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紅綢圍巾
亞森·羅平朝他腿上踢了一腳,制止了他。兩人的衣服幾乎碰到一起,兩雙眼睛互相瞪著,就像兩個摔跤的對手。
「可在別的地方也沒發現呀!」加尼瑪爾反駁道。
「不知道。誰也不知道。房間里一片混亂,證明兇手也不知道寶石藏在什麼地方。」
加尼瑪爾那時已經很有名氣了。這次逮捕兇手歸案如此迅速,使用的方法十分簡單,警方很快將這些情況透露出來,更使加尼瑪爾名氣劇增。大家就把所有無頭案都算到普萊瓦伊的帳上。報紙則大誇加尼瑪爾的功績。
他右手揮著一根沉重的手杖,左手伸到背後,似乎打算開門。加尼瑪爾覺得他可能從那裡逃走,從某個秘密出口逃走。「算了吧,別開玩笑。」他走過去,說,「……你跑不了……快投降吧。」
「沒什麼……局長……試試看吧……」
「你說這些跟我有什麼關係?」加尼瑪爾打斷他的話。「的確,我說多了。你很忙。請原諒。我不會要多久……五分鐘……我開始了……來支雪茄,好嗎?不要?很好,我也不要。」他也坐了下來,兩隻手像彈鋼琴似地在桌上彈著,腦子在想事兒。然後他說:「一五九九年十月十七日,一個炎熱但令人心曠神怡的晴朗日子……你在聽我說嗎?……一五九九年十月十七日……其實,有必要追溯到亨利四世治下,讓你了解新橋編年史嗎?用不著,你也許不精通法國歷史,因此我可能會把你腦子搞糊塗。你只需知道昨夜將近一點的時候,一個船夫從新橋左岸邊最後一個橋拱下經過,聽到有人從橋上扔下一件東西,掉在他的船頭上。這件東西顯然是要扔到塞納河底的。船夫的狗狂叫著衝過去。等船夫走到船頭時,看到狗正在用嘴扯拉一張報紙。這張報紙裡面包了好幾件東西。船夫把沒有掉進水裡的東西撿起來,拿回艙里仔細檢查,似乎覺得有些意思。他跟我一個朋友有聯繫,就讓這人把事情告訴我。今天早晨,他們把我叫醒,給我講了事情的經過,並把那些東西交給我。喏,就是這些。」
「畜生!」加尼瑪爾咬牙切齒地說。
亞森·羅平似乎很抱歉,親熱地說:「你生氣了?是的。我從你眼睛里看出來了……因為迪格里瓦爾案件,對嗎?我本應等你趕來抓我,是不是?……媽的,我竟沒有想到這一點!我向你發誓,下一次……」
他讓他們守在一個咖啡館里。命令很明確:如果他在四樓某個窗口出現,或者他過一小時還不回來,警察就進入這座房子,任何人想出來一律逮捕。
走了二十多米遠以後,那男人又彎下腰,挽起褲腳,放下一塊桔子皮。
亞森·羅平點燃一支煙,拉住加尼瑪爾的袖子,說:「嗯,你目瞪口呆了,探長!你以為在偵探推理方面,外行是沒有這麼大本事的。錯了,先生!亞森·羅平搞起推理來,就跟小說里寫的偵探一樣在行。我的證據嗎?非常明顯非常簡單。」他指著那些東西,又說:「昨晚九點鐘以後(報上的日期是昨天,還有《晚間版》的字樣。另外,你可以看到,報紙這裏還粘著一條黃紙帶。送給訂戶的報紙就是用黃紙帶扎的要等晚上九點的郵班才能送到訂戶手上)。九點鐘以後,一位衣冠楚楚的先生(請注意這塊玻璃碎片剛好跟一個單片眼鏡框相吻合,而單片眼鏡基本上是貴族用的),一位衣冠楚楚的先生走進一家糕點鋪(這就是薄紙盒,上面還沾著夾心烤蛋白和奶油咖啡糖點上的奶油。人們習慣把這類點心裝在紙盒裡)。這位戴單片眼鏡的先生,帶著這包點心去見那個年輕的姑娘。這塊紅綢圍巾足以說明她是一個打扮古怪的人。這位先生見到姑娘后,出於尚不清楚的原因,先用刀刺傷她,再用這條綢圍巾把她勒死了。(探長,把你的放大鏡拿出來。你會看到綢子上有深紅的印跡。這兒是擦匕首的痕迹。那兒是沾血的手抓過的痕迹。)殺人以後,為了不留痕迹,他就從口袋裡掏出幾件東西:第一件,他訂的一張報紙(看看這一截,這是一份賽馬的報紙。很容易看出報名);第二件,一條繩子,恰好是條鞭繩(這兩個細節證明這人對賽馬很感興趣,並且本人親自照料賽馬,不對嗎?)。眼鏡的細繩在搏鬥時斷了,眼鏡打碎了,他就把玻璃碎片收集攏來。他又用剪刀(請看剪刀剪過的痕迹)把圍巾上染有血跡的部分剪掉,另一部分大概留在死者攥緊的手裡。他把糕點盒捏成一團,把一些罪證也扔了,其中,比如刀子,可能沉到塞納河底去了。他用報紙把這些東西包起來,用繩子捆好。為了加重分量,把這個玻璃墨水瓶拴在上面。他扔下這包東西就逃走了。結果這包東西掉到駁船上。事情就是這樣。哎呀,我真熱。你對這件事怎麼看?」
