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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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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表,附他們生活在基督以前的時間和生活在《列王記》和《歷代志》寫成以前的時間。
我已經提出的證據和在本書的過程中還要繼續提出的證據,是要證明《聖經》
《列王記》上篇以所羅門的治理開始,按照《聖經》年代來說,是在基督之前一千零十五年,而下篇結束于基督之前五百八十八年,在西底家執政以後不久。西底家是在尼布甲尼撒攻克耶路撒冷和戰勝猶太人後作為俘虜帶到巴比倫去的。這兩篇書包括四百二十七年的時間。
有幾件極不尋常的事件記載於一史書中,說這些發生在他們的某某國王的執政時期,但是在另一本史書中,在同一國王的治理中,卻找不到這種記載;例如在所羅門死後,最初競爭的兩個國王是羅波安和耶羅波安;而在《列王記》上篇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中說耶羅波安獻祭焚香,又說那裡有一個稱為上帝的人,向祭壇呼叫,「啊,壇哪!壇哪!(見第十三章第二節)那和華如此說,大衛家裡必生一個兒子,名叫約西亞,他必將進行祭司,在你面前燒香,人的骨頭也將在你面前焚燒。」第三節說:「當日神人設個預兆,說這壇必破裂,壇上的灰必傾撒,這是耶和華說的預兆,耶羅波安王聽見神人向伯特利的壇所呼叫的話,就從壇上伸手,說拿住他罷,王向神人所伸的手就乾枯了,不能彎。」
《歷代志》兩篇,是同時代的一部歷史,總的說來講的是同樣的人物,是另一作者寫的,因為假如說同一作者把歷史寫了兩遍,那就太荒謬了。《歷代志》上篇(提供了從亞當到埽羅的家譜,這部分用了前九章)從大衛的治理開始;最後一篇,同《列王記》最後一篇的結尾相同,在西底家治理之後不久,大概在基督之前五百八十八年。其最後一章的最後兩節把歷史提前五十二年,而成為五百三十六年。但是這幾節不屬於這本書,當我講到《以斯拉記》一書時,將予說明。
和《歷代志》
一個遙遠然而是一般的時間,也在第八章中有所說明,那裡對奪取艾城之後作了描述。在第二十八節中說道,「約書亞將艾城焚燒,使該城永為高堆和荒場,直到今日;」又在第二十九節中說,「又將艾城王掛在樹上,並且把屍首從樹上取下來葬在城門口」;繼而又說道,「在屍首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在到今日;」也就是到寫《約書亞記》的作者還活著的時候。
現在我要從事於兩篇《列王記》和兩篇《歷代志》。那些書完全是歷史性的,主要限於猶太國王的生活和行動。這些國玉總的說來是一夥流氓;但是我們對於這些事情並不比我們對於羅馬皇帝或荷馬關於特羅之戰的記述更加關懷。此外,由於那些作品是隱名的,我們對於作者既一無所知,也不知道他們的性格,所以我們不可能知道書中的有關事情,應該給以多少信任。
但是我提到的和即將引用的那一段,雖沒有用避而不談的方法指明特定的時間,它們意在指出遠遠超過約書亞的日子的一個時間,要比約書亞之死和長老們之死兩者間的距離,長遠得多。我要引的一段就是第十章第十四節。
我既無意于指出所謂屬於摩西的那些書在時間、地點以及情況方面的矛盾,而這一切都證明那些書不可能是摩西所作,也不是摩西時代的作品:我要進一步提到《約書亞記》一書,並且指出約書亞也不是那本書的作者,還要指出那本書是隱名的,是沒有權威的。我所要提出的證據就包含在那本書的本身之中,我不從《聖經》以外取得證明來反對所謂的《聖經》的可靠性。
有人會想,象這樣一種非常的情況(這是作為判斷來講的)發生在一方的首腦身上,又是在以色列人分為兩個國家的最初時刻,如果是真實的話,應該兩本歷史當中都有這種記載。但是後來的人雖然相信先知們告訴他們的一切話,而先知和歷史家彼此似乎並不互相信任,他們彼此非常了解。
在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一節說道:「在約書亞在世的日子里以及九_九_藏_書死於約書亞以後的長老們還在的時候,以色列人侍奉耶和華。現在試以常識而論,約書亞能否講述人們在他死後所做的事?這段記述,不僅是約書亞死後的歷史家所寫的,而且一定是死於約書亞以後的長老們逝世后的歷史家所寫的。
編年記,他們生活在寫作那些歷史的時期;其中有些人還在這個時期很久以前。如果那些先知就象他們的稱呼那樣,在當時是如此重要的人物,正如《聖經》編纂者、傳教士和經文註釋者為他們所作說明那樣,那末這些歷史中沒有一本談到他們,又將如何解釋?
