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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作為一個讀者 閱讀者的書寫

13、作為一個讀者

閱讀者的書寫

因此《常識與通識》的書寫,不是個人創作,甚至不知道該不該署名、該不該主張所有權,書寫者動了筆,卻是述而不作,如佛經阿難的「如是我聞」,我是這麼聽說的,取諸閱讀世界,還諸閱讀世界。
就絕大部分書寫者而言,閱讀和書寫可以分離為兩件不同(但絕非不相干)的事,書寫有著不同於閱讀的衝動或說驅趕力量,它是某些人的獨特技藝,如列維斯特勞斯講的是他在芸芸世界和漫漫生命中總得要有的雙腳站立位置,或講得更不幸點,那是他生命中難能遁逃的一種苦役形式,是某種神秘的「命運」,好的時日里是書寫叮叮敲響召喚著他,在困厄枯竭的時日則是,除了這個他還能做什麼?
這絕對比什麼「創見」都讓人愉快,愉快多了。
將目睹你的死,優雅的手
人們賦予它夢的重載。它內裝
分離的部分大致如是,而聯結的地方又是如何呢?
從這裏,我們便可以回答有關此類述而不作文字的常見狐疑了——比方說我一位也寫很好小說的老朋友吳繼文,不只一次好心地勸誡過我或說期許我,很想哪天看到我把文章中披披掛掛的他者話語給沖刷乾淨,沒有加西亞·馬爾克斯,沒有博爾赫斯、卡爾維諾云云,「說自己的話。」我含笑領受教誨,惟不改其志,像個冥頑沒救了的人。
物中之物,難得有一件
最終,我想讓這九-九-藏-書個沒完沒了的話題暫時終止在某個美好的名字、美好的文字尤其是聲音裡頭,於是我依然選用博爾赫斯,是他名為《一本書》的這首詩,詩中,被他挑中的書之代表是莎士比亞的《麥克白》,由此,我們又發現了另一道美麗的岔路不是嗎?
它沉睡著,有所期待。
我這個想法,我以為在博爾赫斯的一番話中得到證實。當時他被問到有關馬塞多尼奧·費爾南德斯這位作家的事,博爾赫斯說:「馬塞多尼奧·費爾南德斯,一個天才——這天才不總是體現在他的作品中而常常在他近乎無聲的談話中閃現出來。你如果沒有頭腦你就沒法同馬塞多尼奧說話……馬塞多尼奧以他的寧靜使我們大家受益,甚至我,也變得機智了許多。他說話聲音很低,但他無時無刻不在思考。他不考慮出版。我們背著他出版他的著作。他只把寫作當成一種思考的方式。」
所以,什麼是自己的話呢?我們是誰?
阿城的情形是這樣子的——一定有人覺得奇怪,阿城是馬塞多尼奧那樣的作家,他私下書寫不輟,卻鮮少發表出版,而且書寫筆調愈來愈簡,文字中的副詞形容詞如北方深秋的枝葉凋零一空,只余名詞和動詞,像他《遍地風流》一書那樣,但有趣的是,他的《常識與通識》一書,卻一反他的此一書寫走向,語調溫柔、詳盡、悠長,不厭其煩地事事細說從頭。我是《常識與通識》台灣繁九*九*藏*書體字版的編輯,當面問過阿城何以如此,阿城談起啟蒙史家房龍,以及他《人類的故事》這部書,房龍當年就是這樣跟他講話的,打開他的閱讀世界,今天,他一樣用房龍的語調和聲音講話,講給如昔日自己的下一輩年輕小鬼聽,這是報房龍當年的恩。
不曉得哎,我始終對於所謂人要有一己「創見」這說法覺得怪怪的,很難單獨地、孤立地把它當一個人生目標。我以為,人的思維,乍看悠閑隨意,汗都可以不流一滴,也一定是自由的,不為勢劫,但其實最根本處仍是認真的,嚴肅的,而且有著某種聯繫于現實的急迫性和激烈性,是被某個真實的困惑所引發並驅趕,即使做白日夢的胡思亂想時刻亦復如此。因此,有意義的目標在於你想的對不對、好不好、深不深入、準不準確、有沒有想像力或究竟還有沒有其他可能性,哪有那個美國時間去檢查這是否是你獨創、第一個講、只有來者不見古人?
靜寂的書架上,那靜默的怒吼
真的,書寫有時會讓人變得自大惟我,惟閱讀永遠讓你謙卑,不是克己復禮的道德性謙卑,而是你看見滄海之闊天地之奇油然而生的謙卑,不得不謙卑。也因此,閱讀和書寫的最終關係是,一個閱讀者不見得需要書寫,他大可讀得更快樂更自由,但一個書寫者卻不能不閱讀,這才救得了他。
