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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老熊

荒野老熊

他在一根枯木上坐下來,正好看見了那道歪斜的熊掌印——歪歪扭扭,巨大無比,雙趾腳掌留下的凹痕。他仔細看去,只見掌印里積滿了水。他抬頭看了看,荒野縮攏了,凝固了——那片空地,他尋覓的那棵樹、矮樹叢、手錶、指南針,在一束陽光的照耀下熠熠發光。就在這時,他看見了那頭熊。它並不是一下子冒出來突然現身的,它原本就在那兒,巋然不動,結結實實,在鬱鬱蔥蔥、無風的正午時刻,鑲嵌在太陽投下的斑駁光影中。它不像他夢到過的那麼巨大,但是與他預料中的一樣高大,或更加高大,高大無邊,映襯在斑駁而朦朧的光影中。他安靜地坐在枯木上,熊打量著他,他也朝熊看去。
「是的,」薩姆說,「我想教你學會不開槍的時候應該怎麼做。真要讓熊或鹿任意衝過來,獵人和獵狗就都玩完了。」
「我——」男孩說,「我沒有——我從未想過——」
「它每年都要來的,」薩姆說,「每年來一趟。也許只是想看看這次誰住在營地里,看看他會不會開槍,看看我們有沒有帶來能咬住它、逮住它的獵狗來。它會把獵狗們引到河邊去,然後再打發他們回家。我們還是回去吧,看看獵狗們回營時是什麼樣子。」
「它們都不行,其實有一條就足夠了。」薩姆說,「熊不在這兒。也許,哪兒也找不到它。唯一可能的是某個帶槍的獵人碰巧遇到了它。」
現在只要他願意,他隨時能找到那隻歪斜的爪印,距離十五英里、十英里或五英里,有時候更近,就在營地附近。在過去三年的蹲守期間,他兩次聽見獵犬碰巧追到了它的蹤跡。第二次時,獵犬們似乎狂跳了起來,聲音高亢,帶著自卑,幾乎像人一樣歇斯底里,猶如兩年前那個凌晨所出現的情況一樣。其實,它們遇到的不是那頭熊。他會回憶起三年前的那個正午、林中空地、他自己,還有那頭熊,在無風的時刻鑲嵌在斑駁的陽光中。對他來說,這件事似乎從未發生過,他也只是在做夢而已。然而,它確實發生了。他們互相看著對方,從和地球一樣古老的荒野中冒出來,在那同一時刻步調一致地出現,不僅僅是因為奔流的血液驅動著肉身與骨骼,而是源於對某種更加永恆的事物的觸動、承諾與確認,因為脆弱不堪的血肉之軀隨時可能被意外事件所毀滅。
男孩站了起來。他仍然牽著小獵犬。小獵犬被抱在懷裡,離開了地面,依然狂吠不止。那兩條獵犬的咆哮聲越來越弱的時候,小獵犬仍然上躥下跳,就像一根糾結的鋼絲彈簧。他有點氣喘吁吁,但是已經不再顫抖或哆嗦了。
「是老本熊!」孩子叫道,「竟然往這兒來了!」他大叫,「正往這兒來了!」
「那個人不會是我。」孩子說,「可能是沃爾特,是上校,是——」
「你必須要做出選擇。」薩姆說。
他心裏想著,要等到下一年秋天了。可是第二年的秋天沒有見到,第三年的秋天沒有見到,第四年的秋天也沒有見到。這時他已經十四歲了。他獵殺了一頭雄鹿,薩姆·法澤斯用溫熱的鹿血在他的臉上塗上了標記。次年,他又獵殺了一頭熊。不過,早在獲得這個殊榮之前,他已經和許多大人一樣是森林中的能手了,擁有豐富的捕獵經驗。到了十四歲的時候,他是一個比大多數大人還要優秀的森林獵手,捕獵經驗更加豐富。營地周圍三十英里的地界,沒有他不熟悉的地點——小河、山脊、水閘、地標、樹木、道路。他可以把人帶到其中的任何一點而不出一絲偏差,然後又能把人帶出來。他知道的一些捕獵小路,甚至連薩姆·法澤斯也不知道。十三歲那年,他發現了一頭雄鹿的窩。他瞞著父親,借來了沃爾特·厄威爾的步槍,在拂曉時分埋伏以待,等雄鹿回窩休息的時候,當場把它獵殺。就像薩姆教他的那樣,他按照古老的契卡索族先輩們的樣子再獵殺了母鹿。
「他總要說點什麼。」父親說,「他說的是真。真是永遠不會改變的,真是唯一的,真包含著一切觸動人類心靈的事物——榮譽、自豪、憐憫、爭議、勇氣、愛。現在你明白了嗎?」
