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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與你 淺談美國文學

書與你

淺談美國文學

讓我用18世紀的一本書來開啟我的話題。文學史上的自傳很少,在這很少的自傳中,只有《富蘭克林自傳》蘊含的趣味是經久不息的。這本書寫得像他本人一樣樸素。富蘭克林美妙輕鬆的語言得益於他從學于名師的經歷。書中生動的敘述和富蘭克林所描繪的生動形象又真實可信的自畫像,是這本書的魅力所在。美國人對富蘭克林很苛刻,說他是個人格殘缺,語言平庸,理想低俗的人,這個評價令我很費解。他實際上不過是不浪漫罷了。他是一位機智聰明又勤奮的成功商人。他祝願自己的同胞,卻也能夠擺脫他們的蒙蔽,同胞們的失敗被他狡黠幽默地利用,進而達成目的。
我近期重新讀了《紅字》,老實說,我並沒從這本書中獲得太多,也沒能充分享受這本書的閱讀。我覺得給它一個確切的評價才是正確的,所以我不得不說,美國在過去四十年間至少有六位遠比霍桑優秀的小說家發展起來。但是,我們忽略了他們,因為對他們的偏見以及他們的生命還存在著這兩個原因。但是《紅字》畢竟是一部經典,我覺得某些美國人只要是讀了一些著作就一定讀過它。我覺得標題叫《海關》的序寫得很誘人,輕鬆又幽默,遠比正文有意思。只有首先贏得讀者信服的小說才能吸引住讀者。如果你下意識地覺得人物的行為與常理不符,那麼這部小說就會黯然失色,小說的作者也無法抓住讀者的心。霍桑在故事的開端就遭遇難題。為什麼海斯特·白蘭明明能夠想去哪裡就去哪裡,卻非要待在一個令她飽受屈辱、垂死掙扎的地方呢?霍桑對這一點的解釋是,海斯特愛阿瑟·丁梅斯代爾愛得太深,導致即便飽受屈辱,也要和他待在同一個地方。(幸虧虔誠的清教徒也如凡人一樣現實,而身邊沒有丈夫陪伴的海斯特也不會無緣無故地生下孩子。如果缺乏這樣的基本格調,霍桑的這個故事就無法完成。)然而令人費解的是,海斯特怎麼不逃往遠方把孩子偷偷生下來呢?後來他們能夠毫不費力地去往歐洲,如果愛人是不可分開的,那為什麼緊急情況下他們不選擇私奔呢?大家都覺得羅傑·齊靈渥斯死了,那他們為什麼不像富蘭克林和令人尊敬的瑞德小姐一樣成為合法夫妻呢?在塑造生動形象的人物方面,霍桑做得並不好。齊靈渥斯不是一個栩栩如生的靈魂,而是一個滿含惡意的肉團,而海斯特只是一具精巧美麗的雕塑。下定決心的丁梅斯代爾牧師計劃著和愛人私奔,熱切希望獲悉所乘船隻的起航時間,這個時候他所表現出來的行動才是正常人該有的。他計劃在選舉日宣教,希望宣教完后再離去,這是一個很符合人情的細節。我把《紅字》(對於那些已經讀過的人,我建議你再讀一遍)這本書推薦給讀者,不是為了故事本身,而是因為它的詞語十分華麗,令人讀一遍就永生難忘。霍桑學習18世紀的大家,博採眾長,創造出自己的語言風格。他的一些句子給人一種斯特恩的感覺,如:「他內心火熱,而絕非冷酷,在他看來,拂去蝴蝶翅膀上的絨毛都很殘忍。」我覺得這種感覺連斯特恩自己也會喜歡。霍桑之所以能夠創造出精美的句子,是因為他有著靈敏的樂感和優秀的技巧。他有寫長句子的本領,所寫的句子可以長達半頁,後面跟著許多從句,讓人讀起來有一種擲地有聲,抑揚頓挫的感覺,如水晶一樣脆生生的。他寫出的文字不僅宏偉華麗,而且複雜變幻。哥特式掛毯一樣繁複中有著素凈,他的散文就是這種感覺,而且沒有任何浮夸和單一。他所運用的隱喻富有深遠的意味,所運用的直喻妥帖恰當,所運用的詞語與意境完美融合。盛行的文風隨著時代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現在被眾人喜愛的粗俗的散文風格以後也許會黯然失色。到了那個時候,一種更規範、更高雅的寫作方式可能被讀者追捧。