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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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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中午時分,有個人從營地方向高聲呼喊著穿過林子前來。原來是布恩。他走過來透過圓木縫朝里張望了一會兒,看這隻大狗肚子朝下趴在地上,頭抬起著,那雙黃眼睛睡意矇矓地眨著,也不知它在看什麼,還真有那麼一股子摧不垮打不爛的勁頭哩。「最好的辦法,」布恩說,「就是放出這狗娘養的,逮住了老班,讓老班去追它。」他把他那張曬紅的顴骨突出的臉扭過來對著孩子。「把你的東西收拾一下。卡斯說你該回家了。你在這兒跟這條吃馬肉的臭狗泡在一起時間已經太長了。」
布恩起床了。「他會把第一條衝著他打呵欠或者打噴嚏或者不小心碰他一下的狗咬死的。」
山姆又開始給它餵食了。第一次喂時還得把它的頭托起,好讓它舐得到肉湯。那天晚上,他在狗夠得著的地方留下了一碗肉湯,裏面有幾塊肉。第二天早上碗空了,狗肚子朝下趴著,頭抬起著,山姆進去時它那雙冷冷的黃眼睛盯著那扇門,當它跳起來時它的眼神沒有一絲變化,還是沒發出任何聲音,只是因為太虛弱,它瞄準的功夫和全身協調的能力還不行,所以山姆還來得及用棍子把它打倒,從小木倉里跳出來,砰的把門關上,而那隻狗好像不等四隻腳撐起身子蹦跳,就又撞起門來了,好像根本沒有挨了兩星期餓這回事似的。
這條狗?」德·斯班少校說。
這時候兩個星期滿了。大伙兒準備拔營回家。孩子懇求留下,他的表外甥答應了。他搬進小窩棚和山姆·法澤斯一起住。每天早上,他都看山姆把一桶水吊到小木倉里去。這個星期結束時,狗趴倒了。它會掙扎著站起來,蹣蹣跚跚地半走半爬地來到水桶邊喝水,然後又倒下去。有一天早上,它連水桶邊也到不了,連前半身也無法從地板上抬起來了。山姆拿起一根短棍準備進小木倉。「等一下,」那孩子說。「讓我去拿槍……」
他們回到營地,吃了早飯,又帶了槍和獵狗回來。事後孩子才認識到他們當時也該跟山姆·法澤斯一樣,明白是什麼動物殺死小馬駒的了。可是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他看到人們根據自己的錯誤判斷來推理和行動。在布恩叉開雙腿站在小馬駒之上,用自己的皮帶把獵狗轟開之後,它們便去聞臭跡了。其中有一隻沒有什麼判斷能力的年幼的小狗吠叫了一陣,狗群就往一個方向跑了幾英尺,看來那兒有臭跡。接著它們停了下來,扭過頭來看看人們,急切倒是很急切的,但是並不惶惑,僅僅是有點弄不懂,彷彿它們在問「下一步該怎麼辦?」接著它們又奔回到小馬駒身邊,布恩仍然劈開腿站在那兒用皮帶把它們轟開。
躺在一大堆被子和毛毯下面等候入睡的孩子也同樣知道到這時「獅子」早已回到布恩的床上去睡了,不論是今晚剩下的時間、明天晚上還是明年、後年的整個十一月的夜晚,他都將在布恩的床上睡。當時他想:我不知道山姆是怎麼想的。他本可以把「獅子」留在自己的身邊,即使布恩是個白人。他還可以向少校或麥卡斯林提出請求的。而且不僅如此。最先撫觸「獅子」的是山姆的手,這一點「獅子」也是知道的。後來他長大成人,也就明白了。這是很有道理的。事情本來就應該這樣。山姆是酋長,是君王;布恩是庶民,是他的獵手。管狗自然是布恩的事。
