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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所羅門王到蘭馬翠

從所羅門王到蘭馬翠

但科技是否來自人性,有些推理小說家是不無疑問的,他們反而更相信「犯罪來自人性」,也因此要找出犯罪真相,反倒非得從人性下手不可。譬如美國推理小說家范達因(S· S· Van Dine,1888~1939)筆下的神探凡斯(Philo Vance),他同時是位藝評家與藝術鑒賞家,他就說,一位藝術家的畫作就算沒有署名,在受過訓練的鑒賞家眼裡,處處充滿創作者的風格與痕迹,無從錯認;同樣的,一位犯罪者在他犯下的案件里,也會處處留下他獨特的「創作痕迹」,眼光銳利的偵探是不會認錯的。
如果我們詳讀他那份擲地有聲的起訴書,就可以明白為什麼陳檢察官覺得事證已經到齊,再無詢問相關人的必要,陳總統或總統夫人如果還有話說,應該就是在法庭上了。事實上陳瑞仁偵結的關鍵,在於發現聲稱支用國務機要費用部分秘密外交的不實在,不僅對照出那位號稱在北一女校門口(起訴書上他們說的是別的地點)收領機要費的甲君並非事實,檢察官也讓關鍵證人承認他們配合總統做了偽證,一步一步取得證據推到這裏,和所有推理小說的末章一樣,檢察官(或辦案者)已經證明總統說了謊。
如果這位決案如神的所羅門王是個又黑又胖的非洲中年女子,你還read•99csw•com會尊敬並且信賴她的智慧嗎?但為什麼又黑又胖的非洲女人不該有智慧?智慧不是本來就無關乎膚色、性別、身材,以及她的來歷嗎?小說家也許就是要破除成見,刻意選擇了這麼一個人物來做為小說的主角。
這位女偵探叫蘭馬翠(Ramotswe),是位離過婚的中年女子,她賣了父親留給她的牲口,創辦了「第一女偵探社」(呃,堅強淑女偵探社),開始為她的鄰居同胞辦起案來。但在這純樸世界,邪惡的罪行不多,來求助的案子有時候並不是十惡不赦的大案,蘭馬翠還是樂觀進取,全力以赴;她只有一輛廂型車、一部打字機、一支電話,和一個茶壺。
「堅強淑女偵探社」是一系列很值得看的推理小說,溫馨幽默,飽富哲理,更讓你感受到非洲人民那種樂天知命的文化與個性,它的第二本書書名也充滿非洲風情,就叫做《長頸鹿的眼淚》……
辦案者仰賴的不是手段和工具,特別是手段和工具不能方便使用的時候。陳瑞仁不能使用「大炮」來硬辦涉及總統的大案,是因為那會引來無止境的政治風暴,只是有勇無謀。陳瑞仁正是採取了決不打草驚蛇的輕手辦案模式,才免除了大部份的政治干預,這是有智慧的辦案手法選擇了。
在這個例子里,陳瑞仁可真是read.99csw.com我認識的真人當中最像推理小說神探的人,比起知名刑事鑒定專家李昌鈺博士還要真實。擁有許多新穎道具、玩具的李昌鈺博士反而比較接近科幻小說中的人物。我搜索枯腸,想在推理小說歷史上找到接近的例子。譬如從陳瑞仁無休止走訪探詢、尋求線索的行動上,很容易讓我想到日本推理小說家土屋隆夫筆下的千草檢察官;但從無懼現實世界對他的壓力、堅持發掘真相的道德勇氣上看,陳瑞仁又比較像是美國推理小說家達謝爾·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以降所描寫的各種冷硬派偵探(hard-boiled detective)。
我的高中同學兼大學室友陳瑞仁,恰巧是偵辦台灣世紀大案總統國務機要費案的檢察官,十一月三日他出人意表地提前偵結了案子,並且投下震撼彈,史無前例地起訴了第一夫人吳淑珍以及其他幾個總統的身邊人。
蘭馬翠沒有「大炮」可以辦案,她只能找人講話,細心觀察,她臨案時會自問:「如果是所羅門王……他會怎麼做呢?」一切回歸根本,你發現破案的關鍵,從所羅門王到今天的蘭馬翠和陳瑞仁,也完全沒有變。
