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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暗夜裡的歌

第七章 暗夜裡的歌

「要我說,都是那些辦報紙的人惹的禍。」普勞斯特太太說,「他們在報紙上胡說八道什麼女巫的事,搞得人心惶惶。」
「你自己聽不到自己在說什麼嗎?」羅伯說著,擦著眼睛,「你說的明明是噼啪菲戈語,這還有什麼好懷疑的!你媽媽爸爸沒告訴過你嗎?我們噼啪菲戈人天生就會說噼啪菲戈語!哎喲喲!天啊天啊!就像一隻狗天生就會汪汪叫一樣!別再說什麼你是哥布林了!你還不如說你是個小精靈呢!」
「這麼說,東西沒丟啰?」胡蘿蔔上尉開心的聲音傳了過來,「嗯,很好,對不對?好了,阿奇小姐,你現在最好能讓你這些噼啪菲戈人朋友乖乖跟著你走,行嗎?」
「冬神是什麼樣的?」
小亞瑟聽得咧嘴直笑,他自己也沒想到會這樣:「你們這些傢伙就不知道什麼是羞恥嗎?」
小亞瑟觀望了一會兒,大喊起來:「我覺得沒什麼好笑的!」
「對,打了。」蒂凡尼不客氣地回答,「我現在還疼呢。」
不管怎麼說,他走到了酒館門口,大喊起來:「你們這些搗蛋鬼,你們全都被捕了!現在給我聽好,你們可以嘗嘗我們的厲害,也可以……」他停頓了一下,「算了,差不多就這樣吧,」他接著說,「我這裏也沒什麼別的出路可以讓你們選擇!」說著,他就沖了進去。
普勞斯特太太坐下來,盯著蒂凡尼:「好了,孩子,咱們剛才看到的是什麼東西?我看他沒有眼睛,也就是說他的靈魂沒有窗戶。或者,他乾脆就沒有靈魂?」
「我所有的錯誤都是從一場舞蹈開始的。」蒂凡尼說。
安格婭聳了聳肩:「據我所知,那些打人的傢伙,平時都不看報紙。」
「你在說什麼呀?」
「不對勁?」普勞斯特太太問。
「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剛才好像特別恨你。」蒂凡尼說,「不過只有那麼一小會兒。我自己都覺得害怕,我剛剛只想把你除掉,我覺得你——」
就是在這個時候,飄來了那股臭味,蒂凡尼的感覺就像是猛然挨了一記重鎚。在慌亂和恐懼中,她還感受到了一些別的東西:一股股惡濁和污穢滲入了她的思想,它們是那麼可憎,滿含哀怨,由種種可怖的念頭和腐朽的思緒混合而成。她真想把自己的腦子掏出來好好洗一洗。
「當然了。」蒂凡尼回答。
待會兒一定要趕快跑,蒂凡尼告誡自己。但是她開口說的卻是:「我叫蒂凡尼·阿奇,先生。」
蒂凡尼還在查芬奇教授的神話學專著里讀到過:很多上古民族都相信,他們的英雄人物死後會前往英靈殿,在那裡永無止息地打鬥、歡宴和暢飲。
小亞瑟低頭看著自己的靴子。「這雙靴子是我爸給我做的。」他說,「其實我不喜歡穿靴子,可我沒法跟他直說。我們整個家族乾的都是做鞋修鞋的行當,有好幾百年了,可我一點兒都沒有當鞋匠的天分。後來有一天,部落里所有的長老都聚到一起,把我叫到了跟前,告訴我說其實我是個撿來的孤兒。好多年前有一次他們搬家,在路上發現了我,那時候我躺在路邊,還是個很小的嬰孩。我旁邊是一隻雀鷹,估計是它把我從搖籃里搶出來的,卻被我給掐死了。他們猜,它可能是想把我帶回窩去喂它的雛鳥。長老們又告訴我,如果我願意留在哥布林部落里,他們都沒意見——我可是個看家護院的好手,能咬死狐狸的。可我畢竟已經長大了,也許更應該去外面廣大的世界里闖一闖,尋找我真正的親人。」
普勞斯特太太很困惑:「咱們剛才為什麼要那樣呀?」
「不過,她把持得很好,我跟你說。」普勞斯特太太說,「她和胡蘿蔔上尉合租一棟房子,從來不咬人——不過,我現在這麼一想,覺得她可能咬過胡蘿蔔上尉,只是這種事情,咱們還是少說為妙,你說是吧。有時候合法的東西不一定是對的,這時就需要女巫來作出合適的評判。有時候我們女巫可能還需要警察幫忙,當然,是要合適的那種警察。聰明人都知道這一點,蠢人才不懂。麻煩就在於,蠢人還偏偏自以為聰明。哦,對了,小姐,跟你講一下,你那些精力旺盛的小朋友們全都越獄了。」
安格婭上尉搖了搖頭:「很抱歉,小姐,讓你受驚了,但我說的都是真的。而且後來人們才發現,那個老太太的書其實也不是什麼咒語書,只有一本外語詩集。你知道的,那種七扭八歪的克拉阡語。我猜,只有在那些捕風捉影的人眼睛里,它才像一本咒語書。那個老太太後來因為傷得太重,死了。」
蒂凡尼認出了那個女人,但這實在沒什麼可高興的。那是公爵夫人——麗迪莎的媽媽——很霸道的一個人。羅蘭真的清楚他給自己找了什麼樣的麻煩嗎?麗迪莎倒還好(如果你喜歡她那一型的女孩),但她媽媽體內奔涌的貴族血液顯然太多了,整個人都快被撐爆了,此時此刻,她看上去就是這個狀態。這個可惡的老太婆,這間被她待過的酒館,真的被噼啪菲戈人掀翻了才好呢。唉。對了,羅蘭和他的未婚妻(她好像是用淡淡的水彩畫出來的一個人似的)現在被留在酒館里沒人監護了。對此,尊貴的公爵夫人不知又會作何感想呢?