如果真到了那一天,將有許多作家學習霍桑,學習他用許多詞語造成一個句子的長句風格,學習怎樣將莊重和明晰事物相結合,寫出既不受形式束縛又使人獲得耳目上享受的文章。霍桑在文學史上屬於康科德派,而康科德派的著名代表還有愛默生和梭羅。我下面想聊一聊這兩位作家。讀者的品位不同,對《瓦爾登湖》的看法也就不同。拿我來說,這本書我讀起來沒有枯燥的感覺,但是也沒有快樂的感覺。良好的文筆使得本書舒暢優美,沒有束縛的感覺。但如果大雪把我圍困在西方的大草原上,只有一個聾子是我的同伴,而《瓦爾登湖》又是僅有的一本留在小木屋中的書,這個時候我覺得自己的內心會變得灰暗。按照常理,擁有超強活力,有著非同尋常的人生經歷,並且儲備著足夠學識的作者,才能寫出這樣一部作品。但是梭羅不僅性格散漫,目光也很短淺。雖然他讀的書都比較體面,但是很久前就已經被讀了千遍萬遍。梭羅書中的主旨是說體驗非常重要,但是他缺乏力量的情感讓讀者感受不到這一主旨。梭羅發現人的慾望如果被我們自己限制,那麼使這些慾望獲得滿足並不需要太大代價。我們在很早的時候就明白這一點。霍桑說:「與和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為伍,養成這樣一個習慣,一個人的道德和精神健康都會受益匪淺。這種人會無視你的追求,而你又必須擁有一種能力,可以擺脫自己的世界去欣賞他。」作家們更應該把這句確切的話記在心裏。
他的《美國人》是我比較喜歡的一本書。這本小說有清晰明了的思路,有美妙的語言,可能還有一些華麗,比如書中說「離別」,而不是「離去」;說「歸宅」,而不是「回家」;說「安歇」,而不是「睡覺」,但是我對這些並不反感,因為這些風韻只是那個時代的特點九_九_藏_書。這本小說有一個令人很奇怪的方面,那就是它講了一個沒有愛情的愛情故事。為了給孩子找到一位母親,克里斯托弗·紐曼希望與辛特拉夫人結婚,這樣也能使她變成自己餐桌上優美高雅的裝飾品。婚姻的決裂使得驕傲的他有了委屈、恥辱的感覺,但是這並沒有傷害到他的心。這些人物沒有栩栩如生的感覺,自大自負的男人和活成了點綴的女人。雖然美麗的辛特拉夫人既優美典雅又尊貴,但這個形象是很普遍的。這好像是作者讀多了巴爾扎克模仿出來的一個角色,而沒有那種栩栩如生的感覺。但是平凡的角色被巴爾扎克注入了不平凡的活力,亨利·詹姆斯卻做不到這一點,因此辛特拉夫人與粉脂盒上所印的圖片並無本質區別。故事的主人公紐曼是個美國人,他開拓了西部,通過故事的時代背景,我們推測他應該是加入了加利福尼亞的淘金行列。但是亨利·詹姆斯明顯對這類人了解不多,因此他筆下的主人公一點真實感都沒有。紐曼混雜在聖路易斯的賭場和舊金山的碼頭,怎麼可能學得會這麼有文化的說話方式?我覺得亨利·詹姆斯被他捉弄了。紐曼是哈佛大學的一名英語助教,尊貴的貝勒加德家族及時發現了這一點,因此取消了婚約,他們這樣做並不是因為紐曼通過經商而得來的財富。《美國人》儘管有很多不足之處,卻仍然值得去閱讀。亨利·詹姆斯有高超的講故事的才能,他巧設懸念,把戲劇性場景處理得井井有條,這使得《美國人》從開始到結束都令讀者欲罷不能。與偵探小說相比,這本小說的刺|激程度並不低。這是一位頗有教養的雅緻作家,給人一種親切感,通過與他心靈的接觸,你一定能體會到他的魅力。《美國人》這本書並不能稱之為偉大,但是它的可讀性很強。在六十年後仍然達到這個境界的小說並不多見。
