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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十四

「我不想多說什麼的,」助手說,「我沒說孩子是拜倫的。至少拜倫沒說是他的。我只是轉告您他對我說的話。」
「拜倫·邦奇,」警長說。
那人閉上嘴,好像費了好大的勁兒才轉開目光,他似乎拼了命才幹癟癟地答了聲「是」。
「不。拜倫是這樣告訴我的。他把我叫到屋外邊說話,那兒她聽不見。他說他本來要向您報告。孩子是布朗的,只是他的名字不叫布朗了,現在叫盧卡斯·伯奇。拜倫對我講了布朗或者說伯奇如何在亞拉巴馬州的時候把她蹬了,對她說他要來找工作,先安個家再去接她。可是她的時間愈來愈近,老沒聽到他的消息,不知他的去向,一概不知,於是她決定不再老等著。她一路步行,沿途詢問誰知道一個名叫盧卡斯·伯奇的人,這兒搭一段路,那兒乘一節便車,逢人就問有沒有人知道他。於是過了不久,有人告訴她,傑弗生鎮的一家刨木廠里有個幹活的人叫伯奇或者邦奇什麼的,她就趕來這兒了。她是星期六到的,乘輛馬車,當時我們都在忙著處理殺人的案子;她走到刨木廠,發現一個叫邦奇而不是伯奇的人。拜倫說,他不知不覺地對她講了她丈夫在傑弗生鎮。然後他說,她接著刨根究底地問他,他只好對她說了布朗住的地方。但沒有說布朗或者伯奇牽涉進了克里斯默斯這樁殺人案子,只是說布朗外出辦事去了。我想你可以說這是在辦事。幹活,總算是吧。我從沒見過有誰像他那樣想得到一千元錢,為它吃這麼多苦頭。所以她說,布朗的房子準是盧卡斯·伯奇答應為她準備好去居住的地方,於是她搬到那兒,等待布朗把這兒的事辦好后回去。拜倫說,他不能阻止她,因為不想把有關布朗的實話告訴她,要說起來,他已經對她撒過謊了。他說在這之前他本來打算先報告您,只是您這樣快就發現了,他還沒來得及把她安頓停當呢。」
黎明時分,天剛放亮,這灰暗靜寂的短暫時刻充滿了安寧,鳥雀嘗試著睜開眼睛。空氣吸進體內像泉水般宜人。他舒緩地深深呼吸,每吸一口氣都感到自己與周圍的灰暗交融,與靜寂合一,變得心平氣和,像從來不曾有過憤怒或絕望的體驗。「這便是我想要獲得的一切,」他想,暗暗地逐漸感到驚訝,「這就是我三十年來想得到的一切。看來整整三十年我所要求的並不太多。」
他又照筆直的方向前進,像勘測員勘測路線,不顧翻山越嶺,甚至橫過沼澤泥潭。可是他不慌不忙,像一個人知道自己身在何處,要去哪裡,到達那兒需要多少時間,精確到幾分幾秒。他像是要看遍自己出生的土地,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他在這片土地上長大成人,像一個不會游泳的水手,他的外形和思想都不由自主地鑄成,他對這片土地的真正形態和感受還一無所知。一周來他躲躲藏藏,在這片土地的隱蔽處爬來爬去,然而對大地也必須遵循的不可更改的法則,他仍然一竅不通。因為他能夠穩健地行走的時候,他認為周圍的景象和他看見的景物便是一切,是它們給予他平和、從容和安靜;直等到他突然面臨真正的答案,他才感到周身虛脫無力。「我用不著再為飲食傷腦筋了,」他想,「生存原來是這麼回事。」
「從星期天開始,咱們每天都放狗搜索他一次,」警長說,「可現在還沒抓到他呢。」