在警署里,情況也發生了變化。有個守衛走了過來,怪不好意思地把一大盤熟牛肉和酸黃瓜遞給了普勞斯特太太,另外還有一瓶葡萄酒、兩隻酒杯。他不放心地看了看蒂凡尼,然後對普勞斯特太太耳語了些什麼。普勞斯特太太一眨眼就從衣兜里掏出一個小包來,塞進了他手裡。然後她走回來,再一次坐在了草堆上。
「是你爸爸給你講了那些打人的事?」普勞斯特太太說,「唉,遲早的。這些人啊。」
聽到蒂凡尼發出的這一聲驚呼,她們一起轉臉去看她。她稍稍停頓了一下,後面的噼啪菲戈人全都撞到了她的腳踝上。
「這個嘛,」羅伯回答道,「實話實說,偷蝸牛行動目前還處在初級發展階段,還不值一提。」
他的話沒說完就停住了,因為菲戈人又是喝倒彩,又是拍大腿,一個個樂不可支,而且一時半會兒沒有安靜下來的意思。
「他們發誓不會逃跑的,現在卻說話不算話,這是不是很無恥啊?」普勞斯特太太質問著,很顯然,她一點也不怕得罪人。
菲戈人快活地點著頭,羅伯還配合地說:「能不能麻煩你再添上『酗酒無度』和『紀律渙散』這兩個詞?要評價我們,就要評價到位。」
「哦,當然啦,這些警察還是正派人,只不過上次他們送來的葡萄酒呢,要我說,可是有點酸了。」普勞斯特太太說。
「是化裝成女巫去參加單身女生派對的嗎?」
「你只顧著自怨自艾,都沒認真聽我說話啊。」普勞斯特太太說,「我不是說了嗎?你只能等著她來找你。她出現的時候,你自然就知道了。哦,對了,」她把手伸進衣兜,拿出一個白鐵皮小圓盒來,用黑黑的指甲挑開了盒蓋,空氣中突然多了一股刺鼻的味道。「來一點嗎?」她問著,把小盒子向蒂凡尼遞過來,「不是什麼好習慣,當然了,但是能幫我清理氣管,讓我的頭腦保持清醒。」她捏出一小撮棕色的粉末來,把它們撒在另一隻手背上,鼻子使勁一吸,發出鵝叫似的一聲(或者應該說,和鵝叫聲的發音順序正相反)。她咳了一陣,眼睛眨了一兩下,然後說:「當然,不是人人都喜歡這種『棕妖鼻煙』,但是要我說,吸了這種鼻煙,九_九_藏_書會讓你更加有老巫婆的范兒。好啦,不說了,我希望那些警察快點給咱們開飯。」
說這話的,是那個人稱「瘋小子亞瑟」的警察。他划著了一根火柴——對一個噼啪菲戈人來說,這火柴就相當於一支大火炬了。只聽「哐當」一聲,一枚警察徽章被他扔到了面前的地上——對噼啪菲戈人來說,這徽章就像一面盾牌那麼大,小亞瑟說:「你們這幫傻瓜聽好了,本人今天不當班,明白嗎?不帶徽章就不是警察了。我來這裏,只想弄明白一件事,你們這些小痞子說話怎麼和我這麼像,要知道,我可不是什麼噼啪菲戈人啊。」
片刻的沉寂過後,普勞斯特太太說:「根據我的經驗,事實會證明你爸爸是錯的。」
普勞斯特太太開口想要回答,卻聽到那個高個子警察的聲音先傳了過來:「注意了,尊貴的女士們先生們,或者應該說,是只有一位尊貴的先生。我是胡蘿蔔上尉,也是今天晚上的執勤長官,因此,處理這次突發事件的責任就落到了我的肩上,這樣的話……」他打開了手中的筆記本,抽出一支鉛筆,對著人群自信滿滿地微笑了一下:「誰能第一個站出來,幫我解答一個小小的謎題呢?首先,我想問一下的是,這群噼啪菲戈人除了喝酒以外,跑到我的城市裡來還想做什麼?」
她的鼻煙盒又遞了過來。
「就連羅蘭也敵視我,」蒂凡尼喃喃地說,「我們可一直都是……朋友。」
羅伯抬頭看了看她,臉上帶著罕有的羞慚。「對不起,女主人。對不起,女主人,」他說,「我們確實是喝多了。你也知道,喝得越多,就越想喝,一直到醉倒那一刻,你才知道自己實在喝不下了。對了,順便說一句,薄荷酒太棒了!它的綠顏色也很漂亮,我肯定喝了有整整一桶!現在再道歉,是不是太晚了?不過你瞧,我們確實把那個沒用的小子給你找到了。」
「就是,又被夾住了!」傻伍萊說,「我都不知道以後我還敢不敢照鏡子了。」
「哦,但是我們城裡沒有女巫。你剛才也聽到上尉說了。」普勞斯特太太氣呼呼地瞪著蒂凡尼,然後壓低了聲音說,「當著普通人的面,不要爭論這種問題,免得他們緊張。」
「我們畢竟是在監獄里呀。」
街道的兩端都有警察向這裏趕來。普勞斯特太太拍拍蒂凡尼的肩膀,聲音甜得過頭:「你能再告訴我一個警察們的優點嗎?」
「哼,很好,我就知道,你們這些搗蛋鬼還會回來,我果然沒有白等這麼長時間。」黑暗中響起了這麼一個聲音,「狗還會回來找它吐掉的東西,傻瓜還會回頭再做傻事,犯罪分子也肯定會回到他的犯罪現場來。」
普勞斯特太太揮手給了她一巴掌。蒂凡尼感覺就好像被細細的橡膠棒抽了一下似的。
「那就請聽好,」普勞斯特太太說,「我一般不給人什麼東西,但是那個臭小子三天兩頭來砸我商店的玻璃,今天終於抓住了他,我心情好,所以我也願意做點好事。我認識一位女士,她肯定很願意和你聊聊你的事。她就住在城裡,可是不管你怎麼找,你也永遠不可能找到她,她卻只要一眨眼的工夫就能找到你。我給你的建議就是,等她找到你的時候,不論她告訴你什麼,你都要好好聽著。」
