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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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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任何一個母親置身於那些母親的處境之中;一個兒童被殺了,另一個命定要被姦汙了,而她自己則在劊子手的手掌之中;讓任何一個女兒置身於那些女兒的處境之中,她是殺她母親和弟兄的兇手的犧牲品,試問她們的感情如何?若把這類事情歸於自然,是無益的,因為自然有它的途徑,凡是折磨她的社會關係的宗教都是假宗教。
自從告訴人們摩西到了毗斯迦山頂上以後(任何記載中沒有出現過他再下山的說法),只告訴我們摩西死在摩亞的土地上,又說到「他」把他埋葬在摩亞土地的一個山谷里,但是由於代名詞「他」之前沒有一個先行詞,所以這裏所謂「他」把他埋葬的「他」無人知道是指誰而言。如果作者的意思是指「他」(上帝)埋葬了他,那末「他」(作者)怎麼會知道這件事情?
《創世記》第三十六章里,記載著以掃的兒子及其子孫的系譜。這些人被稱為以掃的後裔,還有一張以東諸位國王的名單,在列舉人名之中,第三十一節中說:「以色列子孫受國王治理以前,就是這些人治理以東而稱國王的。」
在這種情況下,我將提出的證據,是從這些書的本身中得來的,而且我一定限制我自己只採取這一類證據。凡我所提供作證的古代作家,就是《聖經》的擁護者稱為褻瀆的作家,他們會反駁那個權威,象我反駁他們的一樣;我將在他們的立場上,同他們周旋,用他們的武器——《聖經》來反擊他們。
是無權作為上帝之道的。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集一起;然後同以前一樣引出摩西,繼續講到他,就象在談話中一樣,直到第二十六章的結尾為止。在第二十七章的開端,他做了同樣的事。他繼續講到在說話中的摩西,直到第二十八章的末尾。到了第二十九章,在整個第一節及第二節的第一行,作者再度如此寫法,在那裡他最後一次介紹摩西,於是又講到摩西在說話,到第三十三章的末尾為止。
作者自相矛盾的地方作了一些觀察之後,我要進一步從那些書中的歷史和年代上的證據上指出摩西不是,因為他不能是那些書的作者,因此無權教人相信書中所述對男女、兒童進行慘無人道和令人可怖的屠殺,正如書上所說,是出於上帝的命令。這是每個真正自然神教信徒的義不容辭的職責,他們應該出來辯明這是《聖經》對於上帝道德正義的毀謗。
年代的久遠不能作為故事真實的證據。相反,這是難以相信的象徵;因為任何歷史越是托始於古遠,就越顯出它是一種寓言(或神話)。一個民族的起源往往用一種神話式的傳說來加以掩蓋,猶太人的起源,也和其它民族的起源同樣可疑。把一切的行動歸咎於全能的上帝,而按他們自己的本性和道德正義的每一準則來看,都是罪行,正象一切暗殺一樣,尤其是暗殺嬰孩,其罪更重。《聖經》告訴我們,那些暗殺行為是出於上帝的明令。所以相信《聖經》是真實的,我們就必須推翻我們對於上帝的道德正義的一切信仰;因為嬰孩的一哭一笑,哪裡可以并行不悖?複次,讀了《聖經》而不生怖畏,我們必須把人心中一切溫良的、同情的和仁慈的思想,全部放棄。就我來說,如果我相信《聖經》是真實的,必須作出犧牲,那麼即便沒有其它證據來證明它是虛假的,已經足以使我決定應取什麼,舍什麼了。
現在我要進而講到歷史和年代的另一點證據,並且指出這裏就象上面所述的情況一樣,《創世記》的作者不是摩西。
