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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2

第四卷 -2

蘇:不過我們還是應當認為,特定性質的東西關係著特定性質的相關者,僅本身的東西關係著僅本身的相關者。
蘇:正如已證明它是不同於慾望的另一種東西一樣,如果它也能被證明是不同於理性的另一種東西的話,就可以肯定了。
①《奧德賽》ⅩⅩ,17。本書第三卷390D處引用過。
格:非常對。
蘇:另外我要問:你同意以下這些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都是彼此相反的嗎:贊同和異議,求取和拒受、吸引和排斥?——不論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因為這對於相反毫無影響。
格:也這樣。
蘇:我們剛才說的這兩種形式是一種政體。因為無論是兩個以上的人掌權還是一個人掌握,只要他們是受過我們前面提出過的那種教育和培養的,他們是不會更改我國的那些值得一提的法令的。
蘇:因此我們必須記住:我們每一個人如果自身內的各種品質在自身內各起各的作用,那他就也是正義的,即也是做他本份的事情的。
蘇:格勞孔啊,現在正是要我們象獵人包圍野獸的藏身處一樣密切注意的時候了。注意別讓正義漏了過去,別讓它從我們身邊跑掉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它顯然是在附近的某個地方。把你的眼睛睜大些,努力去發現它。如果你先看見了,請你趕快告訴我。
格:對。
格:是的,它們都是相反的。
格:是這樣。每一種慾望本身只要求得到自己本性所要求得到的那種東西。特定的這種慾望才要求得到特定的那種東西。
格:好,向前進。
蘇:同一事物的同一部分同時既動又靜是可能的嗎?
格:當然可以這樣推論。
蘇:事實如此,理解這一點毫不困難。
蘇:他們審理案件無非為了一個目的,即,每一個人都不拿別人的東西,也不讓別人佔有自己的東西,除此而外還有別的什麼目的嗎?
蘇:對自己國家的最大危害,你不主張這就是不正義嗎?
蘇:因為它們完全象健康和疾病,不同之點僅在於後者是肉體上的,前者是心靈上的。
格:哪一點?
蘇:但是,如果有人要我們判斷,這四種品質中我們國家有了哪一種最能使我們國家善,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意見一致呢,還是法律所教給軍人的關於什麼該怕什麼不該怕的信念在軍人心中的保持呢?還是統治者的智慧和護衛呢,還是這個體現於兒童、婦女、奴隸、自由人、工匠、統治者、被統治者大家身上的品質,即每個人都作為·一·個人干他自己份內的事而不干涉別人份內的事呢?——這似乎是很難判斷的。
格:是的。
①Jι(性格),這裏近似亞里士多德的ι。亞里士多德《尼可馬各倫理學》1105b20,把人的全部精神因素歸結為πM′θη(情感)、Jι(性格)和δNLM′μJι(能力),並對這些概念作了明白的解釋。
格:何以這樣?
蘇:我們現在對激|情的看法正好和剛才的印象相反。剛才我們曾假定它是慾望的一種。但現在大不同了,我們很應該說,在靈魂的分歧中它是非常寧願站在理性一邊的。
格:必然有第三者。
格:不知道,請你告訴我。
格:我們必須這樣做。
格:是這樣。
格:對。
蘇:因此,不是正如我們說過的,音樂和體育協同作用將使理智和激|情得到協調嗎,既然它們用優雅的言詞和良好的教訓培養和加強理智,又用和諧與韻律使激|情變得溫和平穩而文明?
格:必然的。
蘇:因此你看到,我們剛才揣測節制象是一種和諧,並不很錯吧?
蘇:那不是和較小的東西相關嗎?
格:顯然必須研究它了。
蘇:再者,我們聽到許多人說過,自己也常常跟著說過,正義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別人的事。
格:聽到這個消息我很高興。
格:就這麼定下來吧蘇:這個問題就談到這裏為止了。下面我認為我們必須研究不正義。
格:有道理。
蘇:這裏可能會有人提出反對意見說,沒有人會只要求飲料而不要求好的飲料,只要求食物而不要求好的食物的。因為所有的人都是想要好東西的。因此,既然渴是慾望,它所要求的就會是好的飲料。別的慾望也同樣。對於這種反對意見我們不能粗心大意,不要讓人家把我們搞胡塗了。
格:怎麼會的?
格:是有這個意思。
格:對的。
格:為什麼?
