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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運動的啟示——權力結構突變

農民運動的啟示
——權力結構突變

當然,與紅槍會相比,早期的農民協會具有更多的和平性質,並沒有打出武裝反抗軍閥的旗幟,甚至看不出有這方面的意圖。而紅槍會一登台就張起武裝的大旗,雖然也有原有的地方勢力表示的敵對意圖,但相當多的精英(尤其是原有的鄉紳)卻表現出了歡迎姿態。因為紅槍會高發的地方面臨著軍閥混戰的壓力,戰爭的到來,往往玉石俱焚,連非豪強性質的地方土圍子有時也難免為軍閥所吞併,至於那些武化程度不高的鄉紳,戰爭的危險就更大,所以他們樂意投身這種馬上就可以看到自衛效果的組織,而且,那些地方原來就對紅槍會這種固有的社會組織具有親和力,至於這種組織從邊緣上升為中心,這也是政府功能退化,鄉紳們的一種不得已的選擇。但是,農民協會則是一種前所未見的結構,這種知識分子和貧苦農民的直接結合,使他們感到了某種深刻的不協調、某種根深蒂固的反叛,它凸顯在固有的鄉村社會結構上面,令精英們無法安放。只要農民協會的改良吸引了部分的農民,取得了一些效果,就會引起大部分原地方精英的敵視,與紅槍會不一樣,除了極個別特別開明的鄉紳之外,很少有地方精英會對農民協會懷有善意。顯然,對於原來的地方精英而言,新冒出來的農民協會是一種具有敵意的勢力,它的出現已經侵入了他們原有的地盤,侵奪了他們原有的部分權力,比如鄉社調解權和興辦公益事業(如辦學)的權力,有的地方像海陸豐,由於領導人的特別卓越,農會甚至將各鄉的,花會也團結在周圍,取得了更大範圍的文化權力。儘管紅槍會對權力的侵奪更多,更厲害,但由於戰爭的壓力,他們能容忍,由於紅槍會這種結構他們比較熟悉,他們自信能駕馭,所以,地方精英對於新生的農民協會和「古老」的紅槍會採取了兩種似乎是截然不同的態度。
大革命時期的農民運動,是農村中第一次鮮明地呈現階級對抗的戰爭,國民黨和對共產主義不滿的人將之一概歸咎於共產黨的刻意煽動。誠然,拿來列寧革命理論的中國共產黨人,的確將革命的激|情注入了中國農村,但是,破敗的農村經濟,60%以上的赤貧和半赤貧的農民,強橫的軍閥和地方精英再加上普及化的帶槍的人們,造就了一個和解空間非常狹小的農村社會,在這樣的社會空間里,貧富差別巨大,可又缺少相應的意識形態和道德氛圍來化解,貧富間的衝突甚至是劇烈的衝突很難避免。難以為繼的赤貧生活,使人們對任何境遇稍好一點的人都心存嫉妒。而且,凡是發生貧富衝突的地方,總會有一些流氓無產者參与其間,或者幫富人的忙或者閑,或者帶頭衝擊富人家,撈他一把,到底靠哪一邊,要看當時的情形和他們的情緒。大革命時期的農民運動,也同樣免不了這種情形的發生,不同的是他們的大部分人加入了農民協會的一邊成了「革命先鋒」,他們能沖能打能戰鬥,所以佔據了相當部分的基層農民協會的領導職務,在最初發表的毛澤東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里,也不得不承認這一點(他一方面承認那些鄉里社會的「踏爛皮鞋的,挾爛傘子的,打閑的,穿絲褂子的,賭錢打牌四業不居的」,一類人在基層的農民協會裡稱王,另一方面又說,是貧農佔據了大多數鄉一級的農民協會委員長的職務,估計他所謂的貧農中也包含了鄉間的無業游民)。其實,那時包括毛澤東在內的一些農民運動領導人對於這些流氓無產者的衝勁還是蠻讚賞的(新中國成立后出版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已經刪掉了這些內容)。然而,這些人物的加入並做了「先鋒」,無疑大大加劇了本來就緊張的鄉村社會關係,因為他們鬥起鄉紳來更不講情面,不講規矩,甚至不留後路,很容易將農村的社會關係變成你死我活的階級對立,於是,原本並不打算做絕的農民也身不由己地捲入其中,從此,農村成了階級的戰場。