在那裡說(第27 節),他們(但人)進入了拉億,見到了安居無慮的人民,就用劍殺了他們(《聖經》里充滿了殺人事件),又放火燒了那個城鎮;他們在那裡修城安居(第二十八節),並且用他們先輩但這個名稱,把這個最初叫做拉億的城鎮改名為「但」。
「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以及會眾一切首領,都到營外迎接他們。摩西對打仗回來的軍官——千夫長、百夫長——發怒他說,你們拯救了所有婦女的生命么?這些婦女,因巴蘭的計謀,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情上得罪耶和華,以致上帝的會眾遭遇瘟疫。所以你們要把所有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掉。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為了自己可以便他們活下來。
現在假定發現任何沒有日期的著作,在著作中談到任何過去的事件,作者應該說明,這些事情發生於美國有國會以前,或者說發生於法國有國民議會以前。這樣就能證明這類著作不可能寫在美國有國會或法國有國民議會以前,而只能寫在它們以後,情況也許這樣。由此說來,這類作read.99csw.com品在一個國家裡不能由死於有國會以前的人所寫;而在另一個國家裡不能由一個死於國民議會以前的人所寫。
《聖經》上那個叫做「但」的地方,原來是琴泰爾斯的一個城鎮,叫做拉億;後來叫「但」的一個部族佔領了這個城鎮,就把它改名為「但」,以紀念這一部族的先輩,也就是亞怕蘭的曾孫。
在《申命記》中,寫作的風格和方式,比以前各書更明白地顯示摩西不是作者。這裏所用的方式是戲劇性的:作者用一段簡短的介紹式的談話作為題目的開始,然後在說話的行動中引出摩西,當他讓摩西結束了他的長篇大論以後,他(作者)從新講他自己的話,一直講下去,等到他再度引出摩西為止,最後敘述摩西喪亡,葬禮和他的品格,作為這一幕的結束。說話人的這樣互相交替,在這書中共有四處。從第一章第一節到第五節末,是作者說話;然後他引述摩西的大段談話,這段談話直到第四章的第四十節的末尾為止。從這裏起,作者放下了摩西,而把推定為摩西生時說話以後所作的事,也就是作者把有過戲劇性的重演的事,作了歷史的敘述。
我從《創世記》開始。在《創世記》的第十四章中,作者敘述了羅得在四個王對五個王的一場戰爭中被俘,當羅得被虜的消息傳到亞伯蘭時,他就武裝了全部家人前往,把羅得從虜掠者那裡救了出來,並且把他們追逐到「但」。(見第十四節)為了說明把他們追趕到「但」這個片語如何運用到成為疑問的情況,我要提供兩種情況:一種在美國,另一種在法國。在美國的城市現稱為紐約,原來稱為新阿姆斯特丹。至於在法國的城市,以前稱為哈佛爾德格雷斯,後來稱為哈佛馬拉,阿姆斯特丹是在1664年改稱紐約的。至於哈佛德格雷斯改稱哈佛馬拉,是在1793年。所以如果有任何著作發現,雖然不具日期,紐約的名稱是應該提到的,這就是確切的證據,可以證明這種著作不會寫在以前的日子里,一定寫在阿姆斯特丹改為紐約以後。因此可以說,一定在年以後,至少在這一年之中。在同樣的方式下,任何不具日期的寫作,只要有了哈佛馬拉的名稱,就可確切地證明這樣一種著作一定寫在哈佛爾德格雷斯改名為哈佛馬拉之後。因此一定寫在 1793 年之後,或者至少在那一年之中。
猶太軍從一次殺戮和搶劫的出征回來以後,那段記載見於《民數記》第三十一章第十三節。
若然把摩西當作說此話的人,不如同一個兒童作遊戲時,把自己躲藏起來而大聲叫喊「沒有人能找到我」,現在改進為「沒有人能找到摩西」。
