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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龜的聲音

海龜的聲音

「大自然多美啊!」她叫道,「上帝,在這樣的美景里,人們應該盡情嬉戲,怎麼還期待別人唱歌呢?你們知道,皇家歌劇院的舞檯布置真是丟人,我上次演唱『朱麗葉』時,我就告訴他們,如果不把布景中的月亮改變一下,我就不再演出了。」
「真的嗎?那太好了啦!」
「基本上是真的。」格拉澤小姐回答。
「我知道,真是太合適了。」他熱切地說道。
拉·福特蘿拉穿著淺藍色的緞子睡衣(她喜歡緞子服裝),戴著綠色絲綢假髮套——可能是為了放鬆頭髮;除了幾枚戒指、一條珍珠項鏈,兩條手鏈,和腰部的鑽石胸針外,沒戴其他首飾。她的南美之行獲得了巨大成功,有太多的話要講給我聽。她不停說啊說。她的嗓音從來沒有那麼華美過,她受到的歡迎無與倫比。演出大廳場場爆滿,她可掙了大錢!
我們分了手,一兩周后,我回家了。這是發生在五月份的事。到了六月初,我便收到了皮特·美爾羅斯的來信,問我對他的邀請是否是真的,還問我某某天能否前來。哎呀,當時我說的是真的,不過現在,一個月過去了,我記住的是,他是個傲慢無禮、缺乏教養的青年,而且我跟他僅見過兩次面,對他根本沒什麼興趣,我不再把當時的許諾當真了。在我看來,跟我同住,他很可能會感到厭煩死的。我過的是平靜生活,幾乎見不到什麼人。如果他像我想象的那樣粗魯,將給我的精神帶來巨大壓力,而作為房東,我理應控制住脾氣。我似乎看到自己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按鈴讓人來給他的衣服打包,再讓人把車開過來,半小時內把他送走。但這件事不好處理。跟我小住一段時間會幫他省下食宿費用。遇到疲勞時或者心情不好時——像他信中說的那樣,對他也有好處。我給他發了個電報,不久,他就到了。
「在紐約時,他給了我一條精美的珍珠項鏈,當時我正在這個大都市演出。演唱季節結束的時候,我們一起回到了歐洲。你從來不認識他,是吧?」
「我想是的。」
多麼奇怪的女人!那一刻我想到,我最好還是按照她本來的樣子去看待她——一個有著可怕缺點的女人,而不是像皮特·美爾羅斯那樣,認為她是所有道德的化身。不過,人們還是譴責我,因為我喜歡那些——按照常理來說——較壞的人。她當然令人憎恨,但她的魅力也讓人無法招架。
「這是真的,還是假的,格拉澤?」瑪利亞突然用濃濃的南美口音問道。
有那麼一段日子,我無法斷定自己是否喜歡皮特·美爾羅斯。他出版的一本小說,在那些無聊的知名人士中引起了一定轟動——這幫人總是孜孜以求于新的天才出現。那些除了參加午餐會便無所事事的老年紳士,帶著少女般的熱情誇讚它,那些聲音尖細、跟丈夫抵牾重重的小女人們都認為,這部書給人們展示了希望。我讀了幾篇評論,意見紛紜不一。有些評論家認為,作者這部處|女作小說的問世,已使他躋身英國一流作家的行列,而其他評論家則嗤之以鼻。我沒有讀這本書,經驗告訴我,如果一本書引起了關注,你不妨等上一年再去讀它。如此一來,很多書根本不需要讀的,其數量之大會讓人瞠目結舌。但一天我碰巧遇到了皮特·美爾羅斯。我曾受邀參加了一次雪利酒會,儘管有些疑慮。酒會舉辦地是在布魯姆斯伯里一座改造過的樓房的頂層公寓。當我爬上四段樓梯到達那裡時,已經有些氣喘吁吁。女主人是兩位剛剛步入中年的女士,身材遠比一般人高大。她們這類女人,熟悉汽車內部的所有構造,喜歡在雨中盡情散步。即便如此,她們仍然女人味兒十足——喜歡用紙袋子吃飯。兩人雖然擁有獨立的財產,但從來都沒做過什麼工作。她們稱自己的客廳為「我們的工作坊」,寬敞而空蕩。房間里有不鏽鋼椅子,但看起來似乎難以支撐主人的非凡體重;此外,還有些玻璃面的桌子,和一張覆蓋有斑馬皮的寬大沙發。牆上裝有書櫥,還掛著英國著名的塞尚、布拉克和畢加索模仿者的畫作。書櫥里,除了十八世紀的一些「奇妙」書籍(色情文學是永恆的嘛),只是在世作家的著作,大多都是初版。實際上,我被邀請到這裏來就是來給我的一些作品簽名的。