當農民運動的高潮在湖南、湖北以及江西興起的時候,組織起來的農民很快就突破了「法定」的許可權束縛,引起了鄉村社會的巨大變動,甚至引起了整個社會的騷動,連部分的中國共產黨人也一度感到不安,提出了種種對農民運動的限制條文。
自從北伐軍進入湖南,農民運動開始興起,組織起來的農民就開始問鼎行政權甚至司法權,當地方團防逐漸瓦解,農民自衛武裝出現時,農民與地方精英的衝突日甚一日,經常出現農民將豪紳(大部分是比較惡劣的)押送縣政府,而政府卻不管的情況,於是農民開始自行處理,給他們認為的土豪劣紳們戴上高帽子遊街游鄉,九九藏書這種「文化臉面」性的懲罰,即使不進行關押甚至肉體懲罰,對豪紳的打擊也是相當大的。在運動中,對地主的經濟觸動也有,但主要通過罰款和派捐進行。也有少數地方發生了對地主的財產侵奪,一般是針對那些反對農民協會的豪紳,即毛澤東所謂「一群人滾進去,殺豬出谷,土豪劣紳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滾一滾」。其實沒有經過共產黨的統一部署,減租減息就已經推開了。在農民運動興盛時,鄉村舊的都團組織(區鄉政權機構)一概瓦解,都團總爺即使還在,也不敢管事了,縣以下的所有事務概由農會做主。「『紳士權力』既倒,農會便成了唯一的權力機關,真正辦到了『一切權力歸農會』。連兩公婆扯皮的小事都要到農民協會去解決,一切事情農會的人不出場,便不能解決,農會的出了場,放個屁也是靈的。農會在鄉村簡直獨裁一切,真是『說得出做得到』,外界的人只能說農會好,不能說農會壞,土豪劣紳、不法地主則完全停止了他們的發言權,沒有人敢說半個『不』字。」。有的縣甚至成立了縣政府和農民協會等革命團體的聯合會議,一切政務要通過聯合會議解決處理,縣長一味唯農民協會的馬首是瞻。一些豪紳被驅逐了,少數惡貫滿盈的大劣紳像葉德輝(此人在戊戌維新期間就是個著名的頑固派)居然被由農民協會主宰的特別法庭給處死了,農村的權力結構一下子就翻了一個個兒。原來處在最底層的最窮的農民翻在了上面,而一向神氣活現的地方精英或者逃掉,或者向昔日的人下人俯首稱臣。
顯然,農民協會要想生存和發展,絕不可能在某些「好軍閥」的庇護下,靠給農民做好事維持下去,軍閥和豪紳不允許,領導農運的共產黨人也不允許,因為他們在當時中國的使命就是革命。儘管當時的共產黨人主要精力集中在國共合作上,對農民和農村並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但少數參与農民運動的人和生存下來的農民協會自己都意識到了組織自己的武裝和打出鮮明的反抗軍閥旗幟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海陸豐的農民協會很自然地就開始組織農民武裝——農民自衛軍,與政府(陳炯明治下的)的衝突日益加劇,顯然,陳炯明對彭湃的忍耐也到了最大限度。
早期的農民運動其發動者大多是當地鄉紳富戶的子弟,如蕭山衙前的沈玄廬、廣東海陸豐的彭湃等。在當地農民眼裡,他們其實與原來好心而且開明的鄉紳並無不同,甚至就是那些人的再現。而那些暑期到鄉下破除迷信的青年學生(無論是CP——共產黨員,還是CY),不過是些閑極無聊下鄉尋開心的富家子弟罷了。對於前者農民似乎有親和感,而對於後者卻很不以為然。不過,農民運動能否站住腳,往往取決於當地軍閥和地方精英的態度,那些暑期下鄉的學生娃農民雖然不喜歡,地方精英對他們的行動也無可無不可,很少加以干涉。可對於那些能夠吸引和鼓動起農民加入農民協會的共產黨人,他們卻明顯地表現出敵意,一旦發生衝突,軍閥很自然地站在地方精英一邊,湖南白果和浙江蕭山的農民運動之所以曇花一現,就是如此。而海陸豐的農民運動之所以能發展起來,除了領導人的策略高明之外,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統治海陸豐的軍閥陳炯明在那時有意表現出來的「社會主義」的開明姿態,彭湃恰是利用了統治軍閥與地方精英的矛盾和不協調,才得以將廣東海陸豐農運做大。