這些就是他講的,他知道的就這麼些。說完他立即折身返回,可他哪裡知道就在他向警長講述的時候,黑人羅茲已不省人事地躺在鄰近的小木屋裡,頭被砸破了。羅茲沖回教堂時,克里斯默斯恰好站在漆黑的門口裡邊,抓起板凳腳朝他擊去。克里斯默斯聽見有人跑來的腳步聲,舉起板凳又重又狠地一擊,那個直朝門口衝去的粗壯身影還來不及停步,便被打趴在地,不能動彈了。克里斯默斯也不停歇,立即衝出來站在外面地上,手裡還抓著凳腳;他輕鬆自在地站在那兒,神情冷靜,連粗氣也不出。他十分沉著,一點兒沒有冒汗,夜晚的空氣令他感到涼爽。教堂的前院是一塊呈蒼白色的堅實的新月狀地面,四周圍著灌木叢和樹木。他知道灌木叢里藏滿了黑人,能感到他們的目光。「張呀望呀,」他想,「卻不知道他們沒法看見我。」他深深地吸了口氣,發現自己在好奇地舉試木凳的重量,像在試著保持平衡,彷彿往日從未摸過板凳似的。「明天我要在上面刻個記號,」他想。他小心地把一隻凳腳支在旁邊的牆上,用手從襯衣口袋裡掏出香煙和火柴。他划火柴時停了一下,等黃色的微弱火光燃成火焰,這時他的頭略微轉動了一下,他聽見了馬蹄聲,聽見它嘚嘚地響起,愈來愈快,然後又消失了。「一頭騾子,」他說出了聲,聲音不高,「帶著好消息往城裡去吧。」他點燃香煙,晃熄火柴,站在那兒抽煙,感到黑人的一雙雙眼睛都盯在這燃著的細小火點上。他站在那兒直到抽完香煙,卻也十分警惕九_九_藏_書。他背靠著牆,右手再次提起板凳腳。他把那根香煙抽到頭,然後把閃爍的煙頭用力朝灌木叢里一扔,他能感到許多黑人蜷縮在那兒。「抽個煙屁股吧,傢伙們。」他說,他的聲音在靜寂中顯得突然而又宏亮。蹲在灌木叢里的人看著煙頭閃爍著落到地面,又亮了一會兒。但他離去時他們卻沒有看見他,不知道他走的哪條路。
於是他縮回灌木叢里。這一次他挺警覺,看見馬車之前便聽到了聲音。馬車駛到身邊他才露面,他上前一步說:「喂。」馬車停住了,搖晃了一下。趕車的黑人把頭一揚,臉上也露出驚駭,接著露出認出了他和感到恐怖的神色。克里斯默斯問:「今天星期幾?」
「星期五,」克里斯默斯說。他揚了一下頭說道:「去吧。」鞭子落下,騾馬直往前奔。這輛馬車也飛快地奔跑,鞭子一起一落,轉瞬不見了。可是克里斯默斯早已轉身,重新鑽進了樹林。
「現在該你衝到前面去抓他,好領那一千塊錢,」他說,「你幹嗎不動呢?」
那人沒回答;他們誰也沒有多少力氣講話,尤其在小跑了一英里路之後。兩條狗繃著皮帶直叫,從大路轉向一條小道,爬了一溜山坡的四分之一距離便鑽進了一塊玉米地。到了這兒它們不再吠叫,要說有什麼異樣的話,它們急切的勁兒似乎更足了;人們現在直跑。在齊頭高的玉米地那邊,有一個黑人住的小木屋。「他在那裡面,」警長說著掏出手槍,「你們注意啦,夥計們。他現在也會有槍。」
「你瞧,」助手說,「這印跡筆直筆直的像條鐵路線。我一個人幾乎都能跟蹤去。瞧這兒,你能看清他的腳印。這該死的笨蛋連該走大路中間都不懂,往塵土上踩,夾雜在別人的足跡里狗就不會嗅出他了。不到十點鐘,狗就可以追蹤到腳印的終點。」
「星期五,」黑人說,「哦,上帝,星期五。」