「我不會特別令人討厭吧?」
「當然是晚會了。你跟我說,你的朋友是名才華橫溢的作家,而我只是個譯員。」她用一根手指劃過亮閃閃的手鏈,「我要對富有創造力的作家表達敬意。」
「如果你發現她跟你想的不太一樣,不要譴責我呀。」
「你個傻瓜,格拉澤。你記得清清楚楚的,我曾跟他結過婚的。」
「你是個傻瓜。」我說。
「不認識。」
「我很高興晚飯後你才想起來。」我回答。
「閉嘴,你個老母牛。彈點兒什麼,我跟你說。」
這個事件太獨特別緻了,激發了皮特的想象力,他巧妙地把它搬進了自己的小說。
她咯咯咯地笑起來。
不過,有一話題她歷來沒有失去興趣,談起來不知疲倦。任何障礙都不能阻止她回到這個話題上來;任何偶爾提及的詞語,無論多麼不相干,都會讓她當作墊腳石,踩著跳回到該主題上。為達到效果,她發揮了自己的聰明才智——沒有人會想到她有這份聰明。在這個話題上,她詼諧、活潑、富有哲理、充滿悲劇意識,而且別出心裁,讓她的機智和靈巧展現無餘。話題枝節無數,種類無窮——這個話題就是她自九_九_藏_書己。我所做的只是一次性地起個頭,剩下的適當地插些話就可以了,她整個人就興高采烈起來。我們在露台上吃晚餐,一輪圓月把柔和的光芒灑在面前的海上。大自然似乎懂得什麼是場景所需,於是恰如其分地布置好了。兩棵高大的幽暗的柏樹分處兩邊,露台四周則是些橘子樹,花正開得濃艷,吐露著沁人心脾的芳香。空中一絲風也沒有,桌上的蠟燭燃燒著,發出穩穩的、溫柔的光。這樣的光亮正適合拉·福特蘿拉。她坐在我們中間,大吃特吃,盡情品咂著香檳的美味,很是受用。她掃了一眼月亮,海面上映射出一條寬闊的銀色大道。
皮特一聲不響地聽她說話,品味著她的話語。她發揮的價值之大,我原先想都不敢想。現在她有點些醉意了,不只是喝了香檳的緣故,還因為她的喋喋不休。聽她說話,你會認為她是個溫柔和順的人,全世界的人都在對她施展陰謀詭計。她的一生都在同令人絕望的不公做艱苦決絕的鬥爭。那些管理者卑鄙地對待她;樂隊指揮無恥地欺騙她;歌手們聯合起來破壞她的名譽;批評家收了她對手的錢,專寫她的醜聞;她為之付出一切的情人寡廉鮮恥、忘恩負義地利用她。不過,她的天才和機智創造出了奇迹,她把他們都打垮了。她興緻勃勃,兩眼放光,告訴我們她是怎麼樣擊敗那些詭計的,還有那些擋她道路的可憐蟲是如何倒霉的。我不知道她怎麼會有勇氣把她不光彩的一幕幕都抖摟出來——以前她是跟我講過的。她根本沒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卻把性格里的睚眥必報、嫉妒成性、冷酷無情、虛榮至極、殘忍暴虐、自私自利、詭計多端、唯利是圖,都一一表現出來。我不時地偷偷地看一眼皮特。當他把自己想象中的理想首席女歌手跟無情的現實做一比較時,頭腦一定會亂成一團,想到此,我不由地笑了。這是個沒有心肝的女人。當她離去后,我轉過身來沖皮特笑了笑。
「你聽說過拉·福特蘿拉嗎?」
「還給他?」拉·福特蘿拉喊叫起來。格拉澤的話讓她如此驚訝,以至講起了最地道的英文:「還給他?你瘋啦!」
我一時沒搞清她到底在說什麼。
「佩佩·薩帕塔。」格拉澤小姐回答,臉上沒有一絲笑意。
「瑪麗。」我勸解道。
「你的那位朋友,還有他的書。」
「別犯傻了!那個丑小個子,臉上放光、身材笨拙的那位,寫了一本關於我的書。」
「我希望你大方些,告知他你收到了。」
