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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話 漫議鄉間合作發生的文化條件

第四十七話 漫議鄉間合作發生的文化條件

在開放以來新現代化進程中先走一步的地區的農民,可以實現在類似理性人的基礎上的新型合作,比如成立類似西方的NGO(非政府組織);而某些偏僻地區,在革命前的舊傳統尚有殘存的情況下,也可能以舊的方式實現合作。比如,看不起病的問題在大多數農村都存在,但農民更多的是等死或者被醫院坑死,只有湖南平江出現過小田孝子廟這樣的土法的合作醫療組織,顯然,這與當地比較濃厚的傳統文化遺存是有關係的。而更多的基督教盛行的地區,農村中信教的人們互助合作精神往往會很強,他們的某種特殊的共同話語,以及宗教文化的背景,構成了合作的新的文化條件。但是,除了這些並不十分普遍的現象外,我們觸目所及,都是些無法合作的無奈。
我認為,談合作必須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利害,二是條件。有利害才有合作的動機,人們通過合作以趨利避害,降低成本,增加收益,規避危害,減少損失;有條件才能實現合作,條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文化體系,因為合作需要信任的起碼氛圍,需要談判,有合適的溝通話語。
孫中山先生說中國人一盤散沙,一方面是憤激之詞,一方面也是因為他是從民族國家角度講的。其實就社區範圍而言,傳統時代的中國農民是很能合作的,甚至可以說,合作是他們大多數人生存的必要形式。在生產層次上,漫說水利灌溉、房舍的修建,就是一般日常的活動,也經常滲透著合作,比如耕作、收穫時的勞力和畜力的互換,看青的協作等等。在生活層次上,合作的幾率就更高,別的不說,就說鄉間的社火戲樂,拜神祭祀,沒有高等級的合作與組織是根本不可想象的。許多鄉間的民間組織,從宗族到鄉社,在某種意義上講就是一種鄉間合作共同體。
如果存在特別迫切的利害壓力,村際合read.99csw.com作的發生要更容易一些。南方的土客籍械鬥經常會出現跨地區的同籍聯盟。劉平先生的著作《被遺忘的戰爭—一咸豐同治年間廣東土客大械鬥研究》告訴我們,在清朝的晚期,廣東曾經發生過波及全省的土客大械鬥,死傷累萬,土客雙方都結成跨縣的大規模戰鬥團體,同進共退。進入20世紀以後,儘管農村的傳統文化氛圍已經開始消解,但在戰亂期間,無論是民國時的軍閥混戰,還是抗日戰爭初的拉鋸時期,華北地區普遍地出現村莊聯合自衛的聯庄會組織。這樣的大規模聯合,其出面組織者基本上都是當地的鄉紳和少量的其他精英。跨越熟人圈的合作,農民的彼此信任是通過對各種小區域精英的信任實現的,也就是說,在有非常迫切的合作壓力的情況下,農民因為對自己熟悉的精英放心,然後通過自己的精英,再建立跟其他村莊的信任關係。儘管如此,相同的區域性文化背景,彼此熟悉的溝通話語,仍然是村際合作的必要條件。土客各自能結成聯盟,前提是因為「同氣同聲」,北方的聯庄會也是如此,一般,同一個小文化區的人才會結盟。1920年代左右北方數省為反抗軍閥而興起的紅槍會運動,往往形成跨縣聯盟,其間,大體一致的喝符念咒的「紅學」是共同的「話語」,只有反抗軍閥的共同需要,而沒有這種共同話語,紅槍會也是鬧不起來的。