「我們是誰?我們每一個人,豈不都是由經驗、資訊、我們讀過的書籍、九-九-藏-書想像出來的事物組合而成的嗎?否則又是什麼呢?每個生命都是一部百科全書、一座圖書館、一張物品清單、一系列的文體,每件事皆可不斷更替互換,並依照各種想像得到的方式加以重組。」這段我們已然引述過一次的話,出自卡爾維諾《未來千年文學備忘錄》的最後一回演講的卷末,是他對我們以及下一個至福千年人們的諄諄叮囑。
然則,幸福的讀者為何總是要同時是個不幸的書寫者呢?不再說博爾赫斯,不再說卡爾維諾,就先講渺小如唐諾我個人,幹嗎總喋喋個沒完呢?
如果再加進讀者身份、加進作為一個讀者的報恩心情、加進了作為一個讀者對自己書寫文字所有權的不確定,那更是僅存的疑慮當場一掃而空了——如果博爾赫斯就是講得比你好,好這麼多,為什麼非堅持用「自己的話」來說呢?引述,除了美學考量,我以為還有一個有意思的功能性著眼,那是作為一個讀者才曉得的。我個人的經驗,而且絕不會只是我個人的獨特經驗,一定是普遍性的,通常在我們順利打開某人寫的某本書之前,總是先三番兩次聽過他名字和這個書名,累積了一些相關的細碎訊息,尤其是在另外的書上或文章中讀到過並驚異過他的某一句或某一段神采奕奕話語,再構成了美麗的誘惑,像列維斯特勞斯之於我就是如此,知道他這個人和讀他書整整相隔了六年之久。了解這個「前閱讀」的必要程序和基本心理,我們就曉得該怎麼做了,我完全九_九_藏_書承認我個人是有意識的引述,而且往往還過度引述,甚至已到破壞文章流水節奏的地步了,但我渴望有些好的名字、好的話不斷會被看見,放一個叮叮作響的美麗聲音在也許哪個人不經意的記憶角落裡,就像太多人為我做過的那樣;我希望我的書寫有很多可能的岔路、有列維斯特勞斯所謂的洞窟,或可讓某個人如愛麗絲般摔進去,驚異地發現自己到了一個更美麗而且根本不是我提供得起的世界。
喧嘩與騷動、夜色和猩紅。
另一個和閱讀直接聯結的書寫理由,我以為是某種社會公益心情(當然,有很多公害是始源於誠摯的公益之心,如哈耶克說的那樣,這我們得小心)、是某種文字共和國公民的應盡義務。柏拉圖在他《理想國》書中以那一則著名的「洞窟寓言」揭示過此一義務,要那些有幸看到好東西、真東西的人得回頭來告訴告訴其他人,不管你多不情願;內地的小說名家阿城則直接稱之為「報恩」,賦予了此一義務勞動一個「受人一滴湧泉以報」的道德理由以及龐大的利息計算。
能夠左右大海的血潮
我自己是這麼想的,也是這些年來的真實經驗。書寫,尤其是在閱讀之後、因閱讀而興的書寫,對閱讀有著我不曉得是否僅此一種的積極意義,那就是思考,一種異乎尋常的、生活中再難以做到的最精純思考——在閱讀過程之中,當然還是有甚多東西得想的,但閱讀如流水有read.99csw•com自身的節奏和行進路徑,往往並不方便喊暫停(我忽然想起誰講的,好開玩笑的馮內古特是吧?說某人遇上搶匪厲聲「要錢還是要命?」他正色回答:「哦,這是個非常嚴肅的問題,我得認真思考一下。」)特別是牽涉到不同書籍所交集的同一話題。在這裏,書寫是閱讀的暫時駐留,把此一焦點放大,逼迫自己不分神地想下去,而書寫,寫過的人都知道,又是個帶點神秘性的極特別思考方式,我相信是人的高度專註、甚或是把自己逼到絕境所叫喚出來的奇特力量,它做的不僅僅是把你已知的、存在意識層面的蕪雜東西整理出秩序而已,它會帶來某些始料未及的新發現(多寡有運氣的成分),或者說把某些原來徘徊在意識底下的東西,如水落石出般上浮到意識層面來,把「不知道」的變成「知道」。這是書寫此一苦役過程最棒的報償。
閃射出陰影的律法,
古堡中氤氳的空氣
我的手掌感到它的沉重。誰能說
它也裝著地獄:大鬍子的
巫師代表天命、代表匕首,
戰鬥中的刀劍和呼號。
沉睡在群書中的一冊之內
可以用作武器。這本書一六〇四年
誕生在英格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