加尼瑪爾壓著怒火,只有一個念頭:趕快叫人。由於這個房間朝著院子,他就慢慢轉過身,走向另外那個房間門口。到了那裡,他就可以躍到窗口,敲碎一塊玻璃喊人。
那些東西攤在桌子上,他指給加尼瑪爾看。先是一張報紙的碎片。其次是一個很大的玻璃墨水瓶,瓶蓋上拴著一根長線。另外還有一小塊玻璃碎片,一個揉爛的軟紙盒。最後是一塊鮮紅的綢子,一頭扎著一個同樣料子同樣顏色的流蘇結。
加尼瑪爾拆開信。信是用鉛筆匆匆寫的,內容如下:
他大聲咒罵亞森·羅平,為自己被卷進這個案子而惱怒,但還是下決心要查個水落石出。他漫無目的地在街上走,腦袋裡亂糟糟的。他努力想理清思路,從雜亂的事實里,找到一個沒有被任何人注意到,連亞森·羅平也沒想到的細節,一舉破案。他在一家酒店匆匆吃了午飯,又開始散步。突然,他停下腳步,又驚奇又困惑。他走進了絮萊納街那道門,進了幾小時之前,亞森·羅平把他引進的房子。現在一股比他的意志更強大的力量又把他引來了。破案的辦法就在這裏,這裡有證明真相的全https://read•99csw•com部素材。不管怎麼說,亞森·羅平的判斷是那麼準確,估計是那麼恰當,使他對這種料事如神的本事感到驚慌、困惑,不管他怎麼辦,都只能把敵手留給他的案子接著辦下去。
「給你幹家務的老婦人卡特里納是給我幹事的。今早你喝咖啡牛奶的時候,她把你的子彈浸濕了。」
再說,他也不想去追。亞森·羅平使他產生了一種奇怪而又複雜的感情,其中交織著恐懼,怨恨,不由自主的敬佩,還有一種模模糊糊的直覺,就是他竭盡全力,堅持不懈地追緝,也無法戰勝這樣一個對手。他追捕他,是出於職責,也是出於自尊。但他卻總是擔心,生怕上這個喜歡捉弄人的可怕傢伙的當,生怕在等著看他笑話的公眾面前出乖露醜。
果然,九點還差幾分鐘,看門女人探身窗外,向加尼瑪爾發出警報。加尼瑪爾馬上輕輕吹了一下哨子。這時,一個頭戴高禮帽,身穿毛皮大衣的先生沿著塞納河邊的人行道,穿過馬路,向這座房子走來。
「就算是吧,可這也不能成為指控他的根據呀。您知道我們眼前最需要的是什麼嗎,加尼瑪爾先生?是另一截紅綢圍巾。」
晚上七點,這幾個人中的最後一個回來,報告他一個好消息。一個叫普萊瓦伊的訂戶,住在奧居斯坦河街一幢小房子里。頭天晚上他穿著一件毛皮大衣從家裡出來,在看門女人手裡接過郵件和《賽馬畫報》就出門了,將近半夜才回來。
一直等他獨自一人走到外面,加尼瑪爾才把話說完,而且是跺著腳,用極為氣憤的語氣說的:「只是,我向上帝發誓,我要憑自己的本事抓住兇手,絕不用那混蛋提供的情況。啊!不用……」
加尼瑪爾站著一直未動,似乎從驚愕中清醒過來。他看看四周,看看亞森·羅平,顯然在尋思是不是真要撲上去「摟」他的脖子。不過他忍住了,抓過一把椅子,坐下來,好像突然打定了主意,要聽聽對方講些什麼。
過了二十分鐘,加尼瑪爾回到手下那一群人中間。他們當中有個人對他說:「剛才有一個漆匠從裏面出來。當時,他的夥伴剛吃完午飯回來。他交給我一封信,說:『請交給你們的老闆。』我問:『哪個老闆?』可是他已經走遠了。我猜這是給您的。」
那人說,「我就是亞森·羅平。我一大早就在油漆粉刷包工頭那裡幹活。現在是吃飯時間。我就上來了。」他快樂地微笑著,打量加尼瑪爾,大聲說:「真的!這倒楣的一刻,還是多虧了你,嘿,老夥計!你就是給我十年陽壽,我都不賣哩。不過,我還是很愛你的!那女藝人的事,你覺得怎麼樣?都想到了,預料到了吧?而且是從頭到尾預料到了,對不對?這個案子,我理解不錯吧?那條圍巾的秘密,我窺破了吧?我並不吹噓我的推斷沒有漏洞,沒有脫節的地方……可這終究是一個智慧的傑作!加尼瑪爾,我想象得多麼完整,把全部情節都拼出來了!對已經發生的事,以及從發現罪行到你此刻來這裏尋找罪證這期間將要發生的事,我的直覺是多麼準確!真是神奇的預測!你拿到圍巾了嗎?」
