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自閉之物
第十章 密室講義
沒有人說話。看來言耶提示的方法不但極具現實性,且誰都可能做到,使得眾人一致受到了衝擊。
「在成為密室的室內,被害者被火繩槍擊中。兇器雖在現場,但罪犯不見蹤影。被害者與火繩槍之間的距離實在太遠,自殺絕無可能。」
「只是,這個詭計有種種缺陷。首先,罪犯需製作自動發射裝置,或考慮其他替代方式。其次,在室內安裝時不能被受害者發覺,而且還必須放在兇器能擊中被害者身體的地方。最後,有些情況下,作案后裝置會殘留于室內,所以必須在被人發現前處理掉。」
「我想這個還為時過早。」
「很遺憾——也不知該不該這麼說,總之這項詭計未被使用。」
「這個相當困難吧。」
「那箱子就像一個牢不可破的保險柜啊……」
似乎所有人都一下子被這項說明吸引住了。
「是啊。我沒聽到。」
敏之冒失地叫起來,而其餘眾人也都圓睜雙目震驚不已。
「建於雪國的家宅,被害者在一個天花板很高的卧房起居。被害者有一個習慣,總是在就寢前打開暖空調。於是罪犯就事先在床正上方的天花板上,用雪固定住一把短劍。天花板較高的屋子,出於構造上的原因,不但發現短劍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墜落之際可輕易獲得加速。如果被害者鎖著卧房的門,那麼密室殺人就完成了。」
「這麼說,刀城老師——」
「我想也是。」敏之顯出若有所思的神態,接道,「費兩次勁也太過了吧。不但得移動屍體,還必須把偽裝成現場的房間弄成密室。」
「此話有理。不過,也不能否定一種可能性,即罪犯為了讓我們搞錯狐狗狸儀式的時間,拿走了幾乎所有寫過字的藁半紙。」
「老師,這麼一來罪犯就只能從土門逃走了吧。可是,那扇門絕無可能從外側落閂啊。」
「唔……偵探小說家這類人真是,虧他們能接二連三地想出這麼稀奇古怪的點子。」
或許是因為言耶話中有話,敏之歪著頭顯得十分詫異。
不過,別看他這樣,卻會被偵探小說中以密室、人物消失或無足跡殺人等不可能犯罪為題材的作品所吸引。如果案子還能結合怪奇傳說,簡直就無話可說了。如此給出謎團總會令他歡呼雀躍,即便最後所有怪異現象都被合理解釋殆盡,唯有餘韻全消、掃興無味的心象風景蔓延開去也無妨。
「就是啊。一小時也好,一個半小時也好,我才不認為會花這麼長時間呢。」徹太郎也當即表示贊同。
敏之似乎也有些佩服,他和其餘眾人的視線都自然而然地向巌彙集。這恐怕是因為誰都想到了,巌平時經常爬中院的櫟樹玩。
「太陽。」
似已領悟的敏之接道:「就是說,川村君的意見,前半部分可能是正確的對嗎?只是還沒到自殺的地步。」
開講時意氣風發的言耶,銳氣完全被挫,不免意志消沉起來。對專職寫作怪奇小說的他來說,徹底貫徹邏輯思維的本格偵探小說,總像是住著很不自在的別人家裡。即使逗留的時間再長,無論再過多久,也是一個無法輕鬆舒展的所在。
言耶不由自主地探身向前,卻見岩男和敏之等人全無期待之色。
這回只是被岩男一喚,言耶就迅速自我修正了軌道。
「通常的狐狗狸儀式的確如此吧,不過——那次的祈求與問題纏身的赤箱有關,很是特別。而且葦子夫人本人也顯出了異態。以當時的狀況,耗費一點時間或許並不奇怪。」
「寫字師傅,那時候全體嫌疑人都在倉外,毫無疑問誰也沒法用這個詭計啊。」