狗的確這樣做了。眼前的腳印往右猛一拐。他們跟蹤而去,上了一條路;他們跟在兩條低著頭急切嗅聞的狗後面,跟了不多遠,狗便掉頭走向路邊,那兒有條小路從附近一塊棉田裡的棉花房插下來。狗開始吠叫,打圈兒,猛拉皮帶,叫聲又大又柔和又響亮,高興得一邊叫一邊蹦。「喲,這該死的笨蛋!」助手說,「他在這兒坐下來休息過。這是他的腳印:同樣的膠底鞋跟。他在前頭不到一英里了!快呀,夥計們!」他們繼續往前,皮帶綳得緊緊的,狗邊叫邊跑,人們現在放小跑了。警長轉身朝向那個沒修面的人。
然而警長到底是個有經驗的警官。他同他手下的人一樣清楚,他得回棉花房去;他相信克里斯默斯一直藏在那兒,但等他們現在折身回去時,克里斯默斯便不會在那裡了。他們費了不少工夫才把狗從小木屋帶走,因此到了火辣辣的十點鐘,他們才小心謹慎、靜悄悄地把棉花房團團圍住,舉起手槍進行奇襲,一切按規則辦事卻不抱特別的希望;結果在裏面只發現一隻驚恐萬狀的田鼠。然而警長的兩條狗先前拒不接近棉花房,現在卻拒絕離開大路;它們繃緊皮帶,勒轉項圈,又一齊掉過頭朝著剛才被拖開的通往小木屋的路。兩人使出全身力氣才把它們拉回來,可是當皮帶一鬆開,它們又一齊繞過棉花房,不顧逃犯在棉花房的陰影里和在茂盛帶露的雜草叢中留下的明顯跡印,連蹦帶跳地奔回大路;兩個跟在後面的人被拖了五十碼遠之後,好容易才把皮帶繞在一棵小樹上將兩條狗絆住。這一次,警長倒沒踢它們。
兩條狗放出去了,頸上仍套著皮帶。它們立即找到蹤跡。痕迹明顯,靠著露水很容易跟蹤。逃亡者顯然沒有做任何掩飾,他蹲在泉水邊喝水的地方,甚至可以看見他的手和膝頭的印記。「我還沒領教過有哪個殺人犯比追逐他的人更精,」助手說,「但這個該死的笨蛋卻萬萬沒想到我們會使用警犬。」
「星期幾?」她的面容同他的一樣憔悴,她的身體瘦削,一副不知疲倦、迫不得已的神情。她說:「你給我滾開!今天星期二!從這兒滾開!我要叫我當家人了!」
「噢,」警長說,「明白了。她幹嗎要住在那兒。嗯,孩子是那兩個傢伙之一的。是克里斯默斯的,對嗎?」
「去看看,」警長說。
「不知道。是個陌生人,年輕女人。她什麼都對我講。我剛一跨進門她就開始講了,像做演說似的;像是講熟了,開口就說,成了習慣。我想她是從亞拉巴馬州的某個地方來這兒的,來尋找她的丈夫;他在她之前先來這兒找工作做,看來是這麼回事;過了些時候她出來找他,一路上鄉親們告訴她,說他在這兒。講到這時拜倫進來了,他說他能告訴我有關的事。還說他本來要報告您的。」
剛剛到黎明破曉的時分。他站起身,走到泉邊,從口袋裡掏出剃刀、刷子、肥皂。可是天色仍然很晦暗,看不清自己的面孔在水裡的倒影,於是他坐在泉邊,等待能夠看清read.99csw.com影子的時候。然後,他耐心地把又冷又刺人的水抹上臉。他的手發抖,儘管非刮臉不可,他仍覺得疲倦乏力,得強打起精神。剃刀鈍了,他試著在一隻皮靴邊上摩擦,但皮革被露水打濕后鐵一般硬。他勉強地開刮,手直顫抖,颳得很費勁,刮傷了三四處,他用冷水止血,直到血不再流。他收起刮胡工具,開始行走,他沿一條筆直的路線,捨去了山嶺上更容易行走的路。走了一段他來到一條大路,在路旁坐下。這是一條幽靜的路,路兩頭都靜寂無聲,路面只印著偶爾過往的小車的灰白輪跡,馬和騾的足印,稀疏的行人腳步。他坐在那兒,沒有穿外套,先前潔白的襯衣和有褶痕的褲子都濺滿了污泥,憔悴的臉上殘留著塊塊短髭和乾涸的斑斑血跡;和煦的太陽正在升起,他又倦又冷,微微顫慄。過了一會兒,兩個黑人孩子出現在路頭拐彎處,朝他走近。他問話之前他們沒看見他;兩個孩子愣住了,獃獃地立定,白眼仁直翻地盯著他。「今天是星期幾?」他重複地問。孩子凝視著他,一聲不吭。他搖了搖頭。「走你們的吧,」他說。兩個孩子繼續往前走了。他沒有再瞧他們。他坐在那兒,顯然在盯著孩子剛才站立的地方沉思,似乎覺得兩個孩子像突然從兩個殼裡溜出來似的。他沒有發現兩個孩子正在跑開。
