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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我不餓。」我回答。
開篇勁頭十足,勢不可擋,讓我廢寢忘食。早上十點,我已經寫了一米多。阿方索·富恩馬約爾突然推開正門,愣在了那裡,鑰匙還留在鎖眼裡,彷彿誤闖進了廁所。他終於認出了我。
除了我們自己,定期撰稿人沒幾個。詩人兼記者卡洛斯·奧修·諾格拉,綽號「詩人奧修」,是唯一有經驗的專業人士。他身材高大,待人和善,在政府任職,是《民族報》的新聞審查官,與阿爾瓦羅·塞佩達、赫爾曼·巴爾加斯共過事。另一位是上層社會難得一見的博學大家羅伯托(鮑勃)·普列托,他能用英、法、西三種語言思考,不看樂譜,就能在鋼琴上彈奏出不少世界名曲。在阿方索·富恩馬約爾擬就的撰稿人名單中,最讓人大跌眼鏡的是胡利奧·馬里奧·聖多明戈。就因為他說想換一種生活方式,阿方索便毫不猶豫地點了頭。可他居然躋身編委會,真讓人想不明白:他聰明、博學、親切,似乎註定會成為拉丁裔的洛克菲勒,但也不可避免地會陷入權力的泥沼。除了我們四個周刊創始人,鮮有人知二十五歲的他藏在心底的願望是當作家。
「還是那本,只不過換個方式寫。」我不想做無謂的解釋。
他們多半出生在外公婚後。米娜得知孩子出生,專門把名字記在本子上,以難得的寬宏大量,真心實意地接受他們成為大家庭中的一員。他們集體登門造訪前,包括米娜在內的所有人根本分不清誰是誰。他們個性鮮明,把家裡折騰得一團糟,平時本分、勤勞、顧家、不惹事,玩起來卻昏了頭:打爛餐具;追趕牛犢,想將它們兜在毯子里拋擲取樂,卻踩壞了玫瑰花;槍殺母雞,想煮來吃;放走了一頭滿身污泥的豬,長廊上的繡花活兒被它糟蹋殆盡。可這些麻煩誰也沒放在心上。人來了,高興還來不及呢!
我也不能置身事外,心裏一直有將信將疑的負擔。特蘭基利娜有時也會名不副實。「千日戰爭」中,外公被外婆的表兄關在里奧阿查,後者是保守黨軍官,戰事臨頭,只能大義滅親。自由派親屬,包括外婆在內,都表示理解。可是,當外婆得知外公和普通犯人一樣戴了腳鐐時,她抄起鞭子就打上門去,逼表兄放人,並要求一根毫毛也不能少。
梅梅,從巴蘭卡斯帶來的瓜希拉女奴,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跟十幾歲的弟弟阿利尼奧一塊兒跑了。我沒見過她,聽說印第安土語就數他們姐弟倆說得最多,而她口中的卡斯蒂利亞語連詩人都聽不懂。一天,胡安·德迪奧斯舅舅的火柴丟了,被她撿到了,還火柴時,她用她勝利者的俚語說道:「我在這兒,你的火柴。」
我喜歡這麼說,有時開玩笑,有時當真,可那天說得最自信。媽媽站在汽艇欄杆邊上,慢慢地跟我揮手告別,我也在碼頭上沖她揮手,直到汽艇消失在一大堆輪船之中。之後,我飛奔回《先驅報》辦公室,靈感如鯁在喉,不吐不快。我連氣都沒喘,就用媽媽的話作為第二部小說的開頭:「我想請你陪我去賣房子。」
阿爾瓦羅·塞佩達·薩穆迪奧和他不同,駕駛汽車和駕馭文字的能力同樣精湛。他只要動筆,就能寫出最精彩的短篇故事和影評,挑起最大胆的爭論。他像大沼澤地區的吉卜賽人:古銅色皮膚,迷人、亂蓬蓬的黑色捲髮,瘋狂的眼神掩飾不住單純的心靈,愛穿最便宜的布涼鞋,嘴上永遠叼著大雪茄,但十有八九沒點著。他最初的報道和短篇都發表在《民族報》上。那一年,他即將從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專業畢業。
想在哈皮咖啡館跟堂拉蒙坐一張桌子,必須遵守一些約定俗成的規矩。他是老師,四點下課,總是第一個到。一張桌子只夠坐六個人,按照關係親疏排座位。再添椅子,既放不下,也不合適。赫爾曼跟他認識最早,交情最深,從第一天起就坐在他右手邊,幫他處理具體事務,有時甚至無須他吩咐。堂拉蒙飽讀詩書,卻天生應付不了日常事務。那些日子里,他的頭等大事是向省圖書館推銷他的作品並辦理去巴塞羅那前要辦的其他事宜。赫爾曼不像秘書,倒像個孝順兒子。
妹妹瑪爾戈特恐怕在學校過得不太愉快,儘管她從來不說。她坐在初級班的一個座位上一言不發,連課間也不開口,盯著某個地方,直到放學鈴響。當年我一直不知道,她一個人待在空蕩蕩的教室的時候,吃偷偷裝在圍裙口袋裡的來自家中花園的泥土。
第一次領聖餐前夜,神父突然如教皇般正襟危坐,讓我跪在他面前的長毛絨墊子上懺悔。當年,我的是非觀十分單純,可神父曆數了一大堆罪過,問我是否犯過,我對答如流。他又問我是否與動物行過苟且之事。我依稀知道有大人跟母驢犯下過什麼罪過,但幹了什麼我不懂。那晚,我聽說跟母雞也行。就這樣,第一次領聖餐讓我再次失去童真,沒興趣再做侍童。
永遠的逃亡精神背後是特殊的地理位置。「省」位於哥倫比亞加勒比海地區聖馬爾塔的內華達山脈和佩里哈山脈間富饒的峽谷,偏居一隅,自成天地,文化悠久,底蘊深厚。與內地交通不便,與海外交流便利,牙買加、庫拉索近在咫尺,生活方式和安的列斯群島上的更加接近,與委內瑞拉幾乎不分彼此:兩邊國門大開,無膚色人種、高低貴賤之別。內地自說自話,政府立法、課稅、駐軍,任何壞消息自海拔兩千五百米處由燒柴的汽船在馬格達萊納河上航行八天送到這兒,早已變了味兒。
前一年九月,我在《宇宙報》總編克萊門特·曼努埃爾·薩巴拉的緊急推薦下——我的第一批社論就登在《宇宙報》上——從居住地卡塔赫納來到巴蘭基亞,結識了他們。我們整晚海闊天空地暢所欲言,聊書和文學。最後,我決定留下和他們一起干。小組裡的三位元老級人物赫爾曼·巴爾加斯、阿方索·富恩馬約爾和阿爾瓦羅·塞佩達·薩穆迪奧思想獨立,酷愛文學。我們既志同道合(說難聽點兒,就像是從一個娘胎里生出來的),又和而不同,互不買賬,因為我們彼此獨立,有無法抗拒的文學志向和勢不可擋的創作決心,又都很靦腆,各自想辦法克服,儘管有時克服不了。
我在門外的所見所聞在家裡反響巨大。廚房裡的女人們會把這些故事說給乘火車來的外鄉人聽,外鄉人也會說自己的故事給她們聽,四面八方的故事匯聚成口述傳統的洪流。手風琴師在集市上把一些事件編成歌唱過,遊客們口口相傳,增色添彩。兒時印象最深的事發生在某個星期天一大早,我們正要出門去望彌撒時,外婆說了句有欠考慮的話:
「要是你們把這股嚷嚷的勁頭拿來睡女人,我們這些女孩都能在金子里洗澡了!」
一天晚上,爸爸暴打了他一頓。那晚,他不在爸媽家,也不在外公外婆家。大家找了半個鎮子,才在電影院里找到他。賣冷飲的塞爾索·達薩晚上八點給了他一杯仁心果汁,他沒付錢,人就不見了,還拿走了杯子。賣油炸食品的女攤販賣給他一塊肉餡餅,沒過一會兒,又看見他在和影院門口檢票的人搭訕。他說爸爸在裡頭,人家就放他進去了。放映的是由喬治·梅爾福德執導、卡洛斯·比拉利亞斯和盧皮塔·托瓦爾主演的《德拉庫拉》。很多年裡,路易斯·恩里克不斷地跟我說起,德拉庫拉伯爵將吸血獠牙插|進美人脖子那一刻,燈亮了,嚇得他靈魂出竅。他躲在頂樓最隱蔽的角落,看見爸爸和外公在影院老闆和兩名警察的陪同下,逐排檢查池座,正打算自首,「老爹」瞅見他在頂樓最後一排,拿拐杖一指,說:
睡前,我們會在比利時人的作坊里待好久。這位令人敬畏的老人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出現在阿拉卡塔卡,他口音怪異,眷念航海生活,是不折不扣的比利時人。他家裡的另一個活物是一條大丹犬,耳聾,好男色,主人給它起了一位美國總統的名字:伍德羅·威爾遜。我四歲就認識了這位比利時人,外公跟他下象棋,兩人一言不發,殺得難解難分。第一天晚上,我就驚訝地發現,他家沒有一樣我能說得出用途的東西。身為藝術家,他涉獵甚廣,作品紛繁蕪雜,隨處可見海景水彩畫、兒童生日照或第一次領聖餐照、亞洲珠寶仿製品、牛角雕刻、不同時代不同風格的傢具,不一而足。
這些史詩般的壯舉是如何收場的,我無從知曉,因為過了一陣子,昂揚鬥志莫名其妙地偃旗息鼓了。隨著血腥統治的桑切斯·塞羅將軍遭反對派刺殺,局勢回歸太平,戰爭的吶喊成為慣例,用來慶祝學校足球賽的勝利,但那些為戰爭獻出婚戒的父母卻永遠地失去了那份赤子情懷。
爸爸媽媽帶路易斯·恩里克弟弟和阿依達妹妹搬回卡塔卡時,對我真正的考驗才算開始。瑪爾戈特不記得爸爸了,很怕他,我也是。不過,爸爸對我更有分寸,只用皮帶抽過我一回。我站得筆直,咬著嘴唇,死死地盯著他,就是不哭。他垂下手,繫上皮帶,咬牙切齒地痛斥我犯下的錯。我們以成年人的方式長談過,他承認,打在兒身上,痛在他心裏。也許他動手,是怕我們不走正道。他脾氣好的時候挺有趣的,喜歡在飯桌上說笑,有些笑話很好笑,可他總是重複。一天,路易斯·恩里克站起身來說:
當我發現,可以在街頭或鄰家菜園裡踢足球,我第一次走進了現實世界。路易斯·卡梅洛·科雷亞是我的教練,他既有運動細胞,又有數學天賦,比我小五個月,但長得比我高,跑得比我快,所以老笑話我。我們先踢破布做成的球,我守門,技術還不賴;後來換成皮球,他一腳勁射,打在我肚子上,讓我徹底泄了氣。長大后,我們見過幾次,還跟兒時一樣親密,我很開心。不過,那段日子,印象最深的是香蕉公司老總開著豪華敞篷車,同行的女人金髮碧眼、長發飄飄,同行的德國牧師像端坐在貴賓席上的國王。汽車飛馳而過,場景轉瞬即逝。那是個遙不可及、難以置信的世界,凡人禁入。
都說我四歲時面色蒼白,若有所思,滿嘴胡言亂語。其實,我說的多半是日常瑣事,添油加醋而已,為的是讓大人理會。大人們當著我的面說話,以為我聽不懂,或拐彎抹角故意不讓我聽懂,結果適得其反。大人間的談話成為我最理想的靈感來源。我先聽來,然後拆散打亂,隱去出處,再說給大人聽。我所言即他們心中所想,聽者無不愕然。
我越發躲在外公的保護傘下,和他形影不離,在手工作坊或財政辦公室度過上午。他給我派了個好差事:把即將宰殺的母牛身上的烙印畫下來,這活兒重要到他把辦公桌都挪給我用了。中午,我們坐在桌首,陪客人共進午餐。他管放冰塊的大鋁罐,我拿萬用小銀勺。讓人瞠目的是,我如果要冰塊,會直接用手去取,在冰水裡留下一層油脂。外公向著我,說:「他做什麼都可以。」
因為她看見搖椅自己在動,產褥熱的幽靈潛入產婦卧室,花園裡的茉莉花香像隱身妖怪,偶然掉在地上的繩子顯示出幾個數字的形狀——也許是中大獎的彩票號,一隻沒長眼睛的小鳥飛進餐廳——唱《聖母頌》可以將它驅趕出去。她覺得來自「省」里、傳到她耳朵里的歌聲中的人名和地名都暗藏玄機,想象著不幸遲早降臨,猜測著誰會戴白帽子從里奧阿查來,誰會腹痛不止——只有雞膽才能治好——從馬納烏萊來。除了未卜先知,她還是個偷偷摸摸的女巫醫。
