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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十章

「那麼駕照呢?」
荷莫·柯賓是個珠寶批發商,而死者道格拉斯·希朴納卻是政府的線民,他的工作是打探非法走私珠寶的消息,然後將這個消息賣給政府,檢察官知道這件事嗎?
「你不能把它們當成是質詢的一部分。」
莫倫法官說:「被告希望發言嗎?」
「如果你要把它們列為證物就列為你方的證物,反正我不要。」漢密頓說。
「打什麼交道?」
「這種機會只有五千萬分之一,」保羅說:「檢察官已叫精神病醫生檢查過她。他們認為她是假裝的。坐上證人席說她什麼也不記得時,檢察官就會盤問她,盤到她辭窮為止。然後他會推出一票精神病醫生來證明她撒謊。」
「是的,先生。」
「不是,因為沒有多少血。」
新聞記者過來,「梅森先生,你能否發表一些聲明?」
「多謝,」梅森:「問完了。」
「在距屍體發現的地方約五十六英寸的東北方。」
「不光是因為沒出血,還有傷口的位置和腦部受傷的情形。」
「這是我們唯一可以用來辯護的一點,但你忽略了漢密頓為我設下的陷阱。」
「法官大人,」梅森說:「我要把那些東西列為證物,我認為它們也許很重要,特別是那本筆記。」
保羅訝異地看著梅森。
「在我心中,是的。」
「我已替被告律師準備了一份,」漢密頓說,很禮貌拿出一套八×十的光面照片,讓陪審團感到他很公正。
「血從破裂的血管中流出來的。」
「你忽略一個事實,律師代表的是公正。他代表的是正義,我不該用我的腦袋來使我自己站在一個有罪的被告和法律之間。我應該做的是保護我的當事人以及他們的權益。保羅,現在我們來從邏輯的觀點看這件事,別讓我們現在已被蒙蔽了。你的口袋中有什麼東西?」
「是的。」
「是的。」
「她不能告訴你實話,因為她不能,她殺了他。」
「拿呀!」
梅森挽著戴拉的肘,對保羅點點頭,低聲道:「我們離開這兒吧,」他領頭穿過法庭,經過記者接待室,走入一間證人室。
「醫生,這次的情形是這樣嗎?」
「驗屍官的辦公室。」
「你拍下照片了嗎?」
「這些能證明什麼?」保羅說。
「這麼說好了,希朴納是抽煙的,他的煙盒中有煙,他的火柴呢?他的小刀呢?幾乎每個男人都會帶一把小刀的。他只有一點零錢,沒有鈔票。他只有駕照,沒有其他會員卡。沒有隸屬的俱樂部,沒有地址,這一類東西都沒有。」
「就是這樣,」漢密頓得意道:「不知道被告律師是否要質詢一番。」
「我們找到一支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槍,發射過一顆子彈,左輪槍的號碼是C︱48809。」
「我不懂,」他說。
「槍發現的地方距屍體發現的地方有多遠?」
「正是,」梅森說:「臟衣服!來吧!保羅!」
「你們男人常說我們女人皮包中的東西是五花八門,什麼都有,看看你們男人的口袋!」戴拉說。
「我們都一樣,」梅森說。
「你的被告算是健忘症?」
歐拉作證說死者腦後有一個子彈洞,身上只有幾處瘀傷,此外沒有任何嚴重的損傷。解剖醫生已把子彈取出來。
梅森一彈指頭。
「有,但不多。」
「只有一、兩個問題,」梅森說:「死者穿的衣服在哪?」
「你什麼意思?」
「知道,是史蒂芬·艾斯科嵐特。」
「你現在如何對付這種情勢?」
「我們很小心地檢查了地面,小心地移走乾樹葉、樹枝、泥土,然後找到這把槍。」
「什麼也沒有。裏面全是空白的。」
「換言之,人在無知覺時,生命還可以維持一段時間,證明生命的方法是心臟把血送到血管中的活動是嗎?」