農民運動在湖南、湖北鄉村獲取的還不僅僅是政治權力,正像毛澤東在著名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里說的那樣:「地主政權是一切權力的基幹。地主政權既被打倒,族權、神權、夫權便一概跟著動搖起來。」。在農民運動興盛的地方,「族尊老爺」(族長)雖然沒有被「罷免」,但祠堂里的秩序卻被沖亂了,窮人可以坐在上首,女人也可以進去吃酒,昔日尊貴的族長,甚至有可能被拖去戴高帽子游鄉。由於一切歸農會做主,宗族對族人的處罰當然也不敢搞了。宗族體系是建立在鄉紳的文化威權和血緣紐帶上的,掌握族權的一般都是擁有文化威權的鄉紳,既然鄉紳在運動中威風掃地,所以族權自然會呈現出動搖之態。加之農會講究的是階級不是血緣,能否登上農會的權力頂層,要看一個人的階級屬性,就是有多窮,還要看他是否有勇氣與傳統權力鬥爭,所以族權在農民運動的高潮中,很容易被人忽視。實際上,本來在武化精英的衝擊下,族權就已經呈現出頹勢(因為武化精英對於文化控制不甚看重),所以,族權的淡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只不過read.99csw.com,這僅僅是一種季節性淡出,農民的宗族意識和情結不會因為一場革命而退出歷史舞台。毛澤東當時顯然是有點過於將農民運動理想化了,雖然族權、神權甚至夫權在農民運動大潮中都受到了波及,但真正的動搖還談不上,更說不上是被打倒了。
然而,這樣美好的場景並沒有延續多久,幾個月後,當地的豪紳們就夥同政府對農民協會發動了武裝襲擊,海豐縣的縣警察與縣署地方部隊300餘人於1923年7月4日連夜包圍了縣農民協會,抓走農會幹部25人。而後,豪紳武裝和土匪襲擊農會的事件時有發生。在這種生存的壓力面前,廣東農會開始武裝起來,紛紛成立農民自衛軍。1924年7月,國民黨廣州政府在共產黨人的鼓動下,也賦予了農民協會自我武裝的權力,並特別規定了農民自衛軍的旗幟,旗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上加一犁,旗上還可加一黃帶,上書某省某縣某區某鄉農民協會字樣。農民自衛軍的成立,加上左派武裝大元帥府鐵甲衛隊的不時支持(有時直接出面打擊豪紳武裝),廣東農民運動才算站住了腳,並在國民黨統一廣東的戰爭中積極發揮作用,擾亂敵後,偵察帶路,提供擔架和後勤服務,特別是在兩次東征討陳的戰役中,由於農民協會的作用,陳炯明在他的家鄉成了聾子和瞎子,東征軍則如有神助,很快就以少勝多徹底打垮了陳家軍。這一時期應該算是國民黨政府和軍隊與農民協會的「蜜月」。
從某種意義上講,沈玄廬和彭湃的行為,與前面提到的某些參加領導紅槍會的新式知識分子有相似之處,都是新式知識分子與農民力量的結合,他們都看到了蘊藏在農民中間巨大的組織力和破壞力,但是,紅槍會的知識分子由於利用的是舊模式,落後迷信的外殼卡死了這種結合的前程,而彭湃以及後來毛澤東他們的行動,卻可以發展成為一場改天換地的大革命。彭湃的實踐也證明,只要有效地利用矛盾,善於發動和組織農民中的反抗因素,農民運動是完全可以站住腳的。連年的軍閥統治與混戰,使得農民中的反抗因素已經積成了澆滿燃油的柴堆,只要有火種,或者軍閥統治出現空隙(陳炯明的開明也是鑒於以往軍閥統治的殘暴無序而做的調整,也可算是一種空隙),普遍的反抗就會出現,紅槍會是一種,農民協會也是一種。