這座大樓原是老船主的寓所,雪花石膏柱的埠包著銅箔,彩繪玻璃封住的內院酷似溫室。底樓是市公證處,三層樓每層原本都有六間寬敞的大理石卧室,如今用紙板隔成小間——跟我那間一樣——供妓|女們接客。這家快樂的妓院一度名叫「紐約酒店」,阿方索·富恩馬約爾後來管它叫「摩天大樓」,以紀念那些年從這座帝國大廈頂樓一躍而下的自殺者。
每天早上六點,他雷打不動地去洗澡,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年,他帶著我一塊兒洗。我們用加拉巴木勺把池子里的水澆到身上,再噴上L&K牌花露水——同白蘭地和中國絲綢一樣,庫拉索走私犯們上門整箱整箱地推銷。他只用這個牌子的花露水,因為聽說只有抹的人能聞到香味。後來,有人在別人的枕頭上也聞到這股香味,他就不信這說法了。另一個故事我也聽了多年:有天晚上停電,外公把墨水當花露水往頭上倒。
赫爾曼·巴爾加斯·坎蒂略是晚報《民族報》的專欄作家,是一針見血、尖酸刻薄的文學評論家,文字功底深厚,所述之事讓人不由得不信。他也是成功的電台主持,而且無疑是新興行業蓬勃發展時期學識最淵博的電台主持,天生是當記者的料,可遇而不可求,是我的職業偶像。他頭髮金黃,眼睛是一種危險的藍色,骨架大,值得讀的書一本沒落下,真搞不懂他哪兒來那麼多時間。他很早便立志要挖掘「省」內各種有價值的文學作品,以饗讀者,常年不輟。身為粗心大意家族的一員,所幸他沒學過開車,我們怕他會忍不住邊開車邊看書。
其實,當時的我並不需要書面用語,我在畫里表達給我留下印象的一切。四歲時,我畫了個砍下女人頭再粘回去的魔術師,跟理查迪內在奧林匹亞影院表演的一模一樣:魔術師用鋸子鋸頭,勝利般展示鮮血淋漓的腦袋,粘上腦袋的女人向觀眾致意。當時已經出現的連環畫,我後來才在報紙的周日版彩色增刊上見到。於是,我開始創作無字圖畫故事。即便如此,外公送我的詞典依然激發了我對文字的好奇。我把詞典當小說,按字母順序不求甚解地往下讀。那是我第一次接觸詞典,它是我成為作家的路上一本關鍵的書。
「他跟別人不同。」
這是一本彩繪版大部頭,書脊上有巨人大力神肩負宇宙蒼穹的畫像。當年的我雖不識字,但面對那本包羅萬象、插畫精美、大開本、近兩千頁的詞典,怎麼都會覺得上校言之有理。教堂里的彌撒書已經大得嚇人,詞典居然比它還厚。那感覺就像第一次放眼世界。
認識他以前,我從沒聽說過他。一天中午,哈皮咖啡館里只有我們倆。他談吐睿智,深入淺出,讓我頓覺相見恨晚。他是「千日戰爭」老兵,蹲過黑牢,不像賓耶斯那樣受過良好教育,但他為人處事的風格和他身上的加勒比文化讓我倍感親切。不過,我最佩服的是他舉重若輕的神奇本領,談論學識像談論孩童的遊戲。他是無與倫比的談話對象、人生導師,思維方式和我之前認識的所有人都不同。阿爾瓦羅·塞佩達和我聽他說話,一聽就是好幾個鐘頭,尤其是聽他講他所恪守的基本原則:文學和人生只有形式上的差別,本質上是相通的。再後來,阿爾瓦羅在直覺一閃而過時下筆精準地寫道:「我們都來自何塞·費利克斯。」此言不虛。
那天在哈皮咖啡館,幸好是堂拉蒙先開口。他問我書讀得如何。當時,能找到的「迷惘的一代」作家的所有西班牙文譯本我都讀過,尤其是福克納,我讀得很細,好比用剃鬚刀一點點刮,謹防出血,就怕日後再讀,發現他不過是一個敏銳的修辭學家。話音剛落,我感覺有些冒昧,正想補救,堂拉蒙開了口。
我好不容易才學會了閱讀。字母m念作eme,後接母音時卻不讀emea,而讀ma,似乎很不合理,我沒法兒那樣念。後來進了蒙台梭利學校,老師不教輔音名稱,只教讀音,我這才讀懂了在家中儲藏室里翻到的第一本書。那本書裝在大木箱里,積了厚厚一層灰,不僅脫線,還殘缺不全,但我還是一頭栽了進去,讀得如痴如醉。薩拉的男朋友經過時看見,一語道破天機:「媽的!這孩子將來會當作家。」
read•99csw•com阿方索搜集資料好多年了,近六個月提前完成了不少工作:社論、文學資料、重磅報道,有錢的朋友還答應他刊登商業廣告。主編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薪水比我這個級別的記者高,但和收益挂鉤。我也在準備著準時推出高水平的刊物。緊接著的周六下午五點,我走進《先驅報》辦公室,阿方索·富恩馬約爾在趕社論,忙得抬不起頭。他對我說:
他不睡覺。我們大清早去找他,他從腳手架上跳下來——腳手架上也畫滿了畫,比壁畫更花哨——好似十九世紀反西班牙殖民統治的古巴人。阿方索和我帶去新聞報道和短篇小說,請他畫插圖。他沒耐心一篇篇讀,我們只好繪聲繪色地給他講。他用他唯一認可的技法——漫畫——一揮而就,滿意的作品居多,但赫爾曼·巴爾加斯總是愉快地說,他不滿意的畫效果倒更好。
「不好意思,上校,它叫單峰駝。」
當孩子聽到一個真正吸引他們的故事後,想讓他們再聽一個,就沒那麼容易了。愛講故事的孩子則沒有這個問題,我就沒有。我想聽一個,再聽一個,怎麼聽也聽不夠,總希望第二天能聽到更精彩的故事,所有這些故事都帶有一種聖經故事的神秘。
我記得最後一次見到維內弗里達姑姥姥,是在一個大雨傾盆的晚上,當時巫婆正在為她驅邪。與傳統形象不同,巫婆人好,穿著時尚,念咒語像唱搖籃曲,拿著一大把蕁麻為她驅趕體內的邪氣。姑姥姥突然渾身抽搐,床單里飛出一隻羽毛閃閃發光、雞一般大小的鳥。巫婆在半空中抓住,用事先備好的黑布一裹,命人在後院生火,扔進去了事。但是,她沒有治好娜娜的病。
關於那段讓人揪心的日子里的卡塔卡的老宅,我最後的記憶是院子里生了一堆火,用來燒外公的衣服。他打仗時穿的加勒比西裝和退役后穿的白色亞麻布西裝在火堆里燃燒時那麼像他,彷彿他還活著。特別是那麼多頂不同顏色的燈芯絨帽子,曾經是老遠認出他的標誌。我發現,我那頂蘇格蘭格子帽也被誤扔了進去。這場焚燒儀式使我感到自己在外公的去世中扮演了某種角色,讓我深受震動。如今我明白了:我的部分生命已隨他而去。當然,我也相信,那一刻,我已經是個小學生作家了,往後只需要學習如何去寫。
外婆的持家方式匪夷所思。入不敷出,何以為繼?這筆賬沒法兒算。上校子承父業,父承祖業。小金魚雖說廣受歡迎,但並不是什麼賺錢的生意。更何況兒時印象中,他只是偶爾做做這項買賣,或是把它們當婚慶禮物。外婆常說,外公工作是為了送人禮物。不過,自由黨上台後,上校履行公職,名聲在外,多年任收稅官,多次主管地方財政。
讓兒童感受世界之美、激發兒童探索生命奧秘的好奇心,再沒有比蒙台梭利更好的教育方式了。有人指責說,它助長了獨立意識與個人主義,也許我就是一例,但另一方面,我永遠學不會除法或求平方根,無法駕馭抽象思維。那時大家年齡太小,我只記得兩個同學。一個是胡安妮塔·門多薩,七歲死於傷寒。那是剛開學發生的事,讓我印象深刻。我永遠也忘不了她戴花冠、蒙面紗、躺在棺材里的模樣。另一個是吉列爾莫·巴倫西亞·阿夫達拉,第一堂課後就和我成了朋友,是治療我的星期一綜合征的醫師,從未失手。
「上校,您請。」
無所適從時,我為了掩飾,只好拚命眨眼。如此這般多次,家裡的一位理性主義者決定帶我去看眼科醫生。醫生診斷,眨眼是因為扁桃體發炎,開了瓶含碘楊花蘿蔔糖漿,這倒幫了我的忙,免得大人們擔心。但外婆說天意如此,外孫能未卜先知。結果,她成了我最喜歡的捉弄對象,直到有一回,我真的夢見外公嘴裏飛出一隻鳥,把她嚇暈了。我怕她會因我而死,這才有所收斂。現在看來,我當時根本不是小孩子淘氣。我愛講故事,而讓現實生動逼真是最基本的敘事技巧。
「要死要死!罪過罪過!」她兇巴巴地命令我,「看見什麼,通通忘掉!」
外公是革命者,不是職業軍人,從不|穿軍裝。不過,戰後很久,他還在穿加勒比老兵常穿的那種加勒比西裝。戰爭撫恤金法案出台後,他填好申請表,和妻兒望眼欲穿地等待,一直到死。外婆特蘭基利娜在遠離老宅的地方去世,那之前,她雙目失明,老態龍鍾,有些犯糊塗,她在最後的清醒時刻對我說:「我知道你們都會領到親愛的尼古拉斯的老兵退伍金,所以,我可以安心走了。」
最後加入的是我。從第一天起,我就鳩佔鵲巢,搶了阿爾瓦羅·塞佩達的座位,他當時人在紐約。堂拉蒙讀過我在《觀察家報》上發表的短篇小說,他就當又收了個學生。可我做夢也沒想到,我會信任他到向他借錢陪媽媽回阿拉卡塔卡的地步。沒過多久,不可思議的一次例外,我比其他人早到,趁沒別人,正好還他六個比索,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和他單獨交談。
他說話時,偷偷瞟過我用雙手緊緊抱著的皮文件夾。喝完第一杯可樂,他把吸管擰成螺旋狀,再要一杯。我明知各自付賬,也要了一杯。最後,他終於問我,我像抓著最後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抓著的那個文件夾,是否內有乾坤。
媽媽和我沒能把房子賣掉。從老宅出來,我又找到了當年激勵我繼續生活的那種心境。回程火車隨時可能到站,我們不想再見任何人,直接去了車站。「等有了更多時間,我們會再回來的。」媽媽說,她的意思是再也不回來了,這樣說委婉些。而我心裏明白,我將永遠想念午後三點的雷聲。
當時,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年滿三十。我二十三歲,在文學小組裡年齡最小,蒙他們收留,前一年十二月搬來住下。不過,在堂拉蒙·賓耶斯身旁,我們四個表現得就像信仰的倡導者與捍衛者,同進同出,話題一致,嘲弄一切,又都那麼喜歡針鋒相對,在別人眼裡,如同一人。
媽媽說,其實沒死幾個人。想象中那麼宏大的悲劇,場面居然如此之小,我甚至感到有些掃興。後來,我去採訪倖存者和目擊者,梳理報刊和官方文件,發現真相始終無跡可尋。順從者稱的確無人死亡;絕不順從者則斬釘截鐵地斷言,死者過百,他們曾親眼目睹廣場上血流成河,死者如殘次香蕉,被裝上貨運列車,扔進大海。所以,我所理解的真相便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某個含混不清的點上迷失了。把這個揮之不去的事件寫進小說時,我將腦海中盤桓多年的恐懼化為確切的數字,對應事件的歷史性,將死亡人數定在三千。虛構最終成為「現實」:不久前,在香蕉工人大屠殺紀念日,參議員發表講話,倡議為死於軍隊之手的三千名無名烈士默哀一分鐘。