「是的。」
「那麼死者個人的東西呢?他口袋裡裝些什麼?」梅森問證人,不理會九_九_藏_書檢察官的話。
當群眾起身離開法庭時。戴拉和保羅穿過欄杆走向梅森。
梅森搖搖頭,「我不能這麼做。」
「可以這麼做嗎?」
「你是因沒有流血所以斷定是立刻死亡嗎?」
「他在槍發現的地方還有屍體發現的地方樹了樁是嗎?」
梅森仍舊很生氣道:「我希望你在明天十點以前恢復一點記憶,因為你不……」他打住話,因為他看到一個記者朝他走來。
莫倫法官說:「檢察官先生,被告這次不做開場白,請你的證人上來吧!」
「其中有一個是測量員嗎?」
「誰?」
「你離家時帶了這把槍去?」
「多謝,」梅森說。
「怎麼啦?」保羅說。
「你有記錄的照片?」
「其中一支是迪克奎特公寓的,其餘的我不知道。」
一位女警向被告招手。
「傷口的性質,腦部受損的情形。」
「這是最令警方困擾的一點。表面上他住在迪克奎特公寓。他在那兒有住處,但他並沒有真正住在那裡。收拾房間的女傭說經常有好幾天,床上都沒睡過的痕迹,浴室的浴巾也沒有用過。冰箱中從來沒放過吃的。他也沒送洗過衣服……」
「是在他的口袋中?」
「我們得想辦法啊!」保羅說:「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呀!」
「發現時有其他人在場嗎?」
梅森聳聳肩。
「當你被警察找到時,你沒帶槍?」
漢密頓故作好脾氣的打斷道:「我收回我剛才有關精神病醫生的陳述。我們會讓精神病醫生來作證。但現在我收回我對任何精神病方面的聲明。
「一堆廢物。」
「如果沒有問題,我現在希望叫摩頓·包斯勒上證人席。」
「我有一盞小的,還有兩種濾網——長……」
「血是從心臟流出的是嗎?」
梅森把上衣往外推,用大拇指捏著腋下背心,在室內踱起來,「我希望那女孩告訴我實話。」
「好吧!也許會發現什麼,但……如果有的話,警方早已注意到了。」
「包斯勒先生,你清查過本郡武器購買的檔案嗎?」
「你發現死者頭上有任何血塊嗎?」
「真正發生的事是你的當事人殺了希朴納。她嫉妒是因為他騙她,所以她打死他。她為何不上證人席上告訴陪審團,道格拉斯如何嘲諷她,他背叛了她,卻不想負任何責任,她如何認為若是她從皮包里拿出手槍來威脅他,他就會跟她結婚,她掏槍只是為了嚇他,誰知他更加嘲弄她,最後在忍無可忍下便打死他。接下來是她發現他已經死了,一下子失去記憶,便穿著薄紗衣在月光下舞起來。」
「是的。」
「很好的辯護,以她的身材和美貌來說她可以表演得很好,陪審團中有些老傢伙會被她迷住的。
「你找到C︱48809左輪槍是本郡賣出的嗎?」
保羅拿出了鉛筆、鋼筆、筆記本、小刀、煙盒、打火機、鑰匙鏈、手帕、皮夾子、零錢、駕照、兩封拆過的信、一張航空時間表、一包口香糖。
戴拉說:「難道不能從別的地方著手嗎?槍是她的沒錯,也許有人偷了呢?」
「你可以問了,」漢密頓說。
「你否定了這種可能嗎?」
梅森把門關上,「現在可以談了。」
「多謝!法官大人,」梅森說:「還要一套解剖死者的照片。」
「我有一張單子,」歐拉說。
保羅默默地把東西從口袋中拿出來。
「這些都是隨身附帶的東西,與案子無關係。」
「按照記錄是誰買的?」
「我看過大量內出血的情形。」
「我們發現道格拉斯·希朴納死了,由被告手槍中發射出的子彈打中他的後腦。而被告預做安排,表現出她是有健忘症的,她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們可以稱這種健忘症是安排好的健忘症,好脫卸責任,避免回答令她尷尬的問題,這種健忘症精神病醫生會作證說是完全假的。」