農民協會與紅槍會的根本不同,還在於它基本上是一個從貧苦農民為主體的組織,一個擁有激進的口號,切實的策略和知識分子領導的以佃農和僱農為主的團體。誠然,知識分子只有脫下長衫,收起學生腔,與農民打成一片才可能發動農民運動(彭湃、毛澤東等人都有類似的經驗),但即使跟農民有了共同語言,穿戴與農民一樣了,信服他們的農民依然不會把他們當做自己的一員,對於農民來說,這些讓他們感到親切的讀書人還是些了不起的大人物,是可以拯救他們出苦難的能人和超人。在農民中間很容易產生對這些知識分子的崇拜。一個知識分子高高在上,民眾眾星拱月式的農民團體當然不見得什麼新鮮,但問題是這個團體不僅有當時世界最時髦的理論支撐,而且一直力求保持自己窮人團體的形象,作為領導的知識分子往往著意去發展那些最窮的農民作為農會的幹部,而不是那些文化素質較高的其他人;反過來,越是窮苦的農民對農會的依賴就越強烈,參加活動也更踴躍。還在基本上屬於和平發展時期的廣東農民運動,就已經顯現出這種徵兆,第三屆的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基本上都是廣東學員,總共128人中,其中有鄉村學生29人、工人4人、小商人1人、軍人2人、自耕農20人、佃農72人。佃農佔56.25%,居絕對優勢地位。這個統計數字似乎可以說明農會這個鄉村新結構的性質和發展趨勢。這一點,也是引起地方精英普遍恐慌和敵視的原因之一,像紅槍會這樣的組織,或早或晚都有變為富人工具的可能,而農會卻沒有這種可能,或者大體上沒有這種可能。
在1923年初海豐農民協會剛成立的時候,當地「糧業維持會」將幾個抗拒加租的農民送上法庭,彭湃還只是率領六千農民前去請願,用庭外示威的方式迫使法庭放了被押農民。當時一位農會領袖鼓動說:「現在地主已聯合起來,謂彼附城各田主共有十萬余(石)租,每石租銀一元,有十余萬專來與我農會打官司,眾農友不要為其所怕。不說他們有十萬租,即萬萬租也是不怕的,因為租者谷也,谷是放在我們農民的家裡,不是放在他們的家裡,若地主與我們認真地幹起來https://read.99csw.com,我們就一致不交租,所以十萬租是在我們農民手上,不是在地主手上。我們把五萬租來做食料,五萬租與地主對抗是有餘的,那時地主哪裡有租呢!眾農友不要怕(眾大鼓掌)!」可見當時鬥爭的指導思想就是利用合法手段進行經濟鬥爭,甚至也要與地主一樣,用錢來打官司。鬥爭勝利后,彭湃說:「今天得到勝利的力量,是農會能指導六七千的耕田佬團結在一塊地方,有一致的行動,集中六七千人的力量,為一個大力量,使官僚不得不怕,不得不放出農友來!我們在今日得到這個經驗,大家應該自今日起,更加團結,加緊擴大我們的勢力,否則今日的大勝利,會變成將來的大失敗!」。這時中國農民運動的領導人,還是按照當時合法的工人運動的思路來進行的,訴諸的無非是團結的力量,經濟和法律的手段以及示威的壓力。
20世紀20年代的農民運動無疑是具有共產主義色彩的,也可以說是中國共產主義運動的一部分,但是,這個運動又是在當時的政權框架內進行的合法鬥爭,在運動之初甚至具有很鮮明的農村改良性質。曇花一現的蕭山農民協會雖然有過抗租的過激行為(把下鄉收租的地主打了一頓),但他們的口號不過是「減租四成」和反抗苛捐雜稅,還有一些破除迷信和婦女放足的主張。同樣短命的湖南衡山白果鄉的農民運動也是如此,雖然行動上跟個別地主有些衝突,但他們的主張沒有超過農民生活改良和婦女解放的範圍。比較成功的海陸豐農民運動,在最初能夠吸引農民,就是因為彭湃組織的農民協會一出手就為本鄉的農民做了三件事:一是用勸和與施加壓力的辦法,解決了地主隨意奪佃和加租的問題,這種做法實際上對地主也未必無利,因為減少了劇烈的衝突;二是幫助農民取消了城裡的土霸勒索農民運糞的「碼頭稅」(這是彭湃利用他當地社會名流的身份,與政府交涉的結果);三是在當地成功地調解了多起農民當中發生的糾紛。