「啊啊,沒有沒有。絕對沒有。」
「不不。我說太陽是兇手,並不是哲學意義上的,而是單純的物理原理。室內有個燒瓶,陽光照射其上,在槍的火繩部分聚焦,於是不久就著火射出了彈丸。說穿了就是意外事故。」
「只是——」言耶攔住話頭,「利用這個詭計時,我想應該會發出一定的聲響。」
敏之不好意思地低下頭,突然又像警醒過來似的盯住言耶。從這表情看來,他自己都在吃驚,不知不覺中竟投入地和對方交談起來了。
「是的。現場的和室倉屋實在是一個強悍無比的密室。」
「是的。如果在能夠做出合理解釋的範圍之內——」
禮數周全的聲明過後,言耶開始了各項說明。
「有這種詭計嗎?」
「結果我們知道哪個例子都套九-九-藏-書不上,所以得出她畢竟是自殺的結論才合理,不是嗎?」
「我可還是啥都沒明白呢。」
「和剛才院子的例子一樣,都是頭上有開放空間的狀態是吧。」
敏之面露愁容:「最初刀城先生把密室分為一到三類,說和室倉屋的密室必定符合其中的某一類。」
一、作案時,室內只有被害者,而罪犯不在。
「好了,接著是『二、作案時被害者和罪犯都在室內』。現在我想進入這一類的討論。」言耶似乎毫不在意,繼續他的密室分類,「第二類從甲至戊分為五項。首先是甲項,在門或窗上做手腳的詭計。即兇手來到室外后,用某種手段從室內上鎖的方法。幾個小項中,數甲項的作品實例最多,由此也可知,偵探小說中一提到密室,可能第一個探討的就是這類詭計。」
言耶也觀察了巌、染和泰史的反應,看來每個人都接受了敏之的觀點。
「對。總結一下的話,所謂密室之謎——」
當言耶推進話題后,敏之雖然還是一臉疑問的表情,但沒有再深究到底。
「啊……」敏之和徹太郎同時低呼一聲。
「喔……」岩男的應和聲聽起來就像是嘆息。
「喂,你是在小看我嗎?」
「首先是『一、作案時,室內只有被害者,而罪犯不在』。光看情形,可以說和案發時的和室倉屋非常相似。」
「再說也無法想象葦子夫人是被這方法所害。」言耶否決了甲,隨即進入下一項,「乙,室外遠距離殺人。此法利用人身無法進出但兇器可以通過的空隙,從屋外殺死室內的被害者。因而,相對甲的完全密室,乙是准密室。」
「我認為與其說對誰都有效,還不如說只對處在特定精神狀態下的人才能發揮效用。換句話說,只要被害人符合一定的條件,也許此法比甲的殺人裝置更具現實性。」
「走廊那邊,有您和川村先生在土門前看著。而和室倉屋的一樓和二樓,我和豬丸先生是做了充分檢查后才出來的。」
「做成這樣的構造,我想是為了不讓閂棒因不慎而砸落。」岩男補充說明道。
「哦,我經常被人這麼說。」
「幾乎全被否定了。」
「我認為這種歸納法在研究密室犯罪時十分有效。再說得通俗易懂些的話就是——」
「既有此類案例,也有當真存在人類兇手,利用了動物的情況。」
眾人的目光倏然齊刷刷地投向岩男。
「刀城老師……」
「您所言極是。丙項,與乙項相反,讓作案時間看起來比實際時間早的詭計。最基本的方法是事先給被害者服下安眠藥,借口『敲門也沒反應,可能是出什麼事了』破門而入,進入室內后才實施真正的謀殺。即早業殺人。該法甚至讓兇手有了『發現者』這一保護膜。」
「等等!」徹太郎插入兩人之間,「原本起密室話題這個頭,就是因為寫字師傅對我說的『從和室倉屋的情況來看只可能是自殺』有異議對吧。」
「啊……這可真是……太抱歉了。」
以徹太郎為首,每個人臉上仍是一副如聆天書的表情,但他們沒吭聲而是擺出了洗耳恭聽的姿態。