「那九*九*藏*書麼跟檢察官打交道如何?」保羅說。
「法官大人,快接近休息時間了,我要求將這個記錄列為證物,我期望明天可以拿到庭上來。」
「那麼你後來是否用任何機械或電子儀器去搜索過?」
「是的。」
「摺好了放在驗屍官辦公室的柜子里。」
「你去搜索過屍體發現的地點附近有沒有任何武器的蹤跡嗎?」
「漢密頓早已算計好了,他要我們今晚去擔心槍的問題,以致於會狂亂地去找證據,證明它是被偷的。」
「別開玩笑,」梅森生氣道:「這把槍可以做為你謀殺的證據。你跟道格拉斯·希朴納離家出走。他被謀殺了,而且是被你的槍謀殺了。」
「但不一定會死?」
「法官大人,我認為我們該繼續下去,不應為這個要求給耽擱。」
「我要它們被列為證物,」梅森說。
「你用那把槍測試過子彈?」
「我要在他們把事情攤在庭上之前就知道。假定我的當事人說的是實話,假定她不記得了呢?假定她是被人陷害的……」
「你發現附近有任何武器嗎?」
保羅說:「你現在知道他為何急於開庭了。天哪!你是勝不了的。」
漢密頓訝異道:「你會明文規定這點?」
「好吧!」梅森說:「再帶一罐蠟,我去跟主管的人打交道,你把那些鑰匙用蠟複製一份。」
梅森看了一眼醫生,他已端端正正的坐在證人席上,準備好讓自己可以抵抗口頭的攻擊。
「死者死時也許是坐著的,我認為他是坐著的。從屍體的位置看來,他是坐在草地上,腿交疊往右邊放,左手撐著地面。由於子彈不是往下的,所以射他的人也是坐在地上。或是蹲著或是彎著腰,所以子彈是平平地射入死者腦子。」
「那麼照我的話做。我相信明天漢密頓會把堆積如山的證據扔到我們頭上,像雪崩一樣把我們壓垮。」
「當然,」梅森說:「希朴納住哪?」
梅森溫和的笑道:「目前還沒有,除非被告被證明是無辜的。」
「你根據什麼認定的?」
「健忘症,」梅森說:「這要由專家來認定,我不是專家。你可以去請教精神病醫生有關精神震驚的健忘症。我目前只能告訴你這些事。」
「我的第一個證人是雷蒙·歐拉。」
「是的。」
「然後在我們要提出我們的證據時,他再把伊莎·畢藍推出來。」
「是的,先生。」
「結果證明致命的子彈確實是由這把槍中發射出來的。」
「因為她不會說她殺了那傢伙,我不能讓一個無辜的女人去服無期徒刑。保羅,她還年輕,她迷人,有好身材,她喜歡展示。她一直過著自由的生活,到歐洲和南美旅行,吃最好的館子,過著最優裕的生活。現在要她穿上囚服,過著渡日如年的生活,生活中毫無樂趣,這樣過個十五、廿年才能得到假釋出獄,她出來后要做什麼?不再具有吸引力,美貌早已磨損了,她的生命等於消失了,她……」
如果荷莫·柯賓要替她女兒品德好作證的話,或者為其他事作證,梅森可以想像漢密頓·伯格會問:「柯賓先生,你知道死者道格拉斯·希朴納是偵查走私珠寶,並把這些消息報告給海關,以領取百分之廿賞金,並以此為生的人嗎?」
「拍了。」
「到時我們就知道了。」
「槍被埋在距地面八寸的地下,那個洞原先是動物掘出來的。洞上蓋著土,還有一些乾樹葉、樹枝,故意讓人不會去注意到這裡有人動過手腳。」
漢密頓會偏著頭,好像急於把每句答話都聽得清清楚楚的,然後他會說:「柯賓先生,我相信你第一次遇見死者是在從歐洲回來的船上?」
「這違反法律嗎?」梅森問。
「就這樣?」梅森問。
雷蒙·歐拉發過誓后,說明他是驗屍官,他被召到西拉·維斯塔公園去驗屍,當道格拉斯·希朴納的屍體在八月read.99csw.com十七日晚上九點五分被發現時,他負責驗屍過程,並拍了許多照片,以顯示屍體的位置以及找到的場所。他在照過相后才檢查屍體,然後把屍體抬到驗屍官的實驗室中,脫掉衣服,並做解剖。解剖的每個過程都拍了照片,他把這些照片帶來了。
