據。作八世孫者則涉及計算方法問題,難以確言,姑置不論。
案,桓玄篡位以後,只置一廟,廟祭但及於父而不及於祖,引起時人許多議論,具如上引。除此以外,徐廣、卞范之等亦均不以為然。但是桓玄對此卻執意不改。《宋書》卷一《武帝紀》:劉裕逐桓玄后「焚桓溫神主于宣陽門外。」桓玄只立桓溫一人神主,就是廟祭不及干祖的說明。桓玄于宗廟大事如此固執,違禮悖俗,難於解釋,其中似包含某種隱情。
《三國志·魏志·曹爽傳》注引《魏略·桓范傳》,謂桓范字元則,而《世說新語·賢媛》「許允婦是阮衛尉女」條注引《魏略》則謂桓范字允明。兩處同引《魏略》而文字互異,必有一誤。張鵬一《魏略輯本》卷一零,於此亦未作解釋。案《文選》卷三五《七命》注引《應瑗與桓范書》,稱桓范字為元則;《真誥》卷一六《闡幽微》注:「桓范字元則,沛國人,有才學籌策,仕魏位至大司農,黨曹爽被誅也。」《史通》卷八《人物》亦稱桓范為元則。據此,《世說》注引《魏略》桓范字允明者當為誤寫。但是《世說人名譜》謂桓楷字正則,如果不誤,依史諱之例,桓范字元則與桓楷字正則者同一「則」字,似有扞格之處。或者如《顏氏家訓·風操》所云:「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名終則諱之,字乃可以為孫氏」,所以桓楷不諱桓范之字歟?檢陳垣先生《史諱舉例·南北朝不嫌父子同名例》,舉有前秦苻堅字永固,其太子宏字永道,父子字同「永」字(案苻堅之長庶子苻丕字永叔,亦同「永」字。永叔,《御覽》卷一二二引《前秦錄》及《魏書》卷九五《苻丕傳》均作永敘。又,慕容垂字道明,垂子寶字道祐,垂子熙字道文,寶子盛字道運,祖孫三代四人,均帶道字);又舉有南齊蕭承之字嗣伯,其子道成(齊高帝)字紹伯,父子字同「伯」字。江南之俗不諱字,此點顏之推已論及,而十六國亦有不諱字之例。上溯三國,蜀、吳帝室有諱字之例,《史諱舉例·三國諱例》已舉出;魏則諱字與否或諱字嚴格與否,尚未見史料可證。再向上溯,則東漢亦有父子不諱字之例。《風俗通·十反》載大尉沛國劉矩字叔方,而其父字叔遼,同一「叔」字。或者桓范字元則,其子桓楷字正則,兩者名與字皆不誤,而此正可作為魏時不諱字的一個例證。不過,孤證不立,關於桓氏家諱中的這一問題,終於難得確定九九藏書
桓玄高祖桓楷,官濟北相,桓玄曾祖桓穎,居公府掾及郎中。以桓楷、桓顥父子的官位相比,國相顯于公府掾及郎中,也就是說桓玄高祖顯于曾祖,因而不能得出桓玄「曾祖以上名位不顯」的結論。頗疑桓楷仕魏為國相時值嘉平獄起,坐父桓范罪當誅。桓楷是伏法,是逃亡,無跡可尋,而其後人以及史臣則以「名位不顯」掩而蔽之。而桓楷之子桓顥出仕,當在入晉以後,網禁已疏之時。我們知道,竹林七賢之一的嵇康被司馬氏所殺,入晉后稽康子嵇紹咨出處於山濤,山濤答曰:「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而況人乎!」嵇紹遂得起家為秘書丞。桓顥亦以司馬氏刑家之後出仕晉廷,情況正與嵇紹相類。只不過嵇康之誅,並沒有株連親族,與桓范頗有不同。
但是,要確定這一點,還存在須得澄清的事實。因為譙郡之設並未取代沛國,譙郡與沛國兩存。沛國譙縣雖入譙郡,但沛國龍亢是否也入譙郡,尚待證明。如果龍亢縣未入譙郡,那未以魏國郡縣名稱為準,曹氏為譙郡譙人,桓氏為沛國龍亢入,兩者在曹魏時是不能以「鄉里」相稱的。因此還要證明龍亢入魏已經割歸譙郡,不屬沛國,才能消除這一疑點。這又涉及另一個棘手的問題。《三國志·魏志·明帝紀》景初二年(238年)四月,「分沛國蕭、相、竹邑、符離、蘄、銍、龍亢、山桑、洨、虹十縣為汝陰郡,宋縣、陳郡苦縣皆屬譙郡。」看來,龍亢等縣已於此年由沛國分入汝陰郡,而未入于譙郡。照這樣說,在分郡十一年後的曹爽之獄時,沛國桓范還是不能認定出自龍亢桓氏,因為龍亢既屬汝陰,「汝陰龍亢」人桓范更不能是譙郡譙人曹爽的「鄉里」。
