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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 胡適說哲學 孔門弟子的哲學傳承

上卷 胡適說哲學

孔門弟子的哲學傳承

夫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禍也。是故先生因為酒禮:一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什麼叫做尊親呢?第一,是增高自己的人格,如《孝經》說的「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第二,是增高父母的人格,所謂「先意承志,諭父母于道」。尊親即是《孝經》的「嚴父」。《孝經》說:
聖人耐(通能字)以天下為一家,以中國為一人者,非意之也。必知其情,辟于其義(辟,曉喻也),明於其利,達于其患,然後能為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講信修睦,謂之人利;爭奪相殺,謂之人患。故聖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義,講信修睦,尚慈讓,去爭奪,舍禮何以治之?
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去,鐘鼓云乎哉?
墟墓之間,有哀的空氣;宗廟之中,有敬的空氣。儒家重禮樂,本是極合於宗教心理學與教育心理學的,只可惜儒家把這一種觀念也推行到極端,故後來竟致注意服飾拜跪種種小節,便把禮的真義反失掉了。《孔子家語》說:
這是禮的重要作用。朝聘的拜跪上下、鄉飲酒和士相見的揖讓進退、喪服制度的等差、祭禮的昭穆祧遷,都只是要分辨家庭社會一切倫理的等差次第。

