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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不錯,」拜倫說,「他使我想起那些沿街亂跑、裝上收音機的汽車。車裡裝有收音機,你卻聽不清它在播什麼,這汽車也沒一定的目標。你走近一看,車裡甚至連個人都沒有。」
「唔,你總算平生第一次講了真話,」穆尼說,「就是說,講了一半的真話。你要不要我湊近你耳朵對你說出另一半?」
「我想是的,」穆尼說,「但就算我想學壞,也絕不跟他攪在一塊兒。」
然而布朗似乎聽而不聞或者根本沒聽,他垂著一雙手,滿臉不高興地蹲在那兒。他彷彿沒有心思聽任何人講話,除了聽他自己喃喃自語:「傻瓜。那樣幹活的人是傻瓜。」
「有人說他倆在販賣威士忌。把酒藏在房子起火的那個地方。有人聽說,一個星期六的晚上,布朗在鬧市區喝醉了,差點兒說出他不該說的話——關於他和克里斯默斯一天晚上在孟菲斯乾的事,或者是在快到孟菲斯的一條黑乎乎的路上,帶著一支槍,也許是兩支。幸好,克里斯默斯來得及時,止住了布朗的嘴,把他領開了。總之,那是克里斯默斯不想張揚的事,布朗要不是喝醉了,也不至於那麼糊塗,也不會說的。這是我聽人講的。我本人並不在場。」他抬起頭來可又不等與她的目光相遇便低下了。他似乎預感到出了一件不可改變、不可挽回的事;他本來相信,星期六下午獨自在廠里幹活不會有傷害別人的機會找到自己頭上來的。
「人也是個怪人呢,」他的目光再次從她那專註的面孔移開,「他的夥伴也是個怪人,名叫布朗。原先也在這兒幹活。可是現在兩人都不幹了。我看這對誰都不是什麼損失。」
她注視著他。「一路上人們告訴我,他在刨木廠幹活。」
拜倫·邦奇記得三年前一個星期五早上的情景:正在刨木棚里幹活的幾個工人抬起頭來,看見一個陌生人站在那兒觀望。他們不知道他站在那兒多久了,他看上去像個流浪漢,但仔細看來又不像。他的鞋沾滿塵土,褲子也弄髒了,但褲子卻是嗶嘰料子縫的,褲縫筆挺;襯衣髒了,但原是件白襯衣。他結著一條領帶,一頂還挺新的硬邊草帽歪斜地戴在頭上,面部毫無表情,顯得既傲慢又邪惡。儘管他一身流浪漢的打扮,卻不像個地道的流浪漢;他的神態清楚表明,他無根無基,行蹤靡定,任何城鎮都不是他的家園,沒有一條街、一堵牆、一寸土地是他的家。而且他總是像打旗號似的顯示他十分明白自己既無根又無基,帶著一種嚴峻而又冷漠的、幾乎是孤傲的神情。正像人們後來說的那樣:「他好像剛走了霉運,既不打算倒霉下去,又懶得去管應該如何爬起來。」他年輕。拜倫瞧他站在那兒,兩眼盯著大汗淋漓、工裝濕透的工人,嘴角叼著根香煙,面部晦暗陰沉,鄙夷不屑,略微歪斜著避開紙煙冒出的煙氣。過了一會兒,他連手也不抬便將叼在嘴上的紙煙一口吐掉,轉身往工廠辦公室走去;身穿又臟又舊的工裝的工人都帶著困惑不解的憤懣神情望著他的背影。「咱們應該把他推進刨床去,」工頭說,「說不定那會刨掉他臉上那股子神氣。」
她注視著他,面孔仍然沉靜,但此刻變得很嚴肅,目光炯炯,全神貫注。「他在和另一個人幹些啥?」
她繼續注視他,那神情不是更多地關心未來而是懷疑現在。然後她抽了口氣,不是嘆息,只是深深地平靜地吸了口氣。「嗯,」她說。她半轉過身,瞟了四周一眼,看見鋸好的木材和堆成垛的木板。「我想我得坐會兒。從鎮里穿過那些難走的街道到這兒來真累人。從鎮里來的這一路好像比我從亞拉巴馬州來更累人。」她朝一處堆得不高的木板走過去。
「是呀,遲早他會找上那樣一個人的,」拜倫說。他倆不約而同地轉過頭,瞧了木屑堆一眼。布朗和克里斯默斯正在那兒幹活;一個人不緊不慢地想自己的心事,惡狠狠地揮動鐵鍬,另一個人手臂高高舉起,輕飄飄地放下,就算走過場也做得不像,連自己都騙不過去。
「克里斯默斯?呃——」
「每停一分鐘您都記下來?他們怎麼知道您停過工?休息幾分鐘不會有什麼兩樣,對不對?」
「是呀,也許有的人像他們老家的黑鬼一樣幹活,」穆尼說,「可黑鬼要真像有的白人在這兒幹活的樣子,准熬不到中午吹收工哨的時候。」
