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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十三

「哎,」於是他說,現在他以一種假裝明白的口吻說,但下巴一垂、眼睛一愣的表情透露出了他的偽裝,「那麼,事情算解決了。你將領她去那兒,去她的家,你會保證她過得舒適、不受干擾,直到這樁事了結。那時你才告訴那人——邦奇,布朗——她在這兒。」
警長打量了一下他們,問道:「誰住在那小木屋裡?」
拜倫的聲音現在變得固執了,他凝然不動地昂著頭。「我沒同她一起住在屋裡。我搭了個帳篷,離得也不近。在我能聽見她的地方,到了需要的時候。而且我還在門上安了門閂。任何人任何時候都可以去那兒,都會看見我總在帳篷里。」
「你想充當證人?」警長問。
拜倫仍不抬頭,還用剛才那沉靜頑固的語氣講話:「她需要一個對她來說像個家的地方。她沒有太多的時間了,住在一個寄宿舍里,那兒大多數是男人……她臨產時需要一間安靜的房子,而不是那種聽任該死的馬販子和陪審人川流不息的地方……」
「我指的不是那個。當時你有些懵懂。我是指那以後的事。關於他和這——那個……已經三天了。她準會知道的,無論你是不是告訴過她。到現在她一定聽人說了。」
「唔,我這話不是威脅,」拜倫說。
「我想我明白這個意思,」海托華說。他注視著對方埋下的臉。「我已經與世隔絕,」他心想,「因此即使想介入、干涉也沒用。就算我設法回到生活中去,他也不會比那個男人和那個女人(噢,還有她的孩子)更能聽我的意見或理睬我。」接著他說:「可是你對我說過,她知道他在這兒。」
「你的意思是說,她已經下決心要去,你又不願阻止她。」
「什麼?」海托華說,「說什麼?」
「我會照料這一切,而且會讓你知道的。」
拜倫一時沒吭聲。他們相互冷靜地看著。「有誰幫助?」
「即使我錯,」拜倫說,「我想我也得告辭了,祝你晚安。」他輕聲說:「到那兒還有一長段路呢。」
「我知道你所考慮的與大多數人想的不同,但人們會有想法的。我知道你更能理解,即使她不是——那不是為了——我知道你說那話正是因為你知道別人會有想法。」
「比福德先生說你就住在路那邊,」警長說。
海托華注視著他埋下的面孔。「幹嗎她得搬動?那兒不是挺好嗎?需要人幫忙時身邊就有個女人。」拜倫沒有回答。他坐著不動,目光朝下,板著面孔,一副頑固的神氣。海托華看著他,心想:「因為亂紛紛的,正在出事。就是為了這個。人總是不斷滋事,多得讓自己受不了,也不應該忍受這麼多。於是人們反而發現自己能忍受一切。是這個道理。真太可怕了。人能忍受一切,一切。」他看著拜倫:「比爾德太太是她搬遷的惟一原因嗎?」
「那是兩個白人,」黑人說,聲音冷淡但不陰鬱,平平淡淡,「我不知道誰是他們,他們幹啥。不與我的事任何相干。我不絕不見到過他們,只聽人說兩個白人那兒住。我才不管誰他們是。就是這些我知道的。您可以把血抽打出我來,但那是所有我知道的。」
既然沒有可調查的現場,警長也帶著惱怒和驚訝的神情望著火焰。他尚未想到使自己陷入困惑的是某個人。彷彿引起這一切的只是火本身,這場火是為了達到那個目的和結果而自發燃燒起來的。他似乎認為正是由於殺人放火這類罪惡,才早就有不少前輩會幹上這一行——一直延續到他自己,而這場火卻站在罪犯一邊跟自己作對。因此,他帶著困惑而又惱怒的神情繼續走動,繞著那自由自在燃燒著的大火,那既給人以希望又能毀滅一切的火焰,直到他的助手跑來報告:在房子那邊的小木屋裡發現了新近有人居住的痕迹。這時,發現這場大火的鄉下人(他還沒進城去,兩小時前他就下了車,馬車還停在那兒沒有移動一步;此刻他在人群中間走動,頭髮亂蓬蓬的,比劃著手勢,滿面倦容,神情憤怒,聲音沙啞得幾乎聽不見)才立即記起來:他破門而入之際曾看見屋裡有一個人。
海托華的這句話還未講完,拜倫已經在進屋了。他立即跨了進來,帶著一種不曾有過的介乎自信與傲慢之間的神氣。拜倫說:「我想你會發現,不再遲疑的我比往日遲遲疑疑的我更可惡。」
「凡是有了小孩的女人都不曾遭受背叛;給一個做了母親的女人當丈夫,無論他是不是孩子的父親,總歸是個戴綠帽子的人。拜倫,至少給你自己十分之一的機會吧。如果你非結婚不可,有的是單身女人,大姑娘,貞潔的閨女。太不公平了,你竟然犧牲自己,為一個曾經做過選擇、現在又打算拋棄那個選擇的女人。這是不對的,不公平的。上帝安排姻緣時並不希望如此。安排姻緣?是女人在左右婚姻。」
「是的,」拜倫沉思地說,「當時我坐在那兒,沒有想到會有傷害任何男人、女人或孩子的事落到我的頭上。她剛到那兒我就噼里啪啦地把整個事全說了。」
「黑鬼?」海托華說。他正在把找回的零錢放進衣袋裡,忽然變得木獃獃地不動了。
今天晚上拜倫完全變成了另一個人。這表現在他的行走方式,他的步態上。海托華前傾著身子,喃喃自語道他好像學會了矜持或者驕傲拜倫昂首闊步,步履矯健;海托華突然說道,幾乎說出了聲:「他準是幹了什麼事,已經邁出了一步。」他用舌頭鼓動出嘖嘖嘖的驚嘆聲,在昏暗的窗邊傾著身子,瞧著那身影快速地從窗外消失,朝門廊走來,走到了門口,接著便聽見他的腳步聲,然後是敲門聲。海托華想:「他沒有主動告訴我,我早該聽他講,讓他當著我的面思索並講出聲來。」他趕忙起身穿過書房,在桌邊停下來打開燈,然後朝前門走去。