說孝

禮也者,義之實也。協諸義而協,則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也。
以上說禮字的意義。以下說禮的作用,也分三層說:
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謂尊嚴其父),嚴父莫大於配天。
這話未嘗無理,但他可不知道後世那些披麻帶孝、拿著哭喪杖的人何嘗一定有哀痛之心?他又哪裡知道如今那些聽著槍聲就跑的將軍兵大爺何嘗不|穿著軍衣戴著文虎章?還是《論語》裏面的孔子說得好:
君子篤于親,則民興于仁。(《論語》八)
第三,禮是涵養性情,養成道德習慣的。以上所說兩種作用——規定倫理名分、節制情慾——只是要造成一種禮義的空氣,使人生日用,從孩童到老大,無一事不受禮義的裁製,使人「絕惡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這便是養成的道德習慣。平常的人,非有特別意外的原因,不至於殺人放火、姦淫偷盜,都只為社會中已有了這種平常道德的空氣,所以不知不覺地也會不犯這種罪惡。這便是道德習慣的好處。儒家知道要增進人類道德的習慣,必須先造成一種更濃厚的禮義空氣,故他們極推重禮樂的節文。《檀弓》中有個周豐說道:
禮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別嫌、明微、儐鬼神、考制度、別仁義,所以治政安君也。
《坊記》篇說:
一切喪葬祭祀的禮節,千頭萬緒,只是「慎終追遠」四個字,只是要「民德歸厚」,只是要「民興于仁」。
我講孔門弟子的學說,單提出「孝」和「禮」兩個觀念。孝字很容易講,禮字卻極難講。今試問人「什麼叫做禮」,幾乎沒有一read.99csw.com人能下一個完全滿意的界說。有許多西洋的「中國學家」也都承認中文的禮字在西洋文字竟沒有相當的譯名。我現在且先從字義下手。《說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從礻從豊,豊亦聲。」又,「豊,行禮之器也,從豆,象形。」按禮字從礻從豊,最初本義完全是宗教的儀節,正譯當為「宗教」。《說文》所謂「所以事神致福」,即是此意。《虞書》:「有能典朕三禮。」馬注:「天神地祇人鬼之禮也。」這是禮的本義。後來禮字範圍漸大,有「五禮」(吉、凶、軍、賓、嘉)、「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九禮」(冠、昏、朝、聘、喪、祭、賓主、鄉飲酒、軍旅)的名目。這都是處世接人慎終追遠的儀文,範圍已廣,不限於宗教一部分,竟包括一切社會習慣風俗所承認的行為的規矩。如今所傳《儀禮》十七篇,及《禮記》中專記禮文儀節的一部分,都是這一類。禮字的廣義,還不止於此。《禮運》篇說:
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論語》四)
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次能養。(《禮記·祭義》)
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行父母之遺體,敢不敬乎?居處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烖及其親,敢不敬乎?(《祭義》)
但我不說儒家是不深信鬼神的嗎?何以又如此深信祭祀呢?原來儒家雖不深信鬼神,卻情願自己造出鬼神來崇拜。例如孔子明說「未知生,焉知死」,他卻又說:「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一個「如」字,寫盡宗教的心理學。上文所引《祭義》一段,寫那祭神的人,齋了三日,每日凝神思念所祭的人,後來自然會「見其所為齋者」。後文寫祭之日一段,真是見神見鬼,其實只是《中庸》所說「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依舊是一個「如」字。
這兩節說「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說得最透切。《檀弓》又說:
為什麼不說為人之道不當惡人、慢人呢?
《禮運》說:
孔子的人生哲學,雖是倫理的,雖注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卻並不曾用「孝」字去包括一切倫理。到了他的門弟子,以為人倫之中獨有父子一倫最為親切,所以便把這一倫提出來格外注意,格外用功。如《孝經》所說:
有人問,儒家為什麼情願自己造出神來崇拜呢?我想這裏面定有一層苦心。曾子說:
哀公問曰:「紳委章甫有益於仁乎?」
這話雖然不錯,但儒家把這種思想推于極端,把許多性情上的事都要依刻板的禮節去做。《檀弓》有一條絕好的例:
這一段說禮字最好。禮只教人依禮而行,養成道德的習慣,使人不知不覺地「徙善遠罪」。故禮只是防惡于未然的裁製力。譬如人天天講究運動衛生,使疾病不生,是防病于未然的方法。等到病已上身,再對症吃藥,便是醫病于已然之後了。禮是衛生書,法是醫藥書。儒家深信這個意思,故把一切合於道理可以做行為標準,可以養read.99csw.com成道德習慣,可以增進社會治安的規矩,都稱為禮。這是最廣義的「禮」,不但不限於宗教一部分,並且不限於習慣風俗。《樂記》說:
人的情慾本是可善可惡的,但情慾須要有個節制;若沒有節制,便要生出許多流弊。七情之中,欲惡更為重要,欲惡無節,一切爭奪相殺都起於此。儒家向來不主張無欲(宋儒始有去人慾之說),但主「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子遊說:
吾聞諸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無人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親,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而不敢忘孝也……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徑,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反於身,不辱其身,不羞其親,可謂孝矣。(《祭義》)
有直道而徑行者,戎狄之道也。禮道則不然。人喜則斯陶,陶斯詠,詠斯猶(鄭注,猶當為搖,聲之誤也),猶斯舞(今本此下有「舞斯慍」三字,今依陸德明《釋文》刪去)。慍斯戚,戚斯嘆,嘆斯辟(鄭注,辟,拊心也),辟斯踴矣。品節斯,斯之謂禮。(《檀弓》)
這是完全一個宗教家的口氣。這種「全受全歸」的宗教的大弊病,在於養成一種畏縮的氣象,使人消磨一切勇往冒險的膽氣。《漢書·王尊傳》說:
祭禮乃是補助喪禮的方法。三年之喪雖久,究竟有完了的時候。於是又創為以時祭祀之法,使人時時紀念著父母祖宗。祭祀的精義,《祭義》說得最妙:
這都是精神的養親之道。不料後來的人只從這個養字上用力,因此造出許多繁文縟禮來,例如《禮記》上說的:
這是「孝的宗教」。
墟墓之間,未施哀於民而民哀。社稷宗廟之中,未施敬於民而民敬。
這是把禮、理和義看作一事,凡合於道理之正、事理之宜的,都可建立為禮的一部分。這是「禮」字進化的最後一級。「禮」的觀念凡經過三個時期。第一,最初的本義是宗教的儀節。第二,禮是一切習慣風俗所承認的規矩。第三,禮是合於義理可以做行為模範的規矩,可以隨時改良變換,不限於舊俗古禮。
夫禮者,所以章疑別微,以為民坊者也。故貴賤有等,衣服有別,朝廷有位,則民有所讓。
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不爭。
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論語》一)
以上說孝的哲學。現在且說「孝的宗教」。宗教家要人行善,又怕人不肯行善,故造出一種人生行為的監督,或是上帝,或是鬼神,多可用來做人生道德的裁製力。孔子是不很信鬼神的,他的門弟子也多不深信鬼神(墨子常說儒家不信鬼神)。所以孔門不用鬼神來做人生的裁製力。但是這種道德的監督似乎總不可少,於是想到父子天性上去。他們以為五倫之中父子的親誼最厚,人人若能時時刻刻想著父母,時時刻刻唯恐對不住父母,便決不致做出玷辱父母的行為了。所以儒家的父母便和別種宗教的上帝鬼神一般,也有裁製鼓勵人https://read.99csw.com生行為的效能。如曾子的弟子樂正子春說:
父子之道,天性也……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人若能一舉足、一出言,都不敢忘父母,他的父母便是他的上帝鬼神,他的孝道便成了他的宗教。曾子便真有這個樣子。看他臨死時對他的弟子說:
儒者曰:親親有術,尊賢有等……其禮曰:喪父母三年。
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論語》十九。《孟子》也說:「親喪固所自盡也。」)
此明說三年之喪是儒者之禮,是一證。《論語》十七記宰我說三年之喪太久了,一年已夠了。孔子弟子中尚有人不認此制合禮,可見此非當時通行之俗,是二證。《孟子·滕文公》篇記孟子勸滕世子行三年之喪,滕國的父兄百官皆不願意,說道:「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魯為周公之國,尚不曾行過三年之喪,是三證。至於儒家說堯死時三載如喪考妣、商高宗三年不言和孟子所說「三年之喪,三代共之」,都是儒家托古改制的慣技,不足憑信。
曾子襲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為習於禮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主人既小斂,袒,括髮,子游趨而出,襲裘帶絰而入。曾子曰:「我過矣!我過矣!夫夫是也。」
這一段文字,寫祭祀的心理,可謂妙絕。近來有人說儒教不是宗教,我且請他細讀《祭義》篇。
這竟是現今戲台上的台步、臉譜、武場套數,成了刻板文字,便失了孝的真意了。曾子說的三種孝,後人只記得那最下等的一項,只在一個「養」字上做工夫。甚至於一個母親發了痴心冬天要吃鮮魚,他兒子便去睡在冰上,冰裏面便跳出活鯉魚來了(《晉書·王祥傳》)。這種鬼話,竟有人信以為真,以為孝子應該如此!可見孝的真意久已埋沒了。
難道不事親的便不能如此嗎?又如:
孔子何嘗不說孝道,但總不如曾子說得透切圓滿。曾子說:
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
(摘自商務印書館1987年版《中國哲學史大綱》)