男孩在破曉前就離開了營地。這時,艾什舅舅還沒有從廚房地鋪上的被窩中醒來,也沒有生火做早飯。他只帶了指南針和一根防蛇用的棍子。他走了將近一英里的路程,然後才動用一下指南針。他坐在一根圓木上,那隻看不見的手裡拿著那個看不見的指南針,各種神秘的夜晚的聲音,在他走動的時候寂靜無聲,這時又驟然響起,隨後又永遠地停止了。貓頭鷹的叫聲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蘇醒了的各種日鳥的啁啾聲。他的眼睛能看見指南針了。然後,他快速地走著,不過仍然是靜悄悄地走著。他正變得像森林獵手一樣越來越優秀,只是他自己尚未意識到這一點。
這時,熊動了,沒有發出任何聲音。它從容地走著,穿越那片空地,頃刻間走進了耀眼奪目的陽光下。它走到了空地的另一頭,又停了下來,並轉頭朝他看過來,而他屏住了呼吸,總共吐納了三次。
「你今天看起來不對勁。」薩姆說。
那年他十歲。可是故事早就開始了,早在那天之前就開始了。當時,他終於用兩個數字寫下了自己的年齡,而且第一次看到了那塊宿營地。每年的六月和十一月,父親、德·西班上校、康普森老將軍和其他人都要在營地里住上兩個星期。儘管還沒有見過那頭巨熊,但他早已領教過它那隻毀於機關陷阱的后掌。在一個方圓一百英里的地區,這頭熊早已贏得了巨大的名聲,像活著的人一樣擁有一個響亮的名號。
今天在這兒蹲守,和以前並沒有什麼兩樣。他每天清晨都這樣蹲守著,已經持續了十天,不同的只是一些細節而已。對他而言,這個地區從未踏足過,但卻和其他地區一樣似曾相識。過了近兩個星期的時間,他終於相信自己能夠對那一成不變的荒野,和那一成不變的孤寂有所了解了。人類雖然穿行其中但卻無法九-九-藏-書改變,不會留下印記,也不會留下傷痕。薩姆·法澤斯的遠古祖先,契卡索部族的始祖們,潛入這片荒野四下尋覓,揮舞著斧頭砍伐,拉開弓箭施放的時候,荒野的外觀與現在相比毫無二致。不過,所不同的只是因為,他在廚房時就聞到了獵狗擠成一團諂媚荒野的味兒,看見了那條歪斜著耳朵和肩膀的獵狗,那條據薩姆說為了問心無愧不得不勇猛地拼搏一下的獵狗,昨天還在那根朽木的旁邊看到了那頭熊剛剛留下的爪印。
「你早就知道,它是不會到這兒來的。」他說。
「嚇壞了吧。」薩姆說,「這是身不由己的。不過,不用害怕。森林里沒有什麼東西會傷到你的,除非你把它逼得走投無路,除非你讓它嗅到了你自己怕得要命。熊或鹿也會被懦夫嚇破膽的,就像勇敢的人也會被懦夫嚇破膽一樣。」
「明天再來吧。」他說。
那麼我非要見到它不可,他心裏想著,一定要親眼看到。否則的話,對他來說,這種狀況將會永遠地持續下去。同樣的狀況已經發生在父親和德·西班上校的身上了,甚至也發生在康普森老將軍的身上——德·西班上校的年紀比父親大,康普森老將軍的年紀更大,早在1865年時還當過一族之長呢。否則的話,這種狀況就會這樣沒完沒了地持續下去,一次又一次地發生著,今後的今後還將發生著。對他來說,有兩樣東西他將永遠也看不清,一個是他自己,另一個是那頭熊——它宛如一片朦朧的影子,來自於時間肇始的靈界,最後也變成了時間。那頭老熊變得永生不死了,他本人參與其中,多少也分享了一點,而且綽綽有餘。他現在明白了自己在縮成一團的獵犬身上聞到的是什麼味兒了,在自己的唾液中所感覺到的是什麼味兒了。他認出了那是恐懼。所以我非要見到它不可,他毫不畏懼,甚至也毫無希望地想著,一定要親眼看到。
在沒有見過這頭熊之前,有關它的故事就已經在他的腦海里翻騰了,甚至在他沒有看到那片被砍伐的森林前,它的目光和巨大身影就在數不清的夢中出現過。它在森林里留下了彎曲歪斜的掌印,毛髮蓬鬆,身形龐大,眼睛通紅,雖然不是惡狠狠的樣子,但卻是巨大無比——如此巨大,連獵狗也不敢朝它吠叫,連駿馬也不願追趕,獵人們毫無制服它的辦法,開槍也不管用。在這個面積不斷縮小的地區內,它真是太巨大了。在沒有親眼看到巨熊與荒野之前,他調用了兒童全部的預感力,似乎看到了它完整的身形。