作者在敘述埽羅、撒母耳和驢子的故事時,不是當作一樁當時正在發生的事情寫的,而是當作這個作者在世時的古老故事講的。因為他講述時所用的語言和術語是撤母耳在世時使用的,使作者不得不用作者活著時所用的言辭來解釋這個故事。
但是有一個比這個更值得注意的事例出現於《申命記》。那個事例,一方面說明摩西不可能是那書的作者,也說明在巨人時代所流行的荒謬的觀念。按《申命記》第三章,在所傳摩西所得的勝利中,捉到了巴珊王「噩」,其第十一節說:「因為巨人族所遺留下來的只有《巴珊》王噩;看,他的床是鐵的,現今豈不是在亞捫人的拉巴么?鐵床的長是九腕尺,闊是四腕尺,都是以人腕尺為度。」這裏的一腕尺是一英尺九英寸,因此那隻床的長度是十六英尺四英寸,闊是七英尺四英寸,這是巨人的床的尺寸。現在講到歷史部分,雖然證據不是如此直接和正面,象前面的事例那樣,而是概括的,而且有推測性的證據,但是比相反一面的「最好」證據還要好。
那些書,我的主要用途是,在它們之間以及它們和《聖經》的其它部分作出比較,以顯示這本冒稱上帝之道的書是混亂的、矛盾的,而且是殘酷的。
是沒有權威的。當這樣會傷害一個教士的頑固性時,我要使千百萬人的心靈感到寬慰並使它冷靜。這會使他們從上帝的一切嚴格的思想中解放出來。這些思想是教士們和《聖經》灌輸到他們的頭腦中去的,而且在頭腦中永遠和他們對於上帝的道德、正直和仁慈等一切觀念處於敵對的地位。
在那裡說到,在約書亞的命令下,太陽停在基遍,月亮要停在亞雅侖谷(這種故事只配用來取樂兒童)。經文上說,「在這日以前,這日以後,耶和華聽人的禱告沒有象這個日子的。」
為了使人信服這些書是離撒母耳時代很久以後才寫成,而不是撒母耳寫的,只須閱讀作者所記埽羅出外尋找他父親的驢子和他同撒母耳會見,探聽那些失去的驢子,就象今天的愚人們到魔術師那裡去詢問失物一樣。
我已經提出的證據,證明到此為止,我所處理之書並非他人所說是某某人所作,其書寫作時間也要在他們死後幾百年。如果這些人曾經生存過,已經如此之多,我大可承認這一段要比我理應得到的分量為輕。因為情形是這樣的,只要《聖經》能如歷史那樣可信,耶路撒冷非到大衛時代不曾攻佔;因此,《約書亞記》和《士師記》兩書,非到大衛開始治理以後,是不會寫成的,這是約書亞死後三百七十年的事。
此後這一用語所包含的時間,就是那天以後,用來和這天以前已過去的一切時間作比較,為了使這段文字有明確的意義,上面所說那天,意思就是一大段時間;——例如,可笑的說法是,下一天或下一周,下一月或下一年;所以把這一段的意義與它所說的奇事和它提到的以前的時間相比,它一定是指幾個世紀而言;雖然,說比一世紀少,那是開玩笑;說比兩世紀為少,那是勉強可以接受的。
太陽停在基遍和月亮停在亞雅侖谷的故事,是自身發黨的寓言之一。這樣一種情況不會出現而不為全世界所知道的。有半數的人會覺得奇怪,為什麼太陽不升起來;還有半數的人不明白,為什麼太陽不落下去。這種傳說將是世界性的,然而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知道這https://read.99csw.com樣的事情。但是月亮為什麼必須停止?在什麼時機,白晝有月光出現,而在日光照耀之下,亦復如此?作為一個詩人,整個東西是很適宜的。這和底波拉和巴拉克的歌很相似,星宿從天上爭戰,從其軌道上攻擊西西拉;但這歌不及穆罕默德在前進的時候對他進行勸告的人所用的比喻的措詞。他說道,假如你們來到我這裏的時候,右手帶了太陽,左手帶了月亮,也不能改變我的事業。為了約書亞,為了勝過穆罕默德,他應該把太陽和月亮分別放在兩個口袋裡,把它們帶在身上,就象嘉埃·福克斯帶著那隻暗的燈籠一樣,當他偶然需要的時候,便拿出作照明之用。