後來海豐縣農民協會成立,所做的就是為農民辦好事,比如辦農民學校,農民子弟讀書不花錢,教的又是農民特別喜歡而實用的東西,比如計數、打算盤、寫信、認識農具等;還成立農民藥房,為農民看病;再就是成立仲裁部為農民調解糾紛。至於減租抗租都還是後來才做的事情。除了這幾個比較出名的地方之外,全國其他地方也有不少CY(共青團)身份的青年學生暑假到農村搞「鄉村教育」,像湖北黃岡的「平民教育社」,當然他們所關注的基本上是破除迷信和婦女放足這類「移風易俗」的問題。應該說,這一時期共產黨人所做的與當時其他知識分子的農村改造和教育活動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大量浮在面上的「鄉村教育」雖然沒有受到鄉紳和土豪們的反對,但農民卻一副聽者藐藐的樣子,甚至還有反感。後來惲代英等人接連發表文章,認為共產黨和共青團員到農村去,不顧農民的意願,一味搞「打菩薩」「放小腳」的事情是不對的,明確指出:「回鄉以後,最好不要從破除迷信、改良風俗等運動下手。」因為「這是很多人試驗過而都失敗了的」。
除了紅槍會以外,軍閥政治的另一個反彈,就是中國20世紀的農民運動。它反映了由於在軍閥統治下,混亂無序的農村政治狀況使得農民不僅無法再按從前的模式生活,其忍受和適應能力已經臻於極限,甚至有些地方連最基本的生活條件都難以滿足,農村的整個經濟和生活已經崩潰或者按費孝通先生的話是癱瘓了,中國農村進入了一個對造反最嚮往的時代,因為真真切切地除了鎖鏈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了。紅槍會現象的出現,是農民對暴虐權力的一種反抗,不是農民都非常樂意用這種舊模式進行反抗,僅僅是因為他們沒有新的模式可以利用,一旦出現了新的反抗工具,農民其實是十分樂意採納的,大革命時期遍及南北的農民運動就是一種新的反抗形式,是一種農民力求以這種形式改變日益惡化的權力結構的嘗試。
在中國現代史上,槍杆子是權力的最好象徵,所以農民協會的發展首先是在武裝問題上取得了許可權的突破。廣州政府原來規定農會的自衛武裝是自己組織的,並沒有要它取代其他形式的地方武裝,湖南的農民運動搞起來以後,農會武裝自我的思路竟然是奪取和改造團防局這種從清末就延續下來的地方武裝,通過吃掉原來的地方武裝充實自己。當然,盤佈於湖南農村的各級團防武裝,無疑是農民運動發展的障礙,但就當時的時勢而言,這些團防對農會的威脅遠沒有廣東地方武裝那麼大,農會對他們下read.99csw•com手,明顯是採取了某種進攻的姿態。
應該指出的是,在大革命高潮中出現的農民協會政權,無論在國民黨的法統上,還是按共產黨當時的策略,都不具有合法性。在1927年2月湖南省政府和各團體代表聯席會議上通過的關於鄉村政權的決議,是區鄉自治條例,裏面規定的鄉村政權形式為區務委員會和鄉務委員會,並不承認農民協會這種事實上的政權,只是認可農民協會在區民會議的選舉中,可以有一定數額的代表比例。而當時中國共產黨湖南區委雖然認為農民協會成為「農民專政的機關」是因為「農民已經認識了政治與他們很有關係。表現要從封建階級手裡奪取鄉村政權,拿到農民手裡變成農民的政權,的確是好現象」。但是考慮到聯合戰線的問題,必須換一個新的政權形式,「這個新的形式,就是要趕緊建設民主政治,使小資產階級得以參与鄉村政權,而不對農運恐懼」。而省農民協會關於區鄉自治的宣傳品,也只是強調了要排除土豪劣紳以及舊的團防,並不要求承認農民協會的實際的政權地位,甚至還提出「地方公事歸哪個,要歸農民和正紳」的主張。然而,正在運動中的農民並沒有熱情來實現國民黨左派和共產黨都想要施行的鄉村政權新形式,擁有武裝的地方農民協會自然也沒有那麼容易放棄手中的權力,時代甚至沒有來得及給國民黨左派和共產黨調整他們在鄉村出了問題的聯合陣線的機會,整個局勢就陷入階級對抗的血泊之中。