那片在劫難逃的荒野,人們正在持續不斷地用斧頭與犁頭一點點吞噬著它的邊界;人們對荒野充滿了畏懼,正因為它是荒野——老熊在這片土地上贏得了巨大名聲,數不清的人們甚至連各自的姓名都不知道。在老熊的名號下,奔跑著的甚至不是一頭終有一死的動物,而是一隻不合時宜的怪獸;它不屈不撓,不可征服,彷彿來自一個已經消亡了的古代,是古老荒野世界中的一個幽靈,一個縮影,一個神靈。渺小的人類蜂擁而至,帶著憤怒、憎恨與恐懼開墾著荒野上的土地,猶如侏儒們圍住一頭昏昏欲睡的大象的腳踝忙碌著。而那頭老熊顯得孤寂,不可征服卻孑然一身,沒有伴侶,沒有子女,永生不死——如同耄耋之年的普里阿摩斯失去了耄耋之年的妻子,卻比他的所有兒子活得還要長壽。
十歲前的每年十一月,他都能看到那輛四輪馬車載著獵狗、卧具、食物和獵槍,搭乘著父親、泰尼家的黑奴吉姆和印第安人薩姆·法澤斯(他是契卡索族酋長與一位女黑奴的兒子),啟程出發,朝傑弗遜小城駛去,在那兒與德·西班上校等人匯合。在七歲、八歲、九歲的男孩眼裡,他們不是去大谷底獵熊獵鹿,而是和那頭他們無意獵殺的巨熊進行一年一度的約會。兩個星期後,他們準會打道回府,沒有任何戰利品,沒有熊頭或熊皮——對此他早有預料。他甚至也不擔心獵物會被放在馬車上而沒有被自己看到。他一直堅信:到了十歲,當父親允許他一同前往的時候,他也會在每年十一月的這個兩個星期中,和父親、德·西班上校、康普森將軍以及其他人一起,與獵狗們不敢吠叫、步槍獵槍打中了卻不流血的這頭巨熊來一次約會,在這個一年一度的盛會中,去見證這頭狂暴而不朽的老熊。
日出時分,他驚醒了一頭母鹿和一隻幼鹿。他從它們休憩的地點走過,只有咫尺之遙,因而看得真真切切——倒伏的茸毛、白色的短尾,幼鹿在母鹿身後一掠而過,奔跑速度之快令他感到難以置信。他逆風的行獵方法是正確的——這都是薩姆教的。眼下,這個方法不重要了。沒有帶上那桿槍,是他心甘情願、主動放棄的結果。他並沒有將此舉看成是一種策略或是一次取捨,而是將它看成一種新的狀況。在這樣的狀況下,不僅是那頭熊迄今為止尚未打破的神秘狀態,關於獵殺與被獵殺的古老規則和均衡遊戲也已經被廢止。他一點也不擔心,甚至當恐懼完全佔據內心的時刻也不擔心——鮮血、獸皮、內臟、獸骨,以及那些沒有成為他的記憶前的久遠記憶——一切的 一切,除了那種稀薄的、清澈的、永生不滅的覺醒。唯有這一覺醒使他不同於這頭老熊,不同於其他所有熊和鹿。他有可能在謙恭中獵殺它們,並且還要為自己的獵殺本領和堅韌品格感到自豪。昨天倚靠在暮色中的圓木柵欄上時,薩姆還曾提到過他的本領和品格。
到了正午時分,男孩早已從小河那兒走出去了很遠,走進了一片嶄新而陌異的地區,也是他到過的最遠的地方。他此刻在森林中徒步而行,不僅僅仰仗著爺爺傳給他的那塊又舊又重、厚如餅乾的銀表。當他終於歇下腳步https://read•99csw.com時,才第一次——打從拂曉時他從那根枯木出發時起——看清了指南針。走過的距離已經夠遠的了。他在九個小時前離開營地。從現在算起,再過九個小時,天就已經黑了一個小時了。可是,他沒有想這個。他思忖著:好吧,是的,那又怎麼樣呢?他站住了一會兒,在鬱鬱蔥蔥、遮天蔽日的孤寂中顯得另類而渺小。他在回答自己提出來的問題,不過疑問尚未形成就已經停止。正是那塊表、那個指南針、那根棍子——這三件沒有生命的機械物件陪著他走了九個小時,抵擋住了這片原始的荒野。他把表和指南針小心翼翼地放在矮樹叢上,將棍子斜靠在一旁,把自己徹底交給了荒野。
「哈哈,」薩姆說,「還沒有奔跑,只是在踱步。」
在即將消逝的昏暗的午後,他站在薩姆身旁,看著一根倒伏在地的枯木已經腐爛成了空殼,上面還留下了一道道獸爪的痕迹。在枯木附近的潮濕地面中,有一隻歪斜著的巨大的雙趾爪印。這時他明白了當時在廚房裡瞅著那些蜷縮一團的獵狗時,自己聞到的是什麼味兒了。他第一次意識到那頭熊只不過是一隻普通的動物而已,在他記事前就已經在耳邊回蕩,在夢中浮現,也同樣在父親、德·西班上校,甚至康普森老將軍的耳邊回蕩過,在他們的夢中浮現過,也是在他們能記事前就發生了。如果他們每年十一月趕往營地時根本沒想過要把獵殺的老熊帶回來的話,那麼其原因不是它不能被獵殺,而是一直以來,他們實際上根本就沒有希望獵殺那頭老熊。