「我不認為你會幹出很邪惡的事,拜倫,無論鄉親們會怎麼看。但是,你是不是敢說自己清楚走到什麼地步才顯得邪惡呢?幹壞事與顯得邪惡之間的界限在哪兒?」
「是的。請問有何吩咐?」
他倆心平氣和地交談,沒有動氣,仔細地度量對方的話語,像兩個各持己見、互不相讓的人所做的那樣。「我想你是對的,」拜倫說,「無論如何,不應當由我來說你說錯了。同時我也不認為應當由你來說我錯了,就算是我錯。」
「哦,」海托華說,「是的,我……我只是——」老闆收攏錢幣,遞還給他。他的手碰到買主的手時感到冰涼。
「她想去那兒等他。我告訴她,他替警長辦事去了。瞧,我沒有完全撒謊。她已經問過我他住在什麼地方,我給她講了。她說那兒就是她該去的地方,去等他回來,因為那就是他的家。她說那正是他希望她做的。我不便對她直說,那個小木屋是他絕不願意讓她看見的地方。我今晚從刨木廠下班剛回家,她就要去那兒。她早已收拾好包袱,戴好帽子,專等我回家。她說:『我剛才都想自個兒動身了,但識不識路我沒有把握。』我說:『是呀,只是今天太晚了,咱們明天去那兒吧。』『還有一小時天才黑呢。只不過兩英里地,不是嗎?』我又說咱們等等吧,我得先問問。她說:『問誰?難道那不是盧卡斯的屋嗎?』我感到她在觀察我,她說:『我想你說過,那是盧卡斯住的地方。』她一面觀察我一面說:『你老跑去同他談起我的那位牧師是誰?』」
「那麼,你知道了,」他說,「你已經聽說了。」這時雖然他的頭未動,已經不再望著對方。「唔,」他答道。拜倫說:「不錯,每個人都長著一條自由的舌頭。女人也一樣。但我想知道是誰告訴你的。不是我感到慚愧,不是我存心瞞你。一有可能,我不就親自來告訴你了嗎。」
「給我找個黑鬼來,」警長說。他的助手和其他兩三人抓來個黑人。警長問:「誰一向住在那個小木屋裡?」
九_九_藏_書拜倫的面孔又變得沉靜,不再帶著微笑,現在顯得十分莊重了。「我不知道。上個星期日的晚上,我來這兒同你談過之後回到家裡,原以為她上床睡了,可她仍然坐在客廳里,於是她問:『咋回事?這兒出了啥事情?』我沒有瞧她,但能感到她在注視我。我告訴她,一個黑人殺死了個白種女人。當時我沒有說謊。我很高興那時我不用撒謊。我沒來得及思考便說:『而且放火燒了房子。』這一來我便後悔莫及了。我曾經指過濃煙給她看,告訴過她有兩個名叫布朗和克里斯默斯的傢伙住在那兒。當時我感到她就像你現在這樣眼睜睜地盯著我,她問:『那黑人叫啥名字?』像是上帝的旨意,要人不經追問就能從別人的謊言里發現自己需要知道的東西,而且要他們不會覺察到自己不需要知道的事,甚至不明白自己還蒙在鼓裡。因此,我沒有把握她究竟知道什麼,不知道什麼,除了我有意對她隱瞞的這點:是她正在尋找的人告了兇手的密,現在除了與警犬一道外出去搜索那個收留過他、與他為友的人外,他都呆在監獄里。這一點我沒對她講。」
太陽剛剛升起,搜索隊就到了那幢已燒成一片炭灰、餘燼已冷的住宅背後的小木屋。兩條狗,要不是受了太陽的光線和陽光的溫暖的鼓舞,便是感染了人們持續的緊張的激動情緒,一到小屋就開始搜索吠叫。它們出聲地嗅聞,不約而同地一齊走向一條路,把牽皮帶的人拽著往前走。它們肩並肩地跑了一百碼,然後停下來開始猛烈地刨土,刨出一個坑,裏面埋著新近吃過的空罐頭盒。人們費了好大勁兒才把它們拉開,拉到離小木屋還有一段距離的地方再放開它們。兩條狗忙亂了一陣,嗚嗚咽咽地吠叫,然後伸出長長的舌頭,流著口水,又拖著跟在它們背後的叫罵著奔跑的人迅速沖向小木屋;到了那兒它們便站定腳跟,身子後仰著抬起頭來,眼珠直轉,朝著空門口縱情地狂吠,活像兩個唱義大利歌劇的男中音歌唱家。人們用車把狗載回城裡餵食。當他們橫過廣場時,教堂正敲響鐘聲,緩慢而又寧靜;街道兩邊,穿戴講究的人們撐著陽傘莊重地走過,手裡握著《聖經》和祈禱書。
「是那個叫克里斯默斯的傢伙,往常在刨木廠幹活的,另一個傢伙叫布朗,」第三個人說,「你在傑弗生鎮上隨手抓一個出氣帶酒味的人,都能夠告訴你這些。」
「發現他?」海托華問。
「是我,牧師,」拜倫說。
他們就站在亮著燈光的書房門外。海托華現在看清拜倫手臂上掛滿大包小袋,看上去像裝著食品雜貨。「什麼?」海托華說,「你是來告訴我什麼事的?——可得進門呀。也許我的確知道了,但我想看看你在告訴我的時候的表情。我先就這樣警告你,拜倫。」他們走進照亮的房間。那些包里裝的正是食品:他自己購買、拿過的這類東西很多,不會不知道。他說:「請坐。」
「這就是你想做的嗎?」海托華問。他們坐在燈光下,敞開的窗戶外面是一片炎熱、萬籟俱寂的黑夜。「想想你在幹什麼事吧。你在介入一對夫妻之間。」
「你要讓她上那兒住嗎?」
警長又嘆了口氣:「行啦,我猜是那麼回事。」
「她也這麼想嗎?你相信她會這麼說嗎?」他們面對面地望著。「噢,拜倫,拜倫,在上帝面前,在一個女人的堅貞不渝的本性面前,在那個即將誕生的孩子面前,祈禱幾句不好嗎?」
「當然,他也許不會逃跑,要是他會得到那筆賞金,那筆錢。十分可能的是,他有了那一千塊錢便會成天喝得爛醉如泥,什麼事都幹不了,包括結婚。」
「布——布朗知不知道她到了傑弗生鎮?」
「我明白了,」海托華說,一面注視著拜倫的面孔,「你想要我接她到這兒來。」拜倫想插話,但對方又繼續講了,語調也平板冷淡:「不行,拜倫。要是這兒還有個女人住就好了。真可惜,這兒空有這麼寬敞的房間,這麼安靜。我是替她著想,明白嗎?不是為我自己。我不在乎別人說什麼,有啥想法。」
