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第七章 平等與不平等 四 「奉獻」:中法黃埔條約

第七章 平等與不平等

四 「奉獻」:中法黃埔條約

拉萼尼由此領略了兩年前南京江面英艦皋華麗號上的全部風光,他為他的國家贏得了一項全無缺點的條約。法國由此獲得了虎門、望廈條約中的一切權益,包括片面最惠國的待遇、領事裁判權、協定關稅、軍艦出入口岸等等。而耆英呢?他遲至一周後方上奏彙報簽約情況,附呈條約送審。而隨折的一片中,他又保舉了此次交涉「出力」官員9人補官、加銜、撤銷處分!
1870年,日本派出外交權大臣柳原前光來華,謀求訂立條約。這個昔日深受漢文化影響而清朝不放在眼裡的小兄弟,如此妄舉,使大清國頗不以為然。然當時中國最具外部知識的北洋大臣、直隸總督李鴻章同意與日本締約。1871年,李鴻章與日本大藏卿伊達宗誠經兩個月的討價還價,在天津簽訂了中日「修好條約」和中日「通商章程:海關稅則」,中國近代的條約史由此別開生面:雙方均向對方開放通商口岸,雙方均都擁有領事裁判權和協定關稅權,雙方軍艦均可自由駛入對方的通商口岸……這些不符合西方通行的國際慣例的做法,說明剛剛被從「天朝」體制轟出來的清朝和剛剛踏入「維新」之門的日本,同受各自與西方列強締結的不平等條約的影響,都不知道正常的國際關係。
比真盛意更活躍的是埃里戈納號艦長士思利(Joseph de la Serviere)。就其本國地位而言,士思利與真盛意同為上校,從日後的發展來看,士思利又要高出許多。他沒有把真盛意放在眼中,私下通過傳教士與中國官員接上了聯繫。1842年1月27日,士思利駕船來到廣州,據其自稱,得到了邀請。
此時正值鴉片戰爭緊要關頭,這艘載炮46門、官兵400餘名的戰艦引起廣東官員的注重,而英法長久不和、法艦前來「助順」的流言,更合他們「以夷制夷」的心思。儘管法國政府給予真盛意的使命有如觀察使,但他不願袖手旁觀。
這或許是他內心中對形勢發展的一種判斷,但說給道光帝聽,又明顯是一種威脅。
正當士思利與真盛意鬧得不可開交之時,法國政府派出拉地蒙冬為廣州領事。士思利得訊后,於1843年3月1日將此通報兩廣總督祁𡎴。不久后,他奉命前往交趾支那,臨行前再次照會祁𡎴,聲稱拉地蒙冬是「唯一」由法王授權的使節。「唯一」一語,自然是針對真盛意。
由此看來,問題僅僅能歸結于耆英、黃恩彤、道光帝等個人身上嗎?中國人真正弄清國與國之間的正常關係,付出了多大的代價?
至於他與真盛意之間的激烈矛盾,則建議派一名有威望且富經驗的人,來華負責。
可是,禁教政策已實施120年,且有大清律等諸多限定,如何說服道光帝同意基督教弛禁,又是一件棘手難辦之事。10月15日,加略利來訪,耆英想出一個辦法:讓拉萼尼將康熙帝1692年准許基督教傳教的敕令照抄一遍,連同要求弛禁的照會一併交來,再由他上奏請旨。耆英打算與拉萼尼聯手,逼道光帝讓步。
10月18日,耆英一收到拉萼尼的復照,便立即上奏,作為鋪墊。10月22日,耆英在離開澳門準備赴黃埔參加中法條約簽字儀式前,上了一道長篇奏摺,並附有一片,要求批准基督教弛禁,編造了一個生動的故事:
在此威脅下,耆英為儘早結束中法交涉,便表示同意,當晚按加略利口授的意思照會拉萼尼:
耆英等人對拉萼尼的提議,除割讓虎門外,並不陌生。以前來華的士思利、真盛意都有類似的說辭。耆英、黃恩彤也展示了外交「手段」,在中法三百年友誼史的高調下,忽以「定製不符」為由,婉而拒絕。拉萼尼的本意非在於此,對耆、黃的拒詞毫不在意,反在口頭上宣布,他將不再要求進京覲見。這麼一來,耆英已經獲得巨大「勝利」。黃恩彤在其回憶錄中自豪地寫道:「拉使(拉萼尼)之技窮矣。」
