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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破心中賊 三

第十二章 破心中賊

5. 街市村坊不許迎神賽會、百千成群。
這份《告諭》最著重的地方就是嚴禁奢靡,提倡節儉。我們看一部《二十四史》,同樣綱領的告諭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繁不勝繁,顯見得世人的逐利之心永遠「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統治者之所以總是將移風易俗當作一項核心政治目標,原因正是王守仁開宗明義所說的「風俗不美,亂所由興」,糟糕的社會風俗總會迅速敗壞世道人心,人一旦失去了淳善,就很容易為非作歹了。
凡上述所禁,都是奢靡無益的事情。倘若有人違反,十家牌法尚在,十家之內互相監督糾正;隱瞞不糾者,十家同罪。
4. 走親戚只要有誠意就好,不許為送禮設立各種名目。
3. 婚事不許計較彩禮、嫁妝,不許大擺筵席。
儒家推崇的是宗法親情模式,不喜歡冷冰冰的、毫無彈性的法律條文。儒家所謂「教之」,是如父母教育孩子那樣。平民百姓無知無識,是一種介於人類和禽獸之間的物種(小孩子其實正是這樣),只有通過教育才能使他們文明開化,才能使他們恥于作惡而一心向善;不教他們如何打官司,而教他們不去打官司。以實際情形言之,只有剿滅了他們的「read.99csw.com心中賊」,他們就算再怎麼忍飢挨餓受壓迫,也不會去做「山中賊」了。
訪得吉水縣民人陳文繼妻黃氏,廬陵焉。至於孝親敬長、守身奉法、講信修睦、息訟罷爭之類,已嘗屢有告示,懇切開諭,爾民其聽吾誨爾,益敦毋怠!
如何養之、富之,這倒不如想象中那樣困難。儒、法兩家都相信百姓的生活福祉取決於統治者的管理水平,然而事實上,經濟發展往往不是統治者「管得好」的結果,而是「放任不管」的結果。道家早早看到了經濟規律的這一真諦,提出「無為而治」的政治綱領,政府不要干涉民間,只要扮演好守夜人的角色,懲罰一下壞人壞事也就夠了。
在波德萊爾時代的知識階層,這非但不是嘩眾取寵的怪話,反而是一種很有代表性的觀點。事實上,人類文明史上最耀眼的那些遺產無不誕生於虛榮或貪婪。虛榮心和貪慾攜力,構成人類文明最強有力的推手。正是這兩點在道德上長久遭受鄙薄的人性,在相當九-九-藏-書程度上造就了我們這個世界今天的繁榮。那麼,它們難道真是我們必欲去之而後快的「人慾」?甚至可以說,它們分明更像是「天理」。
百里妖氛一戰清,萬峰雷雨洗回兵。
而儒家的原則是要干涉,要管理,但這一切都要有分寸才好。分寸究竟定在哪裡呢?統治者只要懷有仁愛之心,自然會找到正確的分寸,至少不會橫徵暴斂。王守仁班師途中有一首《回軍九連山道中短述》,就是上述儒家精神的概括:
王守仁在南安、贛州一帶觀察到的社會怪相是,明明民生凋敝,大家卻還是飛蛾撲火一般爭豪鬥富,將大把財富浪費在虛榮、攀比的荒唐事上。人們為什麼會有這樣荒唐的行為呢,豈不知「鷦鷯巢于深林,不過一枝;偃鼠飲河,不過滿腹」,滿足基本的生存所需明明只需要很少的財富就夠?鷦鷯和鼴鼠的生活方式正是「存天理」,要想返回鷦鷯和鼴鼠的生活方式就必須「滅人慾」。所有那些貪婪、虛榮,都是「人慾」,都是「心中賊」,不遭滅亡便無法彰顯天理。
饒有趣味的是,為王守仁所嚴禁的這五項內容,直到今天依然是我們習見的社會現象,只在「破舊立新九*九*藏*書」的時代短暫地消隱過一陣罷了。設若王守仁復生,一定會再一次發出「破心中賊難」的感嘆。有學者將明代中後期「商品經濟發達」歸功於陽明心學,這絕不會是王守仁願意聽到的啊。
詩意是說,雖然打勝了仗,但贏得不夠光彩,所以愧對父老鄉親的厚愛。怎樣才能贏得光彩呢?那就是以德服人,不戰而屈人之兵。儒家聖人大舜做出過榜樣,手執盾牌和戰斧,舞蹈一番,就降服了叛亂的三苗。用軍隊解決叛亂絕不是好辦法,搞好內政才是最要緊的。我不願意為這點功勞而封侯受賞,只希望朝廷能夠減免百姓的負擔,不要再橫徵暴斂了吧!