「你找到想要的東西了嗎?」
「啊,在某些方面,他這個人還不錯,但嫉妒心太強了,發瘋一般。有次在船上,我們吵了起來,因為一名義大利軍官對我關注太多。老天知道,我是全世界最容易相處的人,但我不能受任何男人欺負。畢竟,我要考慮我的自尊。我告訴他哪裡可以下船——你明白我的意思,他摑了我的臉,竟然在甲板上!我不介意跟你說,那一刻,我氣瘋了。我把珍珠項鏈從脖子上扯下來扔進了海里。『珍珠值五萬英鎊哪!』,他抽了口氣,臉色變得慘白。我挺直了身子:『我珍惜它們只是因為我愛你。』說完,便轉身走了。」
「啊,」我說,「無論如何,你是得到好材料了。」
「一件事如果反覆發生,就沒有什麼奇異的。每個人都知道,女人都是情感熱烈的,而男人都是些吝嗇鬼。我可以給你看看那枚翡翠戒指——如果你想看的話。當然,我得找人重新鑲一下。」
「從此以後,我不可能再愛他。」
「我們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碰到的那位先生是誰呢?」
「那麼,翡翠戒指是怎麼回事呢?你不會否認我跟他提過吧?」
在火車站接上他時,他穿著灰色的法蘭絨褲子和棕色的花呢外套,看起來又熱又臟。不過,在游泳池游過泳后,他換上了白色短褲和高歇牌襯衣,變得非常年輕——年輕到了荒唐的地步。他以前從沒走出過英格蘭,因而很是興奮。看到他如此快樂是讓人感動的。在這個不熟悉的環境里,他似乎忘掉了自我意識,單純、謙遜,孩子氣十足。我感到驚訝,也感到愉快。晚上吃過晚餐后,我們坐在花園裡,周圍一片靜謐,唯有綠色的小青蛙呱呱地叫幾聲。他開始談起他的小說。這是一部關於一位年輕作家和著名首席女歌手的浪漫故事。主題使人想起奧維達的作品。我絕沒想到這個不知情感為何物的年輕人會寫這樣的東西,被逗笑了。時尚總是循環反覆,一代又一代人之後,又回到了跟原來相同的主題,真是奇怪!我毫不懷疑皮特·美爾羅斯會採用現代的方式進行寫作,但相同的題材是在那裡擺著的,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出版的那部三卷本小說曾讓多愁善感的讀者如痴似狂。他提出把背景設置在愛德華時代的初期,對於當時的年輕人來說,過去時代的奇妙而遙遠的精神已經傳襲下來。他說啊說啊,但聽他講話並不令人討厭。他無意把自己的白日夢寫進小說——也就是那個平庸、卑賤的年輕人充滿喜劇色彩的、令人同情的白日夢,他認為自己得到了一個長相絕美、名聲顯赫的高貴女人的愛情,從而得到全世界的艷羡。我一直很喜歡奧維達的小說,皮特·美爾羅斯的想法一點兒也不讓我不快。他有巧妙的描寫天賦,對物質事物,如絲織品、牆壁、樹木、https://read.99csw•com花朵等,觀察靈動而純真,還具有表現生命激|情的才能;而愛的激|情則使他的笨拙身體的每一個細胞都震顫不已。我認為,他是可以寫出一部生氣勃勃、荒誕而又詩意化的作品來的。但我還是問了他一個問題:
那個單音節髒字差點脫口而出,但還是讓我咽了下去,轉而把我知道的她最喜歡的雞尾酒遞給她。我被特許叫她瑪利亞,但她總稱我為「師傅」。她這麼叫首先是因為,這會讓我覺得自己是個不折不扣的傻瓜;其次,她實際上僅比我小兩三歲,這樣稱呼我,顯然是把我們兩人看作兩代人了。不過有時候,她也稱我為「你個臟豬」。今天晚上,她肯定早已過了三十五歲。那些主要特徵無論如何不會背叛她的年齡。在舞台上,她是個漂亮女人;在個人生活中,儘管她口鼻闊大,臉部多肉,仍是個好看的人兒。她化了棕色的妝,塗上了黑色胭脂,而嘴唇是鮮亮的緋紅色。她看起來很像是西班牙人,感覺也是,但我還是有些懷疑,因為晚餐剛開始時,她說話的口音像是塞爾維亞人。我希望讓她說話,這樣,皮特的錢就不會白花。我知道她能談論的主題有且只有一個。