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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困惑

民主的困惑

因此,你看,所謂民主原則其實也是一個過程,在不同的「時間、條件、地點」之下,是不同的。在兩百多年前的美國,在民眾的文明程度對於充分民主還沒有準備好的時候,已經先走一步的政治精英們,能理智地承認這個事實,避開民眾可能發生的情緒激昂的非理性干擾,關起門來,理性制憲。然後,再把一個理智的結果,向民眾公布,對民眾進行解釋和勸導、說服,最終得到民眾大多數的認可,投票通過,使憲法得以批准。這是一個既尊重了民眾意願也務實的做法。
麥迪遜並不輕易信任民眾,他說,「在所有社會裡,一旦多數被一種共同利益或共同激|情聯合起來,少數人的權利就會處於危險之中」,「在希臘和羅馬,富人和窮人、放債者和借債者、貴族和平民,輪番壓迫對方,彼此都毫不留情」,雙方都可能是殘忍的。他直言不諱地舉了美國當時多數對少數壓迫的例子,「即使處在今天這樣一個非常啟蒙的時代,僅僅因為膚色不同,就構成人類最殘酷壓迫的基礎」。
美國雖有以州為基礎的豐富的「小國共和制經驗」,但在1787年,他們面前並沒有一個現成的民主制的大國樣板,更何況還是這麼個複雜的「聯合國」。他們也沒有你我現在隨手就可以拿到的一套一套的現代民主理論。他們的樣板往往要到古代的制度雛形中去尋找。
可是,我們也看到,在兩百多年後的今天,美國的議會又是非常公開的。在這裏專有兩個電視頻道,總是在現場報告美國國會的辯論、投票、重大議題的調查聽證會等等。並不是說,現在議會討論的,就沒有對民眾造成重大刺|激的題目。例如,在前一段日子,就有美國國會舉行的有關在「九一一」恐怖襲擊時,政府對民眾是否盡了保護之職的調查。這樣的議題除了總統的作證之外,其餘的聽證過程也是全部公開的。
另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是在美國的建國者中間,最有「激進民主」傾向的,其實是當時沒有來開會、留在巴黎當美國大使的托馬斯·傑弗遜。他有關民眾自主權利的言論,在現在看來,是幾近完美的現代民主經典。例如,他說過,共和政府的真正基礎,在於每位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而他當時對民眾民主的熱情頌揚,聽上去就像是一個法國浪漫作家的翻版。

法國大革命中狂熱的民眾
因此,在他們的意識中,最重要的是不要「過分」,是分寸的把握。
民主意識的一個重要來源是人性的覺醒,從而自然地引發出對底層悲慘狀況的同情和不平,進而為他們爭取權益。正由於這種同情大多發自有比較優越的社會地位、文明程度較高的階層,或者說發自知識階層,因此他們的民主意識從起源來說,都是帶著原罪負擔的。他們非常容易進入的一個誤區,就是會不由自主地要美化底層,以平衡自己的原罪意識。他們會在表達對底層苦難同情的時候,在讚美底層的時候,表現得煽情和誇張,以支撐自己的道德感。他們中的一部分,會要求竭力降低自己的文明水準甚至在行為上表現出反文明和粗俗。在法國大革命開始之前,激進的僧侶、貴族們紛紛在三級會議上放棄自己的等級地位,要求和第三等級的平民在一起,其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源於這樣的心態。在這種心態的支配下走到極端,就會甚至連民眾不理性的行為也會加以認同,直到最後形成一個互為因果、首https://read.99csw.com尾難辨的怪圈。
出席費城會議的五十五名代表,有三十四位具律師身份,都精通法律。很多人在州政府的立法、司法部門工作過,還有如倫道夫這樣的州長。他們熟悉英國的普通法系統,又富有實際經驗。他們有一些人熟悉法國盧梭、伏爾泰、狄德羅、孟德斯鳩的理論,更多的人熟悉約翰·洛克、大衛·休謨和亞當·斯密的理論。儘管他們也各有自己的理念,或者說理論上的側重點,可是他們知道,理論最終要落到實際才有意義。
這條保密規定我也想過很多次。和它非常鮮明的對比,就是在法國大革命期間,民眾經常衝進議會、參与議政,把議會變成群眾大會。結果,民眾的狂熱和激進最終把一切逼進死角,法國的制憲和民眾暴亂相互交相輝映。憲法是出來了,卻沒有效力,不能依據憲法建立一個穩定的法國政府,也控制不了混亂的局面。那是和美國費城制憲會議幾乎同時發生的事情,晚了沒幾年。