蘇:到此我們的夢想已經實現了;而我們所作的推測①——在我們建立這個國家之初由於某種天意我們碰巧就已經想到它是正義的根本定義了——到此已經得到證實了。
蘇:不過我們還是說的:我們可以不必一一考察所有這類的反對意見和證明它們的謬誤,讓我們且假定它們是謬誤的,並在這個假設下前進,但是心裏要記住,一旦發現我們這個假設不對,就應該把所有由此引伸出來的結論撤消。
格:那麼,我接受你對勇敢所作的這個說明。
蘇:我們不是還看到過許多這類的事例嗎:當一個人的慾望在力量上超過了他的理智,他會罵自己,對自身內的這種力量生氣。這時在這種象兩個政治派別間的鬥爭中,人的激|情是理智的盟友。激|情參加到慾望一邊去——雖然理智不同意它這樣——反對理智,這種事情我認為是一種你大概從來不會承認曾經在你自己身上看到出現過的,我也認為是一種不曾在別的任何人身上看到出現過的事情。
格:正是這個。
解決這個問題的正確方法是一個另外的有著困難而長遠道路的方法。但是用我們這個方法使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做到象解決前面的問題那樣的程度或許還是可以的。
蘇:到此看來,我們還剩下一個問題要探討的了:即,做正義的事,實踐做好事、做正義的人,(不論是否有人知道他是這樣的)有利呢,還是做不正義的人、做不正義的事(只要不受到懲罰和糾正)有利呢?
格:顯然是的。
格:我也有這個感覺。
格:我看情況不可能不是這樣。
格:是的。
格:我也這樣認為。
格:我覺得不是這樣。
格:倒是有多少種呀?
就愈少可能感到憤怒,照我的說法就是,他的情感拒絕被激發起來反對那個人。我這樣說對嗎?
蘇:既然總的關於慾望的說法是對的,那麼我們不認為慾望是一個類,這一類中最為明顯的例子乃是我們所謂的乾渴與飢餓嗎?
格:我發誓一點也不懈怠。
格:是的。
蘇:那麼到這裏來,以便你可以看read.99csw.com見邪惡有多少種——
蘇:但是我們可別忘了:國家的正義在於三種人在國家裡各做各的事。
蘇:我們飄洋過海,好不容易到達了目的地,並且取得了相當一致的意見:在國家裡存在的東西在每一個個人的靈魂里也存在著,且數目相同。
格:不,應該。
蘇:因此看來,美德似乎是一種心靈的健康,美和堅強有力,而邪惡則似乎是心靈的一種疾病,丑和軟弱無力。
蘇:告訴你,其中之一便是我們所描述的這種政體,它可以有兩種名稱:王政或貴族政治。如果是由統治者中的一個卓越的個人掌權便叫做王政,如果是由兩個以上的統治者掌權便叫做貴族政治。
格:說吧!
格:是的。
蘇:我們要在這個國家裡尋求的性質還剩下兩種,就是節制和我們整個研究的對象——正義了。
格:相同。
蘇:那麼,我們不是可以說有這種事情嗎:一個人感到渴但不想要飲?
格:顯然是的。
格:的確,我們也必須記住這一點。
蘇:因此,如果說有什麼國家應被稱為自己快樂和慾望的主人,即自己是自己主人的話,那它就必定是我們這個國家了。
蘇:既然如此,那麼為了勝利,就請你跟著我前進吧!
格:是的。
格:對。
格:我也聽說過這個故事。
蘇:那麼讓我們確定下來,在人的靈魂里確實存在著這兩種東西。再說激|情①,亦即我們藉以發怒的那個東西。它是上述兩者之外的第三種東西呢,還是與其中之一同種的呢?
格:完全對。
蘇:科學怎麼樣?是同一個道理嗎?僅科學本身就只是關於知識本身,或別的無論什麼我們應當假定為科學對象的東西的,但是一門特定的科學是關於一種特定知識的。我的意思是譬如,既然有建房造屋的科學,它不同於別的科學,它不是被叫做建築學嗎?
格:當然。
蘇:這樣的人決不會染上通姦、不尊敬父母、不履行宗教義務的罪惡的,儘管有別人犯這種罪惡。
蘇:這兩者(理智和激|情)既受到這樣的教養、教育並被訓練了真正起自己本份的作用,它們就會去領導慾望——
格:當然是的。
我是指值得一看的那幾種。
故事告訴我們:阿格萊翁之子勒翁提俄斯從比雷埃夫斯進城去,路過北城牆下,發現刑場上躺著幾具屍體,他感覺到想要看看但又害怕而嫌惡它們,他暫時耐住了,把頭蒙了起來,但終於屈服於慾望的力量,他張大眼睛衝到屍體跟前罵自己的眼睛說:「瞧吧,壞傢伙,把這美景瞧個夠吧!」
格:你說的很對。
蘇:那麼,格勞孔,我認為我們以什麼為根據承認國家是正義的,我們也將以同樣的根據承認個人是正義的。
蘇:我們能夠有辦法不理會節制而直接找到正義嗎?
蘇:那麼,除了能使人和國家成為正義人和正義國家的這種品質之外你還要尋找什麼別的作為正義嗎?
格:顯然是的。
蘇:還可以看到,各種各樣的慾望、快樂和苦惱都是在小孩、女人、奴隸和那些名義上叫做自由人的為數眾多的下等人身上出現的。
格:你是指什麼樣的事例呢?