那孩子也觀察到這一點了。隨後的兩年裡,他一直在觀察,要說開頭,那還是從布恩撫摩「獅子」的這一刻開始的,當時布恩在「獅子」身邊跪了下來,撫摩他的骨骼和肌肉,體會他的力量。好像這「獅子」是個女人似的——或者不如說,布恩本人是個女人似的。這樣說更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些——一邊是那隻魁梧的、莊嚴的、半睡半醒的大狗,像山姆·法澤斯所說的那樣,對任何人任何事情全都無所謂;另一邊是這個性情暴烈、感覺遲鈍、面色嚴峻的人,他身上多少還有點印第安人的血液,頭腦簡單得像孩子一樣。孩子眼看布恩從山姆和阿許大叔兩人手裡把喂「獅子」的任務接了過去。他常常看見布恩蹲在廚房旁看著「獅子」大嚼,全然不理會冷雨的澆淋。「獅子」是不肯跟別的狗一起睡一起吃的,因此誰也不知道他究竟睡在哪兒,一直到下一年的十一月,大伙兒還都以為他睡在山姆·法澤斯窩棚邊的狗窩裡呢,當時孩子的表外甥麥卡斯林無意間跟山姆提起這事,山姆才告訴他。那天晚上,孩子和德·斯班少校、麥卡斯林提了一盞燈走進布恩睡覺的後房——這是個擁擠、密不通風的小房間,裏面有一股布恩從來不洗的身子的氣味和他那套濕漉漉的獵裝的氣味——布恩在這裏仰天呼呼大睡,忽然喉嚨里岔了氣,醒了過來,躺在他身邊的「獅子」抬起了頭,扭過來用那雙冷冷的昏昏沉沉的黃眼睛瞅著他們。
「不行,」山姆說。
「這就是能纏住老班的狗。」
在「獅子」帶領狗群去追逐老班的那https://read.99csw.com第一個早晨,營地里來了七個陌生人。他們是沼澤地帶的居民,長期瘧疾纏身,瘦得不像樣,誰也弄不清他們到底住在哪裡,他們靠設置一長串陷阱捕捉浣熊為生,也許還在沼澤邊上開幾塊荒地種些棉花和玉米,他們身上穿的比山姆·法澤斯的好不了多少,還趕不上譚尼的吉姆有氣派呢,帶的獵槍、步槍也都陳舊不堪,天剛破曉時,他們就已經在側院的霏霏細雨中耐心地蹲著了。他們當中有一個是他們的發言人;事後山姆·法澤斯告訴德·斯班少校,整個夏天與秋天,他們不是悄悄地單獨來便是三三兩兩地來,一聲不吭地把「獅子」看上一會兒,然後離去。「早上好,少校。俺們聽說您今兒個早上打算讓這條藍狗去追那頭兩隻腳趾的大熊。要是您不在意,俺們想跟著去瞅瞅。俺們倒也不想開槍,除非他正好朝俺們這邊跑來。」
「依俺說這話不假。俺餵了他這麼多玉米,也該對他攤上一份了。還不說三年前給他叼走了一隻豬娃。」
「也許單獨一隻個頭很大的狼,當著母馬的面竟能把馬駒咬死,是根本不會留下臭跡的,」德·斯班少校說。
「這倒不見得,」德·斯班少校說。「沒有一條狗敢衝著他打呵欠,也沒有一條狗敢碰他,即便在睡夢中。把他牽出去吧。我明天還要用它的鼻子呢。去年老班耍弄了他。今年老班別想再來這一手了。」
「阿雷代爾㹴犬,」孩子說。
