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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赫爾曼·麥爾維爾和《白鯨》 (二)

八、赫爾曼·麥爾維爾和《白鯨》

(二)

如果有人耽於猜想的話,會將這個奇怪的故事看作他對婚姻感到失望的最初跡象。要想揣測伊麗莎白·肖(也就是麥爾維爾太太)屬於何種人物,我們必須依照存留不多的幾封她所寫的信。她並不擅長寫信,而且信中所揭示的恐怕也遠遠不夠,但它們至少證明,她很愛自己的丈夫,而且她是一個通情達理、心地善良、注重實際的女性,雖說有點狹隘和傳統。她無怨無悔地忍受貧窮。對於丈夫的發展,她無疑感到十分迷惑,而他似乎一心要丟開《泰比》和《奧穆》給自己帶來的聲譽和名望,更是令她傷心不已,可她仍舊相信他、仰慕他,直至最後。她並不屬於智慧型的女人,但她卻是個善良、寬容、溫柔的妻子。
這個明顯頗為正常的年輕人,卻變成了寫《皮埃爾》的那個憤怒的悲觀主義者,我們對此該作何解釋?是什麼把這位平凡無奇的《泰比》作者,變成了富於想象、力量、靈感、表現力的《白鯨》作者?有些人認為,是一陣癲狂使然。這種觀點被其崇拜者憤然地予以否定,似乎這是件可恥的事:當然了,這並不比心懷妒恨可恥到哪兒去。我在本文中無需論及《皮埃爾》。這是一本十分荒謬的書,其中有意味深長的話:麥爾維爾是在痛苦與辛酸中寫這本書的,他的激|情不時造就出有力而感人的篇章;可是事件不像是真的,人物動機沒有說服力,對話也僵硬做作。《皮埃爾》給人以這樣的印象:此書是在神經嚴重衰弱的情況下寫成的。但這跟癲狂並不一樣。假如真的有什麼證據證明麥爾維爾曾經精神錯亂的話,那麼就我所知,也沒有人出具過。還有人暗示:麥爾維爾在從蘭辛堡搬到紐約以後,由於受到集中閱讀的影響太深,以至變成了另外一個人。說他被托馬斯·布朗爵士折磨得發狂,就如同說堂吉訶德被騎士的浪漫精神折磨得發狂一樣天真幼稚,根本無法讓人信服。不知道究竟怎麼著,平庸的作家就變成了頗有些天才的作家。在這個充滿性意識的年代,尋找性|愛上的根源來解釋如此奇怪的情況,是再自然不過的。
然而這兩本書作者的形象十分清晰,我們不需怎麼想read•99csw.com象就能看出,他是一個耐勞、勇敢、堅決的年輕人,活潑熱情,喜歡開玩笑,害怕工作但並不懶惰,快樂、親切、友好、無憂無慮。跟所有這個年紀的年輕小夥子一樣,他深深為玻利尼西亞女孩兒的美貌所陶醉,如果他不接受她們甘願給自己的好意,那就不正常了。如果說他身上有什麼不同尋常之處的話,那就是他對美有著由衷的喜愛,而年輕人對美往往是不怎麼在意的。他對大海、天空、青山的精彩描寫都蘊含著某種強烈的感情。他勝過其他二十三個水手的地方或許表現在他「生性|愛思考」,而且對此很清楚。「我是屬於沉思型的,」他在多年後寫道,「當年出海的時候,我常常在夜裡爬到高處,坐到其中的一根帆桁上,把身子蜷縮在夾克里,任自己的思緒自由馳騁。」
在「美國號」快船上,麥爾維爾的好友是個英國水手,名叫傑克·蔡斯,「身材高大而結實,眼睛大而清澈,眉宇纖細,留著深棕色的大鬍子」。「此人身上具有如此驚人的判斷力和好感,」他在《白外套》中寫道,「誰要是不喜愛他,就是不說實話,」接著又說:「不管你在何處隨洶湧的波濤顛簸,親愛的傑克,帶上我最好的祝願,願上帝保佑你,不管你身處何方。」話語中透露出麥爾維爾罕見的柔情。這個水手給他留下的印象如此之深,以至於他專門為他寫了一部中篇小說《比利·巴德》,這本書在五十年以後、麥爾維爾去世前三個月才完成。故事集中表現了主人公的驚人之美。正是由於這一點,才使得全船的人都很愛他,也正是由於這一點,才間接導致他的悲慘結局。