「你覺得……」蒂凡尼猶豫了一下,然後問,「是我把他引出來的嗎?」
蒂凡尼覺得,這種日子過到差不多第三天的時候,就會讓人相當膩煩了,但是噼啪菲戈人肯定會喜歡這種生活的。而哪怕是傳說中的英雄們,恐怕也會在「永恆」過了還不到一半的時候,就把這些噼啪菲戈人從英靈殿扔出去。而且在扔之前,還要先把他們好好地抖一抖,以便把他們偷藏在身上的刀呀,叉呀,勺呀,都收回來。嗯……這些噼啪菲戈人確實是驍勇的戰士,但他們有一個小小的缺點——這是他們自己說的——那就是每次打架都會讓他們興奮得收不住手,忍不住相互攻擊,甚至就連附近的樹木也會成為他們攻擊的對象,如果實在沒有別的目標呢,他們連自己也打。
普勞斯特太太認真地聽她講完,坐到了稻草上。「我們都知道,偶爾是會出現這種狀況的。」她說,「每隔幾百年,人們就會忽然開始憎恨女巫。誰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事情只是突然就成了這個樣子。對了,你最近有沒有做過什麼事,會引起別人注意的?比如說,使用某些特殊的、重要的魔法什麼的?」
「哦,你當然知道我怎麼想,上尉。」普勞斯特太太說。
好了,閑話少說,還是回到眼前吧。警察們把他們的長官扶了起來,又幫他把頭盔撿回來,然後坐下來等著混亂結束。只過了約摸一兩分鐘,那個小警察就從東倒西歪的酒館里出來了,大揚(個子特別大的一個噼啪菲戈人,此刻正在酣睡)被他抓著一條腿,硬是給拽了出來。把這個俘虜丟在馬路上之後,小警察又回到了酒館里,等他再次出來的時候,一個肩膀上扛著不省人事的羅伯,另一個則扛著傻伍萊。
「沒有,當然沒有。」蒂凡尼說。
普勞斯特太太一直目瞪口呆地聽著,聽到這裏,她忍不住問:「那是你乾的?」
「肯定是嗎?」普勞斯特太太又問。
「地板塌了,」羅蘭搶在她說完之前,夢囈一般地述說起來,「好好的地板,說塌就塌了!」
羅伯也燦爛地笑了。「我說不好,」他回答說,「也許,就算我們知道『羞恥』是什麼,它也不屬於我們。」
「啊哈。」普勞斯特太太說。
蒂凡尼抬起頭,看了看「國王頭」酒館的殘骸。在閃動的火光中,曾經的房子僅僅剩下一副骨架。就在她看著它的時候,一根大樑吱嘎響著斷掉了,砸在了一堆破破爛爛的傢具上。
「我沒有!」蒂凡尼喊。
「沒錯,我確實讓你們找他來著,可我沒讓你們把人家房子都拆了呀。」她說著,兩臂抱在了胸前,那群小人兒彼此湊得更近,擠在了一起——下一步,她就要不耐煩地用腳拍地了。以往他們看到她氣成這樣,往往會流下悔恨的淚水,再痛苦地向樹榦撞去。可是現在,他們只是乖巧地排成隊,跟著她、普勞斯特太太還有安格婭上尉向前走去。
公爵夫人一看就不怎麼喜歡這個話題,警官卻只管笑吟吟地,並沒有注意到她的不悅。警察都有這種本事,對他們不想注意的事情總能視而不見……不管怎麼說,他採取這種難得糊塗的態度,總是明智的。
「你?在這兒?」他結結巴巴地問了一聲。在他背後,麗迪莎失聲痛哭起來。哎,她又來這套了!
他完全沒有覺察到有人伸手摘掉了他的頭盔,然後他的腦袋被人不留痕迹地一擊,他基本上沒什麼感覺就昏迷了。好多隻長滿老繭的小手幫他把頭盔戴好,又扶著他、讓他躺到地上,這些事情他就更沒印象了。
「我剛才打你了嗎,小姑娘?」普勞斯特太太問。
「現在又來了這麼一個沒有靈魂的怪人追蹤你。聞了他身上的臭氣就連女巫們都迷失了心智,互相仇視。對了,蒂凡尼·阿奇小姐,你沒有想過要放火把我燒死吧?」
「我猜也是,」普勞斯特太太說著,好像特別幸災樂禍,「可惜他們的屁股都坐錯了地方——都在碎玻璃上呢。哦,瞧他們的增援部隊。」
蒂凡尼知道抗議也沒有用,於是就默默地把掃帚遞了出去。她們在沉默中走了一會兒,只有菲戈人九九藏書一直在後面捂著嘴嘟噥著什麼。
麗迪莎的哭聲更響了,和這哭聲混雜在一起的,還有噼啪菲戈人「天啊天啊」的叫喚聲和咒罵聲,他們已經紛紛蘇醒了。
好像是為了幫她解開疑惑,小警察剛巧在此刻揪著他們昂貴的衣服把羅蘭和麗迪莎雙雙拖了出來。羅蘭穿著一件稍有點大的晚禮服;麗迪莎的衣服呢,純粹就是薄薄的、亂糟糟的一大堆縐紗褶子。在蒂凡尼看來,任何一個有點用處的人都不會穿這種衣服的,哼。
「是我。」蒂凡尼回答。
羅伯有點困惑:「剛才說的那些,就是我們的優點了呀。不過,要是你真的要求那麼高,那我還可以告訴你,我們從來不偷窮人的東西,我們有著金子一般的心,不過也許——嗯,告訴你也無妨,一般來說——那都是別人的金子。我們還發明了油炸白鼬這道菜,那肯定也是個優點。」
我是來找羅蘭的,我要把他爸爸去世的消息告訴他,蒂凡尼無奈地想,我可不是來討論什麼警察,或者給噼啪菲戈人解圍的!