蘇:例如假設要我們回答一個關於正義的國家和一個與正義國家有同樣先天同樣教養的個人的問題,即,我們是否相信這種人——如果把金銀財寶交給他管的話——會鯨吞盜用它們,你以為有誰會相信這種人會比不正義的人更象幹這種事的呢?
格:對的。
蘇:但是,如果有人進一步問:個人的品質是分開的三個組成部分呢還是一個整體呢?回答這個問題就不那麼容易了。就是說,我們學習時是在動用我們自己的一個部分,憤怒時是在動用我們的另一個部分,要求滿足我們的自然慾望時是在動用我們的第三個部分呢,還是,在我們的每一種活動中都是整個靈魂一起起作用的呢?確定這一點就難了。
蘇:某個時候較大的東西關係著某個時候較小的東西,將較大者關係著將較小者,不也是這樣嗎?
格:那就研究起來吧!
格:我們將這樣認為。
格:當然可以。
蘇:你對我所想說明的意思理解得很透徹。但是,你也注意到了這一點嗎?
蘇:現在來看看我們的新國家吧。你在這裏也會看到有這兩種情況之一。因為,既然一個人的較好部分統治著他的較壞部分,就可以稱他是有節制的和自己是自己的主人。那麼你應該承認,我們說這個國家是自己的主人是說得對的。
蘇:那麼,乾渴和飢餓以及一般地說慾望,還有願望和希望,你不把所有這些東西歸到剛才說的那些類的某一類里去嗎?你不認為有所要求的那個人的靈魂正在求取他所要的東西,希望有某東西的人在吸引這個東西到自己身邊來嗎?或者還有,當一個人要得到某一東西,他的心因渴望實現自己的要求,不會向他的願望點頭贊同(彷彿有一個人在向他提出這個問題那樣),讓他得到這個東西嗎?
格:這也是非常必然的。
蘇:我是說,有多少種類型的政體就能有多少種類型的靈魂。
格:是無論如何不可能的。
格:的的確確。
蘇:我的意思是說,我們一直以某種方式在談論這個東西,但是我們自己卻始終不知道我們是在談論著它。
格:請你只管前頭走,我跟著來了。
格:無疑的。
蘇:我們也的確已經一再說明過,一個人因什麼品質或該怎樣才算是一個正義的人。
蘇:不正義應該就是三種部分之間的爭鬥不和、相互間管閑事和相互干涉,靈魂的一個部分起而反對整個靈魂,企圖在內部取得領導地位——它天生就不應該領導的而是應該象奴隸一樣為統治部分服務的,——不是嗎?我覺得我們要說的正是這種東西。不正義、不節制、懦怯、無知,總之,一切的邪惡,正就是三者的混淆與迷失。
蘇:這兩種慾望不是一個要求飲料另一個要求食物嗎?
格:的確,無論國家的還是個人的節制美德正是這樣的。
個人的智慧和國家的智慧是同一智慧,使個人得到智慧之名的品質和使國家得到智慧之名的品質是同一品質?
蘇:我們還不能把這個關於正義的定義就這麼最後地定下來。但是如果它在應用於個人時也能被承認為正義的定義,那時我們就承認它,因為我們還有什麼別的話好說呢?否則我們將另求別的正義。但是現在我們還是來做完剛才這個對正義定義的研究工作吧。在這一工作中我們曾假定,如九九藏書果我們找到了一個具有正義的大東西並在其中看到了正義,我們就能比較容易地看出正義在個人身上是個什麼樣子的。我們曾認為這個大東西就是城邦,並且因而盡我們之所能建立最好的城邦,因為我們清楚地知道,在這個好的國家裡會有正義。因此,讓我們再把在城邦里發現的東西應用於個人吧。如果兩處所看到的是一致的,就行了,如果正義之在個人身上有什麼不同,我們將再回到城邦並在那裡檢驗它。把這兩處所見放在一起加以比較研究,彷彿相互摩擦,很可能擦出火光來,讓我們照見了正義,當它這樣顯露出來時,我們要把它牢記在心。
格:是這樣。
蘇:顯然如此。讓我告訴你,格勞孔,我也認為,用我們現在的這個論證方法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弄清楚這個問題的。
蘇:那麼,我們就定下來了?
格:我倒不認為這是個容易解決的問題呢。因為,蘇格拉底呀,或許俗話說的對:「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呢。
蘇:現在,當城邦里的這三種自然的人各做各的事時,城邦被認為是正義的,並且,城邦也由於這三種人的其他某些情感和性格①而被認為是有節制的、勇敢的和智慧的。
格:這看來是不錯的。
格:必定的。
蘇:這就對了。須知,如果我們心裏對這個定義還有什麼懷疑存留著的話,那是用一些很平常的事例就可以充分證實我們所說不謬的。
格:他們是決不會的。
蘇:如果說不正義和正義如上所述,那末,「做不正義的事」、「是不正義的」,還有下面的「造成正義」——所有這些詞語的涵義不也都跟著完全清楚了嗎?