這時人們圍在警長和他的助手以及那個黑人的周圍,帶著貪婪的目光,無力的延綿的火焰已開始失去吸引力,大家呈現出一致的表情。像是頓時出神入化似的,他們每個人的五種感官都變成了一個視覺器官,他們中間流動著像是由風、由空氣生成的談話聲是他嗎?干那事的是他嗎?警長抓到他了。警長已經抓到他了。警長則盯了他們一眼,說道:「走開。你們都走開。去看火吧。假若需要你們幫忙,我會叫你們。走開去。」他轉過身,領著他手下的人朝小木屋走去。被他斥退的人在他背後擁成一團,看著三個白人和一個黑人走進那個小木屋,隨手把門關上。在他們背後,將盡的火焰又烘烘地燃燒起來,聲音雖不比嘈雜的人聲更高,卻到處燒個不停看在上帝面上,要真是他乾的,我們這些人在這兒幹啥,老站著幹啥?殺死一位白女人,龜兒的黑——他們誰也沒有進過這幢住宅。她活著的時候,他們不願讓自己的妻子去拜訪她。他們年輕的時候,還是孩子的時候,他們(父輩中也有人這樣做)在街上追在她背後叫喊:「愛黑鬼的人!愛黑鬼的人!」
這樣一來,除了攤放過屍體的地點和大火,再沒有什麼可供人們觀看的了。過了一會兒,誰也記不清剛才攤屍的床單擺放過的位置,蓋住的地面;這樣,供觀看的便只剩下大火了。於是人們觀看大火,帶著同樣獃滯驚駭的凝視目光,這目光彷彿直接來自知識起源的古老發臭的洞穴;他們好像從未看過死亡,從未觀看過大火似的。不一會兒,消防車雄赳赳地開來現場,一路吶喊著,吹口哨,敲鈴子。嶄新的車身漆成紅色,帶有金色的飾邊,配備有一副手拉警報器和一個音調宏亮的金色鈴子,威風凜凜,十分神氣。車上還站著沒有戴盔帽的男人和年輕小夥子,他們把著扶手任車飛馳,凜然不懼。車上裝備有自動升降梯,用手一按就會立即升得老高,像是可以摺疊的大禮帽;只不過現在沒剩下可以供它們升高的目標了。車上還整齊地盤繞著沒有用過的皮水管,令人想起大眾雜誌上電話托拉斯登的廣告;可是這時既沒有東西把它們支撐起來,也沒有水從皮管里流過。於是,車上那些沒戴盔帽的扔下了櫃檯桌邊的工作趕來的男士紛紛跳下車,包括那位拉警報器的人,他們也加入觀看,被人領著看了幾處不同時候攤放過床單的地點;其中有幾位的口袋裡裝著手槍,他們便開始查找肇事兇手。
「你說得對極了,他們發現了他。哼,那笨蛋根本沒想到要逃離這個縣。警長如今向全縣通電捉拿他,這黑雜種——咄!原來一直就在這兒,他娘的就在鼻子底下。」
「他們還沒抓住他呢,」老闆說,「可是他們會的。今兒早晨天不亮警長就把警犬帶到那座教堂去了,掉在他後面不到六小時的距離。想想吧,那狗娘養的笨蛋,沒有更好的主意……這表明他是個黑鬼,即使沒有任何別的憑證……」然後老闆又問:「今天就買這些?」
拜倫以一種新的語氣講話:簡明扼要,乾乾脆脆,字句明確,毫不含糊吞吐。「今晚我領她到了那兒。我早把小屋收拾好,弄得乾乾淨淨。她現在安頓下來了。她希望如此。這是布朗曾經有過的和將來可能會有的最接近於家這個概念的地方,因此我想她有權利使用它,尤其當它的主人正讓它閑置不用的時候。當他被拘留在別處的時候,你可以說。我知道你不會喜歡這樣做。你可以列舉出許許多多理由,好的理由。你會說那不是他的小屋,怎麼好給她。對,也許不是。但是在這個國家或者這個州內,無論男女,誰都不會說她不能使用它。你會說就她目前的情九-九-藏-書況應該有一個女人陪伴她。說得對。有一個黑人婦女,年紀不小,夠懂事的,就住在不超過兩百碼的地方。她不需要從椅子上或床頭撐起身子就能叫她。你會說,可那人不是個白種女人。那麼我問問你,她能從傑弗生鎮的白人婦女那兒得到什麼,嬰兒就要出世,她來到傑弗生還不滿一個星期,可她同別的女人談不上十分鐘人家就知道她還未嫁人,而只要那該死的混蛋還呆在她不時能聽人說起他的地方,她便嫁不了。到了那個時候,她能從白人太太們那兒得到多少幫助?可現在人們會發現,她至少有張床睡覺,有四壁擋風,遠隔熙攘的街道。我的意思不在於這個。我猜男人會滿有道理地說,她活該如此,因為她落到目前這個境地是她自討苦吃。可是那嬰兒沒法做出選擇。即使做過選擇,我敢說要是世界上有任何可憐的小孩不得不面臨這種境地,理應得到——更該得到——得到更好的——我想你明白我說的意思,甚至你也會這樣說。」海托華隔著桌面瞧著他,聽他以平穩節制的語氣一直侃侃而談,除了談到某些他還感到陌生和模糊的事之外。「第三條理由,你會說一個白人姑娘單獨住在那兒。你不喜歡那種情形,那是你最不喜歡的。」
「關於克里斯默斯,」拜倫沒有抬頭,「自她問我那人嘴邊是不是有條白色的傷疤之後,我再也沒說什麼了。那天晚上進城,一路上我就擔心她會問起。我想方設法地找些話來同她聊,不讓她有機會深問。我想我一直都在避免讓她發現:他不僅使她陷入麻煩之後溜掉,而且已經改名換姓不讓她找到他;現在她總算找到了,可找到的卻是個走私販子,這一點她現在已經知道,知道他是個不成器的人。」他說到這裏,帶上了一種沉思的驚訝神情。「我根本沒有任何必要瞞過她這樁事,對她說一篇謊話。她好像事先就知道我會說什麼,會對她撒謊。好像她自己早想過這事兒,在我還沒說出來之前她早就不相信,而且她這樣想還挺有道理似的。可是她心裏也有明白的地方,那是我無論如何也糊弄不了的……」他局促不安,躊躇猶豫,端坐在他對面的人只是看著他,無意主動幫忙。「彷彿她這人包含著兩個部分,一個部分的她知道他是個壞蛋,但另一個部分的她卻相信:當一對男女就要生孩子的時候,上帝準會讓他倆生活在一起,像是上帝在關照女人,保護她們不受男人欺侮。然而要是上帝認為不應當讓她自身的兩部分合到一起,做點兒比較什麼的,那麼我也用不著去管。」