可是,美國制憲會議曾經用「民主」一詞來表達了「過激民主」,使得後世的讀者們,常常概念混亂。因為我們往往習慣了死死地盯住「民主」這一個詞,而不去看幾百年來,它的內涵發生了多麼巨大的變化。
在費城制憲會議的時候,法國大革命還沒有發生。歐洲存在著歷史悠久的君王。英國的民主過程又是一個漸進過程,所以,君主始終存在。君主立憲制對於他們來說,是最自然的一條路徑。君權逐漸弱化之後,君主最終成為一個象徵。
所以,我以為知識階層的所謂道德勇氣,一部分應該是表現在對強權的批判上,但更為困難更難做到的,是表現在他不迎合、不取悅於民眾上。前者是很容易理解也相對更容易做到的。可是,只有非常少的人,能夠有智慧有勇氣做到,對強權和民眾,都保持應有的獨立和批判。這和他是否同情弱者,是否保護弱勢人群,其實是兩回事。
「過激民主」就是民眾掌握了超越其水平的決策權。這才是美國制憲會議在反對的事情。在他們眼中,這種「民主」幾乎就等同於無政府、無秩序、無法律,「過激民主」就可能是暴民做主。在他們看來,「過激民主」與「暴民政治」,其實只有一步之遙。更何況,希臘城邦只是小國寡民,將要建立的美國,可是一個大國。怎麼敢隨意「過激」,掉以輕心。
對謝思暴動,當時遠在巴黎的傑弗遜,給當時在倫敦的約翰·亞當斯夫人寫信,說自己喜歡這樣隔三差五地有點小叛亂:「這種抗拒政府的精神非常可貴。」他還寫信給亞當斯的一個晚輩親戚:「假如我們每二十年沒有這樣一個騷亂,那才是叫糟糕!在一兩個世紀中犧牲少數幾條生命又算得了什麼!自由之樹,必須不時地靠愛國者和暴君的鮮血灌溉,方能得到新生。鮮血是自由大樹的天然養分。」這大概就是革命前後的法國知識界普遍的氣氛。有著浪漫氣質的傑弗遜深受感染。直到多年以後,在他和亞當斯著名的通信中,老年的傑弗遜,才開始反思自己當時的看法,他向老朋友承認,自己那時是過於激進了。
這就是我已經告訴過你的,在美國立憲之前的四年裡,發生過許多問題。其中典型的是羅德島的問題。羅德島的議會,那一段時間掌握在「農夫代表」手中,他們是多數,為維護自身的利益,就立法規定,債主一定要接受那些像廢紙一樣的紙幣。假如不接受的話,你不僅拿不回自己借出去的錢,還要罰款。這種藉著「多數」侵害債權人的做法,被費城制憲會議的代表們看做是「流氓行徑」。就連溫和的華盛頓將軍,都曾在信中指責羅德島的九_九_藏_書行為是「無禮、不當、下流、可恥」。費城會議當然也邀請了羅德島,可是他們拒絕參加。
在兩百多年前的費城會議上,麥迪遜非常冷靜地指出知識階層和民眾的本質差異,他說,有人好像動輒就喜歡提到「人民」,奉人民的意見為宗旨,可是,有沒有想過,假如人民能夠擁有「在座諸位的知識和見識」,他們又會是什麼想法?
必須指出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是,這樣辯論的基礎,是雙方都站在民眾利益的基礎上,他們是在追尋一個「共和夢」。即便是對民眾的能力充滿疑慮的一方,也相信自己的立場,更符合大多數人的長遠利益。在這個前提下,在這樣的辯論基礎上,才可能導致在此後美國的發展歷史中,兩種觀點不是走向對立極端的輪換,而是走向互補和平衡。
在他們讀到的歷史文獻里,「民主」這個詞,就是小小的希臘城邦,什麼事情都是大家在廣場上,舉手表決說了算。在他們看來,那其實是把過多的決策責任、過早直接放到了還處於蠻荒狀態的民眾手中。
寫到這裏,我突然想起了這輩子對我影響最大的一位長輩,他曾經一次次地對我這樣說過,「在你去分析一件事情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三大要素:時間、條件、地點」。很高興我能在這裏和你分享他的經驗。
當然,首先需要現有的邦聯政府,即大陸議會的認可。否則,就成了兩個政府了。這一認可大家估計不會有問題,因為費城會議幾乎囊括了當時美國的全部政治精英,已經包括了大陸議會的骨幹。問題是,隨後到各州,是由州立法機構批准憲法,還是要由各州民眾選出代表專門批准,即所謂「全民認可」。
盧兄:
六十歲的梅森是華盛頓將軍的老友,「弗吉尼亞州憲法」的起草人之一,「弗吉尼亞權利法案」的起草人,一個堅定的共和主義者,還是一個擁有大片土地的富人。他提醒說,他雖然也和別人一樣,對人性弱點表示疑慮,卻也擔心,是否會因避免過度民主而走向另一個極端。他說:「我們必須兼顧各階層人民的權利。不管他們的地位高低,要保障每一個公民的福利。」為此,他明確主張,國家立法的第一院眾議院,應該是來自民眾,同情和代表我們社會的每一個人。他很動情地說:「所謂一般大眾,不是很快就會包括我們自己的子孫嗎?」富蘭克林也一再表示,反對過分依賴精英和過分信任富人。
下次再聊!