「說得對,」另一個人說,「克里斯默斯是不是那一夥的人,我看咱們可說不準。他不像布朗那樣,成天弔兒郎當地在眾人面前現眼。」
「不是那麼回事,」穆尼說,「他自己還沒有能說服自己,沒有完全拿定主意。」
「說不定就是呢,」另一個人說,「我爹說他記得五十年前大家就說過,那幢房子該燒掉,而且用一小塊肥肥的人肉來引火。」
「我想這樣會軟和些,」拜倫說。他從兜里掏出銀表瞧了一眼,然後也坐下來,坐在這堆木板的另一頭。「我看就算五分鐘吧。」
「哦,您太好了。」她坐下身。
然而,他好歹也幹了一些活兒。拜倫相信,他身上不具備足夠的能力讓他精明地偷懶耍滑或者想要偷懶耍滑,因為一個人真還得具有過人的本事才裝病裝得在行;干任何事情都一樣,甚至包括偷盜和謀殺在內,要干好都得有些本事。他得看準某個特定的目標,想方設法地為實現目標而努力。拜倫認為布朗不是這種人。他們聽說了,他第一個周末晚上就下賭場擲骰子,一下子就輸掉了整整一個星期的工錢。拜倫對穆尼說:「真奇怪。我以為他別的不行,擲骰子該有一手。」
「盧卡斯·伯奇。人們告訴我——」
「當然啰,」拜倫說,「我看對懶人來說,規規矩矩是世界上最容易辦的事。」
「從來沒聽說有人叫過這名兒,」那人說。
「那是一幢大房子,年代很久了。沒有什麼人住,只有一個女人獨自住在那兒。我想現在鎮里還會有不少人說這是她的報應。她是個北方read.99csw.com佬。她家裡人是南方重建時期來這兒的,來煽動黑鬼的。她家有兩個人為此送了命。人們說她現在還跟黑鬼來往密切。黑人病了她就去看望他們,好像他們是白人似的。她不要廚子,因為要有就得是個黑人廚子。大家說她口口聲聲稱黑鬼和白人一個樣,所以從沒有人去她那兒。除了一個人。」她望著他,認真在聽。可他並不注視她,反而把視線移開了一些。「說不定有兩個人,就我所聽說的。但願他們及時趕去幫她搬出了傢具。也許他們去了。」
星期六早上,晚來者趕在上工哨子吹響之前到達,人還未走過來已經在問:「他來了沒有——在哪兒——」旁邊的人用手一指。陌生人正獨自站在木屑堆里,鐵鍬放在身旁。他仍然穿著昨天那身衣服,傲慢地斜戴著草帽,嘴裏叼著香煙。「我們到時他已經在那兒了,」第一批到工地的人說,「就像現在這樣站著。甚至好像他通宵沒睡覺似的。」
星期一早上,拜倫的想法得到了證實。那人穿著嶄新的工作服來幹活了,還帶了一包食品。可是中午時分,他不和大家一起蹲在水泵房裡吃飯,他臉上仍掛著先前的神色。工頭說:「別管它,西姆斯沒雇他的衣服,也沒雇他的臉色。」
「不錯,夫人。叫喬·布朗。我認為他叫這名兒挺合適,因為一想起名叫喬·布朗的小夥子,你就會想到一個喜歡講話的傢伙,成天有說有笑,嗓門挺高。所以我認為他這名兒取對了,就算喬·布朗這名兒聽起來有點兒來得太快太容易,不大自然,不像個真名,不過安在他身上倒也合適。我想那是他的名字,沒錯。要是他多嘴多舌,說話嘻嘻哈哈也有報酬的話,也許這會兒他已經成了這家工廠的老闆了。大伙兒倒是好像都喜歡他。他和克里斯默斯也還合得來。」
「至少這是布朗乾的事。我不知道克里斯默斯的把戲,沒有把握說得准。但布朗絕不會遠離克里斯默斯的左右。正像鄉親們常說的一句話:一丘之貉。」
「對呀,夫人,」他說,「沒說錯,邦奇。拜倫·邦奇。」他肩上還平穩地扛著那摞木板,兩眼注視著她,她膨脹的身軀,肥大的腰腹,腳上穿的笨重的男人鞋子,鞋子上沾滿紅土。「你是伯奇太太吧?」
「你可沒有拴在那把鐵鍬上,」穆尼說。
「克里斯默斯。」
「哼,我不相信這陣子西姆斯找人替代他會有啥困難,」那人說。
「他們倆之中有一個發了財,」穆尼說,仍然瞧著布朗,「昨天我看見他們坐在一輛新車裡,他——」說著把頭朝布朗一扭,「他在開車。當時我並不奇怪。奇怪的倒是今天竟然還有一人回來幹活。」
「什麼暗語?」另一個人問,「七十五美分?」
布朗善於變化的面孔立即隨機應變,擺出另一副人們熟悉的神色。拜倫心想,他這張麵皮鬆鬆垮垮,沒板沒眼,所以想變就變,毫不費力。「我沒跟你講話,」布朗說。