在轉型時期,不僅農民合作賴以發生的誠信社會制度不存在了,而且值得信賴的精英也不存在了,可供談判的話語也沒有了。舊傳統和新傳統一起離開了他們,更新的東西離他們還很遠,更為扎眼的問題是,雖然早已沒有了傳統的文化基礎,但跟舊基礎相配套的文化心理卻還在他們身上留存著,只不過以跟傳統時代相反的面貌表現出來。這種心理read.99csw.com和表現,使他們顯得很不能適應時代的「進步」。他們自身和他們的生存空間正在起變化,走向衰敗和消亡,他們被捲入變化,卻不能理解變化。新的合作機制的建立,也許是農民變成市民和公民之後的事情,但他們中間更多的人的未來命運,則是變成城市的貧民,但是連這樣的選擇都缺乏制度的支持,他們離獲得公民待遇的距離,也許還有很長的一段路。
按經濟學所謂的理性人假設,理性人之間的合作是要通過多次博弈才能實現的。但即使在這種假設的前提下,依然存在相應的文化條件,就是說,理性人之間存在著完全以利害為歸依的文化,沒有其他的「雜念」,而且可以用彼此通曉的話語談判。當然,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純粹的理性人和理性文化條件是不存在的。真實的合作發生,應該伴隨更為複雜的文化條件。
現代化的過程也是傳統文化的破壞過程。雖然農民的意識觀念未必隨著國家的現代化進程一起進化,但不意味著他們以往的文化傳統沒有受到破壞。以晚清最後幾年的廢科舉為契機,私塾教育的大面積衰落預示著農民賴以調解人際關係,維持生活秩序的文化網路發生了關鍵性的斷裂,日常生活層面的合作變得困難,加劇了農民的困境,而利用邊緣文化要素(比如喝符念咒)或者外來文化因素組織非常態的反抗倒容易了許多。當農民經歷了太多的革命和運動的折騰,再一次被拖人大規模的國家現代化浪潮中的時候,多數人真正進入了「無文」的境地。以往信賴的東西,經過反覆翻烙餅,早就失去了神聖,舊傳統早已湮沒,而革命形成的新傳統也逐漸被拋棄。老精英被打翻在地,不可能再起,而新的革命精英在更新的變化面前,逐漸喪失著原本就不穩固的優勢,變得不那麼精英,農民于再次進https://read.99csw.com入傳統家戶農業生產和生活的同時,被拋入一個文化的真空。恰在這時,原來集體化狀態下無需考慮的合作問題,再次被提上議事日程,但是合作的條件卻不存在了。在傳統小農和合作化時代都不成問題的水利灌溉,現在成了難以處理的大難題,為了避免搭便車,農民寧肯選擇放棄,正常的博弈無法完成,事情就已經結束了。因為既沒有受人愛戴的精英,也沒有可供談判的話語,整個的環境氣氛只是在刺|激相互的不信任。為了迅速地發財,農民可以輕而易舉地浪費原本跟生命一樣寶貴的信用資源,動輒「殺熟」以換取並不值得的好處。背信棄義有時不僅不會受到道義的譴責和經濟的制裁,反而可以因此獲得額外的利益。嚴酷的現實總是刺|激著農民的神經,激化了他們的戒備和猜忌心,農民所處的文化環境變了,話語也喪失了,但他們的文化心理卻基本上還是舊的,只是走向了對誠信過分依賴的反面,變得非常的難以合作,甚至無謂地擔心別人的算計,擔心自己會吃虧,不肯為將來的利益做哪怕一點點的讓步,因為原來讓他們相信的東西全都靠不住了。
除了信仰活動,其他場合也可以有跨越熟人圈的合作。如山西某些水渠的灌區曾經出現過渠甲制形式的灌溉合作。在這些地區,水渠灌溉是農業的生命線,但一條水渠往往是跨越多個村莊的,而且必有上游下游之分,當枯水的時節,如果上下游不能通力合作的話,不可避免要出現糾紛和衝突,在惡化的時候往往會讓大家都用不成水,甚至鬧出人命。渠甲制就是灌區村莊以上層次的合作機制,渠甲機構負責灌區的灌溉安排,既有詳細的灌溉規則,又有特殊的灌溉儀式,渠甲體制通過每年的開閘儀式強化合作意識,通過規則協調灌區的行動,常設的渠甲機構經常調解各村莊的灌九*九*藏*書溉糾紛。有關的地方志告訴我們,渠甲的建立是各村的鄉紳出面合作的結果,先有鄉紳之間的協調聯合,而後有各村村民之間的合作。