可就在他抓住普萊瓦伊的手杖那一瞬間,想起了亞森·羅平的警告:普萊瓦伊是個左撇子。他是在用左手摸槍。加尼瑪爾看到那人猛地掏出槍來,趕緊彎下身子。只聽見兩聲槍響。沒有傷著人。
幾秒鐘之後,普萊瓦伊下巴挨了一槍托,倒在地上。到九點鐘,他已經被關在看守所了。
「又干蠢事!你那傢伙打不出來的。」
「一言為定。」
「他剛才找你。」
「兇手可能是用死者戴的這條綢圍巾把她勒死的。」法醫說,「她手裡緊抓著它,不讓兇手奪去。」
「可為什麼只剩這一截呢?」法官問,「另一截呢?」
「混蛋!」加尼瑪爾狠狠罵道。
「一個船夫。他不願講出名字,怕遭報復。不過我已經掌握了一切必要的罪證。事情很容易。」
「明天?」
他去找迪杜伊先生。
偵探高興得直哆嗦,那上面可以清楚地看到五個指頭和手掌的印子。鐵證如山,無法否認。兇手用那隻血淋淋的手,也就是對熱妮·薩菲爾下刀子的那隻手,抓起這截圍巾,並用它勒住她的脖子。
然後,他回到保安局,召集六七個人,作了必要的指示,就把他們派出去了。
接下來,他把那張賽馬報紙的碎片拼到一起,交給一個報販。報販一眼就認出這是《賽馬畫報》。加尼瑪爾立刻來到賽馬畫報社,要了訂戶名單,把住在新橋附近、尤其是住在左岸的訂戶姓名和住址記了下來。因為亞森·羅平是這樣說的。
亞森·羅平一邊說,一邊像加尼瑪爾剛才那樣,走到門邊。加尼瑪爾明白敵人要逃走。他不顧危險,衝過去攔住他的去路,結果肚子被對手用頭狠狠一頂,倒在地上,一直滾到牆邊。亞森·羅平三下子打開了一個機關,擰開門把手,拉開門,哈哈笑著走了。
加尼瑪爾繼續尋找,重新調查和搜索,累得精疲力竭,為弄清貝爾納街謎案度過了許多不眠之夜。他反覆調查了普萊瓦伊的生活,又動員十多個人搜尋那塊藍寶石。可是仍無結果。十二月二十七日,預審法官在法院走廊招呼他:「喂,加尼瑪爾先生,有新情況嗎?」
「好朋友,你看到的就是物證。」亞森·羅平說,「當然,如果那隻蠢狗不把那些東西撥弄到河裡去的話,問題就更容易解決。不過,我覺得只要動動腦子,用點心思,還是可以查明情況的。這正是你的拿手好戲。你說呢?」
與此同時,那男孩子也停下來,用一截粉筆在他經過的那座房子上畫了一個白叉,外面加上一個圓圈。兩個人又接著走。過了一分鐘又停下來。那男人拾起一枚別針,放下一塊桔子皮。男孩也馬上在牆上畫了第二個叉,再加上一個圓圈。
到了博沃廣場,那男人猶豫了一下。後來,他好像下了決心,兩次把九九藏書褲腳捲起又放下。於是,那男孩就在內政部門前崗哨對面的人行道邊上坐了下來,在石頭上畫了兩個叉和兩個圓圈。到愛麗舍宮附近,兩人又故伎重演。
調查如此順利,結果與亞森·羅平的預言是如此一致,使得加尼瑪爾在聽偵探彙報時,深受震驚。他再一次看出亞森·羅平的本事有多大。他在自己相當長的一生中,從未遇到這樣有洞察力、頭腦這樣清醒敏銳的人。
「可是您是認為他有罪的,預審法官先生!普萊瓦伊要是無罪,就不會拒捕了。」
他來不及說完這句話。普萊瓦伊看到一些人從暗處突然走出來,就趕緊退到牆邊,背靠著底層一家商店的門,面對敵人。商店的護窗板已經關上了。
「這是一隻左手的印子。」亞森·羅平說,「……所以我才提醒你。正如你明白的,這裏沒有半點神奇。因為,你把我看成高智商的人,這我同意,可你要把我當成一個巫師,那我就不答應了。」加尼瑪爾迅速把那截綢子放進口袋。亞森·羅平同意了:「對,夥計,這是給你的。能讓你高興,我也高興!你明白,這裏面沒有任何圈套……一片好意……朋友間,同伴間的幫忙……我承認,這裏面也有一點好奇……是的,我想仔細看看那一截綢巾……警察手裡的那一截……別怕,別怕,我就還你……只要一秒鐘就夠了。」
亞森·羅平站在他面前,聳聳肩。
