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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不用了,」父親說。然後我們——父親和我還有布恩——一起下了樓梯,走到街上。依舊是五月第一個星期六,趕集的日子,不過現在一切僅此而已——那就是說,除非又有一個叫布恩·霍根貝克的人又搞到一支手槍,情況才會發生變化。我們三人沿街往馬房方向走著,父親,我和布恩;布恩越過我的頭衝著父親的後背說:
「溫布希先生那兒離鎮上足有八英里,我得半夜三更才能從那兒趕回來——」魯達斯打住了。
「不行!」父親說。「滾開!」
「是啊,所以你需要輛車,」布恩說。「你居然乾脆在鎮外找女人鬼混,你現在得搜遍鄉下的角角落落才能再找到一扇後窗爬進去。那好吧,你現在有的是時間了;唯一麻煩的是,你得兩條腿走著去——」
「去個人截住魯達斯,」加布說,加布雖然是個矮個子,但粗粗壯壯,身子骨比布恩還大,干鐵匠行當受過傷,傷愈后一條腿扭曲得厲害。他常常把馬或騾的後腳提起來鎖在自己變形的膝關節后,(只要有柱子之類的東西他可以抓扶)那馬或騾往往只掙扎一下就不亂蹦了:它既無法將那隻被鎖的腳掙脫出來,又無法使自己站穩用另一隻沒鎖的後腳去踢他蹬他。此刻加布嚷著:「嘿,拉斯特,快去抓——」
「不行,」父親回答道。「你快去辦公室給漢普頓先生打電話。」(對,那時一個姓漢普頓的是鎮上的治安官。)「告訴他我發話讓他儘快抓住布恩先生。」父親說著向大門走出。
(手槍)的一目了然不僅是對我們而言,父親本人也一清二楚。因為父親也知道這事。我們的企業小而緊湊,精細複雜,父親沒法不知道這事。因此父親與約翰·鮑威爾面臨著同樣的道德問題,他們倆也都明白這一點,並都按照紳士互助的行為準則來處理這個問題:一旦父親迫不得已承認這支槍的存在,那他就得告訴約翰第二天或是把槍留在家中或是乾脆別來上班。對此約翰心裏明白,他也是有身份有教養的人,他本人是絕不會惹出亂子使父親不得不承認這支手槍的存在的。所以約翰的老婆沒有把口袋縫在工裝褲的上部,而是縫在了茄克的左手腋下部位。這樣無論茄克是穿在他身上還是天暖時(比如眼下)掛在馬具房他的專用釘上,裏面的手槍都隱而不露(至少毫不起眼)。約翰就是以這種方式保管著他的手槍直到布恩——按說他收了人家的錢這個時候應該躺在家裡,他在某種意義上也保證過會這麼做,而不是在廣場上東盪西逛,在那兒會很容易受到使他沖回馬房那種事情的刺|激——一分鐘前跳進辦公室,從而斷送了父親與約翰間心照不宣的君子協定,挑明了他們兩人都在說謊。
「跟著他,」加布對拉斯特說。「他可能需要人替他跑跑腿。把門閂上。」
可我想他連這話都沒說,因為他和約翰對此都很明白,正如他們都明白如果魯達斯等約翰去向父親報告他所謂的「借」騾子和車子的事,那父親永遠也不會知道這事;而如果約翰等魯達斯(或無論是馬房還是鎮上的任何一位黑人)去告訴父親關於那支槍的事,那麼父親同樣永遠不會知道這件事。所以當時魯達斯可能什麼也沒說,而約翰可能只是說:「好吧。但是這些騾子必須在明早巴洛特先生到達前足足一小時回到牲口棚,身上沒有汗漬也沒有鞭痕甚至也不能看上去睡眼惺忪。」(你肯定注意到了魯達斯和約翰兩人在這件事上完全將布恩撇在了一邊:魯達斯沒說:「布恩先生知道這些騾今晚不回騾棚;巴洛特先生明早回來之前他不是這兒的頭嗎?」約翰也沒說:「誰要是信了你今晚來騙取騾子的那套胡編亂謅就根本不夠格當什麼頭。而且我還吃不準這人是不是布恩·霍根貝克。」)否則莫里先生不但會知道昨晚騾和車不在那裡,他還會知道它們去了哪裡。」