在傳統時代,超越熟人圈的合作可不可以進行?答案顯然是肯定的。姑且不論那些逸出村社結構的流民,可以在自己互助團體的幫規和信仰下自如地運用獨特的話語形式(暗語、手勢)合作和溝通(比如天地會、洪幫之類),就是一般的正常農民,也完全可以進行跨地域的合作。但是前提是必須存在精英的介入。中國南北都存在因信仰某個神靈而發起的香會,這些香會有的規模能夠跨縣甚至跨省,每逢神誕日,香會就會一致行動,到神山去上香、做善事功德,其行動之和諧,步調之一致,組織之完備,有如軍隊行軍打仗。這裏,統一的信仰和熟悉的話語,肯定是一種合作強有力的背景,了解儀式規矩,而且富有組織能力和威信的專門化的精英,對合作往往起了很關鍵的作用。事實上,沒有這些人的穿針引線,居中調節,香會是不可能活動起來的。
毋庸置疑,傳統時代農民的合作是建立在儒家所謂的「親親」的理念之上的,也就是說,基本上是按親緣和地緣規定的親近程度,決定合作的深度。親近程度高的人,合作的可能性高,反之亦然。顯然,對於這種合作的發生,傳統時代盛行的儒家倫理和禮儀儀式構成了相應的文化氛圍,誠信建立在彼此「一家人」的前提上,又得到儀式的強化。在這種條件下,溝通自是最便捷的,因為不存在任何話語方面的障礙。儘管如此,合作還是存在規模和農民個體狀況上的差異。因為即使在熟人社會「自家人」的範圍之內,每個人及其家族的受信任度也是不同的,客觀地說是分梯度的,信譽好、能力強的人,發生合作的機率肯定會高一些,反之,則不容易尋求合作者。數個家戶之間的九*九*藏*書小規模合作實現較易,農戶自己就可以操作,而比較大規模的合作則需精英的參与。一般來說,精英不僅威望高,具有可信性,而且擁有話語的解釋權,所謂知書達禮(理),可以熟練地運用令農民信服的語言來說服他們,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有天然的談判能力。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精英出頭,群起響應是必然的,即使那些本不情願參与合作的人,也會迫於群體的壓力,選擇從眾。晚清時節,信仰基督教的教民,有不拜偶像的借口,按教會的規定是不許參加村民的戲樂活動的,所以也無須交納這些活動分攤的費用,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除非有教會的強力干預,一般的教民還是選擇參加活動並交納戲份的。
不過,傳統時代的農民,對於合作往往過於依賴彼此的誠信,但是,這種依賴往往會導向它的反面,一旦受騙,就會激烈反彈,表現出強烈的戒心,甚至走向極端,對任何人都不信任。沒有走出村莊的農民,基本上是小農經濟格局,即使是所謂的地主也就是大一點的小農,在經濟生活中,他們是經不起風浪,輸不起的經濟個體,一旦因合作而受騙,往往會因此而沉入深淵。比如幾戶農民合夥做生意,一旦出現其中一個捲款逃跑的事情,往往導致其他人的家破人亡,因為他們的本錢很可能是借的高利貸。事實上,雖然古代的農村社會也有契約,但農民的合作卻往往不通過法律和契約形式加以規範,而民商法大體闕如的王朝政府也不熱心通過法律的調解來處理合作糾紛,這種法律文化也從另一方面強化了農民在合作中對誠信的依賴。當然,在正常情況下,農民一般也不太擔心不講誠信的行為,因為只要還想在自己所屬的社區生活下去,幾乎沒有多少人敢冒這種「大不韙」,因為這不僅意味著沒有面子,而且等於被社區遺棄,道德壓力會直接轉化為情感和經濟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