二十分鐘以後,他走出地鐵,向貝爾納街走去。死者在演藝圈子裡頗有名氣,藝名叫熱妮·薩菲爾。她住在三樓一個簡陋的套間里。探長跟著一名警察,穿過兩個房間,走進一間卧室。負責調查此案的法官、保安局長迪杜伊先生和一個法醫都在裏面。
「沒有,預審法官先生。」
他發現正房的窗子都是臨街的,又看了另外幾個房間。裏面沒有人。
「沒有。」
「啊?」
「幹什麼用呢?」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音樂咖啡座的一個歌女。」加尼瑪爾嘀咕一句:「媽的!」
「請原諒,老朋友。」他對加尼瑪爾說,「我有話要跟你說……非常緊急。」
在他的無尾常禮服衣袋裡,果然找到一張座位票和一張節目單,上面的時間是那天晚上。
這時,第三個人從隔壁房間走了過來。這是一個二十八九歲的年輕人,蓄著短短的絡腮胡,戴著眼鏡,穿著捲毛羔皮衣,像個外國人,一個俄國人。
「不,」加尼瑪爾尋思,「這一切都是謊話……是一堆沒有根據的假設和猜測。我可不會幹。」
「很難吶,局長。」
「我負有一項使命……」
偵探大惑不解,一雙眼睛緊盯著他。亞森·羅平繼續說:「當時,我心想:要是看看另外一截,就是警察將在死者脖子上找到的那一截,多有意思呀!因為那一截,就是我現在拿在手上的一截,頭上也有流蘇結……這樣一來,我就知道那裡是不是也有一個藏東西的地方,就知道裏面藏的是什麼了……好朋友,你瞧,做得多巧妙!而且是這樣簡單!只是用一束紅絲,包著一個空心的菱形木塊織起來就行了。中間留一個小空,好藏東西。當然小得很!但足以放進一塊小聖牌,或別的什麼東西……一件首飾……比如一塊藍寶石……」
「他在哪裡?」
兩個「主顧」沿著弗里德蘭大街和聖奧諾雷郊區往下走。以後就沒有發生什麼值得一提的事了。
在探長看來,他不意撞見的這個陰謀十分值得注意。
加尼瑪爾不由自主地聽他說著。他則漫不經心地擺弄著那半條圍巾頭上的流蘇結。
案件的調查開始進展很快。首先,人們發現普萊瓦伊,真名為托瑪斯·德羅克,已經有過犯罪前科。另外,在他家搜查時,雖然沒有發現新的罪證,卻找到一團線,與捆紮那包物證用的線相似。還發現了幾把匕首,可能與扎傷死者的匕首相同。但是到了第八天,形勢大變。迄今為止,普萊瓦伊一直拒絕回答問題,現在,卻在律師幫助下,十分明確地表明自己發案時不在現場。那天晚上,他在貝爾熱遊樂園。
保安局長回答道:「根據保姆的證詞,我至少可以提出一個假設。受害者是個才具平平的歌女,但大家都知道她很美。兩年前她曾到俄國旅行過一次,回來時帶了一塊非常漂亮的藍寶石,似乎是宮廷里一個人物送給她的。從此大家就管她叫熱妮·薩菲爾(藍寶石)。她對這件禮物非常自豪。儘管她出於謹慎,並不戴它,難道不能假設犯罪動機是要偷走這塊藍寶石嗎?」
「另一截?」
法醫剛剛檢查完畢,說道:「我的初步檢查結論很明確:死者先被匕首刺了兩刀,然後被勒死。顯然是由於窒息死亡。」
「給我!」
他打量著加尼瑪爾,想看看自己這番話在偵探身上產生了什麼效果。可是加尼瑪爾還是默不作聲。
「這些小針線活做得多麼巧!你調查的時候,注意到這個細節了嗎?熱妮·薩菲爾手非常靈巧,帽子和袍子都是自己做。顯然,這條圍巾也是她自己做的……再說,我第一天就發現了。我剛才說了,我生性好奇,拿到你剛剛裝進口袋的那半條綢巾后,我就作了仔細的檢查。我發現在那個流蘇裏面有一塊小聖牌,那可憐姑娘把它當作吉祥物放在裏面。這細節很感人,不是嗎,加尼瑪爾?救災救難的聖母的聖牌。」
這可能是一種怪癖,一種幼稚的消遣,大概誰也不會加以注意。但是加尼瑪爾目光敏銳,事事留意,非要刨根究底查出原因才滿足。
加尼瑪爾不答話。好幾天來,他已經感到案件的審理必然要走到這一步,不可能再有別的證據了。有了那塊綢巾,而且只有那塊綢巾,普萊瓦伊的罪行才能確定。而加尼瑪爾的處境要求普萊瓦伊的罪名成立。因為逮捕普萊瓦伊的是他,他也是因此而出名,而被人稱為犯罪分子的剋星的。如果把普萊瓦伊放了,他就變得十分可笑了。
「另一截大概染上血跡,被兇手帶走了。這裏可以清楚地九*九*藏*書看到剪刀匆匆剪過的痕迹。」
