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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口棺材 第十七章 細論「上鎖的房間」

第三口棺材

第十七章 細論「上鎖的房間」

「煙囪!」他說道,「煙囪!哇!莫非……天哪!哈德利,我真是個大笨蛋!」
「簡言之,這的確是事實,」菲爾博士舉起雪茄,大聲說道,「今天歐洛奇所告訴我們的魔術戲法,的確是在現實世界中上演著。天哪!各位先生,連真實事件都被我們嘲笑了,那麼虛構的故事會得到何種待遇呢?每一件發生過的事實,每一次魔術師又巧計得逞,都使得這類騙術更無所遁形。這種情形若放到偵探故事里,我們會說它無法叫人相信;但若發生在真實生活中的話,我們雖仍勉強相信,只是也不免會高呼『答案太令人失望』!其實說穿了,兩種失望之情,原因卻是一樣——我們期望得太高了。
「繼續原本的話題:在討論的過程中,我無意制定任何規則,以免引發爭議。我要談的,純粹是個人的品位和偏好。我們可以將吉卜林(J.R.Kipling,1865—1936,英國作家)的說法改成這樣:『要建造一座謀殺迷宮,共有六十九種方法,而每一種方法都是對的。』現在我若說,每一種方法對我而言都同樣有趣,那麼我一定是——態度上我盡量謙恭些——睜眼說瞎話。但這不是重點。我說我認為在偵探小說里,最有趣的故事莫過於封閉密室時,這全然是一種偏見。我喜歡兇手嗜血成性、邪門怪異,而且殺紅了眼還不罷手。我喜歡情節生動鮮明,而且充滿想像力,因而在現實生活中,我找不到如此叫人目眩神迷的故事。我承認,這些想法是一種理性的偏見,但它們讓我心滿意足、興高采烈,而且無須半吊子的(或較具分量的)評論加諸其上。
先是,房間尚未上鎖之前,裏面可能發生了,搶劫、攻擊打鬥,有人挂彩受傷,傢具也遭到破壞,情況足以讓人聯想到行兇時的掙扎拚鬥。後來,受害人因意外而被殺,或是昏迷於上鎖的房間內,但所有事件卻被當做發生於同一時間。在這個例子中,引起死亡的方法,通常是腦部破裂。一般的推測是棍棒造成的,實際上卻是傢具的某個部位,也許是桌角或是椅子突出的邊緣,不過最常見的物件,其實是鐵制的壁爐罩。總之,自從歇洛克·福爾摩斯的冒險故事(駝背人)問世以來,這個殘忍的爐罩,其實殺害了不少人,而且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死亡事件都貌似謀殺。此類型的情節中,包括解開兇手之謎在內,解答部分最令人滿意的作品,要屬卡斯頓·勒胡的《黃色房間的秘密》,堪稱是歷史上最佳的偵探故事。
「繼續冰柱的話題。它的實地運用,得拜麥第奇(Medici,十五至十六世紀中,義大利佛羅倫薩市望族,對文藝、美術的保護頗有貢獻)之賜,而且在一篇令人讚賞的《佛朗明石》故事里,引用了一首關於戰爭的諷刺詩,內容提及公元一世紀的羅馬衰亡錄,冰柱在其間提供了亡國的原因。藉助十字弓的助力,冰柱被發射、投擲、拋出,在漢米頓·柯里克(《四十張臉孔》書中的迷人角色)的冒險故事里,也有異曲同工的元素:可溶解的投射彈、鹽塊子彈,甚至還有凍結血液所製成的子彈。