「一周一塊錢,一百塊錢就得干一年加四十八周。艾克的窗我琢磨著要十到十五塊read.99csw.com錢,還有那半道上殺出的姑娘。我說呀得幹上兩年加三個月。我已經差不多有四十塊錢了。如果我給你這些錢作現款定金,我想你就不會把我、魯達斯和桑·托馬斯關到空馬廄里,哪怕只關十分鐘,對不?」
「該死的,住手!」
「我要斃了魯達斯!」布恩大叫著。「沒準他現在已經穿過廣場了!小心,莫里先生!」
接下來,約翰·鮑威爾開始不太情願地敘述事情的經過;要不是布恩把他對事情真相的緘默渲染成道德問題而不只是對自己種族的忠誠,他是絕不會說出事情經過的:巴洛特先生留下布恩一人負責牲口和車子自己便回家了。他剛出馬房前門,魯達斯空著手從後門走了進來。約翰見狀甚至懶得費神去聽魯達斯編派故事。他只是往回穿過走廊和場地走進小巷,一直走到巷子盡頭站在那輛騾車邊,這時魯達斯也回到騾車邊。騾車上裝著一袋麵粉、一加侖罐裝汽油,還有(約翰說的)五分錢一袋的薄荷糖。當時的情形就是這樣,因為雖說在馬房內,凡涉及到牲口約翰的話便是不可違抗的法令,其權威性甚至超過布恩,僅次於巴洛特先生或父親本人,而此時此刻在馬房之外的無主地帶,他只是莫里·普利斯特代養馬房的另一名僱工,這一點他和魯達斯都清楚。魯達斯可能還對他作了提醒,可我也說不準。因為魯達斯只需這樣說:「要是讓莫里·普利斯特知道我今晚借走了這車和騾子,那你茄克衫里縫著那玩意兒的事沒準也會傳到他耳朵里。」
父親輕快地站起身來。剛才只有他坐著;連斯蒂文斯法官都叉開雙腿站在冰冷的壁爐前磚地上,雙手插在燕尾服的后擺下就好像現在是冬季,壁爐中生著火。父親說:「我得回去上班了。那句古諺語是怎麼說不務正業的人來著?」他接著又自言自語道:「我要他們倆,布恩和這孩子,立下付款保證書來保證和睦相處。每人一百元怎麼樣?我來起草。不過我要兩份相互作用的保證書,要兩份。這兩份保證書會一併失效,只要他們兩人中隨便哪個做出那種——那種讓我——。」
「當然是更惡劣,」布恩大喊起來。「大家看見了嗎?我連選擇的餘地都沒有。我,一個白人,卻不得不站在這兒聽憑一個該死的黑鬼騾倌對我的屁股說三道四,聽他在五個證人面前說我沒頭腦。你們都看見了吧?我沒有選擇因為一切都無可挽回了,無可挽回了。連糾正一下都不行了,因為不管是尖屁股蛋還是尖腦袋,現在一切都沒法補救了。」布恩說到這裏都快哭了。那張核桃般粗糙堅硬又紅又丑的大臉此刻像孩童的臉一樣歪七扭八。「就算我從什麼地方再搞到一支槍來打桑·托馬斯,八成還是打不中。」
「對,」父親回答道。
「那種讓您不滿的事,」斯蒂文斯法官說。
「我哪兒都沒叫你去過,」布恩說道。「他昨晚回來一派謊言說騾子在莫里先生的場地上,我聽都沒聽。我甚至懶得費口舌問他車子究竟在哪,更沒打聽他昨晚幹嗎這樣急巴巴地要用騾車。我只是跟他講,今天上午把車拉回來時,在麥克·溫布希那兒拐一下,給我捎上一加侖的卡爾·布克賴特大叔威士忌。我把錢也給了他——兩塊錢。」
「你帶回了半罐蹩腳威士忌,都是些鹼啊、紅辣椒什麼的,」布恩回答道。「你的騾子一晚上沒回來,我不知道莫里先生會怎麼處置你。至於這威士忌,我要是拿去給卡爾文看看告訴他你口口聲聲說是他釀的,那可就有你好看的了。」
「他去向約翰·鮑威爾藉手槍了,」我說。
「好了,」漢普頓先生說。「子彈沒怎麼擦著她。給她買條新裙子」(姑娘被打壞的舊裙子里什麼也沒穿)「再買袋糖果,給她父親十塊錢,那樣布恩跟她就可以了結了。不過他怎麼跟我了結,我倒還拿不定主意。」他朝著布恩喘了會兒粗氣:一個身材粗壯的人卻有一雙目光犀利的灰色小眼睛,他的身材跟布恩一樣粗壯,只是沒他那麼高。他對布恩說,「說吧。」