這頭熊的故事他已經聽了很多年了。那數不勝數的傳奇:儲藏玉米的倉庫被糟蹋,一窩窩大小豬仔甚至小牛被拖進林子里吃掉,陷阱機關被踏平或毀壞,獵狗被撕碎和屠戮,獵槍甚至步槍在近距離射擊竟像頑童從管子里吹出來很多豌豆一樣毫不頂用——傳奇早在他出生前就已經開始。那是一條遍布廢墟與毀滅的長廊,毛蓬蓬的巨大身軀從中衝過,雖然速度不快,但是卻像火車頭一般無情推進,難以阻擋。
「是的。」男孩說,「我——」
他側耳恭聽他們交談,只傾聽不說話。他們說,那片荒野,那片廣袤森林,比任何白人文獻記載的還要廣袤,還要古老;他們說,白人真夠愚蠢的了,自認為買下了其中的一部分;他們說,印第安人真夠無情的,自以為其中的一部分是屬於他們的,因而可以賣給白人。荒野屬於所有人,不屬於白人、黑人或紅種人,而是屬於所有人,屬於用意志力和剛毅來克服磨難,用謙恭和本領求得生存的獵人們。獵犬、熊、鹿在荒野中比肩共存,各求慰藉;它們馳騁在荒野中,聽命于荒野,委身於荒野,遵守著那些古老而不可調和的規則,進行著這場古老而不屈不撓的角逐,既無悔恨的餘地,也絕無仁慈可言。說話聲停了下來,但所說的話卻是擲地有聲的,並故意留出時間讓大家回顧、追想與精確地回憶。男孩蹲在閃爍的爐火旁,如同泰尼家的吉姆一樣蹲著。只有在給火爐添柴、傳遞酒瓶給杯子倒酒的時候,吉姆才會站起來走動一下,因為現場總會有一瓶酒的。因此片刻之後,他覺得那些充滿了情感、理智、膽略、計謀與速度的激動人心的時刻,都被濃縮、凈化在那瓶棕褐色的烈酒中。這酒不是供婦女飲用的,也不是供男孩和兒童飲用的,而是專供獵人們飲用的。獵人們所飲用的不是他們獵殺的動物的鮮血,而是某種已經被濃縮了的不朽的荒野之酒。他們溫文爾雅地飲著,甚至畢恭畢敬地飲著,不會像異教徒那樣卑劣地以為飲酒能讓他們獲得謀略、力量和速度等各種本領,他們是通過飲酒向這些本領行禮致敬。
第二天凌晨,他們在日出前三個小時離開了營地。這次他們駕著馬車,因為距離太遠,無法步行,即使是馬車裡的獵狗也不行。當第一縷暗淡的陽光升起來時,他們又一次來到了一個以前從未來過的地方。薩姆為他找了一個位置,叮囑他待著別動,然後兩人分開。那桿獵槍太大,不適合他。槍不是他的,而是德·西班上校的。他迄今只開過一次槍——來營地的第一天朝著一根樹樁開的,想了解一下槍的反衝力,搞明白怎樣裝填彈藥。他倚靠在一條小河邊的橡膠樹上,只見漆黑而平靜的河水從一處藤蔓叢中流出來,沒有半點漣漪,經過一小段開闊地帶后,又流入藤蔓叢中。那兒有一隻看不見的鳥兒——黑奴們管它叫「上帝之主」的大啄木鳥,在一棵枯死的樹榦上發出篤篤篤的聲音。
他聽見了獵狗的叫聲。這是他首次來營地后的第二個星期了。他和薩姆·法澤斯倚靠在一棵巨大的橡樹上,旁邊是那條隱隱約約的十字小路。每天黎明,他們就站在這個地方聽獵狗的叫聲,已經連續九天了。此前他曾聽到過一次,就在上個星期的一天早晨——那是一聲低吼,搞不清源頭,在潮濕的森林里產生了迴響,瞬間膨化成一個個單獨的聲音,而他能辨認出這一個個的聲音,還能叫出它們的名字來。他在薩姆的叮囑下舉起了獵槍,拉開槍栓,然後紋絲不動地站著,而那一陣看不清來向的嘈雜聲,迅速升起,從空中掠過,然後慢慢消失。他似乎能真真切切地看見那頭奔鹿,那頭金黃色、煙霧色的雄鹿,長長的身影飛速逃竄過去,湮沒在森林中,湮沒在昏暗的荒野中。甚至當獵狗的叫聲沉寂下來的時候,那一陣嘈雜聲依然嗡嗡嗡地回蕩著。