這麼說他是應該憎恨、畏懼這「獅子」的了。這一年他十三歲。他已經殺死過一隻公鹿,山姆·法澤斯還用熱騰騰的血在他臉上畫了紋記,接著,在十一月里,他又殺死了一頭熊。不過在得到這榮譽之前,他就已經和許多具有同樣經驗的成年人一樣,是個能力高強的林中獵手了。現在,他已經比許多具有更多經驗的大人更加優秀。營地方圓二十五英里之內,沒有一個地方是他不熟悉的——小河、山脊、可以充當標誌的樹木和小路;在這個範圍內,他甚至可以把任何人徑直帶到任何地方去再帶回來。他認得的某些野獸出沒的小徑連山姆·法澤斯都沒有見到過;第三年的秋天,他獨自發現了一處公鹿睡覺的窩,他瞞過表外甥偷偷地借了華爾特·艾威爾的步槍,破曉時埋伏在半路上,等公鹿飲完水回窩時一槍把它殺了,山姆·法澤斯曾告訴他,契卡索人的老祖宗就是這樣打公鹿的。
到現在,他對老熊的腳印比自己的腳印還要熟悉了,而且熟悉的還不止是那隻扭曲的腳印。他只要看見其他三隻好腳中任何一隻的印跡,便能說出這是哪一隻腳的,而且不光是根據它們的大小。五十英里內也還有別的一些熊,它們留下的腳印也一樣大,至少是幾乎一樣大,只有放在一起時才看得出老熊的確實要大些。情況還不僅如此。如果說山姆·法澤斯是他的老師,有兔子和松鼠的後院是他的幼兒園,那麼,老熊賓士的荒野就是他的大學,而老公熊本身,這隻長期以來沒有配偶、沒有子女以致自己成為自己的無性祖先的老熊,就是他的養母了。
「我們也不要讓他馴服。我們希望他保持原來的野性。我們只不過要讓他終於明白:他要想走出小木倉,唯一的辦法就是乖乖地聽山姆或是別人的話。他就是以後能把老班截住並拖住的那隻狗。我們已經給他起了名兒。叫做『獅子』。」
可是他們沒有撞見。孩子記得他們牽著獵犬走進森林時,山姆用怎樣的眼光瞅著他們——那張印第安人的臉在露出微笑前一絲表情也沒有,除了鼻孔稍稍翕張,就像狗群發現老班的那第一個早晨時那樣。第二天他們又帶了獵犬出去,到達了出事地點,原想再找到新的足跡,可是卻發現連小馬駒的屍體都不見了。接著,第三天早上,山姆又在等候他們了,不過這一回他先讓他們把早飯吃完。然後他說:「來。」他把他們帶到他的屋子,那個小窩棚,又帶到旁邊存放玉米的小木倉。他把玉米都騰出來了,把門改成了一個陷阱,用那具小馬駒的屍體來引它上鉤;他們從圓木縫裡朝里張望,雖然來不及細看那隻畜生的顏色和形狀,卻已瞥見它的顏色跟長槍或手槍的槍管差不多。它既不是蹲著的,甚至也不是站著。它正在躍動,從半空中向他們衝來——一個重重的軀體往門上猛撞,使那扇厚厚的門蹦了起來,碰得門框格拉格拉直響,而這隻動物——也不知它是啥東西——好像還不等自己落在地上並找到一個新的立腳點來開始跳躍,就又把整個身體朝那扇門撲過去了。「咱們快走吧,」山姆說,「不然他真要把脖子給撞斷了。」即使他們已經退了出去,那一下下重重的、有節奏的衝撞還在繼九_九_藏_書續,每撞一下,那扇結實的門就躍動一次,格拉格拉地響一陣,而那隻野獸本身卻還是一聲不吭——既不哼嗥,也不吠叫。
「可是我沒打中他,」布恩說。「我一連五槍都沒有打中他。『獅子』還在一旁眼睜睜地看著我呢。」
「不要緊的,」德·斯班少校說,「這次較量可相當精彩。何況咱們還讓他流了血。明年咱們讓康普生將軍或是華爾特騎上凱蒂,這樣准能降服他。」
「我從未見到過臭跡會這麼快就變淡的,」康普生將軍說。
「小極了,」德·斯班少校說。
「沒準是鬼乾的,」華爾特·艾威爾說。他眼睛瞅著譚尼的吉姆。「怎麼樣,吉姆?」
山姆仍舊什麼也沒說。當大人們跪下來量腳印時,孩子盯看著山姆。這時山姆的臉上顯現出某種表情來了。這既不是狂喜也不是喜悅又不是希望。後來,當他長大后,他才明白這意味著什麼,原來山姆早就知道這是什麼的腳印,是什麼動物春上撕裂了母鹿的喉嚨並且咬死了小鹿。那天早上山姆的臉上出現了徵兆。這麼說山姆倒是高興的,他對自己說,他老了。他沒有孩子,沒有親人,在這個世界上再也見不到同一個部族的人。即使他去見了,他也不能撫觸他們,與他們說話,因為到這個時候他被迫當黑人都當了七十年了。這樣的日子快到頭了,所以他是高興的。
