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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是這樣煉成的:哈里·布萊克門的最高法院之旅
哈里·布萊克門在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長大,與沃倫·伯格兒時即是好友。伯格成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后,推薦布萊克門進入最高法院,兩人親密無間,被並稱為「明尼蘇達雙胞胎」。然而,由於政見相異,布萊克門與伯格最終漸行漸遠,直至形同陌路,老死不相往來。布萊克門也從一名保守派人士,成長為自由派大法官的領軍人物。《紐約時報》資深記者、普利策獎得主琳達·格林豪斯藉助布萊克門去世后留下的50萬份個人文獻,翔實敘述了布萊克門與伯格的決裂經過,生動刻畫了前者在墮胎、死刑、種族平權等案件中的內心掙扎與立場變化,揭示了最高法院重大判決的決策內幕。

法律的創世記·從聖經故事尋找法律的起源
被視為記載「上帝話語」的聖經,數千年來啟發並激勵了無數人的心智。然而,聖經《創世記》中眾人耳熟能詳的故事,卻經常讓人心生質疑。為什麼該隱妒火攻心,殺了弟弟卻安然無恙?為什麼上帝發個脾氣,無數的生靈就得溺斃?為什麼亞伯拉罕殺子未遂卻受讚揚?這到底有沒有天理?
德肖維茨在課堂里提出這些問題,並給予解答。他精心挑選了十則最為引人爭議的《創世記》故事,旁徵博引歷代典籍文獻,從法律的視角提供了精闢的見解。他不僅評論故事主人翁的行為,甚至毫不避諱地討論上帝的行為。由此,德肖維茨告訴我們,《創世記》故事里令人難以捉摸的公理正義原則是如何啟迪與發展出了現代法律。

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方法
翻譯這部綜合性的法律哲學著作,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試圖通過這樣的努力為中國法學的重建做一些知識上的基礎工作,因為當時的中國法學在現代法制建設的要求或驅動過程中正陷於歷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為這種法制建設的努力作正當性的論證,另一方面又因法學研究的長期停頓而明顯缺乏這方面的法律知識支援。第二個目的則是試圖通過這部法律哲學著作的翻譯/思考實踐而對自己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識上的清理工作,因為我在當時就已經明確意識到,在法律哲學思考的領域中,人、自然和社會在法律架構下的關係,人或法律人與法律在知識上的關係以及法律權威的正當性等問題極為繁複,絕非人們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簡單。
本書把散見於1940年《...

洞穴奇案
五名洞穴探險人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約定抽籤吃掉其中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餘四人。威特摩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籤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籤。並恰好選中了威特摩爾做犧牲者。獲救后,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並被初審法庭判處絞刑。
這是美國20世紀法理學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學評論》上發表的假想公案。富勒還進一步虛構了最高法院上訴法庭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後西方法學院學生必讀的文本。並在此基礎上演繹出了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學家薩伯延續了富勒的遊戲。假設五十年後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針對這個案子各自發表...

美國8大名案
這不是偵探小說,也不是恐怖電影,既沒有作者刻意的安排,也沒有讀者企盼的圓滿,其引人入勝之處只在於——真實!
本書收集的案例都曾在美國社會轟動一時。其中不乏犯罪學、法醫學、偵查學和訴訟法學,以及心理學、倫理學、社會學等經典,也有被法學界人士廣為傳頌的法庭辯論精華,更有奇案、懸案和歷時數載乃至數十載的疑難大案……
本書以紀實的形式敘述了曾經轟動全美的8個重大案例,這些案例也已成為經典被載入美國的司法史冊。作者經歷年的資料收集,以通俗簡潔的文筆記述了案例的全貌,並著重突出了案例的本質意義與教育意義。本書不但情節曲折,懸念疊跖,而它的引人入勝之處更在於真實!本書的經典性還體現在這些案例具有法學、犯罪學...

美國8大奇案
本書以紀實的創作手法,記述了發生在美國的8個奇案,每個案件都是曲折離奇,故事性很強。通過每一個案件破解能夠折射出美國社會的基本狀況,也能看出美國警方和司法機關在偵破、審判、定罪等方面的特點,本書以紀實文學的形式出現、文筆流暢,敘事性強,但又不失於真實。本書的最大特點是真實、離奇。這是一本很有市場價值的圖書。
本書是作者曾出版的《美國8大名案》的姊妹篇。如果說「名案」是突出其案例的「名」——曾在美國社會轟動一時;那麼本書將突出一個「奇」字——案情離奇,偵破手段奇特,罪犯的犯罪心理奇異……總之,這是8個有史以來令人驚嘆的真實案例。

美國8大情案
《美國8大情案》文字簡練而優美,紀實性強,以紀實文學的形式充分表現了美國當代曾經轟動全美的8個著名人物的與男女情愛有關的案例,具有極大的可讀性,又能從一個側面透視美國的司法制度,由很強的借鑒性。這不是偵探小說,也不是恐怖電影,既沒有作者的刻意安排,也沒有讀者企盼的圓滿,其引人入勝之處只在於——真實!

黑暗之後
本書曾位居《紐約時報》暢銷書榜首長達三月,並被成功改編成電視連續劇。
小說之所以備受青睞,讓人拍案驚奇的懸念,嘆為觀止的情節便是過硬的理由。
這是一個有關美國司法界律師和法官的故事,他們都是法律尊嚴的維護者。當罪犯善於在法律的刀鋒上跳舞,而以法之名對其懲處又鞭長莫及時,律師遊離於法律之外,以內心的道德準則匡護法律,最後結果如何呢?律師的「黑暗之後」又是什麼?法官作為正義的化身,是否能將自己屏蔽于「黑暗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