「我是把威士忌給你帶回來了呀,」魯達斯接話道。「不知你怎麼處置那酒的。」
那是一個星期六的上午,十點左右。我和父親(你曾祖父)在辦公室里,父親坐在桌邊合計著帆布袋裡倒出的錢,並把總數與我從街心廣場周圍收集來的運費清單進行核對;我呢,坐在靠牆的椅子上等著中午快點到來好領取我星期六(也就是一周)一毛錢的工資,然後我們會一起回家吃午飯,我總算有空閑趕上打棒球(那是五月)。而他們從早飯後在沒有我參加的情況下一直在打——這麼做依據的是這樣一種觀念(不是我的,是你曾祖父的):作為一個男人,即使才十一歲,他為自己在世界經濟中(至少在密西西比州傑弗生鎮經濟中)佔一席之地付出代價並承擔責任也已經應該有一年的歷史了。所以每星期六早晨,我和父親一吃完早飯就出門了,而街上所有其他的孩子正戴上手套舉著球棒拿著球準備打棒球呢——我的三個弟弟更不用說了,他們比我年幼矮小,因而也比我幸運,他們想當然地以為父親的一套邏輯是:既然任何稱職的成年男子都能在經濟生活中平衡收支,能應付四個孩子的生計,那麼,孩子中的任何一個,當然是個子最大的那一個,能在必要的經濟活動中擔起責任就足夠了。既然這樣,我就得幹活。工作日里,我們家的黑人車夫從火車站接來一箱箱、一盒盒的貨物,再分送到雜貨店、五金店、農具店的後門,到了星期六上午我就挨門逐戶上這些店收款,然後把裝著錢的帆布袋帶回代養馬房讓父親清點核對,然後在上午剩下的時間里,坐在辦公室里裝模作樣地接接電話——這便是我一周一毛錢的工作,我的生活開支被認為限定在這個範圍內。九九藏書
如果巴洛特先生(和父親)真的準備開除魯達斯,他們就會給他那一周的工資的。可事實上他們沒有這樣做,這就表明他(魯達斯本人也清楚)只是因未經允許擅自讓騾車徹夜不歸而被扣除了一周的工資(外加假期);下星期一早晨,魯達斯又會跟其他車夫一起準時出現在馬房,而約翰·鮑威爾會照常為他準備好騾車就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只是天道命運——閑言碎語——街談巷議總要讓事情節外生枝。
「那樣更惡劣,」斯蒂文斯法官說。
「十分感謝,」父親回答道。「他們中只要有一個破壞安寧,契約即刻失效。我不清楚這樣做是否合法。」
布恩跳進門來時,我和父親正在做的就是這些事情。沒錯,跳著進來。從走廊進辦公室的門檻真不能算高,即使對十一歲的孩子來說也不高(不過,馬夫領班約翰·鮑威爾已經讓年紀最輕的馬夫桑·托馬斯不知從哪兒找來了或者是借來了也可能是拿來了——反正是搞來了——一個木塊,給我墊了一步),布恩完全可以像往常那樣以他六英尺四的步幅跨進來。可這回不一樣:他是跳進屋來的。平時他的臉從沒有顯得特別溫和和安詳過,而此時此刻,由於激動、急切或別的原因,這張臉好像即刻就會從雙肩之間蹦出來,他一邊朝屋子這頭的辦公桌躍過來,一邊已經在向父親嚷嚷開了:「小心,莫里先生,讓開,」他越過父親,朝下面那隻放著馬房手槍的抽屜伸出手去;我弄不清是布恩撲向抽屜時推了椅子(這是一把裝著小腳輪的轉椅),還是父親為了後退一些以踢掉布恩伸過來的手而往後推了椅子,一疊疊整齊的錢幣飛出桌子那一邊,滾得滿地皆是,父親也開始嚷嚷起來,腳下還使勁地踩著不知是那隻抽屜還是布恩的手抑或同時踩著兩者:
「半罐都沒滿,」布恩說。他又對巴洛特先生說:「作為懲罰,你甚至沒必要給他一周的工資。」(當時車夫一周的工資是兩塊錢,別忘了那是一九○五年。)「他已經欠了我買威士忌的兩塊錢。還等什麼?等莫里先生親自來開除他?」