「說吧!」他說道,「……別廢話。我很忙。」
加尼瑪爾狂怒地把手槍放進口袋,向亞森·羅平衝過來。「還想動手么?」
「亞森·羅平先生害怕了。」他不無得意地說。「你真傻。」一個聲音在他身後說。
這樣,預審沒有審出半點確鑿的事實,半點可以進行嚴厲指控的依據。
亞森·羅平笑起來:「其實你非常驚訝,只是你還對我懷有戒心。『要是真發生了盜竊案,亞森·羅平這鬼東西為什麼不留給自己,不去追捕兇手,把贓物收歸己有反而把它交給我?』顯然,你這樣問是合乎邏輯的。但是……這裡有個但是:我沒有時間。目前我忙得不亦樂乎。倫敦和洛桑各有一起盜竊案,馬賽一起換嬰案,還有一個受到死亡威脅的姑娘要救。這些事全落到我身上。於是我尋思:『要不要把這個案子交給好加尼瑪爾去破呢?事情已經查出一半了,他是完全可以把它查個水落石出的。這樣我給他幫了多大的忙啊!他就可能出名了!』」
「為什麼?我們需要另一截綢巾。您找到了嗎?」
於是偵探講了偵破的過程。
「你真傻!」
這位普萊瓦伊先生戴單片眼鏡,是賽馬場的常客。他本人就有好幾匹馬,供自己騎或者租給別人。
加尼瑪爾一看,就嚇了一跳。他看到長沙發上躺著一具年輕姑娘的屍體,兩隻手緊攥著一塊紅綢圍巾!從胸衣的大領口看得見肩膀上面有兩道刀傷。
「媽的!」加尼瑪爾想起亞森·羅平的話,想起他對案情的描述,心裏又罵了一句……
其實,他毫不懷疑亞森·羅平先生這股勇氣,而且正是這股勇氣讓他不快。亞森·羅平為什麼要約他見面?目的何在?他忐忑不安,滿腹仇恨,憋著一肚子火。他決定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不僅要防止自己落入圈套,而且,也要利用這個機會抓住對手。第二天,十二月二十八日,是亞森·羅平約定見面的日子。頭天晚上,他把絮萊納街那座舊公館觀察了一夜,相信除了大門之外再無別的出口。他通知手下,要執行一項危險的任務,讓他們跟他來到戰場。
你忠誠的朋友亞森·羅平
「沒有,局長。」
這時,他已經把絲線拆開,從那個菱形木塊里,用拇指和食指捏出一顆精美的藍寶石。寶石的純度以及琢工都十分完美。「嗯,好朋友,我剛才說什麼?」
傷口周圍的血已經凝結了。那張抽搐的臉幾乎發烏變青了,留著恐怖的表情。
「把它還給我!」
「你看。」他說著,把位子讓給加尼瑪爾。
加尼瑪爾巴不得快點辦完。他帶人來到奧居斯坦河街,圍住那座房子。
他跟著他們走進去。在大門裡邊,他看到一個寬大的院子。院子盡頭掛著一塊房屋油漆粉刷工的招牌。左邊是樓梯間。他上了樓,剛到第二層,就聽到上面傳來一陣嘈雜聲,好像是有人在毆鬥,因此他加快了腳步。
好朋友,我寫這封信,是為了使你提防過於輕信別人的毛病。如果哪位先生說你手槍里的子彈被浸濕了,不管你多麼信任這位先生,即使他叫做亞森·羅平,你也不要上當。你要先開一槍再說,如果這位先生一命嗚呼,那就表明:第一,你手槍里的子彈並沒有被浸濕;第二,老卡特里納是最忠實的做家務活的女人。
「還有藍寶石!」加尼瑪爾命令道。
「拿到半條。你那一半呢?」
他把一張一百法郎的鈔票給了他們,把他們推出門,並把兩扇門關緊。
加尼瑪爾有些猶豫,臉微微發紅,不過還是回答道:「碰巧,局長。兇手把有可能成為罪證的東西都扔到塞納河裡。有一部分被人拾到,交給了我。」
他上到最後一層,見房門開著,就走了進去,側耳傾聽,聽出是有人在廝打,便朝傳出聲音的房間跑去。可是,他在門口氣喘吁吁地站住了。他看到那男人和那孩子正在用椅子敲地板,不免大吃一驚。
「是的,你去見他吧。」
當這個人向右拐到大軍大道時,探長發現他跟一個十二歲左右的男孩子互相打手勢,使眼色。那個男孩子正沿著街左邊的房子走著。
「對。兇手把它帶走,顯然是因為那上面有他沾了血的手印。」
「明天就會拿到的。」
亞森·羅平把那塊綢子遞給他。
「在這兒。我們來對一對。」
看到樓上的情形和他離開時一樣:門大敞著,鎖被撬壞了,他頗為吃驚。