「也許在,也許不在,」警長說,沉思地注視著黑人,肥胖的身軀一動不動地壓在行軍床上,床的彈簧直往下沉。「我想他還不明白我不是鬧著玩的,更不用說外面那些鄉親;他以為我們沒有監獄關他,要是他不放明白點,要出了什麼差錯,別以為即便有監獄也不會把他關起來。」也許這時他眼裡閃現一個暗示,一個信號;也許沒閃現。黑人可能看見了它,也可能沒有留意。又一皮鞭抽打下來,鞭頭劃過黑人的背部。「記起來了嗎?」警長問。
「魔鬼,」海托華說。
「我不知道誰住過,」助手說,「我猜是黑鬼吧。我聽人說,她也許曾經讓黑鬼同她一起住在這幢屋裡。我奇怪的倒是,過了這麼久的時間才有黑鬼把她幹掉。」
拜倫差不多笑了一下。他的嘴唇輕輕一揚:一個像影子般的細微動作,沒有快活的意味。「他太忙了。追逐那一千元錢的賞金。看他真好笑,像一個本不會演奏曲子的人在使勁吹喇叭,希望靠使一會兒勁兒就會吹出音樂來。每隔十二個或十五個小時他就戴上手銬被拉著走過廣場,他們即使唆使警犬去咬他多半也趕他不走。星期六晚上他被關在監獄里,還在喋喋不休地吵嚷,說他們想蹺掉他那一千元錢,打算誣陷他幫了克里斯默斯殺人,最後巴克·康納去牢房警告他,要用東西堵住他的嘴,如果他還不住口還不讓別的犯人睡覺。這下他才閉嘴。星期天晚上他們帶著警犬外出,他鬧得不可開交,他們只好把他放出牢房帶他一起去。可是警犬一直上不了路,他吆喝咒罵兩條狗,想揍它們,因為它們老找不到蹤跡;他對每個人都聲稱是他首先檢舉克里斯默斯的,要求受到公正對待,直到警長把他叫到一旁訓話。人們不知道警長對他講了些什麼。也許是威脅要把他鎖回牢房,下次不再帶他出去。總之,他這才安靜了些,他們繼續搜索。直到星期一後半夜他們才回到城裡。他不吭氣了,也許是累垮了。好一段時間他沒合過眼;人們說他老想沖在兩條狗前面,警長最後威脅說,要給他戴上手銬,由助手控制他,好讓狗在他旁邊嗅出點兒什麼。星期六晚上把他關起來時他就該刮臉的,現在就更需要了。我猜他看上去准比克里斯默斯更像個殺人犯。他現在咒罵克里斯默斯,像是克里斯默斯太小氣,專門躲起來跟他過不去,不讓他得到那一千元賞金。當天晚上他們把他帶回監獄后又把他關起來。今天早上他們再次帶上他,同兩條狗一道去尋找一條新的線索。鄉親們說,他們出城之前,一直聽得見他在叫嚷,嘮叨個不停。」
海托華又一次像東方的偶像那樣端坐著,兩手平行地放在椅子扶手上。「去吧,拜倫。去吧,就現在。馬上走。永遠離開這個地方,這個可怕的地方,這個糟糕的可怕地方。我看得出你的心意。你會對我說,你剛懂得了愛情;我告訴你,你剛懂得的是希望。不過如此,希望。這個目標沒什麼了不起的,對於希望,甚至對於你。你現在走的路只能有一個結局:犯罪或者結婚。你會拒絕罪惡。沒什麼可談啦,上帝饒恕我。結局將是——必定是,結婚或一無所獲。而你會堅持與她結婚。你會說服她;也許已經說服了,只要她知道這一切就會接受的。要不然,她為什麼心安理得地留在這兒,不再做出努力去看望她老遠來尋找的人?我不能對你說選擇罪惡,因為你不僅會恨我,還會把這怨恨直接帶與她。所以我說:走吧。就是現在。馬上走。現在你轉過臉去,別回頭。可是別像你現在這樣做,拜倫。」
「你已經付過錢啦。」老闆奇怪地看著他。「那是我給你的零錢,剛給你的。找還你那一元錢的鈔票。」
鄉里人發現大火之後五分鐘,人們便開始聚集。其中有的人正趕著馬車進城度周末,也停下來觀看,更多的人則從周圍鄰近一帶步行而來。這是一個黑人居住的地帶,稀疏的小木屋,單薄貧瘠的土地,平時一支警衛搜查隊要來梳上一遍也難找到十個人,包括男女老幼在內;然而這時,彷彿從天而降,不出半個鐘頭便彙集了一群又一群的人,有的獨個兒來,有的一家子出動。還有的從城裡開著汽車,一路哇哩哇喇地飛駛趕來。其中包括本縣法庭的警長——一個身材肥胖、神情瀟洒的人,頭腦頑固而又機靈,一副樂善好施的樣子——他推開那些圍觀攤在床單上的屍體的人們,這些人帶著獃滯的孩子般的驚訝神色瞧著,正像成年人在端詳自己的不可更改的肖像那樣。人群中也有偶然南下的北方佬,南方的窮白人和短時在北方住過的南方人,他們個個都相信這是樁黑人乾的匿名凶殺案,兇手不是某個黑人,而是所有的黑種人;而且他們知道,深信不疑,還希望她被強|奸過,至少兩次——割斷喉嚨之前一次,之後又一次。警長來到屍體跟前親自察看了一番,然後叫人抬走,不讓這悲慘的屍體暴露在眾人的眼前。
「我並沒有這樣求你。」拜倫沒抬頭,他感到對方在觀察自己。他想他也知道那不是我的用意。他明白。只是說說而已。我知道他在想什麼。我想那是我期待的。我看沒有任何理由要他持與眾不同的想法,即使對於我「我想這點你應當知道。」也許他的確知道。可是拜九*九*藏*書倫沒抬起頭來看他。他繼續說,埋著頭,聲音單調平板,而坐在他對面的海托華略微直起身子,瞧著面前這張消瘦、勞累、飽經風霜的面孔。「我不想把你牽扯進去,這與你無關。你甚至還沒有見到她,而且我想你永遠也不會見到。十之八九,你也從未見過他,無從了解有關的一切。只是我想,也許……」他的話音停了。坐在桌對面的那位牧師帶著不妥協的神情注視著他,等他繼續往下講,無意為他解難。「遇到一樁不要緊的事,我想一個人可以獨自拿主意,但遇到要緊的事,我認為一個人最好聽取他可能獲得的任何忠告。不過我不會把你牽扯進去,不想讓你為這事擔憂。」