按照基佐1843年11月9日的訓令,拉萼尼的使命可以簡單地概括為一句話:與清朝締結一項與英國權利相等的通商條約。因此,拉萼尼的中國之行,本應當是暗淡無光的,耆英早已做好了簽約的一切準備,只要拉萼尼不非分要求(即不超過中英虎門條約、中美望廈條約),他第二天即可打道回府。甚至可以說,拉萼尼的東來,本身就是多餘,一年前耆英召見法國領事時,不就已經宣布了「皇恩」嗎?當然,基佐對此的看法不同:
早在顧盛初至澳門,清朝已得知了法使來華的消息,並認為其目的與美國相同,即進京覲見。耆英從顧盛口中得知拉萼尼的行程,推測法國將以「與中國結約共擊英夷為言,借圖觀光上國」。拉萼尼到達后,也未立即照會耆英,而是擺足架子,等待耆英屈尊前往。心焦的耆英只得派員前往「慰問」,以刺探情報,核心是北上問題。然而,澳門方面一直未傳來準確消息,法使是否北上成為懸念。於是,耆英便巧施手段:針對法方照會要求9月12日在澳門會談,復照稱,由於廣州有一系列重要典儀須主持,須在9月底方能成行。耆英的如意算盤是,先拖過9月,等中國海東南季風結束,北風司令,那時「番舶不能逆行而上,則相機駕馭較易為力」。read.99csw•com
在鴉片戰爭時期的中西交往中,語言問題一直是一大障礙。當時中國懂外語的,大多為文化程度不高的買辦,粗俚貪婪,難充政府的正式幫手。西方各國的翻譯,主要是來華多年的傳教士,對中國的內情有著更多的了解和理解,成為交涉中的主力。清朝官員因無外部知識,常常將他們誤視為「謀主」,如郭士立、馬儒翰等人。此次也不例外。耆英、黃恩彤特別看重加略利,曾專門派人去做工作。加略利在弛禁問題上表現出來的執著,又使他們誤以為是法國政府一項重要條件。既然「天朝」不能在其他方面(譬如進京)通融半步,那麼也不妨在此「曲示羈縻」。
三、1847年,瑞典和挪威(是時兩國結成聯盟)派公使李利華(Carl Fredrik Liljevalch)來華,要求按英、美、法三國條約「議定通商條約」,耆英見其送來的條約草案,完全抄襲中美望廈條約(僅將國名變更),便「允其照繕約冊,蓋用欽差大臣關防」。由此,這兩個北歐小國也獲得了片面最惠國待遇、協定關稅、領事裁判權、軍艦自由出入通商口岸的條約權利。道光帝接到耆英的報告,硃批:「所辦甚是。」
士思利在馬尼拉補充給養后,尾隨英軍,旁觀了吳淞之戰。英軍進入長江后,其風帆動力的軍艦難以航行,他曾要求英方提供輪船幫助,被拒後轉向求助於蘇淞太道,詭稱前往「勸令英夷戢兵」,要求代雇民船,又遭到禮貌的婉拒。8月13日,士思利率20餘名水手,強雇民船,溯江上駛,參加了8月29日的南京條約簽字儀式。英方對這批不速之客,也未予優禮。
拉萼尼一下子便領悟出話外之音,但吃不準耆英打算在哪些方面讓步,時任使團翻譯的加略利,以其傳教士的職業本能,立即向拉萼尼提議,要求清朝對傳教士弛禁。
耆英自以為得計的第一招,實為上了第一個當。按照基佐訓令,拉萼尼並無進京任務。很可能是顧盛向拉萼尼傳授了他的經驗。而曾久居澳門的傳教士加略利(Joseph-Marie Callery),此時任使團翻譯,對此進言:
堅冰開始鬆動,缺口隨即打開。此後,法方又有多次交涉,耆英又有多道奏摺,道光帝終於在1846年2月20日明令宣布,基督教弛禁。
本大臣不會讓閣下為締約這件小事徒勞往返。
彼此交好之真心雅意,不在虛文,而在永久,正無關乎使臣往來與否也……
但是,這一結論又實在不能成為替「天朝」辯護的理由,我們可以看三個例子:
本大臣即敬錄康熙三十一年的奏禮部議准弛禁原案送上查照……
據拉萼尼的報告,條約主要條款都順利獲得通過,「沒有出現任何爭議和分岐」,僅在法王路易—腓力普的稱謂上有過衝突。按照西方的習慣,路易—腓力普的名號為國王。按照當時中國人的概念,國王低於皇帝,只有真命天子方可稱皇帝。拉萼尼要求條約中寫明路易—腓力普為「大佛蘭西國大皇帝」,以能與「大清國大皇帝」平起平坐。耆英對此十分不滿,但交涉不成便作了讓步。結果,他在私下作了技術性的處理,在其進呈的條約文本中,將「大佛蘭西大皇帝」、「大佛蘭西皇上」與「大清國大皇帝」、「大清國皇上」等字樣,統統刪去,一律改為「咈囒哂國」和「中國」,以免引起道光帝審閱時的不快和京官複審中的麻煩。