布恩有一匹借來的騾子,拴在營地那邊;那輛輕便馬車等候在大窪地邊。當天晚上他回到了家中。他把森林里的事情告訴麥卡斯林。「山姆打算再餓他,直到能進去摸他。然後再喂他食。然後再一次餓他,如果有必要的話。」
山姆好像沒有聽見他的話。他伸出手去撫摩在孩子懷裡的那隻小狗,它仍然在叫、在掙扎,雖然現在那兩隻獵犬的聲音已經聽不見了。「他走遠了,」山姆說。「你可以放鬆一下休息休息了,等下次再說吧。」他用手撫摩著小狗,直到它一點點安靜了下來。「你差不多就是我們要想找到的那隻狗了,」他說。「你僅僅是身架子還不夠大。我們還沒找到那隻合適的狗。光是機靈還不夠,還得身架子再大一些,也得更勇敢些。」他把手從小狗的頭上收回去,站著凝望熊和獵犬在那兒消失的樹林。「反正總有一天會被誰找到的。」
這麼說他是應該憎恨與懼怕「獅子」的了。然而他心中並沒有這樣的感情。在他看來,這裏面有一種天命。在他看來,像是有一種他還說不清楚的事情正在開始;也可以說已經開始了。這很像一座搭好布景的舞台上的最後一幕。這是某件事情的結局的開端,他不清楚這是什麼事情,不過他並不為之感到哀傷。他決心既要謙遜也要有自信心,因為大家認為他有資格成為這整個事件的一部分,至少是夠資格親眼目擊這件事情。
這時麥卡斯林問了一句:「『獅子』在哪兒,布恩?」
「這我知道,」那孩子說。「這就是這事非得發生在我們當中的一個的手裡的原因。所以,不到那最後的一天這件事是不會發生的。在那時連老熊自己都不想活下去了。」
「這到底是什麼東西?」德·斯班少校說。
「真要命,布恩,」麥卡斯林說。「快把這條狗轟出去。明兒一大早還得讓他去追老班呢。在這兒讓你的臭氣熏了一整夜之後,你怎能指望他聞出不如臭鼬氣味濃的臭跡呢?」
「你摸好了,」山姆說。「他不在乎的。不管是什麼事情什麼人,他全都不在乎。」
「山姆從來沒說過這是豹子乾的,」德·斯班少校說。這時山姆也不說什麼,他們吃飯時他就站在德·斯班少校的背後,神情莫測高深,好像只是在等他們把話說完他就可以回家。他的眼睛里像是什麼也沒看見。「豹子固然會去撲殺母鹿,事後再去追上小鹿也不費什麼事。但是沒有一隻豹子會在母馬和小馬在一起時去撲殺小馬的。這是老班乾的,」德·斯班少校說。「我對他太失望了。他破壞了我們的規矩。我從沒想到他會幹出這樣的事。他咬死過我和麥卡斯林的狗,這倒沒什麼。我們拿狗的性命來搏的;而且我們雙方都是事先發出警告的。可是現在他闖進我屋子裡來毀壞了我的財產,而且又不是在狩獵的季節。他違反了章程。這是老班乾的,山姆。」可是山姆還是什麼也沒說,光是站在那兒直到德·斯班少校覺得自己也該住嘴了。「咱們明天沿著母馬的足跡找去,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德·斯班少校說。
「俺琢磨俺也該有一份,」另一個人說,「不過那不是老熊乾的。」德·斯班少校瞧瞧他。他在嚼煙草。他把煙草渣啐了出來。「給咬死的是只牝牛犢,挺漂亮的。那是去年的事。後九九藏書來我找到它,依俺說那模樣跟六月里您那隻小馬駒差不離。」