除了這些,愛倫·坡還是一位評論家,他的評論很精確。他分析了短篇小說的藝術,很多後來的創作者在很長一段時間都在他的影響下創作作品。沒有誰比他的故事寫得更好了。大家都知道,他創作出了《金甲蟲》,並且以杜賓先生為中心創作出了一系列故事,這些第一次在偵探小說中出現。大量深受我們喜愛的偵探小說從這個時候開始相繼出現。在愛倫·坡以後,也有很多作家進軍偵探小說這片領地,並且取得了很大的收穫,但他們根本上來說只是在延續愛倫·坡所達到的境界,並沒有增加任何別的東西。在創作恐怖小說和推理小說時,愛倫·坡可能受霍夫曼和巴爾扎克影響,但是他又非常重視讀者的反饋,穩紮穩打地設計著他的那些故事,最後的結尾總會很精彩。它們因此完全配得上所得到的盛譽。他將很多傳奇元素堆砌在一起,寫作風格很誇張;不符合實際的人物對話安排,和人物一樣虛假;他在一個很狹窄的範圍內進行描寫。但有一點值得我們肯定,那就是他帶給我們的閱讀體驗是絕無僅有的。雖然他沒有創作太多作品,但是每一部作品都能帶給讀者一種享受。從他的作品中,我們無法找到某些東西是美國所特有的,他的散文或詩歌並沒有蘊含什麼唯獨美國人才能創作出的深刻意味。正是基於這個原因,如果想在美國文學中找到一些美國特色,還得接著不斷探索。
人們讀書的目的應該是享受。我覺得那些把讀書當成任務的讀者是缺乏智慧的。我認為生活里眾多美好的事情當中,閱讀是其中之一,它是一種享受,正是基於這個原因,如果你不能從我所推薦的書籍中獲得感動,或者缺乏興趣,或者並不開心,那還有什麼理由接著往下讀呢?我不敢把自己說成是美國文學史方面的專家,正因為想到了這一點,所以我還是頗為自信地寫出這篇文章。我清楚自己不能完全了解美國文學,所以在搜集材料階段我看了幾本權威的美國文學史。我想把最權威的評價拿來作為參考,對照自己的觀點去發現有什麼不同,然後考慮是否有必要修改自己的觀點。但是有一點讓我很驚訝,文史家們關注的焦點,在我看來差不多都與文學沒有什麼關聯。他們往往熱衷於談論某一位作家寫作時盛行的社會情況,以及政治風氣對這一作品有什麼樣的影響。他們的評論當然也是正確的。
我們現在只有沃爾特·惠特曼還沒有說。把他放到最後的原因是:我們終於從他的《草葉集》中發現了正宗的美國精神,這種精神沒有受到歐洲的影響。《草葉集》這部作品有著非凡的意義。在剛開始的時候我就告訴過你,那些能夠讓人從中獲得享受的書才是我要推薦給你的,所以我現在必須要告訴你,惠特曼的詩好的與壞的之間差別很大,很少有人像他這樣。評論家把許多書都說得非常完美,我覺得這是它們受人追捧的原因。但是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是完美的,很多時候,為了獲得優點,需要拿缺點作為代價。知道自己期望的是什麼的讀者反倒更好一些。不然,當他們察覺到自己與那些唱讚歌的人抱著不一樣的觀點時,就會埋怨自己。但是,他欣賞不了的部分其實本身的價值也並不大。惠特曼是這樣一位作家,他剛開始寫作就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但是他往往已經沒什麼可寫了還在絮絮叨叨,這可能是因為他的寫作之路太平坦了,也可能是因為他對自己的絮絮叨叨有了沉醉的感覺。你一定要認可這一點。惠特曼寫出的詩,一部分套用了《聖經》裏面有節奏的語句,一部分類似於17世紀的無韻詩,還有一部分模仿了俗氣、不靈活又不動聽的散文體。你也一定要認可這一點,這雖然是一些令人惋惜的缺點,但都是很容易就被忽略的小毛病。不管從哪一頁翻開,《草葉集》這本書都可以讓你讀下去。讀多長時間隨你的便,累了就把書合上,下次想繼續閱讀的時候任意打開一頁都可以。惠特曼寫出來的句子純潔又令人喜愛,能夠讓人的靈魂戰慄,並且他經常迸發出靈感,這些靈感能神奇地令人感動。惠特曼這位詩人最令人精神奮發,關於這一點我無需說太多。他生命力很強,能靈敏地感應到生命的繁雜易變、熱忱美好以及歡欣鼓舞。美國人能夠慷慨地把這些特質當作正宗的美國味,併為之驕傲。平常的百姓也從他那裡明白詩歌是什麼東西;世人從他那裡明白了,不一定只有月光中,殘破的牆壁上或者惹上相思病的少女的苦悶里,才能產生出詩歌,鄰裡間、火車上、汽船中都可以產生出詩歌,工匠殷勤的勞動中,以及農婦平常的辛苦勞作里也可以產生出詩歌,生活中的每時每刻都可以產生出詩歌。簡單地說,生活中任意一個角落裡都有詩歌的存在。