搜捕安排得周全巧妙:屋子四周埋伏著人,槍已上膛,警長後面跟著助手,儘管身體肥胖臃腫,卻迅速而利索地貼著木屋牆壁繞了過去,從任何窗口都看不見他。他繼續貼著牆轉過拐角,一腳踢開門。一手執槍在前,衝進小木屋。屋內有一個黑人小孩,赤條條的,坐在壁爐的冷灰上吃著東西,看來只有小孩在家。但隔了一會兒,有個女人在內室門口露面了,嚇得嘴大張著,端在手裡的平底鐵鍋直往下掉。她穿一雙男人的鞋子,有個搜索隊員認出是逃犯的物品。她告訴他們,大約在天亮時分她在路上遇見個白人,他拿鞋子同她交換,換走了她當時穿的她丈夫的一雙厚底皮鞋。警長聽后問道:「這事就出在棉花房旁邊,對不對?」她回答說是。他回到他手下人那裡,走到那兩條套著皮帶、神情急切的狗身邊。他低下頭看著狗,人們正問他問題,卻又立即住嘴看著他,只見他把手槍放回衣袋,轉過身狠狠地踢了每隻狗一腳,說道:「把這兩條不中用的東西弄回城去。」
第二天上午八點,警長帶著他的一隊人和警犬來了。他們立即進行搜捕,儘管這事兩條狗幫不上忙。教堂里全跑空了,一個黑人都看不見。搜索隊進入教堂,不作聲地察看了各處被毀壞的東西。然後他們從教堂出來,這時狗立即嗅到了什麼,在這之前,一位助手從教堂側邊發現一片紙塞在一條木板裂縫裡。顯然這是用手塞進去的,展開一看是空煙盒撅開后攤平的一張紙,利用空白裏面用鉛筆寫成的字條。筆跡七歪八拐,像是出自一隻不善於寫字的手或者由於摸黑寫下的緣故,沒有幾個字。它指名道姓地寫給警長,內容不堪入目——一個短語——末尾沒有署名。「我不是對你說過嗎?」搜索隊里有一個人說道。說話人沒有刮臉,渾身是泥,同他們尚未搜捕到的獵物一樣;看上去他的麵皮緊繃,有點兒火氣,帶著沮喪惱怒的神情,像是近來老在發出沒人理會的牢騷和喊叫,聲音都沙啞了。「我早就告訴你!我對你說過的!」
那天晚上,他心裏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他躺下準備睡覺,沒有睡意,似乎沒有睡的必要,正像他讓肚子承認該吃東西而它又似乎不願意、不需要吃。怪就怪在他既不能找出原因或動機,也不明白那是怎麼回事。他發現自己在努力推算日子,好像現在他終於真的感到有種迫切的需要,為了某個目的,某項行動或某一天,必須弄清楚過去了的日子,才不至於遭到失敗或弄巧成拙。他進入昏迷狀態,一種急迫的需要與睡眠混在一起呈現在他心裏。當他在帶露的灰暗晨曦中醒來,周圍如此晶瑩澄明,那迫切的需要便不再顯得怪誕了。
「沒什麼,」警長說,「我想他們在那兒沒妨礙,況且那又不是我的房子,能叫她搬走!正像拜倫對她說的,伯奇、布朗或者叫別的什麼名字的人,還要忙一陣子呢。」
「噢,」克里斯默斯說,「我明白了。你不是這一帶的人。」
「摩茲鎮。這地兒就是。」
「盧卡斯·伯奇?」警長說。
到正午時分他已走了八英里地。現在他到了一條寬大的礫石路,一條公路。這次他一招手,馬車就緩緩地停下。趕車的是個黑人青年,他臉上既未露出驚恐也無認出他的神情。克里斯默斯問:「這條路通往哪裡?」