「但你是不是已經找好了一個?預約了嗎?」
「我不知道,瓦特先生,」黑人說,「我不沒有留心注意過。我連有沒有哪個誰住那兒都不曉得。」
「把他領到那兒去,」警長說。
「放開狗,」警長說,「也許皮帶礙著它們。」不錯,他們這樣做了。現在兩條警犬完全自由了,半個鐘頭后便不見了蹤影。不是他們失去了狗,而是狗失去了他們。它們就隔著一條小溪,一道山嶺,人們能清楚地聽見它們的叫聲。它們現在不再驕傲得意、滿有把握甚至充滿喜悅地在那兒吠叫,而是發出拖聲拖調的無望的嗚咽;與此同時,人們不斷呼喚它們。但是,它們顯然聽不見呼喚。人聲與狗吠交織在一起,那凄厲的敲鈴般的嗚咽像是發自同一喉嚨,彷彿兩頭動物並排靠著匍匐在地。事後人們發現它們果然伏在一條溝里,這時它們的聲音幾乎微弱得像小孩在悲泣。人們蹲在那兒,直等到天色開亮能夠看清回到汽車旁邊的路徑。就這樣,星期一早晨來到了。
「好,」海托華說,「我能夠幫上什麼忙嗎?你需不需要什麼?床單什麼的?」
「他又會跑掉,」拜倫說。他沒有抬頭,但身上頓時流露出一股興高采烈的、大獲勝利的激|情,他來不及抑制和掩飾這副神情,想這樣做已經晚了,而且暫時他還不想抑制;他把背往硬椅上一靠,第一次抬起頭來看著牧師,臉上洋溢著自信和大胆的神情。坐在對面的人鎮靜地接受了他凝視的目光。
「我知都不知道,能回憶個啥,」黑人說,「我不是住在這個地方周圍附近。白人兄弟,你們知道哪裡我住在。」
「噢,拜倫,拜倫。」
「我想你頂好按信上寫的去辦吧,」警長說,「不過也許最好由我親自來處理。」他發了兩封電報。半小時內就收到孟菲斯發來的回電,兩小時后,另一封回電也到了。十分鐘之後城裡便已傳開:伯頓女士在新罕布希爾州的侄兒懸賞一千美金捉拿兇手。當晚九點鐘,那個鄉下人從前門破門而入時發現的那人露面了。當時人們不知道他就是那人,他沒有對人這麼講。人們只知道他在這個城裡住的時間還不長,是個名叫布朗的走私販,還算不上一個真正的走私販。他神情興奮地出現在廣場上,到處尋找警長。就這樣,案件逐漸有了蛛絲馬跡。警長知道布朗與另一個人有牽連,那個陌生人名叫克里斯默斯,儘管他在傑弗生鎮住了三年,人們對他的了解還不如對布朗的多,遲至現在,警長才知道整整三年克里斯默斯一直住在伯頓女士屋後邊的小木屋裡。布朗有話想講,堅持要講,神情急迫,嗓門挺大;一看便知,他這樣做是為了領取那一千元賞金。
拜倫沒有抬頭。「那也可以說是她的家。我想,那是他所能擁有的最接近於他自己的家的地方。而他是她的……」
「是哇,是哇。那是……」他開始在口袋裡笨拙地摸索,老闆注視著他。他的手伸出后仍在亂摸,然後一把按在櫃檯上,散落出若干硬幣來,老闆擋住其中快要滾下櫃檯的兩三枚。
「我不這樣想,」拜倫立即說,斬釘截鐵,毫不猶豫,像是早就等著說這話似的,「她用不著那樣做,我想她沒有那個必要。」可是他沒抬起頭,但能感到對方在注視自己。
「住路那邊的許多鄉親多哩,比福德先生應該知道哪裡是我住。」
「現在你打算怎麼辦?她想搬到哪兒去?」
「我想這也說得不錯,」警長說。
「他在撒謊,」助手說,他的名字叫比福德,就是他在用皮鞭抽打。他握著皮鞭,打結的一頭露在前面,正在觀察警長的臉色,他像一隻長毛垂耳狗,只待一聲命令便會縱身跳進水裡。
拜倫沒有立即回答,沒有抬頭。他一開口就發出固執的聲音。「尊敬的牧師,一個人可以做些秘密而不邪惡的事,不管這些事鄉親們會咋個看。」
「他們已經……」他朝前靠著櫃檯,裝滿的籃子放在下面。他感到櫃檯的邊沿頂著他的肚子,牢牢實實,穩穩噹噹;可大地卻像在隱隱地搖晃,就要移動;接著像真在移動似的,像什麼東西緩慢從容地被放開,似去若留、沉而未落一般,這移動太巧妙了;因為視覺告訴他,擺在邋遢的貨架上的留下污漬的罐頭盒和櫃檯後面的老闆本人分明絲毫未動——這可惡的騙人的感覺。這時他心裏在想:「我不管!我不管!我經歷過這種事有了免疫力啦。我付出過代價,我付出過代價。」
「嘿,他們終於發現那個黑鬼的蹤跡了,」老闆說。
「不是為她,對這個莉娜·格羅夫來說,世上有兩個男人:盧卡斯·伯奇和拜倫·邦奇,而男人的數目多得不可勝數。但無論是莉娜或任何女人,都只應當有一個男人。沒有哪個女人例外;不錯,有不少善良的女人做過殘忍男人的犧牲品,在他們做出酗酒這一類事情的時候。但哪個女人,無論好與壞,經受的殘忍男人的折磨,能與男人經受的善良女人的折磨相比?給我舉出來,拜倫。」
「是的,」海托華說,「我自己從前也常常走那條路。准有三英里吧。」
「我認出是你,」海托華說,「就算這次你踩上台階的第一級時沒帶任何遲疑。你之前星期天晚上也來過這間房子,但直到今晚之前,每個星期天的晚上,你踏上第一步梯級時可從來沒有過不遲疑的情形,拜倫。」每當拜倫來訪,海托華開始談話就是這個調子:他那略帶輕率而又熱情的傲慢語調令對方感到輕鬆自在,而來訪者在鄉村養成的拘謹舉止則表明了他的謙恭態度。有時,海托華似乎感到自己只消舒緩地呵口氣就可以把拜倫吸進屋裡,拜倫背上像負著一張帆似的。