但是即使依據語法上的權利,摩西可能用第三人稱來講自己,因為任何人可能那樣來講到自己,我們不能因此認為書中的事實是說話者就是摩西,而不使摩西成為真正可笑和荒謬之人:——例如《民數記》第十二章第三節說,「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眾人。」如果摩西用這樣的話來講自己,那末他不是最謙和的人,而是紈袴子弟中最自負和最傲慢的一個。於是,那些書的擁護者現在可以就其所好,選取一方,因為雙方都跟他們相反對。如果摩西不是作者,那些書就沒有權威;如果作者是他,那末作者就不可信任,因為自誇謙和就是謙和的反面,也就是感情上的謊話。
《歷代志》的作者會說,而且他也說過,《歷代志》第一章第四十三節所說:「任何君王治理以色列人之先,這些人就是治理以東的君王」,因為他將作出而且已經提供一張治理以色列的國王名單;但是同樣詞句會用於那個時期以前,是不可能的。同樣可以育定,任何事情可以從歷史的語言中得到證明。也就是說《創世記》的這一部分,是從《歷代志》中得來的,更可以說《創世記》沒有《歷代志》那樣古遠,也許沒有象《荷馬》一書那樣古老,或者不及《伊索寓言》那樣古老。按照編年記所說那樣,承認荷馬是大衛和所羅門的同時代人,而伊索則生活于猶太王國的末期。
但是話歸本題,就是要說明摩西不是人們認為屬於他的那些書的作者,而且說明《聖經》是偽造的。我舉出的兩個例子,即使沒有其他證據,已經足以破除任何冒充比所述的事物或涉及的事實要早四、五百年的任何著作的真實性;因為就這些事實追尋到「但」和治理以色列子民的君王而論,還不可能為不可信的預言託詞進行辯解。其中的用語,是過去時態。說一個人能在過去時態中說出預言,那完全是痴人說夢。
就語法上的證據所及,我https://read•99csw•com已指出摩西不是那些書的作者,又從《申命記》
但人佔領拉億,把它改名為「但」的記述,在散普遜死後立即見於《士師記》一書。據說散普遜之死發生於基督之前1120年,而摩西之死在基督之前1451年,所以按照歷史的安排,這個地方直到摩西死後331年,才改名為「但」。
人們常說,任何事物可用《聖經》來證明,但任何事物在用《聖經》來證明之前,《聖經》本身必須先被證明是真實的;因為《聖經》如果不真實,或其真實性有疑問,它就沒有權威,也就不能用作任何事物的證明。
巧得很,我所看到的關於《理性時代》第一部分的一切答覆,都出於教士的手筆;而這些虔誠的人士,象他們的前輩一樣,長於辯駁,爭吵,並且裝作懂得《聖經》;人人所了解的彼此不同,但各人認為自己懂得最好;他們沒有相同之點,但是他們都對讀者說托馬斯·潘恩不懂此道。
①指上帝。——譯者
以色列的兒童是否吃了嗎哪,嗎哪是什麼東西,是勝於菌類或小蘑菇之類的東西,還是那個國家裡某地常見的蔬菜之類,對於我的論證沒有什麼關係。我要說明的全在於,描寫這段事情的不是摩西,因為這段記事超過了摩西的生命和財代。依照《聖經》(但是這部書是這樣一部說謊和矛盾的書,誰也不知,哪一部分是可信的,或者有沒有這樣一部分)摩西死在荒野之中,從來沒有到達迎南的邊境;因此講以色列兒童所做的事,或講他們到了那裡,吃些什麼的,不是摩西。這段吃「嗎哪」的故事,據他們告訴我們是摩西寫的,但是本身延長到摩西的繼承人約書亞的時代,從《約書亞記》一書的記載中可以看出,此事是在以色列兒童已經過了約但河,而且到達了迦南的邊境。《約書亞記》第五章第十二節說:「他們吃了那裡的穀物,第二日『嗎哪』就不復存在了,以色列人也不再有『嗎哪』了,那一年他們卻吃迦南地的果子。」