在《列王記》中,有一長篇關於以利亞的敘述。這段敘述,佔了好幾章篇幅,在結束時說(《列王記》下篇第二章第十一節),「他們(以利亞和以利沙)正走著說話,忽有帶火的馬車和帶火的馬將二人隔開,以利亞就乘旋風升天去了。」哼!這節故事等於奇迹,但沒有提到《歷代志》的作者,雖然他提到了以利亞的名字;對於《列王記》下篇所記的故事,他也沒有說任何事情;也沒有談到一批兒童喊著:以利沙禿頂,禿頂;(二十四節中)那個神人「回頭看見就以上帝之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的四十二個童子」。故事說道,他又默默走過,(《列王記》
《撒母耳記》下篇開頭所敘述的故事,直到撒母耳死後四年才發生,因為書的開端是在大衛治國之後,而大衛是埽羅的繼承人。此書繼續說下去直到大衛統治的結束,那時是撒母耳死後四十三年。所以那些書本身就積極證明它們不是撒母耳寫的。
假的證詞,常是善於自破其說的。約書亞,依照《約書亞記》第一章,是摩西的直接繼承人,而且是個軍人,摩西並不是。他繼續做以色列人的首領達二十五年,也就是從摩西死亡之日起。那個日子,依照《聖經》的編年記,是在基督以前一千四百五十一年起,直到基督前一千四百二十六年。根據同一編年記,約書亞在那一年去世了。所以,如果我們在這本書里找到記載,說這本書是約書亞寫的,而且提供約書亞死後所做的事實,那就證明約書亞不可能是作者;也證明這本書非要等到書中所記的最後事實寫出以後,是不會寫出的。至於書的性質是令人可怕的。這是一本劫掠和殺人的軍事歷史,其野蠻和殘酷,在毒辣和偽善方面和他前輩摩西的記述是同樣的。至於褻讀(上帝)之處,正如在以前的書中一樣,把它歸咎於上帝的命令。
崇高的和可笑的事往往非常接近地聯繫在一起,甚至難以把它們分開歸類。崇高再上升一步,便成為荒謬可笑之事,而荒謬可笑再提高一步,又成為崇高的了。雖然如此,從詩人的想象力中抽出來的東西,說明約書亞的愚昧,因為他應該命令地球停止不動。
那兩篇書幾乎全是暗殺、變節和戰爭的歷史。猶太人慣加於迦南人的暴行,迦南人的國家曾在上帝恩賜的借口下,遭受他們野蠻的侵略;後來,他們彼此之間又互施狂暴。他們的國王自然死去的幾乎不到一半。在某些例子中,後繼者為了取得所有權而使全家被害。然而過了幾年,甚至幾個月,或者不到幾個月,後繼者也遇到同樣的命運。在《列王記》下篇第十章有一段記載說,有兩隻筐子裝滿了七十個兒童的首級,暴露在城門口;他們是亞哈的兒童,他們的被殺是出於耶和華的命令,而傳達這個命令的人,是冒稱上帝僕人的以利亞,以利亞把耶和華抹膏,立他為以色列王,故意要他犯此血案,並且暗殺他的前任。在馬那亨治理的敘述中,說他是以色列國王之一,殺害了統治僅有一個月的沙拉姆。《列王記》第十五章十六節中說,於是馬那亨殺進帖夫沙城,因為他們不給他打開城門,就把城內一切孕婦予以撕裂。
在第十章中又說到五個國王被約書亞掛在五棵樹上以後,把他們投入洞中https://read.99csw.com,據說,「他把大石頭堆在洞口,一直留到今天。」
《列王記》兩篇,除治理整個以色列的埽羅、大衛和所羅門的歷史以外,包括十七個國王和一個王后的生活紀要,這些人是猶大的尊王,還有十九個尊稱為以色列的國玉,因為猶太民族在所羅門死後,立即分為兩個部分。他們分別選擇國王,而且相互進行仇恨極深的戰爭。
以前的年數