「又寫一本?」阿方索盡情嘲笑,「您的命比貓還多幾條。」
傍晚過後,我們去熱鬧喧囂、無奇不有的「四拐角」,外公和站在自己彩色帳篷門口的安東尼奧·達孔特聊天,與此同時,我對來自大千世界的最新奇觀讚嘆不已,如痴如醉:魔術師從帽子里變出兔子;吞火者把火放入嘴中;腹語者讓動物開口說話;手風琴師高聲唱出「省」內軼事。如今我才發現,其中一位白鬍子老人可能就是傳說中的「好漢弗朗西斯科」
「別擔心,加比托。」他不動聲色地說,「要是福克納在巴蘭基亞,他也會坐在這裏。」
無論如何,我們生活的重心都在人氣最旺的聖布拉斯街世界書店,中午十二點、下午六點,每天聚兩回。赫爾曼·巴爾加斯是店主堂豪爾赫·龍頓的好友,開書店的想法就是他提出來的。沒過多久,世界書店便成為記者、作家和年輕政客的聚會之地。龍頓做生意沒經驗,但他好學,熱情大度,文化商人的形象深入人心。赫爾曼、阿爾瓦羅和阿方索作為購書顧問,特別關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文學動態。那裡的出版商開始批量翻譯、出版、銷售二戰後各國文學新作。有了他們三個,我們才能及時讀到原本在巴蘭基亞讀不到的書。是他們再次激發了人們的讀書熱情,使這座城市重新成為閱讀的中心,直到堂拉蒙的老書店關門大吉。
爸爸揪著他的頭髮把他拖了出來,到家后暴打一頓,成為家族歷史上有名的懲罰之舉。弟弟的獨立運動壯舉讓我又愛又怕,終生難忘,他卻越戰越勇,屢屢逢凶化吉。時至今日,讓我納悶的是,爸爸不在家,他就不搗亂。
如今想來,她和我相處,比大人之間更明理。很奇怪,我們倆不止一次猜到對方的心思。一天早上,她和我在花園玩耍,突然聽到每天十一點響起的火車的汽笛聲。可不知為何,我感到那天的那陣響聲是在告訴我:幾個月前給我開大黃湯劑、讓我嘔吐不止的香蕉公司的醫生來了。我嚇得大叫著滿屋亂竄,可就是沒人相信,除了妹妹瑪爾戈特。她一直陪我躲到醫生吃完飯,搭車回去。家人在床底下找到我們。「聖母馬利亞!」外婆感嘆道,「跟這些孩子生活在一起,還要什麼電報?」
「在想什麼?」
我並沒被嚇著,這話聽過兩遍了。但事不過三。那周的絕對頭條,最轟動的新聞事件,是巴西球星埃萊諾·德弗雷塔斯加盟巴蘭基亞青年隊。我們不想跟專業體育雜誌競爭,而是想將其打成社會文化頭條。我們不希望《紀事》被貼上任何標籤,更別說足球這麼大眾化的標籤。大家一拍即合,工作卓有成效。
「是您!這個點兒究竟在這兒幹嗎呢?」他驚訝地問。
當著外孫的面被人指摘,外公的心情可想而知。他不假思索,義正詞嚴地問:
「再見,加比上尉。」
我是全家第一個知道他們在偷偷戀愛的人。一天晚上,我在對面鄰居家跟小朋友們玩,他進來,把我叫到一邊,緊張兮兮地讓我給薩拉·埃米莉亞送封信。我知道她就坐在門口招呼朋友,於是過街躲在巴旦杏樹后,準確無誤地把信扔到了她懷裡。她嚇得高舉雙手,認出信封上的筆跡后,壓住了驚叫。薩拉·埃米莉亞與何·德爾卡從此和我成了朋友。
薩拉·埃米莉亞·馬爾克斯多少和我的命運有關,而當時我並未知覺。她年輕時有好多人追,可她都懶得看,直到相中一個,一輩子就這麼定了。那人跟爸爸有點兒像,是外鄉人——從哪兒來的,怎麼來的,都不清楚——人品好,就是沒錢,叫何塞·德爾卡門·烏里韋·貝赫爾,簽名只寫何·德爾卡。有段日子,他行蹤不明。後來聽說他給政府官員寫演講稿,在自創的文化雜誌上發表情詩。雜誌多久出一期,全憑天意。自他出現在家裡,我便對他作家的名氣十分崇拜,他是我這輩子認識的第一位作家。我立刻就想和他一樣,直到嫲嫲學會給我梳了個他那樣的髮型我才滿意。
瓊膚色很美,像印第安人,瘦得永遠只剩一小副骨頭,裹著白色纏頭布和漿過的床單。她赤腳走路,走在路中央,像蝸牛一樣慢,一群狗乖乖地、悄無聲息地在她身邊跑來跑去。最後,她成了鎮上的一個傳說。在幾次狂歡節上,有人跟她打扮得一模一樣,裹著床單,沿街叫賣,雖然沒有訓練一群形影不離的狗。她的冰凍玉米粉丸子叫賣聲日漸流行,手風琴師甚至以它為題寫了首歌。一個不太平的早上,兩條惡犬向她的狗群發起進攻,忠犬們奮力自衛,結果讓瓊摔倒在地,折斷了脊椎骨。外公想了好多法子,還是沒能保住她的命。
我不記得我們還聊過什麼,甚至回程車上我們也沒再說話。周一清晨,我們已經踏上汽艇,吹著自沉睡的沼澤吹來的涼風,媽媽發現我也一夜沒睡,便開口問:
旁邊有人插嘴:
外公外婆去世、老宅廢棄多年後,我坐夜車來到豐達西翁。車站裡只有一家小餐館尚在營業,等我坐下,已經沒什麼吃的了,女店主臨時為我做了一頓可口的飯菜。她嘰嘰喳喳,樂於助人,在這些溫良的品格背後,我依稀看到了我所在的家族中女性堅強的一面。多年後,我才得知,那位漂亮的女店主名叫薩拉·諾列加,是我另一個此前從未謀面的姨母。
我總是將秘魯戰爭和卡塔卡的沒落聯繫在一起。天下太平了,爸爸卻開始惶惶不可終日,他的這種狀況直到全家搬回他的故鄉辛塞時才結束。路易斯·恩里克和我陪他去打前站。搬家意味著換一個世界,接觸新的學校和新的文化。回鄉第二天,我們就去鄰家的農莊,學騎驢、擠奶、閹牛、下套捉鵪鶉、下餌釣魚、弄懂公狗為何一個勁兒地盯著母狗。路易斯·恩里克在探索米娜不准我們涉足的世界方面遙遙領先,辛塞的艾爾赫米拉奶奶卻向我們娓娓道來關於這世界的一切。那麼多叔叔姑姑,那麼多不同膚色的堂兄妹,他們姓氏古怪,說的話也古怪。開始,我們沒覺得新鮮,而是被弄得暈頭轉向,後來才明白這也是一種表達愛的方式。爺爺堂加夫列爾·馬丁內斯是位身披傳奇色彩的小學老師,他在院子里歡迎孫子們的到來,這裏綠樹成蔭,芒果樹能結出鎮上最大最甜的芒果。每年到了採摘芒果的季節,從第一天起,爺爺每天挨個數,親自摘,以每個一生太伏的「高價」出售。他開心地跟我們聊他當老師的日子,我們離開時,他從那棵最茂密的樹上摘下一隻芒果,送給我們兩個。
「這是這輩子發生在我身上的最重要的事。」話已出口,收不回來了。
對那時的我而言,亂世反倒是最幸福的時光。無須遵守學校的清規戒律,群眾的創造性體現在大街小巷、各家各戶。青年人不分階級、不分膚色地組建民兵營;紅十字會組建女兵旅;民眾即興創作與十惡不赦的侵略者抗爭到底的歌曲;舉國上下同聲吶喊:「打倒秘魯!哥倫比亞萬歲!」
「幸虧不是最後一件事。」阿方索說。
我幫神父做彌撒時,並不虔誠,但很嚴格,也許這被認為是信仰的一個基本構成要素。我品行優良,六歲就被安加里塔神父叫去領聖餐。生活從此改變,他們開始待我如大人,聖器總管教我怎麼幫忙做彌撒。我唯一的問題就是搞不懂什麼時候搖鈴,想搖就搖,完全憑興緻。搖到第三次,神父回頭,沒好氣地讓我別再搖了。這份差事的好處是,我、另一位侍童和聖器總管留下來整理聖器時,可以就著一杯葡萄酒,將剩餘的聖餐全部吃掉。
他才不會認同這麼不切實際的話,他根本沒覺得我走這一遭有那麼重要。不過,我了解他。我知道,旅行帶來的激動或許沒能如我所願感染到他,但會讓他好奇。果然,從第二天起,當我創作時,他會不經意地提出各種發人深省的問題,一個表情就能提醒我,某處要改。
「區別何在?」
印象中,嫲嫲跟孩子相處得比跟大人好。她一直照顧薩拉·埃米莉亞,直到薩拉去有卡列哈童書的那間房一個人睡。後來,她接著照顧我和瑪爾戈特,儘管個人衛生歸外婆管,文化教育歸外公管。
我們提前備好了充足的稿件,最後一刻,只需一篇由球迷赫爾曼·巴爾加斯大師執筆的埃萊諾專題報道。一九五〇年四月二十九日,周六清晨,創刊號準時送達各售賣點。那天是聖卡塔利娜·德錫耶納聖日,她曾在世界最美的廣場上寫下藍色的書信。最後一刻,我在刊名下補上題記:「您最好的周末刊物」。明知挑戰了那些年思想純正、複雜難懂的哥倫比亞主流雜誌,可那是我們的心聲,西語中找不出其他更好的表達方式。封面是埃萊諾·德弗雷塔斯,由三名畫師中唯一的肖像畫家阿方索·梅洛用鋼筆完成。
「兩回事兒,沒法兒比。」
一進門,最先令我驚訝的是卧室里的味道。很多年後,我才明白,那是比利時九-九-藏-書人自殺時用的氰化金散發出的苦巴旦杏味。不過,其他什麼印象都比不上見到屍體那麼持久而強烈。鎮長掀開毯子給外公看:屍身全|裸,僵硬、扭曲,粗糙的皮膚上覆蓋著黃色的汗毛,眼神溫順,似乎還活著,在看我們。自殺的人不許埋在教堂的墓地里,墓碑上也不許放十字架。多少年來,每次經過這樣的墳頭,我都感覺到死人的目光,恐懼不已。可是,看著比利時人的屍體,怕歸怕,我想到的卻是他房子里每晚的厭倦。也許,正因為這樣,離開時,我才對外公說:
第二天,我們去哈皮咖啡館,才發覺首座空蕩蕩的。誰也不願去坐,最後大家一致決定讓給赫爾曼。過了好些天,等來堂拉蒙的第一封信,我們才適應了每天談話的新節奏。他的信是用深紫色墨水寫的,字跡細緻,讀著信就像聽到他的聲音。此後,由赫爾曼執筆,我們與他鴻雁傳書,來往密切。他在信中說自己少,談西班牙多。他認為:只要佛朗哥還活著,西班牙帝國繼續佔領加泰羅尼亞,那兒就依然是敵占區。
簡簡單單一句話,卻被外公當成珠璣妙語講給家人聽,女人們又興緻勃勃地傳揚開去。那段日子,我見客就躲,怕他們當面議論,或逼我再說一遍。這件事也讓我看出了大人們的一個特點——每個人都自行為故事添加細節,講到最後眾說紛紜,面目全非——對我當作家大有裨益。此後,誰也想象不出我對爸媽口中所謂的天才兒童有多同情。他們太可憐了,為了逗客人開心,要唱歌、學鳥叫,甚至撒謊。但是,如今我發現,那句簡簡單單的話是我文學生涯中的第一個成就。
我們的日常生活基本規律,只有周五晚上全憑興緻,有時會連著玩到周一凌晨。我們四個興緻一上來,就會放開手腳,來一場文學之旅。先去「第三個人」會一會街區里的手工藝人和車行技|師,以及程度不一的無良公務員。這些人當中,最古怪的要屬一個入室行竊的小偷。臨近午夜,他才全副武裝地趕來:芭蕾緊身褲、網球鞋、鴨舌帽、輕型工具箱。有人撞見他在家中行竊,拍照登報,供人指認,卻只收到幾封義憤填膺的讀者來信,說他對可憐的小偷使陰招。
「我怎麼跟你爸爸說?」
文學小組幾乎是在萬有引力的作用下自發形成的。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因為相似,所以難捨難分,儘管乍看之下很難理解。別人總問:差別如此之大,怎麼能談得攏?我們總是隨口敷衍。其實,大家並非永遠談得攏,只是我們都講道理。我們知道,在外人眼裡,我們自負、自戀、目無法紀。我們的政治姿態尤甚:阿方索是正統的自由派,赫爾曼是不情願的自由意志論者,阿爾瓦羅是隨心所欲的無政府主義者,而我是持懷疑論的共產主義者和潛在的自殺者。但毫無疑問,就算走到絕境,失去耐心,我們也永遠不會失去幽默感,這是我們最大的一筆財富。