的年表;因為我無意超出《聖經》的範圍來尋求任何事物的證據。所以我要用的年表,是利用《聖經》本身來作歷史和年表來證明摩西不是人們所說的那些屬於他的著作的作者。所以我認為適當的辦法是告訴讀者(至少是對一個或許沒有機會了解它的人),在大本子的《聖經》里,也在某些小本子里,在每頁的邊上印有一串年代的記載,目的在於指出每頁所載的歷史事件已發生多久了,或者指假定為發生於基督以前的事,以及一種歷史環境和另一歷史環境之間的時間距離。
人有三萬口,從其中歸耶和華所有的有三十二口」。總之,這一章中所包含的人與物,同《聖經》中其他部分一樣,使人讀了覺得太慘無人道,或者覺得不堪入目因為從這一章的第三十五節起,因摩西的一道命令而遭到污辱的婦女、兒童有三萬二千人之多。
在這個今人厭惡的命令之後,接著記載搶劫得來的東西和怎樣分配的方法;這裏顯出祭司們假冒為善的褻瀆行為,增多了犯罪的數目。第三十七節說,「其中歸耶和華的貢物羊有六百七十五隻;牛共有三萬六千隻,其中作為耶和華貢物的有七十二隻;驢三萬匹,其中歸於耶和華貢物的有六十一匹:
如果這段記載是真的,那末在世界的任何一個時代里,在令人厭惡的壞人中,已經侮辱了「人」這個名稱,找不到比摩西更壞的人。這是一道宰割男孩,屠殺母親和姦污少女的命令。
作者在第五章的第一節中,再用前法,開始寫出題目,雖然僅僅說道:
或者為什麼我們(讀者)應該相信他?由於我們不知道告訴我們這件事的作者是誰,因為摩西本人當然不能告訴人家他是埋葬在哪裡的。
雖然我們不可能完全相同地知道《申命記》的作者是誰,卻不難從職業上發現他,認為他是某一個猶太教士。在這本著作中,我會指出他生活在摩西之後,至少有三百五十年之久。
第一,沒有肯定的證據來證明摩西是那些書的作者;說他是作者,完全是一種沒有根據的意見,出外旅行,也沒有人知道是怎麼回事。寫這些書的風格和方式也沒有令人相信之處,甚至推定它們是摩西寫的;因為這完全是另一個講到摩西的人的風格和方式。在《出埃及記》、《利未記》及《民數記》(因為在《創世記》每一事物都在摩西時代以前,而且這裏面絲毫沒有提及到他)中,我說,這些書全部用第三人稱;往往是:神對摩西說,或摩西對神說;或摩西對人民說,或人民對摩西說。這就是歷史家在寫到那個人的生活和行動時https://read.99csw.com,提到他所用的風格和方式。或者有人可以這樣說,一個人在講到自己的時候,也可以用第三人稱,所以可以假定摩西是這樣做的;但假定不能證明什麼東西。如果有人支持那種信仰,認為摩西親自寫了那些書篇,而除假定以外,不能更好地再進一步,他們不如「免開尊口」。
《創世記》拋開摩西是作者這一信念,在這一點上只有一種奇怪的信仰,就是說上帝是這樣說的。此外《創世記》就沒有什麼了,只不過是一本隱名的故事書,內中有故事,有寓言,有傳統的或造作的謬論,或者可以說是一本彌天大謊的書。夏娃和蛇,諾亞和方舟的故事降落到《天方夜譚》的水平,而沒有引人入勝的長處。至於說到人活到八、九百歲,成為神話中巨人那樣的長生不死一樣的荒唐。
現在我來談談歷史上和年代上的證據。年代方面,我將採用的是《聖經》
①,其理由是這本著作有自明的論證,作者絕無依傍,亦不涉及與時間、地點、環境等有關的一切事物。那本書中所包含的事物,假使是由任何別人所寫,或是隱名者所寫,或由無人知道的作者所寫,那本書將享有與現在所享有的同樣威信,因為確定誰是作者的問題,和我們相信書中所包含的事物無關。但是這和被稱為摩西、約書亞、撒母耳記等的著作大不相同,那些書是屬於證明的書,它們所證明的是天然不可相信的,所以我們對於那些書的真實性的全部信仰,首先寄託于認定它們是摩西,約書亞和撒母耳所寫的,其次是,認為他們的證言是真實的。我們可以相信第一點,就是說,我們可以相信著作權是屬於他們的,然而不是相信他們的證言;同樣方法,我們可以相信某人為某一案件作證,但是並不相信他所提出的證據。