所以一開始他的妻子在他工裝褲上部的裏面縫了一個勻整結實的口袋,正好把手槍插在裏面。但約翰自己馬上就意識到這樣不行。倒不是擔心那槍有可能從口袋裡滑落出來,結果無可補救,而是因為隔著布層槍的形狀一目了然,一看就知道是槍。一目了然並不是對我們這些人而言:我們當然都知道他那個部位有槍,從馬房的白人工頭巴洛特先生,他的助手布恩(他晚上當班,所以白天這個時候他本應該呆在家睡覺的),再往下到所有的黑人車夫和馬夫,直到最低下的馬廄清潔工,大家都清楚此事,就連我也不例外,雖然我只是在星期六收收運費接接電話而已。就連老丹·格林納普這個鬍鬚被煙草熏得污漬斑斑的髒兮兮的人也知道約翰身上有槍,丹從沒有酩酊大醉過,在馬房也沒有什麼正式的差使,這可能跟他嗜酒有點關係但主要還是因為他的名字,其實他根本不姓格林納普,而姓格列尼爾:縣裡最古老的姓氏之一,後來走了下坡路——當年獨立戰爭后,休格諾特·路易斯·格列尼爾一家從弗吉尼亞和卡羅來納翻山越嶺,於十八世紀九十年代來到了密西西比州,建立並命名了傑弗生鎮——他(老丹)在何處棲身無人知曉(他沒什麼親人,只有一個白痴侄子或表親之類的仍然住在法國人彎道過去的河邊叢林帳篷中,那兒原先是格列尼爾家族種植園的一部分)。不過他(老丹)總能及時趕到馬房,把出租馬車趕到火車站(他從沒有醉到趕不了車的地步)接晚上9∶30和凌晨4∶12的火車,然後把旅行推銷員送到旅館,逢上歌劇院有舞會、滑稽說唱或戲劇演出,老丹就整晚值班(喝酒的當兒,有時他會頭腦清醒不無自嘲地說起格列尼爾家的人當年是約克納帕塔法上流社會的領袖;而如今格林納普家的人成了這個上流社會的車夫),有人說老丹之所以能攤上這份活是因為他女兒是巴洛特先生的第一個老婆,可我們馬房中的人都認為是因為父親小時候常隨老丹的父親在法國人彎道獵狐的緣故。https://read•99csw•com
「你不讓我拿槍?」布恩問道。
「是啊,」父親答道。「他在廣場上看到魯達斯了。」
「魯達斯他糟踐我,」布恩說。「他跟桑·托馬斯說我是狗娘養的尖屁股蛋。」
「我現在就可以回去上班,不用等到星期一,」魯達斯說。「如果您需要我的話。」
「我也不清楚,」法官道。「我們可以試試嘛。如果這樣的保證書都不合法,那也該是合法的時候了。」
一切都進行得很快。彼鮑迪醫生的診所就在街對面克里斯蒂安雜貨店的樓上;漢普頓先生提著約翰·鮑威爾的手槍在前面帶路,拉斯特和另一名黑人抬著受傷的姑娘上樓,那姑娘屁股還在流血,嘴裏還在不停地叫喊,像頭被刺了一刀的豬,父親跟在布恩的後面,我和副治安官則跟著魯達斯,圍觀的人群盡量往樓梯上擠直到漢普頓先生轉身把他們喝退了。斯蒂文斯法官的辦公室就在彼鮑迪醫生診所那條走廊的這一頭;我們上樓時他正站在樓梯頂上。於是我們——我指父親、我、布恩、魯達斯還有副治安官——就到他辦公室等漢普頓先生從診所出來。沒過多久他來了。
於是我們三人沿著小巷往廣場走去,我一路小跑地跟著。我們與其說想追上布恩,不如說是想隔開約翰與拿槍的布恩。因為約翰自己說過,魯達斯是不用費心的。因為布恩的槍法我們都清楚:布恩開槍打魯達斯的話,魯達斯本人是不會有危險的。他(魯達斯)一直是我們家的一名車夫,直到上個星期二早晨出了麻煩。根據布恩、巴洛特先生、約翰及部分魯達斯本人的陳述,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兩個星期前,魯達斯新找了一個姑娘,是離鎮子六英裡外一個農場佃工的閨女(也可能是老婆,我們不太清楚)。星期一傍晚布恩來接替巴洛特先生上夜班時,除了魯達斯外所有的馬車、騾車和車夫都在。