正如世人從華茲華斯那裡所聽到的,寫詩的語言沒必要是充滿詩意的,生活中的隻言片語一樣可以。我們也從惠特曼那裡了解到,詩歌的題材沒必要在浪漫傳說中發現,靈感可以來自於平常生活中的零星小事。從他的詩歌里,我們看到的是接受,而不是躲避。美國有遼闊的土地,有富足的物資,還有輝煌的前景,這些讓每一個讀了惠特曼詩歌的美國人都為之感動。我覺得美國文學之所以能夠察覺到自己,是因為惠特曼的存在。他那頗為民主的詩滿含男子氣概,真實地召喚著一個簇新的國家,更像是國家文學的堅實基礎。人們在歐洲博物館里經常用一棵大樹展示出耶西家族的族譜,用堅固碩大的樹榦來代表亞當,用樹枝代表以色列十二族長和以色列王大衛。如果也用家族樹譜的形式把美國文學譜寫出來,那麼樹枝就可以用來代表歐·亨利、林·拉德納、西奧多·德萊賽、辛克萊·劉易斯、薇拉·凱瑟、羅伯特·弗羅斯特、維切爾·林賽、尤金·奧尼爾和埃德溫·阿林頓·羅賓遜,而把出色的、無所懼怕的、創造力很強的沃爾特·惠特曼稱作樹榦則名副其實。九*九*藏*書
受篇幅所限,我只能稍微聊一下《俄勒岡小道》。帕克曼在那個地方旅行的時候是在不足一百年前,北美大草原上的千萬頭水牛與心懷惡意的印第安人都是那個時候的威脅。帕克曼是一個勇敢堅決的人,他能帶著嚴肅的表情說笑話,正是這個原因使得他創作出了一部有著宏偉主題的佳作,這部作品從開始到結束都非常精彩。優雅的缺失是這本書唯一的遺憾。
很多讀者看到了刊登在《星期六晚郵報》上面的關於英國文學和歐洲文學那兩篇文章,他們希望我再寫一篇關於美國文學的文章。晚報編輯覺得這個建議很好,就委託給我這項任務。我對編輯說應該把這項任務交給美國作家來做,但是讀者很顯然不是這樣想的,所以我只能對晚報編輯許諾盡我所能去寫了,儘管我內心很忐忑。我想在這裏說幾點。第一,儘管我讀了不少美國作品(讀阿蒂默斯·沃德的書和《海倫的孩子》時,我才十歲,並且讀得開心極了),但是我不敢與那些熱愛讀書的美國人相比。這是符合常理的。我抱著隨意的態度選了一些書,每個國家都選了一些,這些所選的書他國人士會覺得沒什麼意思,它們只受到本國人的青睞。舉個例子來說,我覺得喬納森·愛德華茲的作品並不是必須要讀的,《雷穆斯大叔》里又有太多不被理解的方言。第二,我在這篇文章中的言論僅僅代表我自己的觀點。在文章中我會對自己的觀點進行一番解釋,但是肯定會帶有偏見,因為這隻是一個英國人站在自身立場上的言論罷了。我很清楚自己的觀點可能會引起他人不滿,美國的主流評論並不贊同我的觀點。第三,我所推薦的書幾乎忽略了英國影響下的作品,只考慮那些體現美國特色的作品。只有具有很濃厚的美國風情的作品https://read.99csw•com才能吸引我。我不敢向大家保證下面要推薦的這些,一定可以讓美國人有所收穫,但是為其他國家(包括我自己的國家)的讀者,推薦一些讓大家稍微體會到被稱為美國特色的書,還是有可能的。這樣就會讓讀者朋友們明白美國民族性格的由來,以便更好地進入到日後越來越頻繁的交流當中。
就文學本身而言,它是一門藝術。不能把文學當作哲學、科學,也不能把文學看成社會經濟、政治,文學是一門藝術,而藝術的目的在於使他人獲得快樂。
我想再聊一聊艾米麗·狄金森。我認為她不該得到這麼多的讚頌,說這樣的話只怕會得罪許多美國人。大家稱她是美國最偉大的詩人。但是詩歌與國籍並沒有什麼關聯,詩人不能被劃分到任何一個國家裡,而只屬於上帝的子民。我們不會把荷馬說成是一位偉大的希臘詩人,也不會把但丁說成是一位偉大的義大利詩人。否則就是對他們的貶低。所以,當我們評判詩歌的時候,不能讓詩人的生活環境左右我們。艾米麗·狄金森不會因為經歷了一段失敗的愛情,然後過了多年的隱居生活而使詩歌更精彩;愛倫·坡也不會因為喜愛喝烈性酒,並且背叛朋友而使詩歌更差勁。艾米麗·狄金森的優秀作品都收錄在詩選裏面,所以想讀她的書的人最好去看一下。