他們趕到營地時,獵狗們已經返回。那十條獵狗蜷縮在廚房的後面。男孩和薩姆蹲下身子,朝昏暗處仔細瞅去,只見這些獵狗擠成一團,悄無聲息,眼睛熠熠發光,撲閃地看著他們,然後又失去光澤,不再發聲,顯然是聞到了某種味兒,不https://read.99csw.com是獵狗身上的卻比獵狗身上更濃的味兒,也不是普通動物身上的,而是一頭野獸身上的味兒。除了那片原始的荒野,在這些自卑的、幾近痛苦吠叫的獵狗前方什麼也沒有。因此,當第十一條獵狗在中午時分回來時,所有的人都投去了注視的目光——甚至包括艾什老舅(他自稱自己首先是一個廚子)。薩姆給這條獵狗殘破的耳朵和歪斜的肩頂上塗上松節油和潤滑油。在男孩看來,只不過是那片荒野——而不是什麼活的野獸——短暫地彎下了身子,在這隻魯莽冒失的獵狗身上輕輕拍了一下而已。
「我知道。」薩姆說,「它只是來看一眼而已。你甚至都沒聽到它的動靜,是吧?」
然而,那頭老熊卻不好對付,儘管現在他對爪印的熟悉超過他自己的腳印。不只是那個歪扭的雙趾爪印了,即使看見了那三個正常的爪印,他也能明確地區分,而且不是根據爪印的大小來判斷。方圓三十英里的地界內,其他熊也留下了幾乎一樣大小的爪印,但是這頭熊的爪印不僅僅是巨大而已。如果說薩姆·法澤斯是他的老師,他家後院里的兔子和松鼠是他的幼兒園,那麼老熊出沒的這片荒野就是他的大學,這頭老公熊就是他的母校了。它在如此漫長的日子里沒有伴侶,沒有子女,已經成了它自己無性的祖先了。不過,他還從未看清過它呢。
前兩三個小時,他走路的速度並不是很快,現在走得也不快,儘管他是可以健步如飛的,但是距離已經不重要了。他試圖以放了指南針的那棵樹為軸心,繞著它走上一圈,希望能回到出發的地點,或者至少能與這棵樹交會,因為方向現在也不重要了。不過,那棵樹已經找不到了,於是他照薩姆教的那樣——從相反的方向走了一圈,這兩次的線路會在某一點交叉的,然而他並沒有見到上一次留下的腳印,雖然找到了那棵樹,卻已經不是原來的地方——沒有矮樹叢,沒有指南針,沒有手錶,甚至樹也不是原來的那棵樹了,因為樹旁有一隻絨毛狗。於是,他依照薩姆教的那樣,又做了一件事,也是最後一件事。
「我沒有看見它。」他說,「沒有看見,薩姆!」
「我不知道,爸爸。」他說,「它的右後腿上有一隻大虱蠅子,我都看見了。我當時手裡沒槍。」
他根本聽不到狗的叫聲。他一直沒有聽到,只聽到啄木鳥時斷時續的篤篤篤聲。他知道那頭熊正在看著他。他還從未見過它。他不知道熊是在他的身前,還是在他的身後。他沒有移動,手裡握著那桿無濟於事的獵槍,沒有人提醒他拉開槍栓,直至到現在他也沒有把槍栓拉開。此時此刻,他在唾液里感覺到了某種像黃銅一般的味兒,他熟悉這個味兒,因為當時在廚房見到那些擠成一團的獵狗時,他就已經嗅到了。
「還好,」他說,「那隻不過是一頭鹿。」
「可是手裡有槍的時候,你並沒有開槍啊。」父親說,「為什麼?」
男孩沒有回答。父親沒有等他回答,站起身,走到了屋子的另一頭,來到書架前。經過的地方有男孩兩年前獵殺的熊皮,還有父親在男孩出生前獵殺的更大的一頭熊的獸皮。書架的上方,高高掛著的是男孩獵殺的第一隻雄鹿的鹿頭。父親管這間屋子叫「辦公室」,種植園裡的所有生意都在這兒交易完成。十四年來,男孩在這間屋子裡聽到了最精彩的談話。德·西班上校來過這兒,有時候是康普森老將軍,還有沃爾特·厄威爾、伯恩·赫根貝克、薩姆·法澤斯、泰尼家的吉姆——他們都是獵手,熟悉這片森林,熟悉森林里奔跑的動物。
就在這個當口,他又看到了那頭熊。之所以能看到,完全是因為他雖然一心想著它,卻渾然忘了去尋找它。他仍然手持沃爾特·厄威爾的步槍,看到老熊穿越了長長一塊空地——那是一條龍捲風刮過時形成的狹長地帶——的尾端。老熊快速穿過那裡,而不是像火車頭那樣軋過雜亂的樹榦和樹枝,奔跑的速度比他曾經想象過的要快得多,幾乎與飛鹿一樣快——因為鹿奔跑時大部分時間是四腳離地的——速度太快了,連舉槍瞄準也來不及。這時,他猛然意識到這三年來究竟是哪兒不對勁了。他坐在一根枯木上,戰慄著,哆嗦著,彷彿以前從未見過森林一般,也從未見過在森林中出沒的動物一樣。他帶著難以置信的驚訝和困惑意識到,怎麼能把薩姆·法澤斯教給他的那件重要的事情給忘了,那件事在第二天就被老熊印證了。三年後的今天,這件事又重新得到了確認。