巴洛特先生吩咐布恩待魯達斯回來之後打電話給他,然後便回家了。以上是巴洛特先生的證詞。以下是布恩的證詞,一部分已由約翰·鮑威爾證實(父親自己已在早些時候回家了):巴洛特先生剛從前門出去,魯達斯就從後門進來了,是徒步進來的。他告訴布恩他車子的一個輪胎鬆了,他在我們家停了一下,父親讓他把車趕到牧場的池塘里,讓輪子的轅木浸漲后與輪胎重新契合,然後再把騾子趕到場地上的牲口棚里餵食,第二天早晨再來把騾車駕走。你完全可以預料連布恩都相信了魯達斯的這番話,而約翰當即就表示懷疑,因為凡是了解父親或魯達斯的人都應該知道,無論父親對騾車在晚上作出怎樣的安排,他都會叫魯達斯把那組騾子帶回到養馬房的牲口棚里,那樣它們可以得到妥妥帖帖的清潔與餵食。可布恩說魯達斯當時就是那樣跟他解釋的,所以布恩沒有打電話通知巴洛特先生免得打擾他吃晚飯。布恩覺得只要父親知道騾子和車子在哪裡就行了,畢竟騾車主人是父親而不是巴洛特先生。read.99csw.com
布恩·霍根貝克是這樣一種類型的人。要是他的像張貼在牆上,好似一張貝蒂榮圖或警署布告,那就會成為他的墓志銘;密西西比州北部的任何一名警察只要瞄一眼日期就能將他從人群中逮出。
「非常感謝,」父親說。隨後我們——父親、我和布恩——一起向門口走去。
魯達斯面露慍色打斷了他:「你說要罐威士忌,我是給你帶了罐——」
「我從沒說他是尖屁股蛋,」魯達斯說。「我說過他是尖腦袋。」
「他拿的是我的槍,」約翰說。
事實是,約翰什麼也沒說。雖然魯達斯第二天天亮前足足一個小時就把騾子帶回了牲口棚,但巴洛特先生六點趕來上班,一刻鐘后把魯達斯叫去說他被解僱了。魯達斯說:「布恩先生知道昨晚騾子不在的。他自己叫我去給他弄罐威士忌來,我早上四點左右給他弄了回來。」
「好吧,」布恩說著已跳回門口,躍出門去。父親卻只是坐著。我相信你常常注意到過了三十或四十歲的人有多麼無知。我不是指健忘。唉,爸爸(或爺爺)或是媽媽(或奶奶)他們不過是上了年紀,他們已經不記事了。這樣說似乎有理,也不費力,實在是毫不費力。但有些事,一些生活中的確鑿事實,無論你年齡多大都不會忘卻。譬如有一道壕溝或陷窟;孩提時你踩著墊腳木從那上面走過;到了三十五或四十歲時,你蹣跚著緩緩回到那裡,墊腳木已無影無蹤;你甚至會不記得有過那塊墊腳木;但至少你不會踩到原來那墊腳木架在上面的陷窟。父親當時正是這種情形。布恩貿貿然跳進辦公室差點把父親的椅子和別的所有東西都撞倒,還想拉開放手槍的抽屜,直到父親踢著踩著還是怎麼的好歹擋開他的手,他才轉身躍出辦公室。顯然無疑,父親以為事情就到此為止了。出於行為原則,他甚至停止了咒罵,就好像不存在任何緊急情況,他把椅子蹬回桌邊,看到那些零星散落的錢幣得重新清點,便又開始大罵起布恩來,他甚至也不為了手槍的事,只是因為布恩是布恩·霍根貝克而咒罵,一直罵到我告訴他布恩的去向。
「什麼?」布恩問道。
「什麼?」父親說。隨後他也——我們兩人都——跳出了辦公室,沿著走廊奔向馬房后的那塊場地,約翰·鮑威爾和拉斯特正在幫鐵匠加布給三頭騾和一匹套了挽具的馬上蹄鐵,此刻父親已顧不得咒罵,只是一個勁地叫著,三步一嚷:「約翰!布恩!約翰!布恩!」
「對,該死的!」父親答道。
「我去逮住他,」約翰說。「把他手裡的槍奪掉。您發個話吧。」
祖父講述道:
只是父親這次又晚了一步。布恩耍了他——耍了我們。布恩也知道馬具房裡掛茄克衫的那隻釘子。他很精明,實在太精明,取到槍后沒再折回走廊因為那樣的話他就必須經過辦公室;等我們趕到場地上,約翰、拉斯特、加布(還有那三頭騾和那匹馬)正注視著那扇還在擺動的邊門,布恩拿著手槍剛剛消失在這扇門外。約翰與父親面面相覷約有十秒鐘,兩人間的君子協定剎那間化為塵埃。可是君子與責任還在。read.99csw.com