最好不要明講你是否有進京的意圖和命令;如果耆英提出這個問題,你最好儘可能迴避。
此時,反是法方不願立即簽字,而要求在廣州黃埔江面的法艦上另行儀式,擺擺威風。1844年10月24日,耆英一行登上法國最新式的蒸汽動力戰艦阿吉默特號(Archiméde),與拉萼尼簽署中法「五口通商章程:海關稅則」,又稱中法黃埔條約。在這一炫耀鋪張的儀式結束后,雙方都在為「友誼」而舉杯痛飲香九_九_藏_書檳酒。
二、1844年底,比利時駐馬尼拉總領事蘭瓦(J. Lannoy)聽從拉萼尼的建議,未得國內授權,來華謀取最惠國待遇,拉萼尼為此還給耆英寫了一封「介紹信」。耆英由此請旨獲准,於1845年7月25日,致送一道正式公文給蘭瓦,傳達上諭,「將五口通商章程一體頒發」,以廣聖主寬大之仁。我們雖不知道蘭瓦獲得的是哪國「五口通商章程」,但准許照現行各條約辦理是確定無疑的。不久后,丹麥派領事來華,為「安分貿易」,耆英又請旨頒給「五口通商章程」,道光帝仍予以批准。
2月4日,廣州城外約10里一個名叫「半塘」小村中,靖逆將軍奕山、兩廣總督祁𡎴與士思利舉行了秘密會談。奕山等人非常希望法方能干預中英戰爭,並詢問法王能否在中英之間調停。士思利的答覆使他們大失所望:建議清朝立即向英國求和,並派一個使團前往巴黎。
他要求締結能使中法貿易「步入新規道」的條約。
先有夷目真盛意自稱領事,寓成澳門,遣其副目沙厘來省投遞單稟,議及往來儀禮並輸稅章程(即所謂「條約」),又稱此單未足為據。臣等當即委員前赴澳門,向真盛意切實查詢。又有夷目拉地蒙冬以真盛意冒充領事,沙厘在省無禮,已將沙厘斥革,兩次赴臣祁𡎴衙門具稟,求與臣見面。臣等因真假難辨,現在密加訪查,一俟得實,即與見面定議,大約數日內亦可完結。
在現代文明國家中,宗教自由當屬基本國策;在現代國際關係準則中,一國也不得干涉他國的宗教政策。但是,當時的情況與一百多年後的今天大不相同。
中法黃埔條約是「天朝」的奉獻,而「天朝」中人將此大悲涼當作大歡喜。
道光帝收到此折片后,當日對此發下兩道諭旨。一是由「軍機大臣字寄」,宣布清朝並未指基督教為「邪教」,亦未「嚴申禁令」;二是由「軍機大臣密寄」,稱法方若有「不肯轉移之勢」,由耆英「相機辦理」。
儘管我們可以認定,主持中英虎門條約及附件、中美望廈條約、中法黃埔條約談判的伊裡布、耆英、黃恩彤等人,以及審議、批准這些條約的軍機大臣、各部堂官乃至道光帝,都沒有認識到這些條約會給中國權益造成何等的損害;但是,若不是英國挾戰後之威武,清朝自忖難以應付,若不是美國、法國開來了戰艦,並表露出不惜動武的種種威嚇,清朝是不會簽訂這些條約的。因此,今天的人們,稱這些條約是西方列強強加于中國的,這一結論並不為錯。
當鴉片戰爭剛剛開始,法駐馬尼拉總領事(兼管對華事務)即向國內報告,要求派艦來華,此時正在中國沿海的法艦達內德(Danaide)號艦長亦報告了戰況。法國政府為確保其在中國「應有」的地位,派艦兩艘來華搜集情報,並指定真盛意(Adolphe Dubois de Jancigny)為國王特使。1841年4月28日,真盛意搭乘法艦埃里戈納(Erigone)號啟程,12月8日,抵達澳門。
時光又過去了許多年。
耆英於此給道光帝上演了一出自編自導的戲,其有聲有色,絲毫不遜於三年前的楊芳、奕山。他說明了法方保證除此之外不再妄求后,明確表示了自己的態度:
士思利只是一名艦長,未得任何授權,他與中國官員的交涉早就超過其職權。真盛意只是一名觀察使,據法國外交部長基佐稱,「沒有同中國政府進行談判或締約的資格」。拉地蒙冬只是一名領事,基佐亦稱其「絕無與中國政府談判的任務」。但是,他們來到中國之後,毫無例外地表現出高度的「自覺性」和「責任感」,且互相爭功。這與那個時代西方殖民者的品格完全一致。許許多多未經授權便搶佔利益的冒險家,最終總是得到母國的承認和讚揚。不知底細的「天朝」大員們,看到法艦進進出出(數倍頻繁於該國商船),看到這批人士妄張勢橫(照會隨便即發,又有傳教士幫腔),已經產生了畏懼心理,認定法國與英、美同列西洋三強,「向來不肯因人成事」,「其意必有所為」。
真盛意於3月16日前往廣州,20日與奕山等人會談。奕山仍在打聽法國人會不會幹預,而真盛意卻開出了清朝與英國媾和的條件。奕山全然失望了。他原本希望法艦的到來會幫幫清朝的忙,不惜放下架子兩次屈尊接見「夷」人。此時反過來擔心,法國會否乘機「另生事端」。
拉地蒙冬的說法也有可疑之處,因為中英虎門條約於10月8日才簽訂,9月12日又何來條約副本?耆英10月28日的奏摺確認了召見拉地蒙冬之事,但未稱具體召見時間。但就結果而言,法方獲得了與英國同等的通商權利是沒有疑問的。據耆英奏摺,拉地蒙冬得了滿意的答覆后「歡欣鼓舞而去」。https://read.99csw.com
雙方的條約談判始於10月7日。法方以參贊斐列勒(Th??e ophile de Ferrière Le Vayer)侯爵為首,清方以廣東布政使黃恩彤為首。由於談判前耆英已將虎門條約、望廈條約的副本交給法方,以資參考,條約談判進行得異常順利。
10月5日的會談在拉萼尼的下榻處舉行,拉萼尼大談法中友誼。6日的會談在耆英的寓所進行,耆英大談中法友誼。在這些美麗的辭藻之下,拉萼尼提出了「善意」的建議:一、中國派使節赴巴黎,亦批准法使駐北京,兩國常通消息,可以互相幫助。二、英國佔據香港,對清朝造成威脅,清朝可將虎門割給法國,代為防守,以御英人,一切費用由法國自籌。三、准許法國傳教士前往北京「當差」,如以前西洋人主掌天文之事。四、清朝派人前往法國學習船炮水戰之法,以將來對抗英人。拉萼尼的這些提議,不見於基佐的訓令。
中國士大夫不慣風濤,若泛海行七萬里,恐不能達……
真盛意又晚到一步。當他乘坐法艦法沃里特號(Favorite)到達吳淞口時,恰遇士思利由南京返回。士思利不願為之帶路,真盛意只得自行上駛,泊于南京附近的草鞋峽。不久,英軍撤退,真盛意也回到了澳門。
1844年9月29日,耆英、黃恩彤一行抵達澳門。10月1日和3日,耆英、拉萼尼互作禮節性拜訪。10月5日和6日,雙方進行兩輪政治性會談。
這就涉及到耆英、黃恩彤對法交涉的策略。
可否仰邀皇上逾格天恩,將中外民人凡有學習天主教並不滋事為非者概予免罪……
大約他覺得中法條約平淡無奇,根本勾不起他的回憶。
繼美國而來的,是法國。
因此,拉萼尼等人始終在進京一事上晃現躲閃,成為要挾耆英的第一個籌碼。
一、中英虎門條約簽訂后,耆英不僅向美、法兩大強國宣布「皇恩」,而且同時讓啿啵㕸國(很可能是漢堡)、荷蘭商人享有與英國同等的權利,並準備讓即將來華的呂宋(西班牙)等國商人享有此種權利。在實際操作中,英、法、美三大國在條約中獲取的權利,一切西方國家來華商人,後來都可「一體均沾」。
我在前節已經說明,儘管今人們已認定虎門條約、望廈條約是不平等條約,但「天朝」中的人們尚未意識到。尤其是耆英和黃恩彤,此時正為新條約在各通商口岸確立的新制度而慶幸,自以為找到了維護民「夷」相安避免險境的途徑。拉萼尼使團的強大勢頭使耆、黃一下子摸不到頭腦。若僅為一項通商條約而來,每年僅數艘法國商船來華,利潤有限,犯不著如此興師動眾。他們猜不透拉萼尼的真實意圖,於是在各個方面都拉開了漫長的防線,唯有訂立條約是不設防地帶。
今日中國人所敬畏的是大炮,外交照會奏效太慢。
至該夷通商章程業經議定條款,一切均照英、米二夷新例,字句互有異同,情節尚無出入……