「原來如此。很有意思嘛。但這麼一來,密室之謎依然無解啊。」
「喂喂,這位寫字師傅怎麼突然說起稀奇古怪的東西來啦!」
「把閂棒往左傾斜。保持閂棒不會因自身重力下落,但要盡量往左傾斜。完成這項準備后,輕手輕腳地出門進入走廊,猛地一關門。那麼厚的門,一鼓作氣關上的話,衝擊力傳向四方,斜在半當中的閂棒就會一下子砸落。」
「有一種非常基本的、利用針線的詭計。特別是像這次的閂棒,上鎖原理很簡單,所以利用鎖孔或門上下的縫隙,拿連著線的針或鑷子在外側落閂是有可能做到的。」
岩男表情複雜地注視著兩個持完全否定態度的妻兄,但終究沒有否認。
或許是因為言耶的回答並非全然否定,敏之向他投以疑慮的目光,不過他又像是改變了主意:「那麼,您準備幹什麼?」
「寫字師傅,既然如此你一開始就採用亂步的那—套不好嗎?」
「那好——」言耶重振旗鼓,「我想以我所敬愛的約翰·狄克森·卡爾在一九三五年發表的《空幻之人》即《三口棺材》的第十七章《密室講義》為底,參考江戶川亂步老師去年發表于《寶石》的《類別詭計集成》中的第二部分『關於罪犯出入現場之痕迹的詭計』進行密室分類,再致力解決和室倉屋的密室。」read.99csw.com
「不管兇案何時發生,客廳和飯廳都必定有人。勁道十足地關門時,聲音會在走廊回蕩,從哪個房間都應該聽得到。」
「哦……」
「那麼,現在我們就來一項一項地往下看。」
岩男婉轉反駁,徹太郎一下就不做聲了。
「可是,如今這三類不都被否定了嗎?難不成從現在開始您打算進行非合理性的解釋?」
「但是,和室倉屋的窗,無論是一樓還是二樓,都在內側落了閂。這項詭計無法使用。」言耶斷然否定後續道,「丙,被害者自己殺死自己的方法。」
「之後直到警察趕來,我們終始都在和室倉屋前。」
「你說什麼?」
「亂步老師那才叫多面人呢,就像怪人二十面相。」言耶對敏之的話淡然置之,「順帶一提,不光是殺人,人物消失之類的謎也包含在密室里。」
「葦子有沒有自殺偽裝成他殺的動機呢……」岩男語聲孱弱。
所有人都對岩男的話點頭稱是。
「但如果是這樣,情況就變成葦子夫人一時疏忽鎖住了出口——原本會被人以為是罪犯出逃口的地方。」
「請等一下。」敏之側著頭,「最初那個第一大類,『因為罪犯一開始就不在室內』的意思我不太明白。」
「跟和室倉屋的情況不符啊。」
「能想到什麼樣的例子?」
眾人大聲嘆氣之際,言耶卻是若無其事:「至於一樓和二樓的窗,我認為沒有討論的餘地。因為兩處都從內側落了閂,而且還鑲有鐵格。除門窗外,對屋內其他部分做手腳的詭計在本項中已有探討。但儘是些不能用在和室倉屋上的手法。」
「進入『不啟屋』的人,一直沒出來。於是破門而入,卻發現室內空無一人,所有的窗戶都從內側鎖住。自然也沒有地道。唯一出入口的門前一直有多人在監視。這種情況下,就算沒鎖門,也可認為『不啟屋』完美地構成了一個密室。」
「喔……」
忍耐不住的敏之剛一插話,岩男就接住了話頭:「刀城老師,請您按和之前一樣的方式,探討葦子死亡之謎。」
「嗯,還剩下『三、作案時,被害者和罪犯都不在室內』。先說一個方法,即在作為現場的房間外殺死被害者,然後再搬進去。不過,作品實例幾乎沒有。」
「是的。世界上第一篇本格偵探小說,坡的《莫格街凶殺案》寫的就是密室,所以我想從此處著手解說密室推理的歷史,在這一基礎上探討此種不可能狀況下的死亡有哪些種類、可以怎樣分類,然後拿來套入這次的和室倉屋密室加以考察,按這樣的脈絡來——」