漢普頓先生轉向魯達斯。「該你說了,」他說。
「沒必要為魯達斯操心,」約翰打斷道。「他可是那兒最安全的人。我看見布恩·霍根貝克以前開過槍。莫里先生髮個話吧。」約翰在布恩·霍根貝克後面省去了「先生」兩字,他知道父親聽到了他對布恩直呼其名,在任何他認為是與自己平起平坐的白人聽得見的範圍內,他都這麼做,因為他自己是紳士。而父親也頗有大家風範:他清楚需要計較、不可饒恕的是布恩手中的那支槍。
所以,儘管我一路小跑跟著父親和拉斯特穿過小巷匆匆趕到廣場,還是為時過晚。還沒等我們趕到小巷盡頭就傳來了槍聲,一共五下:嗖嗖嗖嗖嗖,就這種聲音,隨後我們到了廣場就看見了一切(出事地點不遠,就在艾克·麥卡斯林表舅公五金店前的角落裡)。人很多;布恩的確挑了個不乏證人的日子;因為早在那個時候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就已經是大夥趕集的日子了,即使是在五月份,你以為人們會在田裡忙著耕種。但約克納帕塔法縣不同。大家都去廣場趕集,不管是黑人還是白人:有一群人中,漢普頓先生(小鬼怪的祖父,小鬼怪是現任縣治安官,明年或許會連任)和邊上兩三個看熱鬧的人正在跟布恩搏鬥。另一群人中,副治安官把魯達斯擋在二十英尺之外,魯達斯看上去想跑不跑、呆若木雞。還有一群人圍在艾克表舅公五金店的窗邊。布恩的一顆子彈(誰也不知道另外四顆子彈飛到哪裡去了)擦破了一位黑姑娘的屁股,又把那窗戶打得粉碎,黑姑娘這會兒躺在路面上大呼小叫,直到艾克表舅公從店裡跳了出來用他的怒吼聲蓋過了姑娘的尖叫聲。他對著布恩大發雷霆,不是因為子彈打碎了他的窗戶,而是(艾克表舅公當時雖然年紀輕輕,卻已是縣裡有史以來最出色的林區人和獵手了)因為布恩在區區二十英尺距離之內五發子彈竟擊不中目標。
但這次他又遲了一步。布恩耍了他——耍了我們。約翰·鮑威爾的手槍在馬房中不只是一個道德問題,也是一個感情問題。這是一支0.41口徑的短管左輪槍,很舊但很好使,因為約翰滿二十一歲那天從他父親那兒買下這支手槍后就一直很好地保養著。只是,他照理是不應當擁有這支手槍的。我的意思是,這支槍是未經法令認可的。根據跟馬房一樣古老的法令,這裏唯一合法的手槍應是辦公室桌子右下方抽屜內的那支。而主僕雙方達成的君子協定則認為,馬房僱工從來幹活時起到回家之前這段時間甚至都不能擁有槍支,更不用說攜槍幹活了。可約翰已經向我們大家作了解釋並得到了我們一致的同情和理解,當想象不到的危機一旦出現,這種同情和理解便是對抗世界甚至對抗父親的一道堅不可摧的聯合戰線,而要不是因為布恩·霍根貝克,這危機是不會出現的。約翰告訴我們說為了擁有這支手槍,他利用自己空余的時間干外活,用的是在農場幫助他父親幹活外的時間,是本該用來吃飯、睡覺的時間,直到二十一歲生日那天他把最後一個子兒交到他父親手裡買下了這支手槍;約翰告訴我們這支槍是他成年的生動象徵,是他成為二十一歲男子漢的不可磨滅的見證;他說他從沒想過,甚至拒絕想象會在什麼情況下對任何人扣動扳機,可他必須隨身攜帶這支槍;他絕不會把槍留在家中自個兒走開,正如他來幹活時不會把身上的男人氣概遠遠地留在家中的壁櫥或抽屜里。約翰還說(而我們也相信他),一旦他被迫在留槍在家與丟掉飯碗間作出抉擇,那麼對他來說只會有一種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