實際上,她是個愚蠢的女人,她掌握了一種本事,能口齒伶俐地說上一長串話,這會讓那些剛跟她接觸的人認為她是個有才氣的女人,就像她看起來那樣。但這不過是她的表演罷了,無需多久,你就會發現,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對所談內容也無絲毫興趣。我想她一輩子也未曾讀過一本書,她對這個世界上所發生的事情的了解僅僅來源於她搜集到的插圖出版物的圖片。她對音樂的熱情純粹是騙人的。一次,我跟她一起去聽音樂會,在從頭到尾演奏第五交響曲期間,她竟一直酣睡不醒。幕間休息時,我聽到她跟人說,貝多芬的音樂對她影響極大,以至她有些猶豫要不要前來欣賞,因為那些輝煌的旋律一直在她腦子裡縈繞不去,這讓她晚上根本無法入眠。我很是相信這個,她躺在那裡的確會毫無困意,因為在交響曲演奏期間,她睡得太香啦!對晚上的睡眠沒有干擾那就怪了。
「當然可以。」
班吉·雷森巴姆是個大富翁,眾所周知的是,他曾當過福特蘿拉很長一段時間的情人。事實上,正是他為她購買的這套豪華小別墅——現在我們就坐在裏面。
「我是懷著極大的信任感講給你們兩個聽的,以前從沒告訴過別人,而把它寫進書里,是對這種信任的褻瀆。無論是他,還是你,都毫無理由那樣做。」
「不認識,但我讀了所有能找到的自傳和回憶錄,做了相當深入的研究,不只是那些淺顯的內容——你知道,我還查找了所有生僻的領域,以便獲得一些有啟發性的感受,或者奇聞趣事。」
「不過,那個男孩子的女主人公,那位首席女歌手,只有二十五歲。」
她看了一眼格拉澤小姐,彷彿那一刻她真的以為格拉澤突然間瘋掉了。她從桌邊站起來,因為我們的晚餐已經結束。
在我房子里吃過晚餐後有一年多的時間,我沒有再見過拉·福特蘿拉。她到南美進行長途巡迴演出去了。直到第二年夏末才回到里維埃拉。一天晚上,她請我過去跟她一起吃飯。除了我們兩人,還有她的女伴兼秘書,一個叫格拉澤小姐的英格蘭女人。拉·福特蘿拉欺侮她、虐待她,還打罵她,但離開她還不行。格拉澤小姐五十歲,長相憔悴,頭髮花白,臉色土黃,皺紋密布。她是個怪人,關於拉·福特蘿拉的情況知道得一清二楚。她既崇拜她,又對她充滿了怨恨。背著她的時候,她會變得極其有趣——當然是要拉·福特蘿拉付出代價的。她偷偷地模仿這位著名歌手和她的追求者的對話,這是我聽過的最令人捧腹的話啦。不過,她像母親一樣照管著她。有時用好言好語哄勸她,有時直言不諱地訓斥她,正是她使得拉·福特蘿拉的行為能像正常人一樣,也是她為歌手寫出了舛錯百出的回憶錄。
翡翠戒指的故事是這樣的:拉·福特蘿拉跟一個大國的皇儲陷入了熱戀,皇儲送她一枚價值連城的翡翠戒指。一天晚上,二人吵了起來,說了些憤怒的話,其中提到了那枚戒指。拉·福特蘿拉一聽,馬上把戒指從手指上扯了下來,扔進了火里。皇儲是個節儉之人,驚叫了一聲,趕緊跪在地上用耙子把煤炭耙了出來,並找到了戒指。看著他趴伏在地板上,拉·福特蘿拉心裏充滿了蔑視。她自身並不是特別奢侈的人,但她無法容忍他人的節約。她以下面的壯語結束了這段戀情:
「你說過我是傻瓜嗎?我把真的項鏈存放在了紐約的銀行里,因為我知道下一個演出季節,我還要回來。扔進海里的,是個仿製品。」
對於自己的著作,皮特·美爾羅斯表現得極為謙虛。當我誇讚我喜歡的部分時,他泛紅的面孔一下子漲得通紅。而對於我的苛評,他則謙卑地表示接受——謙卑得幾乎讓人尷尬。這本書讓他獲利甚少,出版商在為他的下本書提供稿酬之前,每月給他一筆小的補貼。這本書他剛剛開始撰寫,但他希望能抽出專門的時間,安安靜靜地寫。他知道我住在里維埃拉,就問我有沒有個寧靜地方,可以游泳,房租低廉的。我提出,他可以前去跟我住上幾天,這樣他就可以到處瞧瞧,看看有沒有合適的。聽到我的建議后,他綠色的眼睛忽閃著,臉一下子紅了。