「槍怎麼會跑到那兒?」
梅森轉向伊蓮娜,「那是你的槍?」
「承認有罪,至少是判無期徒刑而不會判死刑。」
「我希望我能知道,不過你確實已證明了一些東西。」
「你在哪找到這個武器的?」
「那麼你做過任何彈道測驗嗎?」
「沒有,」她說:「我身上沒多少東西的。我相信報上形容我的樣子是只有一片薄紗。」
「當然,我……」
「除非你能提出充分的證據,否則法律會認定被告是無辜的。」
「做過。」
「是的。」
「你找到什麼?」
「我用所謂的探礦儀。」
「她會說什麼?」
保羅想了一會說:「經你這麼一說,他口袋中的東西是少了一點。」
「醫生,你說他是立刻死的?」
「有,有幾個人。」
「他要我在質詢時把這點提出,然後他會把他最重要的證人推出來。」
「不反對,」梅森說,無所謂的微笑著,看不出這個證辭是否是被告完全沒料到的,「你可以將購買記錄和照片一起列為證據,為了省除檢察官的麻煩,我們會明文規定出現在法庭上的簽名是本案被告真正的簽名。」
「去拿來,」梅森說:「這年頭洗衣店都用螢光劑來做記號,這也許會給我們一點線索。還有鑰匙呢?不是有四支嗎?警方發現是什麼地方的鑰匙嗎?」
「你怎麼知道與案子無關?」梅森說。
梅森自信十足的微笑著,收拾面前的文件,放在公事包中,並把公事包合上。
「那種傷會使人立刻失去知覺?」
「是的。」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由於一些證據還會引起爭議,由於我們還要深入探查事情,所以現在我不多說了。」
「被告律師可以隨時去檢查那些衣服,」漢密頓說:「我會指示證人讓去你檢查,任何時間,白天晚上都可以。」
「是什麼樣的東西?」
「梅森先生,我發誓我不記得了。我帶槍只是防身用的。婦女經常會被騷擾……我的生活不是那麼平靜,我不時要把珠寶從店中拿回家。警方建議我帶把槍。這把槍的大小正好可以放進女人的皮包中。」
「內出血的性質,血塊的位置,屍體的位置,缺乏垂直的血液滲出等。」
「想過。」
「她寧可判處死刑,」戴拉說:「換上我,我也寧可判死刑。」
「我不知道。你清楚法律。」
「但這是在我跟他離家兩周后發生的事,兩周中會有很多事發生。」
「有內出血嗎?」
「伊莎·畢藍。」
「是的,有一些外出血,但不多。」
「你在生我的氣是嗎?」
梅森轉向保羅·德瑞克說:「注意,他說道格拉斯·希朴納頭上的子彈是由被告的手槍中發射出來的。」
「結果呢?」
「是的,先生。」
因此梅森再度面臨一次審判,在這次審判中,他知道他無可避免的要面對一些會置被告于死地的證據,而其他無法從被告口中得知真相,他可能以觀察和質詢來從對方的證人口中收集事實。
「我只要你告訴我是怎麼一回事,」梅森說:「這樣我才能救你,以免你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如果你殺了他,至少給我機會辯護你是出於自衛或……」
派瑞·梅森看了一下擁擠的法庭,在心裏估量了一下情況。
「我可以要求證人把這些東西拿到庭上來,」梅森說。
「我協助搜索。」
「很好,」莫倫法官說:「把照片列為證據,書記官先生,本庭休會,明早十點開庭。」
「我用一種電子儀器,當它在地面上掠過時,若碰到金屬物體會發出奇怪的鳴叫聲。」