「哦,布朗。唔,高個兒,年紀挺輕,黑黑的皮膚;女人說他模樣好,我聽見不少女人這樣說。很會說笑,嬉鬧,拿別人逗樂開玩笑。可是,我——」他停止說話。他不敢抬頭瞧她,但感到她清醒堅定的目光正注視在自己的臉上。
後來邦奇墮入了情網。他忽然愛上了一個人,完全違背養育他的樸實而好嫉妒的鄉村人的要求:所愛對象應是貞潔處|女的傳統觀念。事情是這樣開始的:一個星期六下午,他獨自在廠里幹活。兩英裡外的一幢房屋還在燃燒,黃煙如柱,直衝天邊。中午前,煙火開始冒出樹林的時候,人們就看見了;那時還沒吹收工哨子,人們還未離開。「我看拜倫今天也會停工不幹的,」人們說,「那兒有場大火可以白看。」
「我看他要學壞也挺快的,」穆尼說,「只要有人教,一教就成。」
她沒有立即回答,只是站在門檻內端詳他;她並不驚慌,只略微顯出困惑的、懷疑的專註神情。她的眼睛碧藍,但眼底浮現出相信他在騙人的陰影。「我來這兒的路上,人們告訴我盧卡斯在傑弗生鎮的刨木廠幹活。好多人都這樣告訴我。我到鎮上后,他們告訴我刨木廠的地點。我在鎮里打聽盧卡斯·伯奇,他們說:『也許你說的是邦奇。』因此,我想他們準是把名字念錯了,這沒有什麼要緊。他們還說這人皮膚不黑,我還是覺得沒關係。您不會說不知道這兒有什麼人叫盧卡斯·伯奇吧。」
「沒有,夫人。倒是有些鋸木廠,還不少哩。」
「我說的不是克里斯默斯。」
女人坐在麻布袋上,聽得津津有味,安詳極了。他倆的情景像是那種在安息日的下午,穿節日禮服、坐在鄉村農舍前的綠油油的草地上的藤椅里聊天的人。「他那夥伴的名字也叫喬?」
這也是人們經常談論布朗的問題。星期一早上他總是還穿著上星期的那身臟衣服出現,連滿面的黑髭鬚也沒刮過。可是他的話卻更多,嗓門更高,老在講些只有十來歲孩子才會說的俏皮話,玩些孩子氣的鬼把戲。在其他清醒冷靜的工人看來,這有點兒不成樣子,跟喝醉了酒或者赤身裸體跑來幹活沒什麼兩樣。可是這天星期一早上,布朗卻告訴大家,克里斯默斯不再來幹活了。他到得晚些,這倒沒什麼;沒有修面也是常事。但不同尋常的是,這天他沉默寡言,過了好一陣人們才覺察到他的存在;要是往常,他早已招惹起半數的人咒罵他了,有的人還挺認真地詛咒他。這天上工哨子剛一吹響他就露面,隨後一聲不吭地往木屑堆走去,甚至有人同他講話他也不理不睬。於是人們注意到他獨自一人呆在那兒,少了他的夥伴克里斯默斯。工頭來的時候,有人說:「呃,我看你失掉了一個燒爐子的學徒工。」
新來者去木屑堆同克里斯默斯一道幹活。他喜歡比比劃划,逢人就說自己姓甚名誰,到過些什麼地方;說話的語調和神氣足以表明他的為人本性,表明他那些話自相矛盾、虛虛假假。所以拜倫想,人們對他聲稱的名字和他說他做過的事都不敢相信。人們沒理由說他的名字不應該叫布朗。不過看他那神情你就知道,他在生活中一旦犯了蠢遇上危機就會改名換姓;他會因為改名為布朗而十分欣喜,好像這名兒是什麼發明創造似的。實際上,他幹嗎非得有個名字,非要個名字不行。誰在意呢,正像拜倫相信的那樣,沒有人(至少穿工裝褲的人)在乎他從哪兒來,要到哪兒去,會在這兒呆多久;因為無論他走南闖北,不管他從哪兒來到哪兒去,大家都明白他像只蝗蟲似的,只是靠這片國土生存。看來他一直東遊西盪,現在已經精疲力竭,凌亂散落,只剩下一個透明的輕飄飄的空殼,毫不在意地毫無目標地隨風飄飛。https://read.99csw.com
「他隨便什麼時候都不會有困難的,」穆尼說。
「從廣場上的情形看來,」司機說,「他不用費多大勁兒就能在那兒發現要抓的人。」
有一兩個人瞧了拜倫一眼,微微一笑。「他們才不是在這兒發的大財呢,」有人說道。拜倫瞧著他。「依我看,拜倫只顧自己的事,只想明哲保身,還不知道別人是怎樣發跡的,」另一人說。兩人都朝拜倫望了一眼。「布朗是那種你可以叫作跑外勤的人。先前克里斯默斯總是讓人們老遠地到樹林里,到伯頓小姐住房後面的樹林里,而且是在夜裡;可現在布朗把酒直接帶進城裡。我聽人說,你只要知道暗語,星期六晚上在任何街道巷口都可以從他那裡買上一品脫威士忌,他會從衣襟里摸出來賣給你。」