「那敢情好,」德·斯班少校說。「歡迎你們開槍。這頭熊與其說是我們的,還不如說是你們的呢。」
他走進屋子去告訴德·斯班少校。這當然是一隻野獸乾的,一隻大野獸,而那隻小馬駒肯定已經死了,不管死在什麼地方。他們心裏都明白。「這是一隻豹子乾的,」康普生將軍立刻說道。「還是那一隻。去年三月咬死母鹿和小鹿的那一隻。」當時,布恩·霍根貝克按慣例到營地來視察,看看牲口過冬的情況如何,山姆就叫他給德·斯班少校捎話——說母鹿的脖子給咬破了,那隻野獸接著追上了那可憐巴巴的小鹿,把它也咬死了。
不過那天沒有人朝老班開槍。誰也沒有見到他。狗群在離林中空地不到一百碼的地方撞見了老熊,孩子十一歲那年夏天也是在那兒見到他的。孩子當時在距離四分之一英里不到的地方。他聽見了狗群的喧叫聲,可是從聲音里沒有辨認出陌生的、因而也就是「獅子」的聲音,因此他以為,也相信「獅子」不在裏面。儘管這一回狗群追逐老班的速度比他聽到過的任何一次都快得多,而且也沒有發出那種歇斯底里的尖利的高音,他還是沒有明白過來。直到當天晚上山姆告訴他「獅子」找到臭跡后是從來不吠叫的,他才領悟過來。「它要到咬住老班的喉嚨時才會狺狺嗥叫,」山姆說。「但它從來也不大聲吠叫,連朝那扇兩英寸厚的門一次次撞的時候也不哼一聲。它身上有那種藍狗的血統。你們管那種狗叫什麼來著?」
「獅子」的確是在狗群里;它們撞見老熊的地方離河太近了。當天晚上十一點鐘左右,布恩帶著「獅子」回到營地,發誓說有一回「獅子」真的把老班截住了,可是別的狗都不願往前沖,結果老班突了圍,逃進了河裡,順游泅了好幾英里,布恩和「獅子」沿著河岸追了差不多十英里路,等他們渡過河爬上對岸,天已經黑下來,他們沒能找到老班上岸的臭跡,不過沒準老班在經過他們過河的渡口時仍然是在水裡。接著布恩把那群獵狗好一頓臭罵,罵完才吃阿許大叔給他留的晚飯,吃完就去睡了,過了一會兒,當那孩子推開那間臭氣衝天、鼾聲如雷的小屋的門時,那隻莊嚴的大狗把頭從布恩的枕上抬起來,朝他眨了幾眼,然後又垂了下去。
「你等著瞧吧,」山姆說。
「我讓他留在山姆那兒了,」布恩說。他已經轉過身子在往外走了。「我跟他一起睡不合適。」
「哦,」德·斯班少校說。「很歡迎你們參加。要是你們看見有什麼野獸跑在我的狗群的前面,儘管開槍好了。」
「不用,」山姆說。「他現在動彈不了啦。」它果真不能動了。山姆撥它,戳戳它的腦袋和瘦骨嶙峋的身體時,它側躺著,一動也不動,兩隻黃眼睛張開著。眼光已不兇狠,沒有一點怨恨,只有一種冷冷的幾乎並不針對什麼人的敵意,就像某種大自然的力量。它甚至沒有看著山姆,也沒有去看透過圓木縫在窺探的孩子。
十一月終於又來到了。大伙兒又回到營地里來。他和康普生將軍、德·斯班少校、他的表外甥、華爾特和布恩一塊兒站在院子里,四周是槍支、被褥和一箱箱食物,他看見山姆·法澤斯和「獅子」穿過小巷從圍馬的柵欄那邊走過來——這印第安老頭穿著破破爛爛的工裝褲和膠皮靴以及一件破舊的羊皮外套,頭上那頂帽子還是孩子的爸爸的;那條碩大的狗踩著莊嚴的步子走在他的身邊。那些獵犬衝上去迎接他們,可是半路上都停了下來,只有那隻判斷力依舊不強的小狗繼續往前沖。它搖尾乞憐地跑到「獅子」的面前。「獅子」倒沒有咬這小狗。他連步子都沒停。他一隻爪子一揮,小狗便嗥叫著滾到五六英尺外去了,這種揮打法是只有熊才會使用的。接著他來到院子中,站在那兒,睡意矇矓地眨巴著眼睛,既不朝任何地方,也不朝任何人瞧一眼,這時布恩說了:「耶穌啊,耶穌。——他會讓我摸摸他嗎?」