這些詩選充分展現了她機靈、樸素的性格,以及她尖銳的本質(如果選擇詩歌的時候不太小氣,那麼大多數詩選都可以變得內容豐富起來)。但是你會對艾米麗·狄金森的全集失望的。她的佳作建立在她自由歌唱的基礎上。這些作品有著整齊、善變的韻律,詞語在表達作者情感時用得很得體,故事講述得也非常自然。但是,艾米麗·狄金森的佳作屈指可數。埃米琳·格蘭傑福特張嘴就能說出沒有價值的詩歌,她也能這樣。她總是用通常的節律甚至民謠的風格來寫四行一節的詩,這樣的詩歌讓人覺得非常單一無趣。她沒有靈敏的耳朵,沒有簡練的語言,這就使得原本被束縛的詩體更加狹窄。在創作詩歌的時候,她更趨向于把詩歌寫得複雜些,所以當她想把詩歌寫得簡單清楚些的時候,抒情的美感便喪失了。她經常寫的警句式詩總能讓世人有所警悟,就像敲打釘子正好敲在了釘頭上,只是她通常會敲得偏些,力度也不夠。她是一位有天資但稱不上才高八斗的人。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儘管艾米麗·狄金森很少有作品能夠配得上人們對她眾多的讚揚,但是人們依然對她大加稱讚。對詩歌嚴格要求是我們的權力,因為它處於文學的首位。美國一定會有偉大的詩人(我覺得可能已經有這樣的人了)出現,他的出現會讓人們警醒,當初對艾米麗·狄金森讚揚的語言實在是太多了。
愛默生遠比梭羅重要。我是在很多年前認識愛默生的,第一次對愛默生有所了解是受了一位在莫斯科湖畔偶遇的金髮女士的影響。當我們要走很長的路時,她總是把一卷愛默生的《論文集》帶在身邊。每一頁至少有兩三處被她用藍色鉛筆畫了出來,那是令她感動的句子。她對我說,愛默生是她精神上的慰藉,從愛默生那兒得到的撫慰使她忘記了生活中遭遇到的挫折與痛苦。當我再次與這位婦人相遇的時候,是在多年後的夏威夷。她對我很友好,邀請我到她租住的度假屋裡一起吃個午飯。本來就十分富有的她如今更是青雲直上。她由於丈夫被授予爵位而成了一名貴婦人。她穿著一件卡洛特長裙(卡洛特姐妹是裙裝製作商,在當時的巴黎很有名氣)接待了我,脖上所戴項鏈高達五萬英鎊,腳上沒有穿鞋子和襪子。她指著自己光著的腳對我說:「你瞧,我在這兒的生活很樸素。」她的大腳趾內側因發炎有些腫脹,我看到這種情景情不自禁同情起她來。就在此時,她的中國管家手端雞尾酒過來了,穿得如明朝皇帝一般。我問她還讀不讀愛默生,她從桌子上拿起一卷書,將它緊緊地抱在那個時候已經逐漸孱弱的懷抱里,對我說,無論要去什麼地方,她依然會把一卷愛默生的《論文集》帶在身上。她舉起手衝著窗外碧藍的大海揮了揮,手上戴滿了珠寶。她告訴我說,是愛默生讓她領略到太平洋的精神意義。不久前,她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她終生都是愛默生的信徒。她把自己的遊艇和圖書館留給了一個小白臉,她在垂暮之年的另一個慰藉就是那個小白臉。但是那個小白臉把遊艇賣了,因為她沒留下充足的錢來維護遊艇。圖書館應該被那個小白臉給留了下來,因為二手書並不能賣很多錢。如果是這樣,我只能希望他失去朋友的痛苦能從愛默生那裡得到一絲安慰。
我覺得這不僅是我感興趣的地方,也是讀者最感興趣的地方。基於這個原因,我不想依照年代順序來介紹。為了不去一遍又一遍地強調,我先提前告訴大家,那些在某個或某些地方可讀性很強的書籍才是我向大家推薦的。不讀這些書是一種損失,而每一個有教育基礎的人,都有很大的收穫,都能享受閱讀。
讓我們現在就說說19世紀。郝爾曼·梅爾維爾、沃爾特·惠特曼和埃德加·愛倫·坡是那個時代的三位偉大人物。如果我必須得舉出美國的三位天才作家,那我就果斷地說出這三個人。只是我現在還不想說他們。我對美國的文學知之甚少,又受本篇文章篇幅所限,因此只能聊一聊那些美國文學史上最具美國特色的作品了。