放眼一看,他看見炊煙低低地升在空中。就在拐角那邊。這彷彿是那條延伸了三十年的街道,他再一次踏上了。這是一條鋪石街道,行走應當很快。這條路已經繞了個圓圈,但他仍套在裏面。雖然在過read.99csw.com去的七天里,他沒有走過鋪砌的路面,卻走得比他三十年所走的更遠。可是他仍在這個圈內。「然而七天里我比三十年來走的地方更遠,」他想,「可我從未走出這個圈子。我從未突破這個圈,我自己造就的永遠無法改變的圈。」他坐在座位上靜靜地思索,他面前的擋泥板上擺著那雙皮鞋,帶有黑人氣味的黑皮鞋:黑色潮水在他腳踝上留下的明確而無法抹去的印記正往他腿部移動,隨著死亡到來的步伐,從他雙腳直往上升。
「是個女人。年輕女人。看來,她已經安頓好,準備在那兒住一長段時間。而拜倫·邦奇住在一個帳篷里,隔著小木屋有這兒到郵局那麼個距離。」
「前兩天的是些陳舊跡印,不像咱們今天找到的這些新鮮的痕迹。他終於露馬腳了。咱們今天就會抓住他。也許不到中午。」
小夥子搔了搔腦袋。「不懂那是哪兒。我去摩茲鎮。」
助手去了一趟又回來。
星期三凌晨三點鐘,一個黑人趕著一頭沒配鞍的騾子進城。他徑直上警長的家叫醒他。他是直接從二十英裡外的一座黑人教堂趕來的,頭天晚上那兒正在舉行福音佈道會。唱讚美詩的時候,教堂後排傳來一聲巨響,會眾轉過頭去看見一個人站在門口。門沒有上鎖,甚至沒關嚴,顯然那人抓住門把手猛地沖牆一推,於是發出一聲巨響,像槍聲一樣扎進會眾正在進行的集體唱誦。接著,那人疾速地走上甬道,兩邊人們的歌唱頓時停止,他朝佈道壇走去,牧師靠著講壇,兩手還高高舉起,嘴仍張著。這時人們看見來的是個白人。黑洞洞的幽暗教堂里燃著的兩盞油燈更增加了黑暗感;人們不可能立即看清他是什麼人,直到他走了一半甬道才看見他的面孔不黑;一個女人開始尖叫,坐在後面的人縱身而起,紛紛朝門口逃跑;坐在懺悔席的一個女人早已處在歇斯底里狀態,這時她站起來轉過身,瞪了他一會兒,大翻白眼,厲聲大叫:「他就是魔鬼!撒旦的化身!」接著她瞎亂地開跑,直撞在他身上;他把她推倒在地,不停步地從她身上跨過去繼續前進,掠過兩旁驚駭得哇哇直叫的面孔;他一直走上講壇,一把抓住牧師。
「摩茲鎮。你也往傑弗生鎮去嗎?」
「摩茲鎮。那兒我去。」
趕車的黑人呆視著他,下巴都不聽使喚了:「你——你說啥?」
「那邊小木屋裡發現一個人,」助手告訴警長,「不是在那兒躲藏,而是在那兒居住。」
「我想他不會,」警長說。
「您打算對布朗說起她嗎?」
「拜倫·邦奇?」警長說,「女人是誰?」
「對我說過什麼?」警長說,聲音冷淡平板,冷冷的目光直盯在對方的臉上,那張鉛筆寫的紙片捏在他手裡,「你什麼時候說過啥?」那人瞧著警長,窮凶極惡又灰心喪氣,火得忍無可忍。助手看著他,心想:「他要是得不到那筆賞金會活活氣死。」那人的嘴張著卻沒有吐出字句,他盯著警長,帶著困惑不解、難以置信的驚愕神情。「我也早警告過你,」警長說,聲音陰冷沉靜,「要是你不喜歡我的搜索方式,你可以呆在城裡等。那兒有你好等的地方。涼爽,不像這兒老在太陽地里烤著。難道我沒對你說過嗎?說呀。」