「您好,天才。」他總是這麼叫我,我的臉色讓他有些擔心,「病了?」
那是份打字稿,被修改得面目全非,折成風箱狀。他不慌不忙地戴上眼鏡,用極其專業的手法拉開稿紙,鋪在桌上。他面無表情地讀,氣都不喘一口,一綹白髮隨他的思緒波動起伏。他讀完整整兩沓,用中世紀的手法默默疊好,合上文件夾,裝好眼鏡,放進胸前的口袋裡。
回答很直接。個中真意,不言自明。說「去」,表明我適逢困頓,也許吃了兩天麵包就清水,我會二話不說跟他走。顯然,他能想辦法請我吃一頓。說「不餓」,可以表達任何意思,但我想表達的是:午飯不是問題。和往常一樣,我跟他約好下午在世界書店見面。
文學小組成員一天兩次在世界書店碰頭,久而久之,那裡成為一處文學中心。書店鬧中取靜,聖布拉斯街是條繁華的商業街,下午六點,市中心的人群在附近散去。阿方索和我像兩個用功的學生,在《先驅報》編輯部旁自己的辦公室里寫稿到深夜。他寫頗有見地的社論,我寫亂七八糟的文章。一人一台打字機,頻繁溝通,互借形容詞,互查資料,有時很難分清某些段落的作者究竟是誰。
回憶兒時,最可怕的是佩特拉姨姥姥。她是外公的姐姐,失明后從里奧阿查搬來和我們一起住,她的卧室就在外公的私人辦公室,也就是後來的手工作坊隔壁。她很神奇,不要人攙扶,瞎著眼無所不能。往事如昨,歷歷在目。她跟明眼人一樣,走路不拄拐杖,步子緩慢而堅決,識味道辨方向:靠隔壁手工作坊的鹽酸味找到卧室,靠花園的茉莉花香找到走廊,靠睡前擦身的木醇味找到外公外婆的卧室,靠祭壇的燈油味找到嫲嫲的卧室,靠飯菜的香味找到走廊盡頭的廚房。佩特拉姨姥姥身材苗條,手腳輕盈,皮膚是凋謝的百合色,發澤光亮,披至腰間,全靠自己打理,綠色的眼眸少女般剔透,但會隨心情有所變化。不管怎樣,她只是偶爾出來走走,多半時候都虛掩著門,一個人待在屋裡,有時哼歌給自己聽,她的聲音像米娜,她的歌更憂傷,聽說是里奧阿查詠嘆調,我長大了才知道那些歌全是她信口編的。我忍不住潛進她卧室兩三回,她不在。多年以後,我上中學,放假時跟媽媽聊起那段往事。她忙不迭地說是我記錯了,理由很充分:佩特拉姨姥姥去世時,我還不到兩歲。
「可憐的尼古拉斯要錯過五旬節彌撒了。」
阿方索·富恩馬約爾二十八歲,是一流的作家兼記者,長期為《先驅報》時評專欄「今日空氣」撰稿,筆名布克,頗具莎士比亞風格。他很不正經,愛開玩笑。我們對他越是了解,越是無法相信他居然能用四種語言博覽群書。他最近一次不要命的舉動發生在他近五十歲時,他以二十公里的時速開著一輛碩大無比、遍體鱗傷的老爺車。計程車司機、摯友以及淵博的讀者老遠就認出了他,紛紛閃到一邊,給他讓道。
那些年裡,有一天最神奇:家裡來了一群著裝統一、打著綁腿、靴後跟綁著馬刺的男人,額頭上都塗有聖灰十字。他們是「千日戰爭」時期上校在「省」內各地留下的私生子,他們從各自家鄉趕來為他慶祝生日,但晚到了一個多月。進門前,他們先去望了周三的聖灰彌撒。安加里塔神父在他們額頭上畫的十字在我眼裡如同超自然標誌,雖然已經熟悉了聖周儀式,縈繞在我腦海中的神秘感多年來依然無法消除。
我一邊跟他聊天,一邊收拾稿紙,騰出桌子。那天早上,他要給《紀事》周刊撰寫第一篇社論。他帶來的消息讓我高興了一整天:預計下周問世的第一期雜誌因紙張未到貨,已經第五次延期。他說,如果運氣好,三周后出版。
瓊要忙裡忙外。跟外公外婆從巴蘭卡斯搬來那會兒她還是個小女孩,在廚房裡長大,我們都把她當家人看待。她陪戀愛中的媽媽游遍全「省」后,大家更當她是年長的監護人。晚年,她強烈要求獨自搬到鎮上最窮的地方住。大清早,她在街上賣做雞蛋黃油玉米餅用的玉米粉丸子,寧靜的街道上傳來她熟悉的叫賣聲:「瓊老太婆的冰凍玉米粉丸子……」
我永遠都想象不出外公外婆不是記憶中那般年紀時的樣子。剛剛邁入暮年的他們有幾張照片,經過多次沖印,顏色一次比一次淺,傳家寶似的傳了四代,代代人丁興旺。特別是外婆特蘭基利娜,沒有哪個女人像她那樣,說什麼信什麼,為日常瑣事大驚小怪。她幹活時,喜歡大聲唱老情歌,歌聲往往伴著一聲驚呼戛然而止:「聖母馬利亞!」
中午剛過,來了個像電影明星的年輕人:頭髮金黃,皮膚皸裂(日晒雨淋過),一雙神秘的藍眼睛,聲音悅耳熱情。我們聊起即將面世的雜誌,他在書桌上用寥寥六筆勾出一頭兇猛的鬥牛,題詞獻給富恩馬約爾,然後將筆一扔,關上門,告辭了。我文思泉湧,沒顧得上看簽名。就這樣,我不吃不喝,寫到天黑,捧著新出爐的小說草稿摸索著出門,滿心歡喜:我確信自己終於另闢蹊徑,一年多以來的無望總算告一段落。
「小心!您也會不知不覺地學會寫壞文章。」
「我在寫作,」應該更友善些,「確切點兒講,我在醞釀回到辦公室后要寫的東西。」
「感謝您以禮相待,回贈您一個忠告:正在創作的草稿,永遠不要給別人看。」
次日,四月三十日,星期天,巴蘭基亞的兩支球隊——青年隊對陣競技隊——的精彩比賽在市體育館舉行。儘管最後很趕,缺乏宣傳,創刊號居然在球賽前被一搶而空。周刊內部觀點不一:赫爾曼和阿爾瓦羅支持競技隊,阿方索和我支持青年隊。然而,埃萊諾的名字與赫爾曼·巴爾加斯的精彩報道無疑使《紀事》成了哥倫比亞人翹首以待的高水平體育雜誌。
「笑完了再叫我。」
堂拉蒙和阿方索的友誼建立在更加艱深的文學和政治問題之上。至於阿爾瓦羅,我總覺得他和堂拉蒙獨處時顯得拘束,需要有別人在,才會侃侃而談。只有何塞·費利克斯能隨便坐。堂拉蒙晚上不去哈皮咖啡館,而是去附近的羅馬咖啡館見同樣流亡到此的西班牙同胞。
堂拉蒙覺得奇怪的是,我怎麼會對拉蒙·戈麥斯·德拉塞爾納感興趣,在「長頸鹿專欄」上將他與其他毋庸置疑的小說家相提並論。我說,我對他的小說沒興趣——除了《玫瑰別墅》,我十分喜歡——吸引我的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文筆,我只當那是韻律操,練習寫作用,在這方面,他著名的greguería鶴立雞群。堂拉蒙譏笑地打斷我:
我當年的創作方式和成為職業作家后的方式有所不同。我用兩根食指打字(現在依然如此),寫夠了才分段(現在不是這樣了),不假思索,暢所欲言。之所以這樣寫,完全是因為紙張尺寸:從印刷機用的新聞紙紙卷上裁下的細長條,有的長達五米。結果,原稿總是又窄又長,像從打字機里瀉出的瀑布。寫的越多,鋪在地上的就越多。主編分配任務時不說要寫多少頁、多少個單詞,或多少個字母,而說要寫多少厘米。他常說:「寫一篇一米半長的報道。」中年之後,我突然意識到那跟電腦滾屏沒什麼區別,開始懷念那種方式。
聽了那麼多彼此矛盾的說法,我腦海中冒出許多無中生有的記憶。最根深蒂固的是,我戴著普魯士鋼盔,挎著玩具步槍,站在家門口,看著汗流浹背的內地佬列隊從巴旦杏樹下經過。一位軍官身著閱兵禮服,從我身邊經過時,跟我打招呼:
梅拉·德爾瑪是文學小組裡唯一的女性,詩歌熱情初燃。我們四個的行為難得像樣,只有那種時候,才能跟她聊上幾句。途經巴蘭基亞的著名作家和藝術家會在她家相聚,那些夜晚令人難忘。另一位女性朋友——畫家塞西莉亞·波拉斯——跟我們不常聚,她偶爾從卡塔赫納來,陪我們夜遊。女人進出醉鬼酒館和淫|盪場所被認為不成體統,她也不管。
米娜和我心心相印,心意相通。她的魔幻世界白天讓我著迷,晚上卻令我恐懼。很簡單,我怕黑,怕比人類還古老的黑暗,無論在獨行的路上,還是在擁擠的舞廳,這種恐懼與我相伴一生。在外公外婆家,每個聖徒都有自己的房間,每個房間都死過人。可是,官方承認的唯一一棟「死人屋」在我們家隔壁,死者名叫阿方索·莫拉,是降神會上唯一靠生前姓名被認出的人。有個跟他走得近的人,專門查過出生和死亡記錄,找到了一大堆同名同姓的人,但沒有一個顯示出他身上的特徵。多年以來,「死人屋」一直是神父的住處。有謠言稱,是安加里塔神父自己裝神弄鬼,免得晚上出門時被人盯梢。
那天下午分手時他說的話終生被我奉為圭臬:
我們四處遊盪,桀驁不馴,在望完五點鐘彌撒的正經女人們中間小有「名氣」。為了避開清早的醉漢,她們會橫穿街道。但其實,那些醉酒的狂歡最坦蕩,也最有收穫。我最早領悟到這點。我和他們一起在妓院里高談闊論約翰·多斯·帕索斯的作品或巴蘭基亞青年隊錯失的進球。黑貓妓院的妓|女們被我們吵了一整夜卻分文未得,趁我們路過,對我們喊道:
「打仗時子彈留下的。」外公說。
過了不久,院子里又生起了火。母雞下了個乒乓球大小的蛋,還戴了頂弗里吉亞帽。外婆一眼認出:「是蛇怪蛋。」她自己念咒語,把蛋扔進火里。
從記事起,我最怕外婆早上幫我刷牙,而她自己享有神奇特權,可以把牙取下來刷,睡覺時泡在一杯水裡。我堅信,那是外婆的真牙,她一定是使了瓜希拉巫術,才能把它們裝上卸下,為此,我讓她把嘴張開,好讓我從裏面看看她的眼睛、腦袋、鼻子和耳朵後面長什麼樣。可惜除了上顎,什麼也沒有。但沒人跟我解釋,很長一段時間里,我纏著牙醫,讓他也幫我拆卸牙齒,好讓外婆在家幫我刷牙,我自己出去玩。
每天下火車來家裡的人多半是從「省」里來或是被「省」里人派來的,翻來覆去就利亞斯克斯、諾格拉、奧瓦耶這幾個姓,往往和神聖的科特斯、伊瓜蘭家族沾親帶故。他們只是背包路過,事先沒打招呼,總會留下吃飯。我永遠記得,外婆進廚房時總說:「不知道客人什麼口味,每樣做一點兒。」
我始終戰勝不了獨處的恐懼,更別提獨自在黑暗中待著。我知道根源在哪兒:夜裡,外婆的幻想和預感會成真。如今,我已年過七旬,還會在夢裡隱約瞥見走廊上茉莉花的灼|熱和昏暗卧室里的幽靈。我自小就懼怕黑夜,至今仍未能克服:多少個夜裡,我輾轉反側,感覺生活在幸福世界里的我也背負著那棟傳奇老宅的詛咒,每晚死去。
大分歧不多,只要碰上,我們總是內部討論,有時會吵得不可開交,但只要從桌邊站起,或來了個不相干的朋友,任何分歧即刻就被拋在腦後。發生在巴旦杏酒館的那次分歧讓我終生難忘。那晚,阿爾瓦羅和我剛到不久,就為福克納爭得你死我活。在場的只有同桌的赫爾曼和阿方索,他們倆置身事外,似石像般一言不發,簡直讓人難以容忍。不知何時,我酒勁兒上來了,氣急敗壞地問阿爾瓦羅敢不敢出去打一架。我們倆躍躍欲試,正打算起身往街上沖,赫爾曼·巴爾加斯心平氣和地說了一句「誰先站起來,誰就輸了」,利落地勸住了我們。這是一輩子的教訓。