這個我真沒注意。
「她跟我要寫九九藏書的女人一模一樣。她永遠不可能知道,在與她見面之前,我已經把人物的主要台詞都想好了。」
他睜著的眼睛多麼迷人。
她喜歡前來跟我一起吃飯,因為她知道食物不錯。她一天就吃這麼一頓飯,因為她極在意自己的體型,不過,她希望這頓飯湯汁多些,食物豐盛些。我讓她九點來,我知道這個時候開始,她開始想著吃東西了。飯菜是在九點訂的。九點四十五,她到了。穿著蘋果綠的緞子服裝,前面的領口開得很低,整個後背都裸|露著。脖子上戴著一串巨大的珍珠,和幾條看起來價格不菲的項鏈。左胳膊上,從手腕到肘部,戴著幾條鑽石翡翠手鏈,其中兩三條當然都是真材實料。烏黑的頭髮上是一條纖細的鑽石飾環。就是在過去的日子里,她去參加斯坦福得豪斯的舞會,也不過如此璀璨耀眼。而我和皮特·美爾羅斯穿的是白色鴨鴨衫
「我想唱歌了,格拉澤,給我伴奏。」
「當然是寫我的了。你當我是傻瓜嗎?他很放肆,竟寄給我一本。」
「你認識某個首席女歌手嗎?」
「洛拉·蒙特茲所得的是珍珠項鏈,」我譏諷道,「我相信,幾乎都壞掉了。」
「不過,這件事我聽你講過幾十遍了。弗洛倫斯·蒙哥馬利也給我講過,是說她自己和魯道夫王儲的戀情。這也是她最愛講的故事之一。洛拉·蒙特茲過去也講過,是關於她和巴伐利亞國王的情感經歷。我幾乎不懷疑內爾·格溫也講過她和查理二世的戀愛往事。這是全世界最古老的故事之一。」
「是嗎?」我吃了一驚,大聲叫道。
「珍珠項鏈?」她露出了她那迷人的笑靨,「我有沒有給你講過班吉·雷森巴姆和珍珠項鏈的故事?你可以再編撰出一個新的故事來。」
「她全身都充滿了樂感,像鴿子一樣溫柔,無私得驚人,她坦率、忠誠、公正。這是你對自己的看法嗎?」
她開始放聲大笑起來,笑聲圓潤而歡快,像孩子似的。她完全著迷於這種惡作劇了,哈哈哈地快活地笑著。
「還給他對你也沒什麼損失啊,」格拉澤小姐說,「反正你從來也不戴。」
他開始向我描述他的女主人公。她年輕貌美,雖然有些任性、脾氣急躁,但人格高尚。她是個為大場面而存在的女人,音樂是她的至愛——音樂不僅來自她的嗓子,還來自她的每一個姿勢,來自她最深處的靈魂。她全無嫉妒之心,倘若一個歌手傷害過她,而當她看到那個歌手很好地唱完了自己的角色時,她就會原諒她,因為她對藝術是如此迷戀。她為人極其慷慨,如果某個凄慘的故事觸動了她柔軟的內心,她就會把自己的一切奉獻出來。她還是一個完美的愛人,願意為所愛的人犧牲一切。此外,她冰雪聰明,博學多識;她溫柔,無私,公正。事實上,她太完美啦,簡直完美到不像是真的。
「你不會覺得我把那個女傭看作是我吧,是不是?」
「哪位先生?」
「那個歌手的性格在他見你之前就擬好了的。再說,她跟你一點兒不像。」
這時,她罵了我一句——女士一般是不會這樣罵紳士們的:一個男人無論有什麼過錯,他的合法性從來都沒有受到置疑。儘管她眼睛在閃爍,我仍能看出,她一點兒都沒生氣,她把我對她的描述看作是對她的恭維了。
「不會的。我自己也要工作。我只為你提供一日三餐,和一個睡覺的房間。日子會很單調,不過,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沒有回答,但過了片刻,格拉澤小姐開始彈起舒曼的一首樂曲的開頭小節。這個曲子不需要嗓子太過用力,我猜格拉澤小姐選擇它時,是心中有數的。拉·福特蘿拉開始用低音唱起來,聽到自己的嗓音從嘴裏發出來,清澈而純凈,她就放開了喉嚨。歌唱完了,四周安靜下來。格拉澤小姐聽出拉·福特蘿拉聲音清亮,感覺到她意猶未盡。現在,首席女歌手站在了窗子前,背對著燈光明亮的房間,看著外面幽暗閃爍的海面。雪松在夜空的映襯下,呈現出可愛的圖案。夜晚是溫柔而芳香的。格拉澤小姐又彈了幾個小節。突然,一陣冰冷的顫抖順著我的脊柱傳下來。拉·福特蘿拉聽到了曲子后,也稍稍吃了一驚,又重新恢復了正常:
「那些無名小作者寄給我的書,你認為我有時間全部回復嗎?我想讓格拉澤給他寫封信來著。你沒權利讓我跟他見面,一起吃飯。我去幫你的忙,是因為我認為你喜歡我這個人,不料我竟被利用了。連老朋友做事,你都無法相信他能像個紳士那樣,這是多麼糟糕!我這輩子再也不會跟你一起吃飯了,永遠永遠永遠都不會。」
這是伊索德的《安魂曲》,在瓦格納她從來沒有演唱過,因害怕損壞嗓子。不過在音樂會中,我想,她是經常唱的。現在,沒有交響樂團的伴奏,而只有一架鋼琴單薄的叮噹聲,那有什麼關係!那仙樂般律動的音符在靜謐的空中流淌,並追逐著波浪前行。在這樣一個十分浪漫的場景中,一個星光燦爛的夜晚,演唱是多麼震撼人心。拉·福特蘿拉的嗓音,即使現在依然細膩、圓潤、純凈;她的演唱感情飽滿,輕柔動人,把人生的痛苦表達得那樣凄慘和優美,我的心融化了。當她唱完時,我的嗓子哽咽住了,我看了看她,淚水正順著她臉頰流下來。我不想說什麼。她一read.99csw.com動不動地站著,看著外面那片永恆的海洋。
我驚訝地望著他。
「冷酷無情、絕對殘忍,天生的陰謀家,完全以自我為中心。」
最後,他的書終於問世了。跟大多數年輕作家的第二部小說相似,這部書只能算是一般。評論家們過度地讚譽第一次的努力,而這回,他們又開始過分地吹毛求疵起來。當然,如果一部小說是關於你自己以及孩提時就熟識的人,而另一部的人物是需要你創造出來,寫起來當然不同。皮特的小說過於冗長了。他對自己的描寫天賦失去了控制,幽默仍然相當粗俗,但巧妙地改變了時代背景。這部浪漫小說依然激|情四溢,跟第一部小說一樣(當時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她笑了一陣又一陣,最後終於停了下來,但仍興奮不已。
她吃了一驚,但瞬間即逝。
「她對藝術有激|情,個性公正無私,擁有跟我想象中完全一樣的高貴靈魂。那些心胸狹隘者,好管閑事者,還有那些惡俗者給她製造各種障礙,但她目標遠大、目的純潔,把障礙一一清除乾淨。」他很興奮,輕聲笑起來,「自然脫胎于藝術,這不是很精彩嗎?我向你保證,我一定要逼真地表現這個人物。」
她愈發暴怒起來,我趕緊打斷她的話,以免局面不可收拾。
「別說了,親愛的。」我說,「首先,書中的那位歌手——我認為你可能覺得指的是你——她的性格——」
跟我在一起,她表現得不夠自然,與在其他任何人面前相比,在我面前,她無法做得更坦率些——即使她為此也做了努力。對於藝術,她懷著自然而然的、正常人的那種輕視。實際上,她把整個藝術看作是大面積的虛張聲勢,在她的內心深處,對那些矇騙公眾的人,她既感到有趣,又抱以同情。我承認,我帶著具有諷刺意味的快樂,期待著皮特·美爾羅斯和拉·福特蘿拉的會面。
「你太隆重啦,」我說,「我跟你說了,這不是晚會。」
「我叫瑪利亞,這個你比誰都清楚,如果你不願意叫我瑪利亞,就稱我福特蘿拉王妃夫人好了。」
「我只想了解真實情況。」
「這本書你讀過了嗎?」
簽名不簽名的無關緊要。房間里還有一女子,可能是女主人的妹妹,人也粗壯,儘管沒有女主人那樣粗壯;個子高大,儘管沒有那樣高大;為人熱情,雖然也沒有那樣的熱情。我沒聽清她的名字——她是邊看那些畫作邊回答的。坐在我身邊的唯一男賓就是皮特·美爾羅斯。他很年輕,大約二十二三歲,中等身材,體態笨拙,這使他彷彿蹲在那裡一般。臉色泛紅,皮膚似乎緊緊地綳在面部骨骼上。長著閃米特人才有的大鼻子——儘管他並非猶太人。濃密的眉毛下是一雙警覺的眼睛。剪短的棕色頭髮上滿是頭屑。穿著褐色的諾福克夾克和灰色的法蘭絨褲子,這些都是切爾西國王大道上光著頭閑逛的藝術類學生才穿的。粗魯的年輕人!