基於當時的民眾水平,康涅狄格州的羅傑·謝爾曼曾經提出,人民和政府之間的聯繫越少越好,人民總是想知道得多一點,結果知道了反而會迷失。來自馬薩諸塞州的傑瑞一針見血地指出,「人民非常容易成為被假愛國者欺騙的愚民」。還有人說,根據經驗,以往的最大毛病都是因為「過多的」民主。他們幾乎都同意,如果說貴族專制是一種惡政,那麼,無限制的民主也一樣糟糕,也會是惡政。
林達
在費城會議上,僅有的三四個出身底層的人,以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為代表,全部表現出了他們對民眾的不信任,強烈主張精英治國。而僅有的幾個大聲疾呼要信任民眾,警告要警惕過分貶低底層民眾傾向的人,卻是出身名門望族,家產萬貫。其實這是非常好理解的,前者從底層掙扎出來,深知其複雜的底細,而後者遠離底層陰暗面,就更容易從人道理論出發,更帶著民主理想的色彩。
既然共和制只是一種沒有皇上的民主制形式,那麼,在1787年的費城會議上,美國建國者們在選擇共和制之後,為什麼還會說,我們不要「民主」呢?那是因為,他們九九藏書當時使用「民主」這個詞的時候,表達的並不是我們今天的民主概念,而是指非常容易過激的「希臘城邦式的直接民主」。
祝好!
這種傾向具有強烈的道德評判意味,因此,只要一邁腿,就往往走過頭。退回來,就比較困難。因為這種傾向符合道德出發點的原始衝動。從法國大革命對平民殺貴族的支持,到一代代的民粹傾向,直至現代美國走到極端的「政治正確」,都是源於同樣的出發點。在原罪負擔之下,承擔原罪感的人群往往是不自信的,他們需要他人對自己做出道德上的肯定。結果就是以過激的平民認同和平民傾向,來達到心理和道德需求上的平衡。
你確實問在點子上了。除了美國開會議事的老規矩,費城會議還有一條很不尋常的保密原則。會議一開始就約定不公開,議事的內容、過程、結果都不能隨意向外界透露。會議代表們都是美國最傑出的社會名流,費城又是當時美國最大的城市,會議開始之後,費城的上層社交圈子,經常把他們當做貴客,輪流邀請。人們至少是好奇吧,都會試著打探會議的內情。可是,一提會議,代表們都王顧左右而言他。
在我提到過的簡單定義中,「民主」是和「專制」對立的。那麼,「共和」就是和「君權」對立的。在現代民主制度中,各國正在實行的,其實都是有議會的所謂「代議制」,也都是憲政制度。可在形式上還是有差別,最基本的兩大類是這樣的,有皇上的叫做「君主立憲制」,沒皇上的就是「共和制」。也就是說,在今天,共和制只是民主制的一種形式;君主立憲也一樣。
托馬斯·傑弗遜有民主理想的嚴肅思考,也有浪漫性格和巴黎沙龍結合的情懷。費城會議的「保密規則」傳到巴黎,傑弗遜就表示很不滿意。
要理解十八世紀末期適度保守的民主概念和過激民主,其實很容易,只要看看同時期的美國革命和法國革命,就很清楚了。今天的人們讀法國革命歷史,會看到革命付出了民眾暴亂的血腥代價。而且這樣的事情,在各個國家、在不同的歷史階段一次次地重複發生。
麥迪遜在「弗吉尼亞方案」中的思路,是費城會議的主流。他認為,一個公平的政府不能只由這個社會裡的一種人組成,不能只代表社會裡的一種利益。在任何社會裡,人群的不同,利益的不同,是永遠存在的;公平的政府必須代表所有的人群,代表不同的利益,而不是讓一種人來統治另一種人。他認為,大多數政府官員應該間接選舉產生,使得官員和投票者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從而使得政府不受民眾不穩定情緒的操縱。