《白鯨》是我接下來要說的一本卓越的作品。《歐穆》和《泰皮》是梅爾維爾的南海叢書,這些我都讀過。當我待在那些島上讀這些作品的時候,覺得開心又有意思。但是我不想再去讀它們。在許多優秀的評論家看來,《皮埃爾》這部作品毀壞了梅爾維爾的名聲,因此我沒九*九*藏*書讀過這本書。但《白鯨》這部作品足以維持梅爾維爾的名譽了。《白鯨》被評論家們認為是一部華麗過度的作品,我卻覺得這種風格與本書的主體非常協調。誇張可以產生兩種結果,一種是幫助作家邁向巔峰,另一種是導致作家陷入荒唐。必須要說的是,梅爾維爾某些時候看起來真的很荒唐,但又有誰永遠待在巔峰的位置,從來不墜落呢?《白鯨》寫到最精彩處氣勢宏大壯闊,處處蘊含著雄偉的張力和華美、永恆的辭藻,這些使得梅爾維爾間或出現的荒唐被讀者們所原諒。《白鯨》中講述了一些從圖書館中總結出來的古董知識和鯨魚的生物史,我覺得這幾章比較拖拉枯燥。從這幾章的知識可以看出,梅爾維爾在這些高深領域也有著非常豐富的知識。沒有十全十美的人,荷馬也有精力不集中的時候,莎士比亞寫出的句子也有許多沒什麼內容的。但是,梅爾維爾描繪新貝德福的一些場景時,講述事件以及處理人物時,特別是刻畫令人生畏的亞伯時,都表現得非常好。《白鯨》的閱讀會讓我們有心慌、神秘的感覺,我們還會體會到書中所蘊含的預兆與熱情,對生命的畏懼和驚惶,不可逃避的命運,以及那種龐大的罪惡力量。你的喉嚨被它們勒得很緊,自身有被壓倒的感覺,卻又被神奇地抬高。如果你是一位在文學方面取得了很高成就的作家,如此神奇地影響了讀者的情感和理智,那你就應該覺得非常驕傲。雖然《白鯨》的開場就在新貝德福,情節故事所發生的地點是美國的一艘捕鯨船,但是我依然無法感受到美國當地的特色。這一點由於絕無僅有而彌足珍貴,我始終在尋找它。從梅爾維爾身上,我看到的是歐式文化,他的散文也透露著17世紀偉大文豪的特點。他所創造的人物(最起碼是那些重要人物)之所以是美國人,不過是一種偶然罷了。他們比生活中的那些普通人誇張一些,從他們身上也找不出某個特定國家的特徵。他們所屬的國度是刺|激的,是難以想象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所創造的許多人物,以及《呼嘯山莊》中狂暴的角色,都屬於那個地方,他們在重重摺磨下堅強地活著。
在此之前,我一定要說一下亨利·詹姆斯這位作家,他有意避開美國的鄉土風情作為題材。雖然他在美國作家中談不上偉大,但毫無疑問他是非常有名氣的。他有著很高的天分,但是自身的才能卻無法充分發揮出來,因為他的性格中暗藏著一些不足之處。他是一個很有幽默感的人,頗有洞察力,並且擁有靈敏的感知能力,這使得他體會到人生的戲劇色彩,但是他的靈魂是平凡的,因此不能把人類的一些基本情感理解得很深,比如愛和恨,比如面對死亡時的恐懼和充滿神秘的生命。他能夠很靈敏地將事物的表象看穿,這點還沒有其他人能夠做到,但是他卻體會不了隱藏在表象下面的深刻意味。他覺得在自己眾多的小說里,《奉使記》是最好的一部。我那天又把這本小說讀了一遍,令我震驚的是這本小說沒有什麼內容。作者並沒有仔細考量不同人物該有什麼不同的說話方式,每個人說話的風格都和亨利·詹姆斯一樣。書中有一個從來沒有直接登場的人,她就是約瑟姆夫人,是這本書中唯一的一個活靈活現的人物。而斯特瑞賽就是一個蠢笨、下流的老太婆,她總喜歡尋根究底。亨利·詹姆斯能讓讀者不停地讀下去,他讓讀者迫切地探尋故事接下來會怎麼樣,如果沒有這項天賦(對於小說家來說,這是最重要的),讀者早就忍受不了這本書了。不僅如此,根據我的了解,只有亨利·詹姆斯一個人能把春夏時節的巴黎那美好的氣氛表現得這樣美麗。