他毫不感到奇怪。時間,白晝和夜晚,早已失去規律;似乎轉瞬之間,在眼皮開合眨動之際,既可以是白晝也可以是夜晚,毫無覺察。他永遠也弄不清什麼時候他從晝到了夜,從夜到了晝;什麼時候發現自己睡過一覺而不記得曾經躺下,或者發現自己在行走而不記得曾經醒來。有時他似乎覺得,一夜睡眠——在草垛里,在土溝邊,或在被人遺棄的屋頂下,會緊接著另一夜而沒有白晝的間隔,中間看不見陽光流逝;有時則是一天緊接著另一天,匆匆忙忙,不斷逃竄,中間沒有夜晚,沒有片刻休息,彷彿太陽不曾落下,抵達地平線之前又折轉身沿著來的路線返回。當他走著睡去或蹲在泉邊捧水喝時睡去,他根本不知道眼睛是不是還會睜開,能不能看見下一天的陽光或下一夜的星辰。
「孩子?」警長說,一面瞧著助手,「而且從亞拉巴馬州來。她從什麼地方來都行,你可別瞎說什麼拜倫·邦奇。」
「是的,」克里斯默斯說。他登上小夥子身旁的座位,馬車繼續前進。「摩茲鎮,」他想。傑弗生鎮離這兒只有二十英里。「現在我可以自由自在地鬆弛一會兒。整整七天了,我還沒鬆弛過,我想該鬆弛一會兒了。」他坐在車上,馬車催眠似的搖晃,他想也許會睡著。但他沒有睡。現在他既不瞌睡也不飢餓,甚至也不疲乏。他似乎處於這種種感覺之間,懸在當中,隨著馬車行進時的搖晃,既不思索又無感覺。他不知走了多長時間,多遠距離;也許是一點鐘之後,也許是三點鐘。小夥子說:
助手聽了大笑。「我想這是事實,」他邊說邊冷靜慎重地考慮著,「假若他得不到那一千元錢,我猜他準會氣死的。」
read.99csw.com「不,先生。我住隔兩個縣那麼遠。在路上三天了。我去摩茲鎮去接爹買的一頭小馬駒兒。你想去摩茲鎮不?」
有段時間他一直挨餓。他尋找霉爛的蟲蛀過的果子充饑,有時他爬進田地里,掰下成熟的玉米棒子來啃,像台磨馬鈴薯的機器。他無時無刻不想到吃東西,想象著各種各樣的菜肴和食品。他會想起三年前廚房桌上為他擺好的飯菜,重溫揮動手臂從容而故意地把一盤盤飯菜擲向牆頭的情景,帶著一種沉痛的懊悔,深刻的悔恨,難忍的煩惱。後來有一天,他不再覺得飢餓了,這感覺來得突然而又平和。他感到頭腦冷靜,心緒安寧,然而又知道非吃東西不可。他強迫自己吃霉爛的果子,啃硬實的玉米棒,慢慢咀嚼,不辨任何滋味。他會大吃特吃,填滿一肚子,出現腹瀉拉血的嚴重後果。然而很快他又會迫不及待地貪食。現在他念念不忘的不是吃什麼食物,而是必須進食。他會努力回想最後一次吃煮熟的像樣的食品是什麼時候。他能感到,能記起某個地方有幢住宅,一個小木屋。究竟是大住宅或是小木屋,白人或黑人,他記不清楚了。然後,當他紋絲不動地坐著,憔悴、病態、布滿鬍鬚的臉上流露出全神貫注的沉思神情,他會聞到黑人的氣味。他木然不動(靠著泉邊一棵樹坐著,頭往後仰,雙手放在膝頭,面容憔悴卻很安寧),他聞到,他看見了黑人的菜肴。黑人的食品。這是在一間房裡。他不記得如何進入的。但房裡滿是倉皇逃離、驚恐出走的景象,好像主人突然感到害怕,剛逃走不久。他在桌邊坐下,等待著,腦子裡空蕩蕩的似想非想,房裡一片逃離后的沉寂。接著食品突然出現在他面前,像是一雙又長又靈活的黑手,慌慌張張地端來,一擺下就不見了。在他周圍,他彷彿聽見黑人在痛苦和恐怖地嗚咽,卻又聽而不聞,那聲音比嘆息更輕微,交織著咀嚼和吞咽的聲音。「那次是在小木屋,」他想,「他們感到害怕,怕他們的兄弟。」
「今天是星期幾?星期四?星期五?懂嗎?星期幾?我不會傷害你的。」
「不,」警長說,「這不關我的事。我對他扔在亞拉巴馬州或者別的什麼地方的老婆不感興趣。我感興趣的是他到傑弗生鎮之後似乎已經找到的丈夫。」