假使一旦發覺以前認為是摩西、約書亞和撒母耳所寫的書並不是他們寫的,於是那些書的權威性和正確性即時全部完蛋,因為偽造或虛構出來的東西是不可能有的;也不會有隱名的證言,尤其是天然不可相信的東西;例如與上帝當面對話,或如人可以命令太陽和月球停止行動。至於其它古書,絕大部分是天才的作品,其中如世所稱為荷馬、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德摩斯梯尼及西塞羅等諸家之作品。這裏,又要說到我們所以重視這些作品中的任何一種與作者為誰,並無多大關係;因為凡是天才的作品,即使作者不具姓名,它們也會享有盛名,象現在它們所享受的一樣。沒有人相信荷馬所敘述的特類城的故事是真的——因為人們所讚賞的只是那個詩人;故事雖假,而詩人之優點長存。但是我們不信《聖經》作者(例如摩西)所敘述的事情正如我們不信荷馬所描寫的故事一樣,那末依我們的評價,摩西不會留下別」的東西,只是一個騙子罷了。至於古代的歷史家,從霍萊鐸得斯到塔西佗,我們稱讚他們只限於他們所描寫的事情,是很可能發生的和可信的,我們的相信以此為度。因為我們如果逾此限度,那末我們必須相信培西倫所描寫的惠思葩西安所做的兩件奇迹,就是醫好一個跛者和一個盲人,正和基督的歷史家們描寫基督所做的事情和方式完全相同。我們也得相信約瑟福斯所引證的打開旁非利亞海讓亞歷山大和他們的部隊通過的奇迹,這和《出埃及記》中所述紅海一事,正復相同。這些奇迹和《聖經》中的奇迹同樣被證為真實,然而我們不信它們;因此為使我們相信天然不可信的事物所必備的證據,無論在《聖經》中或在別處,其程度比我們相信天然可信的事物要大得多;所以《聖經》的擁護者不能因為我們相信其它古書中所敘述的事物,而要求我們相信《聖經》,由於我們相信其它古書的敘述也只限於可能的和可信的,或者因為他們是自明的,象歐幾里得那樣;或者讚美它們的優美藝術,象荷馬那樣;或者贊成它們因為他們是肅穆的(安祥的)象柏拉圖;或者他們是有判斷力的,象亞里士多德。我已提議了這些事情,現①歐幾里得按照編年史,活在耶穌基督三百年以前,大約在阿基米德之前一百年;他是從埃及的亞歷山大城來的。——作者
將進而考查《聖經》的可靠性,首先要討論被稱為屬於摩西的五篇:即《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我的意圖是要指出那些書是偽造的,並且要說明摩西不是那些書的作者;更有甚者,那些書也不是在摩西時代所寫的;而且也不是摩西以後數百年內寫的;它們無非是試圖寫出摩西的生活史,和據稱是他生活時的歷史,也說到他以read•99csw.com前的時代,是由於摩西死後數百年,由一個極無知和愚蠢並冒稱為作家的人所寫的,象現代人寫幾百年,或幾千年以前所發生的或想象中所發生的事物的歷史一樣。
一切解釋《聖經》的基督教人士,一切基督教教士和傳教師,常在實踐中把《聖經》作為一堆真理和上帝之道強加于世間;他們為了《聖經》中的特定部分或某些章節的值得揣想的意義,彼此辯駁,爭吵,甚至詛咒:有人堅持某節經文應作如是解釋;另一人認為其意義恰恰相反;而第三人則認為前面兩人的見解都不對,而另有一種意義;他們所謂了解《聖經》,就是這樣一回事。
但是,還有許多其他章節,散見於那些書中,聯合為同一論據。《出埃及記》(另一本被稱為摩西的書)第十六章第三十四節說:「於是以色列的兒童們就吃『嗎哪』直到進了有人居住之地;他們吃了嗎哪直到他們達到了迦南的邊界。」
所以我在前面所引用的經文——「以色列人未有國王治理以前,這些人就是治理以東的國王」,這隻能寫在開始治理他們的第一個國王之後;由此可見,《創世記》遠非摩西所作,至少亦非掃羅以前之人所作。這是這節經文的正面的意義。但是任何國王這個用語,包含不止一個國王,至少有兩個,這個說法一直要引伸到大衛時候。倘就一般的意義來說,一直要貫穿著猶太王國的整個時期。