根據上面譙郡桓氏三支的狀況,我判定桓范出於龍亢桓氏一支之說,最為合理,因為只有此支能當「世為冠族」之稱;而《世說人名譜》中龍亢桓氏恰好有世次缺佚,年代與桓范相當,可以互為佐證。
比較上述著錄桓氏先世諸書,我認為比較翔實可信的是《世說人名譜》。《世說人名譜》自桓榮以下第二、三、四、五世,序次清晰,每一世代的兄弟行輩的名諱仕履及所從出,也很清晰,而且與《後漢書》卷六七《桓榮傳》及諸附傳所記完全相符。其所著錄第八世顥、第九世彝,與其它著錄桓氏先世諸書相較,序次雖有一代之差而名諱相同。值得注意的是第六世和第七世。《世說人名譜》留有第六世的世系位置而缺第六世的名諱仕履。其第七世作「楷,字正則,濟北相」,也未著楷父即第六世的名諱。楷父究竟是第五世桓典、桓曄、桓彬兄弟輩中哪一個人之子,在這裏也看不出來。但,第六世名諱缺如,正是一個極為重要的線索,可供我們探尋考證。https://read.99csw.com
桓玄之族出自譙郡龍亢,祖桓彝南渡,與東晉先後執政諸士族相比,門戶地位不高。史籍均謂桓彝為東漢大儒桓榮之後,是可信的。但各書所記桓氏世系卻有差異。《世說新語·德行》「桓常侍聞人道深公者」條注引《桓彝別傳》,謂桓彝為桓榮十世孫,這是一說。《晉書》卷七四《桓彝傳》及尊經閣本《世說新語》所附《人名譜》(以下簡稱《世說人名譜》)之《龍亢桓氏譜》謂為九世孫,這是二說。《元和姓纂》卷四謂為八世孫,這是三說。桓彝之於桓榮,時代杳遠,序次不清。魏晉以後,龍亢桓氏似已沉淪不預時望。桓彝之父,《晉書》及《世說人名譜》均作桓顥,為官止於公府掾及郎中,其人即桓玄曾祖。《桓玄傳》所云「曾祖以上名位不顯」者,當是就桓顥及其以上幾代而言。
桓范于正始時官大司農。「曹爽輔政,以范鄉里老宿,於九卿中特敬之,然不甚親也。」嘉平之變,司馬懿閉洛陽城門拒納曹爽。桓范不應懿命,矯詔奔爽,為爽策畫,當由於是曹操舊屬,與曹氏同鄉里,又受曹爽敬重之故。桓范為帝室鄉里之親,與上引桓范以親舊入選為散騎侍郎,亦可呼應。
司馬懿處置曹爽一黨,手段極其殘忍。《晉書》卷一《宣帝紀》曰:「誅曹爽之際,支黨皆夷及三族,男女無少長、姑姊妹女子之適人者,皆殺之。」數十年後,當晉明帝問及晉朝先人所以得天下之由,王導「乃陳帝(宣帝,司馬懿)創業之始及文帝(司馬昭)未高貴鄉公事,明帝以面覆床曰:『若如公言,晉祚復安得長遠?』」所謂「創業之始」,說的就是嘉平獄后逐步發生的事。由此可見,司馬懿及其子孫,是非常避忌誅曹爽一案的,魏晉載籍當然也不敢盡其詞。隨著時間的推移,洞悉嘉平之獄實情的人越來越少,桓范事迹也越來越湮沒無聞於世。
《晉書》卷九九《桓玄傳》:桓玄「曾祖以上名位不顯。」同傳曹靖之答桓玄之問曰:「大楚之祭不及其祖」,是以神怒。又,《魏書》卷九七《桓玄傳》:桓玄「廟祭不及於祖,……慢祖忘親,時人知其不永。」
《三國志·魏志·曹爽傳》注引《魏略·桓范傳》:「桓范,字元則,世為冠族,建安末入丞相府。」《太平御覽》卷二二四引《桓氏家傳》:「延康元年(220年)初置散騎之官,皆選親舊文武之才,以為賓宴之屬。遷桓范為散騎侍郎。」同書同卷引《魏略》,謂「是時散騎皆以高才英儒充其選」,而《曹爽傳》裴注又謂桓范「以有文學,與王象等典集《皇覽》。」由此可見,桓范既是英儒高才,又有文學,很有資格入為散騎。這反映了桓氏家族的冠族地位以及其家世學問傳襲的事實。