他輕輕說了聲「謝謝」,這時門砰的一聲關上了。然後他拔腿便跑,記不清怎麼開跑的。他想了一會兒,他跑是因為突然記起要跑去某個地方,因此心裏沒感到有必要費事去記住跑的原因,而且開跑也不困難。事實上很容易。他感到渾身沒有重量,輕飄飄的。即使跨大步,他的腳也彷彿在輕緩地往一旁躥,心想踩這兒卻踏上那兒,地面沒有堅實感,直到他跌在地上。沒什麼東西絆著他。他莫名其妙地長癱在地上,有一陣他還相信自己仍然站著,仍在繼續跑。然而他倒下了,倒在一塊新犁過的地邊的淺溝里,掩面伏倒在地。然後他突然說:「我想我還是爬起來的好。」他坐起身,發現墜在半天空的太陽現在竟然從相反的方向照在身上。開始他相信自己只是轉了個身而已,接著意識到已經是黃昏時刻。原來他逃跑時摔倒是在早上,儘管他彷彿覺得當時馬上就坐起了身的,可現在天已黃昏。「我睡了一覺,」他想,「睡了六個多小時。我準是不知不覺地睡著了,就是那麼回事。」
「等著瞧吧,」警長說。
搜索帶來的嘈雜和驚恐,喧囂與騷動,終於慢慢平息,消失在他的聽覺之外。不出警長所料,人和警犬經過棉花房的時候,他不在裏面。他在那兒只停了夠他束緊鞋帶所需的時間:這雙厚底黑皮鞋,帶黑人氣味的黑皮鞋,看上去像是用鈍斧子劈開的鐵礦石。他俯視著這雙粗糙、拙劣、笨重、不成形狀的皮鞋,從牙縫裡冷笑了一聲。他彷彿看見自己終於被白人趕進了黑洞洞的深淵,這企圖吞沒他的深淵已經等候他三十年,現在他終於真的跨進來了,明顯的無法除去的上漲水位已經淹沒到他的腳踝。
「我自己也有些奇怪,」助手說,「您打算怎麼處理這事?」
「不錯,」助手答道,「他說她正在準備生孩子,時間不會太久了。」
上個星期三以來,他沒有睡多少覺,現在又一個星期三來了而且已經過去,他自己還不知道。當他想到時間的時候,他彷彿覺得自己三十年來一直生活在整齊的由有名有數的日子所排列成的方隊里,那些日子像柵欄的一根根的豎樁;然而有一天夜裡他睡去,次日醒來卻發現自己被排除到方隊之外了。上個星期五他逃跑出來,開始還按習慣努力推算著日子。有一次,他在草垛里卧了整整一宿,醒來恰好目睹農舍蘇醒的情景:天亮之前,他看見一盞黃燦燦的油燈在廚房裡亮起,接著在灰濛幽暗的天色中,他聽見斧頭緩慢劈柴的聲音,聽見動靜,男人的動靜,夾在附近牲口棚里牲畜醒來的聲響之中。然後,他聞到炊煙的氣味,食物的味道,熱爆爆的食物,他開始反覆地喃喃自語我一直沒吃過東西自從我一直沒吃過東西自從努力回憶從星期五在傑弗生鎮的飯館里用過晚餐以來已經多少天了;他一動不動地躺在那兒等待,直等到該是男人吃過早飯下地幹活的時候;這時,弄清該是一周中的星期幾似乎比食物更為重要。男人終於下地去了,他從草垛里鑽出來,走進橫空平照的淡黃色陽光,溜到廚房門口,卻根本不是來向人討吃的。他先前曾想過討食。他彷彿感到尖刻的言語在他心裏叢生,就在嘴舌後面。這時,一個瘦削的板著面孔的女人來到門口,瞧著他,他看見她眼裡充滿驚駭、恐懼和認出了他的神色,他想她認出了我。她也聽說了他聽見自己開口輕聲問道:「請問今天是星期幾?我只想知道今天是星期幾。」九九藏書
警長笨重地轉過身,把紙條揉成一團。「那麼,你盡量別老把那掛在心上,」他說,「要是你還有任何記掛的心思。」他們幾個人站在朝陽下,帶著關切的表情靜靜地差不多圍成一圈。「上帝才知道這究竟是咋回事,誰要是問我,」有人哄地笑了一聲。「笑啥,」警長說,「咱們繼續前進。巴菲,喚狗出發。」