當時,湖南75個縣都設有團防局,各區鄉則有分隊,名義上各縣的團防是歸省里的清鄉督辦管的,但實際上清鄉督辦除了長沙的團防之外,誰也管不了。團防是當時湖南由地方精英控制的主要武力。1926年7月,湖南農民協會籌備處的負責人易禮容和柳直旬等人,乘政權交替的混亂時期,從國民黨省黨部和省政府討來一紙含混不清的指令,便從當時的清鄉督辦署強行接收了全省(名義上的)的團防。恰巧當時清鄉督辦是個趙恆惕時代的舊衙門,而督辦羅先閨又是一個過氣了的老軍閥,沒有什麼實力,一心只想著守住自己多年搜刮來的財產,所以,農會一嚇唬,督辦署就作鳥獸散。長沙的團防一垮,各縣隨即喪失抵抗的勇氣,很快,全省各地的都、團總老爺丟了槍把子,幾個月內,團防大部分變成了農民自衛軍。接著,農民協會的武裝進一步擴大,將由舊團防改編的自衛軍變成農民自衛軍常備隊,槍械齊全,歸縣農會直接指揮,此外還組織了農民挨戶團,即每個農戶出一男丁,配上梭鏢和大刀,配合自衛軍行動,這就是有名的「梭鏢隊」。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大革命時期的農民運動開創了一個共產主義世界特有的運動模式——革命的理論,鬥爭的激|情,再加上發動、引導(誘導),適當的經濟利益和理想的完美模式奇妙地結合在一起。只要運動的潮湧起,即使再理智、再善於打小算盤的農民一旦被卷進「運動」的旋渦中,都會身不由己,從眾性更強,狂熱度在相互感染中升溫,特別是會表現出超常的政治性,運動是一個政治劇場,下場的人都會進入另一種狀態,正常的往往變得不正常了,所有的文化形態都會跟著變形,可劇場終有落幕的一日,一旦大幕拉上,一切還會恢復常態。
早在北伐之前,廣東革命政府就對農民協會的許可權作了規定,農民協會沒有直接的行政權,但可以就農民相關的事務行使控告、警告和代理權,不過不能越級進行;農民協會對於橫暴的官吏有請求罷免的特權,但罷免須經過大會全體人員的四分之三通過,並報一個特別的由中央農民協會會同國民黨中央和政府以及檢察官組成的委員會通過,交由政府執行;此外,農民協會還可以派代表出席地方和中央機關有關農民問題的會議,討論有關農民教育、救濟等事宜。雖然這個規定對於農民協會幹預政府權力作了種種限制,但由於同時規定了對於農民自衛軍政府只有監督權,等於說它是一種獨立的武裝,再加上農民協會對於相當多的涉及農民問題的干預權,實際上為農民協會進一步侵剝地方權力,甚至為威脅縣以上的政府機構埋下了伏筆。
但是「蜜月」畢竟難以持久,好夢也不會太長。此時的國民黨,即使是大部分左派,對農民運動也是懷有一種矛盾的複雜心態,他們當然希望農民運動可以協助北伐軍作戰,也明白這種協助對於兵力明顯弱小的北伐軍意味著什麼,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希望農民運動有發展。但是國民黨從來就是一個大雜燴,不僅原來的軍隊中不少是舊習不改的軍閥,而且在進軍過程中,還不斷地招九_九_藏_書降納叛,吸收各地的軍閥加盟,並且在軍事上對這些軍閥日益依賴,所以政治上自然難免要遷就。這些軍閥幾乎都與地方精英,尤其是風頭正健的武化精英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而農民運動卻正在而且日益嚴重地侵剝著地方精英的權力和利益,所以,為了保住與舊軍閥的同盟,他們又希望對農民運動加以限制。顯然,當時的「左派」(除了與共產黨特別接近的激進人士之外)包括握有重兵的蔣介石都有類似的心態。