「你也不可能打不中!」他說,「你手裡有槍!你也沒開槍!」
父親拿著一本書回來,又坐了下來,把書打開。「你聽著。」他說,大聲朗讀了五個詩節,聲音平靜而從容。已經是春天了,屋子裡已不再生火。這時,他目光朝上,男孩注視著他。「好了,你聽著」父親說,然後又朗讀了一遍,但這次只讀了第二詩節。讀到詩節結尾的最後兩行,他把書合上,放在身邊的桌子上。「她不會老,雖然你不能如願以償,你將永遠愛下去,她也永遠秀麗!」父親說。
我帶槍了,男孩心裏想著。
「會嗎?」男孩說,「你是怎麼知道的——」他停頓了一下。「你是說它已經認識我了,可是我以前從來沒有來過這兒,它還沒來得及發現我,是不是——」他又停頓了一下,眼睛看著薩姆,只見老人的臉十分平靜,隨後微笑了起來。他謙虛地說著,語氣中甚至一點也不驚訝:「原來它在觀察的人是我呀。我想它不需要來,哪怕一次。」
他不知道。其實,事情簡單得多。有一頭老熊,兇猛而殘忍,不僅想要活下來,而且對自由充滿強烈的自豪,對自由是如此自豪,即使看見自由受到威脅也毫不畏懼,甚至也毫不驚慌。不,它有時候似乎故意將自由置九九藏書於危險之中,目的是為了品嘗自由,是為了讓古老而強壯的血肉之軀變得更加柔韌和敏捷,用來防衛和保護自由。還有一位老人,他是女黑奴和印第安國王之子。他既是母親所在的族群——這個族群有著漫長的歷史,磨難讓他們變得謙恭,忍耐使他們感到自豪;在磨難與不公中,他們的謙恭與自豪延續了下來——的後裔,也是父親所在的族群的後裔。這個族群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歷史比第一位先民還要長久,這片土地上早已沒有了他們的身影,只剩下一位老黑奴的變異血脈與一頭老熊不可征服的野性精神所結下的孤獨的兄弟情誼。還有一個男孩,他希望能學會謙恭和自豪,讓自己成為嫻熟而令人尊敬的森林獵手,但是他突然間發現,自己的捕獵本領如此嫻熟,進步如此之快,進而擔心自己是否真的令人尊敬,因為他還沒有學會謙恭和自豪,雖然他也曾經努力過。直到有一天,他同樣在突然之間發現,一位對謙恭和自豪沒有下過定義的老人,彷彿手拉手地牽著他來到了那個地方。在那兒,一頭老熊和一隻幼小的混血狗向他表明,如果能獲得其中任何一樣,他就能獲得謙恭與自豪。
眼下,他明白了薩姆·法澤斯說過要找到一條合適的獵犬是什麼意思了,這條獵犬的大小並不那麼重要。因此,當他四月份單獨回家時——那時學校已經放假,男孩子們幫著父親打理地里的莊稼,而他得到了父親的允許,承諾四天後回家——於是他得到了這條獵犬。這是屬於他的獵犬,黑奴們管它叫混血狗,一條幼犬,一條捕鼠犬,它的身體不比老鼠大多少,但是卻無比勇猛——這種勇猛長久以來已不再是一種膽量,而是演變成了一種兇悍的蠻勇。
「我們有十一條獵狗啊。今天早上,它們還追蹤過呢。」
他停下腳步,有一會兒,他沒有吱聲。後來他平靜地說著,平靜中透著急促的衝勁兒,彷彿一個孩童在小溪上建造的微型水壩垮塌了似的。「我好著呢。不過,什麼叫不對勁兒?我去了小河邊。甚至又看到了那根枯木。我——」
「也許吧。」薩姆說,「凌晨時分,你一定要提高警惕。它很機靈,所以它活了這麼久。如果它被圍起來,不得不找一個方向衝出去,那一定會找你的。」
到了第十天的早晨,他又聽到了狗吠聲。他趕緊按照薩姆教他的那樣,端起了那桿又長又重的獵槍,而此刻薩姆甚至還未開口說話。不過,這次不是鹿了,也不是獵狗們起勁追蹤氣味時發出的嗡嗡嗡嘈雜聲,而是一陣雜亂不堪的狂吠,聲音比平常高出了一個八度音,其中不僅夾雜著遲疑,而且還帶有某種自卑,聲音的速度甚至也不是很快,過了很長時間才完全從耳邊消失,最後在空中某個地方留下了迴音,淡淡的、略帶點歇斯底里的、自卑的、幾近悲傷的迴音,似乎在它們的前方不再是一頭正在逃竄的、尚未現身的煙霧色的食草動物。薩姆曾經教過他,此刻的第一要務就是拉開槍栓,找到一個能看得見所有方向的位置站好,然後再也不要移動。此時,薩姆已經站在他的身旁。他能聽見肩膀的上方薩姆的呼吸聲,能看見這位老人翕動著的圓拱形鼻翼。