岩男的話中透出了無奈,言耶報以微微一笑后,繼續他的解說:「接下來的乙項,讓作案時間看起來比實際時間晚的詭計。換言之,真正作案時,現場壓根就不是什麼密室。現場化為密室后,如能製造出被害者還活著的假象,就變成了密室殺人。這種詭計依靠讓第三者聽到貌似是被害者發出的說話聲、走動聲,或看到被害者的身影,而得以成立——」
言耶舉單手制止岩男說到一半的話:「當然,誰都不知道葦子夫人什麼時候會出來。所以我想罪犯是在她從和室倉屋現身的當口,偶然路過了那裡吧。」
「那到底是什麼東西?」
「哎?怎麼可能,又不是在說加謬。」
「葦子夫人六點半進了和室倉屋。由於晚飯從七點開始,所以如果狐狗狸儀式結束是在七點前,那麼當時在飯廳的人作案也許就有點難了。因為時間並不怎麼寬裕。」
三、作案時被害者不在室內。
「另外,人從細長小巷的一頭進去,沒從另一頭出來,小巷裡也不見人影。兩側的出入口有目擊者,能證實此事
九*九*藏*書。小巷的牆壁上沒有一扇窗,爬牆也不可能。這種情況也是密室。」「別急,並沒有肯定就是自殺。不過,那個時候在走廊或客廳里也許是發生了什麼事,使得葦子夫人不假思索地想要躲進和室倉屋。假設罪犯利用了這個情況——」
「但是刀城先生,可能性最大的就是七點前啊。」敏之闡述個人意見,「想想狐狗狸儀式所耗的時間,三十分鐘左右正正好,不是嗎?」
介紹完三個具體手法后,眾人發出了由衷的感嘆。然而,很快敏之就搖頭道:「那扇土門又厚,又沒一點縫隙,這種手法行不通吧。」
敏之的口氣與其說是感佩,還不如說是近乎鄙夷的愕然。
「刀城老師現在是要作什麼講義嗎?」岩男的語氣中明顯含著不安。
「極其簡單。」
「刀城先生,您想從密室這一事物的歷史背景說起,這份心情,同為寫手的我能夠理解……」不料他回馬就是一槍,「但是現在沒那個閑工夫吧。我們在座的人需要的可是更實事求是、更迅速的解決方式。」
對敏之的話大點其頭的徹太郎像是有話要說。
「這種情況下的現場,很多是與乙項『室外遠距離殺人』有共通之處的准密室。就是說,存在人不可能出入、但動物或其他東西能輕易侵入的空隙。」
「現在的情況是,在這個問題之前,還有一個大謎團,即罪犯是怎麼進入和室倉屋的不是嗎?」
向催促自己的徹太郎致歉后,言耶開始了具體說明。
「豈敢豈敢。只是,可以的話,我想繼續討論和室倉屋命案,就當前面什麼事也沒發生過。」
「於是第二類的討論就完結了?」
「既然密室之謎無從下口,那就有必要從其他要素來攻堅。」
「進和室倉屋后,我始終和岩男先生在一起。上二樓也好,走近遺體也好,都是我在先。所以他不可能完成早業殺人。」
「寫字師傅,你說話也太雜七雜八了。」徹太郎緊鎖眉頭,語出驚人,「不過我倒覺得多少是看出點真相來了。」
「唔……好吧,那就先對密室作個說明。最好理解的一個概念就是『在室內上鎖的房間』吧。」
「為了從罪犯身邊逃脫,不假思索地衝進屋、慌忙落鎖,被害者的這種心理我理解,但『為了包庇罪犯』是怎麼同事?」
「竟會有如此簡單的方法……」首先開口的是敏之。
「誰知道呢……不過當時,那女人肯定在和室倉屋前的走廊里看到什麼了。然後這個成了導火線,她把自己關進倉開始半瘋半癲,在二樓一頓折騰,結果拿小刀刺了自己的肚子。」
「咦,是嗎?那傢伙自己才是個怪人吧。」
「可奇怪的是,也不惹人生氣。」