二、這是謀殺,但受害人是被迫殺他自己,或是誤打誤撞走入死亡陷阱。那可能是一間鬧鬼的房間所致,也可能被誘引,較常見的則是從房間外頭輸入瓦斯。不管是瓦斯或毒氣,都會讓受害人發狂、猛撞房間四壁,使得現場像是發生過困獸之鬥,而死因還是加之於自己身上的刀傷。另一種從中延伸的變體範例,是受害人將樹枝形燈架的尖釘穿進自己的腦袋,或是用金屬絲網把自己吊起來,甚至用雙手把自己勒死。
「嗯!哈!現在,你的包廂有一個門。一扇窗戶,以及堅固的牆壁。在門窗皆關閉的前提下,要討論逃脫的方法之前。所謂有秘密走廊通往密室這類的低級伎倆(而且,現在已經很少見了),我就不提了。這種故事設計,讀者是無法接受的,因此凡是自重的作者,甚至不需聲明絕無秘密通道之事。至於一些犯規的小動作,我們也不討論了,像是壁板間的縫隙,寬到可伸進一隻手掌;或是天花板上的栓孔,居然被刀子戳過,塞子也神不知鬼不覺地填入栓孔,而上層的閣樓地板上還灑了塵土,布置成似乎無人走過的樣子。這動作雖小,卻同樣是犯規行為。無論秘密洞穴是小到如裁縫用的頂針,或大到如穀倉門,基本準則絕不改變,通通都是犯規。關於合理的類型,你們隨便抄下來就好,佩提斯先生……」
「無論如何,」他提議,「你還是將我們的討論做個總結吧。我同意刑事主任剛才的說法。如何在門窗、煙囪上面動手腳的詐術,你最好略述一下吧。」
在佩提斯居住的旅館內,偌大的餐廳里燈光已轉暗,咖啡https://read.99csw.com擺在桌上,酒瓶是空的,雪茄則是煙霧裊繞。哈德利、佩提斯、蘭波和菲爾博士四人,繞著桌燈散放的紅色光芒團團圍坐。在這冬日午後酒足飯飽的悠閑時光,溫暖的爐火叫人感到無比舒暢,雪花開始掠過窗戶,如過篩般飄落,此刻其他桌子的客人是屈指可數,他們四人算是待得最久的了。在盔甲與盾牌徽章閃爍的微光下,說菲爾博士像是一位藩臣貴族,一點也不為過。博士睨視著小咖啡杯,彷彿一張口就會將它整個吞下。他手持雪茄,做出一個率直且不容反駁的手勢。說話前他先清了清嗓子。
「首先!有一種密室殺人,案發現場的房間真的是完全緊閉,既然如此,兇手沒從房間逃出來的原因,是因為兇手根本不在房裡。解釋如下:
「喔,是的,我同意。確實是真有其人,而且他真的走入房內。」
「是的。」菲爾博士咕噥地說道。
五、這是謀殺,但謎團是因錯覺和喬裝術所引起。譬如,房門有人監視的情形下,受害人被謀殺橫屍于室內,但大家以為他還活著。兇手裝扮成受害人,或是從背後被誤認為受害人,匆忙地走到門口現身。接著,他一轉身,卸下所有偽裝,搖身一變,換回原本的面貌,並且立刻走出房間。由於他離去時,曾走過別人身邊,因而造成了錯覺。無論如何,他的不在場證明已成立;因為後來屍體被發現時,警方推定的案發時間,是發生在冒牌受害人進房之後。
七、這是謀殺,但其詭計的運作方法,剛好和第五項標題背道而馳。換句話說,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時間,比真正案發時間早了許多。受害人昏睡(服了麻|醉|葯,但沒有受傷)在上鎖房間里。所以用力撞門,也叫不醒他。這時兇手開始裝出驚恐的模樣,先強行打開門,接著一馬當先衝進去,刺殺或切斷被害人的喉嚨,同時讓其他在場的人覺得自己看到了其實沒看到的東西。發明這種詭計的以色列·詹格威,應可獲得無上的榮耀,因為後人仍舊在沿用他的創意,只是形式各有不同。這種詭計曾用在(通常在刺殺)船上、陳年老屋、溫室、閣樓,甚至是露天戶外。在這些地方,受害人先是失足絆倒,然後昏迷不醒,最後才是刺客俯身靠近他。所以……」