格:這誠然是常見的。
格:蘇格拉底,在我看來這個問題已經變得可笑了。因為,若身體的本質已壞,雖擁有一切食物和飲料,擁有一切財富和權力,它也被認為是死了。若我們賴以活著的生命要素的本質已遭破壞和滅亡,活著也沒有價值了。正義已壞的人儘管可以做任何別的他想做的事,只是不能擺脫不正義和邪惡,不能贏得正義和美德了。因為後兩者已被證明是我們已經表述過的那個樣子的。
①從語氣看來,顯然是指以正確的分工作為正義的定義。
蘇:我一定來研究。盡目前所知,節制比前面兩種性質更象協調或和諧。
蘇:這個問題是變得可笑了。但是,既然我們已經爬達這個高度了,(在這裏我們可以最清楚地看到這些東西的真實情況),我們必須還是不懈地繼續前進。
蘇:我們也可以推論:個人的勇敢和國家的勇敢是同一勇敢,使個人得到勇敢之名的品質和使國家得到勇敢之名的品質是同一品質,並且在其他所有美德方面個人和國家也都有這種關係。
格:必定的。
其它科學和技藝不也是如此嗎?
格:是不能的。
蘇:那麼它和理性也不同嗎,或者,它只是理性的一種,因此在靈魂里只有兩種東西而不是三種呢,即只有理性和慾望呢?或者還是說,正如國家由三等人——生意人、輔助者和謀划者——組成一樣,在靈魂里也這樣地有一個第三者即激|情呢(它是理智的天然輔助者,如果不被壞教育所敗壞的話)?
格:正是這樣。
格:有什麼不是呢?
格:決不會的。
格:兩部分人中都存在。
蘇:因此格勞孔,木匠做木匠的事,鞋匠做鞋匠的事,其他的人也都這樣,各起各的天然作用,不起別種人的作用,這種正確的分工乃是正義的影子——這也的確正是它①之所以可用的原因所在。
蘇:大得多的東西關係著小得多的東西,是吧?
蘇:他也是無論如何也不會不信守誓言或別的協約的。
蘇:因此,我們大概也可以根據這一點達到意見一致了:
蘇:節制是一種好秩序或對某些快樂與慾望的控制。這就是人們所說的「自己的主人」這句我覺得很古怪的話的意思——我們還可以聽到其他類似的話——是不是呢?
格:完全對。
格:我既不知道有什麼辦法,也不想先發現正義,以免我們會把節制忽略了。因此,如果你願意讓我高興的話,請你先考慮節制吧!
它們就會監視著它,以免它會因充滿了所謂的肉體快樂而變大變強不再恪守本份,企圖去控制支配那些它所不應該控制支配的部分,從而毀了人的整個生命。
蘇:不願意讓你高興,我是肯定不會的。
蘇:確實是這樣,你說得很好。還有,人們在獸類身上也可以看到你所說的有激|情存在的現象。並且,在這些例子之外我們還可以把前面我們曾經引用過的荷馬的一句詩拿來作證明,這句詩是:
蘇:那麼再不會有任何這一類的話能把我們搞胡塗了,能使我們那怕有一點點相信這種說法了:同一事物的同一部分關係著同一事物能夠同時有相反的動作或受相反的動作。
蘇:因為它的作用和勇敢、智慧的作用不同,勇敢和智慧分別處於國家的不同部分中而使國家成為勇敢的和智慧的。節制不是這樣起作用的。它貫穿全體公民,把最強的、最弱的和中間的(不管是指智慧方面,還是——如果你高興的話——指力量方面,或者還是指人數方面,財富方面,或其它諸如此類的方面)都結合起來,造成和諧,就象貫穿整個音階,把各種強弱的音符結合起來,產生一支和諧的交響樂一樣。因此我們可以正確地肯定說,節制就是天性優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誰應當統治,誰應當被統治——不管是在國家裡還是在個人身上——這個問題上所表現出來的這種一致性和協調。
格:絕對是的。
蘇:關於不願意、不喜歡和無要求你又有什麼看法呢?我們不應該把它們歸入靈魂的拒受和排斥,一般地說,歸到與所有前者相反的那一類里去嗎?
蘇:但是,我曾經聽說過一個故事,並且相信它是真的。
蘇:啊,我們又碰上了一件容易事,即研究:靈魂里是否有這三種品質。
格: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見。
蘇:當人的這三個部分彼此友好和諧,理智起領導作用,激|情和慾望一致贊成由它領導而不反叛,這樣的人不是有節制的人嗎?
格:蘇格拉底,你說得非常對。
蘇:個人的正義其形象在我們心目中不是有點模模糊糊,好象它是別的什麼,不大象它在國家裡顯示出來的那個形象嗎?
蘇:這一切的原因不是在於,他心靈的各個部分各起各的作用,領導的領導著,被領導的被領導著嗎?