此外,《聖經》中所講的摩西的性格是人的想象中最可怕的。如果那些記述是真的,那末他是個大惡人,首先借口或偽托宗教之名,開始和繼續進行戰爭;並在那種面具或迷惑之下犯下了任何國家史無前例的暴行。在這方面我來舉出一例。
現在為了避免浪費他們的時間和加劇他們關於《聖經》教義的不可控制的爭吵,他們應該懂得,如果不懂,禮貌上也應該告訴他們,首先應該明白的是,究竟有沒有足夠的權威使人相信《聖經》是上帝之道?在那本書里,有些事情,據說是由於上帝的明令做出來的。這些事情對於人類和對於我們所有的道德、正義的觀念來說,都是駭人聽聞的,恰如羅伯斯庇爾、卡里爾和約瑟夫在法國所做的事情,以及英國政府在東印度群島的所作所為一樣,或者同現代任何暗殺事件如出一轍。當我們讀到所謂出於摩西、約書亞等人的書,說起他們(以色列人)偷偷地侵犯了所有國家的人民,按歷史的昭示,那些人民並沒有開罪他們;而他們對那些國家動兵用武,白髮黃口均在所不免。男、女、幼童,全遭屠殺;他們不讓一人活著。這些記述,一再重複見於那些書中,而且殘暴程度越來越深;我們能確信這些是事實么?我們能確信這些作為是出於創造者①的命令么?我們能確信記載這些事情的書是由於他的權威而寫成的么?
但是除了一切道德上反對《聖經》的證據外,我在這本作品中,還要提出其它證據,即使一個教士也不能否認;並且指出從那種證據看來,《聖經》
為了確立這個證明,必須參考從《創世記》起到《士師記》第十八章。
作者既已寫完在摩西方面的重演,現在前進一步,在最後一章的全章中有所敘述。他在開頭時告訴讀者,摩西登上了毗斯迦山頂;他在那裡看到(作者說)許給亞伯拉罕、艾薩克和雅各的土地;又說他(摩西)死在那裡,就是在摩亞的土地上,但是直到如今——《申命記》作者生存時為止,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何在。作者又告訴我們摩西活到了一百一十歲而死——那時他的雙目猶明,他的自然力也未衰退;他的結論是從此以後,以色列沒有產生過一位象摩西那樣的先知,而且據這個隱名的作者說,摩西是上帝當面見過而知道的。
我現在來引用那些情況,並且指出原來沒有「但」這個地名,直到摩西死後好多年才有的。由此可見,摩西不可能是《創世記》一書的作者,這本書里卻記著把他們追趕到「但」的故事。
《申命記》的作者不論是誰(因為這是一本隱名的作品),都是不清楚的,並且在他所作的關於摩西的敘述,有自相矛盾之處。
在歷史中和會話中,再沒有比以事實代替日期更為常見了;這樣做極為自然,因為一件事實留在腦海中勝過一個日期。第二點是因為事實包括日期在內,可以一舉而兩得;這樣依據情況說話的方法,就意味著肯定所說的事實是過去的,好象那件事實是十分透徹的。當一個人說到一樁事情時,他說那是在我結婚以前,或者說在我的兒子出生以前,在我去美國以前,在我去法國以前,這樣絕對可以明白,而且表達出他打算使人明白的就是,https://read•99csw.com他已結過婚,他已生過一個兒子,他已去過美國,或者已去過法國。語言不容許在任何其它意義上採用這種表達的方式,有時在別處發現這樣的表達,只能理解為只有在這種意義上採用這種方法。
另一方面,摩西本人肯定不可能會說,直到今天沒有人知道墳墓在什麼地方。
作者也告訴我們,直到今天(意即在作者生存的時候)沒有人知道摩西的墳在什麼地方,那末他怎麼會知道摩西是葬在摩亞的一個山谷里?因為作者既然生長於摩西之後好長一段時間,顯然,根據他用「直到今天」這個措詞,就可知道他的意思是在摩西死後很長時間,他肯定不曾參加摩西的葬儀。