我計劃著只說那些被人稱為經典的書。近代的作品被排除在外,對它們太陌生是其中一個原因,另一個原因是,有太多書籍在近五十年裡相繼出版,而要我現在就談論哪部作品是經典的、永恆的,就有些太早了。一些評論家持有這樣的觀點:那些很受大眾喜愛的作品是毫無價值的,因為它們只是在一段時期內熱賣。這是個錯誤的觀點,有許多經典書籍都賣得非常好,例如《大衛·科波菲爾》《高老頭》和《戰爭與和平》。同樣的道理,覺得能夠熱賣的書就是經典書籍的想法也是偏激的。一本吸引讀者的書可以有各種各樣的理由,但是這本書的價值會隨著這些理由的褪色而消失。那些暢銷書如果是剛剛出版了兩三年,我就不會去讀它們,因為你會有一個驚奇的發現,太多被人熱捧的暢銷書竟然不能讓你有所收益,不去讀它們也並沒失去什麼。
作家對社會時政的評價是他們最喜歡探究討論的,他們也喜歡端詳一番從這些作家的思想中提煉出來的哲理。這樣做並沒有錯。但是他們好像並不注重作家有什麼樣的寫作風格,是否設計出了嚴謹的作品結構,有沒有精美巧妙的情節,塑造人物性格時有沒有新意。他們對作品的可讀性避而不談。我因此得出了一個結論:這些憂國憂民的評論家忽略了閱讀的目的是獲得快樂,沒有考慮文學是一門藝術。
無論如何我都無法說明白什麼是我所說的「美國特點」,這件事情太困難了,現在加上篇幅的限制,就更沒法說明白了。在文學中所指的「美國特點」,應該是這樣一種東西:它能把美國作品與其他國家的作品區分開,能把環境特徵標記在一部作品上。馬克·吐溫在這一點上做出了表率。讀者從他的《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中讀出了豐富而又正宗的美國特色。這是一部真真正正的佳作,其成就遠在他其他作品之上。馬克·吐溫身為一位幽默大師,在某個時期受到了冷遇,因為當代的幽默往往會遭到學者們的鄙視。但是他的死亡使他擺脫了窘境,他現在已經成為被眾人認定的美國文學泰斗。因此我不需要對他介紹太多,只需要說一件事。馬克·吐溫懷著莊重的態度進行文學創作(比如《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的時候,寫出的東西反而沒什麼價值,而他創作《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的初衷只是為了展現給讀者一個永恆的英雄形象,竟然寫出了一部佳作。在美國方言寫作領域,這本書是一個模型,對於現今最卓越、最具有美國特點的作家來說,我覺得它的影響依然很深遠。寫作風格的養成沒必要只從17、18世紀的英國作家那裡繼承而來,它可以來自普通百姓平時生活中的談話,這是馬克·吐溫告訴我們的道理。但是,請不要愚蠢地認為哈克貝利·費恩的話只是生活中的簡單複製。有哪個小男孩沒接受過教育,就把句子說得這樣簡練?就能這麼貼切地運用修飾詞?可能馬克·吐溫怕太口語化地運用第一人稱進行創作會讓文學很沒面子,所以他選擇了一種我們樂於接受的創作方法,讀者們因此覺得小費恩說出的話非常真實。美國文學直到這個時候才擺脫了長久的束縛。《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是一部典型的流浪漢小說,裏面充滿了千變萬化的新穎構思,滿含熱忱與活氣。在這個頗有名氣的偉大流派中,它有充足的實力毫無愧色地與《吉爾·布拉斯》和《湯姆·瓊斯》這兩部佳作並列。馬克·吐溫在寫最後幾章的時候不知道怎麼想的,他描述了一個沒什麼意思的小笨蛋湯姆·索亞,如若不然,這將是一部完美的作品。九-九-藏-書
有些目的的確是自私的,但是大多數卻是大公無私的。對生活中美好事物的喜歡並不影響他真誠懇切地接受艱辛的時刻。富蘭克林是一位很有勇氣並且很大方的好夥伴。他說話機智尖銳,坦言自己喜歡女人和酒,能夠從中得到樂趣。他是個在很多方面都有所成就的頗有才藝的人。他的一生是快樂的一生,是有意義的一生。他為自己的國家,為自己所在的州,為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有著很大的貢獻。正如約翰生博士是英國人的典範一樣,我覺得富蘭克林也是美國人的典範。我認為他不懂得弄噱頭是不受美國人喜歡的唯一原因。