他們決議:憲法由各州民眾認可批准。這個做法,在美國並不是首創,馬薩諸塞州在七年前,就已經採用了州憲法交全民討論批准的形式。可是,要分別在有利益衝突的各州這樣做,困難重重。更何況,他們對當時民眾的認知水平很不信任,也坦率地說出對民眾的疑慮。所以,我還想對你講講他們對「民主」議題的討論過程,很有意思。
可是,在過去非常漫長的歲月中,英國王室卻不是存廢隨意的。但是在幾百年漸進推動民主過程的初期,對一個千年來已經完全熟悉、習慣了君權的民族,對於這個民族的軍隊和民眾來說,君主的存在,就是民心穩定和服從的理由。這也是一個保證改革過程平穩的條件。所以,英國人的智慧實在不能小看。
現在大家對民主制和共和制也會有困擾,有時會聽到「我們應該要的不是民主制,而是共和制」的講法。這種說法相當大的一部分來源,就是費城制憲會議。因為在這個會議上,確實一直在說,他們要建立的是一個「共和制」的國家,提到「民九九藏書主」,反而是非常負面的批評。你一定會奇怪,「民主」在費城會議上怎麼成了一個貶義詞。這確實叫人犯糊塗。那麼,所謂「民主」和「共和」的關係究竟是什麼呢?
如何適當處理自己心中涌動著的道德感,如何克制對自己在公眾面前樹立道德形象的追求,如何維持常識、保持一顆平常心,說出事實,這看上去是知識階層屬於個人修養的小問題。可是,因為它的群體放大效應,成為現代社會知識界最大的問題之一。即使在今天的美國,那些著名的歷史學家,在寫到這些故事的時候,提到他們前輩的「不夠民主」的言論,他們常常會有點害羞、也有點抱歉地做著解釋。
憲法制定的過程,牽涉平衡協調十三個州的利益。你可以想象,這一點不比把今天的歐盟變成一個「國家」的難度更低。他們估計,就這些代表自己討論,要達成協議都千難萬難,假如會議過程外傳,再被媒體渲染一番代表們為各州利益發生的爭執,就很容易釀成民眾的激憤情緒。假如民眾再湧上來逼迫自己的代表:非要如何,或者一定不能如何;那麼,任何妥協就都休想達成了。而各方的妥協,看來是會議唯一的出路,他們可不希望這僅有的出路,被外面無端滾來的大石頭堵死。所以,保密規定在費城會議期間得到了很嚴格的遵守。
美國的建國者也讀著法國人充滿激|情的啟蒙文字,可是卻沉穩地留在了他們原來的位置上,冷靜地和民眾保持應有的距離。這是怎麼發生的?也許,一方面,美國革命在北美的制度上沒有產生任何質的變革。看上去他們廢除了君王,可是,那是一個早就被大洋距離推遠了、弱化了的君王。而且,他們只是遠離君王而去,不是廢君,更不是弒君。各州的憲法、議會等,在革命前後大同小異。而美國制憲會議的參加者們,都是這個穩定製度的參政者,是改革過程的決策人,他們對其中出現的實際問題,有切膚之痛。
今天民主進程已經大大深入,知識界對專制的批判已經非常徹底,而對民眾的弱點可能導致的暴力和非理性,卻常常還是閉著眼睛繞開,或是為其尋找理由。在這個問題上的反省,越來越艱難。因為民主大潮的副產品,就是知識界日益把批判專制、強權,看做是為眾人稱道的獨立精神,而沒有勇氣悖「民眾大潮」而行,持獨立思想言論於民眾和知識界同行。他們不再有費城制憲者們自然的道德自信。
你來信提了個問題。你注意到費城會議在避開民眾,你問:這是不是違背民主原則呢?