「說是狗才怪呢,」德·斯班少校說。「我寧願讓老班自己參加我的獵狗隊也不要這隻野東西。開槍打死他算了。」
「不過咱們也讓他流了血,」德·斯班少校說。「康普生將軍讓他流了血。這一點咱們以前都沒做到過。」
當晚在營地里——他們多了五個客人,都是穿了新獵裝和新獵靴仍然嚇得發懵的陌生人,他們迷了一整天的路,後來山姆·法澤斯回進森林去把他們領出來——他聽說了其他的情況:「獅子」如何再一次截住了老熊,死死地纏住它,可是所有的牲畜都不敢上前,除了那隻不怕野獸血腥味的獨眼騾,而騎在這匹騾子上的偏偏是布恩,大家知道,他是從來打不中什麼的。他用他那支壓一下上一顆子彈的老槍朝老熊開了五槍,連一根毫毛都沒打中,這時老班又咬死了一條獵犬,再次奪路而逃,跑到河邊,一下子沒了蹤影。布恩與「獅子」盡量壯起膽子沿著河岸追趕。太遠了;他們在暮色初臨時渡九-九-藏-書過了河,但是走了還不到一英里,就趕上斷黑了。這一回「獅子」在黑地里老班登過岸的地方找到那斷斷續續的臭跡了,說不定還是血跡哩,虧得布恩在他身上拴了根繩子,他爬下騾子親自與「獅子」狠狠地搏鬥了一番,才總算把他牽回營地。這一回布恩也不罵娘了。他站在門口,渾身是泥,精疲力竭,那張醜八怪似的大臉顯得悲哀,還帶著驚愕的神色。「我沒打中他,」他說。「我離它才二十五英尺,可是一連五槍都沒打中他。」
孩子站起身來。他仍然抱著那隻小狗。小狗即使在他懷裡也仍舊在拚命吠叫,朝獵犬逐漸遠去的聲音亂扭亂掙,活像一堆通了電的彈簧。孩子有點氣喘。「你也沒有打中他呀,」他說。「槍在你的手裡。你方才為什麼不開槍打他呢?」
「怎麼小法?」華爾特說。
既然獵犬都不願追蹤,德·斯班少校就讓山姆去搜索,他在一百多碼之外又找到了印跡,他們再一次讓獵狗去聞,那隻年幼的小狗又叫起來了,當時他們中沒一個人明白這不是狗找到獵物的蹤跡時的叫法,而僅僅是鄉下狗發現它的院子被侵入時的那種吠叫。康普生將軍對那孩子、布恩和譚尼的吉姆說,對這幾個逮松鼠的人說:「今兒早上你們幾個把狗帶上。它很可能就在附近轉悠,還想把小馬駒當一頓早餐呢。你們說不定會撞見它的。」
這一回「獅子」是在離河邊五英里多的地方與老班遭遇的,它吠叫著截住了老熊,這一回那些獵犬倒是爭先恐後地衝上去了。孩子聽到了它們的聲音;他離它們相當近。他聽見布恩在哇哇地叫;他還聽見康普生將軍放空了兩個槍筒,一個槍筒里裝的是五顆大號鉛彈,另一個是一顆大彈丸,康普生將軍把馬驅到再往前走一步它就要發瘋的地方,就近開了槍,兩槍都打中了大熊。他還聽見了大熊再次脫逃后狗群的吠叫聲。孩子現在是在飛奔,他氣喘吁吁,跌跌撞撞,兩肺都快爆炸了,他來到康普生將軍開槍和老班殺死兩隻獵犬的地方。他看見老熊中槍后從傷口上流出的血,但這時他再也跑不動了。他停下來,靠在一棵樹上,好讓自己的呼吸順暢些,心臟跳得慢些,他耳朵里聽到的獵狗的吠叫聲越來越遠,越來越輕。
第二個星期,每天早上他們都去山姆的小木倉。山姆早就把屋頂上鋪的木瓦掀去了幾塊,在小馬駒屍體上拴了一根繩子,等陷阱一關上,他就把小馬駒吊出去。每天早上,他們都看他把一桶水吊進小木倉,而那隻狗一個勁兒不知疲倦地在撞門,掉下來,再跳起來撞門。它從來不發出聲音,撞門的時候也並不顯得氣昏了頭,而是顯出一種非常冷靜、冷酷的百折不撓的決心。一個星期快過去時,它不再撞門了。然而它並不明顯地變得虛弱,也並不看來領悟了那扇門是怎麼撞也撞不開的。好像僅僅是它暫時不屑於這麼幹了。它也沒有趴下。大家都從來也沒有見到它趴下過。它站得直挺挺的,他們現在能看清楚了——它身上有一部分大獒犬的血統,有一些阿雷代爾㹴犬的成分,說不定還有十來種其他成分,肩寬超過三十英寸,重量他們估計將近九十磅,黃色的眼睛冷冷的,胸膛無比寬大,全身上下都是槍筒的那種奇異的鋼藍色。