胡蘿蔔上尉轉向公爵夫人:「夫人,我的同事們很樂意護送您去別的飯店或者客棧下榻。我看您的女僕提著挺大挺沉的一個包。您所說的首飾會不會就裝在這個包里呢?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能否確認一下它們是否安全?」
普勞斯特太太咧著大嘴笑了:「你這麼會說話,簡直像個城裡人啦,蒂凡尼·阿奇小姐。」
「對,就是這個意思!」
普勞斯特太太走到門邊,把手從鐵柵欄中間穿過去。「叮叮噹噹」一陣金屬碰撞的聲音響過後,她的手又收了回來,手裡握著鑰匙。她把它插到門這邊的鎖眼裡,「咔嗒」一轉。「好啦,」她說,「現在咱們有雙重保險了。」
一定是他來了,那個沒有眼睛的黑袍男子!他散發出來的是一股什麼臭氣呀!就算是黃鼠狼傷病員專用的茅廁,也不會這麼難聞!上一次遇到他,我就覺得他身上的味道已經夠難聞的了,可是和這次比起來,那時候他的味道簡直就像一片芬芳的櫻草花!她絕望地到處看著,明知不可能,卻還是暗暗期盼:千萬不要看到她準備好了要看到的東西。
菲戈人都看了看羅伯。羅伯只是聳了聳肩說:「哼,那你覺得你是什麼呢?」
「你覺得事情有這麼簡單嗎?你們這群搗蛋鬼毀了整整一座酒館!這麼大的損失讓誰來賠償啊?」
「我看他還挺懂事的,還知道先把酒瓶子打開,讓酒透透氣。」她說著,瞧見蒂凡尼好奇的眼光,就又解釋說,「霍普金斯警員的健康出了點小問題,他不想讓他媽媽發現,我就幫他配了一種很有效的藥膏。我跟他當然是不收費的。有來有往,投桃報李嘛。我指望霍普金斯警員幫忙的事還多著呢。」
又過了一會兒,上尉才說:「最近風聲緊,不方便戴這種尖尖的黑帽子,普勞斯特太太。我剛聽說平原地區又出了一件事。在那邊的一個什麼破地方,有個老太太因為家裡有咒語書,就被人給打了。」
「當然是我。沒錯。」
羅伯猶豫了一下,接著說:「不過,有一件事有點棘手,那就是——不是要冒犯你啊——你是個警察。」說完,他往回一跳,以防萬一。
然後她就看到他了,那個黑袍人。他忽明忽暗站在人群的最外圍。他臉上那兩個洞若有若無,有那麼一秒鐘的時間,它們盯住她,然後就消失了。她不知道他去了哪裡,這一點更加令人不安。
「哼,那個小賤人到底對老男爵做了什麼?別信她!她是個巫婆!巫婆全都該死!」
「那我怎樣才能找到她呢?」蒂凡尼問。
「我看他們也幫不上什麼忙。」蒂凡尼說——可是接下來,她卻吃驚地發現,自己說錯了。
她轉過臉去問普勞斯特太太:「那是什麼啊?」
蒂凡尼獃獃地看著這一幕,嘴都合不上了。這不可能啊,噼啪菲戈人從來都是獲勝的一方!沒有誰能打敗噼啪菲戈人!他們是勢不可當的!可是現在,他們被制服了,而且制服他們的,只是那麼一個微型警察,看著比一隻調料瓶大不了多少。
「嗯,」蒂凡尼說,「我知道。」
蒂凡尼低頭看了看那群噼啪菲戈人,他們都一聲不響,好像一個個都還沒有回過神來。當然了,這也很正常:三十多個勇士發現他們被一個小矮子警察徒手打敗了。這種情形之下,要想找個什麼理由來挽回顏面確實也是要花點時間的。
蒂凡尼和普勞斯特太太找到了吵鬧聲的源頭所在。那裡的街上已經覆蓋了一層可觀的玻璃碎片,旁邊站著一些面色焦慮的警察,他們都穿著鎧甲,戴著頭盔——就是緊急狀態下你能把它當成湯碗用的那種。他們當中有一個人正在鋪設路障。這樣一來,有些人就被攔在了路障的這一邊。對他們來說這顯然不是什麼好事。瞧,就在此刻,又有一個超級大塊頭警察從路邊一間好大的酒館里(它幾乎有整條街這麼長)被打得飛出來了。酒館招牌上的名字是「國王頭」,但是看它現在的樣子,你只能說國王肯定很頭疼。
「我只能幫他移除病痛。真的很抱歉,可是我也沒有更大的本事了。我很遺憾。」
小亞瑟抓了抓頭髮,他的頭髮乾乾淨淨,沒有一點髒東西掉下來:「嗯,我媽我爸說我也是個哥布林,就像他們一樣——」
「你吻他,是不是大概在兩年前?」普勞斯特太太追問著,「真是怪了,大家敵視女巫,也是從兩年前開始的。當時也沒有什麼大事,就是感覺上,人們不那麼尊重我們了。你可以說是『氣場』變了。就像今天早上拿石頭砸我窗戶的那個孩子,要是在一年前,他絕對不敢幹這樣的事。從前,人們在路上遇到我,總會對我點一點頭,算是打個招呼。可是現在看到我,他們只會皺眉頭,還會在身上比畫一些避邪的手勢,好像我會給誰帶來厄運似的。別的女巫也有這樣的經歷。在你們村子那邊情況怎麼樣?」
「這些犯人,我跟你說,他們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殺人犯——真的不是,他們要麼是把殺人當嗜好,要麼是為了什麼信仰而殺人,要麼就是除了殺人沒有別的事可做,或者僅僅因為心情不好就可以去殺人。他們的罪行,遠遠不止於把人殺掉,他們的受害者都只是在飽受摧殘之後難逃一死罷了。我看你的牛肉還一口都沒吃……哦,好吧,如果你不介意……」普勞斯特太太停頓了一下,餐刀上挑著一大片熟牛肉接著說,「不過很搞笑,這些殺人不眨眼的罪犯對他們的金絲雀倒是照顧有加,金絲雀死掉的時候,他們還會哭。獄警說那都是鱷魚的眼淚。他們說,聽到那些罪犯哭,讓人直起雞皮疙瘩。不過這種事情我也說不清。我年輕的時候,經常幫獄警跑腿辦事,我會看著那些沉重的牢門,聽那些小鳥歌唱。然後我就不免會想,好人和壞人之間到底有什麼區別,尤其是這些這麼壞的人,都沒有劊子手敢對他們執行絞刑,就連我爸爸那樣的劊子手都不敢,他可是出了名的厲害,他能讓一個犯人離開牢房七又四分之一秒之後就死翹翹。因為所有的劊子手都怕這些壞人被絞死以後會從邪惡的地獄之火那裡逃回來,展開無情的報復。」普勞斯特太太又停住了,身上直哆嗦,好像想把那些記憶抖掉,「大城市裡的生活就是這樣,小姑娘,不像你們鄉下那麼無憂無慮。」
她帶著她們穿過大樓,來到一排牢房前邊,它們看著還挺溫read•99csw.com暖舒適的,真是出人意料。她示意她們走進其中的一間。片刻之後,牢房門「哐」的一聲關上了,蒂凡尼她們只聽到上尉的腳步聲沿著石頭走廊逐漸遠去。
或者,你可以當個女巫。對!一個人沒必要活在故事定下的條條框框里,你可以改變一個故事現有的樣子,不光是為了自己,也是為別人。想想看,當了女巫以後,你揮一揮手,就可以讓故事變樣,這不是也很好嗎?