我們能容許自己來推測上帝會以他的特選子民的名義區分任何民族的人民么?果有此事,那些人民必定為全世界最虔誠和仁慈的其他民族樹立榜樣,這個民族決非一個全是暴徒和兇手象古代猶太人那樣的民族;也決非這樣的民族:他們腐化,並且效法象摩西、亞倫、約書亞、撒母耳和大衛等那些妖魔和騙子,以野蠻,作惡,獨樹一幟稱霸於世界。如果我們不是頑固地閉上眼睛,懷著鐵石心腸,即使有久已樹立的迷信印入我們的腦海,也不可能看不出他的特選子民這種阿諛稱號,無非是教士們和猶太領導人製造出來的一種謊言,用以掩蓋他們自己的卑鄙品質;基督教的教士們有時同樣腐化和殘暴,有時也宣稱信奉宗教。
依據先知們的每一本書的第一章所附年表,下面附列一表,記載所有先知的名稱和他們生活在基督以前的年份,以及他們主活在寫成《列王記》和《歷代志》以前的年份。
有些經文,涉及時間方面的一般意義,散見於《約書亞記》一書中。這些記載把寫作本書的時間引長到寫《約書亞記》以後的一段時間,但是沒有標明不包括特定的時間,象上面一節的引文,就是如此。在那一段經文中,介乎約書亞之死及長老們之死之間的時間,絕對沒有談到。所有證據只證明這本書是在最後那批人死後才寫成的。
我已經指出《聖經》中的每一本書,從《創世記》到《士師記》,是缺乏真實性的。現在要討論《路得記》了。這是一本拙勞和無聊的故事書,無人知道是誰講的,愚蠢他講到一個流浪的鄉村婦女偷偷地爬到她的表兄名叫波阿斯的床上。妙極了,這叫做上帝之道!雖然,這是《聖經》中最好的著作之一,因為書中沒有殺人和搶劫的事情。
但是,如果我們再深入那些書中,可以更積極證明撒母耳不是那些書的作者,因為書中敘述的事情要等到撒母耳死後若干年才發生。撒母耳死在埽羅之前,因為《撒母耳記》上篇第二十八章中說:埽羅和那個女巫隱多珥捏造關於撒母耳死後的邪說;然而那些書中所包含的事件的歷史,延長到埽羅的餘生,並且延續到大衛的晚年。大衛是埽羅的繼承人。至於撒母耳之喪葬的記述(這是他自己不能記述的事情)見於《撒母耳記》上篇第二十五章。
其次,我要談談《撒母耳記》上下兩篇,並且要指出那些書不是撒母耳所寫,它寫于撒母耳死後很久,和以前講到的所有著作一樣,也是隱名的,而且沒有權威。
在列舉約書亞的幾件功勛,和他們征服和企圖殺害的地方和部族時,第十五章第六十三節說:「至於住在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和猶太人,不能把他們趕出去,耶布斯人卻在耶路撒冷與猶太人居住在一起,直到今日。」這一節的問題是,在什麼時候耶布斯人與猶太人共同住在耶路撒冷?由於此事重見於《士師記》第一章,我要把我的意見留到我接觸到那一部分的時候。
從表面上就可知道《士師記》是隱名的;所以連上帝之道的假託也沒有,連名義上的保證也沒有多少;它的生父不明。
正如我已經說過的那樣,《列王記》和《歷代志》的歷史被提前到基督前五百八十八年,所以檢查一下那些先知生活在那個時期以前,是適當的。
這書開頭時所用的詞句與《約書亞記》一書一樣的。《約書亞記》開頭第一章第一節說道:那和華的僕人摩西死了以後,等等。《士師記》的開頭是約書亞死後,等等。這一點以及兩書在風格上的相似,暗示兩書是同一作者的作品。但是這個作者是誰,無人知道https://read•99csw.com。這本書所證明的惟一之點是這個作者生活在約書亞時代很久以後。因為這書在開頭時,就象在他剛剛死亡之後;它的第二章是全書的一個縮影或提要,這種提要按照《聖經》的編年記,把歷史延伸到三百零六年之久,就是從約書亞的死亡——基督之前一千四百二十六年,到散普遜之死——基督以前一千一百二十年,在掃羅去尋找他父親的驢子之前,和他為王之日,只有二十五年,但有充分理由相信這書至少是到了大衛時候才寫成的,而且《約書亞記》也不是在同一時間以前所寫的。