薩姆、老本熊、小狗尼普都很棒,他心裏想著。還有他自己。他也很棒。父親就這麼說過。「我懂了,爸爸。」他說。
「它很機靈。」薩姆說,「太機靈了。」他低頭看著獵犬,只見它微微顫抖著,身子緊緊靠在男孩的膝蓋上。它歪斜的肩胛上滲出了幾滴鮮血,黏糊糊的。「真是太龐大了。我們還沒有合適的獵犬。不過,總有一天會有的。也許不是下一次,但總有一天會有的。」
熊走了。它不是走進叢林,或走進低矮的灌木叢。它的身影漸漸消失,重新湮沒在荒野中,彷彿他是看著一條魚,一條古老的大鱸魚,沉入黑暗而深不可測的水塘后銷聲匿跡了,甚至連魚鰭也沒有動彈分毫。
那是第二年的六月。他十一歲了。他們又來到營地,慶賀德·西班上校和康普森將軍的生日。儘管後者在九月出生,前者在十二年後的深冬出生,但是在這兩個星期的時間里,他們一道去垂釣,打松鼠,獵火雞,夜晚帶著獵犬追蹤浣熊和野貓。也就是說,他和伯恩·赫根貝克,黑奴們也可以釣魚、打松鼠、追蹤浣熊和野貓了,因為這些久經歷練的老獵手們對這些小打小鬧是不屑一顧的,他們只是在打賭比試槍法的時候,才會用隨身佩戴的手槍打一下野火雞而已,如老上校德·西班和康普森老將軍,他們在這兩個星期的時間里,坐在安樂椅上,在身前架起一口鐵鍋,燒著布倫瑞克燉肉,攪動著,品嘗著,同年歲已高的艾什爭論著燉肉的做法,讓泰尼家的吉姆把大罈子中的威士忌酒倒進錫制的杯子中,慢慢地啜飲,甚至還包括男孩的父親和沃爾特·厄威爾——相比之下,他們的獵手資歷尚淺。
「你竟然沒有開槍,」父親說,「你離它有多遠?」
那天下午,他騎在拉馬車的那頭獨眼騾子上。這頭騾子不在乎什麼血腥味兒,據說也不在乎那頭巨熊。薩姆騎在另一頭騾子上。在這個轉瞬即逝、白晝越來越短的冬日,他們騎著騾子走了三個多小時。走過的地方沒有路,甚至連看得見的小道也沒有。他們走進了一片以前從未來過的地區。這時,他知道為什麼薩姆讓他騎著這頭不會受驚的騾子了。那頭沒有殘疾的騾子突然止住了腳步,試圖掉頭逃跑,甚至當薩姆翻身下來后也是如此。它大口呼著氣,拚命拉扯和扭動著韁繩,而薩姆緊緊牽住繩子,用溫和的聲音哄著它向前。他可不敢冒險把它拴起來,只能硬拉著它往前走。男孩也從那頭身有殘疾的騾子上跳下來。
「他說的是一位姑娘。」男孩說。
「這獵狗啊它像人,」薩姆說,「跟人很相似。不到迫不得已時,是不會有神勇表現的。他們都知道,要想問心無愧地活下去,遲早是要神勇地表現一番的;他們早就料到了,自己如果神勇地拼搏一下會碰到九九藏書什麼事。」
這時他意識到小獵犬並不會停下。他揮起了手臂,將那桿槍扔在一邊,自己也奔跑了過去。當趕上並抓住那隻瘋狂打轉的小獵狗時,他似乎直接站在了巨熊的身下。
他並沒有等到第四天。他又一次獨自一人,僅在第一天就發現了熊的足跡。這不是一次尾追,而是一次埋伏。他幾乎就像是和某個人約會一樣計算好了相遇的時間,牽著那條獵犬,用飼料袋捂著嘴消音。薩姆·法澤斯用一根韁繩牽上兩隻獵犬。他們在第二天破曉時分埋伏在熊跡的下風口。他們如此貼近,以至於熊轉身的時候,甚至都沒有奔跑,彷彿看到那條鬆開的小獵犬瘋狂咆哮后感到愕然與驚訝。它被逼入了困境,身體抵住一棵大樹的軀幹,用一雙後腿站了起來。在男孩看來,它似乎將永遠屹立在那兒,越來越高大。那兩條獵犬似乎從小獵犬的身上獲得了在絕望中拚死一搏的勇氣,也跟著它沖了過去。
一條小獵犬,沒有名字的混血狗,多而雜的血統,現在長大了,體重還不到六磅重。它好像自言自語地說著:「我不危險,因為再沒有別的獵犬比我更小了;我不兇猛,因為大家只不過管它叫噪音;我不謙卑,因為我離地面太近,不可能再屈膝跪拜;我不驕傲,因為我離它還不夠近,沒有人知道是誰投下的陰影,我甚至都不知道我去不了天堂,因為命里早已註定我沒有一個不朽的靈魂。我能做到的就是勇猛,能這樣做就足夠了。我能做到的就是勇猛,即使大家管它叫噪音。」
「現在把槍栓合上吧。」薩姆說。