當時的中國是儒教至尊的國家,而當時的基督教(尤其是天主教)除了唯一的上帝外,激烈反對其他偶像崇拜的存在,這在文化觀念上形成了不可調和的對立。當時的中國是由官、士、紳結成一體的控制網路,民間又有地下的會黨組織;當時的基督教(尤其是天主教)不僅僅是宗教勢力,而且同為社會勢力和政治勢力,當西方的傳教士以母國的方式行事時,勢必損害其他社會、政治集團的利益。這又在社會組織上造成水火不容的局勢。當時的西方列強經常以「保教者」自居,用戰艦去拯救受難的教徒,幾乎是信奉上帝者義不容辭的責任。由此,在中華大地上,釀成了數以百計的教案,最後匯成上世紀末的義和團狂飆;而西方列強(主要是法國)不停地以軍艦干涉,八國聯軍的鐵蹄致使中國陷於上世紀末最大的災難。
當耆英將中法黃埔條約抄本封交驛遞時,心中充滿自信,認定道光帝及軍機、部堂們會順利批准條約。後來的事實也確實如此。此時,讓他忐忑不安的是,不久前奏請基督教弛禁一事,道光帝又會如何批複?他已經下了保證。
若過為峻拒,難免不稍滋事端。
儘管法國政府訓令中並無宗教方面的指示,拉萼尼未奉到這一任務,但在此大好時機面前,不願坐失,同意加略利就此進行交涉。
拉地蒙冬於1843年7月1日到達澳門。在此之前,真盛意卻派沙厘(Charles-Alexandre Challaye)等人前往廣州交涉。據真盛意的報告,法方與清朝達成了共有14款的「通商通航條例」,有效期為10年。該條約另有一秘密條款,即法方向清朝提供武器,而運輸武器的法艦船可以不受限制地駛入中國任何港口。https://read.99csw.com
10月16日,在加略利的操縱下,拉萼尼照會耆英,要求基督教弛禁。加略利的口頭聲明無異於最後通牒。
如果耆英順利地接受這個要求,並不做任何改動,他今天可以給拉萼尼先生髮照會,從此,一切麻煩事就都結束了……假如在傳教問題上支吾搪塞,這沒有關係,我們不是不熟悉去北京的路,並且我們知道你們有不少多餘的領土,我們也知道你們同意俄國人待在你們的國土上。到時候,我們完全可以用另一種比今天更嚴肅的口氣,同你們交涉。
「天朝」是一個夢,一個難以驚醒的夢。
寥寥數語,一筆帶過,可見這份條約在其心中的地位。而另一位重要的角色黃恩彤在其回憶錄中,對中法關涉有著1600餘字的記錄,卻對條約內容及談判過程未置一詞,僅在最後附帶說了一句:
然而,真盛意的說法,頗值得懷疑。當沙厘等人在廣州與清朝官員談判時,應真盛意的請求,清方派廣州知府易長華於7月19日前往澳門。拉地蒙冬派人告訴易長華,真盛意是冒充的領事;而真盛意的部下又宣稱,拉地蒙冬是真盛意的下級。易長華感到一時難辨真假,便以兩廣總督召其返回為由,離開澳門。欽差大臣耆英於9月5日上奏此事:
通商各國以禮相交,以信相保,中國自當懷柔遠人,必不挑釁生隙……
與顧盛使團的窮酸相形成鮮明的對照,拉萼尼麾下共有8艘軍艦,其中一半是載炮50門的大艦,這也大大超過了林則徐禁煙危機時期來華英艦的數量。法國人向清朝展示著孔雀的尾巴:英國並不是唯一擁有強大海軍的國家。拉萼尼使團亦陣容強大,有參贊、隨員、主事、稅務官、醫生、翻譯等,亦有各商會指派的絲織、棉紡、毛紡、百貨業的代表,甚至還有一名隨行記者。法國人具有把一切事情辦得堂皇氣派的天才。
在附片上,他又說了一句分量極重的話:
因此,儘管中法條約談判持續了十多天,但雙方的心思都沒有放在條約本身上,而是注目于基督教弛禁問題上(后將詳述)。由於法方已將中英、中美條約的「優點」全部融于新約,又由於清方仍不知自身利益而慷慨應允,至10月20日,雙方已確定了條約的全部條款,只差簽字了。
佛國亦有貿易條約三十五款,與英、米兩國無異,其所重不在貿易也。
按照耆英的說法,並未就「往來禮儀並輸稅章程」與真盛意達成協議。而真盛意報回國內的所謂「條約」,亦被法國政府所否決。