read.99csw.com很難相信,捉襟見肘時,居然是外婆米娜帶著她那幫稀里糊塗的女人做了家裡的頂樑柱。上校有幾處分佈在各地的田產,被內地佬強佔,他也不管。為了挽救某個兒子的名譽,他不得不抵押房產,後來花了一大筆錢才把房子保住。沒錢生活,米娜就靠麵包房和在全鎮賣糖果小動物、花母雞、鴨蛋以及種在後院的蔬菜養家。她大刀闊斧地削減人手,只有最得力的僕人才被留下。在家裡談論金錢已無任何意義。媽媽念完書回家,外婆給她買了一架鋼琴,帕姨的賬是這麼算的:「一架鋼琴值五百個雞蛋。」
「大師,您得趕緊,下禮拜出《紀事》。」
我從來都不喜歡他,特別討厭他下棋的時候磨蹭,看得我哈欠連天。一天晚上,我見他孤獨無依,突然覺得他將不久於人世,為他感到難過。可他下棋老那麼磨蹭,我便發自內心地希望他早死早好。
文學小組中,數我最窮困潦倒。我那兩份工作固然重要,但薪水都不高。我常常躲在羅馬咖啡館僻靜的角落裡,寫到天明,或讀到天明。餓了,喝一杯濃巧克力,吃一塊夾著上好西班牙火腿的三明治,然後在玻利瓦爾大道開花的可可樹下沐浴著晨曦散步。開頭幾周,我在報社寫到很晚,之後在空蕩蕩的編輯部或成卷的新聞紙上睡幾個時辰;日子久了,總得找個正常點兒的住處。
弗蘭西斯卡·西莫多塞婭——嫲嫲是家裡的女總管,七十九歲時以處|女之身與世長辭。她的說話方式和生活習慣與眾不同,遵從的不是「省」內文化,而是玻利瓦爾大草原上的封建文化。她的父親何塞·馬里亞·梅希亞·比達爾會打造金銀器皿,年輕時從里奧阿查遷至玻利瓦爾。嫲嫲長發及膝,烏黑油亮,年事已高也無一絲銀髮。她每周一次,用香料水洗頭,然後坐在卧室門口梳理,虔誠地梳好幾個鐘頭。她還會不安分地吸劣質煙,倒過來吸,把有火那頭放嘴裏。自由黨士兵就那樣吸,以防夜間被敵人發現。她的穿著也與眾不同:白色緊身胸衣、短裙、燈芯絨平底便鞋。
也不是新手運氣好。我們中有三個人在大眾專欄寫過足球:赫爾曼·巴爾加斯自然是其中之一,阿方索·富恩馬約爾也是個不折不扣的球迷,阿爾瓦羅·塞佩達多年來一直是密蘇里州聖路易斯《體育新聞》駐哥倫比亞記者。我們對讀者滿懷期望,讀者卻不接受後面的幾期雜誌,綠茵場邊的球迷義無反顧地棄我們而去。
失去了童真,也使我明白了:聖誕節的玩具不是聖嬰耶穌送的。不過,我很小心,沒告訴任何人。十歲時,爸爸把這當作大人的秘密告訴我,帶我去禮品店給弟弟妹妹們挑選聖誕禮物。事實上,撞見瑪蒂爾德·阿門塔生孩子之前,生孩子的事我就懂。當大人們說孩子是一隻鸛鳥從巴黎銜來的,我就笑得不行。不過,我得承認,無論當年還是現在,我始終都無法把生孩子和性聯繫在一起。總之,和僕人們親密無間,使我和女人心意相通,一生中,和女人在一起總是比和男人在一起更自在,更有安全感。我堅信女人支撐世界,男人只有搗亂的份,有史為證。
當然,我主要參考赫爾曼·巴爾加斯的報道,也拜讀了其他一些體育報道,作為輔助參考。和貝拉斯科切亞長談后,我鬆了一口氣。他聰明又親切,希望給讀者留下好印象。糟糕的是,我定錯了位,單憑姓氏,就把他描繪成典型的巴斯克人,竟然沒留意到他的黑皮膚和黑頭髮:來自非洲最顯赫的家族。我在雜誌興衰成敗的緊要關頭,犯下了這輩子最大的錯誤。讀者來信,罵我枉做體育記者,連足球和電車都分不清:罵得真好!多年以後,他也在回憶錄中寫到,赫爾曼·巴爾加斯一向出言謹慎,有關貝拉斯科切亞的專題報道是我此生最大的敗筆。這麼講有些言過其實,但也不能算太誇張。他對新聞業了如指掌,撰寫報道、社論無不行雲流水,口吻就像在對鑄排工口述,一氣呵成。
之後,他用顫抖的聲音——不像他的聲音——將畫像邊的長詩念給我聽,我只記得最後幾句:「熱情好客的聖馬爾塔,你給他這片海灘,讓他長眠在你懷中。」此後多年,我都以為玻利瓦爾死在了海灘上。外公教導我,要我永遠記住玻利瓦爾是世上最偉大的人。外婆也說過類似的話,可她指的不是同一個人。我有點兒暈,問外公:玻利瓦爾是不是比耶穌基督更偉大?他搖搖頭,沒那麼肯定地回答:
我無法想象還有哪種家庭環境更適合培養文學志向。家人瘋瘋癲癲,把我帶大的女人們都是如此。只有我和外公是男性。他跟我描述血腥的戰場,帶我走進悲慘的成人世界。他告訴我鳥為什麼會飛、傍晚為什麼會打雷。他還鼓勵我畫畫。開始,我畫在牆上,家裡的女人們氣急敗壞,說只有地痞流氓、市井無賴才會在牆上塗鴉。外公氣不過,把手工作坊的一面牆刷白,先買彩色鉛筆,再買水彩顏料,讓我隨便畫,他在一旁製作著名的小金魚。有一次,我聽到他說,外孫將來會當pintor。我沒在意,以為pintor只是粉刷匠。
爸爸總說,回鄉最重要的目的是闔家團圓,但回鄉后我們才發現,他真正的目的是在中心廣場上開一家藥店。我和弟弟被路易斯·加夫列爾·梅薩老師的學校錄取,在這裏我們感到更加自由,很快就融入了新的集體。我們在鎮上最好的拐角租了棟上下兩層的大房子,相通的陽台正對廣場,凄涼的卧室里,石鴴鳥的幽魂徹夜哀鳴,卻不見蹤跡。
現在我才明白,外公傍晚帶我散步,是外婆要求的。她堅信外公散步是假,去會真真假假的情人是真。也許有我在,他會有所收斂。事實上,計劃外的地方,他從不帶我去。可是,我清楚地記得,有天晚上,我抓著某人的手,經過一棟陌生的房子,碰巧看見外公像主人般坐在客廳。不知怎的,我心如明鏡:這事對誰也不能講,直到今天也是。
「您應該意識到,事情已經發生,人物的出現只是為了回憶。因此,您要駕馭兩種時間。」
窗戶緊閉,小小的會客室里光線昏暗。清晨的日光從院子照進卧室,鎮長和另外兩名警察在等外公。屍體在行軍床上,蓋著毯子,拐杖就在手邊,是比利時人躺下自殺前放在那裡的。床邊的小木凳上放著霧化氰化金用的盤子和一張紙,紙上用畫筆寫著大字:「不怪任何人,是我傻,自己想死!」外公不到十分鐘就利落地依法辦完手續,安排好葬禮。但對我而言,那十分鐘永世難忘。
我無言以對,一聲不吭。咖啡館里人聲鼎沸,我卻如一眼獃滯的泉。我做夢也沒想到會有這樣的運氣。印象中大家一塊兒聊天時,七嘴八舌,各抒己見,互相掩蓋優缺點。可我從未想過,會獨自與多年沉浸於書海的人談論藝術和榮譽。
那些日子里,我與那座城市以及那五六個朋友彼此契合,親密無間。我們幾個在國內新聞界和知識界開始被譽為「巴蘭基亞文學小組」。年輕作家和藝術家在加泰羅尼亞老師堂拉蒙·賓耶斯的幫助下,對巴蘭基亞的文化生活起到了一定的引領作用。堂拉蒙·賓耶斯是位赫赫有名的劇作家、書商,一九二四年起入選《插圖本歐美大百科全書》。
這個小偷有著堅定的文學志向,每次都全神貫注地傾聽有關藝術和書的討論。我們知道,他寫情詩,又有點兒自卑,會趁我們不在時念給其他客人聽。午夜過後,他去「上班」,在高檔住宅區行竊,三四個鐘頭后勝利歸來,值錢的東西自己留下,送我們幾件小玩意兒,總說「送給閨女」,也不問我們有沒有閨女。他要是對哪本書感興趣,也會帶來送給我們。要是書真的好,我們會轉贈給梅拉·德爾瑪管理的圖書館。
「這本書無所不知。天底下百分之百正確的書,僅此一本。」
「還很粗糙,能理解,」他言簡意賅,「但很不錯。」
記憶十分清晰,可惜一點兒也不真實。軍裝、鋼盔和步槍同時出現,可是,罷工兩年後,卡塔卡已無作戰部隊。諸如此類的虛假記憶不勝枚舉,讓我在家中得了個壞名聲:娘胎里記事,睡夢中預知。
正午十二點,酷熱難當。我們倆都是煙槍,吞雲吐霧,原本就只有兩扇窗能透進一絲光線,如今也被煙霧籠罩。儘管如此,誰也不願開窗通風,也許是因為有吸二手煙的不良嗜好,煙霧呼出又吸進,至死方休。熱不一樣。我天生不怕熱,陰涼里三十度以下都能扛住。相反,阿方索熱了就脫,領帶、襯衫、背心一件接一件地脫,但手中的活兒不停。這樣挺好,人出汗,衣服不濕。等到太陽落山,他再一件件穿上,衣服跟吃早飯那會兒一樣乾爽挺括。也許,這就是他隨時隨地保持白色亞麻正裝平整、領帶端正、硬邦邦的頭髮一絲不苟中分的秘訣。中午一點,他又這副打扮,從廁所出來,像剛補完覺,走過我身邊時,問道:
他又說了些具體的技巧,我沒經驗,領會不了。他建議,小說里的城市不能叫巴蘭基亞——初稿里是這樣寫的——否則,讀者受地名所限,缺乏想象空間。最後,他開玩笑道:
社長當然是阿方索。赫爾曼·巴爾加斯打頭陣,負責寫分量最重的稿子。我想跟他一起干,不是因為有時間——我們永遠沒時間——而是因為終於有了夢寐以求的學習機會。阿爾瓦羅·塞佩達仍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學習,他可以利用閑暇時間寫稿。最後,前途未卜的獨立周刊還缺一名主編,沒人比我更自由、更迫切,因此,這個職位歸我。
「我見您有些憔悴。」他說,「不過別理我!這幾天,所有人的情緒都很操蛋。」
那晚我才得知,下午的訪客是常去歐洲、剛剛歸來的畫家亞歷杭德羅·奧夫雷貢。此後,他不僅是哥倫比亞著名畫家,還是朋友們心中的摯愛。那次,他專為《紀事》周刊的問世提前歸來。我在下街區拉魯斯小巷的一家無名酒館見過他和幾位密友聚在一起,阿方索·富恩馬約爾用格雷厄姆·格林的新作《第三個人》為酒館命名。畫家每次歸來,都會引發歷史性|事件,那晚的「蟋蟀事件」更是登峰造極。被馴養過的蟋蟀頗通人性,對主人言聽計從。它抬起前足,張開翅膀,有節奏地鳴叫。觀眾掌聲如潮,蟋蟀頷首致謝。最後,馴養師陶醉在掌聲中,而奧夫雷貢在眾目睽睽之下,用指尖捏起蟋蟀的翅膀,扔進嘴裏,美滋滋地生嚼下肚。馴養師痛不欲生,大家又是賠錢,又是陪好話,好不容易擺平。後來我才知道,這不是奧夫雷貢在公開表演中生吃的第一隻蟋蟀,也不會是最後一隻。
我的情緒至今未能平復,另一天也是如此。那天有人經過,要賣給他一匹名貴的馬。外公從辦公室窗口探出頭去,想見識一下名貴的馬長什麼樣,突然,眼裡充滿了水,他用手一捂,幾滴透明的液體落在掌上,他不僅右眼失明了,外婆還不許他買那匹被魔鬼附了身的馬。他在模糊的眼窩前蒙上一塊海盜的遮眼布,沒過多久,眼科醫生給他配了一副深度近視眼鏡,外加一根拐杖。後來,那根拐杖和金鏈音樂懷錶成了外公的標誌性物品。大家一直都有一個共識,那就是年齡的種種背叛雖然開始煩擾他,卻絲毫沒有影響他作為情場老手、大眾情人的魅力。
他不情願地把錢收下,放進錢包,彷彿那是一筆不義之財。
外婆語言純正,嫲嫲卻滿口俗語,不分人,不分場合,不加掩飾,想說就說。媽媽在聖馬爾塔寄宿學校的修女老師說了無關緊要的錯話,也會被她不客氣地打斷:「您簡直屁|眼拉尿,搞反了門。」不過,她總有辦法說得既不粗魯,也不傷人。