「該回過頭來考慮窗戶吧?」哈德利追問,「你費了這麼多唇舌,顯然沒一個手法範例用得著。不過,在這些聽來相當聳動的方法中,兇手運用的惟一逃脫手段,你卻忽略掉……」
一、這不是謀殺,只是一連串陰錯陽差的巧合,導致一場像謀殺的意外。
「喔,那個啊?」菲爾博士一邊說,一邊擺出輕蔑的手勢,此舉叫哈德利瞪大眼睛,「那個部分啊?我一聽到教堂鐘聲,就明白怎麼回事了。噴,噴,那是一種信號!我講真的,現在逃離房間之事,反而困擾著我。既然一絲端倪都沒有,乾脆我先來區分幾個不同類型,再為各位粗略描述密室殺人的各種方法。本案的犯罪模式,必定屬於其中一種類型。這是必然的!或許形式上有些出入,但不管相異處的差別有多大,它勢必為某些方法類型的變體。
博士鬱悶地頷首。他在熄滅的雪茄上噴出一口空煙。
哈德利連忙插嘴,並重拳打在桌上以引起大家注意。志得意滿的菲爾博士,正是一副口若懸河、欲罷不能的神情,他堆滿笑容,和氣地轉身看著刑事主任。哈德利接著說:
「煙囪嘛,抱歉得很,」菲爾博士繼續說道,一旦專註精神,他便恢複原本的神氣模樣,「抱歉,在偵探小說中,煙囪是不受到青睞的逃脫途徑;當然,秘密通道除外。我來舉一些重要的例子。例如中空的煙囪後頭,有個秘密房間;壁爐的背面,可以像帷幔一樣展開;或是壁爐可以旋轉打開;甚至在砌爐石塊下,藏著一間密室。此外,許多帶有強烈毒性的玩意兒,都能穿過煙囪管掉下來。不過,兇手爬上煙囪而逃亡的案例,倒是少見。一來是幾乎不可能辦得到,二來是這種舉動比起在門窗上面動手腳,還更加卑鄙無恥。在門和窗這兩種首要類型中,門顯然是較受歡迎的。我們來舉一些經過變造,以使門像是能從內反鎖的詐術範例:
「很好,」露齒而笑的佩提斯說道,「請繼續。」
「還不行,」刑事主任頑強地說道,「我要對你所說之事提出質疑。你說從這些不同類型的花招噱頭中,我們可以得到一點端倪。你陳述了七個要點;但是,根據你提出的類型,能適用於本案的,一個也沒有。你下了整個標題:『兇手沒從房間逃出來的原因,是因為案發時間兇手根本不在房裡』,這完全不符合本案!除非米爾斯和杜莫倆人都撒謊,不然我們惟一能確認的事情,九-九-藏-書就是兇手真的在房間里!這你怎麼說呢?」
佩提斯輕聲笑了出來,並用金筆敲打他的筆記本。
「為了方便解釋,」菲爾博士中斷分類的話題,「我把這類犯罪歸類,通稱為『長距離犯罪』或『冰柱犯罪』,反正不管它們怎麼變化,都是基本雛形的延伸。我剛說過冰柱的案例,你們應該都明白了。門是上鎖的,窗戶小到兇手無法穿過去;但受害人顯然是在房間內被刺殺,而且兇器也下落不明。好啦,冰柱仿如子彈一般從房間外面發射進來——和之前提過的神秘毒氣一樣,我們在這裏不討論其可行與否——然後它融化得無影無蹤。我相信,安娜·凱薩琳·葛林(Anna Katherine Green,1846—1935,美國女推理作家先鋒)是偵探小說中使用此詭計的第一人,她的那本小說名為《僅有簡寫字母》。順便一提,某些詭計會發展成各支流派,她的確是居功至偉。五十多年前,她發表的首部推理小說中,就創造了兇殘秘書殺死僱主的故事,而且我認為,從今日的統計資料可以證明,秘書仍是小說中最常見的兇手。