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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品 《澳洲謀殺案》

其他作品

《澳洲謀殺案》

除了波尼這個角色,小說中不斷出現的澳洲獨有的景觀與特色,特別是那壯麗自然的描寫(狂風吹拂的沙漠夜晚)、或者邊疆開墾地的風土人情(如牧場火災的景觀)、生態現象的捕捉(如缺水而到處亂闖的野兔群)、偏遠奧地各色人物的刻劃,都給推理小說帶來前所未有的情節舞台與閱讀感受。這種民族學式或人類學式的書寫特色,從阿普菲德開了端,歷經多位作家的努力(另一位成績斐然的作家應該是創造印度倒楣神探的英國作家基亭),最後在席勒曼身上集大成,也來到登峰造極之境。
其他民族,譬如中國人,在小說中只能是用來增添神秘氣氛的大宅僕役,他不但不能是優秀的辦案思考機器,也不宜做為小說重心之一的兇手,在推理小說與理論前驅羅納德·諾克斯(Ronald A· K九*九*藏*書nox,1888~1957)筆下影響至巨的論文〈偵探十誡〉(Ten Commandments of Detection)里,其中一誡就是兇手不能是「神秘的支那人」(因為支那人屬於怪力亂神的一環,不是理性推理的對象)。我們顯然不能為偵探小說開脫,他們的確是歧視者。

內容簡介

每當我回想推理小說這一支流派曲折隱晦的歷史,不免注意到類型小說的「詩之正義」。是的,推理小說或者任何小說,有時不能免於真實世界一樣,是有歧視本質的。偵探小說一開始(譬如福爾摩斯),他是資產階級形象的基督教文化圈白種歐洲人,那是強勢文化、強勢種族、強勢階級的代表,在作者不自覺地暗示下,智力與文化種族階級恰成正比九九藏書,其他民族或階級的神探是不可想像的。
但是,推理小說或其他類型小說(譬如武俠)卻又是較真實世界更早發生自覺、脫離歧視,率先還以公平正義的人。推理小說在小說角色的追尋與設計上,很早就發明女性偵探、胖子偵探、身體殘疾偵探,還他們智力平等的地位;甚至是非歐種族,別忘了即使是支那人,也有德·畢格斯(Earl Derr Biggers,1884~1933)創造的神探陳查理(Charlie Chan)為之平反;只是畢格斯田野調查的功夫不夠,除了鞠躬哈腰、滿口子曰的定型化印象之外,簡直看不出一點華人的文化特質,弄得華裔美人覺得形象被扭曲,七十年代編選華裔美人作家作品時,還把選集訂名為《陳查理不再》(No More Char九*九*藏*書lie Chan),以示不滿。從我一個推理迷來看,畢格斯筆下的陳查理雖然不準確,可沒有醜化中國人的意思(恐怕有美化的嫌疑),裏面反而有些許打抱不平的正義之聲呢。
Murder Down Under
東澳昆士蘭警局的探長拿破崙·波拿巴特是一位觀察力敏銳,兼具原住民知識和西方白人素養的混血神探。為了協助昔日愛將穆爾,他風塵僕僕來到西澳。在一派農村純樸氣息的布拉科本小麥鎮,發生了一起神秘失蹤事件,一位名叫洛夫塔斯的農夫在酒館老闆華萊士的陪同下駕車回家,未料雙方在半路起爭執,華萊士憤而下車徒步回家,但隔日卻發現洛夫塔斯的車子撞毀在路邊,而洛夫塔斯本人卻不知去向,偏偏夜裡的一場大雨將足跡沖刷殆盡,令人無從追查起。到底洛夫塔九九藏書斯是遭人殺害了,或者整場失蹤謎案不過是他自導自演呢?

導讀推薦 偵探小說的歧視與正義

●亞瑟·阿普菲德(Arthur W· Upfield)/著
到了亞瑟·阿普菲德的作品,對澳洲原住民有同情了解的能力才開啟了民族學推理小說的新標準,你必須是對你要描寫的對象是有了解體會的,不然就不該輕易動筆(像畢格斯那樣);但即使是阿普菲德也必須面對部分澳洲原住民批評他的誤解與誤導(也有原住民感激他帶給他們較公平的地位),真要論到推理小說對其他民族有了人類學層次的深度,恐怕還是要等到多年後的接棒者東尼·席勒曼。不要擔心推理小說不夠好,它們還一直在演化著呢。
●葉棻/譯
阿普菲德筆下的昆士蘭警探波尼是一位白人父親與原住民母親的混血兒九-九-藏-書,父親姓名生平不詳,但從他半開玩笑給小孩取的名字,可以想見他對這場親屬血緣並不當真;但從遺傳的染色體上,波尼仍然擁有著白人的知性邏輯傾向,以及來自原住民母親的動物性直覺,也正是這兩種能力的交叉作用,誕生一種罕見的辦案推理力量來;而波尼的言行舉止,也混合了澳洲人的慵緩散漫、貴族般的高雅、原住民式的敏銳機靈,成了一種讀來難忘的角色設計。
阿普菲德的小說其實是敏銳地處理了這種夾縫中生存的困難人種,他要在白人社會裡活動面對階級落差的處境,譬如他的暗紅膚色常讓他在第一眼交會時受到歧視,直到人們被他的智力知識所吸引,或者看見他的藍色瞳孔,或者聽到他如貴族一般的姓名與舉止,才逐步對他有了敬意;小說似乎刻意地要把主角從真實社會的底層,拉拔而成「不可能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