「不,」拜倫說。這時他微微動了一下;他彷彿也逐漸醒悟:「我不希望那樣。我想我在努力按自己的理解做正確的事。」——「而這,」海托華心想,「便是他對我撒的第一個謊,對任何人,無論男女,也許包括他自己。」他隔著桌面望著拜倫那張頑固而又莊重的面孔,直到現在還未曾抬起過。「也許現在那還說不上是謊言,因為連他自己也未意識到在說謊。」
「謝謝。我想她夠了。那兒已經有了一些。謝謝。」
「這我考慮過了。有些辦法,有些法子可想……」
「瞎說,」海托華說。他望著桌對面那張古板固執、苦行僧似的面孔,一位長期生活在風沙飄飛的荒涼地方的隱士的面孔。「她應當做的事,惟一應當做的事,是回亞拉巴馬州去,回到她的親人中間。」
「那個龜——傢伙,那殺人犯。我早就說過他不對勁。不是什麼白人,他身上有點兒異樣。但你可別告訴鄉親們,等到——」
「獨自一人在那兒,即將生孩子。離那兒最近的幾間小木屋也相隔半英里。」他注視著拜倫的面孔。
「這樣大熱的天氣,」老闆說,「真叫人受不了。你回家前要不要先坐會兒?」但海托華顯然沒聽清他的話。他開始走動,朝著門口,店主人在一旁看著他。他穿過門,走上街,手挽著籃子,小心翼翼地艱難地走著,如履薄冰。天氣炎熱,熱氣從柏油路直往上蒸發,給廣場附近熟悉的建築物籠上了一層雲霧,活像一幅明暗對照十分鮮明的生動畫面。路上有人同他打招呼,他甚至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他繼續走著,心想他也在照看,他也在照看現在步子加快了,當他終於轉過街角走進一條狹窄空蕩的死胡同,他那冷落的死氣沉沉的小住宅所在的街道,他幾乎在喘氣了。「這是天熱的緣故,」他心裏在喃喃自語,反覆地自我解釋。但即使到了這條靜寂的豎著幾乎無人駐足一顧的那塊招牌的衚衕——還記得吧,他的家,他的庇護所,已經在望了,他的心裏仍在發出自欺自|慰的聲音:「我不管。我不管。我經歷過了,有免疫力了。」這時他像在出聲地說話,耐心重複地自我辯解。「我付出了代價。我沒有討價還價。誰也不能那樣說我。我要的只是安寧。我沒有跟他們啰嗦就付出了代價。」街道昏昏糊糊,搖搖晃晃;他一直在冒汗,但此刻即使是正午的熱氣觸到他身上也會感到寒冷。然後,汗水,熱氣,眼前的昏糊景象,統統攪成凝重的一團,消除了他心中所有合乎邏輯的設想和自我辯解,像火一樣將它們撲滅。我不願意!我不願意!九九藏書
海托華重又坐下,隔著桌面莊重地注視著他。「拜倫,你究竟幹了什麼事?」
他倆相互望著。「我早就知道你不會喜歡我這樣做的,」拜倫說,「我沒有坐下來當客人,看來做得對。但我沒有料到你會這樣,竟然反對一個遭受了委屈和受到背叛的女人——」
「說不定是上策。她到那兒會獨自一人,聽不到任何談論,直到這樁事了結。」
「而且魔鬼還在照看他呢,」海托華心想。他邁著不大不小的步子走著,走在回家的半路上,手臂上挽著一個裝得滿滿的購物小籃子。「他也在照看,他也在照看。」他邊走邊想。天氣炎熱。他身上只穿了件襯衣,個兒高高的,腿上穿著薄薄的黑色褲子,胳膊和肩膀上瘦骨嶙峋,但大腹便便,像懷了個大怪胎。白色的襯衣,顏色已經不新;衣領已經穿臟,胡亂結上的白細布領帶也一樣臟,鬍鬚已有兩三天沒刮過了。他的巴拿馬草帽污跡斑斑,帽檐下露出一塊隔在帽子與頭頂之間避熱的臟手巾的邊角。他剛去城裡進行了每半周一次的採購;在那裡這個個子瘦長畸形的人,一頭灰白短髮,一雙戴著黑色眼鏡的昏花眼睛,兩隻邊沿污黑的手,滿身散發出懶動不洗、惡臭難聞的男人氣味,曾跨進一家擁擠的有著強烈氣味的商店;他是這家店的老主顧,付現金買東西。
「我啥也不想充當,」布朗說,聲音沙啞刺耳,面帶一絲橫蠻。「我知道那是誰乾的,我拿到賞金就會說出來。」
「不坐啦,」拜倫說,「我不會呆那麼久。」他嚴肅鎮定地站在那兒,帶著一副熱情而又不露聲色的神情:堅決卻不十分有把握,自信卻又不大能肯定,這種神情常常出現在當一個人即將去做他所親近的人不理解、不贊成的事,而他自己卻明白那是正確的,正像他明白他的朋友永遠不會這樣認為。他說:「你是不會喜歡我這樣做的。但是別無它法。我希望你能明白。但我想你做不到。因此,我覺得只好如此了。」
他動身回城去。當人們意識到警長要走時,大家便紛紛離散。現在似乎再也沒啥可看的了。屍體早已搬走,這會兒警長又要離開。彷彿他身上的什麼地方藏著秘密,藏在他那懶怠的一大堆肥胖的肉內,那秘密像是什麼誘人的希望,可以推動人們擺脫飽食終日、百無聊賴的日子。因此現在除了觀火再沒剩下什麼熱鬧可看;而且他們已經觀看了整整三個小時。現在他們已經看慣了,不新鮮了;這場大火不僅已經變成了他們的經歷的一部分,而且還會永久地留在他們的生活里。他們站在煙柱下面,無風時的煙柱會比紀念碑還高,巍然聳立,但火勢隨時都可能變化回復。當警長一隊人抵達城鎮時,真有點兒神氣十足,威風凜凜,那莊重的氣氛像一列靈柩隊伍經過。警長的車領頭,別的車尾隨在後,汽車的喇叭聲與揚起的塵土混在一起。行至廣場附近的交叉街口卻被一輛鄉村馬車短暫地阻擋了一會兒,鄉村馬車恰好停下來讓一位乘客下車。警長探頭朝外望,看見一個年輕女人動作緩慢、小心翼翼地從馬車上爬下來,帶著臨產孕婦的那種笨拙與謹慎。之後,馬車靠過一旁;隊伍繼續前進,橫過廣場。這時在那家位於廣場邊的銀行里,高級職員已經從保險庫里取出那位死去的女人早就寄放的一個信封,上面留下了親筆字跡在我死後拆閱,喬安娜·伯頓警長走進自己辦公室的時候,銀行高級職員帶著那個信封和信里的內容已等在那兒。這封信的內容只有一頁紙,信上的字與信封上的字出自同一手筆通知E.E.皮布爾斯律師——比爾街,孟菲斯市,田納西州;通知納撒尼爾·伯林頓——聖埃克塞特市,新罕布希爾州就是這幾個字。