他的行為舉止也毫無引人注目之處。他自以為是、喜歡爭吵,而且頗為偏執。對他的同行作家,他激|情滿懷地表達了內心的蔑視。他用活潑的語言抨擊那些所謂美名,令我感到有趣。但我還是謹慎地沒有發言,因為我想到,只要我稍一轉身,他就會把我的名聲罵個狗屁不是。想到此,也就覺得沒意思了。他頗健談,談吐有趣,有時也會表現出機智來。倘若不是他的俏皮話讓三名女士喪失理智般狂笑不止,我也會跟著輕鬆地笑一笑。他只要一開口,不管好笑與否,是否適宜,三個女人都會放聲大笑。他講了很多蠢話,因為他一直說個不停,不過有些話也說得巧妙。他有自己的觀點,儘管粗糙,也不像他本人認為的那樣富有新意,但很真誠。不過,他給人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他的活力,熱切而猛烈,如同一團熾熱的火焰,帶著抑制不住的憤怒,將整個人熊熊燃燒起來,甚至照亮了周圍的人。這小子是有兩下子,即便如此,臨走時,我仍有幾分好奇,他將來會怎樣呢?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寫作才華,很多年輕人都能寫出靈性十足的小說——但這說明不了任何問題,不過在我看來,他這個人還是有些與眾不同的地方。這種類型的人,等到了三十歲,歲月就會磨平他的稜角,閱歷則告訴他,他沒有像他想象的那樣聰明,那樣,他就會變成一個有趣的、讓人愉快的傢伙。不過,我是再也不想見到他了。
「他破產了,竟厚顏無恥地要我把他送與我的鑽戒還給他,說鑽戒是他母親的。」
我正要開口,但還是沒有說出。儘管內心裡不以為然,但仍然有些感動。皮特在她身上看到了他決心要找的東西。在他的幻想中,有個東西跟「美」很是相似。他就是他那種類型的詩人。我們上了床。兩三天後,他領到了一筆讓他滿意的津貼,便搬走了。
「當然聽說過,我讀過她的回憶錄。」
「哦,皮特·美爾羅斯!那不是關於你的。」
「怎麼見呢?」
「像我這樣的女人跟年齡沒有關係。」
讓人吃驚的是,兩三天後,我收到了他寄來的小說,前面的獻詞奉承意味十足。我讀了一遍,小說顯然帶有自傳性質。背景在蘇塞克斯的一個小鎮,人物來自中上流社會,是些收入不佳但又力圖想保住體面的人。小說中的幽默相當殘酷,而且粗俗,書中還充斥著對年老貧困者的嘲弄,讀後讓我大為光火。皮特·美爾羅斯不知道要承受那些不幸是多麼艱難,不知道為克服那些不幸而做出的努力值得讓人同情,而不是譏笑。不九*九*藏*書過書中對場景的描寫、對房間里的小幅畫作及鄉村印象的描繪都極其出彩,表現出了物質事物的親切和精神之美。書寫得輕鬆,毫不造作,語言鏗鏘,富有美感。這本書實際上是有些不尋常——我現在明白它為什麼能夠吸引讀者了,那就是,在這部戀愛故事里,有一股激|情存在,它晃悠悠地貫穿在整個情節之中——儘管情節也不過如此。這本書,按照時尚的說法,不只有點兒「糙」,而且——還是按照時尚的說法——結尾太含混,沒有一個具體的結果,所以基本上是開頭如何,結尾仍是如何。不過,青春的戀情的確給人以深刻的印象,理想主義濃郁,而且糾纏著激烈的性|愛情節,生動如斯,感觸良深,讓讀者屏氣斂息,欲罷不能,彷彿是生命的脈搏在書頁上悸動。它跟含蓄毫不沾邊,相反,它荒誕不經,罔顧道德,但又令人愉快,好像一股自然之力,那就是激|情了。我從沒讀過如此令人感動、讓人敬畏的東西。
「聽起來很棒!如果我決定要來了,我可以告訴你嗎?」