蒂凡尼很不好受:「我也不知道!我在進城的路上就碰見過他了。菲戈人直接從他身上穿了過去!他看著像個鬼魂,又帶著一身的臭味,你聞到沒有?他一來,大家就不拿好眼光看咱們!咱們招誰惹誰了?」
「也不想用好多石頭把我砸扁?」
「呃,因為這樣一來,就不用麻煩別的倒霉鬼來發明這道菜啦。我們的油炸白鼬,應該就是那種能帶來『味覺風暴』的菜。你咬一口,嚼一嚼,然後就會感到爽爆了。」
兩個女巫彼此對視了一眼。蒂凡尼忽然覺得很恍惚,就好像剛剛面對一張字母表,從A直接跳到Z,中間的字母都不曾看過一樣。
「我不太清楚那是不是個『他』,」普勞斯特太太說,「也許只是個『它』呢,我猜,說不定是什麼惡魔……不過我不太了解惡魔什麼的。小型零售貿易才是我的專長,只是我不否認,我們這一行有時候也是有一點魔性的。」
「大概是我八歲的時候吧。」蒂凡尼回答。然後她對普勞斯特太太講了榛樹林里那個老奶奶的故事。
「你們就沒有什麼優點嗎?」小亞瑟絕望地問。
「哦,天啊!」
倒是羅蘭打開了那個手提包,把裏面的東西拿了出來,給眾人展示起來。包裝用的紙巾被小心地剝掉了,在路燈光下,有什麼東西璀璨地閃耀著,好像它上面的寶石不僅會反光,還能自己發光一樣。那是一頂皇冠。旁觀的警察們吃驚地倒抽了幾口涼氣;羅蘭一副洋洋自得的樣子;麗迪莎則多了幾分顧盼生姿的感覺,只是這樣一來,她顯得更招人煩了;普勞斯特太太嘆了一口氣;蒂凡尼呢……有一瞬間,她好像又回到了從前。是的,在那一瞬間,她又是從前那個小姑娘了,認真地讀著姐姐們傳給她的那本破舊童話的小姑娘。
要是你想找個人來幫你看管什麼不需要看管的東西(之所以不需要看管,可能是因為任何腦子正常的人都不會想要偷它),那麼城市警察署的諾布斯下士就是你的不二人選——實在沒有什麼更好的方式來描述他了。再說,也找不到什麼靠譜的生物學證據來證明他不是這種人。此刻,他正站在「國王頭」酒館黑暗的廢墟里,叼著一支很糟糕的香煙——它是用別人抽剩下的煙屁股卷到新紙里做成的,他對著這支破玩意兒狠狠地嘬著,好不容易才吸出一些煙來。
安格婭上尉對著普勞斯特太太點了點頭:「我覺得,手銬就不用戴了吧——你們看呢,女士們?」
「好啦,」羅伯嘶啞著嗓子悄聲說著,打量了一下四周那些燒黑的木頭,「聽著,咱們沒有多少時間,你們知道吧,所以——」
可是她從書里讀出了姐姐們沒有讀出來的東西,她看透了那些故事,它們說的都是謊言。嗯……不,也不能完全說是謊言,只是那些故事告訴你的事實,是你不樂意知道的:只有金髮碧眼的女孩子才能贏得王子的心,戴上耀眼的王冠。這樣的觀點在世上已經深入人心了。大家甚至都相信:單憑頭髮的顏色,你的命運就已經註定了。故事告訴我們,紅頭髮和茶色頭髮的女孩有時候戲份還可能多一點。可要是你滿頭都是鼠毛一樣灰褐色的頭髮,那你就註定了只能擔當女僕這樣卑微的角色。
「我也說不好。」蒂凡尼回答,「人們見到我,總是有點緊張的。不過再怎麼說,我和他們當中好多人都有點親戚關係。但他們對待我的態度真的不太對頭,我本來只覺得無可奈何,誰讓大家都知道我吻過冬神呢?只是他們對那件事也太念念不忘了,畢竟都過去那麼久了。」
一聽到這句話,所有人都安靜下來了,蒂凡尼突然成了大家注目的對象。
這一回,羅伯沉思著看了他好一會兒,才開口回答:「好吧,先生,我看你不光是噼啪菲戈人,你還是個警察。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但是對你這種雙重身份的人來說,有個問題我們必須要問一下——你會是個愛告密的兩面派嗎?」
「你是……」
「沒錯,我是個警察。」小亞瑟回答得相當自豪,「而你們呢,卻是一群小偷小摸的醉鬼,道德敗壞、無法無天!」
所有的噼啪菲戈人都被運出來之後,小警察又一次跑回了酒館,很快又跑了出來,還扛出一個滿脖子皺褶的女人。她揮著一把雨傘正想打他,卻是白費力氣,因為她是被他小心地托舉在頭頂上的。後面還追上來一個渾身發抖的年輕女僕,手裡抓著一隻大大的花氈旅行包。小警察輕巧地把他頭頂上那個女人放在了那堆噼啪菲戈人旁邊。她尖叫著,讓警察們快點逮捕他,他卻只是轉身又跑回了酒館。這一次出來的時候,他抱著三隻沉重的手提箱,還有兩隻裝帽子用的收納盒。
可蒂凡尼還是嘆了一口氣,那頂皇冠實在太漂亮了。不過,她也聽到自己心裏理智的那面在說:「那樣的東西,你一輩子能戴幾回?恐怕機會不多吧。那麼值錢的寶貝,只適合擺在地下藏寶室里供起來的呀!」
鼻煙盒蓋「啪」的一聲又關上了。
蒂凡尼不管這些了,她任憑層層倦意把自己裹緊。她夢到了在黑暗中歌唱的金絲雀。可能都是她想象的吧,但是她覺得有一瞬間她是醒來了,影影綽綽地看到一個老婦人正在望著她。那肯定不是普勞斯特太太——普勞斯特太太正在一旁睡著,呼嚕打得震天響。那個模糊的人影一閃,然後就不見了。蒂凡尼再一次想起了那句話:世界上充滿了各種跡象和徵兆,但你只會注意那些你樂意看到的。