「犯罪動機呢?」法官問,「鎖都被撬開了,衣櫃也翻亂了。您有什麼看法,迪杜伊先生?」
這天早晨,在平常去法院的時刻,加尼瑪爾探長從家裡出來,沿著佩爾戈萊茲街走時,發現前面有一個人舉止怪異。這個人衣著寒傖,雖然已是十一月了,還戴著一頂草帽。他每走五六十步,就要彎下腰,或是重新結一結鞋帶,或是拾起掉在地上的手杖,或是做點別的動作。而每一次,他都從口袋裡掏出一塊桔子皮,悄悄把它放在人行道邊上。
「走開!」他喊道,「我不認識你們!」
「把它還給我,不然……」
普萊瓦伊回答道。於是進行對質。糕點鋪的小姐認為他就是那個戴單片眼鏡的先生。貝爾納街的看門人認為他就是來找熱妮·薩菲爾的先生。可誰也不敢肯定。
「我說事情都做好了,可以逮捕罪犯了,局長。」
「這樣一想,我就幹起來了。早晨八點,我就派那放桔子皮的人去接你。你也上鉤了。九點鐘,你就到這裏來了。」亞森·羅平站了起來,微微向探長低下頭,看著他的眼睛說道:「划個句號,故事就完了。你可能很快就會查出被害者是誰……某個芭蕾舞演員,或者某個音樂咖啡座賣唱的歌女。另一方面,兇手可能住在新橋附近,極可能住在河左岸。最後,這裡是全部物證,我把它們送給你。你干吧!我只把這截圍巾留下。如果你要拼對整條九*九*藏*書圍巾,就請把另外半截圍巾拿來,就是司法當局將從死者脖子上取下來的那一截。一個月以後的今天,也就是十二月二十八日十點鐘,你把它帶來找我。你肯定可以找到我。不要怕,這一切都是認真的。我可以向你發誓,好朋友。這裏面絕沒有惡作劇。你可以放心大胆干。啊!有一個細節順便提醒你,你找那個戴單片眼鏡的傢伙時要小心,他是個左撇子。再見了,老朋友,祝你走運!」
「見鬼!」探長脫口罵了一句,心想,「這事真蹊蹺……這兩個主顧在玩什麼遊戲?」
加尼瑪爾走進法官辦公室。出來時,手裡拿著那截綢巾。「媽的,」加尼瑪爾嘀咕道,「我去要那個罪證,我會要到手的……只要亞森·羅平敢來赴約。」
探長檢查手槍,確信沒有故障,可以很容易地從衣袋裡開槍,就上樓去。
法官把加尼瑪爾請來,告訴他自己的難處。
「這是事先準備好的證據。」預審法官反駁道。「那您就證明這一點吧。」
他不再抵拒,走上四樓。門是開的,沒人動過那些物證。他把它們裝進口袋。他不能不接受大師的影響。可以說他此後的推理和行動都是無意識地在這種影響下進行的。
「你們這些人,」羅平繼續說道,「不管情況怎樣,終究是些傻瓜。從你們拿到綢巾那一刻起,竟沒有一個人想到要摸摸它,竟沒有一個人尋思那可憐姑娘為什麼要死死抓住綢巾不放。沒有一個人!你們胡干,不動腦子,什麼事都預見不到。」
他顯然很激動,他這副模樣引起迪杜伊先生的注意。「只是,」加尼瑪爾繼續說,「只是我向您發誓……局長,您明白,我向您發誓……」
「向我發什麼誓?」
偵探達到了目的。他趁亞森·羅平離開他的一瞬間,突然轉過身,抓住門把手,可是他馬上罵了一句:原來門把手擰不動。亞森·羅平哈哈大笑:「連這個也沒料到!你連這也沒料到!你設下埋伏,卻沒想到,我會預先察覺……你讓我領到這個房間里來,也不問問我是不是另有企圖。你也忘了門鎖是有特殊機關的!來吧,我們攤開來說,你對這一切有什麼看法?」
「什麼?不然,你真蠢。」亞森·羅平叫起來。「哼哼!你以為我會白讓你撿個便宜?」
他抬起頭。偵探臉色發白,兩眼痴迷,好像被眼前這閃閃發亮的寶石驚呆了,迷住了。他終於明白了亞森·羅平的詭計。「畜生!」他低聲罵了一句,又用上了上次見面時那句罵人的話。兩人都站起來,面對面站著。
「什麼?」
「啊!您相信我,局長!」探長回答道,「好吧,試試看吧……試試看吧……我不是說不行……只是……」
「把它還給我!」偵探吼道。
但是他們並沒有打起來。對以往打鬥的記憶使這場搏鬥變得多餘:加尼瑪爾想起自己的所有失敗,想起自己徒勞的進攻,想起亞森·羅平迅雷不及掩耳的還擊,便沒有動手。他感到自己無能為力,無可奈何。亞森·羅平力氣超人,誰都鬥不過他的。因此,打鬥又有什麼用呢?