「對,」穆尼說,「他讓我想起一匹馬。不是一匹劣馬,只是一匹不中用的馬。在牧場上顯得挺不賴的,可等你拿著韁繩走到牧場門邊,它總是賴在泉水邊的低洼地不想動。不錯,它跑得挺快,但到了該派用場的時候,它的腳便躈拜了。」
「不,我想我不知道他,」最後他說,「總之,今天下午除我以外這兒沒有別的人了。其餘的人看樣子多半上那邊看大火去了。」他指著那邊樹林上空因無風而高聳直立的黃色煙柱。
她凝視著他,連眼皮也不眨一下。「您說他的名字叫布朗?」這可算提了個問題,但她沒等回答又問:「他倆乾的事兒您聽別人說了些什麼?」
第二天早上他沒有露面。有人說:「從現在起,你要找他得上那家理髮店了。」
「從你進門起算五分鐘。看來從那時起我已經開始休息了。星期六下午我自己記時間,」他說。
「我估計咱們還可以再見到他一次,」穆尼說,「他會到這兒來領昨天的工錢。」
「你說對了,我的確沒有,」布朗說。
「我不想說別人的壞話,」拜倫說,「恐怕我不應當說這麼多。說真的,看來一個人一旦不幹活了,十有八九會去做壞事的。」
「吃邋遢盒裝的冷豬食?」布朗說,「天一亮就來幹活,像他媽個黑鬼,整天當牛做馬,中午休息一個鐘頭才吃他娘的幾口臟盒裝的冷食。」
他不敢抬頭望她。來不及挽救了,他坐在木板堆上,恨不得早把舌頭咬成了兩段。
「噢,」那人也瞟了布朗一眼,「我不明白他們從哪兒弄到那輛車的。」
「休息五分鐘?」她說。
「兩個名叫喬的人,住在那個方向的某個地方。喬·克里斯默斯和喬·布朗。」
「你以為他會呆在這兒幹活,讓他的夥伴開著新車整天在城裡逛嗎?」
然後大約半年前的一天,另一個陌生人出現在刨木廠,同克里斯默斯一樣來找活兒干。他也很年輕,個兒高高的,來時就穿一身工作服,看來這套工裝穿了已有一段時間了,而且似乎他來的一路上也沒什麼行囊。他神情機靈,面目也還清秀,嘴邊有一道白色的小傷痕,為此他似乎在鏡子面前花費了不少工夫;他有種迅速扭頭往肩后一瞥的習慣,跟大路上的騾子走在汽車前面時的動作一樣,拜倫想。但這不單純是由於驚慌而往後看的動作,拜倫覺得這神情還帶著自信、無畏,像在反覆堅持和表明無論背後出現任何不測,他都能鎮定自若。當工頭穆尼瞧見這位新手時,拜倫相信自己和穆尼持有同樣的看法。穆尼說:「好啦,西姆斯雇了這傢伙,什麼玩意兒都可以雇,就剩沒雇穿開襠褲的人了。」
「在進城的路上,我們從馬車上就看見了,」她說,「火勢真大。」
「他用不著,」穆尼說,一面瞧著布朗。
陌生人噴出一口煙,然後注視著拜倫。陌生人面容憔悴,臉色像塊死板板的羊皮革,不是他的皮膚而是他的臉如此;好像他的頭顱是用死板的方方正正的模型澆鑄,然後再放進熾烈的火爐煅燒過似的。「加班幹活付多少錢?」他問。這一問拜倫心裏頓時明白了。難怪他老是穿著節日禮服幹活,昨天今天都沒帶午餐,還不跟大伙兒一起在中午收工。就像是這人親口告訴他似的,拜倫知道他身無分文,兩三天來多半就靠抽煙過日子。拜倫幾乎隨同這個想法把飯盒遞過去,他的舉動直接反映了他的心思。可這動作還未完成,那人早已轉過臉去,仍帶著先前那副傲慢不屑的神情,只從香煙飄散的煙霧裡瞟了一眼遞上的飯盒。「我不餓,留著這臟玩意兒你自己填肚子吧。」
穆尼兩眼盯著布朗。頓時布朗不敢狂了。「你在說我,」穆尼問,「是嗎?」
這就是人們在刨木廠最後一次見到他的情形。拜倫現在知道了也記得那輛新車(很快就有一兩塊擋泥板給撞彎了)在城裡漫無目的地不停亂轉,布朗懶洋洋地扶著方向盤,那副弔兒郎當、自鳴得意、無所事事的神氣並不顯得很高明。偶爾克里斯默斯會坐在他旁邊,但不多見。現在他們在幹什麼勾當已經不再是秘密了。年輕人甚至小孩子都知道,只要碰見布朗,多半就能買上威士忌。鎮里的人等著有一天看到他被人抓住,等著他伸手從雨衣下掏出酒來賣給密探。可是人們還不能斷定克里斯默斯是不是與這事有關,不過沒人相信布朗有能力單槍匹馬地賺錢,即使是搞販私酒這一行;而且有人知道布朗和克里斯默斯一塊兒住在伯頓那兒的小木屋裡。