漢密頓九九藏書·伯格臉漲得通紅,一副勝利在握的樣子,首先向陪審團陳述。他大略勾勒出整個事件的背景后說:「各位女士,各位先生,由事實顯示,被告因出於嫉妒,帶著她的點三八口徑的手槍,向住在三六〇號的伊莎·畢藍租用她的公寓,以便監視住在三五八號的蘇珊妮·格傑,她這麼做的目的是好抓住那個她宣稱是她丈夫的人,她威脅道如果她得不到道格拉斯·希朴納,那麼誰也別想得到他。
「拿出來,放到桌上。」
「用過了,先生。」
「我把它拿給一位彈道專家看。」
「你口袋中的東西代表了一般忙碌的男人口袋中的東西,想想看驗屍官說過的道格拉斯口袋中的東西。」
這些事足以讓陪審團同意起訴,但不足以定罪。因此梅森知道漢密頓一定掌握有別的證據,這些證據在他看來是具有決定性的,不過梅森和德瑞克都無法找出他的證據是什麼。
「到驗屍官的辦公室去,」梅森說:「我們可以去檢查死者的衣服,我們可以找到洗衣店的記號。希朴納不會自己洗衣服的。」
「那些東西在哪?」
「在這種情形下,我堅持要拿這些東西到庭上,做為我質詢的一部分。」
梅森看到漢密頓看了一下庭上掛的鍾,好像很注意時間的樣子。
「你是說你不打算為被告提出任何證據嗎?」
審問已經舉行過了,陪審團聽到伊蓮娜·柯賓與道格拉斯·希朴納友善,她跟他一起離家出走,她曾從亞利桑納州猶馬拍了一封電報回家說他們已經結婚了。兩周后,道格拉斯·希朴納的屍體被發現,腦後為點三八口徑的手槍射中,而被告有一把點三八口徑的手槍,被告曾住在伊莎·畢藍家中,因為她認為道格拉斯·希朴納跟蘇珊妮·格傑好,被告說過如果死者要拋棄她,她會殺了他。由於伊莎·畢藍與蘇珊妮·格傑比鄰而居,而蘇珊妮跟道格拉斯·希朴納一起出遊。
梅森說:「在你看來,是有人站在死者身後,以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槍射入死者腦後,死者立刻死亡。」
「不管發生什麼事是沒什麼不同的,」梅森生氣道:「他在十六日被殺,被殺的地方距你在月光下裸舞的地方不到一百碼。」
他從口袋中掏出一本筆記本來,「死者的東西有一本筆記本,駕照,一枝鋼筆,一個皮的鑰匙包,裏面有四支鑰匙,一條手帕,一塊九毛五分零錢,一個銀的香煙盒,六支香煙。」
「我?口袋?」保羅問。
漢密頓微笑鞠躬,沒有任何事情能影響到他的興緻。
「好吧,」梅森說:「如果她撒謊,我不會讓她上證人席,但我得先證明她是撒謊才行。你的辦公室有任何紫外線的燈嗎?」
「她在謀殺之夜沒有任何記憶是真的嗎?」
「即是本案的被告?」
「是的,先生。」
坐在他父親身邊的是歐嘉·喬丹,一個嘴薄,聰明的女人,但她會給人一種做假的印象,不!還有她的態度,似乎想抓住任何機會,好使情況對她自己有利。
「上哪?」
「在你取齣子彈后,你怎麼處理它?」漢密頓問。
「查過了。」
「是的。」
「且慢,法官大人,」梅森說:「我不喜歡打斷檢察官的開場白,但原告這麼說無異是認定精神病醫生是讀心者,而精神病科學還未進步到可以確定……」
「你把照片帶來了嗎?」
「什麼儀器?」
「如果被告律師堅持的話,把那些東西列為證據,交由庭上保管。」
然後檢察官會退後幾步,對著證人微笑,幾乎是不經意的說:「柯賓先生,我相信你是個珠寶批發商,你去歐洲是去做生意的是嗎?」
「是的。」
「是的。」
「不用管那些沒用的東西。你發現你認為是重要的東西嗎?」
「不是,」梅森說:「這隻是對庭上的陳述。」
「他這麼說嗎?」保羅小聲道。
「當然,」梅森微笑道。
「你知https://read.99csw.com道測量員的名字嗎?」
他利用梅森的打斷做藉口,向陪審員道謝后坐下去。
「夾在筆記本中。」