但是,在這個時候,由於國共合作,獲得了新生的國民黨顯出蓬勃的上升勢頭,它的身體似乎還沒有從軍閥的軀殼中脫出來,就已經獲得了取代軍閥統治的使命。國民黨擁有軍隊和政府(雖然完全忠於它的黨軍正在成長中),它的使命就是要對舊軍閥的統治取而代之。這種取代至少在當時並不為人所看好,因為國民黨的軍事力量相對於它的北方和東方的對手來說,實在是太弱,而且本來就已經很弱的力量,還基本上是由各有懷抱的二流軍閥組成的。就連國民黨自己對此也沒有更多的信心,不然的話,孫中山就不會抱重病之軀北上去和他的老對頭段祺瑞周旋了。但是,有一點是當時大多數軍閥政客所難以估量的,就是經過國共合作,國民黨的確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生機,儘管從內部還是從外部看它都顯得一團糟,但卻以一種非常規的規模與速度在擴張著自己的勢力。如果說國民革命軍的東征和南討在某種程度上為農民運動提供了反抗軍閥的合法性,而農民協會的支持,也為國民黨統一廣東根據地提供了最大的便利。1926年,國民革命軍開始北伐,農民運動於是迎來了它大發展的高潮,在北伐軍的進軍途中,各地農民協會紛紛成立,基本上由共產黨人組織發動的農民運動一浪高過一浪,在湖北、湖南和江西的農村幾乎成了農民協會的天下,甚至北方的農民運動也呈現高漲的趨勢。
儘管在大革命的農民運動中族權、神權和夫權並沒有真的被動搖或打倒,但在那個時期農村所有的文化生活還是被農民運動打亂了,所有的活動都圍著農會轉,如果當地農民協會的領袖具有禁欲主義傾向,那麼吃酒唱戲、連帶麻將、紙葉子統統絕跡,如果趕上某位農會領袖從前是個賭徒,那麼也許一切都會反過來。農民政權處理日常政務幾乎完全憑鄉里的道義和感覺經驗,領導人的個人素質更是會影響政務處理的方向。其實,即使是再革命的農會領袖,也未必會真的有多少馬克思主義的理論知識,支配他們行為的還是往昔文化熏陶出來的價值取向,只不過,這種取向以一種變了形的方式表現出來罷了。
族權如此,夫權和神權更是如此,它們實際上是伴隨著大革命對風俗的衝擊而出現「動搖」的。雖然像毛澤東所說,南方的農民家庭婦女由於下水田勞動的緣故,在家庭里的發言權比較大一點,性關係也比較隨便,但父權至上的社會宗法體系依舊是根深蒂固,所謂夫權就是這個體系的一個權力分支,即使家中妻子說了算,也不意味著夫權的不存在,甚至被人稱為「破鞋」的婦女,也不可能與丈夫離婚,很可能還會極力維護夫家。舊時代的婦女,其夫權意識之強固,絕非一場革命所能撼動。在大革命的風暴洗禮下,由於少數城裡來的共產黨人的參与鼓動,少數地方的婦女有組織地參与放足、剪巴巴頭(剪短髮)、禁止虐待媳婦、干涉丈夫毆打妻子等活動,並不見得就等於夫權掃地,至於在革命的動蕩中無視族規戒律,衝進祠堂吃酒,甚至將族尊老爺綁去戴高帽子遊街,也不過是最底層的農民對壓在頭上的固有權力的強烈不滿的一種發泄,只是這種發泄的過程中有他們的婆娘參加了而已。掃蕩神權,一直是那些學生出身的共產黨人特別熱心的事情,在革命高潮中,那些窮苦的青年農民雖然會跟著打菩薩,但這種行為絕不可能得到大多數農民的衷心擁護。中國農民雖然年輕時對神佛比較看輕,可一旦年紀大一點或者受到挫折、有所祈求時,就自然會加入到求神拜佛的行列中來,對於大多數農民來說,他們之所以順從學生娃的砸廟打菩薩的行為(從毛澤東的考察報告來看,農民當時還是有反對的表示的),是因為農民運動給他們帶來了經濟和社會地位上的好處,跟這些分量很重的好處相比,講究實際的農民自然要遷就一下那些對「神權」的過激行動。
20世紀初年的農民運動為後來的中國農村貢獻了兩個模式和一種政權結構,一個是運動模式,一個是戰爭(軍事)模式,再加上一個由最貧苦的農民主宰並接受知識分子指導的鄉村政權,它們在以後的歲月里起了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