以上便是傳記作者們所言的麥爾維爾生平簡介,但是很明顯,尚有諸多內容他們並未談到。他們略過了馬爾科姆的死,以及斯坦威克斯的離家出走,就好像這些事情無關緊要一般。毫無疑問,長子的不幸身亡令做父母的痛不欲生;毫無疑問,次子的失蹤又令他們心煩意亂。當馬爾科姆在十八歲時開槍自殺后,麥爾維爾太太肯定跟她的幾個兄弟有信件往來;我們只能揣測,這些信都被壓了下來。誠九*九*藏*書然,到1867年,麥爾維爾的聲名已不比從前,但可以料想,這種事件的發生,還是可以使媒體想起他的存在的。這可是新聞,況且美國的報紙必定會毫不遲疑地大加挖掘的。對於這個男孩兒死時的情形,難道就沒有什麼調查?假如他是自殺,那是什麼造成他這麼做的?為什麼斯坦威克斯要出走?他在家裡的生活狀況究竟如何,竟迫使其走上這一條路?又怎麼會從此杳無音訊?就我們所知,麥爾維爾太太是一位善良慈愛的母親,然而奇怪的是(仍然就我們所知),她好像並未採取任何措施同兒子取得聯繫。麥爾維爾的葬禮只有他的夫人和兩個女兒參加,而且我們獲悉,她們是僅有的仍舊在世的直系親屬,通過這一事實,我們只能推斷:斯坦威克斯已經去世。根據記載,晚年的麥爾維爾非常疼愛自己的孫輩,可他對自己子女的感情卻讓人捉摸不透。劉易斯·蒙福德所寫的麥爾維爾傳記很有見地,他無情地描寫了麥爾維爾與子女們的關係,讀來十分可信。他好像是個殘酷苛刻、沒有耐心的父親。「其中有個女兒,她一想起父親的形象來就深感某種憎惡……的確,當他花十美元購買一件藝術品、一張印版或是一尊雕像,而家裡連麵包都快沒有的時候,她們的黑暗回憶還有什麼可奇怪的?」憎惡是個十分強烈的字眼:我覺得「渴望」或是「氣憤」更適合用來表達女兒們對父親不夠關心自己的感受。肯定還有什麼別的因素導致她們的怨氣。麥爾維爾似乎喜歡開一些她們沒有興趣的玩笑,如果你體會出言外之意的話,會懷疑他有時候酩酊大醉地回到家裡。我必須得馬上說明:這隻是揣測而已。斯托爾教授在《思想史學報》上的一篇文章中表示:麥爾維爾「絕對是滴酒不沾」。對此我可不信。他是個喜歡聚首作樂之人,毫無疑問,作為一名水手,他很可能常跟其他人一同飲酒。我們知道,在他作為乘客首次去歐洲的時候,曾經徹夜不眠,跟一位名叫阿德勒的青年學者豪飲威士忌、高談闊論;後來有朋友從城裡來箭頭看他的時候,在去附近名勝遊覽的路上,「聽到好多香九*九*藏*書檳、金酒、雪茄之聲」。麥爾維爾的部分職責是檢查進港船隻,可以確信的是,他到船上沒多會兒就會被拖到下面喝幾杯(除非那個時代的美國船長們跟今天的大不相同)。如果對生活倍感失望的他想從酒精當中尋求慰藉,也是很正常的。我得補充說明的是,他跟海關的眾多同事並不一樣,對自己的工作絕對是盡心盡責。
很明顯,麥爾維爾是個受抑制的同性戀,根據我們的閱讀所得,在當時的美國,這種同性戀要比今天普遍。一個作者的性取向如何,並不關讀者的事,除非它影響到了作者的寫作,就像安德烈·紀德和馬塞爾·普魯斯特那樣;假如真是這種情況的話,而且事實就擺在你面前,那麼很多看似隱晦難懂甚至不可思議之處,就會非常地簡單明了。我對麥爾維爾的這一取向如此贅言,是因為這可以解釋他對婚姻生活的不滿;性|愛上的挫敗感引發他內心的變化,使得所有對他感興趣的人摸不著頭腦。
麥爾維爾愛她嗎?他在求婚期間可能寫下的信沒有得以存留,要說他當時是被一種「聖潔和神秘的喜悅」所觸動,那隻能是一種浪漫的設想。他是娶了她,但男人可不單單是因為愛情才結婚的。可能是他已過夠了漂泊的生活,想要安定下來:這個怪人的一大怪處便是,儘管他號稱自己「天生喜歡漂泊」,可在他少年時代首次去利物浦以及在南海生活的三年之後,他對冒險的渴望便日漸冷卻。之後的行程只不過是旅遊觀光而已。或許麥爾維爾結婚是因為家人朋友都覺得他該結了,或許他結婚是為了抵抗那些讓他沮喪的喜好。誰知道呢?劉易斯·蒙福德說「他跟伊麗莎白在一起的時候並不怎麼開心,而離開她的時候也不怎麼開心」,還說他不僅對她有愛情,而且「在漫長的分別時間里,慾望在內心積聚」,而隨後卻是匆匆滿足並厭膩。他肯定不會是第一個發現以下現象的男人,即對妻子的愛,分開的時候要比相聚的時候多,對性|愛的期待要比實現性|愛更讓人激動。我覺得麥爾維爾很可能對婚姻的束縛感到厭煩,或許妻子給與他的,沒有他所期待的那麼多,但他還是長期維持九_九_藏_書婚姻關係,讓妻子為自己生了四個孩子。就人們所知,他對她始終都很忠誠。