「啊,是嗎?有一些,不,應該說有那麼一位編輯,老是對我發火。」
「所謂動物是兇手,是指發生了什麼意外嗎?」
「嗯?」
「像那種外開門——和土門一樣,假設面對門時室內的鎖在左邊,合葉在右邊——則還有一種詭計,即預先拆下合葉,在室內上鎖后,不啟開門板左側而是從右側出去,不過——」
「三的另一個例子是被害者在室外遇襲后,自己進屋、自己鎖上了門。這種情況下,被害者的動機能想到的有兩種。一是為了從罪犯身邊逃離。二是為了包庇罪犯。」
對敏之的確認,言耶點頭補充道:「在下過雨或雪的院子中央,躺著一具被殺害的屍體,然而現場卻只有被害者的足跡。完全找不到罪犯往返院子中央時應該留下的足跡,這種狀況也構成密室。因為雖然不像室內是封閉空間,但罪犯不可能出入這一點相同。」
「正是。」
「哎?」
言耶微微一笑。
「正如您所言。不過怎麼說呢,如果舞台設定等方方面面的條件都已完備,某些場合下也有不用花大工夫的方法——」
三、作案時,被害者和罪犯都不在室內。
「關於這段歷史的說明,那個……有必要嗎?」
「很多情況下,是被害者和罪犯之間存在著某種特殊關係。以至於罪犯想要被害者死,而被害者卻決心包庇罪犯。」
「誰知道呢……」
「啊,順便說一句,在戰前卡爾的作品曾以《魔棺殺人案》為題被翻譯引進,不過因為翻譯粗製濫造還是不看為好。話說原著里出現了兩個密室——」
「原來如此。」敏之似已釋然,「這麼說,江戶川亂步沒有單純討論『密室詭計』,而是把『關於罪犯出入現場之痕迹的詭計』列作了項目?」
「我打算窮盡人所能想到的一切可能,嘗試用邏輯思維來進行推理。」
「你們在說什麼呢。」
「就是就是。明明不在屋裡,怎麼能作案呢?
九*九*藏*書」「可,可是——」
岩男提出建議,敏之卻難得地站到了言耶這邊。
「是的。所以我們繼續往下。最後一項,人類以外的罪犯。」
然而,言耶卻是滿不在乎:「密室歷史的講義和卡爾的密室講義,我都跳過了。這麼點小事,大家就忍忍吧。」
徹太郎頻頻打量言耶的臉:「寫字師傅,你真是個怪人。」
「也是。不過,就以她而言,別說特殊關係了,我想就連身為普通家庭一員的那份羈絆,她也沒能跟任何人建立起來。」
徹太郎的牢騷感覺是情難自已,不過其他人恐怕也都是心有戚戚吧。
二、作案時罪犯在室內。
「畢竟還是自殺吧。但有點不同尋常。我嘛,感覺就是寫字師傅你說到過的,『被害者自己殺死自己』和『偽裝成他殺的自殺』這兩項摻和在一起了。」
「那個——」岩男客氣地開口道。
「其他東西是兇手?」
「門和窗都在內側鎖住的房間,是指這種狀態對嗎?」
「這期間,沒人從土門出來。」
敏之無視捅科打諢的徹太郎,顯得興緻勃勃:「和室倉屋的密室必定符合這三類中的某一類是吧。」
「只需在走廊等做完狐狗狸儀式的葦子夫人從土門出來后,編個理由再一起回和室倉屋內即可。」
「看現場的話,就好像人是在房間中央被刺殺的呢。」
「以和室倉屋為例,就是二樓的窗戶沒關上之類的場合。那扇窗鑲有鐵格,所以人不可能出入,但只是小刀的話,完全有可能吧。罪犯爬上中院的櫟樹,呼叫葦子夫人。等她到了窗邊,就隔窗刺出小刀。受到驚嚇的被害者逃往房間的中心地帶,倒斃在那裡。」
「卡爾首先把密室犯罪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命案發生在密室內,但罪犯並沒有逃離,因為一開始就不在室內』;另一類是『命案發生在密室內,罪犯通過門或窗堂而皇之地逃離,因為兇手對關鍵的門窗本身動了手腳』。進而他又把前者分為七項,後者分為五項作了說明。」