但即便是這些人也不清楚伯頓小姐是不是知道販酒的事,就算是清楚也不會告訴她。她是個中年女人,獨自住在那幢大屋子裡。雖然她有生以來一直住在那兒,卻仍然是個陌生人,一位外鄉人,她的先輩是在南北戰爭后的南方重建時期從北方遷來的。她是個北方佬,一個寵愛黑人的北方人,迄今鎮上還有人談論她與鎮里鎮外的黑人之間稀奇古怪的往來關係,儘管現在離她祖父和哥哥遇害已經六十個年頭了——一個從前的奴隸主在廣場上把他們殺了,因為他們支持黑人參加州政府的選舉活動。可是時至今日,往昔的陰影依然籠罩著她和她的住處:一種令人感到陰森可怕的怪異的陰影,雖然她只不過是個女人,只不過是曾經被鎮里人的先輩頗有理由地(或者他們自認為有理由)憎恨和懼怕過的人的後代。往日的影響至今猶存:雙方都是前輩的後代,都跟彼此先人的鬼魂有關係,他們之間還聳立著當初流血犧牲的幽靈,還游弋著往日的憎惡、憤怒和恐懼。九*九*藏*書
「您聽說了些什麼?」她問。她坐著沒動,語調仍然平靜,但拜倫已經愛上她了,雖然他自己還未意識到。他沒注視她,但能感到她嚴肅專註的目光射在他的臉上和嘴上。
同克里斯默斯一樣,布朗來幹活時穿的是上街的一身衣服。不同的是,他很久都沒換他的裝束了。「說不定哪個星期六晚上他會在賭場贏幾個錢,夠買套新衣服,還能剩五毛錢的鋼鏰兒可以在口袋裡叮噹響一陣,」穆尼說,「而後的星期一早上,咱們便不會再見到他了。」然而,布朗卻繼續穿著那套到傑弗生鎮時就在身上的工作服來幹活。周末他要麼把一星期的工錢全輸光,要麼贏幾個小錢,無論見到誰都照樣傻乎乎地笑著大聲招呼,對那些很可能在定期詐騙他的人也嘻嘻哈哈,笑笑鬧鬧。終於有一天,大家聽說他贏了六十塊錢。於是有人說:「好啦,這是咱們最後一次見到他了。」
「拿定啥主意?」
「唉,」拜倫說,「要能在這兒發財致富買輛新汽車,我也會辭去這份活兒的。」
穆尼的話說對了。人們瞧見布朗在木屑堆邊獨自干到中午收工哨子響了的時候,這時人們都拿上午餐盒去水泵房蹲著用餐,布朗卻悶悶不樂地進去,滿面愁容,像受了欺侮的小孩似的蹲在人們中間,兩手空空地懸在膝蓋中間。今天他沒帶午餐。
這下她開始告訴他了。她臃腫的身軀坐在麻布墊子上,面色沉靜安詳,他也同樣靜靜地望著她;她告訴他的事比她自己意識到的還要多,因為她不斷在對陌生人重述,在他們中間,她以季節轉換的不慌不忙、無憂無慮的速度已經旅行了整整四個星期。拜倫腦子裡出現一個遭受背叛和拋棄的年輕女人的形象,她不明白,還不知道自己並不姓伯奇。
「伯頓,」司機說,「是呀。是叫這個名字。城裡有人說警長已經去那兒了。」
「名叫什麼?」有人問道。
「這鎮里還有一家刨木廠?」
拜倫輪流地打量著兩人的面孔,問道:「真的嗎?他們真那麼幹嗎?」
「他?」穆尼說,「他連鏟木屑這樣輕鬆的活兒都不行,你咋會認為他幹壞事會不錯呢?他使鐵鍬都笨手笨腳,擲骰子那玩意兒他能糊弄過別人?」接著他又說:「噢,他幹事不比別人強,我看不會有誰替他難過,因為他至少在什麼事也不幹這一點上比克里斯默斯強些。」
「你沒聽說過叫克里斯默斯的白人?」工頭問。
「喬·克里斯默斯?這名兒有點兒怪。」
「真是一場大火,」另一個人說,「燒的什麼呢?我想不起來那一帶有什麼東西能燒起這樣大的火,除非是伯頓小姐的住宅。」
「發財?」另一個人說。
「您不是他!」她說,微笑消失之後顯出一副孩子般穩重的驚訝神情。
他絕不同任何人講話,也沒有誰想理睬他。但是,人們都意識到他在那兒,不緊不慢地揮臂彎腰幹活。(他幹得挺不錯,一副沒好氣的樣子,卻又克制著不停地干。)中午時分到了,除了拜倫,今天誰也沒帶午餐盒;大家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準備下班,下星期一再來。拜倫拿著飯盒獨自往水泵房走去,這是工人通常午休進餐的地點。他坐下來用餐。不一會兒,有什麼東西引他抬起頭來。就在不遠的地方,那個陌生人正靠著一根柱子抽煙。拜倫知道他進屋時陌生人早站在那兒,而且毫無走開的意思。更糟的是,他像是故意站在那兒,對拜倫的存在視而不見,彷彿他是另一根柱子。拜倫問:「你不想歇歇嗎?」