凡是專心讀過麥爾維爾的人,都不難發現他對男性美的欣賞。從巴勒斯坦和義大利返回后,他做過一次有關雕塑的演講,專門談到「望樓的阿波羅」這尊希臘羅馬雕像。其主要價值就在於它代表了英俊貌美的青年男子。我已經談過托比(就是和他一起逃離「阿庫什尼號」的那個男孩子)留給麥爾維爾的印象了,在《泰比》當中,他又詳細描述了自己交往的那些年輕人的身體之美。他們的形象比起同他調情的那些女孩子來可生動多了。但在此之前,十七歲的他乘船駛往利物浦時就跟當地一個名叫哈里·波爾頓的男孩兒交上朋友。以下是他在《雷德伯恩》里對此人的描述:「他屬於那種身材不高但十分健美的小傢伙,拳曲的頭髮、光亮的肌肉,就好像蠶繭里生出來的一樣。他的膚色是一種泛著光彩的褐色,像女孩兒一樣嬌柔;他的雙腳很小、雙手很白;眼睛大大的,黝黑而柔美;詩歌不說,單是他的嗓音就有如豎琴。」有人曾懷疑這兩個孩子匆匆去倫敦遊玩的真實性,甚至是否真有哈里·波爾頓這個人;可如果說麥爾維爾創造這個人物是為了給故事增添一段有趣情節的話,他這麼個充滿男性氣概的人居然塑造出一個如此明顯同性戀的人物,就實在讓人奇怪了。
《泰比》和《奧穆》寫于麥爾維爾和伊麗莎白·肖結婚之前。兩人結合后的第一年,他又寫了《瑪迪》。該書的開頭直接從他的船員經歷接下去,而後就成了異想天開了。故事十分冗長,而且在我看來有些乏味。對於該書主題的解釋,我實在比不上雷蒙德·韋弗:「《瑪迪》所追求的目標,就是把那種聖潔神秘的愉悅感(在求愛期間曾觸動麥爾維爾心弦)完完全全地支配:這份愉悅感,他在深愛母親的苦痛中感到過;這份愉悅感,在他對伊麗莎白·肖的愛情中曾令其不知所措……《瑪迪》是追尋逝去魔力的朝聖之旅……它追尋的目標就是伊拉,一個來自快樂之島奧魯利亞的少女。為了她,人們要進行一次穿越文明世界的航行;儘管他們(小說中的人物)九_九_藏_書尋找時機大談國際政治以及其他一系列話題,伊拉終究沒有找到。」
麥爾維爾是一個非常獨特的人,基本沒有什麼明確的證據能夠讓你獲悉他的性格;但是從其前兩部書中,你可以比較清晰地知道他在年輕的時候是什麼樣子。就我而言,《奧穆》比《泰比》更具可讀性。它是對麥爾維爾在茉莉亞島經歷的直接記敘,從總體上說可以當真,而《泰比》則像是一個事實與幻想的大雜燴。根據查爾斯·羅伯茨·安德森的說法,麥爾維爾在努庫希瓦島上僅僅呆了一個月,而不是他冒充的四個月,他在去泰比人山谷的路上所經歷的奇遇並非他所說的那般驚心動魄,而他逃離這些所謂食人成性者的危險也沒有那麼大;此外,他所講述的逃跑故事純屬無稽之談:「整個逃跑情節本身十分地誇大與虛假,顯然是匆匆寫出來的,為的是把自己表現成一個英雄,而不是考慮故事符不符合邏輯、夠不夠生動細緻。」麥爾維爾不該為此受到責怪;我們已經提到,他不停地為熱心聽眾講述自己的冒險故事,而誰都知道,每次講故事的時候,你很難抵抗住誘惑而不把故事講得好聽一點、刺|激一點。於是在動筆寫作的時候,把自己在無數次講述中已經任意渲染的故事寫成中規中矩、缺乏刺|激的內容,就實屬為難了。事實上,《泰比》似乎就是麥爾維爾把當時各種遊記中的內容彙編到一起,再加上對自身經歷繪聲繪色的描述而成的。勤奮嚴謹的安德森先生指出:麥爾維爾不光時不時地重複那些遊記中的錯誤,還在不同場合使用了其原作者的措詞。不過,不管是《泰比》還是《奧穆》,都是用當時的習語所寫的上佳之作。麥爾維爾已經傾向於使用文學詞語而非日常詞語了:比如說,他喜歡把一棟樓叫做「大廈」(edifice);一個茅屋不是「靠近」(near)另一個,甚至不是在另一個「附近」(neighborhood),而是「毗鄰」(vicinity);他更願意「疲憊」(fatigued),而不是像大多數人那樣「累」(tired);他寧可「顯露」(evince)情感,而非「表現」(show)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