從星期一起,氣溫開始上升。星期二晚上,經過了白天的炎熱,天氣沉悶,沒有一絲風,令人十分難受。拜倫一跨進海托華的住宅就感到鼻孔變干發燥。聞到由男人照管的屋內所帶有的一股濃重的陳腐氣味。當海托華走近時,他那一身不常洗浴的肥肉和不勤換洗的衣服的氣味——散漫懶怠、久坐不動、不常洗澡的累贅軀體所散發出來的惡濁氣息,幾乎叫人忍受不了。像往常進屋時產生的想法一樣,拜倫認為:「這樣做是他的權利。這也許不符合我的習慣,但這是他的生活方式,他的權利。」他記得有一次似乎找到過答案,當時像動了靈感,受到了神明的啟示:「這是帶有德性的氣味。當然,腐敗和罪惡的東西我們也會感到難聞。」
星期日黎明時分,站台蕭條凄涼,當列車到達時早有三四十人等在那兒;無數照亮的車窗一晃而過,然後列車軋軋地臨時停下。這是一列快車,在傑弗生站一般不停。這次只停了夠卸下兩條警犬的時間:一個價值昂貴、製作精緻、稀奇發亮的金屬大籠子,砰砰地推上寂靜的站台,人們驚訝不止,說話聲都變得低微了;籠子里兩條瘦狗像幽靈一樣畏縮在那兒,耳朵下垂,神情溫和,陰鬱地注視著人們疲憊蒼白的面孔;他們從前晚以來沒睡多少覺,腦子裡亂鬨哄的,這案子令人恐懼,亟待偵破,卻又無從下手。彷彿這樁兇殺暴行開了頭便會引出一連串的事,真夠可惡,極端荒謬,這種事本身也違背天理。
「這個皮布爾斯是一位黑人律師,」高級職員說。
拜倫恢復了常態,面容不再露出欣喜,但他靜靜地注視著比他年長的人。也許他想打住話,但沒做到。他說:「他們還不是丈夫和妻子呢。」
「哪些法子?她在那兒,你有啥辦法保護她?」
「這話是希望還是威脅,拜倫?」
他們又在書房相對而坐,中間隔著書桌和亮著的燈。拜倫照常坐在那張硬椅子上,面孔朝下,平靜不動。他的話音冷靜而又固執:一個人說著某種不僅不中聽而且還不為人所信的事的那種聲音。「我打算為她另找一處地方,一個有更多個人獨處自由的地方,她可以在那兒……」
「噢,」海托華說,「換句話說,你不能給人以希望。是呀,我起碼早有警覺了。我看見你在街燈下就有了警覺。但是,至少現在你要對我講講那是咋回事。告訴我你已經幹了什麼,儘管事先你覺得沒必要談起它。」這時他倆朝書房門口走去。拜倫突然停步,仔細打量著聳在上方的面孔。
剛到黃昏時分,海托華坐在書房窗邊,看見拜倫走進街燈的光亮里,然後又走了出來,他驀然從椅子里朝前坐起身子。他感到驚異,但不是因為在這個時刻看見拜倫。當他最初辨認出拜倫的身影,他想噢,我早就想過他今晚會來。他身上容不了魔鬼的影子他正這樣想著,突然一驚,朝前坐起身來:當他藉著透亮的燈光認出拜倫走近的身影,他愣了一會兒,相信自己弄錯了,但read.99csw.com心裏又明明知道並沒有弄錯,那不是別人,只可能是拜倫,他已經折身進門來了。
「這是幹什麼的?」老闆問。
「你們要是抓住他,咱們再看吧,」警長說。於是他們把兩條狗喚醒,裝上另一輛車;小夥子指給他們看了那人下車的地點。他們立即放開狗,狗隨即衝進樹林,以它們尋找金屬的準確性,瞬間工夫就發現了那支上了彈藥的雙膛舊式手槍。
「那麼你認為咱們——我應當咋辦?你有啥好主意?」
「是的,先生。他撲通撲通地在廳堂里滾,像剛從樓梯上摔下來。他竭力阻止我上樓去,告訴我他剛才還在樓上,那兒沒有任何人。等到我下樓時他卻沒影兒了。」
然而沒有誰可查訪。她如此平靜地度過了一生,向來只專註于自己的事務,她在這個城鎮出生長大,至死仍是個外地人,外來者;她死時饋贈給這個縣城的是一場驚訝和義憤。儘管她最終為人們提供了一場激動人心的大火場面,幾乎可說是一次羅馬式的節日盛會,人們還是饒不了她,不讓她死後得到平靜與安寧。不能因為這個。安寧哪是經常可以得到的呢。於是人們熙熙攘攘,擠作一團,相信這場大火,這次流血,這個彷彿是三年前早已死去的人,現在又重新活了過來,都在一齊嚷著要進行報復,而不相信開始沉寂下來的火焰和已經僵硬了的屍體都肯定無疑地表明了房屋已毀,人已喪命,無論怎樣報復也是枉然。不能因為這個。既然對她的死亡的看法已確信無疑。貨架上櫥櫃內塞滿熟悉的貨品有什麼可取的呢,主人進貨不是為了欣賞或者得到擁有它們的興趣,而是為了招徠顧客,讓他們以為划算而買去,否則主人會常常陷入沉思,既對那些尚未賣掉的貨品大為不滿,又對那些具有財力購買它們卻不肯花錢的顧客感到憤怒,甚至感到絕望;律師呆在發霉的律師事務所里有什麼好處呢,空等客戶上門,與貪婪鬼和詐騙犯的幽靈泡在一起;同樣,醫生空等在診所里有什麼用處呢,準備好鋒利的手術刀和高效的藥品,相信病人抱有同樣的信念而不用向病人提出人所共知的忠告——他們能夠手到病除、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女人也來了,有閑的婦人,身穿色彩鮮艷但有時是匆忙趕做的衣服,帶著神秘而又興奮的灼灼發亮的目光,同時心裏暗暗感到沮喪(她們一向更熱愛死亡而不甘心坐享安寧),她們到處印上堅實嬌小的腳印,一面走動一面咕噥誰乾的?誰乾的?也許還會和著腳步說他還逍遙法外?噢,是嗎?是嗎?