這麼說他是應該憎恨和懼怕那「獅子」的了。那是在第四個夏天,他第四次被吸收參加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將軍生日慶祝活動的那回。早春那陣,德·斯班少校的母馬產下了一隻小公駒。一天黃昏,山姆把馬和騾趕到廄里去過夜時,那隻小馬駒不見了,他花了好大的力氣才把那隻發了瘋似的母馬趕進柵欄。起先他想讓母馬帶他到馬駒丟失的地方去。可是它不幹。它連頭都不願朝森林的某個特定的地區或某個具體的方向扭過去。它光是狂奔,好像魂給嚇得出了竅,什麼都看不見了。有一回它猛地轉過身,朝山姆衝來,好像在極端的絕望中要襲擊他,好像它一下子連他是人,是一個早就很熟的人都認不出來了。最後,他總算把它趕進了柵欄。到這時,天已經很黑,沒法再循著它的足跡去追溯它方才無疑因忽發奇想而走過的路線了。
布恩穿上鞋子,沒有系鞋帶;他穿著那件骯髒的長內衣,因為睡覺而頭髮亂蓬蓬的,就和「獅子」走了出去。其他的人都回到前房去,接著打牌,發給麥卡斯林和德·斯班少校的牌還攤在桌子上等著他們呢。過了一會兒,麥卡斯林說,「你們要我回後房去再看一看嗎?」
「我根本不想讓他馴服,」山姆說;孩子又一次觀看他的鼻孔和眼睛里的那股矇矓的凶光。「不過要是讓他怕,怕我或任何人、任何事情,我倒寧願讓他變得馴服的。不過他是兩樣都不會的,他是啥也不怕的。」
山姆走了。他是不願住在營地里的;他在四分之一英裡外的一條小溪旁給自己搭了一個小窩棚,有點像喬·貝克住的那種,只是更結實些,更緊湊些,那兒還有一間結結實實的小木倉,裏面貯存了一些玉米,這是用來喂他每年養的小豬的。第二天早上他九_九_藏_書們醒來時,他已經在等候了。他已經找到了那隻小馬駒。他們連早飯也顧不上吃了。那地方倒不遠,離馬廄還不到五百碼——那隻三個月大的小馬駒側身躺在地上,喉嚨給撕破了,內臟和小半個后臀給吃掉了。它躺倒的姿勢不像是倒下去的,倒像是被擊中後用力拋出的,而且身上沒有貓科動物的爪痕,沒有豹子尋找喉管時會在抓住的地方留下的爪印。他們細細辨認那隻發瘋的牝馬繞圈子時和最後在絕望中亂沖亂撞時——就像昨天晚上沖向山姆·法澤斯時那樣——的足跡,也觀察了它受驚后死命奔跑時的一長溜腳印以及那隻野獸的腳印,牝馬往前走時那隻野獸甚至都沒有向它衝過來,僅僅是朝它走了三四步,牝馬就垮下來了,這時康普生將軍說,「我的天,多大的一隻狼呀!」
「你永遠也馴服不了他的。你還指望讓這樣一頭野獸怕你?」
第二年的十一月來臨了,到了狩獵的最後一天——這一天是專門留給老班的,這已經成為一種傳統了——在營地上等候的有不止十二個陌生人。這一回來的不光是沼澤地帶的居民。有些是城裡人,是從像傑弗生一樣的其他縣府所在地來的,他們聽說了「獅子」與老班的事,都來看這隻藍色的大狗如何一年一度與兩趾老熊會戰。他們有的人連槍都沒有,穿的獵裝與獵靴昨天還都在商店的貨架上擺著呢。
「我倒沒留心我身上的臭味會使我的鼻子失靈,」布恩說。