1. 喪事不許用鼓樂、做道場。
辭官不果,王守仁以副右都御史銜繼續巡撫南、贛、汀、漳,而既然「山中賊」已破,接下來就展開一場剿滅「心中賊」的偉大事業了。當然,要剿滅的不是自己的「心中賊」,而是當地百姓的。儒家地方官既然是所謂「父母官」,便自然要承擔起「養不教,父之過」的責任,用孔子的說法,對平民百姓應當養之、富之、教之。
2. 醫病不許信邪術、事巫禱。
既然找到了癥結,就應當對症下藥。那麼,到底該怎樣剿滅「心中賊」呢?——https://read.99csw.com對知識分子可以開內省、慎獨之類的高端藥方,但對於愚夫愚婦,只能申飭簡單的戒律,告訴他們不要做什麼:
今天很少有人覺得這有任何不妥,至多會對那些揮霍祖產的紈絝子弟投去鄙夷的目光。即便是紈絝子弟一擲千金的風流,也得到過來自審美立場的衷心讚美。僅舉波德萊爾的觀點:「風流作風是英雄主義在頹廢之中的最後一道閃光……風流作風是一輪落日,猶如沉落的星辰,壯麗輝煌,然而沒有熱力,充滿了憂鬱。民主的洶湧浪潮漫卷一切,蕩平一切,日漸淹沒了這些人類驕傲的最後代表者……」(《美學珍玩》)
功微不願封侯賞,但乞蠲輸絕橫征。
以政治的技術層面論,「破山中賊」為治標,「破心中賊」為治本,治本之道在於移風易俗、統一意識形態。王守仁頒布《告諭》,務求家喻戶曉:
法律的條文化和公開化始於春秋時代,當時引起過很嚴重的爭議,反對者相信世道人心的敗壞必從此始。(這是我在《治大國:古代中國的正義兩難》一書中九-九-藏-書詳加辨析過的話題,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參看。)朱元璋搞過法家這一套,這也是當時一些知識分子不願與明政府合作的原因之一。
如何教育百姓,儒家和法家各執一詞。法家提倡「以吏為師」,所謂吏,特指法官、法吏,他們肩負著普法教育的職責,要使每一位國家子民熟知法律條文,知曉觸犯某一條法律之後會遭到怎樣的懲罰。
事實上人類生活的絕大部分開支都屬於「不必要的」。以我們今天的生活為例,住宅內部的地板、壁紙、裝修項目里花錢最多的那些,沒有哪個是真正必要的;我們的穿著方面,百億規模的時裝產業並不使我們穿得比中山裝、軍大衣的時代更溫暖、更舒適……如果僅僅維持基本生存的話,低保標準即便算不得奢靡,至少也夠溫飽,而我們辛勤工作所換來的薪水當中竟然絕大部分都「浪費」在那些審美和虛榮的項目上。至於那些富商大賈,凡人標準的「浪費」早已不足以打動他們,只有成百上千萬一件的藝術品才會給他們帶來足夠的魅惑,而這些藝術品當然不會有半點實用價值。
未能幹羽苗頑格,深愧壺漿父老迎。
莫倚謀攻為上策,還須內治是先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