每個人都聽說過拉·福特蘿拉,梅爾巴的名氣也比不上她。她現在不再唱歌劇了,但嗓音依然動聽。她到全世界任何地方演出,都能讓演出大廳爆滿。每年冬天,她去進行長途旅行;夏天,就在海濱別墅休息。在里維埃拉,只要住得不超過三十英里,大夥就是鄰居。幾年來,我無數次看到過拉·福特蘿拉。她是個性格熱情的女子,名氣不僅僅來自唱歌,還來自她的戀情。她並不介意談論她的戀愛故事,我經常一連幾個小時坐在那裡,聽她用幽默的語言講述那些極具戲劇性的故事,聽得心醉神迷。求愛者或來自王室,或者是超級富豪。而她談吐的幽默,在我看來,則是她個性中最令人驚訝的特徵。她結過三四次婚,但持續時間都不長。其中一次,跟她結婚的是一位那不勒斯王子。考慮到拉·福特蘿拉這個名字比什麼爵位都響亮,所以沒有採用他的姓氏(事實上她也沒有資格,因為她離婚後,又跟別人結了婚)。不過她用的器皿、刀具和餐具都裝飾有盾徽和皇冠,僕人們仍稱她為王妃夫人。她自稱是匈牙利人,但英語極好,不過帶點兒輕微的口音(當能記起時),另外,還有些美國堪薩斯市的音調——曾有人告訴我。她解釋說,當她年幼時,父親是名政治流亡者,逃到了美國。不過有一點她似乎不太確定,父親到底是因自由主義觀點而惹來麻煩的傑出科學家呢,還是因跟大公夫人有了私情招致王室憤怒的一名位高權重的匈牙利人。這取決於她是以藝術家的身份跟那些藝術家們相處,還是以貴婦人的身份跟那些貴族們相處。
「我一連二十四小時沒跟他說話。這個時間之後,他就對我服服帖帖的了。我們到達巴黎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卡地亞給我買了一條同樣好的項鏈。」
「什麼朋友?什麼書?」
「我想你最好見見某個首席女歌手。」最後我說道。
拉·福特蘿拉有個叫人討厭的習慣:她喜歡用姓氏來稱呼她的女伴,但這個可憐的女人一定在很久前就不再氣惱了,所以,怎麼稱呼也就無關緊要。
「那你對我的看法怎樣呢?」
她動人的黑眼睛朝皮特眨了眨。
拉·福特蘿拉和我走了出去,不過格拉澤小姐沒有跟我們出來。我們在游廊上坐了下來。院子里有一棵高大挺拔的雪松,黑魆魆的枝丫在滿天星斗的映襯下,顯現出輪廓來。大海,幾乎就在我們腳下,平靜得不可思議。這時,拉·福特蘿拉突然驚跳起來。
「當然讀過了。每個人都跟我說這本書是寫我的,我就讀了。」
「你什麼意思?跟我不像?我所有的朋友都認出是我。我認為,這是對我赤|裸裸的描寫。」
「我差點兒忘了。格拉澤,你個笨蛋!」她嚷起來,「你怎麼不提醒我?」然後,她又對我說,「我也生你的氣。」
當我們在一家餐館面對面坐下來時,我發現他有些莫名的羞澀。我給他遞上一杯雞尾酒。儘管口齒伶俐,我還是看出他並不自在。我得出的印象是,他的自信是一種姿態,或許是用來掩飾內心折磨著他的羞怯。他的舉止唐突而笨拙。每說出粗魯的話,自個兒就會神經質般地笑起來,以掩飾自己的尷尬。雖然裝出自信滿滿的樣子,但每時每刻都會讓你幫他獲得安心。他還會說一些他認為能夠激怒你的話來刺|激你——儘管說得模模糊糊,他竭力迫使你承認,他是個優秀的人——像他自己希望認為的那樣。他想表現出對同行觀點的蔑視,對他來說,什麼都無所謂。我覺得他是個招人嫌棄的年輕人,不過我並不介意。頭腦聰明的青年惹人厭煩是很自然的。他們意識到了自己的天賦,但不知如何運用。世人不承認他們的成就,他們就會勃然大怒。他們有東西拿出來,但沒人伸手去接。對於他們認為理應得到的名聲,他們表現得急不可待。是的,我不介意讓人生厭的年輕人,等他們變得魅力十足時,我才會扣上我的同情之口袋。
「剛吞下那麼多食物,你現在不能唱。」
一個聲音從客廳里傳出來。
「她就住在海邊,我給她打個電話,一起吃頓晚餐吧。」
「我們到外面去吧,」她說,「如果我沒有天使般的耐心,早就把那個女人趕走了。」
他的微笑多麼溫柔和善
我給皮特·美爾羅斯寫了封信,告訴他我對他的小說的看法,又建議一起吃頓午飯。第二天,他打電話過來,我們就約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