以傭人、領班做兇手已經過時很久了;輪椅上的殘障者太可疑了;為了成為偵探,沉著的中年未婚女子也很久不當殺人狂了。醫師也是同樣情況,到了今天,他們的行為益發循規蹈矩,除非是因聲名大噪而轉變為狂人科學家。律師永遠是狡猾陰沉,只有在某些案例里,才會擁有積極主動的殺傷力。然而,萬物是循環不已的!八十年前,愛倫坡泄露了秘密,他以『好傢夥』(Goodfellow)這個名字作為筆下兇手的稱謂;而當今最受歡迎的推理作家,正是有樣學樣,也以『好人』(Goodman)來稱呼他的兇手角色。不過這些時日以來,只要有大宅存在,秘書仍然是最危險的人物。
一、將插於鎖孔里的鑰匙動些手腳。這種傳統方法相當受到歡迎,但是到了今天,由於其各種變化的手法都廣為人知,所以很少人真去使用。可以拿一把鉗子夾住鑰匙柄,並且轉動它;我們就用過這種方法打開葛里莫書房的門。還有一種非常實用的小技巧,只需一根兩寸長的細薄金屬條,某一端繫上極長的結實細繩。在離開房間前,先將金屬條插入鑰匙頭的小洞,一端朝上,另一端朝下,如此便可行使槓桿作用;細繩垂落於地,然後從門底下拉至房間外頭。接著從門外關起房門。只消拉動細繩,在槓桿原理的作用下,鑰匙被轉動而將房門上鎖;這時再抖動細繩,使金屬條鬆脫,一旦等它落地,你就可以從門底下把它拉出來。于相同的原理下,可以有各種不同的應用,但細繩絕對是不可或缺。
四、這是自殺,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謀殺。某人用冰柱刺死自己,然後冰柱便融化了!由於上鎖房間里找不到兇器,因而假定是謀殺。或者,某人射殺他自己,所用之槍縛繫於橡皮帶尾端——當他放手時,槍械被拉入煙囪而消失不見。此伎倆在非密室的情形下,可改成槍枝系著連接重物的絲線,射擊后槍枝被迅速拉過橋樑欄杆,隨即墜入水中;同樣的方式,手槍也可以猛然拂過窗戶,然後掉入雪堆里。
「總之,還有很多種方法,例如從門外把門上鎖,再利用細繩將鑰匙送回房內。但你們都看得出來,在本案中,這些方法沒一個被派上用場。我們發現房門是內部上鎖的。好了,兇手雖然有許多方法能讓內部上鎖,但卻一個也沒有用,因為米爾斯一直監視著房門。所以門就是照一般的技術原理上鎖的。它被全程監著,所以咱們全都沒輒了。」
「這一點絕對重要,因為有些見不得任何流血事件的人,曾堅持以他們自己的嗜好來界定規則。他們會用『大不可能』這個字眼,來當做譴責的標記。因此,不分青紅皂白的人就被他們給唬住了,以為『大不可能』等同於『拙劣』。
六、這是謀殺,兇手雖是在房間外面下手的,不過看起來卻像是在房間里犯下的。
「會飛的人類,能否在滑溜的直牆上走動,這事我們不予討論。對於飛行逃脫這種手法,我非常樂見其成,而且只要有地方可以起飛升空,我倒是相信此事可行。也就是說,他必須從某處升空,然後在某地降落,但是他沒有;屋頂和地面上,都沒有起飛、降落的痕迹……」菲爾博土苦思不已。「不過在這方面,如果你們想聽聽其他的建議,我可以告訴你們——」
佩提斯的坐姿挪前了些,當他俯身靠近信封袋時,桌燈所散發的紅色燈光照在他的禿頭上,也反射出微光。他以純金的鉛筆,抄寫整齊端正的筆記。現在,他張開突出的眼睛,凝視著菲爾博士,臉上的眼球似乎是更加突出,更像蛙眼。