也許值得想想的是陳瑞仁赤手空拳的辦案方法。自從一八八七年福爾摩斯九*九*藏*書(Sherlock Holmes)誕生以來,推理小說里的辦案者大多強調「演繹的科學」(the science of deduction),這句話當然也是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借福爾摩斯口中說出的。但這句話里的科學,和許多維多利亞時代的知識份子一樣,心裏有點以自然科學做為一切科學的標準模式的偏見。不說小說中的福爾摩斯餘暇時間經常窩在醫院的化驗室里做實驗,號稱最科學的神探、奧斯汀·傅里曼(Austin Freeman,1862~1943)筆下的宋戴克醫師((Dr· Thorndyke)更是手提一座小實驗室,裏面放滿顯微鏡、燒杯、酒精燈、試紙等化驗工具,好像不這樣不足以談科學。
我說陳瑞仁結案起訴出「人」意表,這個「人」其實就包括陳水扁總統自己,因為報紙上也透露來自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的轉述,說陳水扁本來有意再次向檢察官解釋國務機要費使用於秘密外交專案的情形,也約定了時間,不料陳瑞仁不等再次約談,就把案件偵結了,讓總統府大感意外。
比利時裔法國作家喬治·西默農(Georges Simenon,1903~1989)筆下的馬戈探長(Le 九*九*藏*書Commissaire Maigret)也是如此,他總是不斷揣摩兇手的心理狀態,了解他為什麼這樣做,他讓自己完全融入犯罪者的情境,他說:「當我和兇手合而為一的時候,我就知道我自己是誰了。」
我在這裏想到另一位辦案工具更匱乏,幾乎是一無所有的小說里的神探,這位偵探辦案也是回歸根本,總是在案子面前沉思自問:「如果是所羅門王……他會怎麼做呢?」
陳瑞仁自述辦案的時候完全沒有用到「大炮」,所謂的「大炮」,他指的是辦案手段中較為強勢的羈押、扣押、搜索等行動。但他回歸根本,用最基本的關係人詢問、原始資料比對等紮實馬步功夫,一點一滴突破了「南線工作」秘密外交的虛構謊言,也讓罪行曝了光。
這是作家亞歷山大·梅可·史密斯(Alexander McCall Smith ,1948~)一系列「第一女偵探社」(The No· 1 Ladies' Detective Agency) 的推理小說,這既是第一本書的書名,也是書中偵探社的名字,台灣譯本把它譯做《堅強淑女偵探社》,名字譯得既有趣又有氣質,只可惜不能顯出它暗示既是第一家也是最好一家偵探社的雙關語。
故事背景設在非洲波札那的首都嘉伯隆里(Gaboro九_九_藏_書ne),波札那土地面積差不多是台灣十七倍,總人口才一百七十五萬人,只有台灣的十三分之一。你以為非洲國家都是戰亂頻仍兼貧窮無助的嗎?不,波札那有幾百年的和平(它在一九七七年以前根本不設軍隊,現在則有一萬兩千人紀律嚴謹的國防軍),而它的平均國民所得一萬一千四百一十美元(對,你沒聽錯,波札那是非洲的經濟模範生,它連續三十幾年接近百分之十的經濟成長率成績,至少該讓這十幾年來空轉的台灣羞愧),它主要的產業包括鑽石、畜牧和觀光。
如果我們從他屢次辦案,都無意中(難道是有意的嗎?)遇見涉及政治人物或國家機器犯罪、動輒動搖國本的大案子來看,我能想起來這樣的偵探,恐怕也只有英國大作家切斯特頓(G· K· Chesterton,1874~1936)筆下《知道太多的人》(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1922)的洪恩·費雪(Horne Fisher)。洪恩·費雪無心遇見的案子也每次都牽涉到權力人物或國家機密,而機密底下掩蓋的通常不是國家利益,而是赤|裸裸的個人權位與私慾。只是費雪絕不是個我想比擬的好例子,因為在小說的結局裡,這位「知道太多的人」的下場顯然是悲劇性的,我可不希望我的老同學像他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