「是這樣的,羅蘭,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告訴你——」
「啊!」普勞斯特太太說,「就是這樣,氣氛不和諧了。人人都對女巫懷著敵意,總是挑她們的毛病。事情是什麼時候變成這樣的?要我說,根源可能快要被咱們找到了。」她那張醜陋的臉轉向蒂凡尼,盯著她看了一會兒,然後又問:「你是什麼時候想成為女巫的,小姑娘?」
蒂凡尼不太喜歡又被人稱作「小姑娘」,不過稱呼這件事還並不是讓她最不能接受的。「無憂無慮?」她反問,「前些天我還把一個上弔的人從房樑上解下來呢,那可不能叫『無憂無慮』。」然後她把農夫派迪和安珀的事跟普勞斯特太太全講了一遍,還講到了那一束蕁麻。
蒂凡尼回想了一下,說:「嗯,我倒是用魔法打敗過『蜂怪』,只是他其實也沒有那麼難對付。在那之前呢,我挑戰過精靈女王,可那也是好久以前了。當時我還覺得蠻刺|激的,不過回頭想想,那時候除了用平底鍋砸她的腦袋,我實在沒有別的好辦法了。還有就是,哦,我想我不應該隱瞞的,幾年以前,我吻過冬神……」
現在,蒂凡尼心存畏懼地想:事情什麼時候才是個盡頭?你做了一件蠢事,然後努力想去糾正錯誤,可是當你糾正了這個錯誤,卻又引發了新的問題。這樣的惡性循環什麼時候才能結束啊?普勞斯特太太也在一旁關注地看著她。
「不是的,孩子,這裏不是監獄,我們九_九_藏_書這是在警察局的拘留室里。還有就是,雖然沒人這麼說,但其實把我們關在這裏,是為了保護我們。你瞧,現在別人都是被鎖在外面的,所以就沒人能傷到我們了——警察有時候裝傻充愣,實際上卻很聰明。他們知道老百姓需要女巫,他們也需要女巫。因為女巫是活躍在民間的一股有生力量,能明辨是非,即便是黑白顛倒的時候,她們也能保持清醒。這個世界需要女巫這樣的人在邊緣地帶處理各種問題——各種小麻煩、不便之處都需要女巫來過問。還有那些不是大事,卻也不容小視的事。說一千道一萬,大家離不開我們。差不多從來都是如此。就比如每次滿月的時候,安格婭上尉都要來找我開藥方,治她的足掌干硬病。」
她們停在了一棟大樓前,樓門的兩邊都掛著藍色的燈。「歡迎來到警署,女士們。」安格婭上尉說,「現在,阿奇小姐,我必須把你關進牢房了,不過那裡面很乾凈的——沒有老鼠,基本上沒有吧——如果普勞斯特太太願意和你作伴的話,嗯,這麼說吧,我可能會有點健忘,會把牢房的鑰匙留在門鎖上,你明白吧?但是請你不要離開警署大樓,那樣的話你會被追捕的。」她直視著蒂凡尼,又加了一句,「我不希望看到有人遭到追捕,被人當成獵物一樣追捕是很怕的一件事。」
「哦,天啊!天啊!」羅伯說,「就沒人留心看著我們一點兒嗎?都快被夾扁了!」
警官又把手舉了起來:「不要再說了,好嗎?」他搓搓鼻子,然後嘆了一口氣,「阿奇小姐,我必須逮捕你,你的罪名是……呃,現階段你還僅僅是有教唆他人犯罪的嫌疑而已。此外,我還知道這麼一件事,如果一個噼啪菲戈人不想被人鎖起來,那麼你是無論如何也鎖不住他的。但既然他們和你是朋友,我想——」他饒有深意地四下望了望,「他們肯定不會再做什麼出格的事,給你增添新的麻煩,對吧?這樣的話,謝天謝地,我們所有人就都能好好睡上一覺了。我的同事,安格婭上尉,會送你回警署。普勞斯特太太,能不能麻煩你和她們一起走一趟,也好跟你這位涉世未深的小朋友講講社會上的規矩?」安格婭上尉這時走了過來,這位女警官是個金髮美人——只是,不知為什麼……她給人的感覺有些怪怪的。
「不光是石頭,」普勞斯特太太說,「你聽人們那些議論,說什麼用火刑燒死女巫。我可不相信哪個真女巫能那麼輕易被火燒死,除非有人設了什麼圈套把她給算計了。我想他們燒死的大多是些可憐的無辜老太太。女巫們身上水分太多,要燒死她們可要浪費不少好木頭。採取別的辦法卻會簡單許多,比如你可以把一個老太太推倒在地,然後把穀倉門卸下來壓在她身上(就像做三明治時放麵包片那樣),門上再堆好多大石頭,一直壓到她再也喘不上氣為止。人們以為那樣一來,一切罪惡就都可以被消滅乾淨。只不過他們想錯了,還會有別的壞事發生,還會有別的老太太被當成女巫處死。老太太不夠用的時候,還有老頭子,還有陌生人、『異類』。然後呢,也許有一天,他們的矛頭就會指向『自己人』。再然後,癲狂就結束了,因為已經沒有人倖存,也就沒有人發狂了。你知道嗎,蒂凡尼·阿奇?你親吻冬神的時候,我也有感覺。任何一個人,稍有一點魔法天分,當時都會有感覺的。」她停頓了一下,眯起了眼睛,然後又盯著蒂凡尼看了起來:「你到底喚醒了什麼,蒂凡尼·阿奇?是什麼可怕的東西睜開了空洞的眼睛,想要探查出你是誰?你究竟給我們帶來了什麼,蒂凡尼·阿奇小姐?你到底都做了些什麼啊?」
他鎧甲上的閃光很晃眼,他渾身散發著濃濃的肥皂味。蒂凡尼一下子就覺得受夠了。