格:是如此。
蘇:因此read•99csw•com,你一定明白,我們挑選戰士並給以音樂和體操的教育,這也是在儘力做同樣的事情。我們竭力要達到的目標不是別的,而是要他們象羊毛接受染色一樣,最完全地相信並接受我們的法律,使他們的關於可怕事情和另外一些事情的信念都能因為有良好的天性和得到教育培養而牢牢地生根,並且使他們的這種「顏色」不致被快樂這種對人們的信念具有最強退色能力的鹼水所洗褪,也不致被苦惱、害怕和慾望這些比任何別的鹼水褪色能力都強的鹼水所洗褪。這種精神上的能力,這種關於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確信念的完全保持,就是我主張稱之為勇敢的,如果你沒有什麼異議的話。
格:的確是一片黑暗,不容易尋找。
格:的確是的。
格:確乎是這樣。
格:我們這樣假定是很有道理的。
格:你說的是什麼意思?
格:沒有人會這樣相信的。
蘇:那不是因為它有特定的,非別的任何科學所有的性質嗎?
蘇:請注意我的話。
蘇:但是,假如一個人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他會怎麼樣呢?他的情感會激動而發怒,加入到他認為是正義的那方面作戰,並且還會由於受到飢、寒以及其它諸如此類的苦楚,而更堅決地爭取勝利,他的高貴的靈魂不會平靜下來,直至或者殺死對方或被對方殺死,或者直至聽到理智的呼聲而停戰,就象狗聽到牧人的禁約聲而停止吠叫一樣。是這樣吧?
格:是的。
蘇:那麼,就渴而言,我們說渴是靈魂對飲料的慾望,這裏所涉及的除了飲料而外,我們還提到過什麼別的沒有?我們有沒有指明,例如是渴望得到熱的飲料還是得到冷的飲料,多的飲料還是少的飲料,一句話,有沒有指明渴望得到的是什麼樣的飲料呢?但是,假設渴同時伴有熱,那麼慾望便會要求冷的飲料,如果渴同時伴有冷,那麼慾望會要求熱的飲料,不是嗎?如果渴的程度大,所要求的飲料也就多,如果渴的程度小,所要求的飲料也就少,不是嗎?單純渴本身永遠不會要求任何別的東西,所要求的不外是得到它本性所要求的那東西,即飲料本身,飢對食物的慾望情況也如此。不是嗎?
格:我想不會有太大的危害。
蘇:好。你在接受我的說明時,如在「勇敢」上再加一個「公民的」限定詞,也是對的。如果你有興趣,這個問題我們以後再作更充分的討論,眼前我們要尋找的不是勇敢而是正義,為達到這個目的,我認為我們說這麼些已經夠了。
格:怎麼確定呢?
蘇:那麼,如果兩個事物有同一名稱,一個大一個小,它們也相同呢,還是,雖有同一名稱而不相同呢?
蘇:好了,我們至此可以認為,我們已經在我們國家中找到了三種性質了。剩下的那個使我們國家再具一種美德的性質還能是什麼呢?剩下來的這個顯然就是正義了。
蘇:你應當懂得,所謂較大的東西是一個相關的名稱。
蘇:而且,這種行為的阻止者,如果出來阻止的話,它是根據理智考慮出來阻止的,而牽引者則是情感和疾病使之牽引的。不是嗎?
格:說真的,我不想再找了。
正義就是有自己的東西干自己的事情。
蘇:正義的造成也就是在靈魂里建立起了一些成分:它們相互間合自然地有的統治著有的被統治著,而相互間僅自然地統治著和被統治著就造成不正義,不是嗎?
蘇:那麼現在讓我們來試著確定這個問題吧:它們是一個東西呢還是不同的·幾·個呢?
蘇:既是這樣,那麼你認為節制存在於哪個部分的公民中呢?存在於統治者中還是存在於被統治者中呢?
①激|情(θNμK′),照柏拉圖的意思,如果不被壞的教育帶壞,激|情在本性上是理智的盟友。但照字面上理解,激|情或許屬於靈魂的無理性部分。因此,照格勞孔的暗示,它應和慾望同種。
蘇:假設爭論對方還要更巧妙地把這種玩笑開下去,他說陀螺的尖端固定在一個地點轉動著,整個陀螺是同時既動又靜,關於任何別的凡是在同一地點旋轉的物體他也都可以這麼說。我們這方面應當反對這種說法,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靜止和運動著的不是事物的同一部分。我們應該說在它們自身內有軸心的直繞部分和另一圓周線部分;著眼于直線部分則旋轉物體是靜止的,如果它們不向任何方向傾斜的話,如果著眼于圓周線則它們是在運動的。但是,如果轉動時軸心線向左或向右、向前或向後傾斜,那麼旋轉物體就無論如何也談不上靜止了。
格:我沒有任何異議。因為,我覺得你對勇敢是有正確理解的,至於那些不是教育造成的,與法律毫不相干的,在獸類或奴隸身上也可以看到的同樣的表現,我想你是不會稱之為勇敢,而會另給名稱的。
格:是的。
格:那麼不要厭倦,讓我們繼續研究下去。
蘇:那麼,朋友,做自己的事——從某種角度理解這就是正義。可是,你知道我是從哪裡推導出這個結論的嗎?