外國讀者並不崇拜康科德派的作家,原因可能是他們理解不了在美國人的心目中,他們有什麼非同尋常的價值。但是埃德加·愛倫·坡卻很受人崇拜。與在美國相比,我覺得他在外國所受到的崇拜更多,舉個例子,在法國,到現在仍然有一批作家受到他很大的影響。美國人並沒有給他應有的尊重,可能是因為他品行上的偏差,還有他那令人難以接受的私生活。但是讀者應該把目光聚焦在作家的作品上面,而不是他的品行和私生活。愛倫·坡所寫的詩歌直到現在都是美國最優美的,這些詩歌就像威尼斯那些美得看一眼就勾人心魄的名畫一樣。你在那一刻得到了感官上的深深享受,便不注重這些詩句是否給你帶來啟迪。這些詩沒能給你別的東西,卻給了你獨一無二的美。
有一位作家讓他的同胞很驕傲,我不想詆毀他。我必須要肯定,他是一位魅力四射、心地善良的名人。從他的日記中,你能讀出他的深謀遠慮併為之感動。在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已經這樣了。愛默生的文章就像在演講一樣,他可是一位演說家。音色和氣場能給演講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寫出的文章卻不會有這種力量。說實在的,我覺得他那很有名氣的《論文集》並不能給人幫助或者讓人感到快樂。他所寫出的文章離陳舊腐朽並沒有多遠。他所寫出的句子雖然生動,但卻沒有多大功用。如果把他比作一位矯健的溜冰健將,把他的陳舊腐朽比作冰面,他總能在冰面上跳出優美並且繁雜的舞蹈。他如果沒有這項才能的話,可能寫出的文章會更好。但是愛默生既然名聲傳得非常遠,讀者們理所當然地想弄明白他為什麼在文學界取得這麼高的地位。我希望你讀讀他的《英國人的特性》。這本書的內容很詳細,《論文集》使用的語言含混、疏鬆,沒有太高深的思想,而它的語言卻完全不同。這本書中的詞語運用比他的其他著作更形象、更貼切,內容也更有意思。我覺得閱讀這本書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前兩章里我所推薦的作品令人感動,令人震驚,但希望你不要對本章中所談到的作品寄予同樣的希望,這是在談論這些選擇出的作品之前我要說明的。人們經常使用「天才」這個詞彙,但是我不會隨便將這頂桂冠扣在一個不過寫了三四部優秀的劇本,或者兩三部優秀小說的作家頭上。我覺得天才的出現鳳毛麟角,本章所談到的作家中,我稱任何一個為天才都會覺得心裏不踏實。稱讚他們富有才華已經是很高的評價。在他們之中,有一些才高八斗的作家,也有一些資質比較平凡的作家,大多數人的文學道路都充滿荊棘。不知道他們有沒有這樣的意識:只有竭盡全力擺脫外國文學的束縛,才能開創出一個國家的特色文學。這一點很難做到,這不僅是由於教育對他們自身的限制,還由於讀者所存在的偏見。他們所生活的這個年輕國家,竭力打造本國文明的過程中,最重要的事情是實際的問題,而藝術的地位卻是次要的。這樣的環境讓一些作家無所適從,而歐洲的環境更為適宜,所以他們都逃到了那裡。如果環境更加有利於那些留下來的作家,他們一定能夠創作出更優秀的作品。這樣說的原因是,他們在各種困境下依然創作出經典作品,這說明這些才高八斗的人頗有創造力。直到今天為止,美國文學還是一個只經歷了一百多年的青年。如果將整個18世紀從英國文學史中去除,英國文學就無法繼續作為英國精神雄偉的豐碑(這裏理所當然不包含喬叟、莎士比亞和17世紀一批著名的詩人和散文家)而存在。很難想象,如果我們的文學沒有蒲柏、斯威夫特、菲爾丁、約翰生博士和包斯威爾會變成什麼樣子。
有一個觀點我過去一直強調,現在我想再說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