談禮

啟予足,啟予手。《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論語》八)
因為儒家把親喪的時節看得如此重要,故要利用這個時節的心理,使人永久紀念著父母。儒家的喪禮,孝子死了父母,「居於倚廬,寢苫枕塊,哭泣無數,服勤三年,身病體羸,扶而後能起,杖而後能行」。還有種種怪現狀,種種極瑣細的儀文,試讀《禮記》中《喪大記》《喪服大記》《奔喪》《問喪》諸篇,便可略知大概,今不詳說。三年之喪,也是儒家所創,並非古禮,其證有三。《墨子·非儒》篇說:
又如有子說的:
第二,禮是節制人情的。《禮運》說此意最好:
儒家又恐怕人死了父母,便把父母忘了,所以想出種種喪葬祭祀的儀節出來,使人永久紀念著父母。曾子說:
孔子曰(凡大小《戴記》所稱「孔子九-九-藏-書曰」、「子曰」都不大可靠):君子之道,譬猶防歟。夫禮之塞亂之所從生也,猶防之塞水之所從來也……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僻之罪多矣。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鬥之獄繁矣。聘射之禮廢,則諸侯之行惡,而盈溢之敗起矣。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之禮眾矣。凡人之知,能見已然,不見將然。禮者禁于將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後……禮雲,禮雲,貴絕惡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
王陽為益州剌史,行部至邛郲九折阪,嘆曰:「奉先人遺體,奈何數乘此險!」后以病去。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歟?(《論語》一)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什麼叫做弗辱呢?第一即是《孝經》所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意思。《祭義》所說「父母全而生子,子全而歸之」,也是此意。第二,是不敢玷辱父母傳與我的人格。這一層曾子說得最好。他說:
孔子說:
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
這種「禮」的範圍更大了。禮是「君之大柄」,「所以治政安君」,「所以為民坊」,這都含有政治法律的性質。大概古代社會把習慣風俗看作有神聖不可侵犯的尊嚴,故「禮」字廣義頗含有法律的性質。儒家的「禮」和後來法家的「法」同是社會國家的一種裁製力,其中卻有一些分別。第一,禮偏重積極的規矩,法偏重消極的禁制;禮教人應該做什麼,應該不做什麼;法教人什麼事是不許做的,做了是要受罰的。第二,違法的有刑罰的處分,違禮的至多不過受「君子」的譏評、社會的笑罵,卻不受刑罰的處分。第三,禮與法施行的區域不同。《禮記》說:「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禮是為上級社會設的,法是為下等社會設的。禮與法雖有這三種區別,但根本上同為個人社會一切行為的裁製力。因此我們可說禮是人民的一種「坊」(亦作防)。《大戴禮記·禮察》篇說(《小戴記·經解》篇與此幾全同):
這兩個「習於禮」的聖門弟子,爭論這一點小節,好像是什麼極大關係的事,聖門書上居然記下來,以為美談!怪不得那「堂堂乎」的子張要說「祭思敬,喪思哀,其可已矣」!(子路是子張一流人,故也說「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
民之所由生,禮為大。非禮無以節事天地之神也。非禮無以辨君臣上下長幼之位也。非禮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之親、婚姻疏數之交也。
子事父母,雞初鳴,咸盥漱、櫛縱、笄總、拂髦、冠纓、端紳、搢笏。左右佩用:左佩紛帨、刀、礪、小觿、金燧;右佩決、捍、管、遰、大觿、木燧。逼屨著綦……以適父母之所。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痾癢,而敬抑搔之。出入,則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進盥,少者捧盤,長者捧水,請沃盥。盥卒,授巾。問所欲而敬進之。(《內則》)
這就是「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的宗教的流毒了。
《哀公問》說:
禮者,因read.99csw.com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故欲惡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測度也。美惡皆在其心,不見其色也。欲一以窮之,舍禮何以哉?
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二)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則哀矣,而難為繼也。夫禮為可傳也,為可繼也,故哭踴有節。」
齋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齋三日乃見其所為齋者。祭之日,入室,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出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嘆息之聲。(《祭義》)
孔門論仁,最重「親親之殺」,最重「推恩」,故說孝悌是為仁之本。後來更進一步,便把一切倫理都包括在「孝」字之內。不說你要做人,便該怎樣,便不該怎樣;卻說你要做孝子,便該怎樣,便不該怎樣。例如:上文所引曾子說的「戰陳無勇」、「朋友不信」,他不說你要做人,要盡人道,故戰陣不可無勇,故交友不可不信;只說你要做一個孝子,故不可如此如此。這個區別,在人生哲學史上,非常重要。孔子雖注重個人的倫理關係,但他同時又提出一個「仁」字,要人盡人道,做一個「成人」。故「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只是仁,只是盡做人的道理。這是「仁」的人生哲學。那「孝」的人生哲學便不同了。細看《祭義》和《孝經》的學說,簡直可算得不承認個人的存在。我並不是我,不過是我的父母的兒子。故說:「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又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我的身並不是我,只是父母的遺體,故居處不庄,事君不忠,戰陣無勇,都只是對不住父母,都只是不孝。《孝經》說天子應該如何,諸侯應該如何,卿大夫應該如何,士庶人應該如何。他並不說你做了天子諸侯或是做了卿大夫士庶人,若不如此做,便不能盡你做人之道。他只說你若要做孝子,非得如此做去,不能盡孝道,不能對得住你的父母。總而言之。你無論在什麼地位,無論做什麼事,你須要記得這並不是「你」做了天子諸侯等等,乃是「你父母的兒子」做了天子諸侯等等。
第一,禮是規定倫理名分的。上篇說過孔門的人生哲學是倫理的人生哲學,它的根本觀念只是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這種種倫常關係的名分區別,都規定在「禮」裏面。禮的第一個作用,只是家庭社會國家的組織法(組織法舊譯憲法)。《坊記》說:
《樂記》也說:
什麼叫做能養呢?孔子說的:
這是孔門人生哲學的一大變化。孔子的「仁的人生哲學」,要人盡「仁」道,要人做一個「人」。孔子以後的「孝的人生哲學」,要人盡「孝」道,要人做一個「兒子」。這種人生哲學,固然也有道理,但未免太把個人埋沒在家庭倫理裏面了。如《孝經》說:
孔子作色而對曰:「君胡然焉!衰麻苴杖者,志不存乎樂,非耳弗聞,服使然也。黼黻袞冕者,容不襲慢,非性矜莊,服使然也。介胄執戈者,無退懦之氣,非體純猛,服使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