諒此事(指弛禁)本大臣于所議事宜(指條約)經聖恩準定交互執照(指批准互換)之日,亦必邀聖恩准予矣。此時本大臣所有諸事畢完,庶可以回國矣。此後兩國再無釁隙,不撓萬年之好……
這句話的真實含義是,除了通商條約外,他還將另有酬值。
作為中法關係史上第一次高級會晤的半塘會談毫無結果,士思利亦於2月5日前往馬尼拉,臨行前轉告奕山,有事可找尚留在澳門的真盛意。士思利的舉止,頗像真盛意的上司。
耆英完成此事後返回兩江總督本任,士思利卻於1844年2月駕艦再至廣州。他似乎對拉地蒙冬所獲並不太滿意,照會祁𡎴,提議:一、中法締結盟約;二、中國派出外交使團(甚至以旅行家身份也行)前往法國,並可用法艦送去;三、中國派青年赴法學習造船鑄炮攻守之法,以將來能抗擊英國。士思利的真實意圖隱蔽且險惡(欲謀求中國一軍港),但派人赴法學習較之美國贈書,對中國的未來更為有利。兩廣總督祁𡎴十分警惕,不願生事,便委託外交「能手」黃恩彤作復。黃起草的照會果有妙文:
毫無疑問,耆英、黃恩彤並不喜歡基督教,他們只是從法方各項要求中選擇對「天朝」損害最小的一項。可他們並不知道,後來的事實恰與他們的判斷完全相反。他們認定允法使進入北京城覲見道光帝是最危險的;而他們認定最安全的弛禁,卻在半個世紀后使道光帝的兒媳慈禧太后挾光緒帝在日暮的昏暗中,坐著馬車,倉惶逃出了北京城。
……我當然有責任儘快奏明皇上,使中國人以後可以公開地在內地信奉此教,使教徒不致因信教獲罪……
耆英奏摺提及拉地蒙冬兩次前往兩廣總督衙門「具稟」,是指拉地蒙冬此時已來到廣州與清方交涉一事。據拉地蒙冬的報告,並未等「數日」,而是耆英上奏的第二天,9月6日,在行商潘仕成的鄉間別墅受到了這位欽差大臣的接見。拉地蒙冬遞交了法國總理兼外交大臣基佐(Francois Guizot)的信件,並要求法國享有與英國同等的通商權利,得到了滿意的答覆。9月12日,耆英、祁𡎴頒給了致基佐的照會,宣稱大皇帝已恩准外國人到新辟通商口岸一體貿易,並頒給了中英條約的副本。拉地蒙冬此時方被清方驗明正身,靠的是新任美國領事福斯的幫忙。九九藏書
耆英等人認為,法國對華貿易數額較小,以8艘軍艦來華,目的絕非一項通商條約,「而必有意所專註之處」。10月5日和6日兩輪政治性會談,耆英等人拒絕了法方的全部提議,唯恐「夷」人另有動作,便在10月7日晨,即條約談判的第一天,派人給拉萼尼送去一份私信,好言安撫。該信最後一段話值得玩味:
如果出現僵局,你就對耆英說:「既然你不答應我這如此合乎情理的要求,我就去北京請求皇帝,皇帝肯定不會拒絕我的要求。」
我們所取得的利益沒有條約或章程的保障,只是中國政府頒布一條政令或皇帝一道諭旨而取得的,而皇帝又隨時可以收回成命……
從現存資料來看,耆英從未就條約的內容請過旨,僅在一份夾片中順便提到一句:
10月8日,在法方的多次誘導下,黃恩彤提出,在通商條約之外,另締約一項軍事互助條約。加略利立即表示原則上接受,並乘機提出反條件:既然清朝欲在戰時獲得法王的幫助,就得對法王信奉的宗教表示親善。
前者是用來對付道光帝的祖訓;後者是讓拉萼尼作出保證,清朝一旦同意基督教弛禁並批准條約,便趕緊回國,不再生事。
以此婉言全盤拒絕士思利的提議。此後祁𡎴以年高多病即將去職為由,要求士思利不再與他通達書信。
這真是歪打正著。士思利、真盛意、拉地蒙冬在華的私自活動,雖不為法國政府所接受,亦先後被召回,卻為法國第一位全權代表拉萼尼(Théodore de Lagrené)的使華鋪平了道路。
從這一系列的事件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歐洲眾多中小國家又如何不動槍炮輕易攫取不平等權益,「天朝」中的人們又如何看待和對待令我們今天痛心疾首的不平等權益!