「沒有。顯然,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很強的對手。他的犯罪作了精心的準備,幹得乾乾淨淨,沒留下絲毫痕迹,叫人無法懲罰他。抓到他,會給我們壯大聲威的。我相信您能辦到,加尼瑪爾。」
「我有什麼看法?」加尼瑪爾怒不可遏,咆哮起來。他迅速掏出手槍,對準敵人的臉。
他上樓來到保安局。在那裡,一位同事對他說:「你見到局長了嗎?」
這以後,他們又順原路往回走,來到絮萊納街。探長冒著引起他們注意的危險,緊跟著他們。他看到這兩人走進一座舊房子的大門。這座房子所有的護窗板都關著,只有第四層和頂層的開著。
「您說這是『碰巧』!」迪杜伊先生喊了起來,「您說事情很容易!可這是您最漂亮的一仗。您把這件案子辦到底吧,親愛的加尼瑪爾多加小心。」
「這是什麼意思?」
「女僕知道寶石放在什麼地方嗎?」
預審法官提出異議:「可是脖子上沒有淤斑。」
「查出來了,局長。您有逮捕證嗎。」
「您就是普萊瓦伊先生嗎?」
他把手伸給探長,看到探長仍然覺得愕然,並且滿面怒容,就說道:「你好像還沒明白……可這很清楚!……我有急事,需要見你……就……對嗎?」
「又干蠢事!」
「我原來還以為這會讓你高興哩!真的,我還對自己說:『這個大胖子加尼瑪爾,好久沒見了。他準會撲上來摟住我的脖子哩。』」
「再等一天吧。」
他們交談了幾句。男孩迅速把一件東西遞給同伴。那東西像是一把裝在套子里的左輪手槍。至少探長這樣認為。他們兩人都朝這件東西低下頭。然後,那男人轉身面對著牆,六次把手伸進口袋,做了好像是上子彈的動作。
只是在總統府哨兵走動的那段人行道上,畫了三個記號,而不是兩個。
「對,但您得把這一截借我一用。」
「好了,第一個特徵得到了證實。」偵探想,「罪犯戴單片眼鏡」。
「既是這樣,我放棄這個案子算了。」
「不過我推測,」亞森·羅平說,「你是單為這個來的。你感興趣的是要看血印。跟我來,加尼瑪爾。這兒光線不足。」他們來到隔壁房間。這裏的窗子朝院子開,光線確實亮一些。亞森·羅平把那截綢巾蒙到窗玻璃上。
幾乎隔那麼一段,兩個人就可說是下意識地重複一次那種動作。但是那男人顯然是選好了應當做記號的房子之後才放格子皮的;那男孩這頭也是看到夥伴的信號之後,才在房子上畫記號的。因此,兩個人肯定是配合行動。
在我有幸認識她之前,好朋友,請接受我最誠摯的敬意。
「這才對。」亞森·羅平說,「聊聊吧。再也找不到比這兒更安靜的地方了。這是德·羅舍洛爾公爵的一座舊公館,但他本人從沒在這裏住過。他把這樓房租給了我,把那些公用房租給了一https://read.99csw.com個油漆粉刷包工頭。我也有幾處這樣的房子,非常實用。別看我樣子像個俄國大老爺,可我在這兒是讓·迪布勒伊先生,從前當過部長……你明白嗎?我選擇了一個比較熱門的行業,免得引起別人的注意……」
「你好,加尼瑪爾。」他說道。
他回過頭來,看到門口站著一個穿著漆匠工作服的老工匠。「別找了,」
不幸的是,那惟一的必不可少的罪證,卻是在亞森·羅平的口袋裡。怎樣把它拿到呢?
「我不可能再審下去了。證據不足。」
「有了它,我就可以把另一截找來了。」
於是,他就跟在這個人後面。
「媽的!」加尼瑪爾第三次咬牙切齒暗自罵道。「亞森·羅平這個畜生沒來這裏就都知道了!」
「舉起手來,我再說一遍!」
「對吧?」亞森·羅平友好地說,「最好還是不動手。再說,好朋友,想想這件事給你帶來的好處:榮譽、將來的晉陞和由此而來的幸福晚年。你總不至於要拿藍寶石和可憐的亞森·羅平的腦袋去為自己墊底吧!這樣未免不公道。且不說可憐的亞森·羅平還救過你的命呢。是的,先生!是誰在這個地方提醒你普萊瓦伊是左撇子?……你就是這樣來報答我嗎?這可不地道,加尼瑪爾。真的,你讓我難受!」
「被誰拾到的?」
加尼瑪爾還沒打定主意,亞森·羅平已經轉過身,走到門口,打開門,不見了。偵探一個箭步衝過去,但立即發現,由於某種他不了解的機械結構,門把手轉不動了。他用了十來分鐘才拆下這道門上的鎖,又用了十來分鐘拆下前廳門上的鎖。等他衝下四層樓,已經毫無希望追上亞森·羅平了。
加尼瑪爾走上前去。
「貝爾納街……昨夜發生了一起謀殺案……」
「他沒留下什麼痕迹嗎?」
「他說他以為遇到了襲擊。同樣他聲稱從沒見過熱妮·薩菲爾。事實上我們找不到一個駁得他啞口無言的證人。另外,就算藍寶石被搶走了,我們也沒在他家裡發現呀!」
尤其是這條紅綢圍巾的故事,他覺得非常可疑。當然,從不止一個方面看,這件事還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它又多麼令人難以置信啊!亞森·羅平的說明也是這樣,表面看起來是那樣合乎邏輯,實際上又多麼經不起推敲啊!