「好吧,他愛穿什麼就穿什麼,你要是不介意,我也無所謂,」工頭說,「行啦,先生。到那邊去拿上鐵鍬,幫大伙兒鏟木屑吧。」
穆尼瞟了一眼布朗幹活的地方,見他鏟木屑像在撮雞蛋似的。他啐了口痰說道:「是呀,他發財發得太快了,這份微不足道的破工作留不住他。」
「等等,」拜倫說。他差不多縱身沖了上去,同時從肩上抓下麻布墊子。女人正要坐下又止住身,拜倫立即把麻布鋪在木板上。「你這麼坐會軟和些。」
「我在這兒從沒聽說過這個名字,」拜倫說,「我記不起來有誰叫伯奇,而我的名字叫邦奇。」
「這是他的事,」總管說,「我雇的不是他的衣裳。」
「我覺得休息的時間不該拿工錢,」他說,「原來你是從亞拉巴馬州來的。」
「不,夫人,」拜倫說。他停住步,扛著一摞木板半轉過身來。「我想不是的。你把我當作誰了?」
「唔,我看瓦特·肯尼迪喜歡看火,即使他必須戴上那塊警長標記也樂意,」有人說道。
陌生人一聲不吭地轉身去了。旁邊的人瞧著他走過木屑堆消失了,過一會兒扛了把鏟子出來幹活。總管和工頭在門邊交談。他們分手后,工頭回答說:「他的名字叫克里斯默斯。」read.99csw.com
他幹了差不多有三年,連招呼也不打便在一個星期六晚上終止了這份工作。克里斯默斯不來幹活的消息是由布朗告訴大家的。這些工人年齡不等,有的安了家,有的還是單身漢,都普遍過著豐富多彩的生活,然而他們在星期一早上總是帶著嚴肅甚至是端莊的神情回來幹活。他們之中有的人很年輕,星期六晚上要酗酒賭博,甚至還時常到孟菲斯去尋歡作樂。然而星期一早上,這些人仍然神志清醒、沉著冷靜地回到工地,還換上乾淨的襯衫和工作服,靜靜地等候開工的哨子;他們不聲不響地動手幹活,彷彿還沉浸在安息日的繞樑餘音里。無論一個人在安息日幹了些什麼,星期一早上整潔安靜地回來幹活已經成了共同遵守的信條,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
他的確這樣做了。十一點鐘左右他來了,這時他穿上了一套新西服,頭戴一頂草帽。他在工棚邊停下,站在那兒看工人們幹活,正同三年前那天克里斯默斯的舉動一樣,彷彿是師傅的舉止借屍還魂;他自己雖然沒意識到,但作為弟子卻早已耳濡目染、融會於心,學得太快也太好了。但布朗顯露出的只是魂不守舍、妄自尊大的空架子,而當年的師傅卻面色陰沉,一聲不吭,像條毒蛇般咄咄逼人。「死命干吧,你們這些下苦力的龜孫子!」布朗咬牙切齒地說,聲音輕快而又宏亮。
拜倫放下肩上的一摞木板,把它們碼放整齊,準備過一會兒再扛起來。「是的,夫人。這兒沒有這個人。沒聽說過有人叫盧卡斯·伯奇。在這兒幹活的人我都認識。說不定他在鎮里什麼地方工作,也可能在另一家廠子。」
「給這人活兒干,」總管對工頭說,「他說他會使鏟子。你可以叫他去木屑堆幹活。」
「可我猜,說不定母馬喜歡他呢,」拜倫說。
「喬·布朗,」她說,「他嘴邊這兒是不是有一小塊白傷疤?」
馬上有人接過話去:「你是不是在指我?」
如果曾經有過愛情,無論女人男人都會說,拜倫·邦奇已經把她忘了;或者更像是這麼回事:她(指愛情)把他忘了。這個矮小的男人已經滿了三十歲,在這家刨木廠幹了七個年頭,往刨床里喂木料,每星期工作六天。星期六下午他仍然留下,獨自在廠里幹活,而別的工人都穿上禮服、繫上領帶進城去恣意玩耍,毫無目的地自由自在地享受勞動者的閑暇。
拜倫心想:西姆斯還沒有雇他的舌頭呢。至少克里斯默斯不這麼想,也沒這麼做。他對任何人都一聲不吭,甚至半年後也一樣。沒有人知道他下班后幹些什麼。晚飯後,同他一塊兒幹活的人會偶爾在鎮中心的廣場上撞見他,可克里斯默斯卻視對方為陌路人。這種時候他總是頭戴嶄新的帽子,褲子燙得筆挺,嘴角叼根香煙,面前煙霧繚繞。誰也不知道他的住處,他在哪兒過夜,除了偶爾有人在城邊見他沿一條穿過樹林的小道走出來,似乎他住在這條路那邊的某個地方。
「或者說在理髮店背後那條小巷,」另一個人說。
「他像啥模樣?」她問。