他巡視著鬱鬱蔥蔥、光線暗淡的夏日叢林。如果有什麼區別的話,眼下實際上比十一月枯葉腐爛季節還要昏暗不清。甚至在正午時分,太陽只是在地面上斷斷續續地灑下幾許斑駁的光點。地面上始終潮濕,蛇類出沒其間——蝮蛇、水蛇、響尾蛇,它們身上同是斑駁光影的顏色,因此他始終看不見它們,只有在它們爬動的時候才能看見。第一天、第二天,他一次又一次返回到這個位置。在第三天傍晚的暮色中,他從圓木柵欄圍成的馬廄旁經過時,看見薩姆正在把一匹匹馬趕進去過夜。
「明天再試試。」薩姆說,「我們還沒有獵狗呢。」
「我想那就對了。也許它一直在觀察你呢。你還沒有看到過它的爪印?」
「那是因為你帶槍了。」薩姆說。他站在柵欄旁,沒有移動——這位老人,印第安人,穿著破舊褪色的背帶褲,頭戴著只值五美分的草帽——這頂草帽在黑種人那兒一直是奴隸的標誌,現在卻成了他自由的徽章。這個營地,包括那片空地、那幢房子、那座穀倉,以及穀倉前的小院子,那是德·西班上校一丁點兒一丁點兒從那片荒野中主動扒拉出來的——在暮色中漸漸昏暗下去,最後湮沒在荒野叢林中遠古的黑暗中。帶槍了,男孩心裏想著,我帶槍了。
他能嗅到它身上的味兒,濃厚、燥熱、腥臭。他匍匐在地,抬頭看去,只見它隱隱約約屹立在上方,宛如一場暴雨,顏色猶如霹靂一樣,非常熟悉,熟悉得平靜而透明。記憶突然浮現——這就是他夢中經常見到的情境。這時,熊走了。他沒有看見它是怎麼走的。他跪在地上,用雙手拉住瘋狂的小獵犬,聽見那兩條獵犬發出的局促不安的乾號聲越來越遠了。這時,薩姆站了起來。他拾起了那桿槍,靜靜地放在男孩的身旁,然後站在那兒,低頭看著男孩。
或者也可以說,只不過是父親和其他人以為他在打松鼠罷了。到了第三天,他覺得薩姆·法澤斯也是這麼想的。每天清晨,他一吃過早飯就離開營地。他現在有了自己的獵槍——一件聖誕節的禮物。他來到河邊的那棵大樹,那棵他曾經在凌晨蹲守過的大樹旁。他拿著康普森老將軍送給他的指南針,從大樹這個位置開始巡邏。他要通過自學,成為一個超群出眾的森林獵手,練就一身靈敏的感覺。第二天,他甚至找到了那根枯木,枯木附近就是他第一次看見歪扭爪印的地方。枯木現已完全朽爛成了破碎的木塊,眼下正以難以置信的速度複原著,通過充滿激|情以及清晰可見的自我否棄,重新回歸到土壤中——已經從中長出了新樹。
然後,這個味兒沒有了。啄木鳥的篤篤聲一度戛然而止,乾巴單調的篤篤聲在這時又突然響了起來。過了片刻,他甚至相信自己聽見了獵狗的叫聲——一聲低吠,甚至算不上聲音,也許一直能聽到,只是自己沒有辨別出來而已。這個聲音飄進了他的耳中,然後又從耳中飄出來,最後慢慢消失了。獵狗們不知道從哪兒追來的,但就在他附近。如果它們是在追一頭熊,那麼一定是另外一頭。薩姆這時從藤蔓叢中走出來,趟過了小河,後面跟著昨天受傷的那隻獵狗。它一步不離地跟在他的身後,就像一隻獵鳥犬,毫無聲息。它走過來,挨著男孩的腿蹲伏了下來,渾身顫抖,眼睛緊盯著那片藤蔓叢。
事情就這樣。就那麼簡單,比書本上所講的少男少女的事情要簡單得多——少男永遠是不會為少女感到悲傷的,因為他永遠不可能離她更近一點,也永遠不可能離她更遠一點。他曾經聽說過一頭熊的故事,最後自己長大了,可以追尋它的蹤跡了。他追蹤了四年,終於與他相遇,雖然手中有槍,卻沒有開槍。那是因為一條小獵犬——它越過二十碼的距離朝那頭熊衝過去之前,他本來是可以開槍的;老本熊靠後腿直立居高臨下時的漫長一刻,薩姆·法澤斯本來也是可以開槍的。他止住了思緒。父親神情嚴肅地看著他,屋子裡的暮色已帶有春天的氣息。父親說話的時候,語氣猶如暮色一樣寧靜,聲音也不大,因為沒有必要,因為他的話將永續長存。「勇敢、榮譽、自豪。」父親說,「還有憐憫、熱愛正義、熱愛自由。這一切觸動著人類的心靈。就我們對真的理解而言,長存於人類心靈中的就是真。你現在懂了嗎?」
「你手裡拿著槍看見它兩次啦,」薩姆說,「如果你開槍的話,不可能打不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