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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過境遷 從翡冷翠到莫三鼻給

事過境遷

從翡冷翠到莫三鼻給

博都雅是什麼呢?嗯,就是我們現在知道的葡萄牙(Portugal)。這譯名其實雅而好聽,可惜沒沿承下來。
眾所周知,港台翻譯外文名,用字跟大陸不大一樣。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叫米高佐敦,貝克漢姆(Beckham)叫碧咸,喬布斯(Jobs)叫賈布斯,觀其用字,頗為佶屈聱牙。但香港人一向認為港譯名讀音最准,非大陸譯名可比。
不管你來自地球哪裡,叫啥姓氏,務必要入鄉隨俗,把名字譯得合我中華上邦的意思。比如吧,利瑪竇先生(Matteo Ricci),一個義大利人,不遠萬里來到中國,起個漢名。若按當今新華社譯法,該叫馬特奧·里奇;又比如被成吉思汗幹掉的花剌子模王阿拉烏丁·摩訶末(Alāal-Dīn Muhammad),若按現在譯法,該是阿拉丁·穆罕默德。但因為這倆譯得太早,沒法從墳里爬出來改戶口本,只得罷了。
後來,翻譯界有了規矩。一是名從主人,二是便於反推。像利瑪竇既然已經叫了這漢名,而且約定俗成,就不要改叫他馬特奧·里奇了。同理,澳大利亞總理凱文·路德既然自稱陸克文,咱也就跟著叫吧。像偉大哲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按照現在的譯法,該叫伯特蘭·拉塞爾——真要改了,一下子就從素雅哲人變成豪邁大漢了。幸而名九*九*藏*書從主人,羅先生也可以瞑目了。當然有些譯名甚好,因為定死,就此可惜了。
乾隆爺寫詩的臭德行天下皆知,但他有首讚美外夷乖乖來上壽的詩,頭兩句倒有趣:
如是,就兩種語言讀音譯名,都能打起架來了。把西班牙語、希伯來語、希臘語、葡萄牙語之類摻進來,就沒法子爭了。單說這中文譯名定字,早年間,中國人定譯名,疑似有個奇妙的原則:
軋布寒林墾,橋直花陘屯。
但是在一片雜怪里,優美典雅的漢譯名,頗多神譯。比如楓丹白露——讀音其實更接近「封太納布勒」,法語原意是藍泉——如此譯出,雖然意思大變,但從文藻上看,實是神來之筆。比如徐志摩將佛羅倫薩譯做翡冷翠,逸清沁碧,絕妙好詞。所以說,想給自己找好聽雅馴的漢譯名,真得趁早。斯嘉麗·奧哈拉被譯作郝思嘉,瑞德·巴特勒被譯作白瑞德,就是老譯本的功勞。跟洪秀全探討過基督教的伊薩卡·羅伯茨(Issachar Jacox Roberts)先生,漢名羅孝全,真是十全孝子的大好名字。看清朝與民國時,法國駐華公使的名字吧:
「以項羽拿破輪,是大材小用,其力難施,其效不著,非知人善用之舉也!」
Lucien Paye叫呂西安·貝耶;étienne Manac'h叫艾蒂安·馬納克;Claudhttps://read.99csw.come Arnaud叫克勞德·阿諾——很貼切很精確,美中不足的是,一望就知是外國人……
博都雅昔修職貢,英吉利今效其誠。
鶴唳渡鹿門,騾訥得力耕。
早年間的譯名既不統一,所以讀音古怪者相當多,莫三鼻給就不提了:料來那時節大家忙著給美利堅、義大利、英吉利定這些大吉大利的稱號,來不及考慮非洲小國人民的感受。其他如雨果(Hugo)在魯迅筆下,被呼做「囂俄」。20世紀30年代有報刊為顯得風流雅馴,熱心地把托爾斯泰譯成陶思道,把果戈理譯成郭歌里——不知道的,真以為前者是飽學宿儒,後者是風流詩人,兩個地道出身書香門第的中國人呢。傅雷先生總把提香譯成鐵相。晚清時,把拿破崙譯做拿破輪,還出過考試題:《項羽拿破輪論》。有士子不通外務,真以為讓項羽去拿個破輪子,上來就想當然發感慨:
因為各國語言不同,讀音就難定。比如巴黎(Paris),按法語讀音,說是「巴黑」也無妨,按英語讀音,就是「帕里斯」;又比如倫敦(London),按英語讀音叫朗登也行,按法語寫法Londres,那就是老實不客氣:「聾的呵!」何況許多詞寫法還不同,法國人寫希臘詞愛把末尾的「斯」字去掉,比如阿喀琉斯在法語里正經就讀九-九-藏-書「阿瀉」,這可怎麼好?