假使我們在《聖經》的任何其他部分遇到這節經文,並公開表示是寫在國王們開始治理以色列之後,那就不可能沒有見到這句話的運用。就說明碰巧有這種情形;寫出以色列一切國王歷史的兩篇《歷代志》,是寫在猶太玉國開始以後,而我所引述的那節經文以及《創世記》第三十六章其餘部分的經文,是逐字記在《歷代志》的第一章里,從第四十三節開始。
雖然,據我所知,只有一種古代著作有權威,可以博得全世界的同意和信從,那就是歐幾里得的《幾何原理》
因此《士師記》中在歷史和年代的編排之間有著顯著的混亂。書中最後五章,即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章,照現在書中,的排列,按年代來說,是在以前各章之前,它們是在第十六章之前二十八年,第十五章之前二二六年,第十三章之前二四五年,第九章之前一九五年,第四章之前九十年,第一章之前十五年寫成的。這表明《聖經》的不確定性和難以相信的狀態。按照編年安排,拉億的佔領和但的命名是在摩西的繼承人約書亞死後二十年;按書中所載,依歷史的次序,這是在約書亞死後三○六年,而在摩西死後三三一年;而他們兩者都沒有說到摩西是《創世記》的作者,因為無論照哪一種說法,都沒有提到「但」這個地方存在於摩西時代;所以《創世記》的作者一定是活在拉億城改為但城之後的人;那個人究竟是誰,無人知道;因此《創世記》的作者是隱名的,是沒有權威的。
這個作者在任何地方沒有告訴過我們,他所說的摩西口裡說的話是怎樣得來的,所以我們有權作出結論說:要末是他自己編的,要末是由他人口傳而由他寫出來的。二者之中,必有一種更為可能,由於他在第五章里作出一張命令表,其中他所謂的第四條誡命,與《出埃及記》第二十章中的第四條誡命不同。在《出埃及記》中應守第七日的理由是,「因為(誡命上說)上帝在六日之內創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但是在《申命記》中,其理由是在那一天以色列的兒女們從埃及出來,所以這條誡命說,主,你們的上帝吩咐你們守安息日。這一條沒有提到創造,也沒有提到從埃及出來。這本書中也記載了許多事情作為摩西的法律;這些東西在其他書中是找不到的;而在他的書中只見到不人道和野蠻的法律;在第二十一章的第十八節、十九節、二十節及第二十一節中授權作父母親的可以把他們自己的兒童帶出來用石頭砸死,為了樂於去說的頑強性。但是教土們老是喜歡宣揚《申命記》因為《申命記》宣揚(納于教區之)年賦,他們又從這本書的第二十五章第四節採取那句短語,並應用於年賦。書上的原文是:「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這句話也許逃不過他們的觀察,而且他們已經注意到這一節,依目次來說,是在這一章的開頭部分,雖然這句話是在短短不到兩行的一節之中。啊!教士們!教士們!為了年賦的緣故,你們是願意被比作一條牛的。
一般人不知道冒稱上帝之道有什麼罪惡。在迷信的習慣中長大的人,他們認為《聖經》之為真實,是當然之事,而且是好的;他們自己不去對它發生懷疑,並且他們一直懷著上帝是仁慈的觀念,這類觀念記在自幼受教的聖書中,相信《聖經》是憑上帝的權威寫出來的。怪哉!事情恰恰相反,《聖經》是一本謊言、罪惡和褻讀(上帝)的書。把人類的罪惡歸於(上帝)的命令,試問還有什麼更大的褻瀆?
但是,在我進行這樣的查考以前,我要指出《聖經》和其他古代著作,在哪一點上不同,以及用以確立其真實性的證據的本質。這樣做是比較適當的,因為《聖經》的擁護者,在對於《理性時代》前一部的答案中,所據以立論,而且加以強調的是《聖經》的正確性和其它古代作品相同:好象是既然相信了這一種,依據準則,就該相信那一種。