格:我也這樣認為;它關係著飲料。
蘇:那麼,如果僅就正義的概念而論,一個正義的個人和一個正義的國家也毫無區別嗎?
格:怎麼這樣?
蘇:不過我認為這種說法的意思是說,人的靈魂裏面有一個較好的部分和一個較壞的部分,而所謂「自己的主人」就是說較壞的部分受天性較好的部分控制。這無疑是一句稱讚之詞。當一個人由於壞的教養或者和壞人交往而使其較好的同時也是較小的那個部分受到較壞的同時也是較大的那個部分統治時,他便要受到譴責而被稱為自己的奴隸和沒有節制的人了。
格:的確很難判斷。
蘇:這樣的人也是決不會瀆神、偷竊,在私人關係中出賣朋友在政治生活中背叛祖國的吧?
它占每個人靈魂的最大部分,並且本性是最貪得財富的——
蘇:反之,靠理智和正確信念幫助,由人的思考指導著的簡單而有分寸的慾望,則只能在少數人中見到,只能在那些天分最好且又受過最好教育的人中間見到。
蘇:它如較多者關係著較少者,一倍者關係著一半者,以及諸如此類,還有,較重者關係著較輕者,較快者關係著較慢者,還有,較熱者關係著較冷者,以及所有諸如此類,不都是這樣嗎?
蘇:關於這些事例人們會有什麼看法呢?豈不是在那些人的靈魂里有兩個不同的東西,一個叫他們飲另一個阻止他們飲,而且阻止的那個https://read.99csw.com東西比叫他們飲的那個東西力量大嗎?
蘇:有一個道理是很明白的:同一事物的同一部分關係著同一事物,不能同時有相反的動作或受相反的動作。因此,每當我們看到同一事物里出現這種相反情況時我們就會知道,這不是同一事物而是不同的事物在起作用。
蘇:你不是在這個國家裡也看到這一點嗎?你不是看到了,在這裏為數眾多的下等人的慾望被少數優秀人物的慾望和智慧統治著嗎?
蘇:根據所有上述理由,這個國家不也可以被稱為有節制的嗎?
蘇:再說,假定有一個人認為自己有錯,那麼這個人愈是高貴,他對自己所受到的飢、寒或任何其他諸如此類的別人可能加諸他的苦楚——他認為這個人的做法是公正的——
格:真的,沒有說錯。
蘇:所以我認為,關於射箭者的那個比方里,說他的手同時既拉弓又推弓是說得不妥的,應當說他的一隻手推弓另一隻手拉弓才對。
格:是的。
蘇:為什麼嗎?你想想,這個東西從一開始就老是在我們跟前晃來晃去,但是我們卻總是看不見它。我們就象一個人要去尋覓始終在他自己手上的東西一樣可笑。我們不看近在眼前的這個東西,反而去注意遠處。這或許就是為什麼我們總是找不到它的緣故呢。
蘇:現在請你考慮一下,你是不是同意我的下述看法:假定一個木匠做鞋匠的事,或者一個鞋匠做木匠的事,假定他們相互交換工具或地位,甚至假定同一個人企圖兼做這兩種事,你想這種互相交換職業對國家不會有很大的危害,是吧?
格:我看過了這個國家。你是說得對的。
格:正是。
蘇:真的,我們的確太愚蠢了。
格:真的,不曾有過的。
蘇:但是,真實的正義確是如我們所描述的這樣一種東西。然而它不是關於外在的「各做各的事」,而是關於內在的,即關於真正本身,真正本身的事情。這就是說,正義的人不許可自己靈魂里的各個部分相互干涉,起別的部分的作用。他應當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達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內秩序井然,對自己友善。當他將自己心靈的這三個部分合在一起加以協調,彷彿將高音、低音、中音以及其間的各音階合在一起加以協調那樣,使所有這些部分由各自分立而變成一個有節制的和和諧的整體時,於是,如果有必要做什麼事的話——無論是在掙錢、照料身體方面,還是在某種政治事務或私人事務方面——他就會做起來;並且在做所有這些事情過程中,他都相信並稱呼凡保持和符合這種和諧狀態的行為是正義的好的行為,指導這種和諧狀態的知識是智慧,而把只起破壞這種狀態作用的行為稱作不正義的行為,把指導不和諧狀態的意見稱作愚昧無知。
格:為什麼呢?
格:我會這樣認為的。
格:這話什麼意思?
格:是和較小的東西相關。
②θNμBJιδD′(激|情)是理智和慾望之間的一種品質。
格:是的,很對。
蘇:有五種政體,也有五種靈魂。
蘇:因此,如果一個人在渴的時候他心靈上有一個東西把他拉開不讓他飲,那麼這個東西必定是一個另外的東西,一個不同於那個感到渴並牽引著他象牽引著牲畜一樣去飲的東西,不是嗎?因為我們說過,同一事物以自己的同一部分在同一事情上不能同時有相反的行動。
蘇:又,如果有什麼國家,它的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在誰應當來統治這個問題上具有一致的信念,那也只有我們這個國家是這樣的了,你不這樣認為嗎?