傑弗遜有許多非常精彩的民主議論,讓今天的學者感嘆他思想的超前。然而如若「超前」實踐,即突破時間限制的實踐,又會是危險的。所幸的是,美國建國初期是保守的主張集權的聯邦主義者執政,在費城制憲會議后的十余年時間里,成功地建成了一個共和政府的平台,恢復了美國的信用,建成了法治,然後才輪到托馬斯·傑弗遜當選總統。這一「時間表」是美國建國初期的幸運。
這是法國制憲會議和美國費城制憲會議,在一開始就出現的最明顯差別。而這種保守主義精神,至今仍是美國最核心的價值。

托馬斯·傑弗遜
這一系列的討論和擱置,花去很多時間。儘管有了「弗吉尼亞方案」這麼一個政府雛形,儘管麥迪遜已經深思熟慮,可是代表們意見分歧,疑慮重重,都表現得優柔寡斷,反映了他們內心雙重的憂慮和防範心。他們既要防止一個英國九*九*藏*書歷史上克倫威爾式的政府專制,又要防止多數的暴政。
一個重要原因,其實是經久不息的、內在的「民主困惑」。民主制度是需要有一個相應的社會文明程度去配合的。這個「社會文明程度」,既是指處於社會上層的政治家,也是指身在底層的民眾。事實上,人類社會從專制走向民主的過程,是從文明積累最厚實的那個部分開始推動的。底層民眾是社會的最弱勢,是最值得同情和關懷的群體。可是,通常人們閉起眼睛不看的是由於文明積累層的薄弱,底層同時也是社會最危險的一個部分。因此,看上去是以民眾為主題的民主,在它的源頭髮展的時候,實際上卻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過程。
現在他們要解決實際問題,理論必須讓位於實際,讓位於經驗。所以,當他們談起這些歐洲先賢,提得比較多的是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他們提到,未來政府只能是「共和形式」的,而不可能是「民主形式」的,也因此而引出了費城制憲會議留下的一個最大疑點,就是美國的國父們「反對民主」。
到今天,英國人還在討論:是不是就乾脆廢除「君主立憲制」的君主,走向共和。總比有個皇上聽上去好像要更「民主」一點。因為在今天,英國女王已經沒有任何權力,錦衣美食,卻好像只是個擺設。我們在電視里,也看到英國記者在採訪老百姓,問他們對廢除君主的意見。聽上去大多數人都覺得,現在的君主像個童話故事:女王要出來的時候,不僅有美麗的車隊和衛士,有時還真的像莎士比亞的戲劇舞台上那樣,有號手在高高的角落裡,吹響那長長的金色喇叭,這麼好玩的文化景觀幹嗎不要。再說,算下來,養活皇室的費用,攤到每個人頭上,一天也就兩杯牛奶錢。對於英國人,這實在算不了什麼。所以,廢君的意願並不強烈。在我看來,這不僅是個文化上的歷史保存,還是政治歷史的活化石,皇上又不礙著民主什麼事,廢了實在太可惜。
可是,往另一個方向走,也同樣有值得警惕的問題。
華盛頓將軍作為會議主席,從來不發表什麼講話,也是出名的沉得住氣的人。可是,在會議中間卻發了一次脾氣,起因是有代表撿到一頁不知是誰遺落在會場中的會議記錄,交給了會議主席。第二天,華盛頓嚴肅地重申了會議的保密原則,告訴大家,他不願意再看到這樣的失誤發生。之後,他把那頁記錄留在桌子上,走開了,要「失主」自己領回去。
看上去只是手續問題,實際上回到了前面麥迪遜關於國家制政府和聯邦制政府的解釋上。麥迪遜認為,費城會議的決議一定要經過「全民批准」,因為如果是各州議會批准,將來的政府又將和現有的鬆散邦聯一樣,是一些獨立州的聯盟,批准的東西只是各州之間的合同,想參加就參加,想退出就可以退出,聯邦政府本身沒有權威。就像今天的聯合國,會員國只是「會員」,國民都是只屬於自己國家的,不是「聯合國人」,會員說退出就退出了。聯合國叫成一個「國」,其實滿不是那麼回事。這正是以往美國邦聯的經驗。可是,更多的代表對於「全民批准」、「人民的政府」這種說法本身,又深表疑慮,甚至不同意「全民批准」的做法。所以議題一度被擱置。
「弗吉尼亞方案」的最後一條,講的是批准權。所以,他們遠在憲法出來之前,就因討論「弗吉尼亞方案」而開始探討:如果這次會議有幸達成比較一致的意見,出來的決議就是未來的憲法了。那麼,由誰來認可呢?
那麼,費城會議的這樣一個措施,究竟說明了什麼問題?他們瞞著大多數民眾,卻在討論著一件和民眾密切相關的大事,就像你問的,是不是違背了「民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