他輕施一禮之後,徑直往下說。
「可是大舅子,能讓人一下子走到自殺地步的動機可不多啊。」
話到此處,當時不在飯廳的芝竹染和園田泰史的表情都僵硬了。
「其他要素指什麼?」
「有些什麼樣的例子呢?」
敏之還想主張他的「七點前作案」說,卻被岩男婉言打斷了。
「大有來頭的房間……」岩男低語了一句。
「那麼罪犯究竟怎樣做才能進去呢?」
「再說丁項,本身就是個具有代表性的詭計。即行兇完畢的罪犯躲在門后或別處,換言之就是藏身室內,當第三者破門而入時與其錯身而出,或是等發現者離開室內后再逃離。」
「那樣的話,不就應該能發現更多寫著平假名的藁半紙嗎?」
「哎?真、真的嗎?」
「您記得挺清楚啊。」
「唔……是這個意思啊。確實有些道理呢。」
「丁是偽裝成他殺的自殺,戊是偽裝成自殺的他殺。丁的場合下,自殺者因種種理由不願被人知道是自尋短見,想方設法企圖製造他殺假象。不料出了點岔子,使現場變得誰都無法出入,結果看上去就像是密室殺人。戊項就不用解釋了吧。因為只要能把殺人偽裝成意外或自殺,罪犯就高枕無憂了。」
「空隙……嗎?」
「偶然……」
一臉驚訝的不光是徹太郎,所有人都是表情呆然。
「不,不是……那個時候,老、老師您——」
二、作案時,被害者和罪犯都在室內。
「江戶川亂步就『關於罪犯出入現場之痕迹的詭計』中的A.密室詭計,對密室犯罪作了如下分類——」
「考慮相反的情況,也就是偽裝成自殺的他殺吧,可現場也未免太凌亂了。此外,遺書及動機等罪犯理應有所準備,用來指向自殺的要素基本沒有。」
「跟和室倉屋對不上號呢。」敏之當即否決道。
「姑且保留川村先生的意見。因為關上土門落下閂棒的畢竟是葦子夫人自己啊。」
「雖然不必特意去製作殺人裝置,但還是太缺乏現實性了。」
一、作案時罪犯不在室內。
「嗯。沒什麼聲音。」
「寫字師傅啊,光是卸那個合葉,就足足花了一小時哪!」徹太郎尖銳地指出問題所在,彷彿在說「我真是服了你了」。
「關於葦子夫人不可思議的地方,所有的。」
「而且很多場合下,通過移動屍體混淆作案現場,就能使罪犯的不在場證明成立,所以不必特地再做一個密室。」
「從室內看,平時土門的閂棒一直近乎垂直地立在右手邊的牆上。正確地說,應該是稍稍向右傾斜。」
「甲,通過安裝在室內的機械裝置來殺人。就像這次的小九-九-藏-書刀,兇器如果是短劍,就可以事先在室內設好自動發射裝置,用它向被害者彈出刀具。」
「不是指自殺?」慌忙從外甥身上收回視線的敏之,話語中透出了驚訝。
「和室倉屋二樓就正好符合這一條。但是,葦子夫人一直在那裡舉行狐狗狸儀式。赤箱也是,非但不害怕反倒還加以利用。難以想象那房間會對她造成心理上的影響。」
岩男安心的同時,眾人先前瞬時繃緊的神經陡然鬆弛下來。
「不過要加—個限制條件——須在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範圍內。」
「啊,果然。」
不只是徹太郎,眾人似乎都無法理解,每個人都是一臉茫然。
聽了敏之的指摘言耶點點頭:「正是因此,我才認為套用『一、作案時,室內只有被害者,而罪犯不在』的分類,加以討論是最合適不過的,然而——」