格:是的,我們說過這點。
格:不就夠了嗎?在我這方面,在目前階段這就滿意了。
蘇:〔我看見了什麼,並招呼他〕喂,格勞孔,我想我找到了它的蹤跡了,我相信它是逃不掉了。
格:是的,我們也曾說過這話。
格:無疑是的。
蘇:讓我們還要理解得更明確些,以免今後討論過程中有分歧。例如有一個人站著不動,但是他的頭和手在搖著,假如有人認為,這就是同一個人同時既動又靜。我認為我們不應當把這個說法當作一個正確的說法,我們應當說,這個人是一部分靜另一部分動著,不是嗎?
蘇:那麼,這兩者聯合一起最好地保衛著整個靈魂和身體不讓它們受到外敵的侵犯,一個出謀劃策,一個在它的領導下為完成它的意圖而奮勇作戰,不是這樣嗎?
格:這是很明顯的。
格:這一點我很清楚。
蘇:這是個正義的目的嗎?
蘇:再換個角度來考察一下這個問題吧,如果這樣做能使你信服的話。你們不是委託國家的統治者們審理法律案件嗎?
格:是的。
格:我相信再不會了。
蘇:因此我們不是很有必要承認,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都具有和城邦里一樣的那幾種品質和習慣①嗎?因為除了來自個人而外城邦是無從得到這些品質的。須知,假如有人認為,當城邦里出現激|情②時,它不是來自城邦公民個人——如果他們被認為具有這種象色雷斯人和西徐亞人以及一般地說北方人樣的品質的話——那是荒謬的。其它如城邦里出現熱愛智慧這種品質(它被認為主要是屬於我們這個地方的),或貪婪財富這種品質時(在腓尼基人和埃及人那裡都可以看到這種性格,而且他們彼此不相上下),也都應該認為這是由於公民個人具有這種品質使然的。
蘇:因此,我的朋友,個人也如此。我們也可以假定個人在自己的靈魂里具有和城邦里所發現的同樣的那幾種組成部分,並且有理由希望個人因這些與國家裡的相同的組成部分的「情感」而得到相同的名稱。
格:我認為我們沒有忘了。
格:我堅定地這樣認為。
蘇:不管怎麼樣,我們總得向前進!
格:你提出了一個很好的程序,必須這麼辦。
蘇:「自己的主人」這種說法不是很滑稽嗎?因為一個人是自己的主人也就當然是自己的奴隸,一個人是自己的奴隸也就當然是自己的主人,因為所有這兩種說法都是說的同一個人。
蘇:看來,似乎就是「每個人在國家內做他自己份內的事」這個品質在使國家完善方面與智慧、節制、勇敢較量能力大小。
因為在這行詩里荷馬分明認為,判斷好壞的理智是一個東西,它在責備那個無理智的主管憤怒的器官,後者被當作另一個東西。
蘇:但是健康的造成在於身體內建立起這樣的一些成分:
蘇:不也是這樣嗎:做正義的事在內部造成正義,做不正義的九九藏書事在內部造成不正義?
格:正是。
蘇:那麼,如果飲料是特定種類的,渴就也是特定種類的,但是與渴單純自身相關的飲料無所謂多和少或好和壞,總之,不管飲料是什麼種類的,單純的渴自身自然僅單純地關係著飲料單純本身。不是嗎?
蘇:那麼,我們很有理由假定,它們是兩個,並且彼此不同。一個是人們用以思考推理的,可以稱之為靈魂的理性部分;另一個是人們用以感覺愛、餓、渴等等物慾之騷動的,可以稱之為心靈的無理性部分或慾望部分,亦即種種滿足和快樂的夥伴。
蘇:的確,我們的論證既已達到這個高度,我彷彿從這個高處看見了,美德是一種,邪惡卻無數,但其中值得注意的有那麼四種。
蘇:這個故事的寓意在於告訴人:憤怒有時作為慾望之外的一個東西和慾望發生衝突。
格:是的。
格:對。
格:正是這樣,別無其他。
格:它或許與其中之一即慾望同種吧。
格:確實是的。
蘇:它有這個特定的性質,不是因為它有特定的對象嗎?