read.99csw.com煙囪怎麼了?」刑事主任問道,「我們已經證實,兇手不能從煙囪爬出去。」
三、在門閂上動手腳。細繩再度出場:這一回用到的技巧是衣夾和補綴用針,衣夾附著于房門內設計成槓桿裝置,藉此在門外關上門閂,這時再從鎖孔拉出細繩即可。我得向費洛·范斯(推理作家范達因筆下的神探)舉帽致敬,他為我們做了最佳示範。還有一些手法比較簡單但效率不高的方式,但一條細繩是少不了的。你可以在長細繩的一端打個不牢固的結——只要猛然一拉,繩結就會鬆脫——並且扣成一個環套。此環套纏繞于門閂的握柄,細繩部分則向下垂落,且穿越門底下。此刻房門已被關上,這時,往左右兩邊任一方拉動細繩,即可閂上門閂。接著再使勁抽|動細繩,繩結便從握柄上鬆脫,然後就可以拉出細繩。艾勒里·奎因(美國推理作家)也曾示範了另一種手法,他利用死人玩了這一招。但是,他的謎團解說過於單調枯燥,聽起來又太離奇古怪,因此對精明的讀者來說,此詭計的安排著實不公平。
「沒錯。」
「我要開始講課了,」博士以委婉但堅定的語氣聲明,「主題是偵探小說中所謂的『封閉密室』,我要談的是情節的鋪陳,以及概括性的技巧。」
「既然要分析不可能的現象,」佩提斯打岔,「為何是從偵探小說下手?」
「我很高興地告訴各位,大部分的人都喜歡上鎖的房間。但是——這裡有個麻煩的爭議點——連這一類的書迷,都時常心存質疑。我樂於承認自己也是如此。所以就目前情況而言,我和各位是站在同一陣線上,讓我們來看看其中有什麼道理。一旦上鎖房間的秘密被解開時,為什麼我們會半信半疑?這絕非是疑心病太重在作祟,而單純只是我們會莫名所以地大失所望。在失望之餘,這樣的感覺,自然而然地發展出一種不客觀的想法,然後便說這整個故事不可信、不大可能,或是太荒謬了。
「改天吧,」他提議,「在如此令人讚歎的午餐之後,尤其是還有活要乾的情形下,我們可無心聽什麼演講。就如我剛才說到的——」
「慢點!等一下!」
「沒有。」曼根回說。他站在桌子旁邊喘息,一副上氣不接下氣的樣子。「但你們最好過去一趟。德瑞曼出事了,好像是突然中風。不,他還沒死,不過情況不太樂觀。他剛發作的時候,正試圖和你們聯絡……他盡說些瘋話,說什麼他房間里有人,煙火,以及煙囪。」
四、在可滑落的閂鎖上動手腳。通常的做法是,于閂鎖的下方墊著某樣東西,然後從門外關上房門,再抽掉墊在裡頭的支撐物,讓閂鎖滑落且上鎖。說到這個支撐物,隨即能派上用場的冰塊,顯然是最佳工具,用冰塊撐起閂鎖;等它溶解之後,閂鎖便會掉下來。另外,在某個案例中,光憑關門的力道夠大,都足以讓門內的閂鎖自己滑落。
「你們明白了吧,」菲爾博士以雪茄指著每個人,「當我們研究了這些五花八門的機關陷阱之後,才真正地進入了『不可能犯罪』的領域,而上鎖的房間可就算是小兒科了。這種情況可能會繼續發展,甚至還會出現電死人的機關。置於一排畫像前的細繩,可以接上電;棋盤可以充電;甚至手套也可以讓人通電致死。傢具之中的任何物件,包括茶壺在內,都能置人于死地。不過這些伎倆,現在似乎沒人用過。所以,我們接著說下去:
「你的分析或許非常棒。上鎖房間的所有可能情況,你全都研究了——」
「那真實的情況究竟是如何呢?既然密室的故事情節,最常遭人抨擊,指責其難以令人信服,那我們就來徹底檢驗它吧。