我這才知道,比利時人看完根據埃里希·馬里亞·雷馬克小說改編、由劉易斯·邁爾斯通執導的電影《西線無戰事》后,和狗一起吸氰化金自殺了。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總會在看似不可能的地方找出真相。據說,比利時人的小分隊在諾曼底泥沼全軍覆沒,電影令他噩夢重現,不能自已。
相比之下,外公的世界完全不同。晚年的他依然身手敏捷,拎著工具箱到處跑,在家裡修修補補;在後院搖好幾個小時的手搖泵,送水上洗澡間;爬很陡的梯子,看接雨桶里的水積了多少。可他老讓我幫他系鞋帶,說自己系的話,喘不上氣。一天早上,老眼昏花的鸚鵡飛到了水桶上,在抓到鸚鵡脖子的同時,他腳下一滑,從四米高的地方墜落。五十多歲、九十公斤的他卻沒摔死,原因何在,誰也解釋不清。那天讓我永世難忘。他脫掉衣服,躺在床上,醫生一點點檢查,問他腹股溝半英寸長的舊疤是怎麼回事。
我沒住過這麼安靜的地方,最多也就是低沉的腳步聲、含糊不清的嘟囔聲、偶爾傳來的生鏽彈簧的吱呀聲。沒有竊竊私語、唉聲嘆氣,完全沒有。唯一糟糕的是,十字木條窗擋不住炎炎熱浪。不過,住在這兒的第一晚,我讀威廉·艾里什讀得十分入神,幾乎讀到天明。
「沒有,先生。」我略感不安地答道,「為什麼這麼問?」
「跟他說:我很愛他,因為他,我會成為作家。」我毫不留情地先把其他路堵死,「別的不當,只當作家。」
簡而言之,他們人在卡塔卡,心在帕迪亞省。我們仍管它叫「省」,而不呼其全名,彷彿世間獨此一省。也許,他們不由自主地將卡塔卡的宅子建得跟巴蘭卡斯的一模一樣。在巴蘭卡斯家中,隔著窗,能看見街對面凄涼的墓地,梅達多·帕切科就葬在那裡。在卡塔卡,外公外婆雖備受關心和愛護,卻故步自封,堅守故鄉的喜好、信仰與偏見,拒不接受其他方式。
「他在那兒!」
為了補上這個窟窿,編委會決定,由我寫一篇有關青年隊烏拉圭球星塞瓦斯蒂安·貝拉斯科切亞的重磅報道,希望能讓足球和文學殊途同歸,如同我在每日專欄上屢屢將足球和神秘學聯繫在一起。路易斯·卡梅洛·利雷亞在卡塔卡的田野里傳遞給我的足球熱情早已冷卻。更何況,我早就迷上了加勒比壘球——當地俗稱「投球」。但我還是接受了挑戰。
我們互相併不以你相稱。哥倫比亞的習俗怪得很,初次見面用「你」,彼此信任后倒用「您」,夫妻間也是如此。
「更糟的是,琴並沒有壞。」
搬家勢在必行,兒女要搬,連外婆米娜和有恙在身的嫲嫲也要搬,她們倆由帕姨照顧。可是,新鮮感和挫敗感如影隨形,不到一年,我們又「灰溜溜」地——媽媽身陷困境時總這麼說——回到了卡塔卡的老宅。爸爸留在巴蘭基亞,琢磨著如何開他的第四家藥店。
陪媽媽去賣房子那天,我回想起了兒時所有記憶深刻的事。但對於事情發生的先後順序、它們在生命中的意義,我並不確定。我只是模模糊糊地意識到:香蕉公司製造虛假繁榮,父母結婚時,阿拉卡塔卡正在走向窮途末路。自記事起,我總是聽到那句預言意味的話:「香蕉公司要撤走了。」先是偷偷摸摸地小聲說,然後是驚慌失措地大聲說。可誰也不信,誰也不敢去想那災難性的後果。
與他們走得最近的自然是同省鄉親。家裡說的是上世紀他們的祖輩從西班牙經委內瑞拉帶來的語言,之後一點點融入加勒比土話、奴隸口中的非洲語言和瓜希拉省方言。最後這個詞外婆會混在一起用,成心不讓我聽懂。她哪裡知道,我和僕人接觸得多,那些詞我比她更熟悉,至今還記得不少:atunkeshi(我困了)、jamusaitshitaya(我餓了)、ipuwots(孕婦)、aríjuna(外鄉人),最後這個詞外婆會用來指西班牙人、白人,總之指一切敵人。在她看來,瓜希拉人總說一種索然無味的卡斯蒂利亞語,帶著花哨的賣弄,如瓊口中的方言,精確過頭,什麼「嘴上的唇」,必然產生歧義,外婆不許她這麼說。https://read.99csw.com
兒時的另一段回憶是我六歲時,家中的洗衣婦瑪蒂爾德·阿門塔生孩子。我誤打誤撞進了她的房間,見她赤身裸體,兩腿分開,躺在亞麻布床單上,痛得尖叫。一群女人簇擁在她身邊,大呼小叫,一個用濕毛巾幫她擦汗,其餘幾個死命按住她的胳膊和腿,幫她揉肚子,以加快她的生產速度。桑托斯·維耶羅在混亂中淡定不驚,閉著眼,念念有詞,與此同時,她像是在產婦兩腿間挖東西。從廚房搬來幾鍋熱水,直冒熱氣,房間里像蒸籠一樣霧氣迷濛。我縮在牆角,既好奇又害怕。終於,接生婆從產婦的腳踝處拉出牛犢似的活物,那東西肚臍上拖著一根血淋淋的腸子。一個女人見我縮在牆角,硬是把我拖了出去:
天助我也!三個禮拜,夠我寫好開頭。當年的我還太青澀,沒意識到小說不是按你想要的方式開頭,而是按它們自己的意願開頭。六個月後小說收尾,我卻要將開頭十頁推翻重寫,為的是讓讀者相信我所寫,而如今,我仍然覺得開頭不是那麼站得住腳。延期也一定讓阿方索鬆了口氣,他沒有抱怨,脫掉外套,坐在桌前,繼續校對剛剛到手的最新版《西班牙皇家語言學院詞典》。自從他偶爾在英文詞典上發現了錯誤,給詞典糾錯便成了他的一大嗜好。當年,他引經據典將正確說法寄往倫敦,似乎還在信上跟編輯們開玩笑,說什麼「英國總算欠了哥倫比亞一個人情」。編輯們和顏悅色地回信認錯,盛情邀請他繼續糾錯。於是,好幾年間,他不僅在同一本詞典里糾出了其他錯誤,還為其他不同語言的詞典糾錯。等那段交往結束,他已經養成了在西、英、法詞典里糾錯的嗜好。等會面,等公車,但凡排隊等候,他都會抓緊每分每秒,仔仔細細地在語言的灌木叢中清除雜草。
從開往碼頭的計程車上望出去,我所熟悉的巴蘭基亞,在那個受天主保佑的二月的第一縷陽光中,看上去陌生而又凄涼。「伊萊恩·梅塞德斯號」的船長說我可以把媽媽送到蘇克雷,家人十年來就住在那兒。我甚至都沒去考慮這個提議,就和媽媽吻別。她看著我的眼睛,從前一天下午起第一次對我露出笑容,然後以她慣常的淘氣問道:
「有多少詞?」我問外公。
「您給我看?」
我們都叫維內弗里達姑姥姥「娜娜」。家中屬她最為開朗隨和,但我只想得起她在病榻上的樣子。她嫁給了拉斐爾·金特羅·奧爾特加。「金特」姑姥爺出生在距波哥大十五西班牙里左右、海拔相仿的齊亞,是位專為窮人打官司的律師。他十分適應加勒比地區的氣候。卡塔卡氣候惡劣,十二月,晚上天氣涼,他要用好幾瓶熱水捂腳才能入睡。在家人走出梅達多·帕切科的死亡陰影時,他卻走進了對手律師的死亡陰影。姑姥爺一看就是好人,與世無爭,偏偏對方騷擾個沒完,他只好隨身攜帶武器。姑姥爺又瘦又小,穿童鞋。朋友們善意地說笑,說他襯衫底下的手槍鼓得像大炮。外公金玉良言、苦口婆心地勸他:「您不知道死人的分量有多重!」可他已無暇考慮,對方在法院門前將他攔住,大聲謾罵,魁梧的身軀直撲過來。「我無意識地拔槍,閉眼,雙手握住,扣動扳機。」姑姥爺活到近百歲,臨近去世時對我說,「等我睜開眼,大塊頭還站著,臉色慘白,然後開始慢慢倒下,坐在了地上。」直到那時,他才看見,子彈正中眉心。我問他見對方倒下,有何感受。「大大鬆了一口氣!」他很坦率,把我嚇著了。
埃爾維拉·卡里略和埃斯特萬舅舅是孿生兒,她用兩隻手擠甘蔗汁,手勁兒跟榨汁工人一樣大。她出了名的直爽豪放,對孩子也溫柔有加,對小我一歲的路易斯·恩里克更是恩威並施。不知為何,弟弟叫她帕姨。她最拿手的是解決不可能解決的問題。她和埃斯特萬最早跟隨外公外婆來到卡塔卡,埃斯特萬跟著外公外婆得心應手地嘗試各種行當,做各種生意,她則不知不覺地成為家中不可或缺的帕姨。她會在不需要她的時候消失,在需要她的時候及時出現。心情不好時,她會一邊搖頭,一邊自言自語,高聲說出遺失物品的方位。送老人入土后,她留在老宅,任雜草一點點蔓延,任家畜在卧室中遊走,半夜三更膽戰心驚地聽鄰屋從陰間傳來的咳嗽聲。
外公在家處理日常事務時,穿卡其布背帶褲、軟底鞋,戴有檐燈芯絨帽;每逢周日彌撒(除非萬不得已,他不會不去)、重大慶典或紀念日,穿全套白色亞麻西裝,戴假領,系黑領帶。這些為數不多的正式場合讓他背上了揮霍、傲慢的名聲。在我的印象中,家和家中的一切只為他而存在,外公外婆是母系社會中奉行大男子主義的模範夫妻:一家之主是男人,管事的卻是女人。說直白點,他就是個能屈能伸的男子漢。也就是說,門裡頭溫柔體貼,門外頭恥于承認,妻子則拚命伺候,讓他高興。
外公不是文化人,也不想裝文化人。他從里奧阿查的公立學校逃學,參加了無數加勒比內戰中的一場,從此再也沒念過書。他一生引以為憾,求知若渴,亡羊補牢。那天下午,他垂頭喪氣地從馬戲團回到辦公室,如孩子般專心致志地查詞典,總算明白了單峰駝和駱駝的區別。最後,他把那本了不起的「大磚頭」放在我的膝蓋上,告訴我:
阿波利納爾是家裡的老僕。他個頭矮小,身體結實,我總是像回憶一個舅舅那樣憶起他,他在家裡消失了很多年,一天下午,沒有任何理由地出現了,穿黑呢西裝,戴黑帽子,帽子大得連他那雙憂鬱的眼睛也遮住了。經過廚房時,他說他來參加葬禮,但當時沒有一個人明白他在說什麼,直到第二天消息傳來:外公剛剛在聖馬爾塔去世,病重時,他被緊急、秘密地送往那裡。
自從對老宅有所了解,我便陷入一種狀態:想起它,就只有深宅大院、孤寂蕭瑟、痛苦、思念和疑惑。多少年來,那段日子幾乎每晚入夢,如在那間聖徒像卧室一般,我醒來時總是心悸。少年時期,我就讀於安第斯山區一所冰冷的寄宿學校,常常半夜哭醒。之後沒心沒肺地活了這麼多年,我才明白,卡塔卡老宅裡外公外婆的不幸源於剪不斷的鄉愁,越逃避,鄉愁越濃。
還記得那些年,我對音樂的愛好體現在對手風琴師的痴迷上。我暗暗學會了一些游吟歌曲,廚房裡的女人們也會偷偷唱,因為外婆嫌那些歌粗俗。卡洛斯·加德爾的探戈紅遍半個世界,讓我迫不及待地想縱情歌唱。我像他那樣戴氈帽、圍絲巾,不需要三請四邀,便會高歌一曲,直到那個該死的早上,嫲嫲把我叫醒,告訴我兩架飛機在麥德林上空相撞,加德爾死於空難。那之前幾個月,我在一場慈善晚會上和埃切韋里姐妹合唱過《滑落》。姐妹倆是地道的波哥大人,是大師中的大師,是卡塔卡所有慈善晚會和愛國紀念活動的靈魂人物。我唱得十分執著,以至於當我跟媽媽說不想學外婆討厭的手風琴,想學鋼琴時,媽媽都沒敢反對。
「應有盡有。」外公回答。
「它叫駱駝。」外公告訴我。
阿方索的父親何塞·費利克斯·富恩馬約爾是文學小組的非正式成員,和堂拉蒙一樣德高望重。他是資深記者、著名作家,出版過詩集《熱帶繆斯》(1910)、小說《科斯麥》(1927)和《十四智者顛沛記》(1928),無一暢銷。但專業評論家始終認為他是優秀的短篇小說作家,生在「省」內無人知曉罷了。
