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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推理 福爾摩斯的魔力

正統推理

福爾摩斯的魔力

二十歲大學時期又重讀一遍,這次用的是英文本子(目的是學英文),當時英文書讀得不多,對維多利亞時代的生活器用並不熟悉,柯南道爾又愛用毒物與化學品的名稱,讀來苦不堪言,幾乎只記得猛查字典的行動,記不得太多的內容。因為這個痛苦經驗,我後來買了一本書叫《謀殺、魔法與藥物》(Murder,Magic and Medicine,牛津大學出版的,作者是John Mann),就是為了搞清楚當年弄不懂的各種毒藥名稱;有一次老朋友影評人焦雄屏小姐在我書架上看到這本書,嘖嘖稱奇,連呼怎麼會有人要讀這種書,唉,實在是中了福爾摩斯的毒的緣故。
不用說,當然是從福爾摩斯說起。
《百家神探集》是其中一個精彩的編輯構想,它邀請了一百位當今推理小說界的名作家與名評論家,每人寫自己與一位書中神探的神交經驗,而這一百位神探並不重複。從愛倫坡筆下的杜賓、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到今日詹姆士女士(P·D·James)筆下的女偵探葛蕾(Cordelia Grey)、以及勞勃·派克(Robert B·Parker)筆下的硬漢史賓https://read.99csw•com賽(Spenser),都有他們的擁護者;有的作者既歌頌前輩所寫的偵探,而他們筆下的偵探又被新的創作者禮讚,像基亭(H·R·F·Keating),他為文談福爾摩斯,而他自己筆下的印度警探葛提(Inspector Ghote,Ghote要怎麼發音呢?有權威參考書說應讀做「鍋貼」)又有梅爾維爾(James Melville)專文討論。這樣一來,就有著濃厚的世代傳承的意味了,推理小說,畢竟是有歷史、有傳統的呢。
比起這位富於現代性風貌的詹姆士·龐德,福爾摩斯無疑是一位古典人物,他和華生醫師同屬於一個逝去的年代,他們是壓抑情感,崇尚理性的末代貴族。福爾摩斯品性高貴,對社會有強大的責任感,對自己有極嚴格的要求,這是小資產階級成熟期的產物,也是今天這種中產階級當道,市民主義盛行時代的前驅;福爾摩斯當然未必是真實存在過的人物(但也有很多跡象證明,柯南道爾創造福爾摩斯有真人做藍本),但他的思想風範卻是某一個世代的典型。那個紳士時代是令人懷念的,每當我看不慣當read.99csw.com今世人言行時,我就不禁更加懷念福爾摩斯那個世代。就好像每當我看著台灣電視頻道上的政治新聞時,我實在無法不懷念起胡適之、梁啟超那樣的古典政治人物。
福爾摩斯對文學沒什麼興趣,他最主要的娛樂是拉小提琴,心情好的時候也拉得很好,他似乎有這樣一種特殊的美學偏好。007的美學偏好是很物質性的,他喜愛所有有『品牌』的好東西,好的手錶、好的打火機、好的香煙、好的香煙盒和好的酒。與福爾摩斯不同,007世俗一點,他愛|女|人。福爾摩斯一生只仰慕過一名女性,也就是《波宮秘史》(A Scandal in Bohemia)里的愛琳亞德樓(Irene Adler),卻從未對她表白,只是常常在沈思時感慨的懸念著:『啊,好一個女子!』(Oh,what a woman!)。007可不管這些,他勇於表達,則是多情到有一點無情的人,到處可以有露水姻緣,相當的肉體性。

崇尚理性的古典貴族

只可惜我們沒有賈庫包斯基的幸運與方便,我們沒有一百位推理名家可以邀請,因為我只認得兩三位對推理小說有豐富知識的九*九*藏*書人。但沒關係,偵探小說榛莽初辟,蓽路藍縷,我們要有「以一當百」的精神,介紹百位神探的閱讀經驗與崇拜往事,我一個人就夠了。
福爾摩斯是十九世紀末所創造出來的虛構文學角色里最神奇的一個,在偵探間諜這一支文學傳統里,福爾摩斯的知名度,可能只有二十世紀被創出來的第七號情報員詹姆士·龐德(James Bond,又譯占士邦,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英國特務007)勉強可以比擬。
這兩個人物有相像的地方,福爾摩斯跟007一樣,兩人都很強悍、很堅定、有耐力,聰明機警,反應很快。不一樣的是,福爾摩斯比較是會陷溺在一件事情上的人,譬如說當他鑽入到一件案子時,他就不眠不休,盡心儘力到形容枯槁,甚至為了思考案子而吸毒(書中沒有明講他吸古柯礆,可是顯然是有,所謂的seven percent solution,指的就是福爾摩斯使用古柯礆的稀釋配方);而007就不會這樣,他抽煙,但在50年代一個人一天抽幾十根香煙,不是太稀奇的事(在目前這個拒抽二手煙的現代,才比較像怪物)。007也喝一點酒,但他不像是會染上酒癮的人。
想想看,一九_九_藏_書百位神探,真可謂濟濟多士!而我心目中起碼還有一百位神探沒有列入,推理小說的文學娛樂遺產何其豐富,由此可以想見。

福爾摩斯vs007

第一號福爾摩斯迷

三十歲的時候,志文出版社出了新的譯本,我對照Bantam的英文版校看了一遍,這可能是最興味盎然的閱讀經驗;此時我的讀書經驗已多,英文字識得多了,對英美國家各種時期的生活歷史也有較多的常識,看書就顯得左右逢源,如入無人之境了。柯南道爾的散文風格,此時才見識它的魅力;作者說故事的宛轉曲折,以及描寫創造兩個主角的獨特個性與紳士風度,此時也才有了欣賞的餘裕。後來我一頭栽入推理小說的收集與癖好,十幾年中覓書逾千種,其中當然就包括各種福爾摩斯版本,福爾摩斯研究,柯南道爾傳記等等,昔日一個意外的趣味,如今變成事業了,我最近著手策劃福爾摩斯的最新譯本,並預備為他撰寫新書,但這是后話了。

初勘福爾摩斯的魅力

有一次(1991年),賈庫包斯基(Maxim Jakubowski)為推理小說迷們編了一本書叫《百家神探集》(1read.99csw.com00 Great Detectives)。賈庫包斯基是誰呢?如果有一天你有機會到倫敦遊覽,不要忘了順便去逛一逛位於查令十字路(Charing Cross Road)舉世聞名的推理小說專門店<謀殺一店>(Murder One),那是一家足以讓推理小說迷流連忘返的書店,而它的老闆創辦人就是這位鼎鼎大名的編輯賈庫包斯基(他編寫的推理小說合集與研究文集就超過二十五種)。
然而一部百家神探史,要從何說起?

世代傳承的百家神探

我在十歲的時候第一次接觸到福爾摩斯,立刻被迷住了,當時就反覆看了兩遍。那是不是一個全譯版本,我已經記不得了,只記得是精裝一大冊,文分上下兩欄,字體很小,有時還模糊不清;我相信那是大陸時期的譯本,用字古雅,讀來有點古怪的樂趣,動不動密斯脫、密斯脫地叫人,用起錢來則是金鎊、仙令、辨士的單位,好玩得緊;故事不用說都是獨特有趣,閱后難忘。尤其是短篇小說《紅髮者聯盟》(The Red-headed League,當時譯做《赤發團》),布局奇詭,構想巧妙,更兼氣氛經營極有力量,最令人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