比爾·喬丹坐在他太太身邊,好一個晒成古銅色的花|花|公|子,不可能給陪審團好印象的。他太年輕,也因高爾夫球玩多了而曬得太黑,這樣的人不會給那些一生工作辛勤的男女陪審員什麼好感的。
「筆記本完全是空白的,」歐拉說。
「恕難奉告,不過在本案結束前,漢密頓·伯格會有驚人的表現。」
摩頓·包斯勒說明他是彈道專家。他說奧伯朗醫生從死者腦殼取齣子彈時他在場。
「是的,我是被陷害的。」
「醫生,頭部受傷會引起大量內出血,換言之,你沒經驗過這種情形嗎?」
「這是你的開場白嗎?」漢密頓說。
「是怎麼引起的?」
「也許沒有呢?」
「不知道,」梅森說:「也許是她看到伊蓮娜·柯賓帶著槍,時間是在謀殺案發生的時候,否則漢密頓不會讓她住那麼貴的旅館,還派人守衛她,隔絕她,以免讓任何人知道她會說些什麼而把風聲走露給我們。」
「不用,法官大人,」梅森說:「我們的陳述要保留到後面再說。我相信各位陪審人員都明白檢方所提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有罪,如果檢方無法證明,我們將倚賴這個失敗,不會提出任何證明來。」
他要讓陪審團認為,這些問題沒有一個是違法的。這隻是句繪出證人的背景、他可能的地位、他的職業,他對死者的認識,但這些問題所造成的衝擊力是很大的。
「伊莎·畢藍?」
莫倫法官說:「我看不出這有什麼好爭的,證人先生,這些是死者的東西嗎?」
「是你從他的口袋中拿出來的嗎?」
梅森點點頭,「他幾乎是不經意說出來的。」
「伊莎·畢藍。」
「你忘了子彈是腦後射進去的,這根本否定了自衛的理論。」
「是的。」
「為什麼?」
前排坐著她父親荷莫·柯賓,穿戴整齊,頗有威嚴。
「什麼?」
「但你用探礦儀找到了,然後呢?」
「你是說裏面什麼也沒有?」
「他會得意地微笑的說:『檢方停止作證。』然後看我表演。」梅森說。「如果我把伊蓮娜送上證人席,他們會把她撕成碎片。如果我沒有,她會被定罪,不管怎麼樣,我們都是死路一條。來吧!我們走吧!」
「對,除了一件事。」
他身後坐著他的當事人——伊蓮娜·柯賓,別名伊蓮娜·希朴納。
「是的。」
「記錄上有她的簽名?」
「我們是要想辦法,」梅森不悅道:「我正在腦子裡把事情組織起來。我們得找出檢方不知道的事。而且得儘快找出,然後證明真正發生的事是什麼。」
「你看過同樣的傷口而有大量出血的情形,死者在完全失去知覺后還活了一段時間嗎?」
證人拿出一張大的八×十照片。他很仔細地向陪審團說明。
梅森點點頭,「她的證辭絕對對我們不利。」
「我們找到一些不重要的金屬物體。一把生鏽的小刀,開沙丁魚罐頭的開罐器,還有沙丁魚罐頭的蓋子,還有……」
「醫生,你有沒有想過這點,死者可能是在別處被殺而被搬到他被發現的地方。」
「我能問問理由為何嗎?」
梅森若有所思地看著這些東西。
「如果庭上允許,我希望現在便拿上來。」
朱里·奧伯朗先生被叫上來作證,他是法醫病理學家和法醫。他說明他是替死者解剖的人,他從死者的腦中找到一顆點三八口徑的子彈,子彈是使死者立刻致死的原因。他指出傷口的地方,並說明沒有其他致死的傷口,他認為死者死亡時間約在廿四小時到卅六小時之間。
在漢密頓技巧的問話中,他說明子彈是從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槍中發射出來的。他帶來一系列子彈的照片做為證據。讓陪審員們檢查。
「伊蓮娜·柯賓。」
梅森點點頭。
「什麼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