我這才知道,她跟兩位老師串通,騙我鋼琴壞了。她小學階段傻練了五年鋼琴,不想讓我再吃同樣的苦。好在那些年,卡塔卡開辦了蒙台梭利學校,老師們通過實踐活動刺|激學生們的感官,教學生們唱歌。羅莎·埃萊娜·弗格森校長集美貌和智慧於一身,在她的指導下,學習成為一件可與生之樂趣媲美的事。我學會了充分利用我的味覺,它喚起懷舊的力量勢不可擋。我對味道進行了細之又細的精分,分辨出窗戶味的飲料、箱子味的陳麵包和彌撒味的葯湯。理論上,這些主觀感受很難被理解,但感受過的人會立刻明白。
我五歲時第一次接觸書面用語,也得益於外公。一天下午,他帶我去看馬戲,一家動物馬戲團路過卡塔卡,搭了頂像教堂那麼大的帳篷。有種疲憊憔悴、可憐兮兮的反芻動物引起了我的注意。
車站裡,候車的只有我們倆,穿連體工作服的職員除了賣票,還要干過去由二三十人忙活的事兒。天熱得讓人不堪忍受。鐵軌那邊,香蕉公司的私人領地一片荒蕪:氣派的老房子沒有了紅色的屋頂,雜草和醫院廢墟間的棕櫚樹已經枯萎,散步道盡頭是廢棄的蒙台梭利學校,周圍環繞著枯老的巴旦杏樹,面向車站的硝石小廣場,昔日的宏偉半點兒痕迹也不剩了。
文學小組成員的住處離市中心很遠,沒有特殊原因,大家晚上不會去羅馬咖啡館。但對我而言,那裡就是我的家。早上,我在《先驅報》安靜的編輯部里工作;午飯什麼時候吃,在哪裡吃,怎麼吃,看情況,買單的基本都是好友或關心我的政客;下午寫「長頸鹿專欄」或其他文章。中午十二點、下午六點,我通常都會準時出現在世界書店。許多年裡,小組成員都在哥倫比亞咖啡館喝午餐前的開胃酒,然後換到街對面的哈皮咖啡館,因為那是聖布拉斯街上通風最好、氣氛最棒的咖啡館。我們在那兒會客、辦公、談生意、接受採訪。總之,十有八九能在那兒找到我們。
只要片子合適,堂安東尼奧·達孔特會邀我們去他的奧林匹亞影院看早場電影。把天真無邪的外孫帶去胡鬧,外婆認為不妥。「老爹」堅持帶我去,第二天讓我在飯桌上講劇情,幫我拾遺糾錯,解釋晦澀場景。諸如此類的電影藝術初探無疑對我大有裨益,我沒學會寫字,就先學會了畫漫畫。開始,大人會讚歎童真童趣,等我對這些得來全不費工夫的喝彩聲上癮后,他們卻唯恐避之不及。再後來,他們逼我在婚禮和生日會上唱歌,我也一樣望風而逃。
「那我就收下了。」他面紅耳赤地向我解釋,「窮小子不用催,有債必還,我留著當紀念。」
和那群熱衷於傳播自己觀點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我的安全感完全來自於外公。和他在一起,我才不會惶恐,才會立足現實,腳踏實地。回想過去,奇怪的是,我想和外公一樣勇敢、現實、自信,卻怎麼也忍不住去窺探外婆的世界。記憶中,外公身材矮胖,氣血旺盛,光亮的頭皮上有些許白髮,髭鬚硬朗,精心修剪過,戴一副金框圓片眼鏡。天下太平時,外公說話不緊不慢,善解人意,秉持息事寧人之道,但他的保守派朋友們回憶說,他在戰場上卻步步緊逼,很難對付。
外公還會突然帶我去香蕉公司美味可口的倉庫採購。我在那兒認識了鯛魚,第一次把手放在冰上,發現是冰的,嚇得我一激靈。我想吃什麼就吃什麼,心滿意足。可外公和比利時人下象棋,談政治,又讓我百無聊賴。如今我才意識到,外公和我東走西逛時,我們兩個看到的世界完全不同。外公有他的視野,我個子小,視野有限。他問候陽台上的朋友,我眼饞小攤上的玩具。
所有舅舅中,唯一大名鼎鼎的是大舅何塞·馬里亞·巴爾德布蘭克斯,家裡只有他屬於保守黨。他以共和國參議員的身份前往附近的尼蘭迪亞莊園,出席了「千日戰爭」自由黨投降儀式,他的父親是戰敗方,坐在他對面。
我實話實說:這是陪媽媽回卡塔卡之後,正在創作的小說初稿,剛寫完第一章。我心一橫,打開文件夾,放到他面前,有點兒像無惡意的挑釁。哪怕是在生死關頭,我也絕不會再有如此舉動。他用清澈的眼眸盯著我,發出危險的藍光,略顯訝異地問:
「他要死,理由多著呢,這個最站不住腳。」
我們沒有放棄加勒比海岸盛行的足球或壘球,但是加強了新聞時事與文學動態的報道力度,只可惜無濟於事。讀者將《紀事》誤認作體育雜誌,錯已鑄成,回天乏術;而真正的球迷早已看清形勢,揚長而去。我們想恪守最初的原則,但從第三周起,原則已搖擺不定,模稜兩可。
這裏的一草一木,僅僅看著,就在我內心喚起一股無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寫作,否則我會死掉。過去我也有過類似的感受,但只有那天上午我才認識到這是靈感噴發的緊要關頭。「靈感」這個詞既可惡又真實,它稍縱即逝,卻摧枯拉朽。
萬事俱備,只等媽媽帶妹妹們前來團聚,等來的卻是尼古拉斯·馬爾克斯外公去世的電報。外公嗓子不適,一檢查,居然是癌症晚期,只來得及送回聖馬爾塔落葉歸根。我們這些外孫當中,只有六個月大的古斯塔沃弟弟見過彌留之際的外公。他被抱到外公床上,跟他告別,外公摸了摸他。多年以後,我才意識到外公的意外離去對我而言意味著什麼。
辦周刊是阿方索·富恩馬約爾率先提出的。想法早就有了,但在我的印象中,加泰羅尼亞智者堂拉蒙的返鄉加快了實施進程。三天後,我們齊聚羅馬咖啡館,專議此事。阿方索說都準備好了:版面比大報小一半,二十頁,時事與文學兼顧,刊名「紀事」無特別含義。籌措四年無果的經費如今居然綽綽有餘,連我們都覺得瘋狂。阿方索·富恩馬約爾的籌資對象是手工藝人、汽車技|師、退休法官,以及答應用甘蔗酒支付廣告費、對我們鼎力相助的酒館老闆。有理由相信,周刊會在巴蘭基亞大受歡迎。雖說工業發展、市民倨傲,但詩人在此向來備受尊敬。
米娜有著一套獨特的釋夢方式,為她自己和其他人解夢,由此掌控著我們每個人的日常行為,決定著宅子里的生活。然而,她有天差點兒毫無預兆地丟了性命:她一把扯下床單時,上校藏在枕頭底下、睡覺時放在手邊的左輪手槍突然走火,子彈射穿了屋頂。還原彈道的結果是:險些打中外婆的臉。
「比利時人再也下不了象棋了。」
玻利瓦爾大道上善良溫厚的計程車司機們幫我解決了難題,他們後來也幫過我不少忙。有家旅館離大教堂一個街區,每晚一個半比索,可以單獨住或找人同住。房子很老,但保養得不錯,全靠那些從下午六點起就在玻利瓦爾大道上尋覓越軌男人的落魄妓|女。門房名叫拉希德斯,我至今都記得他。他有隻玻璃眼,光軸不正,性格靦腆,說話結巴。從第一晚起,我就對他心存感激。他把一個半比索扔進櫃檯抽屜——裝著前一天晚上的進賬,全是皺巴巴的零錢——遞給我六號房的鑰匙。
我沒有氣餒。陪媽媽回卡塔卡的旅行、與堂拉蒙·賓耶斯的歷史性對話、和「巴蘭基亞文學小組」的深情厚誼,給我注入了新的活力,讓我受益終生。此後,我所賺的每一分錢,都是用打字機敲出來的,個中艱辛,他人殊難想象。在出版了四本稿酬微薄的書後,我在年過四十時才盼來了能使我真正地靠賣文為生的頭幾筆版稅。此前,我的生活中充滿了陷阱、推諉、幻想,更要竭力避開無數的誘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當不了作家。
那段時間,外公在餐廳里掛了一幅解放者西蒙·玻利瓦爾停靈時的畫像。我在靈堂見過的死人身上都有裹屍布,玻利瓦爾卻一身戎裝,平躺在辦公桌上,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外公一句斷語解開了我所有的疑惑:
那可不是冒險創作第二部小說的好時候:第一部小說停滯不前,我又開始嘗試其他文學體裁。可是,那天晚上,我像戰場上的戰士一樣視死如歸地發下誓言:要麼寫作,要麼死去。或者如里爾克所言:「如果您覺得不寫也能活,那就別寫。」read.99csw.com
「不怕你爸爸傷心死?」
他就如何處理時間大致說了幾句,那是我最大的難題,致命傷。他又說:
瑪爾戈特過了好久才融入家庭生活。她會躲在最意想不到的角落,坐在搖椅上吮手指。她只對鐘聲感興趣,每隔一小時,茫然的大眼睛就四處尋找。她好幾天不吃不喝,不哭不鬧,有時偷偷地把飯菜往角落裡倒。誰也不懂,她不吃飯,怎麼還活著。後來才發現,她只愛吃花園裡濕潤的泥土和用指甲從牆上摳下的石灰塊。外婆發現后,給花園裡最誘人的犄角旮旯全都抹上牛糞,把小辣椒埋進花盆。安加里塔神父為她洗禮時,順便幫我補上,正式定下了我出生時家人倉促為我起的名字。我站在椅子上,鼓足勇氣,讓神父把鹽撒在我舌頭上,把水澆在我腦袋上。瑪爾戈特則不然,獨自一人為我們兩人出頭,像受傷的野獸一樣拚命尖叫、掙扎,教父教母們好不容易才把她按在了洗禮池上。
巴蘭基亞就是這樣一座與眾不同的城市,尤其是十二月到三月間,如地獄一般。北方信風來襲,夜裡狂風大作,席捲家家戶戶的院子,能把母雞刮上天。只有港口附近做過路客生意的飯店和招待汽船上的水手的酒館有些生氣。妓|女們整夜等候,船來了,沒準兒就有客。一支銅管樂隊在林蔭道上演奏著有氣無力的華爾茲舞曲,無人捧場。計程車並排停靠在玻利瓦爾大道上,司機們大呼小叫地評論足球。唯一的去處是西班牙難民開的羅馬咖啡館,那兒從來不關門。理由很簡單,沒有門,也沒有屋頂。然而,在這座動輒大雨傾盆的城市,從來沒聽說過有人因為下雨吃不上土豆餅或談不成生意。這是一塊露天寶地,花團錦簇的金合歡樹下,擺放著白色小圓桌和鐵制靠背椅。晚上十一點,《先驅報》、《新聞報》等早報編輯部下班,編輯們會一塊兒來這兒吃飯。西班牙難民們在家聽完胡安·何塞·佩雷斯·多梅內奇教授的每日新聞,七點鐘就來了。戰敗十二年後,這位教授還在說西班牙內戰。決定命運的一夜,作家愛德華多·薩拉梅亞從瓜希拉返回途中,上岸在此小憩,對著自己的胸口開了一槍,所幸並無大礙。那張桌子從此變成文物,只能看,不能坐。多年以後,薩拉梅亞將這段經歷寫進《四年與我同行》,這本小說無疑讓我這代人大開眼界。
不過,在結束這個話題前,他也承認,雖然戈麥斯·德拉塞爾納深陷在閃光的混亂之中,卻也是位出色的詩人。他回答得又快又好,我神經緊張,拚命領會,一面擔心有人貿然打斷這千載難逢的交流機會。堂拉蒙知道該如何掌控局面。相熟的服務生十一點半送來可樂,他似乎沒留意,卻在不打斷談話的情況下,用紙吸管小口吸著。客人多半進門就高聲向他問好:「您好,堂拉蒙。」他也不瞧,揮一揮他那隻藝術家的手,作為回應。
那就是我在一九三二年的生活,直到政府宣布,路易斯·米格爾·桑切斯·塞羅將軍統治下的秘魯軍隊佔領了哥倫比亞最南端、亞馬孫河沿岸不設防的城市萊蒂西亞。消息傳來,舉國震驚。政府號召全民總動員,挨家挨戶徵用最值錢的首飾。秘魯軍隊的侵略行徑激發的愛國主義熱情在民眾中產生了前所未有的反響。家家戶戶自願捐獻,尤其是既值錢又有象徵意義的婚戒。徵收者應接不暇,人手匱乏。