「這是什麼意思?」加尼瑪爾囁嚅道,激動得臉都變白了,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死敵亞森·羅平,就像每次遇到蹊蹺事兒時都要想到他一樣……
「您已經知道誰是殺害熱妮·薩菲爾的兇手啦?」
當他來到奧費弗爾河街三十六號時,已完全打定主意,就當這件事沒有發生過一樣。
假設那罪犯住在新橋附近,那就可以在新橋去貝爾納大街的路上,找到晚間營業的那家大糕點鋪。那些點心就是在那裡買的。這個調查沒花多少時間。在聖拉扎爾火車站附近,一個糕點商把一些小紙盒拿出來給他看。材料和形狀都和加尼瑪爾拿的那個完全相同。另外,一位女售貨員還回憶起她頭天晚上曾經接待過一位把頭縮在毛皮領子里的先生。她注意到他戴著單片眼鏡。
然後又對那兩個夥伴說:「謝謝你們,兩位朋友。祝賀你們辦成了事。這是我答應的報酬。」
「舉起手來!」他叫道。
「知道了。」
加尼瑪爾一動不動,他願意忍受亞森·羅平的饒舌。不過他的尊嚴命令他不予理睬,既不說話,也不點頭搖頭,作出贊同或不贊同的表示。「我看得出來,我們所見略同。」亞森·羅平似乎沒有注意探長的沉默,繼續說,「現在我就照這些物證表明的情況,用一句話來概括案情:昨晚九點至午夜之間,一位舉止古怪的小姐,被賽馬圈子裡一位衣冠楚楚、戴單片眼鏡的先生用刀刺傷,然後被勒死。這位小姐不久前與他一起吃過三塊奶油夾心烤蛋白和一塊奶油咖啡糖點。」
問看門女人,回答說那個房客在外面吃飯,晚飯後一般都回來。
「嗯?」
「怎麼知道的?說給我聽聽。」
然後又裝出回答對方的反駁似地說:「不,老朋友,你想錯了。如果我給你寫信或者打電話,你就不會來了……要麼你就會帶一團兵來。可是我只想見你一個人,就只好派這兩個老實人去接你,叫他們一路上放桔子皮,畫叉和圈,總之,給你標出一條來這裏的路。怎麼?你還傻愣愣地不明白。怎麼回事?也許,你還沒認出我來?羅平……亞森·羅平……好好回想回想……這名字難道不能使你想起什麼嗎?」
「你也不看看我?怎麼!四個星期以來,我把你當傻瓜似的支配,你現在卻想……喂,加尼瑪爾,稍微想一想,夥計,……你要明白,四個星期以來,你只是一條聽話的鬈毛狗……加尼瑪爾,過來……給先生拿過來……啊!好狗狗……乖乖……吃糖糖,好嗎?」
「但必須這樣。聽我說,加尼瑪爾。根據女僕提供的情況,熱妮·薩菲爾生活很有規律。一個月來,每晚從劇場回來,也就是將近十點半的時候,她都要接待一個人,這人差不多呆到半夜才走。『這是個上流社會的人,』熱妮·薩菲爾說,『他想娶我。』這位上流社會的人從門房前走過時,總是小心翼翼豎起衣領,壓下帽沿,不讓人看到自己的面目。熱妮·薩菲爾也總是在他來之前,就把女僕支走。我們現在就要找這個人。」
「倒楣。我們保安局需要下點狠勁了。發生好幾起這樣的謀殺案了,都沒有查出兇手。這一次我們必須抓住兇手,而且要快。」
「我們問一問女僕。」預審法官說。
他差一點把這兩個「主顧」抓起來審問一番。但是他很聰明,不至於干這種蠢事。再說,那個放桔子皮的男人點燃了一支煙,那男孩兒也拿著一截煙頭,過來向他借火。
他們把兩塊綢子鋪到桌子上,剪刀縫完全吻合,顏色也完全一樣。
迪杜伊先生把探長拉到一邊,說:「您的神氣很怪,加尼瑪爾。您怎麼了?是不是懷疑到什麼了?」
「啊!死者是什麼人?」
「是的,您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