加略利的這一舉動,反過來將了拉萼尼一軍,他沒有締結軍事條約的授權,便否決了加略利的承諾。而加略利並不罷休,仍不停地要求弛禁。10月12日的會談中,他還提出割讓琉球,而其日記又透露出其真實的目的:「是想以割讓琉球,脅迫中國人在解決傳教問題上改變以往的態度。」
時光過去了許多年。
按照加略利與黃恩彤的約定,拉萼尼收到照會後應予「回執」。10月17日,拉萼尼應邀至耆英寓所,並無答覆。10月18日,清方致函加略利,附上由黃恩彤起草的復照提綱,讓拉萼尼照辦。在加略利等人的勸說下,拉萼尼終於簽了字。而在這份復照中,有兩樣耆英急需的東西:
竊照佛蘭西夷使拉萼尼請求各款多屬必不可行,業經逐加駁斥。惟天主教弛禁一節,請求甚堅,並呈出碑模,刊載康熙三十一年禮部議准成案,援為口實,以致相持不決。當經奴才一面將大概情形繕摺奏報(指18日奏摺),一面督飭藩司黃恩彤及各委員等,連日設法開導,逐層駁詰,該夷使仍執前議,瀆請不休。當詰以碑模傳自何人,得自何處,既不能指證確鑿,何足為憑。據稱,伊呈出碑模乃系先年從中國流傳,伊國故老素所寶藏,由來已久,其紙色字畫均可查照,非為偽造。至伊國昔年並無能書漢字之人,亦不解刊石立碑之事,何能憑空撰出?復詰以碑文所載成案,即使屬實,惟事隔多年,應以現行定例為準,未便執古例今。據稱以碑文而論,中國康熙年間亦曾禁止天主教,因西洋人徐日升等懇請,始行弛禁。佛蘭西與西洋同為一教,何以于伊國現求弛禁之處不為奏請?嘵嘵辯訴,莫可究詰……(重點為引者所標)
1881年,李鴻章與巴西使節談判條約。此次雙方簽訂的條約,方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平等條約,互給最惠國待遇而取消了協定關稅等內容。此時已距鴉片戰爭40年,清朝已與英國、美國、法國、俄國、瑞典、挪威、德國、葡萄牙、丹麥、比利時、荷蘭、西班牙、義大利、奧地利等國簽訂了幾十項不平等條約。
作為歐洲強國,法國的利益主要在歐陸、北非、北美等地,其在東方的商業利益較小,來華商船不及英國十分之一,貿易額僅為美國的零頭。其向東方的擴張,仍屬開拓性的,且有注重商業以外領域的特點。
士思利由南京返回后,即向海軍部報告,建議佔領台灣島和海南島,並要求使用武力:
同美國一樣,法國政府得知南京條約簽訂的消息,亦想從中沾光。1843年4月23日,法國總理兼外交部長基佐向國王呈文,要求派遣使團前往中國。當日,國王的參政院通過國王批准基佐呈文的敕令。此後,又指派法國駐希臘公使拉萼尼為全權代表。11月16日,拉萼尼離開巴黎,由大西洋而印度洋至南中國海。1844年8月13日,他到達澳門。美國全權委員顧盛此時正心滿意足地準備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