他突然語塞,並抬起頭來。在那安靜且杳無人跡的餐廳盡頭,附著于整排窗戶上的雪花,正閃爍著微弱的光芒。就在這時候,他們前方有條人影倏然闖了進來,此人模樣有些遲疑,眼光四處搜尋著,然後才迅速走向他們。當眾人看清來者是曼根時,哈德利不禁發出低沉的嘆息聲。曼根的臉色看來蒼白不振。
「你們想想看,由於呈現出來的效果太過神奇,我們不知不覺也期待它形成的過程充滿驚異。於是,當我們知道那根本不是魔法時,我們就大罵其無聊透頂。這種心態實在不公平。再者,對於故事中兇手的部分,我們最不該譴責的是他怪異的行徑。整件事該檢驗的重點是,這殺人詭計真能執行嗎?假如可以,那它以後會不會被執行,便不需列入討論。某人從某個上鎖的房間逃出來,是嗎?既然他可以為了娛樂我們而違反自然的法則,那他當然有權利行為暴戾乖張!如果有人自願表演全身倒立,那我們實在很難強求他一定得乖乖站在地上。各位,當你們要出言批評時,請記住我說過的話read.99csw.com。你們盡可根據個人品位,提出『結局乏味無趣』等等的感想,然而,如果要指責故事情節大不可能、胡扯一通時,就得三思而後行了。」
「我好像在哪裡讀過,人會飛行……」佩提斯暗示著。
「想用錯覺的理由絆住我,」哈德利說,「抱歉!這一點我也考慮過了。昨晚我已經逼問過米爾斯,今早又找他盤問了一兩回。反正,無論兇手是何方神聖,他絕不是一個錯覺,他真的走進了房間。他是那麼貨真價實,活蹦蹦的影子投射在地上,走起路來都快讓走廊擺盪動搖起來。他真實到能說、能動、能用力關門。菲爾,你同意吧?」
「我不喜歡老生常談的陳詞濫調,」佩提斯皺起眉頭,「不過現在看起來,所有的不可能性似乎都排除了,剩下的不管可能性多小,卻必定是最後的真相。房門已經不予考慮了;煙囪也被排除在外嗎?」
「埋怨『這種事情不會發生!』或對只露出半邊臉的惡魔、戴頭巾的幽靈,和美艷懾人的金髮美女心存不滿時,你在表達的只是:『我不喜歡這種故事』。這種反應是非常正常的。既然不喜歡它,當然可以理直氣壯地說出來。不過,若是拿這種喜好與否的問題,當做評斷故事價值、甚至可信與否的標準,那麼你等於在說:『這一連串的事情不能發生,因為我無法從中獲得樂趣。』
三、這是謀殺,方法是透過房間內已裝置好的機關,而且此機關難以察覺,它隱藏在傢具上頭某個看似無害的地方。這個陷阱的設計,可能是某個死去多年的傢伙一手完成,它可以自動作業,或是由現任使用者來重新設定。它可能是現代科技所延伸的邪惡新發明。譬如說,話筒裏面藏著手槍機械裝置,一旦受害人拿起話筒,子彈就會發射,並貫穿他的腦袋。還有一種手槍,扳機上面系著一條絲線,一旦水結冰凝固時,原先的水就會膨脹,如此隨即拉動絲線。我們再舉鬧鐘為例,當你為這種鬧鐘上緊發條時,子彈便會射出來;或者(鬧鐘是受人歡迎的兇器),我們有另一種精巧的大型掛鐘,它上端安放了可怕的鏗鏘鈴聲裝置,一旦吵鬧聲響起,你想要靠近去關掉它時,只要你一觸碰,便會擲出一把利刃,當場劃破你的下腹。此外,有一種重物,可從天花板擺盪下來,只要你坐上高背椅,這個重物的威力,包準敲得你的腦袋瓜稀巴爛;另有一種床,能釋放致命的瓦斯;還有會神秘消失的毒針、會——