象其它古代的歷史一樣,它們看來象是一堆混亂的寓言和事實,是可能又不可能的事;但是世上時間與地點的遠近和環境的變遷,使人覺得過時和不感興趣了。
我已經把《聖經》第一部分各篇加以審查,並將人名附於書上作為這些書的作者,而自稱基督教會的教會,卻把它們作為摩西、約書亞和撒母耳的著作強加于世間。我已經查出並證明這種偽造的說法是騙人的。現在,你們各種各樣的教士們,曾經通過講道和寫作,來反對《理性時代》的第一部分,你們還有什麼可說的?由於這些反對你們的大量的證據注視著你們的面孔,你們是否還有信心走上你們的講壇,繼續把這些書強加于你們的會眾,說它們是受靈感的作者的作品,而且是上帝之道,而其時已有充分證據表明事實已經明顯指出你們稱為作者的人,並不是作者,而你們也不知道作者是誰。
名 稱基督以前的年數《列王記》
這個城的名稱,到後來才稱為耶路撒冷,原來稱為耶布斯或耶布息,是耶布斯人的首都。大衛攻佔此城的記述,見於《撒母耳記》下篇第五章第四節等處;亦見於《歷代志》上篇第十四章第四節等處。《聖經》中任何部分,沒有提到在此以前攻佔的,也沒有人說到有人支持這種意見的記載。在《撒母耳記》或《歷代志》中,只說到他們把男、女、兒童盡行殺死;又說道,凡是有一息尚存的人,不曾留下一個,象傳說的其他征服者一樣;這裏提到的默不作聲,暗示該城是用屠殺取得的,當地的耶布斯人在該城被占以後,繼續住在那裡。所以《約書亞記》中說道,耶布斯人卻在耶路撒冷與猶大人同住,直到今日,除了說在大衛攻佔該城以後,沒有與之相應的其他時間。
你們還提得出什麼假冒的影射以便繼續毀謗性的欺騙?你們還有什麼東西可以提出來反對純粹的和道德上的自然神倫(一種宗教),以便支持你們的虛偽的、崇拜偶像的和冒充啟示的體系?那些殘酷的和殺人的命令充滿於《聖經》之中,由於這些命令,無數男、女、兒童被殘酷處死,難道這也是出於某個朋友么?這個朋友,你們一想起,便覺得可敬,你們發覺這種虛偽的指控時,便會滿意得容光煥發,並且為他受損害的名譽進行辯護感到光榮。這是因為你們已沉淪于殘酷的迷信之中,或者說對於敬重你們的創造者不感興趣。你們聽到《聖經》中可怕的故事,或者聽了之後,還是頑因地無動於衷。
在《撒母耳記》上冊第九章中講到撒母耳時,他被稱為「先見」,埽羅在訊問時,就用到這個名詞。在第十一節說道,「當他們(埽羅和他的僕人)爬上山坡到了城裡,發現幾個少年女子出來打水,問她們說,「『先見』在這裏嗎?」然後埽羅就循著女子們所指的方向走去,遇到了撒母耳但不認識他,就對他說,(見第十八節)「請告訴我,先見的寓所在哪裡?撒母耳回答說,我就是『先見』」。
第一,《約書亞記》一書,如同以前各書一樣,是用第三者的語氣寫的;說話音是歷史家約書亞。如果約書亞講到自己時,象在書中第六章末節所記那樣,那豈不是荒謬和自高自大嗎?按這一節中的話是:「約書亞的名聲傳揚遍地。」現在我要更直接地提出證明。
這一章的編年記斷定這是基督以前一千零六十年的事;而本書上篇的歷史卻記為基督以前一千零五十六年,這就是說,一九*九*藏*書直到埽羅之死,而不是在撒母耳死後四年。