她閉上了眼睛,不願看到普勞斯特太太那張寫滿責備的臉。她回憶起了自己親吻冬神的那一天。她當時感受到的,是深深的恐懼和憂慮,冰雪包圍著她,她卻還保持著身體的溫暖,那種感覺也很奇怪。至於那一吻,嗯……其實只是輕輕一觸罷了,就像絲綢手絹掉到了地毯上。但是借這一吻,她把太陽所有的熱力都傾注到了冬神的唇齒之間,讓他瞬間化成了水。烈焰身後,寒霜眼前,寒霜逝于烈焰。蒂凡尼一直善於使用火的力量,火向來是她的朋友。「冬天」當然並沒有死去,在那之後,又有好幾個冬天來了又去,但那些冬天都再沒有那麼嚴酷了。當時那一吻也並非一般意義上的親吻,那是她抓住時機做出的一樁義舉。她只能那麼做。而她又為什麼必須那麼做呢?只是為了彌補她一開始犯下的過失——是她違背了特里森小姐的指令,擅自加入了季節之舞的隊列,卻不知那並非單純的舞蹈,而是四季輪轉、時令交替的進程之舞。
「你這個沒禮貌的丫頭片子,不知天高地厚。我到處忙活,是為了讓女巫們隱蔽得更安全,你懂嗎!」
「羅蘭,你聽著,我必須——」蒂凡尼又開了口,可是這回麗迪莎的媽媽突然出現在了她的面前。
在天花板下面的陰影里,傻伍萊推了推羅伯,說:「有人敢打咱們的大塊頭小巫婆,咱們不能不管吧?」
蒂凡尼又聽到一個警察喊了一聲:「咱們的長官也被打敗了!」
警察們呈扇形散開,留下一條直通酒館門口的路。蒂凡尼仔細看了一下,才發現有個小小的身影正倔強地沿著這條路走著。他看上去像個噼啪菲戈人,可他戴的是——她呆住了——沒錯,他戴的是警察的頭盔——比小鹽瓶的瓶蓋大不了多少——這真是不可思議。一個秉公執法的噼啪菲戈人?這怎麼可能呢?
而四周的人呢,此刻全都流露出一種憂懼、畏縮的表情,就像兔子嗅到狐狸的蹤跡后那樣。
羅伯把一根手指湊到唇邊:「噓,我這樣跟你講吧,女人們吵架的時候,事情就有點難辦了,你知道吧。要是你肯聽聽我這個已婚男性的忠告,那就是最好不要插手她們的事。任何一個插手她們事情的男人都只有一個結果,那就是不出兩秒鐘,她們就會一起撲過來對付你。我說的可不是單單把胳膊抱在胸前,不滿意地對你噘起嘴巴,用腳拍地什麼的,我說的是,她們會當真拿起大銅棒來,到處亂打。」
「羅蘭,你父親去世了!」
「哦。我說我怎麼覺得她和一般人不一樣呢。」
哦,天啊,她想,事情不應該變成這樣的。
跟著那個警察一起飛出來的,還有玻璃窗上的碎片(窗戶上這下再沒玻璃了)。他落到人行路上的時候,頭盔掉了(這麼大的一個頭盔要是盛了湯,足夠一大家子人和他們的朋友都來喝的),它順著馬路滾下去,哐啷哐啷地響著。
她想把手舉起來,可是普勞斯特太太緊緊抓著她的胳膊,不讓她舉。這卻讓蒂凡尼更用力地把她甩開,並且用一種格外堅定有力的聲音回答說:「我來幫助你吧,警官先生。」
「我認識你!你就是他從前那個巫婆女朋友,對不對?別抵賴了!你好大的膽子,竟敢跟蹤我們到這裏來!」
普勞斯特太太把一隻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親愛的孩子,我想,你可能還要再跳一次舞。在這個節骨眼兒上,我能給你提點有用的建議嗎,蒂凡尼·阿奇?」
羅蘭未來的岳母揪住了他的外衣:「趕快離開她,她什麼都不是,只是個——」
「對了,關在警署里那個女孩呢,她怎麼辦?九*九*藏*書」小亞瑟接著問。
「好哇,小夥子,現在你已經找到自己的親人啦。」羅伯說著,拍了拍亞瑟的後背,「你聽了那些老鞋匠的話,算是聽對了。他們說得很有道理,絕對是這樣。」
「狼人也會得。」普勞斯特太太說。
「還有咱們偷蝸牛的事呢,羅伯,要不要也提一下?」傻伍萊開心地問。
「不是。」蒂凡尼回答。
「他們這裏還提供伙食嗎?」蒂凡尼問。
等了一會兒,蒂凡尼才說:「足掌干硬病是犬科動物才會得的病呀。」
「我很抱歉,」她打破了沉寂,像個受了責備,為自己辯解的人那樣說著,「我實在救不了他。」她看到羅蘭的臉上湧起了兩抹潮|紅。
「哦,她呀,她可以在那裡歇到明天早上,不要緊的。」羅伯說著,盡量擺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她是個蠻有能力的巫婆。」
「是!」普勞斯特太太急忙替她改口。
「那怎麼能算是個優點呢?」小亞瑟問。
警官舉起了一隻手,彷彿公爵夫人是排成長龍的擁堵車輛:「阿奇小姐,確實是你讓這些噼啪菲戈人進城來的嗎?」
「嗯,我想,真正的女巫很快就會出面制止這種事的,」蒂凡尼說,「要是在山區,她們肯定不會坐視不管,對吧,普勞斯特太太?」
「監獄?我跟你說過了,好姑娘,這地方不是監獄!要是你想知道真正的監獄是什麼樣,就去我們安卡·摩波的丹迪監獄看看吧!那可是個暗無天日的地方!在這兒,守衛不會往你飯菜里吐口水——至少不會當著你的面吐——他肯定也不敢往我的飯里吐,這點你可以放心。丹迪監獄里,條件可就艱苦多了。關在那裡面的人,不管做什麼都特別小心謹慎,生怕出了什麼差錯,害得自己再被關進去一次。這幾年,那裡面的衛生狀況好了一點,不是每個被關進去的人都會被裝在松木棺材里抬出來了,可是如果用心去聽,你還是能聽到獄牆無聲的哀號——我就能聽到。」她「咔嗒」一聲打開了自己的鼻煙盒,「比那種哀號更讓人受不了的,是第四區的金絲雀叫聲。那一區關押的都是他們不敢弔死的重罪犯人。他們把每個犯人關在一個小房間里,給他養一隻金絲雀作伴。」說到這裏,普勞斯特太太吸了一撮鼻煙,她吸得那麼快,發出的聲音那麼響,鼻煙沒從她耳朵里跑出來,蒂凡尼都覺得奇怪。