「盧卡斯·伯奇?」
「也許是你爹溜去放的火,」第三個人說。大家笑了。然後他們繼續幹活,一面等待吹收工哨子的時刻,一面不時地眺望煙柱。不一會兒,一輛載著原木的卡車開來了。他們向穿過鎮區的這位司機打聽情況。
「我看不一定,」穆尼答道,「六十塊這個數目不對。要說是十塊或者五百塊,那也許你說對了,但六十塊還不至於。現在他只會覺得自己在這兒站住腳了,總算每星期拿到的錢跟他的身價差不多。」星期一他果然來上班了,還是穿那身工作服。人們看見他和克里斯默斯一起站在木屑堆旁。自布朗來幹活的那天起,人們就注意到他倆站在那兒:克里斯默斯慢吞吞地用力把鐵鍬插入木屑,像在剁一條埋在裏面的蛇(穆尼說「也許是在剁人」);布朗則靠著鐵鍬,顯然在講故事或趣聞給克里斯默斯聽,因為布朗很快便笑起來,縱聲大笑,笑得前仰後合,而他身旁那個夥計卻一聲不吭,仍在粗暴地不停幹活。然後布朗又動手干,以克里斯默斯的速度揮動鐵鍬,但一鏟不如一鏟,直到最後揮起鐵鍬連木屑都沒沾上。接著他又靠上鐵鍬站著,顯然在繼續講剛才還未講完的故事,而對方卻彷彿壓根兒沒聽見他的聲音。彷彿講話人遠在一英里之外,或者在講著一種那人不懂的語言,拜倫想道。有時星期六晚上,人們會看見他倆一起呆在城裡:克里斯默斯一身整潔端莊的嗶嘰西裝,白襯衫,草編禮帽;布朗也穿上他的新西裝(褐黃色,帶有紅色十字花紋,色彩鮮明的襯衣,帽子同克里斯默斯戴的一樣,只不過多一條鮮艷的綵帶)。布朗有說有笑,大嗓門響徹廣場,回蕩有聲,有點兒像教堂里那種沒有意義的聲音,彷彿同時從四面八方傳了出來。拜倫想,布朗在有意向大伙兒炫耀他和克里斯默斯是親熱的好朋友。接著,克里斯默斯會轉過身,帶著那副沉靜陰沉的表情,擺脫布朗夸夸其談的聲音所招來的人群;布朗又跟上去,照樣喋喋不休,笑個不停。每次遇到這種情形,一旁的工人會說:「好啦,下星期一他不會回去幹活了。」但每次他都回去,星期一不再上班的首先是克里斯默斯。
「他還沒有想清楚,他是不是真的比我想象的還要傻,」穆尼說。
「我看,他混得挺不錯。」
在這樣的星期六下午,由於無法獨自操作刨床,他把刨好的木料裝上貨車,一直干到他想象中的收工哨音的最後一秒鐘。其他工人,鎮里的人或鎮里能記起他、想起他的人,都相信他加班幹活是為了多掙錢。也許是這個原因。人們對自己的夥伴了解得實在太少。在他看來,要是他會蠢到別的男男女女幹什麼他就幹什麼,他便可以斷定世間的男男女女幹事情的動機。事實上,全鎮只有一個人能有把握地談起邦奇,但鎮里人誰也不知道邦奇與這個人有任何來往,因為他們只在晚上見面交談。這人名叫海托華。二十五年前他是本地主要教堂——也許要算最重要的教堂之一的牧師。惟獨他知道每星期六晚上邦奇的去向,在邦奇想象中的收工哨子吹過之後(或者到了他那塊大銀表指出的該吹收工哨子的時刻)。比爾德太太,邦奇寄宿的女房東,只知道每個星期六晚上他在六點過後不久進屋,接著洗澡,換上一套廉價的嗶嘰布舊禮服;吃完晚飯,套上騾子——他把騾子養在屋后他自己搭起來的廄棚里——然後騎著騾子離去。她不知道他去哪兒。惟有海托華牧師知道,邦奇趕著騾子是去三十英裡外的一處鄉村教堂,星期日他在那兒的唱詩班裡當領唱——教堂的儀式持續整整一天。然後半夜時分他又套上騾子,整夜騎著騾子慢悠悠地回到傑弗生鎮。星期一早上,當上工哨子吹響時,他穿著乾淨的工裝褲和襯衫又出現在刨木廠。比爾德太太只知道每周星期六晚飯後到星期一早餐這段時間他的房間和自蓋的廄棚空著。惟有海托華知道他的去處和去那兒幹什麼,這是因為一周之內邦奇要去拜訪這位往日的牧師兩三次,上他獨自居住的、鎮里人稱為不體面住宅的地方;沒有油漆過,狹小而又不起眼,光線晦暗,充滿男人的氣息和男人污濁的臭味。他倆坐在牧師的書房裡靜靜交談:一個身材瘦小,長相普普通通,全然不知道一同幹活的工人把自己視為神秘人物;另一位是個被遺棄的人,五十多歲了,早被自己的教會拋棄。read.99csw.com
「哦,我明白了,」穆尼說,語調十分自在輕鬆,「你管他們這些人叫龜孫子。」