「是一支內戰時期用的老式手槍,」警長的助手說,「一根撞針已經扳下,但沒有響火。你認為他用這家什來幹啥?」
「噢,拜倫,拜倫。」
「我想你還沒有儘力去回憶,」警長說。
「是嗎?」警長說。
「你說她不知道這個。你說你沒讓她知道這個。你寧願讓她知道他是個壞蛋而不是個傻瓜,對不對?」
「你會讓我知道?如果有什麼事。要是孩子——你已經找好醫生了嗎?」
說完,他走了。海托華又從窗邊看著他穿過門廊,走上街道,朝著城邊踏上兩英里的路程,手裡提著一袋袋紙裹的食品。他雄赳赳地邁開大步,很快走出了視線;他的步伐,對一個發胖氣短的老人,一個長期坐卧不動的老人來說,真是望塵莫及。海托華靠在窗邊,迎著八月的暑氣,全然不覺自己住處的氣味——一個不再參与生活的人的氣味:胖體發出的汗臭,像行將就木的人穿的襯衣的陳腐氣味——他傾聽著腳步聲,明知聽不見了,卻似乎還能聽見,心裏想著:「上帝保佑他。上帝保佑他。」想著年輕吧。年輕吧。再沒有別的任何東西比得上年輕:世上再沒有別的比年輕更美好他靜靜地思索:「我不應當丟掉祈禱的習慣。」這時他不再能聽見腳步聲,只聽見無數昆蟲唧唧鳴叫的聲音交織在一起;他靠在窗邊,呼吸著沃土散發出的炎熱沉悶的氣息,憶起他年輕時的情景;青春年少時他熱愛黑暗,喜歡在夜裡到樹林中去獨自坐著或行走。在這種時候,地面和樹榦的表皮變得真切,顯得荒野,神奇迷人,令人遐想萬端,又驚喜又恐懼。他會感到害怕,十分驚駭,卻又喜歡沉浸在那種驚駭之中。後來他進了神學院,有一天他突然意識到自己不再害怕了,像是什麼地方有扇門已經關閉。他不再害怕黑暗。他只是憎恨黑暗,希望逃離黑暗,進入四壁之內,見到人為的光亮。「不錯,」他想,「我永遠不應當讓自己丟掉祈禱的習慣。」他從窗邊轉過身。書房的一壁擺滿書籍。他在書前尋找,找到一本他想讀的書。這是一本丁尼生的詩集,已經翻舊了。自從在神學院念書以來,他一直保存著這本書。他坐在燈下翻閱著。不用多久,那優美的鏗鏘有聲的語言開始跳動,凋敝的樹林重又生機盎然,沮喪無望的心境變得舒展、敏捷而又安寧。這比祈禱更妙,不必費心去思索講出聲音,像在一座大教堂里聆聽一位閹人歌手在歌吟,而吟唱的字句他懂不懂完全無關緊要。
警長來到小木屋裡,沉甸甸地坐在一張帆布床邊。他嘆了口氣,大腹便便,不折不扣地像個大胖子那樣懶得動彈,磐石般坐在那兒。「現在,我要知道誰住在這個小木屋裡,」他說。
「我已經對您講了我不知道,」黑人說,聲音憂鬱卻十分機警,盡量不動聲色。他注視著警長。另外兩個白人站在他背後,他看不見他們,也沒轉過頭去瞟他們一眼。他注視著警長的面孔,像一個人在瞧鏡子似的。懲罰到來之前他也許就看見了,正像從鏡子里所能看見的那樣。也許沒看見,因為警長臉上要有任何變化的話,也只不過是忽地閃爍了一下。黑人沒有往後瞧;當皮鞭抽在他背上,他的面孔只抽搐了一下,那動作突然、疾速而又劇烈,嘴角猛地翹了一下,像微笑時牙齒短暫一露。然後他的面孔又恢復常態,看不見任何反應。
「離開,離開傑弗生鎮。」他倆彼此望著。海托華說:「你不需要我的幫助。你已經有一個比我更強大的人在幫助你。」
「不,」海托華說。
「兩英里,」拜倫說,「好啦。」他轉過身。海托華沒有動。拜倫調換了一下手中迄今尚未放下的食品袋。「我說晚安,」說著,他朝門口走去,「我會來看你的,過不了多久。」
「你抓住干那事的傢伙,才會得到賞金,」警長說。為了保護他的安全,他們把布朗領進監獄。警長說:「不過我認為事實上沒有這個必要。只要他能嗅到這兒有一千元錢,你們想趕他也趕不走。」布朗被帶走時仍然聲音沙啞地大叫大嚷,又比又划,十分惱怒。之後,警長跟鄰近的縣城通了個電話,那個縣有兩條警犬,乘次日早班火車可以送到。
「哎,拜倫,拜倫。」
「犧牲?我做了犧牲?在我看來,這犧牲——」
「一個白人?」警長問。
「我會安排的。」
「這些就是你要買的東西嗎?」
「買那……」海托華伸手去摸那隻裝滿的籃子,「買——」
當天晚上,一個青年,一個鄉下小夥子和他的父親專程來見警長。小夥子說,上星期五晚上他驅車回家的路上,走到離謀殺地點約一兩英里的地方,有一個人持槍擋住他。小夥子相信即將遭到搶劫,甚至會被殺害,他述說自己如何騙過了那人,把車一直往自己家的前院開,他原想開過去后停車,跳下來呼救,但那人起了疑心,強迫他立即停車讓他下去。他的父親希望知道,那一千元賞金當中有多少能歸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