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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斑馬 一

花斑馬

是啊,先生。弗萊姆·斯諾普斯搞得這一帶鄉下到處都是花斑野馬。白天黑夜都聽得見鄉親們的趕馬聲,又嚷又叫的。有時還聽得見野馬在小木橋上來回奔跑,聲音跟打雷似的。就說今天早上我進城去,快到半路,馬慢吞吞地走著,我坐在四輪馬車裡迷迷糊糊地快要睡著了。突然,從樹叢里騰地蹦出一樣東西,一下子躥過大路,蹄子沒沾地,從我的騾子身上飛躍過去。這東西足有一張廣告牌那麼大,活像一隻老鷹飛過天空。我整整花了三十分鐘才把我的騾子勒住,把亂了套的韁繩和馬車收拾好,重新套馬趕路。
好吧。弗萊姆就這麼待了下來,在凡納店裡當夥計。他東賺五分錢,西賺五分錢,可對誰都一字不提。不,先生。鄉親們從來不知道他什麼時候佔了別人的便宜,除非上他當的人自己說出來。他總是坐在店堂的椅子里,嚼著煙草,從來不肯談他自己的事。總得過一星期左右,我們才能打https://read.99csw•com聽出來,他不跟人說的原來並不是他的事兒,而是別人的。不過,這得受他騙的那個人氣得忍不住說了出來,我們才知道。這就是弗萊姆。
弗萊姆早就無影無蹤了。我猜他是看老婆去了,也許還去看看他那個娃娃有沒有下地去幫比利大叔犁田。得克薩斯人把馬趕到小約翰太太家的場院里。一開始他遇到點小麻煩。那是在馬進門的時候;它們從來還沒見過籬笆呢。後來他總算把這些牲口全趕了進去,還拿把剪刀把拴馬的鐵絲都鉸斷。他把它們轟進牲口棚,在馬槽里倒上玉米粒兒。這時候那些馬差點沒把牲口棚踢翻了。我想它們以為那些玉米粒兒都是蟲子。也許是這麼回事吧。總之,他把馬關起來,宣布第二天清早天一亮就開始拍賣。
上星期五,弗萊姆本人也回來了。他是跟另一個人一起坐著大車回來的。那個傢伙戴一頂大高帽子,褲子后兜插九-九-藏-書著一把象牙柄的手槍和一盒薑汁餅乾。他們的大車後面拴了大約二十多匹得克薩斯矮種馬,用帶刺的鐵絲拴在一起長長的一大串。它們的顏色花花綠綠像鸚鵡,脾氣溫順得像鴿子;可隨便哪一匹馬都會像響尾蛇那樣,一下子就要了你的命。沒有一匹馬的眼睛是一個顏色的。我猜哪匹馬都沒見過馬鞍子。得克薩斯人下車走到馬跟前,想讓大伙兒看看,這些馬是多麼馴順。有一匹馬刺啦一下把他的背心撕了下來,就跟用剃刀刺的一樣。
大約在一年前,有一天,一輛黃輪輕便馬車和一匹梳刷得乾乾淨淨的馬離開這裏。聽說這兩個人去得克薩斯了。第二天,比利大叔和尤拉還有弗萊姆坐著比利大叔的四輪雙座馬車進城去。回來的時候,弗萊姆和尤拉已經結了婚。再過一天,我們聽說又有兩輛黃輪輕便馬車走了,可能也是到得克薩斯去了。那是個大地方。
我們估計他得花上十年時間,九-九-藏-書才能把喬地·凡納的全部家當拿過來。可是,他根本沒有等那麼久。我想你們大家都知道比利·凡納大叔的那個姑娘尤拉。她是凡納大叔最小的女兒,喬地的妹妹。一到星期天,這一帶的所有的黃輪輕便馬車就都到了比利·凡納家,梳刷整齊的馬都拴在他家籬笆上。花|花|公|子們坐在門廊里,像蜜蜂圍著蜜罐子一樣,圍著尤拉團團轉。她是這裏那種身材高大可是模樣挺溫柔的女孩兒,笑起來比新翻的田地還要可親。小夥子們誰也不肯首先告辭。他們就這樣坐在門廊里,一直坐到半夜三更不得不回家的時候。儘管有的人還得騎馬走上十來英里路,第二天一早又得下地幹活,可他們總是一齊起身告別。一大夥人三五成群地騎馬、坐車到小溪渡口,把梳刷整齊的馬和黃輪輕便馬車拴好,相互打上一架,然後再上馬坐車回家。
總之,大概在婚禮之後一個來月的時候,弗萊姆和尤拉也到得克薩斯去了。他們走了九_九_藏_書快一年。上個月尤拉回來了,帶著個娃娃。我們仔細琢磨,大伙兒都認為從來沒見過三個月的孩子長得這麼大的。他都能扶著椅子站起來了。我想得克薩斯是個大地方,那裡的人一定長得又大又快。反正,照這樣長下去,這孩子到八歲就該會嚼煙葉,能參加投票了。
那天晚上,我們坐在小約翰太太家的門廊下。你們大夥都記得吧,那天快到月中,月亮有點圓了。我們看得清清楚楚:那些帶花斑的畜生就像池塘里的小魚似的,繞著籬笆在場院來回亂竄。隔一陣子它們就靠著牲口棚擠成一堆,相互又踢又咬,這就是休息了。我們先聽見一聲長嘶,接著就是一陣用蹄子踢牲口棚的梆梆聲,好像手槍在開火,似乎有個人拿把手槍在一窩山貓里從從容容地練槍法。
這位弗萊姆·斯諾普斯真是個人物。他要算不上是個人精,那我就不是人。大約十年前的一個早上,大伙兒剛在凡納的門廊里坐定下來,打算抽袋煙聊聊天,他從櫃九*九*藏*書檯後面走出來,沒穿外套,頭髮從中間對分,就好像他給凡納當夥計已經有十年了。鄉親們都認識他。他的家族人口很多,住在離河邊低地大約五英裡外的地方。至少那一年他們是住在那兒的,種著租來的土地。他們從來不在一個地方長住,一年不到就會帶著當年出生的孩子,有時還是雙胞胎,搬到別處去了。他們就是那麼一大家子人,年年生孩子,年年租種別人的土地,事事挺有規律的。除了弗萊姆以外,全家人還是當佃戶,年年搬家。可是有一天,弗萊姆在這兒出現了,從喬地·凡納的櫃檯後面走出來,似乎他就是店主人。他在店裡才幹一兩年,鄉親們就知道,要是他再給喬地幹上十年,喬地就該給他弗萊姆·斯諾普斯當夥計了。這個傢伙啊,只要手裡有四分錢做本錢,他就能賺五分錢。他同我做過兩筆買賣,都賺了我的錢。我這個人夠精明了吧,可那個傢伙還要厲害。我只是希望他在我之前先發財。我就是這麼一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