「人們告訴我,我會在這兒找到他的,」她說,態度安詳,卻帶著懷疑、不眨眼地打量著他,彷彿相信對方在作弄自己。「我快進城時聽人們老說邦奇而不說伯奇。可我只認為是他們說走了音,或許是我自己聽走了調。」
「我猜沒幹什麼他們不該乾的事情。起碼他們現在還沒被抓住。布朗在這兒干過一段時間,多多少少幹了點活兒;他不是自己嘻嘻哈哈就是跟別人開玩笑。可是克里斯默斯早不幹了。他們倆一塊兒住在那邊,就是現在房子起火的那一帶。我聽人說過他們靠什麼過日子。不過,那不干我的事,再說許多議論別人的話也不一定真實。所以,看來我也不會比別人強。」
他們不知道他是誰。從來沒人見過他。「當著眾人的面擺出那副神色,可是件冒風險的事,」有人說道,「他頂好收拾起那副臉色;要是他忘了,遇上一個不喜歡看的人,麻煩就大了。」這之後人們不再理會他了,至少不再談論他,大家在皮帶呼呼飛旋、車杠嘎嘎轉動的工棚里又重新幹了起來。可是不出十分鐘,工廠的總管走了進來,背後跟著那個陌生人。
「你不吃飯嗎?」有人問。
誰也沒停下手上的活兒,但工棚里的人都一齊重新注視這個陌生人,他身穿弄髒的城裡人常穿的衣服,一張難以容忍的陰沉沉的面孔,臉上滿是冷漠傲慢的神氣。工頭迅速打量了他一眼,目光同那人的一樣冷淡。「他就穿這身衣服幹活嗎?」
「你在談誰?布朗也說不幹了嗎?」
中午收工的哨子吹響了。別的人紛紛離開。拜倫卻在用午餐,旁邊放著打開的銀表。錶針指到一點,他又繼續幹活。他一個人裝車,一趟又一趟地在木料棚與卡車之間往來,肩上放一條摺疊的麻布袋當墊肩,墊肩上摞了一大疊木板,要換別人準會說背不起來、扛不動。正在這時莉娜·格羅夫從他身後進了門,她臉上早已帶上沉靜的期待的微笑,嘴已張開就要說出一個名字。他聽見她進屋的聲音,轉身看見她面孔上的表情在逐漸消失,像一粒小石投進小溪后濺起的漣漪。
「是個外國人嗎?」
這些不是拜倫現在對他的了解,而是當時知道的情形,他那時的所見所聞。當時沒人知道克里斯默斯的住處,只見他來刨木廠干黑人乾的笨重的活兒,摸不透隱藏在這層面紗、這道帷幕背後的真相。要不是另一個陌生人布朗的出現,也許壓根兒不會有人了解他的底細。然而布朗一旦談起他,便有十幾個人承認,他們從克里斯默斯那兒買威士忌喝已經兩年多了,都是夜裡單獨到樹林去找克里斯默斯。那個地方離城有兩英里,在一座古老的殖民地時代的莊園背後,莊園里獨自住著一個名叫伯頓的中年未婚女人。但即便是那些買酒的人也不知道克里斯默斯就住在伯頓小姐屋后那個破爛的、以前給黑人住的小木屋裡,而且已經住了兩年多。
「也許誰去了?」
「我只是在自言自語,」布朗說。
「當然,」穆尼說,「但依我看,他甚至沒本事給母馬造成任何永久性的危害。」
拜倫記得,那是他第一次意識到一個人的名字——原以為只是一個人的稱呼而已——還可以預示他的作為,要是別人能及時領悟其含義的話。在他看來,他們大家在聽見這個名字以前誰也沒有特別注意過這個陌生人。可一旦聽見他的名字,彷彿那名兒的聲音里有樣東西在暗示人們應當期待什麼;而且他自身還帶著一種無可迴避的警告意味,就像一朵花帶著香氣,一條響尾蛇尾巴會發出響聲,只不過誰也沒有足夠的智力領會它。他們以為他只是個外國人。他們見他在星期五這天的其餘時間里仍然結著那條領帶,戴著那頂草帽,穿著那條筆挺的褲子,於是彼此議論紛紛,說他那個國家的人就是這樣穿戴幹活的;雖然也有人說:「今兒晚上他就會換衣服的,明早來幹活就不會穿節日禮服了。」
「哦,」穆尼說,「我明白了,你指的是克里斯默斯吧。」
不一會兒,哨子又響了,大家又回去幹活。人們看見布朗在木屑堆邊,他幹了剛一會兒,動作便開始減慢下來,而且越來越慢,最後他握著鐵鍬像握一條趕車的鞭子,這時人們會發現他在自言自語。有人說道:「這是因為他孤孤單單一個人在那兒,沒有人跟他講話。」
「不知道,」穆尼說,「我想知道的是,布朗是在中午還是干到下午六點才辭工不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