「到了這時,還沒有任何人阻擋他,」報信人說,「這一切來得太快了,誰也不認識他,他是誰,想幹啥,什麼也不知道。女人們又叫又喊,他走上講壇,一把扼住彼登伯雷弟兄的喉嚨,想把他拽出講壇。我們看得見彼登伯雷弟兄對他講話,想安撫他,可他猛推彼登伯雷弟兄,打他的耳光。婦女們亂叫亂喊一氣,你簡直聽不清彼登伯雷弟兄在說啥,只看見他從不還手,由那人擺布;然後才有幾個老執事走上前去,竭力勸他,他才放開彼登伯雷弟兄,然後猛一轉身,把七十歲的湯普森老爹一掌推進懺悔者的席位;接著他俯身抓起一把椅子,左揮右舞地開路,等著人們閃開。這時鄉親們仍叫喊個不停,紛紛往外走。然後他轉身爬進講壇,這時彼登伯雷已從另一邊爬了出來,他站在那兒——渾身是泥,襯衣上和短褲上,下巴黑乎乎地長著鬍鬚——像牧師那樣舉起兩手。他開始大聲咒罵鄉親們,他咒罵上帝的聲音比那些女人的叫喊還要響;這時一些人竭力擋住羅茲·湯普森,湯普森老爹的外孫,小夥子身高六英尺,手裡白晃晃地握著一把剃刀大叫:『我要殺死他。放開我,鄉親們。他推倒了我的外公。我要殺死他。放開我。請讓開。』與此同時,鄉親們竭力往外走,直往過道擁,都朝門口擠,而他卻站在講壇上咒罵上帝;一些人在拖羅茲·湯普森回來,羅茲卻老在求拉他的人放開他,可是人們還是把羅茲拉出來了。我們退到灌木叢里,他還站在講壇上一個勁兒地叫喊咒罵。他罵了好一會兒才住口,我們看見他來到門口,站在那兒。人們只得又一次拉住羅茲。他準是聽見了人們在吵吵嚷嚷地拉羅茲,他開始放聲大笑。他站在門口,映著背後的燈光大聲嘲笑,然後又開始咒罵,我們看見他抓住板凳的一條腿,忽地往後擲去。我們聽見第一盞燈哐啷一聲,教堂里昏暗了,然後又聽見另一盞燈哐啷碎裂,教堂里全黑了,不再能看見他。原先在拚命拽住羅茲的地方頓時喧鬧起來,人們直叫:『擋住他!擋住他!把他拽住!抓住他!』接著有人喊:『他跑掉啦。』這時我們聽見羅茲跑回教堂,瓦因執事對我說:『羅茲會殺死他的。快跳上馬背,趕去見警長,把你見到的這一切全告訴他。』而且誰也沒惹他,警長。」黑人說:「我們從來不認識他,叫不出他的名字。甚至從來沒見過他。我們儘力拉住羅茲。可是羅茲的個兒大,而他確實推倒了羅茲的七十歲高齡的老爺子,羅茲手裡握著那柄白亮亮的剃刀,他沒準兒會傷著誰,奪路沖回那個白人還在的教堂!可是上帝作證,我們是盡了力阻擋羅茲的。」
過了一會兒,太陽光慢慢地曬暖了他的身子。他坐在那兒不知不覺地睡著了,等他有了意識,便聽見一片嘈雜的金屬的叮噹聲,軋軋的木頭聲和嘚嘚嘚的馬蹄聲。他一睜眼剛好看見一輛馬車飛快地轉過道路拐彎處,車上坐的人回過頭來瞧,趕車人揮動鞭子,忽起忽落,瞬間工夫便消失不見。「他們也認出了我,」他想,「他們,那個白種女人,還有我在他們那兒吃過飯的幾個黑人。只要他們願意,誰都可以把我捉住。現在這是大家的願望:把我捉住。但他們個個都首先跑了。大家都想捉住我,到了這時我會挺身站出來說我在這兒是的,我會說我在這兒我厭倦了厭倦東躲西藏,像提著一籃雞蛋似的提著自己的性命他們跑開了。捉住我彷彿要按一定的規則,像這樣把我捉住似乎不合規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