(四)旁證

譙郡之設及其改稱譙國,《宋書·州郡志》、《晉書·地理志》、《元和郡縣圖志》以及洪亮吉《補三國疆域志》諸書所載紛壇,莫衷一是。盧粥《三國志集解》于《魏志·武帝紀》卷首部分,爬梳眾說,考定譙郡設於建安中,並推定建安十八年魏國既建,乃立譙郡以比豐沛。王粲建安二十一年隨曹操征吳時作詩:「既入譙郡界,曠然消人憂」,是其時已有譙郡。但尚未改稱譙國。建安二十二年,沛穆王林徒封譙,始改譙郡為譙國。黃初元年,魏代漢,以譙國與長安、許昌、鄴、洛陽為五都。黃初五年改封諸王為縣王,復還國為郡,譙國依https://read.99csw.com例復為譙郡。這樣,東漢沛國譙縣,入魏就成了譙郡譙縣。如果我們認定桓范為桓榮之後之說不誤,則沛國龍亢人桓范與沛國譙人曹爽互為「鄉里」,這似乎沒有問題。
嘉平之變,以地域言,是譙沛統治集團的徹底失敗。桓范既出譙沛,又為曹爽所敬,其本人和其家族勢力在嘉平之變中被消滅,應當說是必然的。
茲參考《世說人名譜》,並據下文考證,試作《龍亢桓氏世系表》如下

(五)小結

據《後漢書·桓榮傳》注引《續漢書》、《東觀記》,以及據《廣韻》卷一,知譙郡桓氏原為齊人,齊桓公之後,以謚為姓,由齊遷龍亢,當為沛國桓氏之始,至桓榮時已經六世。頗疑龍亢桓氏枝繁葉茂,乃有相、銍分支,而相、銍桓氏在門戶勢力方面較之龍亢桓氏皆相形見絀。相縣桓譚以儒學及其《新論》之作顯名於世,但居官不過給事中,品位不高。漢章帝巡狩至沛,雖曾「使使者祠譚家,鄉里以為榮」,但桓譚後嗣無聞於世。看來相縣桓氏一支,其家世地位在東漢並不尊顯,不足以當「世為冠族」之稱。銍縣桓氏,《晉書》卷八一《桓宣傳》敘其先世只及父祖,居官亦不尊顯,年代約在西晉,再早就無聞了。漢魏之時銍縣有無桓氏聚居,也很難說。桓宣及族子桓伊在東晉居官數十年,雖其氣質和才具頗有士族之風,桓伊更有名土之譽,但其居官主要是以武干為邊將,戍守江沔以北,與其時士族高門通常的官守仕履頗不相類。所以,要說桓范出於銍縣桓氏,也缺乏合理的根據。《晉書》卷六四《武陵王遵傳》:「〔桓〕伊與桓溫疏宗」。《世說人名譜》列桓伊為龍亢桓氏「別族」而附之於龍亢桓氏之後。據此可知,銍縣桓氏與龍亢桓氏宗族相通而支脈疏遠。當太元之世桓沖與謝安分據上游荊、江和下游揚、徐之時,桓伊曾長期在豫州之任,居中以為緩衝。這大概是桓伊與桓沖既同宗而又不親,具有獨特身分背景,謝安既能接受,桓沖也不相疑之故。
桓氏世系中還有一事值得推敲。《後漢書·桓郁傳》:「子普嗣,傳爵,至曾孫。」注引《華僑書》(案即《漢后書》)曰:「郁六子,……普嗣侯,傳國至曾孫,絕。」傳國,即嗣爵之意,桓普所嗣之爵即桓榮所受的關內侯,榮傳於郁,郁傳於普,普累傳至其曾孫而止。嗣爵而史缺其嗣者之名,只稱傳至曾孫而止,這也不符合一般著史的書法。而此所缺之名,即桓普的曾孫,據桓氏世系推之,又恰是《世說人名譜》中桓榮的六世孫,亦即屬桓范一輩。而這一輩的人,恰好又是有其系位而無名諱爵職。以上三種成於不同時代的著作,即華嶠《漢后書》、范曄《後漢書》、汪藻《世說人名譜》,于桓氏桓榮之後第六世,不約而同,均缺名諱,這當然也不是偶然的,而是諱忌桓范的名字,或者是根據諱忌桓范名字的資料。據上考,桓普傳爵至曾孫,以世系論,就是傳至桓范或其同輩桓氏兄弟而止。桓范出仕在建安末年,其時漢正朔尚在,漢爵當未廢止。黃初入魏,漢爵自然就不存在了。爵絕云云,指的就是這一事實。