「寫這輩子最想寫的小說。」我回答。
我來這兒沒多久,就跟他們一起,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等候來自阿根廷各個出版社的流動書商。多虧這些流動書商,我們才會早早地仰慕豪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胡利奧·科塔薩爾、菲利斯貝托·埃爾南德斯以及被維多利亞·歐卡姆博那群人譯得很棒的英美小說家。阿圖羅·巴雷阿的《反叛者是怎樣煉成的》是從千里之外、被兩場戰爭打得啞口無言的西班牙傳來的第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這些書商中的一位,守時的吉列爾莫·達瓦洛斯有個好習慣:晚上跟我們一起狂歡;在城裡談完生意后,把樣書留給我們。
「要不,您就裝傻,等天上掉餡餅。反正,索福克勒斯生活過的雅典絕不是安提戈涅生活過的雅典。」
那是我第一次聽到「退伍」這個神奇的詞,它讓全家人做了一輩子虛無縹緲的美夢。政府為「千日戰爭」老兵設立退伍金時,我還沒出生。外公親手填寫申請表,提供了一大堆人證物證,送到聖馬爾塔,當面簽字交表。這筆錢怎麼說都會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夠他和子女用,就是下一代也夠用。「別擔心,」外婆常說,「發了退伍金,買什麼都行。」家裡以前沒焦急地等過什麼郵件,自那以後卻像期盼天國福音般期盼著郵件的到來。
我真心實意地回答:
外公外婆紮根於此時,「省」的島嶼性質早已衍生出自成一體的文化,有自己的特色。這座老宅不僅是一個家,更是一個鎮子。流水席總要吃好幾輪,但是自我三歲起,頭兩個位子變得神聖起來:上校坐主位,我坐他右手桌角,其餘位子男人先坐,女人後坐,且男女不同桌,只有每年七月二十日國慶那天可以打破這個規矩。午飯輪流吃,所有人吃完為止。晚飯不上桌,廚房供應大杯牛奶咖啡和外婆製作的精美點心。關門就寢時,各人選地方掛吊床,高高低低,一直掛到了院子里的樹上。
體育館旗幟飄揚,人頭攢動。開場六分鐘,埃萊諾·德弗雷塔斯中場左腳射門,球破門入網,這是他在哥倫比亞進的第一個球。儘管競技隊最終以三比二勝出,但那個下午是埃萊諾的,也是我們的——我們押寶押中了。然而,無論人力還是神力都無法讓讀者明白:《紀事》不是體育雜誌,而是文化雜誌,埃萊諾·德弗雷塔斯是被我們當作年度重大新聞事件才備受矚目的。
「吃午飯去?」
之前大大小小的屠殺和香蕉工人大屠殺相比,實屬小巫見大巫。據稱,幾位工人領袖被指認為共產主義者,也許此言不虛。陪媽媽去賣房子前後,我在巴蘭基亞模範監獄邂逅了其中一位遭到追殺的傑出領袖愛迪華多·瑪艾查,我當時自報家門,說自己是尼古拉斯·馬爾克斯的外孫,自此和他建立了深厚的友誼。他告訴我,一九二八年罷工時,外公不是中立者,而是調停人。在他心中,外公做事公平公正。他的說法,使我對屠殺的了解更加完整,對這起社會衝突的看法更加客觀。記憶最模糊、分歧最明顯的只是死亡人數。話說回來,哥倫比亞的歷史之謎遠不止這些。
十一點,我們去迎火車。外公的兒子胡安·德迪奧斯還住在聖馬爾塔,每天托司機捎來家信,郵資五生太伏;外公回信,再付五生太伏。日落時,他牽著我的手去辦私事:進髮廊(兒時最漫長的一刻鐘)、看國慶煙火(讓我心驚膽戰)和聖周遊行(我一直以為死去的耶穌有血有肉)。我戴的蘇格蘭格子帽跟外公那頂一模一樣,米娜就是為了讓我更像他而為我買的,效果奇佳:「金特」姑姥爺把我們看作不同年齡段的同一個人。
當晚,她帶我去埃切韋里姐妹家拜師學琴。她們聊天,而我盯著客廳那頭的鋼琴,像小狗遇上了主人。我在想我的腿能不能夠到踏板,我的大拇指和小指能不能跨個八度,我能不能認識五線譜上的那些小蝌蚪……我們懷著最美好的願望拜訪了兩個小時,但沒什麼用。老師說鋼琴壞了,不知何時才能修好。調音師一年來一回,我學鋼琴的想法就此擱置,過了半輩子才又提起。某次和母親聊天時,我偶然提到當年沒學成鋼琴自己有多難過。媽媽嘆了口氣,說:
他從飽經滄桑的小手提箱里取出書和紙張,放在桌上,饒有興緻地聽我講述這趟感慨良多的旅行。最後,詞窮的我用一句話做了概括:
之後,我常常聽到她說那句話,既無驕傲,也無後悔,只是陳述一個對她的生活毫無影響的既成事實。想當年,她牽線搭橋做紅娘,兩邊不討好,既要幫我爸媽,又不能背叛米娜。
要是沒有聽說巴蘭卡斯誰出生了、豐塞卡的公牛殺死了多少人、馬納烏萊誰結婚了、里奧阿查誰去世了、聖胡安–德爾塞薩爾病重的索卡拉斯將軍病情如何,這一天就不完整。香蕉公司的倉庫不時會出售包著紗紙的加利福尼亞蘋果、埋在冰里的冷凍鯛魚、加利西亞火腿和希臘油橄欖,可家裡吃的永遠是家鄉土產:湯里放的一定是里奧阿查甘薯,早餐桌上的雞蛋黃油玉米餅用的是豐塞卡玉米,小山羊吃瓜希拉鹽長大,活龜活蝦則是從迪武亞運來的。
我經常能見到埃斯特萬·卡里略舅舅。他是埃爾維拉姨母的孿生兄弟,心靈手巧,隨身攜帶工具箱,走到哪兒,修到哪兒。他的幽默感和好記性幫我填補了家族史中許多貌似無法填補的空白。少年時期,我也經常見到尼古拉斯·戈麥斯舅舅,他長著濃密金髮和紅雀斑,總是炫耀他在豐達西翁昔日的殖民地監獄開了家小餐館。我聲名在外(儘管這好名聲註定要失去),讓他印象深刻,臨走前,他總要去市場大採購,專程向我告別,再趕路。拉斐爾·阿里亞斯舅舅總是騎著騾子,穿著騎行服,路過時站在廚房裡喝杯咖啡就匆匆走了。其他舅舅我陸續在各地見過。為了創作最初的幾本小說,我懷著鄉愁,三番五次遍訪全「省」。我永遠懷念他們額頭上的聖灰十字,那是獨特的家族標誌。
多少個清晨,我在房裡獨自遐想:要是能跟他探討文學困惑,那將多麼激動人心。可太陽一升起,什麼想法就都煙消雲散了。阿方索有絕妙的主意,赫爾曼不同意老師的倉促之見,阿爾瓦羅拚命嚷嚷一個讓我們氣急敗壞的計劃,這些都讓我越發自慚形穢。
我很開心。禮拜日彌撒對我這麼大的孩子來說太漫長了,小時候我很喜歡的安加里塔神父的佈道聽得人直打瞌睡。結果卻是空歡喜一場。我穿著望彌撒時才穿、褲襠過短的綠色燈芯絨套裝被外公拖進了比利時人的作坊。警察老遠就認出他來,客氣地給他開了門:
家族裡眾多的女性和兒時眾多的女傭鑄就了我的性格和思維方式。她們個性堅強,心地善良,用人間天堂中一種自然不做作的態度對我。在我眾多的記憶中,只有露西亞年輕的不良居心令我吃驚。她帶我進蛤蟆巷,把自己的晨衣撩到腰部,讓我看她捲曲的古銅色陰|毛。不過,真正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她肚子上的疹狀斑點,像一幅由深紫色沙丘和黃色海洋構成的世界地圖。其他女傭似乎都是純潔的天使長:當著我的面換衣服,自己洗澡時帶我一塊兒洗,自己坐便盆時也讓我坐便盆,面對面坐。她們會抱怨、吐苦水、聊私房話,以為我聽不懂。其實,我什麼都懂,聽多了,前因後果瞭然于胸。
話說回來,真正奪走我童真的女人既不刻意,也不知情。她叫特莉妮達,是僕人的女兒,十三歲,已步入豆蔻年華,卻還穿著九歲時穿的衣裳,綳在身上,欲蓋彌彰。有天晚上,院子里只有我們倆。突然,鄰家傳來樂聲,她拉我跳舞,緊緊地摟著我,摟得我喘不過氣來。她什麼感覺我不知道,可我至今仍會半夜驚醒,渾身燥熱。只要能觸到她的肌膚,嗅到她野性十足的氣味,閉著眼我都能認出她來。剎那間,本能被喚醒,肉體的魅力被發現,那種感覺前所未有,回想起來,簡直欲|仙|欲|死。從那以後,我隱約覺得:有個謎深不可測,讓我迷惑不解,心神不寧。相反,家族裡的女性總把我往無聊透頂的純潔道上引。
我虛晃一槍,避開話題。
嫲嫲半輩子都在保管墓地鑰匙、出具死亡證明、在家做彌撒用的聖餅。一天晚上,醫生要給她聽診,她不讓,說:「我想提醒您,醫生,我沒被男人碰過。」當年,這句話我沒聽懂。不過,大家都意識到,她是家中不分男女,唯一不會為情所傷、為愛所累的人。
一九三〇年十二月,紀念西蒙·玻利瓦爾逝世一百周年那段日子里,外公外婆又去了一趟巴蘭基亞,迎接我排行老四的妹妹阿依達·羅薩出生。他們把一歲多的瑪爾戈特帶回了卡塔卡,我父母帶著路易斯·恩里克和新生兒留在巴蘭基亞。瑪爾戈特又瘦又野,心門緊閉,彷彿來自另一個世界,這讓我難以適應生活中的改變。路易斯·卡梅洛·科雷亞的母親阿維蓋爾見了她,不明白外公外婆幹嗎攬這個活兒。她說:「這小丫頭快咽氣了。」別人也這麼說過我,因為我吃得少,老眨眼,誇大其詞,謊話連篇,卻不明白其實我只是把實話換了個方式說出來。多年以後,我才知道,只有巴爾沃薩大夫開過金口,替我辯護:「孩子的謊言是天才的標誌。」
單獨和他交談,只此一次,卻彌足珍貴。籌劃了一年多,一九五〇年四月十五日,堂拉蒙穿著黑呢西裝,戴著法官帽,飛回了巴塞羅那。六十八歲的他高興得像個孩子。雖然他身體硬朗,神志清晰,去機場送別的人卻都有送他葉落歸根、長眠故土之感。
我記得這位比利時人皮包骨,頭髮是和皮膚一樣的明黃色,有一綹垂在眼前,會妨礙他說話。他吸水煙,只在下棋時才點上,外公說他成心想熏死對手。他有隻玻璃眼,外凸,看人時比那隻好眼專註。他駝背,腰以下癱瘓了,身子左傾,但他在作坊里行走就像在暗礁間行進自如的魚兒一樣,而他不像是靠著拐杖,更像是掛在拐杖上。我從沒聽他講過他的航海經歷,不過看樣子他經驗豐富,無所畏懼。他只會為了去看電影出門,甭管放什麼,周末必看。
「說不清,」那人說,「但它的確是單峰駝。」
多少次,我們在紅燈區一家無名妓院里迎接初升的太陽。奧蘭多·里維拉,綽號「小人物」,棲身在妓院多年,創作跨時代的壁畫。他蓄著山羊鬍子,眼神瘋狂,心地善良,我沒見過比他更狂野的人。從小學起,他就一心想當古巴人,最後比古巴人還古巴人。他像古巴人那樣生活——說話、吃飯、畫畫、穿衣、戀愛、跳舞,像古巴人那樣死去,一生卻從未去過古巴。
他本人就以寫作為生,他講的話,我自然看重。幾年後我才知道那本書是《一千零一夜》。我最喜歡的那篇故事成為我一生的最愛,儘管那一篇篇幅短,情節簡單,儘管我無法確定就是在那時讀到的,這個謎團沒人能幫我解開。故事是這樣的:一個漁夫向鄰居保證,如果借給他一塊鉛,幫他撒網,他會回贈捕到的第一條魚。鄰居想用油煎著吃,於是剖開魚肚子,發現裏面有塊杏仁大的鑽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