也有些譯名,一望而知不是漢人,但又不倫不類,至於搞笑的。比如,《茶花女》男主角Armand Duval,現在流行的譯法叫阿爾芒·杜瓦爾,聽著洋氣。然而林琴南先生當年寫《茶花女遺事》,給人定譯名就格外霸道:男主角叫啥?哼哼,亞猛著彭!而且之後敘述台詞,一口一個「亞猛道如何如何」。本來清秀痴心一男生,被叫了個亞猛,忽然就蓬頭粗服、猛漢一條了。
枕牡麥地熏,瀝茶泥蔻生。
碧洱客拎豚,馱馬懈浮生。
譯名多了能打架,有這個例子:英語里有Elliot這個姓氏,比如鴉片戰爭時英國駐華商務總監就姓這個,舊史譯作義律,乍聽以為是個中國老爹給孩子起名,勸兒子要講義氣兼自律。英國詩人艾略特其實也姓這個,但名從主人,就不特意改了。錢鍾書開他玩笑,在《圍城》里扔給他個譯名,叫愛利惡德,字眼大不好聽;新華社如今譯這名作埃利奧特,倒也罷了。妙在香港大學有個Elliot Hall,按新華社譯法,就該叫埃利奧特禮堂。可是香港讀書人聰明勁一犯,就有創意了:儀禮堂。即切音,又有意思,這才是老派翻譯雍容高華、書卷滿腹的玩法。
Julien de Rochechouart,譯名叫作羅淑亞——體現淑德,亞字還表九*九*藏*書謙遜呢,真謙謙君子風。
Aime Joseph de Fleuriau,譯名叫作傅樂猷——樂於以道而謀大事,真是好名字。
以前玩文字遊戲,說拿美國總統的名諱——亞伯拉罕·林肯、喬治·華盛頓、赫爾利·杜魯門、羅納德·里根、比爾·柯林頓、托馬斯·傑弗森、詹姆斯·麥迪遜、理查德·尼克鬆——按照中國古典譯法改個譯名,可以串一首詩:
作為對比,20世紀60年代往後,法國公使們的名字已被定成:
《鹿鼎記》里,清朝翻譯想禮敬俄羅斯蘇菲亞公主,於是給她定譯名做蘇飛霞,好聽。韋小寶懂點俄語,給倆俄羅斯兵士起譯名:齊格諾夫叫豬玀懦夫,華伯斯基叫王八死雞。可見金庸先生早諳熟中國人民智慧:給人家起好名字不難,想玩諧音罵別人,更是翻臉間事。比如要往粗了翻,《南方公園》里的Stan,台灣人譯作屎蛋;要往雅了翻,《六人行》里的Rachel,香港就管你叫麗珍。中國漢字五彩繽紛,贊罵真只在一念之間。所以有些地方就能被叫翡冷翠,有些地方就只能叫莫三鼻給。
舊的港文,有些還會保留舊譯。比如Moçambique,現在新華社譯作莫三比克,舊譯卻是莫三鼻給。我一個朋友說:不知者乍看莫三鼻給這四字,還真以為一人姓莫,排行第三,被行了割鼻子的劓刑呢——好好一個國名,都給譯出故事來了。
Marie Jose九-九-藏-書ph Claude Edouard Robert de Semallé,譯名叫作謝滿梁——王謝堂前,燕子滿梁,這名字如果住南京朱雀橋烏衣巷,尤有舊風。
中華上國是禮儀之邦,逼著外國人的姓名變成了中國字,當然也要禮敬以加,給點好字眼聽。比如19世紀中期,英國首相全名Henry John Temple Lord Palmerston,按現在新華社譯法,該叫亨利·約翰·坦布爾·帕爾默斯頓子爵。清朝就管人家叫巴麥尊,還特意稱個「尊」呢。大國譯名,也好聽之極。英國叫英吉利,法國叫法蘭西,義大利、美利堅、德意志、瑞典、荷蘭,這些清朝就定下來的譯名,字眼都挑得堂皇典雅。其實按讀音較真兒的話,法國按英語讀音是弗朗斯、法語讀音更接近弗航斯;義大利也大可以叫伊塔利,但意思就不那麼吉利了;美利堅這名,最初不過是阿美利加·韋斯普奇先生遠航到彼,馬馬虎虎,拿自己姓氏定的名,哪裡承想就意思豐富,「美」而且「利」,還「堅」起來了!瑞士、瑞典如果擱到今日,如果按英語音譯成斯維策蘭、斯維登,那麼早先的祥瑞典雅意境,那就蕩然無存。又比如,華盛頓這名字華貴繁盛,如果按音翻成沃辛頓,立刻就像個塑料製品廠;前頭說,英國首都,英語讀音更接近朗登,法語讀音乾脆是「聾的」,但一被譯成倫敦,立刻就倫理敦厚、從容溫雅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