蘇:如果我們確定下來說,我們已經找到了正義的人、正義的國家以及正義人里的正義和正義國家裡的正義各是什麼了,我想,我們這樣說是沒有錯的。
蘇:因此我認為,如果一個人的激|情無論在快樂還是苦惱中都保持不忘理智所教給的關於什麼應當懼怕什麼不應當懼怕的信條,那麼我們就因他的激|情部分而稱每個這樣的人為勇敢的人。
蘇:但是我想,如果一個人天生是一個手藝人或者一個生意人,但是由於有財富、或者能夠控制選舉、或者身強力壯、或者有其它這類的有利條件而又受到盅惑慫恿,企圖爬上軍人等級,或者一個軍人企圖爬上他們不配的立法者和護國者等級,或者這幾種人相互交換工具和地位,或者同一個人同時執行所有這些職務,我看你也會覺得這種交換和干涉會意味著國家的毀滅吧。
格:當然不困難。
格:對於一個性急的聽眾說來,你這篇前言太冗長了。趕快言歸正傳吧!
格:這不難證明。人們在小孩身上也可以看到:他們差不多一出世就充滿了激|情,但是有些孩子我們從未看到他們使用理智,而大多數孩子他們能使用理智則都是很遲很遲以後的事情。
格:無疑應該如此。
它們合自然地有的統治著有的被統治著,而疾病的造成則在於建立起了這樣一些成份:它們僅自然地有的統治著有的被統治著。
蘇:再說渴。你不認為渴屬於這種本質上就是有相關事物的東西之一嗎?渴無疑關係著某種事物。
蘇:可見,現有的這三種人互相干涉互相代替對於國家是有最大害處的。因此可以正確地把這稱為最壞的事情。
蘇:那麼你聽著,看我說得對不對。我們在建立我們這個國家的時候,曾經規定下一條總的原則。我想這條原則或者這一類的某條原則就是正義。你還記得吧,我們規定下來並且時常說到的這條原則就是:每個人必須在國家裡執行一種最適合他天性的職務。
格:我不懂你的意思。
格:無疑是的。
格:怎麼會呢?
格:請告訴我,哪五種?
格:是的。
格:但願我能夠,不過你最好還是把我看成只是一個隨從,我所能看得見的只不過是你指給的東西罷了,這樣想你就能最有效地使用我了。
蘇:健康的東西肯定在內部造成健康,而不健康的東西在內部造成疾病。
蘇:因此不也是這樣嗎:實踐做好事能養成美德,實踐做醜事能養成邪惡?
①參考亞里士多德《尼可馬各倫理學》1103a—b。道德方面的美德是「習慣」(θB)的結果。道德方面的美德沒有一種是由於自然而產生的,要通過運用的實踐才能獲得。立法者通過使公民養成習慣而使他們變好。
格:一點不錯。
①見前文434D。
格:很好。
格:我知道會褪色而變成可笑的樣子。
蘇:那麼據此我們不是可以立即得到如下的必然推論嗎:
蘇:那麼,如果你現在了解我的意思了,你也就必定明白,我前面所說的那些關於種種相對關係的話,其用意也就在這裏了。我前面說過:僅本身的東西關係著僅本身的東西,特定性質的東西也關係著特定性質的東西。我完全不是說,它們關係著什麼就是和什麼同類,以致關於健康和疾病的科學也就是健康的科學和有病的科學了,關於邪惡和美德的科學因而就是醜惡的科學和美好的科學了。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只是說,當科學變得不再是關於一般科學對象的,而是變成了關於特定對象的,即關於疾病和健康的科學時,它就成了某種科學,這使它不再被單純地叫做「科學」,而被叫做特定的科學,即醫學了。
蘇:那麼,在使國家完善方面和其餘三者較量能力大小的這個品質不就是正義嗎?
蘇:在我這方面也的確滿意了。
捶胸叩心責備自己。①
蘇:理智既然是智慧的,是為整個心靈的利益而謀划的,還不應該由它起領導作用嗎?激|情不應該服從它和協助它嗎?
蘇:那麼這就是不正義。相反,我們說:當生意人、輔助者和護國者這三種人在國家裡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擾時,便有了正義,從而也就使國家成為正義的國家了。
格:我懂了。我也認為是這樣。
格:你的比方很貼切。如我們前面說過的,在我們的國家裡輔助者象狗一樣,他們聽命于統治者,後者彷彿是城邦的牧人。
格:我的思想正跟著你呢,儘管講下去吧!
蘇:因此渴的靈魂,如果僅渴而已,它所想要的就沒有別的,僅飲而已,它就極為想要這個并力求得到它。
蘇:我認為,在我們考察過了節制、勇敢和智慧之後,在我們城邦里剩下的就是正義這個品質了,就是這個能夠使節制、勇敢、智慧在這個城邦產生,並在它們產生之後一直保護著它們的這個品質了。我們也曾說過,如果我們找到了三個,正義就是其餘的那一個了。
蘇:這真象是個無法到達的所在呢,一片黑暗呀!
格:是這樣。
格:一定的。
格:正是這樣。
格:只有這個目的。
格:怎麼會不呢?
蘇:你說得對極了。
格:反對意見看來或許有點道理。
格:完全正確。
格:必然的。
蘇:我們也因每個人身上的這個起領導作用的和教授信條的小部分——它也被假定為是這個人身上的懂得這三個部分各自利益也懂得這三個部分共同利益的——而稱他為智慧的。
格: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