「所有的情況?」菲爾博士睜大眼睛,哼著鼻子說,「還差得遠哩。有一些很特殊的類型,我還未將它們一網打盡,並且找出其中的玄機;這隻是一份即席發表的粗略大綱;不過有朝一日,我會全部整理出來的。我正要說到其他的類型:為了要讓門窗從房間內上鎖,所以手段上得運用各式各樣會騙人的門窗。哼!哈!因此,各位先生,接下來我——」
「那你為何舉封閉的密室為例?你自己也說過,葛里莫謀殺案並非最大的難題。目前最困擾我們的,是空巷中央的槍殺事件……」
哈德利聞言不禁哀號。
「沒發生什麼事吧?」哈德利以一貫的冷淡口氣發問。他把椅子往後推了些。「大衣沒再變色了吧,或是——」
五、營造出一種錯覺,簡單卻有效。兇手殺了人之後,從門外將房門上鎖,並把鑰匙帶在身上。然而,大家還以為鑰匙仍插於房內的鎖孔里。兇手就是第一個裝出驚慌失措、並且發現屍體的人,他打破房門上層的玻璃鑲板,把鑰匙藏於自己手中,然後『發現』鑰匙插在鎖孔上,再藉此打開房門。若需要打破普通木門上的壁板時,這種伎倆也行得通。
二、不破壞鎖和門閂的情形下,輕鬆移開房門的鉸鏈。這種手法乾淨利落,大部分男學生都熟悉個中技巧,尤其是想偷上鎖櫥櫃里的東西時,便可派上用場;不過,前提是鉸鏈得裝置在門外才行。
菲爾博士的小眼睛全然睜開,緊盯著桌燈不放,隨即拳頭緩慢地落在桌上。
「我要開始講課了,」菲爾博士不為所動,「主題是偵探小說中所謂的『封閉密室』,我要談的是情節的鋪陳,以及概括性的技巧。啊哈,有反對意見的人,就自行跳過這一章吧。啊哈,首先,各位先生,請聽!過去四十年來,煽情小說的閱讀讓我的心智成熟不少,我可以這麼說——」
「冰柱犯罪理論證明了我的觀點:屋內的兇案,可以是屋外的某人乾的。這裏還有一些其他可能。受害人被刺,兇器可能是內藏薄刃的手杖,它可以穿過夏季別墅周遭盤繞的編織物,一擊得手就收回;或者,受害人可能被刀刃所刺,由於刀身過於細薄,因此他毫無知覺自己受傷,然後當他走入另一個房間時,才猝然倒地斃命。抑或是,受害人被引誘探頭出窗;從下面無九九藏書法爬到這扇窗戶,但是從上方呢,冰塊卻能夠下墜,並狠狠重擊他的頭。腦袋被砸得開花,但兇器卻找不到,因為它老早就融化了。
「在這個標題之下(其實放到第三項標題之下,也很合適),我們還可以列舉出利用毒蛇或昆蟲來殺人的手法。蛇不但能隱匿於衣櫃和保險箱,也可以靈巧地躲藏在花盆、書堆、枝形吊燈架以及手杖中。我記得一個非常誇張的個案——把琥珀制的煙斗柄,刻成古怪的蝎子形狀,受害人正要把它放入嘴裏,雕刻物居然活過來,變成一隻活生生的蝎子。不過,若說到上鎖房間命案中最驚人的長距離謀殺手法,各位,我向你們推薦一篇偵探小說史上最精彩的短篇故事(事實上,還有幾篇非常出色、同樣齊名的第一流傑作,如湯瑪斯·柏克的《歐特摩之手》、卻斯特頓的《走廊上的男人》、傑克·傅特瑞爾的《十三號囚房的難題》)。它就是梅爾維爾·大衛森·卜斯特的《都多爾夫殺人事件》——這位從長距離之外行兇的刺客,即是太陽。太陽光穿過上鎖房間的窗戶,照射在都多爾夫擺于桌上的酒瓶,由於瓶內裝的是未加工的甲醇白酒,因而形成了火鏡(即集中陽光而生熱的凸透鏡),而掛在牆上的槍經由光線一射,正好點燃了雷管:因此躺在床上的可憎傢伙,胸膛自然被轟得血肉模糊。還有……且慢!啊哈,我最好適可而止了;現在,我就以最後一個標題,來為分類工作劃下完美的休止符吧:
「實際上,」佩提斯召喚侍者再添加咖啡,而哈德利接著說,「就算我們聽來的是謊言,就算那是幻燈機投射的陰影所造成的,但影子總不會殺了葛里莫吧。兇器是一把堅硬的槍,被握在有血有肉的手中。至於其他方面,老天爺知道,葛里莫挨的槍絕非機關所致,而且,他也不是開槍自殺、更沒有讓槍迅速穿過煙囪,如你所舉的例子一樣。首先,一個人不能在幾尺之外,開槍射擊自己。第二,槍也不可能穿過煙囪之後,橫越一排屋頂來到卡格里史卓街,然後射擊佛雷,最後大功告成地摔落於地。媽的,菲爾,我說話的方式越來越像你,太像你習慣的思考方式!我在等一通局裡打來的電話,我得恢復清醒……你怎麼啦?」
「是的,那是當然;但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腦袋閃過一個念頭,雖然可能只是小小的靈光一閃……那座煙囪,我必須再察看一次。」
「呃,是的,」他短咳了一聲,「但第五項確是能引人聯想,我是這麼認為——利用錯覺!可不可能米爾斯和杜莫太太其實沒看到有人走入房內;他們只是不知為何一時被愚弄了;或者,當時整個情景,像是幻燈機打出來的錯覺?」
「我想這麼說來並不為過:拿『大不可能』這個字眼來咒罵偵探小說,是最不恰當的事。我喜歡偵探小說,有很大的原因是喜歡書中大不可能之事。A被謀殺,B和C是最大的嫌疑犯,在這種情況下,一臉無辜的D卻是兇手,這就是大不可能之事,但他偏偏是兇手。G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而且還有其他人的擔保作證,但他卻是干下此案的真兇,這叫做大不可能之事;結果他竟然是。偵探在海邊拾起零星的煤灰,這些瑣碎的小東西居然隱藏著重要線索,這也是大不可能之事,但實情卻是如此。簡單說,你會發現『大不可能』這個字眼,隨著故事的發展,將逐漸失去意義,甚至可說是個笑話了。反正在事件落幕之前,什麼事都是大不可能。如此一來,如果你希望兇手人選,非得是某位可能性極小的角色(咱們這些守舊派,都會這麼想),那麼倒是沒得抱怨了,因為在所有嫌疑犯當中,他的動機的確最不可能、最沒有必要,也最不明顯。
「那不是一扇上鎖的窗戶,你看不出來嗎?」菲爾博士怒斥,「只要窗戶上了鎖,我就可以說出好幾種有趣的範例。像早期的假釘頭,到近代用來唬人的鋼製窗套,都能在窗戶上面動手腳。你還可以打破窗戶,小心地扣住窗子的鎖鉤,然後離去的時候,只需換上一塊新的窗玻璃,再以油灰填塞接合即可;由於新的窗玻璃和舊有的非常相似,使得窗戶像是從內部反鎖。但是,葛里莫書房的窗戶,既未上鎖,也沒有關起來,根本叫人無機可乘。」
「好了,好了,」哈德利挪動坐姿,「對於你的講課主題,我個人沒太多意見。不過,如果你還要堅持講解下去,看來是因為主題可適用於本案……」
「因為,」博士坦白說道,「我們所處的情境,就是一個偵探故事,我們不能欺騙讀者說事實並非如此。我們也不必為了討論偵探故事,便捏造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在故事中追緝一個可能的疑兇,是一種最高尚的消遣娛樂,我們應該直言無隱,以此為自豪。
菲爾博士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