接著它走掉了。他沒看見它是怎麼走的。當時他跪在地上,雙手抱住那隻癲狂的小狗,耳朵里只聽見那兩隻獵狗可憐巴巴的叫喚聲一點點地遠去,這時山姆走了過來,手裡拿著那桿槍。他把槍悄悄地放在孩子的身邊,站在那兒低下頭來看他。「你現在已經見到過他兩次了,手裡又有槍,」他說。「這一次你本來是滿可以打中他的。」
「那麼你打算拿它怎麼辦呢?」
「這是一條狗,」山姆說,他的鼻孔在很有規律地微微一張一合,那第一天早上獵犬追蹤老熊時他眼睛里那股淡淡的、矇矓的凶光又出現了。「就是這條狗。」
「即使失靈也沒關係,」德·斯班少校說。「我們並不靠你去追蹤熊。讓他到外面去睡。讓他跟別的狗一起到屋子底下去睡。」
「不用去,」德·斯班少校說。「我叫牌,」他對華爾特·艾威爾說。接著,他又對麥卡斯林說,「要是你去,也別告訴我情況怎樣。我開始看出我上了年紀的第一個跡象了:知道別人不服從我的命令就不高興,即使我下命令時就知道這命令是根本沒人服從的。——一對小牌,」他對華爾特·艾威爾說。
現在,只要他願意,他任何時候都能在離營地十英里、五英里或甚至更近的地方找到那隻彎曲的腳印。接下去的三年裡,有兩回,他守候在崗位上,忽然聽到狗群找到了老熊的臭跡時發出的吠聲,有一次它們甚至碰巧撞上了它,它們的吠聲尖利,凄涼,歇斯底里得簡直像人的聲音。有一次,他借用了華爾特·艾威爾的步槍打伏擊,看見老熊橫穿過一條林中走廊,這條長廊是龍捲風掃過時把樹木颳得七倒八歪造成的。老熊像火車頭似的一衝而過,並沒有一步步跨過亂七八糟的枝木,快得他簡直不敢相信熊能跑得這麼快,幾乎快得像鹿,因為鹿跨越時大部分距離都是在空中越過的;他這會兒才明白為什麼一隻狗非得有非凡的勇氣,而且個頭與速度也都得與眾不同,才能把熊弄得走投無路。他在家裡養了一隻小狗,是一隻雜種狗,也就是黑人稱為「小不丁點兒」的那種捕鼠狗,它本身也並不比耗子大多少,可是勇猛異常,這種勇猛早已不能算是真正的勇敢,而是鹵莽了。有一年的六月,他把小狗帶進森林,算好了時間,彷彿他們是去會見另一個人似的,他親自帶了那隻「小不丁點兒」,在它頭上套了一隻布口袋,而山姆·法澤斯帶的是一對獵狗,用皮帶拴著,他們埋伏在臭跡的下風頭,還真的遭遇了那隻熊。雙方距離太近了,那隻熊竟轉過身來作困獸之鬥,雖然孩子後來才明白,那隻熊大概是被小雜種狗的發瘋一樣的尖叫弄昏了頭所以才會這樣做的。它背靠一棵大柏樹的樹榦,用後腿支著站立起來,準備拚命;在孩子眼睛里,這隻熊在不斷地往上長,變得越來越高,甚至連那兩隻獵狗好像也從小雜種狗那裡感染到一種絕望的、不顧一切的勇氣。到這時候,他突然明白小雜種狗的吠叫聲是不會停止的。他把槍往地上一扔就奔。等他追上並且抓住那隻聲嘶力竭地亂吠並且像只紙風車似的在亂轉的小雜種狗時,他覺得彷彿來到了老熊的鼻子底下。他聞到了它那股氣味,濃烈的、熱烘烘的、腥臭的氣味。他伸開四肢傴身向地,抬起頭來一瞅,只覺得它像從半空中打下來的一個霹靂,黑壓壓的高不可攀。孩子感到這景象非常熟悉,後來才想起來:這正是他經常在夢中見到的情景。
「不過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麥卡斯林說。「這又有什麼好處呢?即使是山姆,也永遠馴服不了這隻野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