考鏡桓溫先世,能夠鉤稽的歷史資料雖有一些,但直接證據迄未求得。所以結論中有推演成分,不敢自信確鑿。尤其是桓范、桓楷究竟是何種親屬關係;桓溫一系究竟是直接出於桓范,還是出於桓范的兄弟,這些問題至今不能落實。前面所附的《龍亢桓氏世系表》,于桓范之父、之子,也只敢https://read.99csw.com以虛線相聯。不過從大處言之,江左桓氏先世與曹魏時桓范有密切關係,就此一點說來,我認為是可以成立的。除此以外,細節只好暫時存疑。此篇以「推測」為題,目的也是等待新證出現,以便重作考慮。
解決這一疑惑,確指《魏志》誤處的,是吳增僅。吳增僅所著《三國郡縣表附考證》中,考定汝陰郡設置並不在景初二年;又證明《魏志》所列十縣全在渦水之北,與汝水相隔數百里,而且與汝陰諸縣不相連接,從而認定《魏志》景初二年之文確實有誤。他提出新解,認為《魏志》「……十縣為汝陰郡」中的「為」字為衍文。據此,《魏志》原文應當讀作:「分沛國蕭、相、竹邑、符離、蘄、銍、龍亢、山桑、洨、虹十縣,汝陰郡宋縣,陳郡苦縣,皆屬譙郡。」這樣,《魏志》原文就可以通讀而無任何滯礙。吳增僅氏並推論曰:「譙為曹氏豐鎬,名列五都,故割度多縣,蔚成大郡。晉受禪后徙其屬縣,所以削其本根也。」根據吳增僅的這一解釋,可知譙郡雖于建安中已經設置,但其時的譙郡尚不包括龍亢等縣,龍亢等縣直到魏明帝之未猶屬沛國。桓范于建安末入仕丞相府時,譙郡(國)雖已建置,但桓范籍貫仍為沛國龍亢。沛國龍亢于景初二年四月始割入譙郡,此時下至桓范之死不到十一年。所以魚豢《魏略》未敘桓范為新劃定區域的譙郡龍亢人,而用其入仕時的舊望,敘為沛國龍亢人,就象《魏志·武帝紀》用曹操入仕時的舊望,敘為沛國譙人,而不敘為後來劃定的譙郡(國)譙人一樣。龍亢在曹爽時既已入譙郡,則曹爽以桓范為「鄉里老宿」而敬重之,桓范亦以鄉里之誼,兼以忠義之道,而投向曹爽,就完全是情理中事。《通鑒》魏嘉平元年胡注所作「范,沛國人;譙、沛,鄉里也」的解釋,籠統言之雖似可通,但胡氏未明郡縣劃分原委,直以譙郡人與沛國人為鄉里,因而還是不免未達一間。
以下,我將逐次論證這一假設的合理性。
桓范建安末入丞相府,至嘉平初已歷三十年之久,自然是「老宿」無疑,按年齡,與正始時新進少年名士不屬一輩。從意識形態看來,桓范所著《世要論》,其內容與名士談玄者大相逕庭。《世要論》主張「度世授才」。明帝時桓范薦徐宣為僕射之言,也反映了「度世授才」思想。他說:「爭奪之時以策略為先,定分之後以忠義為首」。這些說法部與建安時曹操標榜的「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的原則一致。正始名士處於「定分」之後的「治平」之世,卻以浮華進趨於時,與桓范尚忠義之說很不一樣。桓范尚忠義,不悖沛國桓氏家世儒宗的門風,與其時司馬懿標榜以孝治天下,頗為接近,這或許是曹爽對桓范敬重之而不甚親的緣故。
二、桓氏譜系紊亂,問題主要出在缺名的第六世,如果確有隱情存在,以存在於第六世的可能性最大。
桓范所自出的沛國桓氏就是以後的譙郡桓氏,這一點已無可疑。但是據知譙郡桓氏支脈有三,一出龍亢,東漢桓榮、曹魏桓范、東晉桓彝均屬之;一出相縣,東漢桓譚屬之;一為銍縣桓氏,東晉桓宣、桓伊屬之。龍亢、相、銍三縣,東漢均屬沛國,魏景初二年割入譙郡。桓氏三支關係如何?以桓范出於龍亢一支為說是否合理?這些問題也應當加以考察。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在於判定這三支中哪一支具有「世為冠族」的社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