蒂凡尼以前從沒喝過葡萄酒。她家裡只有淡啤酒和蘋果酒,它們的酒精濃度都很低,剛夠殺滅酒里那些看不見的有害微生物,卻不足以讓人醉倒,最多只能讓你稍稍頭腦發昏罷了。
蒂凡尼並沒有聽到這些話被說出來,她只是感覺到了它們的存在。它們像鼻涕蟲那樣爬進了她的心裏,留下黏黏的痕迹。事後她想,除了她以外,不知還有多少人的心裏也被這樣的「鼻涕蟲」爬過呢。可是此刻,她只是感到自己的胳膊被普勞斯特太太抓住了。她看到羅蘭的臉扭曲、變形,滿是慍怒。她想起了站在路上沖她狂呼亂喊的那個黑袍男子: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卻沒有影子,他止不住地咒罵,好像在嘔吐什麼臟物,這些都讓她覺得噁心至極,彷彿自己已被污染,再也洗不幹凈了似的。
「冷冰冰的,還濕漉漉的。其實我也不想吻他,可是我沒有別的辦法。很抱歉。怎麼樣,你覺得了解這些夠了嗎?」
「嗯,」她說,「我從沒想過監獄里會是這樣的!」
安格婭上尉眯起了眼睛:「是啊,但我不清楚你這位小朋友是怎麼想的。最好還是請你幫她拿好她的掃帚,普勞斯特太太。」
「嗯,是的,可我這麼做也是不得已。我讓他們進城,實在是一時沒有別的辦法。我並不是成心要讓——」
蒂凡尼清了清嗓子。「呃,」她說,「我想,羅伯會告訴你,有些時候你應該遵守誓言,有些時候卻不必拘泥,而他們噼啪菲戈人知道該怎麼把握這個分寸。」
公爵夫人沒耐心再旁觀下去了。她控訴似的指著蒂凡尼,憤怒得手都發抖了:「事情再清楚不過了,警官!這個……這個……這個巫婆知道我們到城裡來買婚禮用的首飾和禮物,就明目張胆地,我再說一遍,明目張胆地,和這群妖怪謀划好了來搶劫我們!」
「可是,這種事情必須有人去制止呀!」蒂凡尼說。
「可你是負責照料他的呀,」羅蘭說著,好像想破解什麼天大的謎團似的,「你為什麼不肯再接再厲讓他繼續活下去呢?」
「我跟你說,在我們城裡,女巫多一些,大家挨得近一些,我們這兒的女巫記得的往事也多一些。我不是說單個的女巫,而是女巫們湊到一起,就能想起來好久以前那些真正糟糕的年代。那時候,只要你戴著一頂尖帽子,就會有人朝你扔石頭。那還算是好的,再想想更早的時候……簡直就像疫病暴發一樣可怕。」普勞斯特太太說,「事態都是悄悄地、一點一點惡化的。就像隨風吹來了什麼病毒,到處傳染給人——總有人願意相信那些偏見。人們也總有理由看某個老太太不順眼,然後就扔石頭砸她。大概對人們來說,找一個替罪羊來批判,總是比自我反省要容易。一旦你盯准了一個目標,把她說成是『女巫』,接下來你自己都會驚嘆,居然有那麼多罪責可以推到她頭上。」
飯菜的味道還算不錯,葡萄酒也出乎意料地好,地上鋪的稻草也比預期的要乾淨很多。這是漫長的一天,如以往每一個漫長的日子一樣。「我說,」蒂凡尼說,「咱們能不能睡一會兒?我爸爸總是說,睡上一覺,早晨醒來事情就會好很多。」
「他們是怎麼把地板弄塌的?」羅蘭臉色蒼白地質問著,「還是你弄的?你怎麼弄的?你告訴我!」
前來增援的警察更多了,他們大概從前和噼啪菲戈人打過交道,所以都足夠識趣:他們都是走著來,而不是跑著來犯罪現場的。有一個特別高的警察——至少六英尺——長著一頭紅髮,鎧甲亮得能把人眼晃瞎,正在酒館老闆那裡記錄著目擊者證詞。這證詞聽起來好像長篇累牘的尖叫,究其大意,無外乎就是說:警察們不該聽任這種噩夢般的事件發生。
「可你是個女巫啊!我以為你很擅長這些事呢,難道你也沒辦法嗎!他為什麼會死?」
「別那個樣子跟我說話。」蒂凡尼挺厲害地回敬了她一句,「你有什麼資格『啊哈』我?再怎麼樣,我也沒像你似的,到處把女巫打扮得怪裡怪氣,惹人笑話!」
警官歪了歪腦袋。「這麼說,你們不是一起去的嗎?那可就不好玩了。」他說著,鉛筆懸在紙頁上。
「怎麼制止,小姐?我們是城市警察,城外面的事不歸我們管。大森林里還有些地方,我們連聽都沒聽說過呢。只是,我也不知道人們這都是怎麼了。就好像有什麼狂熱病憑空冒出來,把大家都感染了一樣。」她搓了搓手,「當然了,我們城市裡沒有女巫,」她說,「只是有好多人願意裝成女巫參加派對,是吧,普勞斯特太太?」上尉說著,擠了擠眼睛——她真的擠了一下眼睛,蒂凡尼很清楚這一點。另外,她心裏還清楚另一件事,那就是胡蘿蔔上尉也不怎麼喜歡公爵夫人。
「我想,他們的心都長對地方了吧。」她隨口回答。
關於噼啪菲戈人,需要多說一句:他們總是要打架的。對他們來說,打架既是愛好又是鍛煉和娛樂。
「他們連她的貓都砸死了。」蒂凡尼近乎自言自語地說道。
蒂凡尼轉過臉去,眼光正好落到羅蘭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