「為了讓大家理解,我可以馬上說明。不過一開始我想先引入亂步的分類方法。因為亂步基於卡爾的密室講義,作了非常通俗易懂的分類,使得絕大部分密室犯罪都符合這個分類的某一項。」
岩男發出了佩服似的聲音,敏之臉露苦笑,徹太郎則用疑惑的眼神打量言耶。
「胡鬧啊,」敏之就像在說這簡直不值一提,「那麼誇張的事誰會想著去做?就算有這種異想天開的殺人犯,也會因為事情搞得太大,馬上就被揭穿啦。」
「不不,我沒有對老師的話說三道四的想法,只是……立刻進入分類說明,恭聽老師對葦子之死的看法……這樣不行嗎?」
「毫無疑問,從她進去直到岩男先生和刀城先生入內為止,和室倉屋始終處於密室狀態不是嗎?」
這時,小松納敏之、川村徹太郎以及巌的臉上露出了不安之色。
「但是,刀城老師……」
「寫字師傅,能不能請你趕快僅針對『在室內上鎖的房間』展開解說呢?」
「動機是什麼?」
「是。在被第三個人看到前,兩人進了和室倉屋,一起上到二樓,接著就發生了兇案。」
「對。」
「如此一來,也許我們該反過來想想,有沒有非這扇土門而不能成功的詭計。」
「但是,如果完成狐狗狸儀式是在七點半之後,那麼除一家之主豬丸先生外,所有人都已離席,因而嫌疑人的範圍一下子就擴大了。」
「看來是這樣呢。但是這次的案子跟B和C沒關係吧,所以怎麼著都無所謂了。不過,這個叫江戶川亂步的人,連這種事也在做嗎?說到亂步,我總以為是個寫情|色怪誕通俗小說的作家……啊不,當然,我可沒讀過他的小說。」
敏之顯出略微思索的神態:「因為不知道具體事例,所以一下子反應不上來,不過所謂密室分類是怎麼一回事,我心裏多少有了點譜。」
「但是——」
「這麼一說,我也就明白了……其他東西是指?」
「不會吧……」
「總之,罪犯看到葦子從和室倉屋出來的一剎那,心裏就盤算要利用這個機會了,是吧?」
「最初是美國作家埃德加·愛倫·坡,一八四一年在《格雷厄姆雜誌》七——」
「無所謂了。啊,還不如說不這樣的話反倒令人困擾。現在拿赤箱的詛咒或兩任前妻的作祟出來說事,根本是什麼問題也解決不了的。」
岩男歪著頭,尋求證實似的問兩位妻兄:「一點也沒聽到那樣的聲音吧?」
「不是。這種方法得在事先給被害者施加心理恐懼,迫使其在現場的室內陷入半狂亂狀態,造成一種過失殺人。」
「另外,在這種情況下也需要一些特殊背景,譬如作為現場的房間本身也大有來頭,等等。」
「確實。」
「是的。文中亂步把詭計劃為三類:A.密室詭計,B.足跡詭計,C.指紋詭計。只是,C類詭計在『痕迹』方面雖有關聯,但作品實例很少,且怎麼看都只能說和A、B性質迥異……」
「這個跟殺人裝置或動物兇手不一樣,還真像那麼回事呢。」徹太郎也不加掩飾地感嘆道。
「不過,死亡推定時間最晚到八點半。如果狐狗狸儀式結束於八點,那麼所有人都有行兇的機會。」
「喂喂!」徹太郎不勝其煩似的插嘴,「目前為止你說的我也能理解,但此時此地我們的問題是和室倉屋,不是什麼院子或小巷吧。小松納先生也是,你打算跟寫字師傅一起,把這個無關話題說到啥時算完哪。」
「是,正如您指出的那樣。最後的戊項,涉及列車或船密室,與其說是詭計討論,倒不如說闡述了密室現場的特殊性,因而在此捨棄不談。」
「第一類從甲至己被分為六項。對了,基本上我是參照了≤類別詭計集成》的內容,但也有我隨意補充的部分,請各位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