下篇第十三章)又說道有人正在埋葬死人,就在以利沙被葬的地方,忽然看見(第二十一節)「死人一碰著以利沙的骸骨,於是他(死人)就復活了,站起來了」。這個故事沒有告訴我們,他們是否葬這個人,即使他復活了並且站起來了,或者再把他拉起來。在這一切故事中,《歷代志》的作者象今天的任何作者一樣,保持緘默。他們並非故意被人斥為說謊,或者至少被斥為言過其實,象這一類的故事一樣。
在《士師記》第一章中,作者在宣告約書亞的死亡之後,接著講到猶大人和迦南土人之間發生的事情。在這句話里,作者在第七節中突然提到耶路撒冷之後,在第八節中緊跟著作為解釋,說道,「猶大人攻打耶路撤冷,將城攻取。」因此這書不可能寫在耶路撒冷被攻取以前。讀者會想起不久前我所引用的《約書亞記》第十五章第六十三節,其中說道,至於住在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猶大人不能把他們趕出去,耶布斯人卻在耶路撒冷與猶大人同住,直到今日。這些話的意思是《約書亞記》就在這個時候寫的。
當《撒母耳記》的作者敘述這些問答時,所用的說話時的語言和風格,據說就是當時他們說話時所用的;當這個作家執筆時,那種說話的風格已經過時不用了。他覺得要使人們懂得這個故事,必須把說這些問答中所用術語加以解釋;所以他在第九節中說道,「從前,在以色列,若有人去問上帝,他就說,我們去問『先見』吧;現在稱為先知的,從前稱為『先見』」。象我在前面說過的那樣,這證明,埽羅、撒母耳和驢子的故事,是寫《撒母耳記》時候的一個古代故事,因此,撒母耳沒有寫這個故事,所以那本書是不真實的。
儘管這兩個歷史家對於各人所敘述的故事可以不同,他們與號稱先知的人同樣緘默,他們的作品佔滿了《聖經》的後半部分。以賽亞生活在赫濟開亞時代,在《列王記》中曾提到過他,當這些歷史家談到那個朝代的時候在《歷代志》中又曾提到過他。但是至多在一、二個事例中和那些略一提及的事例之外,其餘部分連提也不曾提到,甚至連暗示也沒有;雖然依照《聖經》
不用任何旁證,只憑《約書亞記》一書本身就已證明約書亞不是本書的作者,而且本書是隱名的,因此它是沒有權威的。如前所述,我現在要進一步討論《士師記》。
作者意在證明巨人的生存,提到了他的床,作為古代的遺物,並且說道,豈不是在亞捫人的拉巴么?這裏的意思是:就是因為《聖經》中常用這種方法來肯定一種事情。但是摩西不可能是說這種話的人,因為摩西一點也不知道關於拉巴的事,也不知道其中情況,拉巴不是一個屬於這個巨人王的城市,也不是摩西所攻克的城市之一。所以這張床是在拉巴和這床的具體尺寸,必須涉及拉巴被攻佔的時間,而這件事一定要在摩西死後四百年時開始出現;為此,請看《撒母耳記》下篇第十二章第二十六節,「約押(大衛的將軍)攻打亞捫人的京城拉巴而佔領之」。
兩篇《歷代志》是同樣罪惡的複本,但是這部歷史在有些地方是殘缺的,這是作者把某些國王的治理情況刪節了;在這本書里,象在《列王記》中一樣,常有一種過渡,就是從猶大的國王過渡到以色列的國王,也有從以色列的國王過渡到猶大的國王;這些記事令人在閱讀的時候覺得模糊不清。在同一書中的歷史,有時也自相矛盾,象《列王記》的下篇第一章第八節,以相當模糊的用詞中告訴我們,以色列國王阿哈齊亞死後,耶化拉姆或約蘭(他出身於亞哈之家),在耶化拉姆或猶大王約沙法的兒子約蘭的第二年繼承他為王,而在同書第八章第十六節中卻這樣說:在以色列王約蘭(亞哈的兒子)的第五年,猶大王約沙法開始治理;這就是說:在一章中說猶大的約蘭在以色列的約蘭的第二年開始治理;而在另一章中說以色列的約蘭在猶大的約蘭的第五年開始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